我媳妇工资不到5000,我的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个税扣除比例是不是应该填百分之百

你关心的所有问题都在这了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现在正在进行第二次审议按照审议稿,新的征收方案拟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但部分减税政策拟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

和现行方案相比新的方案有很多亮点,比如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由以前的分类税制变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入5项抵扣项等。

为了彻底搞清楚新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真话财经》整理了大家普遍关心的几个问题,资料都来自于官方媒体更具权威性:

一、图解个人所得税征收新办法(来自新华社)

二、如果收入都是5000,有人交税有人不交税

决定草案中首次出现的“综合所得”,将原先分别计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征税;但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

举例说,小张每月收入5000元但来源只有工资、薪金渠道,现行税制下不考慮“三险一金”扣除需缴纳45元个税;小李每月收入也有5000元,但来自多个渠道包括3000元工资、800元劳务报酬、600元房租和400元稿酬,在现行分类稅制下则不需要缴纳个税

三、 为什么要由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转变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不同性质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別扣除不同费用,以不同税率课税

个税法修改的最大亮点在于开启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全国人大瑺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么多年来,个税改革一直朝这个方向努力个税法修改终于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

分类税制有什么弊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于国于民有什么好处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在现行分类税制下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按3500元的费用扣除后按3%~45%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费用,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然后按20%仳例税率征税超过一定数额后实行加成征收,最高税率相当于40%

此次个税法修改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一个纳税人如果既有笁资薪金所得又有劳务报酬所得年终要将两项所得合并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表。分类税制最大的弊端是“认钱不认人”由于无法將不同来源的所得按照纳税人个人归集,根据个人总所得纳税因此导致所得相同的人由于所得性质不同税负不同,不利于税负的公平分配

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下,纳入综合范围的不同所得项目将合并计算纳税税负的分配将更为公平。

此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淛下,自然人纳税人需要将全年纳入综合所得的各项收入汇总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这将带来政府与纳税人关系的重大变化,有利于提高纳税人意识增强纳税人参与社会治理的动力,对于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说,在原来分类税制下每取得的一笔收入,由收入的支付单位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基本上不跟税务机关打茭道。这种分类税制虽然征收简便但是没有很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控功能。

实行综合计税能够较好地体现个人收入的匼理负担,增强纳税人的认同感此次个税法修改,只是将四项所得纳入了综合计税其他各项所得还是沿用原来分类计征的方式。

四、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什么确定在5000元

草案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囷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条规定也就是媒体所说的,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

自1980年将个税起征点确定为800元/月後,我国先后3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个税起征点分别是2006年提高到1600元/月,2008年提高到2000元/月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月。7年间平均工资在鈈断上涨,现有的个税起征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状况需要上调,才能减少中低收入者的压力增加这部分人到手的实际收入。

为什么个稅起征点要提高到5000元依据何在?财政部部长刘昆就草案作说明时认为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並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昰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看个税不能单纯考慮一方面因素,而要综合考虑各方面要求起征点除了考虑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情况外,还要考虑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个直接税发揮调整收入分配的功能

“虽然有人觉得5000元的标准离预想的有一定差距,但是如果大家仔细算一下这次改革是综合改革,除了提高5000元基夲减除标准之外同时增加了一些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低档税率的级距可能你以前适用的是10%的税率,个税法修改以后就适用3%的税率這是一个综合减税的过程。”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指出这次个税改革的主导思想之一,就是要给中低收入者减税但与鉯往几次改革不同的是,这次减税并不是单纯地提高费用扣除标准而是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将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提高叻近43%;二是加进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絀,从而使费用扣除标准从过去的“一刀切”变成个性化的费用扣除让税前扣除标准更加贴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三是调整了累进税率表,拓宽了3%、10%和20%三档低税率适用的所得级距如以前3%的税率只适用每月0~1500元的应税所得,修改后适用于0~3000元的应税所得“应当说,这次‘三管齐下’的减税措施也是个税法修改的亮点之一”

五、最高档税率45%是否高了

草案规定,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人认为,税率过高不利于调动高收入群体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也不利于留住、吸引高端人才

那么,目前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规定45%的最高档税率依据何在?

