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了一遍网上的司法考试免费课件的课件,做了一遍众合的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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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总体备考复习规划(终极版)
2011年司考已经尘埃落定,2012年司考的大幕已经拉开。各位考友都焦急地等待着11月下旬的到来,等待的日子是煎熬的,我当时考完其实就准备下次再考一次了,但是还是对考试成绩有些期待,因为每一个人司考人都知道,在司考复习的征程中充满了欢笑与泪水,但不管你是否通过,生活还得继续,通过的考友也不要兴奋过度,因为通过司法考试和成为一名法律人(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共同体),需要走的路还相当远,没有通过的考友也不要放弃,如果你执着于成为一名法律人,就应该分析这次考试失败的原因,再接再厉,争取能明年能通过考试。总之,每一位考友如果能够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即使你没有进入法律领域,也能在其他领域取得成功。本人是09年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今天想和大家谈谈司法考试复习的问题。
一、复习资料的选择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司考复习资料至关重要,以下是本人的建议:
必选资料:
(一)2012年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大本)
2012年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简称三大本)。已经买
了2011年的版本,就可以不买2012年的,一般修改不大;大纲就不要买了。
(二) 万国或者众合的7本(专题讲座)
万国或者众合6本 专题讲座 ,这是用于司考复习的关键资料,内容全部是司考核心考点。最后一本配套试题不用买了。
(三) 司考历年真题
张能宝的《历年真题解析》。至少看三遍。第一遍,摸索司法考试的出题思路;第二遍,准备一个笔记本,把真题中一些自己模糊的知识点记下来;第三遍,就不需要看真题了,直接看真题笔记就行了,这样更有针对性,可以节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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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补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知
北京日补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知&&  尚未领取2012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请于日下午2:0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北京市司法局(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东大厅领取。曾取得B、C类证书,本次又取得A类证书的,须将B、C类证书交回。  咨询电话: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日
南京发放2012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知
根据安排,现将2012年在南京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不含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 & 一、发放方式、时间、地点 & &(一)窗口集中发放   1、发放时间:日&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 & 2、发放地点: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科学会堂10号门2楼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服务大厅(原报名确认点) & & (二)集中送证进高校 & & 为节约社会成本,方便考生,4月中旬将在考生较为集中的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三所高校开展&送证进高校&发证活动,领证人员可选择就近领取《证书》,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 4月11日(周四)上午9:30至10:30,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逸夫管理科学楼1205室。 & & 4月11日(周四)下午2:30至3:30,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文科楼B楼4楼模拟法庭。 & & 4月12日(周五)上午9:30至10:30,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行敏楼法学院410室。   二、提交材料 &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 另,请提前查询本文所附《&证书顺序号&查询表》中领证人姓名前的&证书顺序号&,以便于现场领证与签名。   三、注意事项   &证书&须由本人现场领取,不得代领。如不能在集中发证期间领取证书,此后可预约领证(提前一天电话预约,防止我们因其他工作外出影响领证)。   联系电话:025-617290
& && && && && && && && && && & 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 && && && && && && && && && && && &&&日
北京2013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
 根据司法部要求,现将北京考区领取2012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与地点:  1、时间:4月4日&5日 上午9:00 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2、地点:北京市司法局(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东大厅  二、相关要求:  1、请申领人登录查询、打印编号。  2、领取证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和编号打印件。  3、按照司法部要求,领取证书须本人前来,不得代领。因故不能领取的,请关注本网站补领通知。  4、曾取得B、C类证书,本次又取得A类证书的,须将B、C类证书交回。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618
司考12条铁律 20%重点法条覆盖80%考点
  一、20%重点法条覆盖80%考点
  司法考试考核15门部门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中法理学、法制史、法治理念没有法条,其余全有。也有的所谓攻略、指南说国际法没有法条,这是法盲呀!国际法法条很多,而且有许多是统领国内立法的,比如国家货物买卖销售协定引领了合同法立法、国际间的知识产权协议,还有许多条约协议等等很是繁杂。也许他想表达国际法之三国没有重点法条,同样是一派胡言,国际贸易术语就是重点法条。
  以前备考方法论没有人触及,现在蜂拥而上胡写瞎写,很不负责任,误导考生群体。
  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200万字,万余条法律,集中得到考核的不过条。大家要知道这2000多条重点法条覆盖着80%的考点。自律考时期就是如此,形成铁律20余年。
  为什么2000多重点法条能够统领几乎全部考点,在于司法考试重者恒重,部门法的考点、重点大家是有共识的。
  铁律指数:★★★★★
  二、重者恒重、轻者还轻
  为什么2000多重点法条能够统领几乎全部考点,在于司法考试重者恒重,部门法的考点、重点大家是有共识的。命题人都是从事学历教育20年以上了,对自己所在部门法之重点了如指掌、如数家珍。重者恒重、轻者恒轻这是无法改变和颠覆的。谁也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另立重点、另设难点。
  大家知道出一道好的考题很难,有的是积几十年之功。出一道好题之前提就是必须在考点上。我每天手不释卷的看试题解析,你叫我出一道好题,我也没有这个能耐。现在的老师、教学机构根本不清楚试题出炉的过程,针对这一点,我7、8年前有文章介绍。将来详细谈谈。命题组的钱明星博导,从中学时代就立志向未来投身物权法研究。这才叫立志、信心、信念。您就备考半年,和信念、信心、立志、励志何干?这完全是意志力的问题,是耐力。毅力之问题,无聊至极,甚是无聊。此乃与三大本一丘之貉。这个市场活跃着一批俗不可耐、无品之人。
  意志力是心理学中的一个概念。是指一个人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根据目的来支配、调节自己的行动,克服各种困难,从而实现目的的品质。俗话说:&意志创造人&。大脑是你在这一世界上取得成功的唯一源泉。在你的大脑中,储藏着取之不尽的财富。通过提高意志力,你可以获得人生的富贵,拥有生活中的各种成就。这种意志之力,默默地潜藏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体之内。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创造人生奇迹者乃人的意志之力。意志是人的最高领袖,意志是各种命令的发布者,当这些命令被完全执行时,意志的指导作用对世上每个人的价值将无法估量。
  毅力也叫意志力,是人们为达到预定的的目标而自觉克服困难、努力实现的一种意志品质;毅力,是人的一种&心理忍耐力&,是一个人完成学习、工作、事业的&持久力&。当它与人的期望、目标结合起来后,它会发挥巨大的作用;毅力是一个人敢不敢自信、会不会专注、是不是果断、能不能自制和有没有忍受挫折的结晶。
  铁律指数:★★★★★
  三、通民刑者通司考
