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被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南京艺术学院录取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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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录取中的优录政策,将参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根据我院教学的统一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只以英语语种安排。  第二章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四条 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即两门选测科目其中任意一门达到B,另一门达到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  第五条 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对符合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江苏省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有A+的加2分,有A的加1分,即组合为A+ A+的加4分,A+A的加3分,AA(A+B+ 、A+B或A+C)的加2分,AB+(AB或AC)的加1分。所有考生按加分后的排序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若考生加分后的排序分相同,则按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4A→3A1B→2A2B→3A1C→2A1B1C→2A2C→1A3B→1A2B1C→1A1B2C→1A3C→4B→3B1C→2B2C→1B3C→4C)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六条 对于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外考生,按投档分的高低顺序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三章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七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D级不得超过3门,同时还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或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关专业单独考试且被我院承认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江苏省外考生,按要求参加各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或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关专业单独考试且被我院承认专业考试合格。  第八条 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九条 对报考我院音乐学,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不同省份各专业考生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报考我院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且无色盲、色弱,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分别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报考我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按各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如果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同省考生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四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其他具体要求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为鼓励和吸引广大优秀考生报考我院,对符合我院招生章程、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高考成绩优异的江苏省考生实行如下优惠政策:文科类考生投档分达到江苏省文科类第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
且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B及以上,理科类考生投档分达到江苏省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C及以上,进档后保证录取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第十四条 为贯彻实施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发挥部队院校治学严谨、管理严格、教书育人并重的优势,促进我院学生综?素质的提高,2013年我院招收的普通类专业新生实行“1+3”的人才培养模式,入学第一学年在南京炮兵学院(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进行基础课程的学习,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第二学年起回到我院本部进行专业学习。2013年我院招收的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起在学院本部学习。  第十五条 以上原则如与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不同,则以我院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博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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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08级普通类新生开学典礼暨迎新晚会举行[图]
9月22日晚,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08级新生开学典礼暨迎新晚会在南京炮兵学院大礼堂隆重举行。我校副校长、中北学院理事长潘百齐,中北学院相关领导以及南京炮兵学院副院长王智、基础部主任何文平、基础部副主任郑建平出席了典礼。各学员队的教导员、队长、
  9月22日晚,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08级新生开学典礼暨迎新晚会在南京炮兵学院大礼堂隆重举行。我校副校长、中北学院理事长潘百齐,中北学院相关领导以及南京炮兵学院副院长王智、基础部主任何文平、基础部副主任郑建平出席了典礼。各学员队的教导员、队长、副队长以及中北学院08级普通类全体新生一起参加了入学典礼。
  入学典礼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了帷幕。中北学院院长姚海明首先致辞,他回顾了学院创办至今的风雨历程,为广大同学展现了学院光辉的历史、锐利进取的现状和无限美好的蓝图。接着,由南京炮兵学院副院长王智发表讲话,在讲话中,他语重心长地给同学们念了一封他写给儿子的信,信中的每一句话无不体现了这位父亲对儿子的深深关爱及殷切希望,也充分体现了王副院长对08级新生们的极大期盼,希望他们能够珍惜青春时光,为中北学院争光添彩。
  随后,中北学院教师代表荣耀老师上台发言,表示他们一定会尽心尽职,努力工作。在教师代表发言后,95队汉语言文学专业的高雅婷同学作为新生代表上台做演讲,在演讲中,她代表全体同学道出心声、立下誓言:作为一名南师中北的学生,他们感到无比光荣和自豪并且一定会好好珍惜大学时光,努力学习与工作,努力成为学校的骄傲。
  我校副校长、中北学院理事长潘百齐为开学典礼做了总结性的讲话,他向新同学们阐述了对&大学生&这三个字的理解,希望同学们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当代大学生,毕业后为社会作出贡献,争取成为更高层次的人才,成为国家的栋梁。入学典礼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晚上8:30,迎新晚会在《和谐中国》的歌舞声中拉开帷幕,男女对唱《你和我》、萨克斯芭蕾表演《我心依旧》和《说唱脸谱》等节目激情洋溢精彩纷呈,其中由炮校战神艺术团军风&4+2&组合带来的《夕阳背着星星》,将晚会推向高潮。一个半小时的精彩演出获得了领导及2008级普通类新同学的一致好评,给他们带去了欢乐和深深的祝福。
  今年是中北学院与炮校第二次全面的合作,此次联欢晚会将两院联系地更加紧密,也让学院新老生的关系更加亲密与融洽。更重要的是,学院领导老师的慰问和关怀,使学院新同学在这开学之际感受到了学院对他们在炮校学习生活的关心和重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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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掌握扎实的英语语言知识技能和广博的文化...
英语课程与教学论是教育学科的一个分支学科,该学科的形成经历了很长的历史时期。目前...
序号 姓名 职务 负责工作 办公电话 手机 1 唐占华 党委副书记 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
序号 姓名 导师 就业单位 1 欧仁侠 代燕 昆山龙腾光电 2 李罡 秦永左 华为技术有限公...