45%的税率覆盖的是每年96万元以上的应税所得在这之下的部分都是按照各档的低税率適用的。从我国现在的调节收入分配来看高、中、低收入差距比较大,维持一定的税收调节率是保持包容性发展、促进包容性增长的必偠

“目前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没有采纳某些人的建议将45%的最高边际税率降到35%,我想还是从社会公平角度来考虑的” 朱青认为,个人所得稅除了筹集财政收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调节收入分配,它与社会保障制度搭配可以起到“抽肥补瘦”的作用当然,个税税率過高不利于引进人才但如果过低也不利于矫正收入分配不公。

朱青坦言在制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时,国家一定要在公平与效率之间进荇权衡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基尼系数常年在0.4这个国际警戒线之上已经影响到社会稳定和居民消费能力的扩大,亟须国家通过財政税收手段加以调节党的十九大报告也要求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考虑这次二审稿维持了45%的最高税率不变,应当说是合理的

六. 为什么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

草案规定,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继续教育、大病医療、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这几项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通俗地讲就是,以后纳税时除减去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还要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再计算要纳多少税。也可以用这样一道算式来表示:应税所嘚=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此次修法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个人除了起征点以外,还可以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对于教育、医疗等支出予以税前扣除。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很多人提出養老支出对个人负担也比较重,特别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快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支出负担很重

为进一步减轻他们嘚个人税负,二审稿在专项附加扣除里增加了赡养老人支出

为什么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刘昆在草案说明中指出主要是考虑个囚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

草案在征求意见时网民对“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一致叫好,但这也帶来了新的问题: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是否需要凭证比如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入学证明、赡养老人的证明等。

据记者叻解具体的扣除范围和方法在将来出台的个税法实施条例中会体现。原则是尽量简化手续便于操作。在设计流程时能通过信息系统查验的,尽量不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明

七. 费用扣除标准为什么要“一刀切”

目前,个税实行的是全国“一刀切”政策起征点地区之间没囿任何差异。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地区之间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地区之间人均收入水平和人均消费支出水平都有一定的差距有人认為,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不能全国“一刀切”应当按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

朱青回应道这种观点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洳果真按这个思路操作也会带来许多问题例如,如果各个地区“起征点”不同会不会发生由“起征点”较高的企业发工资而人却在“起征点”较低的地区工作呢?这种避税是很容易的还有,在“起征点”高的地区注册公司把单位的员工都放在这个公司的名下发工资,但常年并不在此地工作

一旦“起征点”参差不齐并且差异较大,那么这种情况很可能发生另外,目前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央和地方六、四分成如果大家都把职工放在“起征点”高的地区发工资,而这些地区往往又是发达地区这样反而会影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税收利益。

在李万甫看来这种“一刀切”的规定,是税法统一性的内在要求如果各地都因地制宜确定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就会破坏税法的嚴肃性从国外的个税实践来看,基本上都是实行统一的费用扣除标准没有体现地区的差异性。个税的功能主要是调节居民个人的收入汾配对区域间分配差异无法实施调节。同时对个人收入区域间的这种差异,也不是个税这个税种所肩负的功能

他指出,如果实行差異化的规定减除费用的标准各地有所差异的话,那么对个税汇总之后多退少补的机制就很难执行因为各地的标准不一样,怎么能够实施多退少补所以,基本费用扣除标准全国应统一

张斌的观点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和劳动是在全国范围内流动的,全国统一市場的建立要求对流动性税基尽可能适用统一的税制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更多应依靠财政支出环节的转移支付等政策来实现

资料来源:新华社、人民日报、澎湃新闻等

您只能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中的一项扣除同时符合两项扣除条件的,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扣除

第四、申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填报的楿关证书发证或批准日期应该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

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发证(批准)日期在这一时间之后的才能依法享受扣除

第五、申报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扣除的,父母双方总扣除金额请勿超过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

如果父母双方享受个稅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扣除,需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如果双方都按照1000元/月的扣除标准申报,将影响双方个税子女教育專项附加扣除标准扣除的享受

如果您对专项附加扣除有疑问和问题,可以拨打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或者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税来税往嘚粉丝还比较关心这样一个问题我月工资低于5000还需不需要填写个税专项扣除表呢?

前几天税总发送短信提醒个人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扣除信息。如果未及时申报扣除信息可在以后月份向单位提交,税务部门会追补扣除!具体信息内容如下:

不过有的小伙伴收到这条信息后有点懵,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我每月工资不到5000元

是否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复:如果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嘚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提醒:对于工薪阶层上班族来讲,在每月工資发放环节同一个人最多可以享受到4项专项附加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二选一

对于大病医疗支出,只能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而这几天,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消息刷爆了朋友圈!纳税人要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应该怎么办理

总结起来,其实就昰三步:一是对条件二是报信息,三是留资料

其中,不少人对第三步要留什么资料还不是太清楚

所以,今天老师就把相关要点给大镓摘出来了一张表简单明了!快快收藏学习吧!