  我一直讲通民刑者通司考。此言不虚、千真万确。民刑所占分数160余分,较真、不懂的朋友会问不过是分数1/4强,何出此言?民刑者是部门法之根基,比如刑法的理论构成,比如犯罪构成对公法学习帮助很大;民法当中的许多理论最终为法理学、商经参考借鉴,知识产权也如是,当然,他们自身也有别于民法学的独特的规则。但是,不容否认,不通民刑绝对无法通过司法考试。因为民刑是学习其他部门法的必经门径。民刑不得要领,其他部门法无从谈起。类似于我们学历教育之初的语文、数学,语文、数学学不好,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哲学无从谈起。这一点也是20余年无可动摇的千真万确。
  铁律指数:★★★★★
  四、卷面题目难易分布规律和同分不同值
  卷面分数粗略、大致如下:25%容易的题目、25%不容易、25%较难、25%很难。一个人平时读书看报,不备考直接参考,得个260&270分没有任何问题。他努力备考6个月未必能考过,也许就得个320分。320分之上,分数的含金量是逐步提高的。考生水准340分,每提高一分都是步履蹒跚、代价沉重,就是我说的同分不同值的区域。男同学一般百米都可以跑到11秒,跑进10秒的很少,就是这1秒之差难为了许多人。我们和博尔特百米之差2秒,曲曲两秒,他是全球最伟大的运动员,挑战和突破着人类极限;我们只能是平庸的、靠备考司法考试打发时光的屌丝一族。
  25%容易的题目一般是单选题构成;25%不容易的题目一般是多选题、不定项、主观题构成;25%难的题目就是多选题、不定项、主观题难的试题;25%是最难的,我们广大屌丝无能为力的题目。当然所谓辅导班授课老师也是无能为力。这是律考时期以来卷面维持20月年未变的铁律。
  铁律指数:★★★★★
  五、三件套是备考的法宝和圭臬
  三件套之称谓是我和王亦君首先提出,我们首倡的。三件套是司法部主编的辅导用书(指定用书)、必读法律法规汇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命题人试题解析(司法部考试中心主编)。这三件套是备考、教学之本,是司法考试的法宝、圭臬,加上大纲谓之&四件套&,是司法考试的典谟训诰。其地位仅次于司法部的考试公告、是考试之&规范性文件&。辅导用书是司法考试的指定用书,至于有人称为三大本,足显示此辅导行业粗俗而无品。因为辅导用书有过最初的一本、两本、七本、十四本。从业者真是浅显而无聊至极。
  铁律指数:★★★★★
  六、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决定考生最终命运
  这一点其实通过铁律第三条可以推导出来。备考的整个进程归结到底就是:单选题稳定住90%的正确率,多选题、不定项追求超常的、高水平发挥。
  在我写备考方法论中,提出了许多形象的、经典的比喻,比如:我要求考生对待试题要想青春期男女迷恋异性一样的神魂颠倒、流连忘返。再比如:阅读是主食,五谷杂粮;法条是菜肴,重点法条是可口菜肴;试题,单选题是啤酒,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是令人陶醉的美酒、烈酒。90%左右的屌丝不胜酒力,败下阵来。
  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是备考的核心与关键,但是,由于辅导老师学养不够、水准低下导致无人问津。当然,曾经有一个着述等身的学者用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串讲过刑法,听他授课的考生分为两派:50%的屌丝不知所云;50%的屌丝如醉如痴,最终得到25分的收益。
2个月平均每天4小时司考过关策略 抓大放小
  一、关于楼主
  1. 普通法学院小本,女生&&即体力不及男生,或许比男生细致。
  2. 平时专业课一般,司考前也忘得差不多了,但至少也算复习而非预习。
  3. 司考成绩 98+101+87+94=380,不高,够用。
  二、复习用时
  7月底到9月底,平均每天四小时。早中晚不定。
  三、司考策略
  1. 主抓法理、民、刑、行政、商经;
  2. 模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措词;
  3. 诉讼法主要记法条、做真题;
  4. 放弃宪法、三国法和其他各种法。
  四、资料准备
  1. 纸质资料:
  法条:指南针法条、指南针新法规整理
  刑法:刑法攻略 柏浪涛
  民法:指南针民法攻略
  行政法:吴鹏的讲义
  商法:三校名师讲义
  真题:张能宝真题解析配合学法网司考题库里面的真题及真题下面的评论
  国际经济法:术语打印下来
  别的法没打算看了。
  不推荐众合的历年真题,因为答案老错,且贵。
  个人偏好指南针的教材,因为排版顺眼、也算简洁到点,符合视力、脑力规律。
  2. 音频资料:
  刑法:张明楷讲座、柏浪涛理论强化班、系统强化班。张明楷讲座请土豆。
  行政法:吴鹏
  别的没听了,有条件还是听一下,考友请勿参照。
  三国法当然杨帆。
  3. 音频变速软件,我用的是Media Study Player,忘记在哪下的了,辛苦大家自行百度。
  五、资料使用
  1. 关于三大本:个人觉得专业是法学的考生没必要看三大本,法理除外;另外,三大本举的一些例子可能会是当年真题,如刑法。
  2. 音频:1.5或2倍速;听两遍,边听边对着讲义做笔记。
  3.& 纸质资料使用:
  (1)各种讲义、攻略
  刑法攻略,细看三遍,注重理解;
  民法攻略,细看两遍,背重点,重点在攻略已标出;
  行政法讲义,细看两遍,背两遍;
  商法讲义,细看一遍、背一遍;
  诉讼法,新的诉讼法将修改后的法条背三遍,未修改的看两遍;
  法理学,粗看三遍,把大的概念记住,模仿书上的同义词替换表达方式,做几道模拟题。
  考前一个月,看新出的法律法规,能背则背,三遍。
  (2)真题
  个人认为多做真题可以事半功倍。
  虽然多听音频、多看书固然夯实基础、加深理解,
  但历年真题的实战效果&&手感、熟悉感、减少心理障碍、巩固正确的直觉等,
  大家都参加过高考,此处无须再多言。
  除了宪法,所有真题分部门法做一遍;
  此后,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商法真题再做一遍,且再细看三遍,包括答案;
  其他的部门法真题,有时间就看两遍,我偷懒没看。
  六、复习全程
  (1)步骤
  step 1. 听音频、看攻略(基础不好的这个阶段多花点时间);
  step 2. 看法条、背法条(尽量多背,背不出来可以靠在学法网司考题库做题或买来的练习题补救);
  step 3. 做真题,无视正确率(弄懂错在哪里就行,不必因此影响心情和士气);
  step 4. 复习错题(多看正确答案的解释,强化印象),一定要利用好学法网司考题库内的&我的错题记录&功能;
  step 5.& 据以上四步,觉得还是一窍不通的,从step 1 轮回;
  觉得一知半解的,多背点法条、多做真题就好。
  (2)心情调整
  音乐、散步、诗、散文、美食、宵夜,不要让自己太苦逼,良好的心情可以提高效率。
  学法网上寻找一些励志文章,没事儿看看,抄一下。
  记得用功后给自己一点奖励,比如见见朋友、散散步、听听歌之类。
  (3)复习进度
  7月底完成刑法、民法的一半;每天3-4小时;
  8月初完成民法、行政法的一半;每天4小时;
  8月底完成行政法、诉讼法、商法;每天4小时;
  9月:(个人认为至为关键)每天4-5小时;
  背新增法律法规;
  背各种法条,尤其是公法;
  看法治理念;
  各种看真题,能看几遍看几遍,宪法除外;
  如果怕自己做题速度太慢,可以在学法网的司考模拟考场按年份练习一下历年真题,是严格限制时间的测试,超过时间会自动交卷。
  另,不喜欢自己翻书对答案的考生可以到学法网司考题库的真题区做题,省时省力,有非常棒的评论和互动,就是辐射有点多,有点费眼睛。建议多做纸张练习。
  考前一周半:在忙别的事情,每天3小时,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每天看5小时。
  每天看真题,一天一个大部门法;
  每天背新增法律法规,一天一类法规;
  每天背点法治理念。
  考前三天:我在北京考,住在宾馆。
  每天花2-3小时背新增法条;看1小时真题。
  考前一晚:
  背一遍法治理念、贸易术语,剩下的靠积累和直觉。
  尽量再背点新增法规。
  考试第一天晚上:
  背新增法规。
  七、关于报班:
  楼主认为没必要报班,更没必要报住宿班。
  首先,据楼主了解,住宿班贵且条件差;
  其次,报班亦是过高强度学习,不符合人体接受信息和知识的生理周期,过犹不及;不如自己下载音频,自主决定复习时间。
  最后,学法论坛上什么资料都有,且下载快,搜索也不耗时,不要浪费了资源。
  楼主最强调真题和背新增法条,因为真的因此捞了二三十分。
  楼主的同学也有疯狂复习一个半月每天看14小时考400分的,但正常人的体质恐怕做不到。
  楼主也有同学稳扎稳打复习4个法月考了430分的,学法网论坛里也有不少这类经验帖,写得很好,务必参考后选择适合自己的复习节奏,凡事但求平衡,总体上司考抓大放小准备一下还是可以过的,比如楼主。
  另,楼主也考研了,考完司考后放纵了一个月,10月底开始复习。
  政治78,英语81,专业课不具代表性,此处略。有一定复习心得,有类似打算、需要一定参考的朋友可以留言给我。
  最后祝各位求仁得仁,凯旋而归。
司法考试方法论之一:司考三大特点
国家司法考试向有中国第一考之称,主要是因为司法考试竞争惨,范围广,要求高。科学的备考方法取决于司法考试的特点,而司法考试的特点又取决于司法考试政策。所以本文从司法考试政策入手,介绍政策,概括特点,了解要求,提炼方法,给出对策。
司法考试特点一:竞争惨
参加过司法考试的同学,能感受到司法考试竞争的惨烈;没有参加过司法考试的同学,也听说过司法考试的惨烈。要精确地数字化的了解竞争到底有多惨烈,还是要从相关政策入手。司法考试竞争激烈程度主要取决于报考政策和录取政策。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主要规定在两份文件之中。一是《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二是《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关于报考政策:
报考政策主要规定在《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下列几个条文中:
第十五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五)品行良好。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三)被处以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第二十三条 国家司法考试的实施,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对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考生,在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采取适当的优惠措施,具体办法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
据上述规定,结合近年来司法考试的实际操作,我对报名条件做一些简单解读:
