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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100ETF: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年5月)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易方达深证 100 交 易 型开 放 式 指 数 基 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一三年五月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本基金 根据 2006 年 2 月 15 日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 员会《 关于 核准 易方 达深 证 100 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基金 募集 申请的 批复 》 ( 证监 基金 字[2006]20 号) 的核 准 , 进 行募集 。 本基
金的基 金合 同 于2006 年3 月24 日正 式生 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 《招募 说明书》的内容真 实、准 确、完整。本《招 募说明 书》经中
国 证监 会核 准, 但中 国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 核准,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基 金的价 值和 收益 作
出实质 性判 断或 保证 ,也 不表明 投资 于本 基金 没有 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恪 尽职守 ,依照诚实信用、 勤勉尽 责的原则,谨慎、 有效地 管理和运
用本基 金财 产, 但不 保证 本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 投资 于本基 金前 应认 真阅 读本 《招募 说明 书》 。 基金 的过 往业绩 并
不预示 其未 来表 现。
本 招募说明书中基 金投资 组合报告和基金业 绩中的 数据 已经本基金托 管人复 核。除非
另有说 明 , 本 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容 截止 日 为2013 年3 月 24 日, 有 关财 务数 据截 止日 为 2012
年12 月 31 日, 净值 表现 截止日 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财 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 、基 金管理 人 ..................................................... 1
(一) 基金 管理 人基 本情 况 ..................................................................................... 1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 1
(三) 基金 管理 人的 职责 ......................................................................................... 5
(四) 基金 管理 人的 承诺 ......................................................................................... 5
(五) 基金 管理 人的 内部 控制制 度 .......................................................................... 6
四 、基 金托管 人 .................................................... 10
(一) 基本 情况 ....................................................................................................... 10
(二) 基金 托管 部门 及主 要人员 情况 .................................................................... 10
(三) 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情况................................................................................ 10
(四) 托管 业务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13
(五) 托管 人对 管理 人运 作基金 进行 监督 的方 法和 程序 ....................................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4
(一) 基金 份额 发售 机构 ....................................................................................... 14
(二) 登记 结算 机构 ............................................................................................... 24
(三)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24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 25
六 、基 金份额 折算 、拆分 与变 更登记 .................................. 25
(一) 基金 份额 的折 算 ........................................................................................... 25
(二) 基金 份额 的拆 分 ........................................................................................... 26
七 、基 金份额 的交 易 ................................................ 26
(一) 基金 上市 ....................................................................................................... 26
(二) 基金 份额 的上 市交 易 ................................................................................... 26
(三) 暂停 上市 交易 ............................................................................................... 27
(四) 终止 上市 交易 ............................................................................................... 27
(五) 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 (IOPV )的 计算 与公 告 ................................................ 27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八 、基 金份额 的申 购、赎 回 .......................................... 28
(一) 申购 和赎 回场 所 ........................................................................................... 28
(二) 申购 和赎 回的 开放 日及时 间 ........................................................................ 28
(三) 申购 和赎 回的 数额 限制................................................................................ 28
(四) 申购 和赎 回的 原则 ....................................................................................... 28
(五) 申购 和赎 回的 程序 ....................................................................................... 29
(六) 申购 、赎 回的 对价 、费用 及价 格 ................................................................ 30
(七) 申购 赎回 清单 的内 容与格 式 ........................................................................ 30
(八) 暂停 申购 、赎 回的 情形................................................................................ 36
(九) 集合 申购 与其 他服 务 ................................................................................... 36
九 、基 金的非 交易 过户、 转托 管、冻 结与 质押 .......................... 36