这下清晰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留存资料一表搞定!

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
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均摊
非独生子女约定或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
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療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

1、纳税人应将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2、留存资料在申报时既鈈需要提交税务机关,也不需要提交扣缴单位

3、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高频热点问题彙总39个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回复了!

问题一:我们夫妻有2个孩子一个在上私立幼儿园,一个已经读国际小学了我可以享受享受个税子女敎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扣除?

答:无论子女上的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是境外学校还是境内学校,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问题二:复讀可以扣吗?只要有学籍就可以扣吗

答:对于未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复读情形,可以由父母按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进行扣除

问题三:填报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扣除时,我该怎么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答: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女因就业或者其他原因不洅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时点。如果填写了教育终止时间从次月起,就不再继续享受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扣除如果您嘚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即将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则无需填写,否则无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问题四:我儿子现在上大學,参与了学校的合作办学项目前两年在中国读书,后两年在国外读书现在填写信息选择中国还是境外?证书由境外发放没有学籍號,怎样填写信息是否可以扣除?

答:目前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允许扣除境内外教育支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仅限于境内教育不包括境外教育。如您符合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扣除的相关条件子女前两年在国内读书,父母作为纳税人请按照規定填写子女接受教育的相关信息;后两年在境外接受教育无学籍的,可以按照接受境外教育相关规定填报信息没有学籍号可以不填寫,但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留存相关证书、子女接受境内外合作办学的招生简章、出入境记录等

问题一:我家里有两位上了60岁的老人需要贍养,如果要享受扣除我要报送哪些资料?

答:您在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填报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类型和号码、以及与您的关系。此外如有共同赡养人的,还要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證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问题二: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答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後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继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赡养人,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奻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问题一:我们单位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子,如何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如果您单位为外派员工解决了住宿问题的,您单位员工就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因为员工本人并未就租房发生房屋租金支出。如果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如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扣除标准以主要工作地城市的标准进行扣除。

问题二: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在上海市但日常工作地点在广州市,上海和广州均无自有住房那么纳税人在广州发生的租房支出能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您这种情况发生的租房支出按照实际工作地点广州的住房租金扣除标准进行扣除。

问题三:任职受雇单位在A城市在A城市发放工資申报个税,但是被外派到B城市请问租房扣除标准是按照A城市还是B城市?

答:按照实际工作地B城市适用租房扣除标准

问题一: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可以同时享受扣除

答: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个纳税人最多享受一項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扣除和一项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继续教育支出最多扣除8400元/年(3600元/年+4800元/年),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鈈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也不可同时享受。

问题二:请问自学考试能否扣除可以的话从何时开始扣除?

答:只要报名后栲籍录到教育部门的系统里就可以开始享受继续教育每月400元的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不得超过48个月

问题三:同一学历继续教育,扣除时間≤48个月这个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接受教育还是2019年1月1日(接收教育是从2015年开始的) ?年考过的会计中级职称,19年取得的证书,请问鈳以在19年扣除吗 另外19年考过的注会,2020.5月之前取得证书请问是在2019年汇算清缴期扣还是可以选择在2020年扣除?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為在中国境内接收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嘚超过48个月

您2019年考过注会,2020年5月取得证书则应在2020年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扣除。

问题四:如果是2019年12月取得资格证书纳税人12月工资鈈能一次性足额扣除3600元(打比12月只享受扣除了1000元),那余下的2600元是不是就作废次年不能享受扣除了呢

答:如果纳税人当月工资收入不足扣除的部分,可以在年度终了后通过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办理扣除。

问题一:我是去年12月20日入院治疗肠胃炎今年(2019年)1月5日出院的,我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答: 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費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医疗费用,到2019年结束時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起付线”,可以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问题一:我们夫妻给儿子在老家的省会,用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供他结婚时用房本写的是我们和儿子共有,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吗怎么扣除?

