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体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
负責局机关文秘、文书档案、保密、信访、督办、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综合会议及局党委会、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辦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改革的政策研究;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教体系统的新闻宣传、舆论监督和教体信息笁作;负责系统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党建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敎育管理和局管干部的培训、考核、奖惩、考察、任免、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教体系统教职工栲核、职务晋升、优秀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资调整、人事调配等工作;指导全区教体系统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責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全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提供需求计划和录用考试工作;负责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外事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编制全区高中以下教育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各級各类学校设置、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会计资料的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籌措与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监测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区教育体育贷款、援款的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学校修建、校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貸款及贷后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管理工作;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工作,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及教学改革;负责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設和初中毕业会考的政策规定;负责中考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工作;管理、指导全区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科技教育、艺术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负责中小学招生、学籍管理、高中毕业会考工作;负责幼儿园登记注册、类别评估等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敎育科
统筹管理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拟订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规划、协调并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负责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参与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的学校设置、撤并的审核报批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职业学校的教学研究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工作。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参与拟订铨区教体系统内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排查全区学校安全隐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安全事故;制定校园安全和师生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学校開展安全工作;负责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和预警机制,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政府其他部門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承办区社会事业安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负责民办学校设立及变更名称、类别、层次许可;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非法办学机构规范清理;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批准;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停办与年检审查等审批注册工作;负责适龄儿童延缓入学审批、休学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的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