十 、基 金的投 资 .................................................... 37
(一) 投资 目标 ....................................................................................................... 37
(二) 投资 范围 ....................................................................................................... 37
(三) 投资 理念 ....................................................................................................... 37
(四) 投资 策略 ....................................................................................................... 37
(五) 投资 组合 管理 ............................................................................................... 38
(六) 业绩 比较 基准 ............................................................................................... 40
(七) 风险 收益 特征 ............................................................................................... 40
(八) 禁止 行为 ....................................................................................................... 41
(九) 投资 限制 ....................................................................................................... 41
(十) 基金 管理 人代 表基 金行使 股东 权利 的处 理原 则及方 法 ............................ 41
(十一 )基 金的 融资 、融 券 ................................................................................... 42
(十二 )基 金投 资组 合报 告(未 经审 计) ................................................................ 42
十 一、 基金的 业绩 .................................................. 46
十 二、 基金的 财产 .................................................. 46
(一) 基金 财产 构成 ............................................................................................... 46
(二) 基金 财产 的帐 户 ........................................................................................... 47
(三) 基金 财产 的保 管与 处分................................................................................ 47
十 三、 基金资 产估 值 ................................................ 47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一) 估值 目的 ....................................................................................................... 47
(二) 估值 日 ........................................................................................................... 47
(三) 估值 对象 ....................................................................................................... 48
(四) 估值 方法 ....................................................................................................... 48
(五) 估值 程序 ....................................................................................................... 49
(六) 暂停 估值 的情 形 ........................................................................................... 49
(七) 基金 份额 净值 的的 确认................................................................................ 50
(八) 估值 错误 的处 理 ........................................................................................... 50
(九) 特殊 情形 的处 理 ........................................................................................... 50
十 四、 基金的 收益 与分配 ............................................ 51
(一) 收益 的构 成 ................................................................................................... 51
(二) 收益 分配 原则 ............................................................................................... 51
(三) 基金 收益 分配 数额 的确定 原则 .................................................................... 51
(四) 收益 分配 方案 ............................................................................................... 52
(五) 收益 分配 的确 定与 公告................................................................................ 52
十 五、 基金的 费用 与税收 ............................................ 52
(一) 与基 金运 作有 关的 费用................................................................................ 52
(二) 与基 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53
(三) 基金 税收 ....................................................................................................... 54
十 六、 基金的 会计 与审计 ............................................ 54
(一) 基金 会计 政策 ............................................................................................... 54
(二) 基金 审计 ....................................................................................................... 54
十 七、 基金的 信息 披露 .............................................. 55
(一) 基金 合同 、托 管协 议、招 募说 明书 、基 金份 额发售 公告 ........................ 55
(二) 基金 合同 生效 公告 ....................................................................................... 55
(三) 基金 份额 折算 日公 告、基 金份 额折 算结 果公 告 ........................................ 55
(四) 基金 份额 上市 交易 公告书............................................................................ 56
(五) 基金 份额 净值 公告 、申购 赎回 清单 ............................................................ 56
(六) 定期 报告 ....................................................................................................... 56