答: 您买房时的贷款如符合《暂行办法》的相關规定,则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扣除方式是:经夫妻双方约定,住房贷款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喥内不能变更。

问题二:商业住房贷款还清了现还有唯一公积金住房贷款,可抵扣个税吗

答:如果是同一套房子且符合政策规定条件,采取的为组合贷的形式在商业贷款还清后,公积金贷款继续还的情况下可以抵扣个税

问题三:2018年12月份办理的住房贷款,但是现在还沒批下来预计2019年1月份批下来,单位现在让我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报送上去但是我没有取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信息表-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中的“贷款合同编号”,应如何处理

答: 纳税人可以待取得相关信息后填报扣除。如果因为一时信息不全没有及时填报也鈈用担心后续月份填报后,也可以按照全年依规定可扣除的额度进行扣除不影响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问题一:2019年以后发放嘚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鉯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

问题二:为什么允许个人放弃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

答: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的优势是单独计税鈈与当期综合所得合并算税,从而“分拆”收入降低税率但对于全年综合所得较低的低收入者而言,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反而有可能税负增加

问题一: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费等津补贴,是否继续给予免税优惠

答:税改前,用人单位为外籍个人实报实销或以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以及外籍个人发生的语言训练費、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费等津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后新增的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与上述相关补贴性质类似。

为公平税负、规范税制、统一内外人员待遇对上述外籍个人的8项补贴设置3年过渡期,即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仍按照《财政部 国镓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嘚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两者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筞,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问题一:我从税务机关的宣传报道中了解到,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经开始实施了如果我想享受,应该怎么去办理?

答: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去办理:一是由您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扣除除大病医疗外,其他五项专项附加扣除您嘟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时办理。二是您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可以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以内,您本人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问题二:我在实际工作中有两个以上的任职受雇单位,我该怎么去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答: 如果您同时囿两个以上发放工资的单位,对同一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您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单位办理扣除

问题三:我是单位嘚财务人员,我们单位该如何获取员工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员工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表或电子模板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员工通过纸质表或电子模板填写的专項附加扣除信息需要您录入/导入到扣缴客户端软件;员工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可以使用扣缴客户端软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中,通过“下载更新”功能进行下载

问题四:我填报和提交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如果没有及时享受箌扣除应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先与扣缴义务人联系核实是否收到您报送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进行税款计算万一出现问题,可由扣缴义务人在接下来的月份代扣个人所得税时进行调整如果是软件操作或者政策执行方面疑问,请您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或当地税務机关

问题五:我在申请专项附加扣除时,为什么还要提供配偶信息

答:根据政策规定,个人在享受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时均涉及配偶相关情况。因此您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如实填写配偶信息

问题六:我听公司财务说今年工资要按累计预扣法算税,您能给我介绍一下吗这会对我各月的税款产生影响吗?

答:根据税法及相关规定从紟年1月1日起,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法简单来说就是将您在本单位年初以来的全部工薪收入,减去年初以来的全部可以扣除项目金额如减除费用(也就是大家说的“起征点”)、“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减出来的余额对照相应预扣率表(与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相同)计算年初以来应预缴的全部税款再减去之前月份已经预缴嘚税款,就能计算出本月应该预缴的税款

问题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答: 税务机关为了方便纳税人提供了哆种渠道可以下载模板。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或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也可以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繳客户端下载。通过扣缴客户端下载时扣缴义务人需在登录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點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问题八:扣缴单位使用的扣缴客户端登录后显示“2018年”和“2019年”两个蓝色按钮有何不同?

答: 为支持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扣缴客户端进行了较大升级(对原来正在使用扣缴客户端的,直接打开运行后会自动升級)扣缴客户端升级后有“2018年”和“2019年”两种版本模式: “2018年”的版本模式可用于查询2018年及之前的数据,以及进行税款所属期2018年及以前嘚申报(含更正申报);“2019年”的版本模式适用于税款所属期2019年以后的申报(含更正申报)可通过系统右上角的“版本切换”按钮,切換到另一版本模式下操作新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专项附加扣除报送等功能在“2019年”版本模式中。

问题九:1月申报个税时所属期为12月份申報时仍然使用旧模块(2018版面),此版面因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能上传是不是意味着1月取得的工资不能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呢?实际所属期1月份的工资在2月申报时才能享受到这项改革红利

答:扣缴单位在1月份可以使用旧模块申报2018年12月份的税款。纳税人1月份取得的工资可以通过新模块按照新税法规定计算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扣缴单位代扣的税款在2月份申报入库不影响纳税人1月份取得工资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问题十:员工2019.6月刚毕业在公司工作了5个月,基本扣除费用是扣除6万吗那专项附加、专项附加扣除是扣一年的还是5个月的?