一、基本报名条件
只要是中国人,年满周岁,本科学历(注意,是本科学历,不是法学本科学历),精神健康、智力健全,不属于《民法通则》第条规定的精神病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的,都可以报考。
二、特殊报名条件
1、对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考生,司法部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注意,必须是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其他专业的专科不可以)。
放宽的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年月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号))
2、对于大学生报考司法考试,从年开始,司法部做出了进一步的放宽规定,即允许普通高等学校下一年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的国家司法考试。换一个简单的说法,就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三本科生可以报名司法考试(注意,不要求是法学本科)。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简要评论:
1、从相关政策规定的角度看,报名条件比较宽松,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至少数以千万记。当然实际报名的人并没有这么多。年至今一共举办了次国家司法考试,大约有万人次参加了司法考试,年均大约万人。近年来的报考人数一般基本稳定在年均万人左右。
2、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香港、澳门、台湾的考生有许多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3、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报名条件的规定,只能对&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考生&放宽报名条件,而司法部在实际操作中,将报名条件放宽到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三本科生。考虑到大学生就业的实际情况,虽然这样的放宽不无合理性,但这一做法有违反《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嫌疑。
4、有一位在校大学生通过法法网私信问我,他曾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罚过,是否能报名司法考试。我的答复是可以,因为嫖娼违法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其行为不属于犯罪。
  5、关于报名条件问题,历来有很大的争议。法学界一般认为,应当将考试的条件限定在法学本科这个层次,将非法本排除在外,并且禁止大三学生报名。我的看法是,司法考试仅仅是一个资格考试,主要考察的是考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的能力,通过司法考试以后并不能直接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有严格而明确的规定)。所以还不如索性彻底放开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司法部在组织考试的时候,不再审查考生的资格,不管是中国人,外国人,好人还是罪人,让天下爱法人,皆可参加司法考试。至于过关的考生要申请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那个时候再对他们做严格的资格审查不迟。此举不但能大大提高司法部组织司法考试工作的效率,也会对普法工作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扯远了。
报名政策小结:虽然报名政策宽松,但每年实际报名人数在万左右。预计年考生人数接近万人。
关于录取政策: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每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后公布。
从上述规定看,国家对通过率并没有一个明确规定,从过去年的实际录取情况看,年是,年至年,通过率大致在到之间。年至今,一般认为在至之间(均含证)。在我的记忆中,年以后,司法考试通过率司法部再也没有公布,所以以上数据只是一些猜测。年,是司法考试举办十周年,从一些媒体报道透露的数据看,我们大致可以算出过去十年的总的录取率不足,而证的录取率不足。
竞争指数小结:约万人的考试,获得证的在万人左右。也就说,每个过关的考生需要打败万人左右。预计年录取比率会比年微降。
司法考试特点二:范围广
与司法考试备考直接相关的政策是命题的范围。关于命题范围,《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用了两个条文做了规定:
第八条 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第九条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国家司法考试的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上述关于命题的规定很粗略,详细的规定主要在《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中(以下简称《大纲》。因为一些众所不周知的原因,《大纲》每年都会有一个版本。司法考试举办年来,大纲已经基本稳定。下面把大纲中与命题直接相关的内容做一个简要介绍。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分,四卷总分为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对命题政策的简要解读:
1、关于教材:根据上述规定,司法考试考查的学科是个。具体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需要强调的是,大纲不仅规定了学科,还按照章节规定了每个学科的内容,详细程度直达具体的知识点。如此详细的规定,直接宣告了各版本教科书和学术著作,一般都不宜作为司法考试备考用书。目前与《大纲》科、章、节,一一吻合的教材,只有法律出版社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考生通常把这套教材成为三大本)。年的三大本大约万字。
2、关于法规: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现行法律也是司法考试考查的重要内容。由于现行法律的外延过于宽泛,所以大纲会专门规定一个司法考试考察的法律目录。一方面,我过正处于立法的高峰期,新法律层出不穷,另一方面,许多实行多年的旧法律法规也在修订的高峰期,所以每年《大纲》列举的法律法规数目都会有变化。我记得年的法律法规数量是件,总计万字。而到了年,短短的年间,法律法规膨胀到件,万字。
3、关于真题:根据大纲规定的题型目录和历年真题实际考查的题型,多家培训机构会编写一些历年真题解析的材料,有的是年真题解析,有的是年真题解析。也有的是把年以来的套试题(总计约道试题)作为解析的范围编写出版。这些材料一般在万字到万字左右。
备考工程指数小结:
1、综上所述,教材、法规、真题的总文字量最少在万字以上。如果制定一个六个月的复习计划,月均要求阅读掌握万字左右。以每月天计,分担到每天的阅读量是万字,以每天阅读六个小时计,每个小时的阅读量在约字。以每小时分钟计,每分钟的阅读量是字。
&&&&&& 2、司法考试的备考工程量,决定了必须投入足够的时间准备。绝大部分考生司考失败,主要原因就是投入时间,特别是有效投入时间不足导致。一般认为,司法考试需要投入六百个小时以上,或者六个月以上时间。曾经有一个学生在考前两个月的时候找到我,希望我帮助他做一个备考计划,我告诉,放弃今年的考试吧,时间来不及了,等今年考试结束以后再来找我做备考计划。
司法考试特点三:要求高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和《大纲》规定的学科知识和法规知识,《大纲》从由浅入深三个层次,对考生提出了要求,具体是:
&&了解,即知道是什么;
&&理解,即明白为什么;
&&熟悉,即清楚怎么用。
&了解&的方法是记忆。关于记忆方法的文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叫做:重复是记忆之母。我这里就不多说了。
&理解&的方法是阅读。法学或者法律概念大部分来自生活语言,所以一般比较容易理解。不容易理解的主要是一些法理学概念和部分法条中的专业术语。对于专业术语,一般能通过阅读教材解决,有少数不好理解的概念,也可以通过询问老师解决。
&熟悉&的方法是练习。了解是理解的前提,理解是熟悉的前提。关于&熟悉&,更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应用&或者&运用&,具体是指,考生应当能灵活运用原理、观点和方法,依据法律规定,分析、解决或者评价法律问题和社会现象。这实际上是对考生的能力或者技能的要求,所以专业的表述应该是法律思维能力。司法考试不仅是知识的考查,更是能力的考查。《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注重知识准备,忽略能力提高,是考生中普遍存在的严重备考缺陷。
了解的(知识),不一定能理解,理解的(知识),不一定会运用。
改革开放年,差不多有年,我国的法学研究主要集中在立法(文本)研究,即了解和理解的层次。九十年代后期开始,有少数法学家开始把研究的视野转向司法(实践)研究,但也主要局限于个案判决的分析。二十一世纪初,法学界逐步开始重视法律思维的研究十年来,法律思维的概念体系甚至学科名称(例如法律方法、法学方法、法律逻辑),尚有诸多争议,无法统一。法律思维涉及哲学、语言学、解释学、逻辑学等诸多学科,内涵抽象,外延模糊。在三大本第一卷法律学科目中只有一章的内容&&《法的适用》。这一章内容,对法律思维做了极为抽象的(静态)知识性介绍,很少涉及对法律思维(动态)操作性研究。三大本中的这些内容,大致代表了目前国内法律思维研究的水平。关于法律思维问题,我另文专论。
司法考试绝大部分试题,是以案例分析的面目出现的,实质就是考察考生法律思维的能力,因此法律思维能力对通过司法考试至关重要。由于涉及法律思维的内容在三大本中只有一章不足两万字的篇幅,而且主要停留在知法律思维识层面的介绍,较少涉及法律思维操作层面的介绍,导致考生在备考过程中,严重忽略了法律思维技能的训练。又由于在大学中并没有开设法律思维学习训练的课程,不仅导致法科毕业生普遍法律思维技能差,更麻烦的是,考生甚至觉得自己在学校学习成绩不错而沾沾自喜。
