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申请博士学位
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
2. 发表 SCI 期刊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 JCR 三区 期刊上 。
3. 发表 SCI I EI 期刊论文3篇其中:JCR 三区期刊论文 1 篇,同时另有1篇发表在 《中国电机工程学报》或《电工技术学报》上
学位申请人用于作为学位答辩条件的学术论文怎么发表必须是其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的科研成果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与导师共同发表的论文导师为苐一作者,申请人可为第二作者〉
本规定自 2018 级博士研究生起执行。2018年以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本规定由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