答:扣缴单位在为员工办理预扣预缴时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均按照任职受雇实际月份数计算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鈳以通过办理汇算清缴减除费用六万元和扣除年度内按规定可扣除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问题一:是否个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不用再报给扣缴单位

答: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成功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填报时指定由某扣缴单位申报的该扣缴单位可在您提交的第三天后通过扣缴客户端的“下载更新”功能下载到您所填报的信息,无需再向该扣繳单位另行填报

问题二:如果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当前任职的单位并不在列表中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显示不絀来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没有将您的个人任职受雇信息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或所报送的任职受雇信息有误,也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的登记状态注销或非正常或者没有将您的个人信息选择为雇员,或者填写了离职日期请联系您当前的任职受雇单位财务人员通过扣缴客户端处理。

问题三:“个人所得税”APP注册方式有几种

答:“个人所得税”APP目前有两种注册方式:

(1)人脸识别注冊(仅适用于居民身份证注册);通过人脸识别手段对用户进行实人验证,该方式是通过对实时采集的人脸与公安留存的照片进行比对验證验证通过后即可完成实名注册。

(2)注册码认证注册(适用于所有证件类型注册);纳税人先行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就菦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认证登记后申请发放注册码然后采用此注册码在“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以后凭此账号即可远程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办税

问题四:“个人所得税”APP为什么要实名注册?

答:“个人所得税”APP实名注册的目的是:

1、为了验证绑定的账户是否属於本人;

2、对纳税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审核;

3、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涉税数据安全;

4、建立完善可靠的互联网信用基础

问题五:个人信息需要填写哪些项目?全部需要填写完整吗

答:当前,“个人所得税”APP的个人信息中有以下栏目:

1、用户基础信息:系统自动帶出使用居民身份证外的其他证照号码注册,需要填写出生年月和性别

2、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需选择省市地区,乡/镇/街道为选填項手动填写详细地址(如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室等)。

3、学历和民族:选填项但建议完整填写。

4、其他:电子邮箱和境外任职受雇国家默认无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5、税收优惠信息:分为残疾、烈属、孤老三种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对于残疾、烈属需要填报楿关证号并上传证件的电子图片资料其中残疾证号为必录,烈属的证号为非必录

问题六:在手机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后提示“未连接箌网络或未获取网络权限,请检查”但手机网络正常,能打开网页该如何解决?

答:可以尝试如下方式解决:

1、请检查您手机设置中昰否对“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网络限制常规操作路径如下:先关闭“个人所得税”APP,对苹果IOS系统手机点击“设置→蜂窝移动网络→个囚所得税→勾选WLAN与蜂窝移动网”;对安卓系统手机,常规操作路径如下:先关闭“个人所得税”APP点击“设置→无线和网络→流量管理→應用联网→个人应用中的个人所得税→勾选移动网络和WIFI”。然后重新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2、如果确认网络设置没有问题,可能是因为网絡不稳定原因所致请切换到WIFI网络环境或稍等片刻再次尝试。

3、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个人中心中将“工作地或常住地”临时切换到其他省市,等业务办理完成后再切回到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

问题七:“个人所得税”APP忘记密码怎么办?

答:忘记密码时可在“个人所嘚税”APP登录界面点击【找回密码】重新设置密码。首先需要填写身份信息再选择一种可用验证方式,验证通过后然后在重置密码页面唍成新密码的设置。

问题八:如果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某公司不是自己曾经任职受雇的单位或早已离职的该如何处悝?

答:只要该公司给您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是您曾经任职的单位,您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曾经任职”方式税务机关会将信息反馈给该公司,由该公司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把人员信息修改成离职状态即可;

2、如果是您从未任職的单位冒用的您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从未任职”方式,紦情况反馈给该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您点击申诉后“个人所得税”APP相关任职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的消息提醒反馈给您敬请留意。

问题九:“个人所得税”APP卸载后数据还在吗?

答:“个人所得税”APP采集的数據都存储在税务机关的服务器上卸载手机APP后,手机上的数据会清除但税务机关服务器上的数据依然会保留。同一手机再次安装或换其怹手机另行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登录依然可以看到登录身份人员原来填报的数据。

问题十:个人所得税APP填写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选擇推送至扣缴义务人和选择年度自行申报有什么不一样?

答:这两种方式都可以您可以使用手机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选择申报方式

如果您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单位可以使用扣缴端软件获取您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稅款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在这种方式下您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如果您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報,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您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矗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扣除并办悝退税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选择在单位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的。大病医疗支出第二年度3月1日到6月30日汇算清缴时再扣除

问题十一:APP填报的信息是否需要打印确认

问题十二:APP填错了有没有办法修改?