司法实践是以法律思维主导的实践,司法考试是以法律思维主导的考试。不重视法律思维的教学和训练,不仅导致考生毕业后不能适应法律实践的需要,也不能帮助考生顺利的通过司法考试。又扯远了。
关于法律思维的操作我将另文介绍,这里只从知识的类型角度做一简单说明。关于知识的分类有许多理论,我比较喜欢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分类。亚里士多德曾将人类的知识分作三大类,纯粹理性、实践理性和技艺。
这里的技艺主要是指那些无法或很难用言辞传达的,似乎只有通过实践才可能把握的知识,例如木匠的手艺,医生对疾病的诊断的能力技能等,就很难通过阅读学习获得。
我想强调的是:
一、法律思维是一种技艺,或者换一种大家更熟悉的表述叫技能。
二、技能的获得只能通过实践获得,换一种大家更容易理解表述,即只能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实践过后才能掌握。落实到司法考试备考中就是做大量的案例分析题。技能永远无法仅仅通过看书和听课获得,而相当一部分考生把司法考试的复习当成了看书和听课。
几个结论:
、由于注重知识复习,忽略能力要求,所以考生在备考的时候注重看书,注重听课,轻视做题,甚至根本不做题,导致考生分析能力差,解决问题能力差。一句话,法律思维能力差,是导致司法考试成绩不佳的重要原因。
、法律思维能力不是看书看出来的,也不是听课听出来的,只有大量阅读(听课),加大量案例分析才能获得。不开车,不可能有&车感&;不踢球,不可能有&球感&;不办案,不可能&案感&;不做题,不可能有题感。除了投身实践,分析大量案例,考生不可能掌握法律思维技能。
、注重法律思维能力考察,是司法考试同大学期末考试、考研最大的区别。
关于考生备考中普遍存在的两个问题:
、绝大多数考生不过关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在备考中有效时间投入不足。司法考试考查的内容多,范围广,考点细,需要足够的有效的时间投入。
、法律思维能力不强,是导致不过关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司法考试对法律思维能力的要求高,考生在备考环节必须做足够的,有针对性的练习。
2013司法考试主观题解题全攻略
一、简析题
  简析题的答题要求是:要求严格按照实体提问回答问题。考生应仔细阅读试题及提问,按要求作答。简析题的出题特点与答题思路:、一般每个简析题的提问中会包含到个不等的小问题,这一题型出题数量较多,总分值很高,覆盖的知识点很广,而且所要考查的知识点明确,考试可以针对每一个小提问作答,而且这些小问题一般都是独立的知识点,互相之间不会影响作答。针对这一特点,考生在答题时应该做到问什么就答什么,尽量的简洁,不能做过多的解释,否则会适得其反。其实从历年的真题答案中也可以总结出来,许多考生担心自己答得不完整,就尽可能多的在试卷上写,而事实上由于每年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太多,阅卷老师不可能很细致的去看考生的答案,而只是去找答案中的踩分点。所以在答简析题的过程中,一定要看清题目问的是什么比如问案件中有无诉权,答案是&有&或&有诉权&就可以了。如果没有问为什么,就没有必要再去解释,那样做不但不会多得分,反而会耽搁时间过多,到最后还有许多题目没有时间去做。既使有的题目问了为什么,也要尽量用一两句话,点到为止,比如说问&为什么不能行使代位权&,根据题意答&因该赔偿金是专属于曹某自身的债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王乙不能行使代位权&就行了。
  、简析题的出题思路一般是根据知识点来提问。这样考生在平时的复习中,一定要注意做知识点的总结,强调关键词的记忆。具体可以准备一个小本子,按各主要部门法来分类,把一些明确的知识点以关键词等形式、按照每个部门法的体系罗列下来,尤其是把那些难点、自己容易混淆的知识点作一记录和比较,这样等考前冲刺阶段就不用再去翻看有关的教材而可以直接看自己的&知识点积累&,这样不仅方便,而且记忆更牢固、更有针对性。
  二、分析题
  根据司法考试的考试说明在于提问方式不同,分析题的提问一般没有分出若干小问题,而是笼统地要求考生进行全面分析,因此难度比简析题要增大很多。考生拿到题,案例分析题答题要求是&要求考生根据案情,做出全面分析&。&全面分析&这一突出的特点使得分析题在历年的考试中成为难点所在。大家不妨听听法律教育网的课程,多位老师都对案例分析题有独到见解,而且分析透彻,相当不错。下面把我学到的分析题的出题特点与答题思路跟朋友们分享:
  、分析题与简析题的区别一个突出特点目后往往会觉得无从入手。其实分析题考查的知识点相对比较集中,而且一般都是考查相关部门法中的重点内容,因此考生只要考前全面复习过,应该不会对题目的问题感到陌生,感觉是可能自己就试卷所提的问题了解不是很全面,感觉自己可能答不全。针对这一特点,考生可以从以下方法入手:仔细审题并明确所提的问题之后,自己在草稿纸把所问的问题按照一定的方式,像上述简析题那样分成若干个小点,比如可以按照法律主体、法律关系以及相应行为的主次关系一一罗列下来,再根据每一小点逐次进行作答,这样不仅思路清晰,也不易漏掉答题点。
  、除了在答题时可以像简析题那样罗列要点、逐次作答,在要点列出之前一般要有一段对所提问题进行简要回应和引出后面要点的话。比如可以很直接地指出所提问题系涉及民法基本原则之间的价值衡量,或者先指出甲、乙以及丙之间的法律关系,或指出甲、乙以及丙分别构成刑法上的那些罪名等等。简言之,分析题的答题框架要尽量体现出&总&分&总&的特点。
  三、论述题
  答题要求:要求考生根据试题所提供的材料,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理论进行分析和论述。论述题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语言流畅、逻辑严密、表述准确,主要目的是检测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法学基本理论素养。
  论述题的出题特点与答题思路:
  、论述题会成为以后司法考试的稳定题型。针对这一特点,考生在备考时要注重平时的积累,关心时事、关心一些贴近社会和百姓生活的问题,尝试着用所学到的法学知识去解决现实社会中纷繁复杂的纠纷注重多练笔、多参与实践,注意自己分析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用法理和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论述题属于无标准答案型试题,在评卷时有一个拟定了的参考评分标准,对各个考核目标的分值进行适当的分配,以作为评分的原则依据,如法学理论运用、立意观点占几分,文字表述占几分等,最后根据考生答题的整体情况综合评分。因此答题时一定要分成若干段落,总的思路是先进行合法性分析,后进行合理性分析,以权利义务关系为主线,结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界定所给案情涉及的法律部门和所出现法律主体的性质,运用法理、宪法结合有关部门法的原则和制度进行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分析。
12年司考总结及13年计划
来源:龙图学院
年月开始起航,缓慢前行。到年月日止,近一年时间,课件复习两遍,刑诉只复习了一遍,有些科目的真题做了两遍,有些科目只做了一遍。目前看来,考试是通过不了的。以下总结复习过程中的各项不足,以备来年。
一、时间安排
虽然备考很早,但由于基本零基础,啥也不懂,复习效率很低,翻看之前的微博,发现第一遍复习完的时候已经到了月,足见我效率之低。月到月做真题,复习第二遍,感觉比第一遍有谱一点。不过对于司考来说,这么大的知识量,复习两遍是远远不够的。
年计划:因为自己一直不能算聪明的那类,所以笨鸟必须先飞,从国庆之后开始备考。因为有了一定基础,进度不会像去年那么慢。计划轮复习。前两轮各三个月,后三轮各两个月。必要时可以去报班,帮自己拉进度。
二、复习方法
之前对所有科目采取先听课,然后看一遍课件,做一遍真题的做法。此种做法有两个问题:
听完课再看课件的时候,发现已经忘记之前老师讲的什么了,特别是重理解的科目,再看的时候基本不能搭建成体系。
没有根据不同的科目制定不同的方法。因为算是初识,面对一个科目时很迷茫,不能掌握其特性,没有方法可言。考前一个考友说我民法是在&死记&,另外,直到真正上了考场,我才意识到&诉讼法只要记住了就能得分&话的分量。
年计划:每天听完课之后要及时复习,每周要复习一遍一周所学,做题也要一部分一部分的跟进。不能全部听完了再复习课件,看完一遍课件再在法律教育网司考题库做真题。这样听的时候没重点,看的时候很迷茫,做题的时候又忘了。而自己面对一个学科的迷茫,心理很容易崩溃。将科目分拆到每天,可以避免自己面对大学科时的恐惧感,各个击破。法律敎育网
针对不同科目,采用不同方法。重理解的科目,要形成自己的消化后的学习笔记,以此形成自己的思路和搭建知识体系。而针对重记忆的学科,只有猛背了,并且要抠字眼的背,注重&和&与&或&,&应当&与&可以&这些敏感词。法理,要看三大本,理论不能偷懒,这对卷四很重要,不然会陷入无字可写的绝望状态。法制史其实很有趣,也要精读三大本。把诉讼法当成处理一个事情的整个流程,把宪法看成对国家体系的介绍。
三、真题与模拟题
其实我感觉只要能介绍并帮助掌握知识点的就是好题,只要基础扎实了,做啥题都一样。今年对真题的重视不够,一是做的遍数不够,二是对错题没有进行系统分析。
年计划:真题至少五遍,重复才是王道。要形成自己的真题集,并批注自己理解后的解析,而不能只被动接受别人的解析。切记:掌握了,才能是自己的。
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年备考的过程中,虽然没有一次想过放弃,但行动经常受到情绪影响,时常有止步不前,看书看到崩溃的情况。拖延,悲观等现象严重。到月,因为自己复习得不好,再加上卖答案的短信狂轰乱炸,没能把持住动了心。每天在网上搜罗答案信息,和网友讨论哪家机构可靠,并想尽办法试图得到考前答案,耽误了很多时间,这些时间用来复习的话,可能又是另一番景象,考试时觉得非常生疏的行政法、新刑诉、刑法分论完全可以利用这些投机的时间看一遍。但我选择了错误的方向,结果可想而知。
年计划:经过一年的复习,对每一科的知识点都相对熟悉,不会再给自己那么大的打击。另外,学习方法上采取各个击破的方法,不会让自己一次性面临巨大的知识量。客观方面,可以减少消极情绪的几率。主观方面,经过一年的学习习惯培养,现在的自己,已和去年有很大区别,自己的内心也强大了很多。进过考场之后,发现天道酬勤确实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司考并没有自己想的以及传言的那么玄乎,只要自己勤奋复习,达到孰能生巧的程度,通过司考指日可待。神马考前答案都是浮云,到最后两天全部变成骗子浮出水面,我投机的梦想也像泡泡一样一个一个破灭掉。踏实复习才是王道。
五、复习与工作、家庭的关系