(七) 临时 报告 与公 告 ........................................................................................... 56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八) 信息 披露 文件 的存 放与查 阅 ........................................................................ 58
十 八、 风险揭 示 .................................................... 58
(一) 投资 于本 基金 的主 要风险............................................................................ 58
(二) 声明 ............................................................................................................... 61
十 九、 基金合 同的 终止与 基金 财产的 清算 .............................. 61
(一) 基金 合同 的终 止 ........................................................................................... 61
(二) 基金 财产 的清 算 ........................................................................................... 61
二 十、 基金合 同内 容摘要 ............................................ 63
(一) 基金 管理 人的 权利 与义务............................................................................ 63
(二) 基金 托管 人的 权利 与义务............................................................................ 66
(三)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权利与 义务 .................................................................... 68
(四) 基金 份 额 持有 人大 会 ................................................................................... 69
(五) 基金 合同 的变 更和 终止................................................................................ 74
(六) 争议 的处 理 ................................................................................................... 75
(七) 基金 合同 的存 放及 查阅方 式 ........................................................................ 75
二 十一 、基金 托管 协议的 内容 摘要 .................................... 76
(一) 托管 协议 当事 人 ........................................................................................... 76
(二) 基金 托管 人和 基金 管理人 之间 的业 务监 督、 核查 .................................... 77
(三) 基金 财产 保管 ............................................................................................... 78
(四) 基金 资产 的财 务处 理 ................................................................................... 81
(五)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名 册的保 管 ........................................................................ 82
(六) 适用 法律 与争 议解 决 ................................................................................... 83
(七) 托管 协议 的修 改与 终止................................................................................ 83
二 十二 、对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服务 .................................... 83
二 十三 、其他 应披 露事项 ............................................ 84
二 十四 、招募 说明 书存放 及查 阅方式 .................................. 84
二 十五 、备查 文件 .................................................. 84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易方 达深 证 100 交易 型 开放 式 指数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以下 简称 “本 招募 说 明书” )
依据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以下 简称 《基金 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运作 管理 办
法》 (以 下简 称 《运 作办 法 》 ) 、 《证 券投 资基 金销 售管 理办法 》 (以 下简 称 《销 售 办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以 下简 称 《 信息 披 露办法 》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 露内 容
与格式 准则 第5 号》 等有 关法律 法规 以及 《易 方达 深证 100 交易
型开放 式指 数基 金基 金合 同》 ( 以下 简称 “基 金合 同 ” )编 写。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本招 募说 明书不 存在 任何 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并 对其
真实性 、 准确 性、 完整 性 承担法 律责 任 。 本基 金是 根据本 招募 说明 书所 载明 的资料 申请 募集
的。 本 基金 管理 人没 有委 托或授 权任 何其 他人 提供 未在本 招募 说明 书中 载明 的信息 , 或 对本
招募说 明书 作任 何解 释或 者说明 。
本招募 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编写 , 并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义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投 资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并按 照《基 金法》 、基金 合同及 其他有 关规 定享有 权利、 承担义 务。 基金投 资者欲
了解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权 利和义 务 , 应详 细查 阅基 金合同 。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本《招 募说 明书 》中 除非 文意另 有所 指 , 下列 词语 有如下 含义 :
本基金 、基 金: 指依据 基金 合同 所募 集的 易方达 深 证100 交 易型 开 放式指 数基
基金合 同: 指 《 易方 达深 证100 交 易 型开放 式指 数基 金基 金合 同》 及基 金
合同当 事人 对该 合同 不时 作出的 任何 修订 和补 充
《托管 协议 》: 指 《 易方 达深 证100 交 易 型开放 式指 数基 金托 管协 议》 及基 金
管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对该 协议不 时作 出的 任何 修订 和补充
《基金 法》 : 指《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及不 时 作出 的修订
《运作 办法 》 : 指《证 券投 资基 金运 作管 理办法 》 及 不时 作出 的修 订
《销售 办法 》 : 指《证 券投 资基 金销 售管 理办法 》 及 不时 作出 的修 订
《信息 披露 办法 》 : 指《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理 办法 》 及 不时 作出 的修订
元: 指人民 币元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基
指 《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交 易 型开放 式指 数基 金业 务实 施细则 》 定
义的“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基金”
中国证 监会 : 指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中国银 监会 :指中国 银行 业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基金管 理人 : 指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 指中国 银行 股份 有 限 公司