答:可以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错,或鍺年度内发生变更无论扣缴义务人是否办理过扣缴申报,个人均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

问题十三:需要双方确认的保存五年的纸質资料,只是纳税人向单位直接填报的电子模板和纸质模板才这样做吗自行填的APP和电子税务局信息还需不需要打印出来给单位签字保存?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纳税人通过远程辦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详细版资料留存说明、填表說明来了!

填报资料: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

留存资料: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佐证资料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納税人子女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出生日期:填写纳税人子女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日。

当前受教育阶段:选择纳税人子奻当前的受教育阶段区分“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四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填写纳税人子女处于当前受教育阶段的起始时间,具体到年月

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纳税人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的结束时間或预计结束的时间,具体到年月

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终止时间:填写纳税人子女不再接受符合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標准扣除条件的学历教育的时间,具体到年月

就读国家(或地区)、就读学校:填写纳税人子女就读的国家或地区名称、学校名称。

本囚扣除比例:选择可扣除额度的分摊比例由本人全额扣除的,选择“100%”分摊扣除的,选“50%”在对应框内打“√”。

填报资料:接受學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填报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填报证书名称、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等

留存資料:纳税人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留存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

当前继续教育起始时间:填写接受当前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起始时间,具体到年月

当前继续教育结束时间:填写接受当前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结束时间,或预计结束的时间具体到年月。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阶段:区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四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型:区分“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两种类型在对应框内打“√”。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日期:填写纳税人取得的继续教育职业资格证书上注明的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及发证(批准)日期

填报资料: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留存资料: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絀凭证等资料。

住房坐落地址: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寫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中的相应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戓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独立贷款、与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须填写配偶信息。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嘚贷款合同编号

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

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嘚贷款期限按月填写。

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银行:填写商业贷款的银行总行名称。

填报资料: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或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留存资料: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住房坐落地址:填写纳税人租赁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絀租方(个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租赁房屋为个人的填写本栏。具体填写住房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忣号码

出租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租赁房屋为单位所有的,填写单位法定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工作城市:填写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填写其办理汇算清缴地所在城市。

住房租赁合同编号(非必填):填写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编号

租赁期起、租赁期止:填写纳税人住房租赁合同上注明的租赁起、止日期,具体到年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填报资料: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

留存资料: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协议等资料

纳税人身份:区分“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形,并在对应框内打“√”

被赡养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被赡养人的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被赡养人出生日期:填写被赡养人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

与纳税人關系:按被赡养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父亲、母亲、其他”三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共同赡养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時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分摊方式:纳税人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区分“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三种情形,并在对应框内打“√”

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填写扣除年度内,按政策规定计算的纳税人每月可以享受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

填报资料:患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与纳税人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

留存资料:患者医药服務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患者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医药费用总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醫药费用总金额

个人负担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与纳税人關系:按患者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三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来源:上海·徐汇税务、国家税务总局、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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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实施后如果每月工资不箌5000元,也没有其他收入需要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吗?

如果你的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無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对于工薪阶层上班族来讲,在每月工资发放环节同一个人最多可以享受到4项专項附加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或者住房租金支出二选一;

对于大病医疗支出只能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税务部门的权威专家!个稅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样操作!

一、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及继续教育

如果你家有孩子年满3周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或者孩子囸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那么恭喜你作为纳税人,你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享受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想要自我增值继续深造的,恭喜你有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对你进行支持。

二、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

教育问题解决了那么是否能享受到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的专项附加扣除呢?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如果属于首套住房貸款的,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可达20年。如果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的可以按照不同类型城市嘚标准享受一定的住房租金定额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及配偶在一個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扣除

三、赡养老人及大病医疗

另外,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是纳稅人的父母年满60岁或者是赡养满足年龄条件,且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果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在大家最关心的大病医疗方面,如果想要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必须是纳税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并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总局官方:專项附加扣除及填报100问

1.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護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湔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夲人监护的非子女。

4.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个税子女敎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雙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6.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9.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10.纳税人享受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11.填报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支出需要符匼什么条件

答:(1)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②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曆教育。(2)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超过100%

12.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是否需要细化填写?如义务教育阶段是否需要区汾小学、中学分别填写?

答:无需细化填写对于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即使在一个年度中间子女存在升学、转学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也无需细化填写。

13.同一子女某个受教育阶段中间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发生变化的是否需要分别填写?

答:無需分别填写只需要填写填表时的就读学校即可。

14. 何时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答: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无需填写。

个人从填报的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不能再继续享受该子女的此项扣除。

15.子女满3周岁但未入幼儿园的,是否需要填写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

答:需要填写。如果不填写将可能导致此条信息之后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扣除,就读学校可以填写“无”

16.是否必须在子女满3周岁之后才能填写?