一、 拟接收调剂专业和人数 电子科学与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模...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和控制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欢迎进入南师大中北学院招生录取网站
学院代码:江苏省内代码1808 | 国家代码13906
咨询电话: 025-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学林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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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南京师范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坐落于南京紫金山东麓的仙林大学城内,与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比肩而立。学院自1999年建院以来,秉承百年老校——南京师范大学优良的办学传统和先进的教育理念,依托南京师范大学的优质教学资源,独立组织教学,是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培养的有机组成部分。学院的学生与南京师范大学其他院(部)的学生共享学校的图书资料、实验设施、体育场馆、学生公寓等教学资源。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文凭;符合条件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5年计划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艺术专业本科生330人,具体专业等情况如下:
一、专业、学制和各省计划一览表
注:2015年艺术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文件为准。&
二、近三年江苏省内艺术类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分数线&
注:1、更多招生录取信息详见我院招生网站。
2、摄影专业为我院2014年新增专业,且自2014年起,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摄影专业隔年交替开设招生计划。
三、各专业培养目标及就业去向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广播电影电视制作单位的各类编导、节目主持人等专门人才。
就业去向:毕业生可去电台、电视台、事业单位以及各级各类广播电影电视、影视制作公司、文艺团体,从事广播、电视编导、节目主持等工作。
2.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播音学以及影视艺术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音像出版、文艺团体、企业宣传部门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工作与宣传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去向: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音像出版、文艺团体、影视传播与制作公司及其他单位。
3.音乐学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并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以及音乐研究和教学方面的基本能力的高级人才。
就业去向: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
4.动画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动画设计、制作、策划、创意编辑及研究能力,并具有现代动画设计思维能力和动画实践技能的人才。
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动画的创作,从事商业广告动画设计与开发,从事动画制作管理工作,也可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动画设计的教学工作。
5.美术学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美术学基本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具有一定开拓能力的美术学师资。
就业去向:培养中、高等学校美术教学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其他教育工作者。
6.环境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环境艺术设计实践技能,能从事室内外环境设计、家具及园林景观设计、建筑装饰工程管理和环境艺术设计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
就业去向:从事环境设计、调研、策划、开发、谈判、管理及研究的室内建筑师和景观设计师工作。
7.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艺术设计、调研、策划、开发、谈判、管理及研究能力,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就业去向:从事企业产品装潢、广告、品牌推广工作;从事企业形象、品牌形象的研究与开发设计;从事一定的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的教学工作。
四、录取办法
1.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D级不得超过3门,同时还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或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关专业单独考试且被我院承认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江苏省外考生,按要求参加各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或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关的专业单独考试且被我院承认专业考试合格。
2.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对报考我院音乐学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不同省份各专业考生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4.对报考我院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分别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5.对报考我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分省份择优录取。江苏省外考生所在省份如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同省考生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以上详细录取规则以我院公布的省内或省外招生章程为准。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 2. 我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学生学费及住宿费均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最新标准来执行。学费16500/学年,住宿费1500元/学年,具体费用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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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学林路2号
邮政编码:210023
咨询热线:(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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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二O一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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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招生章程
2013年高考进入冲刺阶段,各大高校的招生简章也陆续公布,本文主要为考生提供&2013年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招生章程&,希望对准备参加2013年高考的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录取中的优录政策,将参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根据我院教学的统一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只以英语语种安排。
第二章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四条 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即两门选测科目其中任意一门达到B,另一门达到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
第五条 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对符合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江苏省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有A+的加2分,有A的加1分,即组合为A+ A+的加4分,A+A的加3分,AA(A+B+ 、A+B或A+C)的加2分,AB+(AB或AC)的加1分。所有考生按加分后的排序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若考生加分后的排序分相同,则按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4A&3A1B&2A2B&3A1C&2A1B1C&2A2C&1A3B&1A2B1C&1A1B2C&1A3C&4B&3B1C&2B2C&1B3C&4C)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六条 对于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外考生,按投档分的高低顺序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三章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七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D级不得超过3门,同时还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或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关专业单独考试且被我院承认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江苏省外考生,按要求参加各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或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关专业单独考试且被我院承认专业考试合格。
第八条 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九条 对报考我院音乐学,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不同省份各专业考生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报考我院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且无色盲、色弱,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分别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报考我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按各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如果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同省考生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四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其他具体要求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为鼓励和吸引广大优秀考生报考我院,对符合我院招生章程、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高考成绩优异的江苏省考生实行如下优惠政策:文科类考生投档分达到江苏省文科类第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B及以上,理科类考生投档分达到江苏省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C及以上,进档后保证录取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第十四条 为贯彻实施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发挥部队院校治学严谨、管理严格、教书育人并重的优势,促进我院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2013年我院招收的普通类专业新生实行&1+3&的人才培养模式,入学第一学年在南京炮兵学院(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进行基础课程的学习,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第二学年起回到我院本部进行专业学习。2013年我院招收的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起在学院本部学习。
第十五条 以上原则如与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不同,则以我院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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