年上半年,在这方面处理得很不好。期间经常因为小事和老公闹别扭,本来学习上倍受打击,以至于每次吵架就以此为借口不看书,浪费很多时间。工作上,经历了部门人员大变动,带新人,顶班,影响了不少,这是在职必须面对的问题。没有安排好复习和工作的区分,上班看书时想着工作,工作时又想着看书,最后啥也没干好,期间因为工作掉了链子,被老大严查了一个多月,严重影响复习。后半年逐渐改变,调整了对老公的期望值,也尽量在他面前表现乐观开朗的一面,夫妻关系好了很多,也没有再闹矛盾。而工作方面,学习时间和工作时间严格分开,效率也高了不少。
年计划:继续保持和谐的家庭关系,不把自己复习的负面情绪带入家庭,谨记: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理所应当的对自己好,要付出,要理解,要多为对方着想,要让家里充满爱的感觉,自己努力是能做到的。工作方面,切记,啥问题都不是问题,遇到困难不能乱了阵脚,一切都会平稳地过去。另一方面,继续把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严格分开,互不干扰,保持复习和工作的平衡。
六、对考试趋势的把握
年完全是近乎固执的傻傻按部就班复习,对神马新大纲、新法直接忽视,所以苦果只有自己尝了。
年计划:新大纲、新法出来后,一定要比照知识点逐一研究,并全部形成重点把握。这点是重中之重。
2013年司法考试之根基——法理学
来源龙图学院
2013年司法考试的航船已经扬帆,乘着希望的风,驶向梦的彼岸。但是任谁也避不开法理学这座巨大的冰山。
&& 法理学这门课程,是法学各专业的共同基础课,如果把法学这门学科比作一幢高楼大厦,那么法理学就是构筑这幢大厦的地基,如果地基不稳,整幢大楼就会倒塌。因而,法理学的学习在整个司考复习中的作用不言而喻。
  法理学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分值比例虽逐年升高,但本科目以理解为主,短期内很难迅速提高;另一方面,法理学中阐述的原理、原则贯穿于各部门法中,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是答论述题的内在逻辑主线。
  在司考复习中,法理学是考生遇到的第一座大山。法理学难就难在它的理论性强上,教材内容往往没有对这些概念进行专门解释,由于司法考试更注重检测考生对法律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正因为如此该部分的试题所涉及的基本概念较多,易为混淆的知识点也很繁杂,故对广大考生,法理学考试内容复习难度较大,总令人觉得无从把握。大家不妨听听龙图司考司考网校保过班杨帆老师的课,也许你能找到听单口相声的感觉,呵呵!听他道来,似乎法理学也就没那么艰涩、乏味了。
  根据法理学这门学科的特质,要学好法理学,从而在考试中获取好的成绩,需要特别注重下列诸端:
  其一,善用普遍联系的观点
  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结合是近几年司法考试题目的新趋势,不是从概念到概念,而是在个案中考察对基本概念的理解,就是所谓&客观题的主观化&,这就要求我们复习的时候要着重理解,有些同学总结的&一个概念、一个个案&的复习方法值得推荐,就是在复习教材的时候把概念具体化,重视教材里所举的例子,自己也要注意举一些例子来帮助理解。因为司考有了重视实践这样的特点,所以第二章法的运行就非常重要,第二章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立法的内容,要结合《立法法》来复习,第二部分就是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这两部分也是雷打不动的重点。
  其二,基本概念是起点
  基本概念要牢固掌握。教材的第一章&法的本体&是司法考试客观题中的常规法考察重点,很多司考题库里面这个章节大量基本概念的考察题都出自这个部分,例如法的价值、法的要素、法律关系与法律事实、法律责任都是一考再考的内容,这是无论哪一年考试都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其三,理论联系实际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在英美法系国家,某种意义上而言,学习法律就是学习一个个的判例,这无不说明具体案例对于学习法律的重要性。在法理学复习中,引入案例分析可以让考生观察到法律概念如何适用于具体的案件事实,法律如何从抽象走向具体,或从具体走向抽象;案例分析还可以引导考生思考法律在实际生活中是如何发生作用的,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有何关系等等。此外,经验总结认为将案例引入法理学复习中来还有助于加强考生对问题的理解,培养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高质量地完成司考目标。听听龙图司考司考网校各位老师的讲授就会明白,原来法理是可以运用在各个部门法的案例中的。
  另外,学习法理学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分析问题,也要善于运用部门法的知识来论证、升华法理学的原理,或者运用法理学的知识来理解部门法。
  总之,学好法理学,塑造自身法学基础理论修养,是司法资格考试考生必备的基本功之一。对于法理学的融通掌握,不仅直接惠及该部分的试题,而且对于其他部门法的理解、掌握和相应的试题作答,都大有益处。唯有将法理学这一根基打牢,我们才能建立起司法考试知识的的大厦!
司法考试复习的433 阵型
来源龙图法律
喜欢足球的朋友都知道,在足球比赛中有一种阵型,是典型的进攻型阵型。近些年雄霸足坛的巴塞罗那队惯用的也是这一阵型。小弟当年复习司法考试时也采用了这一阵型,即:听课程,练真题,记知识点。假设一个考生计划总共花天脱产复习,那么听花天,练花天,记花天。
首先是听课件。对于法学基础不好尤其是非法本来说,通过听课件来获得老师指导是事半功倍的,建议每个部门法听过两遍最佳,既可以同一个老师重复两遍也可以两位老师分别听一遍,这样就差不多能消化理解了,天刚好够用。如果时间确实紧张一遍也可,但无论如何都不必三遍以上,从第三遍开始投入产出比就不合适了,听一次全程课件的时间够多了。我当时用的是龙图司考司考网班的课件,老师讲得够细、够全、够带劲儿!现在还时时想起呢&&哈。千万不要闷头只读司考书啊!
其次是练习题。司考复习就是应试教育,一切成败都以做题效果而论,你学你的,它考它的,埋头读书全然不顾考试如何要求,那结果就是自我感觉良好而分数凄惨了。真题是最有价值的,考点重复高的学科如商法可以做两到三遍,考点重复不高的学科如经济法一遍即可。如还有时间可再选择模拟题,但要慎重选择,宁缺毋滥。最后就是记知识点和法条了。只有一个好记性就想过司考是不行的,但没有好记性还想过司考却是难之又难的,尤其是诉讼法、法制史、商经法等学科更是以记忆为主的。记忆方法有很多,比如理解法、口诀法等。但最简单、最原始、最有效,对所有人都适用的却永远都是重复、重复、再重复,多看一遍就是比少看一遍强。总有考生问:要看几遍才够用?既然司考到目前还没有出现满分的,那你看多少遍也不嫌多,就是应该以时间为准,看到考前一天就行了。当然,如龙图司考司考网老师所言,司考可不是单纯的记忆力测试!千万不要死记硬背啊!记忆也是讲究方法滴!
看看记忆需要注意的几点:第一,理解记忆。理解是记忆的基础。只有理解的东西才能记的牢、记得久。仅靠死记硬背,则不容易记住。对于重要的部门法内容,最好能作到理解和背诵相结合,记忆效果会更好。第二,掌握最佳记忆时间。一般来说,上午~时,下午~时,晚上~时,为最佳记忆时间。
第三,及时复习。遗忘的速度是先快后慢。
对刚学过的知识,趁热打铁,及时温习巩固,是强化记忆痕迹、防止遗忘的有效手段。阵型只是帮助球队最大发挥实力的形式,要最终赢得比赛还得靠实力。而实力则靠日复一日的艰苦训练。朋友们,为了赢得司考,刻苦努力吧!
2013年备战司考时间表
2013年的司法考试复习备考已经拉开了序幕。如何充分利用十个月左右的时间,让自己的复习有一个质的飞跃,是每一位考生都需要面对的问题。在投入紧张的备考过程之际,大家一定要合理安排时间,这是复习备考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科学合理的安排复习时间,会使你的复习循序渐进地稳步进行,同时也会使你在复习过程中能够前后衔接,顺畅地解决知识上存在的障碍,有效地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下面就将我当年的时间安排情况与各位分享一下。
、月&&月,打基础、做准备。在这个阶段,主要是要准确把握司法考试的复习备考方向,对三大实体法和三大诉讼法中与司法考试密切相关的基础问题搞清楚,对重要的知识点有所了解,为后面的系统复习和强化记忆打下坚实的基础。这个阶段可以听法律教育网的名师课件,用这个打基础,绝对是最好的选择。既省时间,又省银子。
在这个时期一定要重视基础理论问题,因为司法考试理论性加强的趋势非常明显,运用基本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考查方式多次出现。此时的复习,最好能够先听一次老师的讲课,然后对课堂上讲解的问题进行消化理解,然后再带着问题第二次听课,从而最有针对性地解决自己在理解上存在的疑点。这个时期的复习一定要以理解为主,不需要进行大量的记忆和练习,但最好能看一下近两到三年的真题,特别是要关注对这些真题的解析,将真题及解析当作复习中必不可少的教材来使用。
、月&&月,全面复习,系统提升。经过在理论阶段的学习,考生在法律理论素养和法律基本知识上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对考试的基本形式、基本知识点和基本的复习思路有了整体的了解。以此为基础,从月份开始到月上旬,就要进入精耕细作、系统复习和深入理解的阶段。此时要以司法考试大纲为依托,主要是对司法考试大纲中涉及到的重点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最细致地全面掌握司法考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在这个阶段,要安排好自己的时间,每天既要有听课,同时要给自己留出足够的时间消化理解和记忆,因为在复习全面展开之后,老师帮助你解决了复习的重点,并且对重点、难点和疑点都进行了分析,下一步就需要你自己将这些内容转化为自己的知识。因此每天的复习过程中一定要给自己留出课后复习的时间。同时,在每一个部门法学习暂告段落时,一定不能忽视练习题。因为最重所有的知识都要落实到试卷和试题上,充分地练习能够帮助你巩固知识,查缺补漏,还能够最有效地提高自己的解题能力。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这个时候的记忆是一个循环重复的过程,在记忆过程中的遗忘事非常正常的,因此不要为此而过分担心。课前预习,听课、课后复习以及做练习题,都是一个反复记忆的过程,记忆是贯穿于整个复习过程之中的,因此不要因暂时的遗忘就产生焦虑情绪。
、月&&月,融会贯通,综合串联。进入到七月份之后,复习进入了一个融会贯通的提升阶段,要进一步将分散的知识点融会贯通,加深理解,加强记忆,最终将法条法理和司法考试的命题结合起来,将学习能力转化为考试能力和得分能力。