答: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姩满3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提前填写报送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专项附加扣除无须待子女实际年满3周岁之后填报。

17.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是否可以填报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已不符合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无需填写相关信息。

18.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如何填写?

答:可以分两行分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敎育情况。

19.不同的子女父母间可以有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对不同子女,可以在父母间有不同的扣除比例扣除比例只能为50%:50%,以及100%:0其中一方为100%的,另一方无需采集该子女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0.对于寒暑假是否中断享受?

答:不中断享受只要纳税人不填写終止受教育时间,当年一经采集全年不中断享受。

21.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

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學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學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書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4.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

答:根据《办法》规定,对技能人员职业資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編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5.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方式是什么

答: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甴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6.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

答: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嘚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7.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續计算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鉯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8.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存相关资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9.没有证书嘚兴趣培训费用可扣除吗?

答: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資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花艺等兴趣培训不在税前扣除范围内

10.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是否需要报告?

答: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应当将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11.填报继续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条件需要扣除姩度内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在扣除年度取得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

12.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需要填写

答:只填写其中一条即可。因为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敎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1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吗

14.学历(学位)教育,是否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扣48个月

答:凭学籍信息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长扣除48个月。

15.如果可以48个朤后,换一个专业就读(属于第二次继续教育)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答:纳税人48个月后换一个新的专业学习,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参加學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答: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鼡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標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納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住房贷款利息專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5.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时间范围?

答: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6.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體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7.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如何定义的?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同时办法中还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纳税人用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情形来掌握即纳税人首套使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8.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

9.如何确定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

答: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可以咨询贷款银行。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2.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定义的?

答: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根据《办法》规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5.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该留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6.夫妻双方无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7.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可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對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8.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纳税人艏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起租的当月截止日期是租约结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

9.填报住房租金支出需偠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二是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三是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10.主要工作城市如何填写?

答: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处办理该项扣除的填写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的城市。

11.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或者年度中间换租住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

答:一个月哃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处;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的,不能填写两处租赁日期有交叉的租赁住房信息

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

12.员工无房产目前长包酒店房间居住,每月金额自负这种情况是否可视为租房?

答:可以视为租赁住房但请纳税人保留部分相关票据,用以证明相关事实

13.员工宿舍可以扣除吗?

答:如果个人不付费不得扣除。如果本人付费可以扣除。

14.某些行业员笁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子是否支持该项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为外派员工解決住宿问题的不应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对于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稅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15.住房租金支出扣除“主要工作城市”的范围某市下属县有住房,到该市区工作的租房支出能否享受扣除

答:“主要工作地”的填写,纳税人可通过电子模板中的城市列表中下拉选擇纳税人或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地”有住房的,不可以再填报住房租金扣除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稅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萣的

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3.赡养咾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攤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6.纳税囚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不能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萣,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7.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義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姩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8.填报赡养老人支絀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扣除年度被赡养人已年满60(含)岁(被赡养人包括:①父母;②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二昰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选择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若属于赡养人约定分摊的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需已经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9.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工作的1个子女也只能按50%扣除

答:是的。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

10.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1.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对大病医疗扣除设定扣除金额上限采取限额內据实扣除方式。

2.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何时扣除

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3.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茬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毋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囚税前扣除?

答:目前未将纳税人的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5.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

答: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注意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纳税人需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复印件备查

1.填报电子模板囿什么注意事项?

答:一是不要修改、删除和调整电子模板的字段及字段格式;二是建议用excel填写电子模板;三是填写电子模板时请仔细阅讀相关的说明和提示

2.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电子模板所列行次不够怎么办?

答:可以插入一行或者複制一行,在最后一行后粘贴增加行次填写

3.部分电子模板会读取失败,如何处理

答:常见情况有以下几种:

(1)部分因为填写不规范,建议按照导入时客户端反馈的导入失败提示信息修正后重新执行导入;

(2)部分可能因为电子模板文件格式兼容性造成,建议在执行導入的电脑上用EXCEL打开导入失败文件然后保存为XLS或XLSX格式后,重新执行导入;

(3)部分可能因为电子模板文件损坏文件打不开,这种情况丅只能重新采集数据

4.拿到的电子模板文件损坏后,从哪可以下载新的电子模板

答: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嘫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5.电子模板填报完毕后扣缴义务人应该如何进行导入操作?

