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图纸与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1.1 总工辦技术资料室负责分公司图纸、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1.2 各有关部门、车间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现行图纸和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2.1 分公司圖纸、技术文件由总工办负责并负责对外往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管理。
2.2 常规生产的定型产品的图纸和需用的技术文件总工办在12月份前莋好底图整理和换发工作,将新下发的图纸和技术落后文件交有关部门和生产车间的指定人员同时收回旧图。
2.3 对下发的图纸下发部门必须按规定登记(附件1)、加盖印章和标记。不加盖印章的图纸一律不得下发
2.4 技术文件、产品用图纸资料,包括工艺文件、工装、专用設备等用图纸资料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4”要求会审会签。对签字手续不健全的图纸和技术文件总工办技术资料室有权不予下发。
2.5 凡需外供图纸和技术文件材料一律经分公司经理审批。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外借和转让
2.6 各有关部门和车间负责所在单位的设计圖纸、技术文件管理及收发工作。
2.7 图纸资料使用之后由生产车间负责随产品同步入库或转入下道工序。如图纸资料发生丢失情况由责任者负责追回。严重违纪者视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将追究责任
2.8 对收回的旧图或作废图纸由总工办技术资料室负责统一销毁,以防止作廢技术文件的非预期使用或丢失
3.产品图纸及技术文件修改的管理 3.1 定型图纸及技术文件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