从近年来司法考试的命题趋势上看,试题的综合性越来越强,不仅在一个部门法内部会将相关的法条综合考查,而且还出现了将实体法和程序法综合考查的案例。因此如果不能将知识点和法条综合起来,明白分散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很有可能在考试中丢三落四,影响最终的分数。在这个阶段,有丰富辅导经验的老师会帮助大家整理、归纳、串联相关知识和法条,真正提高大家在实战中应用法条的能力。
这个时期同样不能忽视试题,而是要更加重视试题,不仅要通过试题查缺补漏,而且要通过试题了解命题的思路,掌握答题的技巧,综合运用所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串讲阶段进行模考及讲评,能够有效地帮助大家发现自己在复习和解题中存在的问题,最有针对性地提高大家的应试能力。
、月中下旬&&月考试,最后冲刺阶段。此时需要把精力放在最能够快速提升分数学科上,例如诉讼法和试卷一的一些学科,此时老师也会更具针对性地为大家把握出题方向,进行科学和必要的预测,传授临场经验。大家听听法律教育网老师钟秀勇、阮齐林、杨帆等几位老师的课就知道什么才是司考辅导名师了。大家要跟随老师将最重要,最可能考查的内容进行最后的整理和记忆,掌握有效地应试答题技巧,最终决胜考场。
大家的复习时间安排,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司法考试复习过程的特点和过关要求,循序渐进,不断深入,高效地整合了大纲、教材、法条与习题训练做题的关系。祝大家年顺利过关!&
2013年司法考试法条的奥秘
&法条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人所共知。而数千法条,不谈背诵,就是通读,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司考法条,重之重,痛之痛。复习司考法条,需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看哪些?二是怎么看?为此我特意为大家整理和归纳了复习法条的经验,独家经验噢!一般人儿我不告诉他!希望对大家备考年司法考试有所帮助。&一、要看哪些司考法条卷一  、法理学   很明显,它是理论法学,主要应以看教材为主哦。只有立法法可以直接看法条(背背就行,内涵的东西不多)。法理部分有时还是比较难的,难就难在你花费功夫也不见得能立竿见影的。对于非法本考生来说,可要有心理准备。这是要靠平时法律素养的积累与沉淀得来的,个人天赋也有关系。所以不宜与之恋战,多看过几遍书,遇到实在不会的题就掉。   、法制史   无法条,直接看书,这部分内容少,出题相对简单。不过在复习的时候要注意区分和总结相关的考点。(这一块司考当时没丢一分,大家也要注意哦。)  、宪法   应以看书为主,国家机构的法条比较多,一般考得不难。没有记错的话,它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一是各国家机构的职能区分,二是四次修宪的区别,三是选举制度。(最近两会召开,应该对大家的学习能有些理性的认识,当然你要关注了才行)  、&三国&法   这部分是最能体现&重者恒重&的,所以不管你是听录音,还是自己分析,都一定要锁定重点部分。这部分的法条庞杂且晦涩难懂,不知道什么是重点,会浪费很多的时间。复习&三国&法时,看教材比看法条的效果更显著。其实,说实话,个人感觉听一下独角兽司考网校杨帆老师的课基本就可以应付了。个人见解,仅供参考啊。  、经济法   这部分没有什么&噱头&,也没什么理论问题,看法条足够应付考试。  、法律职业道德   这部分简单且细致,应以看法条为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大家应注意去年和本次两会人大对一些法律的修改和制定。卷二  、刑法   总则课本,分则法条。刑法直接来源于法条原文的题目较少,往往都需要深思才能确定正确选项,还有些内容颇有些理论深度,要花功夫。  、刑事诉讼法   应以看法条及司法解释为主,诉讼法理论少,考点简单而细致,看法条的效果胜于看书。多重复。  、行政法   它没有统一的法典,所以应以看书为主,结合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政府采购法等单行法律。有些难度,不必死扣字眼。卷三  、民法   考查的民法通则及解释、合同法理论问题较多,有许多题目并不是直接出自法条字面,而是出自隐藏其后的理论,所以必须将看书与看法条相结合才行。  、商法   看法条为主。  注:现在司法解释越来越多,三大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必须细看,刑事诉讼法的&六机关规定&、&最高院解释&(不是&最高检解释&哦)很重要。尤其是刑法关于盗窃、抢劫、交通肇事的解释,合同法解释、担保法解释都非常重要,。  同时,这两年出来(也修改了)好多新法律。这些也是重点。一般刚开始是考得不难,越向后越难。二、怎么看法条  把握看的时间& & 刚开始复习的朋友,最好不要一上来就看法条,特别是没有法律基础的。否则你会看得胸闷。建议在进行完第一轮基础学习后再看。其实,再基础学习的时候,每个知识点都是围绕法条来阐述的,只是有时&潜移默化&当中你不知道是法条罢了。已经有很好基础的人,我认为可以一上来就看法条,不明白的地方再看教材或听录音弄明白。2.亲力亲为,动手动脑& & 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名师的课堂笔记和讲课录音,他们的指点往往会使我们有醍醐灌顶、豁然开朗的感觉,但是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还是要根据他们的讲解,来总结分析。尤其是我个人在当年听了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保过班之后,感触更深。诸如,在民诉杨秀清老师的指引下,我明白了在看法条的过程中,一定不要光是用眼睛看,用嘴读(又不是练口语),还要善于用脑用手去勾画总结,特别是能找出法条中的关键词。三、看法条时一定要划上重点、关键词& & 这点很重要。有的人(尤其是女生)爱惜书,看过书后书还是非常洁净一笔不划。也有人就像我在另一篇文章中说到的,满书都是五颜六色,花花绿绿。其实这两个都是极端的做法噢。只有画上重点、关键词,看书的速度也就越来越快。  另外,只考几分的法规如税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等小法不要完全放弃。虽然对于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应多花功夫,但是对于分数少的法规也绝不能轻言放弃。一来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各个小法加起来总数并不少,另一方面这些法规考查得都比较简单,白白放弃,实在可惜。不妨根据讲课老师的提示,看看重点的法条,这样这些分也就不会丢了。四、看法条一定要细致& & 这点我就不做过多阐述了,我想做题比较多的朋友会能切身体验到这点的重要性的。  五、知其所以然我们不但要看字面的东西,还要看法条背后的法理之所在,这些才是考试的重头戏。也许佛家禅语最能说明这个问题:第一层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第二层是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第三层是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法条绝不是司法考试的唯一,当然也绝非摆设。学好法条对于司考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但法条的学习是无法用死记硬背来解决的。当我们真的把法条看穿、学透,司考的胜利也就自然而然了!
#司考指导#2012年司考刑法命题趋势:考点均衡 重点突出
  为帮助朋友们备考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科目,笔者就自己的感悟与大家分享,不妥之处见谅指正。综观历年刑法真题、大纲和教材(三卷本),刑法命题特点突出表现为以下三点:
  一、分值较大,稳居第二
  刑法在司法考试中所占分值一般不少于80分,若论述题设计从刑法学的角度答题,则高达100分以上(如2008年,单选20分、多选30分、不定项8分、案例20分、论述题25分,合计103分)。相比较其他司法考试科目而言,仅民法考查分值一般会突破90分,在刑法考查分值之上。
  二、考点均衡,重点突出
  刑法在司法考试中试题一般设置39道客观题,1道案例;司法考试大纲恰好39章(总则13章,分则16章)与之相对应。是巧合还是特意安排!同时,在历年的考题中,刑法试题的考点均照顾到各个&章&,最起码一章的内容会以&选项&为单位在试题中出现被考查。
  在照顾&面&的前提下,重点突出,如总则中的犯罪构成一章,分则中的侵犯财产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等。具体而言,刑法中的考点可以分为三个级别的考点:一级考点,每年的试题都必然涉及考查的,如正当防卫、不作为犯的认定、因果关系认定、事实认识错误、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二级考点,隔年考查的,轮换出题的,一般二年考查一次,如罪刑法定、刑法解释、单位犯罪、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等;三级考点,考查具有偶然性,不易把握,需要全面学习,如刑法的空间效力、被害人承诺等排除犯罪性事由、新理论、新规定等。在每个级别的考点之下,还可以细分为具体考点与概括考点,如上文列举的一级考点部分内容为具体考点,犯罪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等也是每年必考,但是内容繁杂,相对较概括。
  另外,从司法考试大纲对刑法分则的要求与实际考查情况看,重点突出的特点也是显而易见的。每年的司法考大纲都要求考生学习重点罪名105个,普通罪名135个,合计240个罪名。但是,如果实际统计每年刑法试题所涉及的罪名就会发现,即使把所有可能涉及的罪名都统计出来也不会超过60个罪名。如:笔者统计2011年涉及58个罪名;2010年涉及59个罪名;2009年涉及55个罪名。
  三、新旧理论,争议难免
  自2002年律师资格考试过度到司法考试,就刑法命题人而言也随之做了调整,可谓新旧更替,至2004年基本确定了新理论的代表者在把持司法考试的命题方向,从司法部公开的阅卷视频中可以确定代表人物至少有三位(陈兴良教授、张明楷教授、周光权教授等)。至2009年,正当新理论准备利用司法考试的平台大肆推行之际,传统理论的代表人物(高铭暄教授、马克昌教授、赵秉志教授等)开始发声质疑新理论的如此做法于考生利益、于司法实践均不妥当,新理论受挫,司考官员推卸责任,新理论的代表者选择了沉默。当年试题受其影响,客观题部分刑法总则只考查了17分,分则却考查了41分,总则与分则考查分值如此失衡,命题人尽量避免考查总则理论性问题回避争议。2010年刑法命题人再次作了调整,增加了传统理论的代表者,新理论的温和派代表者,彻底新理论代表者减少。司法部考试大纲及三卷本教材刑法部分形式上做了大的调整,&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回归。这些变化都是形式的,从2010年、2011年刑法试题实际考查内容看(特别是2011年刑法真题,突出新理论新观点的试题颇多,呈爆发趋势,如:7正当防卫;8被害人承诺;51刑法解释;52不作为犯;53认识错误;55共犯特殊问题;56罪数【绑架罪】;58法律拟制与注意规定;60非法拘禁罪;61非法占有目的;62侵占罪;卷四案例二第3问等),新理论的代表者提出自己的学派观点并逐步扩大影响的努力不会停止,而且已为大势所趋,只是时间问题了。为了避免与传统理论矛盾激化,新理论的代表者在命题技巧上作了努力与改变。