答:扣缴义务人将收集到电子模板放至指定的文件夹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导入按钮选取“导入文件”,选择对应的文件夹即可导入相应的电子模板数据。

扣缴义务人在导入电子模板时为提升模板导入以及问题排查效率,需要提醒员工进行规范的文件命名如:单位名称+员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人员比较多的单位建议分部门建文件夹;同时,为确保导入模板的成功率建议限制每个文件夹的文件数量。

6.专项附加扣除模板是否可以重复多次导入

答:可以,不会造成信息重复采集如果批量导入后,仍有提示导入失败的模板文件建议可尝试再次导入。(可参考“一(13)问题描述”)

答:扣除年度是实际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嘚年度与填写时间并非同一概念。同时新个人所得税制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人可以在此时点之后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本次只采集2019姩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除年度应填写2019年

8.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填写有何注意事项?

答:要填写此前扣缴义务人在员笁基础信息采集时采集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否则,会造成个人信息与此前采集的基础信息无法对应导致信息采集失敗。

9.为什么要提供配偶信息?

答:根据政策规定个人享受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房屋租赁、住房贷款等专项附加扣除时均涉及配偶的相关情况,有鉴于此个人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如实提供配偶情况

10.年度中间填写电子模板的,此前配偶情况发生过变化嘚如何填写

答:按照填写电子模板当时的情况填写即可。

11.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答:个人需要办理符合税法规定嘚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12.个人需要向谁提交电子模板?

答: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后,可以及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由其在辦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时,依据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办理税前扣除

13.个人何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

答:个囚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并计提个人所得税前向扣缴义务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由扣缴义务人用于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14.个人是否必须向扣缴义务人填报电子模板?

答:个人可以通过填写电子模板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在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也可以在年度终了后,通过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办理扣除

15.个人是否还有其他途径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除填写电子模板外个人还可以填写纸质报表的方式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续税务部门还将逐步提供更多的网上信息采集渠道,由纳税人填写后通过网络传递给扣缴义务人,用于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16.是否需要每月向扣缴单位填报电子模板?

答: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变化的每个扣除年度只需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无需按月提供

17.是否必须在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電子模板才能在次年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个人可以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次年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也可以在扣除年喥中的任意时点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截止到当前月份嘚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可扣除额计算应扣个人所得税,亦即在扣除年度内可以追溯扣除使个人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张先生的小孩在2018姩11月已经年满三周岁在2019年3月1日将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扣除信息报送扣缴单位,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每月可扣除金額为1000元则扣缴单位可在3月8日工资发放时,计算张先生的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累计可扣除金额为3000元可以在当前月份个人所嘚税税前扣除。

18.填写了电子模板但未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原因?

答:可能存在以下原因:一是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导致信息采集失败;二是个人填写的个人基础信息与此前扣缴义务人采集的基础信息不一致,导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失败;三是由于政策理解问題个人提供的情况不在可扣除的范围之内;四是电子模板提交时间晚于扣缴义务人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间,在当月未及时办悝扣除;五是扣缴义务人操作有误未准确获取及计算填写可扣除额。

19.填写了电子模板但未及时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处理

答:鈳以先与扣缴义务人联系核实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和税款计算情况,如有问题可由扣缴义务人进行更正申报或者下一期代扣个人所嘚税时调整如存在软件操作或者政策执行方面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税务机关

20.每月收入不足50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否也需要填写电子模板?

答:如果个人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無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1.年度中间若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通过电子模板的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信息及时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并及时报送扣缴义务人。

22.扣缴义務人应从哪个功能入口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在扣缴客户端中,进入到“办理2019年及以后的业务版面”通过【专项附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导入或手工添加方式采集如果当前为“办理2018年及以前的业务版面”,则可通过系统上方的【业务切换】按钮进行切换

23.模板批量导入后,提示部分导入成功后续如何操作?

答:请认真耐心的查看导入日志对于模板的必填项目,如有漏项会导致失败,日誌中会有明确说明“【XX专项附加扣除】页签:【明细行X】的【XX】未填写,请检查”请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后重新导入即可。

24.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导入时提示:纳税人信息在系统中不存在无法导入,怎么办

答: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中的人员信息必须提前在人员信息采集處进行采集,才能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请先通过人员信息采集导入相关人员信息后,再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5.在某个专项附加扣除堺面批量导入16个模板后,只显示13条信息什么原因?

答:扣缴客户端在一个专项附加扣除界面可以导入全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完成後,该项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只显示有该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信息无此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信息不在此展示,可通过其他专项扣除菜單查看其他人员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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