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阳县人民法院院长经济案件2019年有没有

中国安徽在线网站(中安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208228

  近日安徽省安徽凤阳县人囻法院院长对原凤阳县发改委主任邢海兵受贿、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贪污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邢海兵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9月至2008年11月被告人邢海兵在担任共青团凤阳县委员会书记、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員会任主任期间,以为相关企业办理财政贴息资金需要跑省跑部为由共六次收受四家企业贿赂计人民币31.33万元,利用职权侵吞财政专项资金、虚开发票共贪污公款18.2296万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被追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邢海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公款18万元构成贪污罪,对其应予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安徽凤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