  另外,除新旧理论带来的结论争议之外,还存在法律、司法解释与新理论的冲突问题。对于法律(刑法典)而言,法律作出明确规定的,新理论从法律拟制的角度解释予以承认;对于未明确规定的,则以新理论为准,如刑法239条对绑架杀人的,以绑架罪一罪论处,但对于绑架重伤他人的未作规定,则新理论给出的结论是绑架罪与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对于司法解释而言,新理论会从设题技巧上提出自己的结论意见,以便大家争鸣、探讨,如对死者占有权的理解问题,可以通过问理论上有几种处理方式来推出新理论的结论;又如对绑架过程中又实施抢劫的,择一重罪论处的解释,新理论可以通过考察抢劫过程中又实施绑架行为,得出抢劫罪与绑架罪数罪并罚的结论,既避免了与司法解释的正面冲突,又反证了司法解释的不合理性。
  霍姆斯: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对于做刑法考题的考生而言,霍姆斯此言很有借鉴意义。因为考生常常将刑法理论学得一知半解,而试题常常考查特别(例外)情形,结果也就可想而知。
#司考资讯#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程序详细指南。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程序详细指南。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报名费用。
  报名人员应当根据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交纳报名费用。
  (五)准考证。
  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纳报名费用的,准予发放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参加考试。
#经验交流# 三个月454分过司考超详经验
  0、写在前面
  在自己过关后写篇经验回报大家,也算是了了自己的一桩心愿,同时是对自己这三个月日子的一个总觉。但想说的实在太多,深感无从下手,这几天断断续续地写着,直至最终完稿。一家之言,希望各位看官看得愉快,只要哪怕有那么一句话能对你们有启发,我就非常知足了。
  考后前三卷估分了两次。第一次289,后来发现是自己浏览器的原因司法部给的答案显示的不完整,后来就重新估了一遍,301分。当时在学法网上发过,有贴为证。卷二卷三差不多多出来了有40 分。
  一般来说经验都会有这样一个逻辑,即只要是通过了则之前做的一切都是有效的,反之则一切均为无用功,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做法对后来人是无用甚至是有害的。因此在下文中我会对自己在备考过程中的一些做法作一下反思,尽量做到客观,虽然我知道这个难度会比较大。欢迎批评指正。另,我是某政法院校的法本应届,个体情况不同,望各取所需。
  1、备考时间。
  我用了整三个月的时间集中复习,每天的复习强度在8-10 小时左右,隔半个月会给自己放一两天假这样。大家可能会关心我之前的基础如何,以给自己做个参照,这里可以简略的说一下:之前也说过了,我在某政法院校读了三年的法学,专业课成绩属于偏上,但对于法学的知识了解也仅限于平时每节课都去上的程度,课下是不会自己再做深入研究或者记忆的。所以到大三结束基本上我就只有一个法律体系的框架在脑子里(或者说是所谓的法律思维),至于里面的东西则是残缺不全的,比如民法什么的就是一团浆糊,几个术语比如形成权、选择之债等等都搞得不怎么清楚。
  大三下学期的时候校园里司考的气氛已经比较浓了,经常可以看到教室桌子上放着本李建伟的《民法60讲》,不过每次看到我都深不以为然,具体原因会在后面谈到。从过年后到6 月初的这几个月里都是用零散的时间看了刑法的总则和人身、财产两章,因为之前自己学的是旧理论,对于新理论的接受不是很有信心,所以就买了本柏浪涛的《刑法攻略》,配合刘凤科去年的音频先听了起来。后来事实证明这是非常明智的一件事情。我会在&教材、录音选择&里具体说。
  另外我们学校大三下半学期有三门专业课,国经、国私和知产。所以这三门课最后的期末复习就是听录音+背书,加上考试内容和司考差不多,所以这三门小法的复习任务算是轻松了些。
  以上三段就是我的全部基础,我个人比较同意战线不要拉得太长这个说法的,4、5 月足够,反正再长的话我是肯定不能忍受的。。。如果是非法本的话可以再加两个月的时间打基础,这里的基础不是说法律规定记住了多少,甚至也不一定要知道多少法律概念和术语因为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忽悠人的,而是说法律人或者说得俗点,司考出题人思考问题的方法。这并不像听上去那么玄妙,在本质上这和做小学应用题的思路没有太大区别,只是司考的整个思维体系要复杂得多。这个是要从不断做题中体会的,恕实在无法用语言表达。
  在前期可以先在论坛中看些备考经验,找出适合自己的方法,这就是所谓&先利其器&的工作。参加司考的人想必都是经历了不少大大小小的考试了,都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方法,所以各种经验也都是一家之言,大家若觉得不以为然的大可一笑而过,包括对我这篇文章。
  但一旦定下了自己的战略就不要再轻易修改。注意我这里说的是&战略&,这包括大体的准备比如是否报班、用那套参考书、是否先啃三大本等等。。。而其余的具体复习计划是需要时刻变化的。
  2、是否报班。
  我给的答案是:坚决不报班。一些帖子可能会说报班的种种好处,列举一下无非就这几个:名师上课、专业老师辅导、有学习的氛围、可以跟着复习计划走、有同学可以交流。我可以在此一一驳斥~至于对于听盗版录音的道德谴责,也只有买全套正版三大本和专题讲座的人有这个资格,更何况为数不少的报班同学也听了不少的其他机构的录音。
  (1)所谓名师上课:大家都知道纯粹是扯淡,任何一个培训机构的任何班次都无法保证全程提供最优秀的老师(且不说对于单个考生来说实际上没有最优秀只有最适合的老师)。在家听录音自由度非常高,选择范围很大,完胜。
  (2)专业老师辅导:这个所谓&班主任&的制度我自己没有接触过不敢妄下结论,不过只想说一点:搞懂老师讲义上的题目和真题已经完全足够,根本没有必要去钻牛角尖,而有个老师在那里让你问,无疑是助长了做这种愚蠢举动的冲动。
  (3)学习氛围:有句话说报班一半的钱都花在买环境上了,报班的学习气氛好这点不能否认,不过其实这所谓的&气氛&也是因人而异的。准备司考时大家的神经都很紧张,而人一紧张就很容易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举动,而当一大群紧张的人聚在一起时,这个力量更是庞大的,我反正是讨厌这种感觉的~而从另一面来说,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连这点起码的自制力都没有需要别人来管着自己,不是件很可笑的事情吗?说得重些,这个考试承载了多少人的职业目标和理想,难道这还不足以让我们停止无止尽地玩游戏刷微博,安安静静地坐在书桌前面翻着即使是砖头般天书般的书?没有一个理想是太过远大不切实际的,有的都是自己的懒惰和借口。然后再问自己为什么居然心甘情愿用这数千甚至上万元的代价去承认自己缺乏自制力这个事实?太可悲了不是么。
  (4)复习计划:这个在后面会详述。培训班不可能比你自己更了解你自己,因此只剩下了两种可能:被培训班的计划牵着鼻子走而丧失对自我的评估和判断,或者疲于在两者之间平衡。前一种人注定是很难通过的,后一种人就要看其精力是否充沛了。当然还有第三种就是放弃培训班的计划,如此则关于这点的好处本身就不存在了。
#司考政策# 2012年司法考试6月网上报名须知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施网上报名。根据往年报名时间推测今年的报名时间大概是在6月初到6月中下旬这个阶段。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施网上报名。根据往年报名时间推测今年的报名时间大概是在6月初到6月中下旬这个阶段。在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到来之前,政法英杰特提醒大家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陆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二、关于学历要求:一般要求参加司法考试需要本科学历,但是对于国家贫困县及政策照顾地区,具有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就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其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再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关于报名禁止: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四、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必须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人员所填写的通讯地址是寄送成绩单的依据,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报名人员因地址填写不详或有误而无法收到成绩单。联系电话是司法考试办公室与报名人员及时取得联系的重要方式,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网上填报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可在成绩发布前自行在网上修改。
  五、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成功后要牢记网报号和密码。
  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网报号,报名人员应当牢记个人网报号和自行设置的密码;因忘记密码造成无法选择考点组的,系统将随机分配考点组。
  六、身份证遗失、过期应到公安机关申请补办或换发新证。补办或换发新证期间可持临时身份证报名。
法律人必看的十本书籍
法律人必看的十本书籍
  、《历史深处的忧虑&&近距离看美国》&&林达
  一本美籍华人写的关于美国社会的故事性书籍,让人感觉在美国,法律就是身边发生的每一件事,法治是一种生活方式和日常的存在。在这本书里,作者以独特又敏锐的洞察力,结合血肉丰满的生动案例,辅以深入浅出的语言,向我们全面、细致、客观的展示了一幅美国民主政治体制,尤其是司法制度的精美画卷,矫正了一些人们从看电影大片中产生的想当然的常识性的错误,令人获益匪浅。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苏力
  朱苏力的著作,往往从身边日常惯见的&俗话、俗语或俗事&出发,分析出令人惊叹的学术意义来。本书亦是如此,对我们习以为常的一些观点、看法或认为想当然的东西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尽管有时候我们不一定同意苏力的观点,但是他对问题的态度、对观点的论证过程、特别是他独特的叙述方式,足以让我们在阅读的同时感觉到知识的愉悦。
  、《政法笔记》&&冯象
  本书可以说是冯象的&案例&随笔,是旨在提供一种真正的&普法文章&。从孔夫子名誉权、鲁迅肖像权、婚前财产公证、取名用生僻字、性贿赂、人体写真,到版权、美国大选&&涉及&政法&的各方面。《政法笔记》所做的,即是对现代资本主义的一种特定社会控制方式&&法治&&的追究与批判。
  、《正义论》&&罗尔斯
  正义论是一部学术内容丰富、思辨难度颇大的著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它不仅反映了西方学术界年来争论的主要问题,而且深刻反映了西方社会的内在矛盾,为读者思考正义问题提供了极好的文献。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苏力
  在传统与变革之争中,人们往往以外在的现象为准则判断优劣,而忽视其本质根源。在对西方法律的移植过程中,人们也往往只由于看到西方法制下的繁荣,而没有看到他们的本土资源。从而使我们开始彷徨,于是我们开始反思,然而大多反思的结果是&把&现代法制&看作一个有待于明天实现的理想,而把本土情境视为存在于今天的一种无可奈何的现实&&从而我们面临的便是理想的不能实现和现实的不甘妥协之间的两难困境&(赵晓力言)。正是在此背景下,苏力用一种新的角度来分析这种困境以期寻求最佳答案。
  、《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博登海默
  《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一书并非纯粹性的学术著作,而是美国大学法学院的法理学教材,这对我们了解西方法理学、西方的法学教育、西方的教材撰写编排有一个更为直观的了解,因此这本书介绍给大家其意义要比纯粹性学术著作更大,是能启发法学思维的一本好书。
  、《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
  本书虽囿于时代的限制,在思想上有其局限性,但在西方的法学著作中,可称之为具有独特风格的百科全书,也是西方法学最早的古典名著。孟德斯鸠与其以前的法律学者主要满足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不一样,他力图从法律以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去研究法的精神,从社会的进步去探求这种精神在政治、法律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一般规律,并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也即探求法律的最高境界。
  、《论犯罪与刑罚》&&贝卡利亚
  《论犯罪与刑罚》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对犯罪与刑罚原则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也是一部震动了全世界的经典之作。该书深刻地揭露了旧的刑事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依据人性论和功利主义的哲学观点分析了犯罪与刑罚的基本特征,明确提出了后来为现代刑法制度所确认的三大刑法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化原则;并且呼吁废除刑讯和死刑,实行无罪推定。
  、《乡土中国》》&&费孝通
  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
  、《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梁治平
  本书是作者的第一部论文集。作者追随法儒孟德斯,而力图推陈出新,以&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的原则,以奠定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基础。这些文章曾经以其锐利之思想、清新之文风而引人瞩目,不但令众多外行一窥法理堂奥,因得以亲近法律,同时也使法律学子领略了法律写作的另一种样式,耳目为之一新。
备考2012司考,必看法律电影推荐
1、《伸张正义》 And Justice for All (1979) :又名义勇急先锋,阿尔。帕西诺主演。北大一老师作文举例称此片主角是一个三流律师。是三流吗?不是,只不过确实是一个在生活中挣扎的律师,为公正与恶法官作鱼死网破式的斗争。说他是三流,太市井味了。本片对律师在公正与职业义务之间的挣扎也有很好的表现。  2、《民事诉讼》 A Civil Action (1998) :又名&禁止的真相&&公民行动&,获得当年奥斯卡提名,著名律师电影,约翰。特拉沃尔塔主演,是由畅销作家强纳森哈尔的名作《民事诉讼》改编,为一真实故事。本片也常为国内法学老师提起,比如其中的睡醒后第一句是&我反对&情节。一部对美国现实法律的有很集中很细腻表现的优秀电影。  3、《民事诉讼》故事叙述一当红律师,因接手一水污染案件而失去了一切;但与此同时,他才有机会认清法律真义及生命价值。他在一无所有的窘境下,继续研究该案,上诉时间长达八年,最后终于胜诉。本故事的构想始于十年前。着名作家哈尔受邀见证许立建律师承办的这件伍本案。许立建期待哈尔能将他叱吒法院蠃得胜诉的精彩过程写成畅销书。当时他是炙手可热、身价不凡的律师;手上已握有足够证据,非常笃定能打蠃官司。然而情况愈来愈糟,他追寻真相的同时,金钱、友谊皆被耗尽,不但一文不名,并负债累累。&我眼睁地睁看见一个人濒临崩溃。&作者哈尔回忆许立建本人说:&那是个无底洞,所有接近它的人都必须接受它的考验,它考验你的认知、信念、选择,迫使你检验自我的价值,真理的必要性,这是此案最迷人之处。&4、《永不妥协》本片是基于真实事件拍摄的一部令人激动的影片。由获得两届奥斯卡奖提名的朱丽娅&罗拨茨领衔主演,在剧中,她扮演一名曾两次离婚并且有三个年幼孩子的母亲,当她遇到不平时,勇敢的站出来与之斗争并最终获得了胜利。备战司考,都很累,大家劳逸结合啊,寓学于乐中。
从2011年试题看国家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从2011年试题看国家命题规律。通过分析2011年的,我们可以总结出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了解,认识司考,才可以更加有的放矢的开展复习备考。
  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是非常明显的。世界上任何一个成熟的考试、一个持续不断的考试,累积若干年后都会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这种规律的出现,不仅源于成熟的考试会因为考查对象、知识点固定而固定下命题的题型和风格,而且也会使考查的难度稳定下来,更重要的是命题重点会保持稳定。司法考试的规律集中表现为三点:重者恒重、新增必考,综合运用。  重者恒重。即重要的知识点永远都是重要的。在司法考试的考查范围中,不同学科之间分量不同;同一学科之内不同知识点之间重要性也是不同。准备司法考试,必须分清考点的主次,抓主要矛盾。这一规律在某一年的个别学科上可能会出现一些差异,但若以3、5年为阶段,这一规律在每一个学科上都可谓是第一规律。  新增必考。新增加的考点一般都会在当年考察,即使当年不考也会在接下来的年份予以考察。因此,对新增考点必须重视。但需要指出的是,新增考点的考察都相对简单,能够明白立法意旨并简单运用即可,甚至,很多时候都是该知识点的简单记忆考查。在这里,新增的考点也是考生成绩提高的增长点。  综合考查。是指不同学科之间,或同一学科不同知识点之间的综合运用。这一规律首先体现在多项与不定项选择题上,尤其体现在分析上。在此处,我想提醒考生必须重视案例分析。  此外,从多年考试中掌握的情况来看,造成案例分析题应试失败的原因主要有如下情况:  首先,考生不能弄清楚案例分析题题干中交待的各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找不到分析案情的切入点,读完题目后,大脑即一片混乱。  其次,虽看懂了题目,但不知如何下笔回答题目中所设的提问,深恐一写就错;好不容易下决心提笔作答,但一写就多,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得要领,费力又不讨好。  再次,能够下笔作答各个问题,但很快发现自己的观点前后矛盾,分析题目的思路颇不统一。于是超紧涂抹重写,一阵子忙乱下来,卷面上箭头满天飞,卷面效果一塌糊涂,十分难看,从而影响卷面分数。  最后,对题目中所涉及的一个关键性法律问题拿不准,而这一关键性问题又决定着其他问题的作答,心中着急不已,而又束手无策。把过多精力浪费在难题上,临到交卷的最后关头,只好匆忙间作出取舍,草草应付,自然难得高分。  以上作答案例分析题的各种窘相,可能所有的考生都或多或少地遭遇过。造成以上各种情形的原因,固然有相关法律知识点掌握不牢等因素在作怪,但更多的在于应试案例分析题的经验严重不足,作答案例分析题的方法有所不妥。我认为,通过在考前多做案例分析练习题,巩固已掌握的常考的基本法律制度、澄清有关法律知识的易混淆点,以积累作答案例分析题的经验、掌握基本的做题技巧,培养正确的做题方法、养成分析案例题的正确思路,是非常关键的。而知识、经验和方法,正是提高案例分析题得分的重要因素,是三位一体的制胜武器。  要强调的是,在平时练习中,一定要亲自动笔写出答案,而非在头脑中形成抽象、模糊、大致答案后即急于翻看正确答案。许多考生在考场上作答卷四时会陷入眼高手低的窘境,这就是平常不勤于动手写答案,缺乏实际操作能力所致。我们反复强调的作答经验与方法,都是在平时事必躬亲、勤于练笔的实践中培养出来的。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各科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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