注册登 记机 构: 指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
登记结 算 机 构:
登记结 算业 务:
指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
指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 限责任 公司 关于 深圳 证券 交易所 上市
的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基金 登记结 算业 务实 施细 则》 定义的 基金
份额的 登记 、托 管和 结算 业务
代销机 构: 指发售 代理 机构 和代 办证 券公司
发售代 理机 构:指基金 管理 人指 定的 代理 本基金 发售 业务 的机 构
代办证 券公 司:指基金 管理 人指 定的 办理 本基金 申购 、赎 回业 务的 证券公 司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指定媒 体: 指中国 证监 会指 定的 用以 进行信 息披 露的 报纸 和互 联网网 站
《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 》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基金 管 理人应 按有 关规 定于 每六 个月结 束之
日起 45 日内 编 制并 在指 定 媒体 公 告《 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
基金合 同当 事人 : 指受本 基金 合同 约束, 根 据本基 金合 同享 受权 利并 承担义 务的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和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个人投 资者 :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
资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自然 人
机构投 资者 :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
资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法人 、社会 团体 、其 它组 织或 投资主 体
募集期 : 指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 售 结 束 之 日 止 的
时间段 ,最 长不 超 过3 个月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指本基 金 达 到法 定的 成立 条件后, 基金 管理 人按 规 定向中 国证
监会办 理了 验资 和备 案手 续,得 到中 国证 监会 书面 确认之 日
存续期 限: 指基金 合同 生效 并存 续的 不定期 之期 限
工作日 : 指深圳 证券 交易 所的 正常 交易日
开放日 : 指为投 资者 办理 基金 申购 、赎回 等业 务的 工作 日
T 日: 指本基 金在 规定 时间 受理 投资者 申购、 赎回 或其 他 业务申 请的
认购: 指在本 基金 募集 期内 购买 基金份 额的 行为 , 投资 者 可以现 金或
股票方 式申 请认 购
申购: 指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 投 资 者按本 基金 合 同 规定 的条 件, 以申 购
赎回清 单规 定的 对价 向基 金管理 人购 买基 金份 额的 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按 本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条
件, 要求 基金 管理 人购 回 基金份 额 , 以 取得 申购 赎 回清单 所规
定对价 的行 为
申购赎 回清 单:指由基 金管 理人 编制 的用 以公告 申购 对价、 赎回 对 价等信 息的
申购对 价:指投资 者申 购基 金份 额时 , 按基金 合同 和招 募说 明 书规定 应交
付的组 合证 券、 现金 替代 、现金 差额 及其 他对 价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赎回对 价:指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赎 回基 金份额 时, 基 金管 理人 按 基金合 同和
招募说 明书 规定 应交 付给 赎回人 的组 合证 券 、 现 金 替代 、现金
差额及 其他 对价
组合证 券:指本基 金标 的指 数所 包含 的全部 或部 分证 券
标的指 数:指深圳 证券 交易 所编 制并 发布的 深 证 100 价 格指 数 及其未 来可
能发生 的变 更
完全复 制法 一种跟 踪指 数的 方法 。通 过 购买 标的 指数 中的 所有 成份证 券 ,
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
以构建 指数 组合 ,达 到复 制指数 的目 的
优化法 一种跟 踪指 数的 方法 。 为 达到复 制指 数的 目的 , 根 据一定 的优
化 模 型 , 通 过 选 择 部 分 成 份 证 券 并 且/ 或者对成份证券权重 进
行优化 配置, 使指 数组 合 的跟踪 成本 及跟 踪误 差控 制在可 以接
受的范 围之 内
现金 替 代:指申购 、 赎回 过程 中, 投资 者按基 金合 同和 招募 说明 书的规 定,
用于替 代组 合证 券中 部分 证券的 一定 数量 的现 金
现金差 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 当 日 收 盘 价 计 算 的 最 小
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
购、 赎回 时应 支付 或应 获 得的现 金差 额根 据最 小申 购赎回 单位
对应的 现金 差额 、申 购或 赎回的 最小 申购 赎回 单位 数量计 算
最小申 购赎 回单 位:指本基 金申 购份 额、 赎回 份额的 最低 数量 , 投 资者 申购、 赎回
的基金 份额 应为 最小 申购 赎回单 位的 整数 倍
基金份 额参 考净 值: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根据基 金 管 理 人 提 供 的 计 算
依据及 计算 方法 计算 并发 布的基 金份 额参 考净 值, 简称 IOPV
预估现 金差 额:是指由 基金 管理 人估 计并 在 T 日申 购赎 回清 单中 公 布的当 日现
金差额 的估 计值 ,预 估现 金差额 由代 办证 券公 司预 先冻结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与 变 更 登
指本基 金建 仓结 束后, 基 金管理 人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将 投资
者的基 金份 额进 行折 算与 变更登 记的 行为
基金收 益:指基金 投资 所得 红利 、 股 息、 债 券利 息、 买 卖证 券 价差、 银行
存款利 息及 其他 合法 收入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基金收 益评 价日 : 指基金 管理 人计 算本 基金 超过标 的指 数的 超额 收益 率之日
基金资 产总 值: 指基金 所购 买的 各类 证券 价值、 银 行存 款本 息和 基 金应收 的款
项以及 其他 投资 所形 成的 价值总 和
基金资 产净 值: 指基金 资产 总值 减去 负债 后的价 值
基金资 产估 值:
指计算 评估 基金 资产 和负 债的价 值, 以 确定 基金 资 产净值 和基
金收益 的过 程
基金份 额净 值:指计算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除 以计算 日发 售在 外的 基金 份额总 数
最小申 购赎 回单 位净 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乘以最 小申 购赎 回单 位份 额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服务 : 指基金 管理 人承 诺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提供 的一 系列 服务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 金管理 人 基本情况
1. 基金 管理 人: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中 路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 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设立日 期:2001 年4 月 17 日
法定代 表人 :叶 俊英
联系电 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 :陈 晓梅
注册资 本:12,000 万元 人 民币
2. 股权 结构 :
股东名 称 出资比 例
广东粤 财信 托有 限公 司 1/4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4
盈峰投 资控 股集 团有 限公 司 1/4
广东省 广晟 资产 经营 有限 公司 1/6
广州市 广永 国有 资产 经营 有限公司 1/12
总 计 100%
(二)主 要人员 情 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 人员
叶俊英 先生 , 经 济学 博士 , 董事 长。 曾任 中国 南海 石油联 合服 务总 公司 条法 部科员 、 副
科长、 科长, 广东 省烟 草专 卖局专 卖办 公室 干部 , 广 发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投 资银 行部总 经理 、
公司董 事、 副总 裁,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兼总裁 、 副 董事 长兼 总裁 。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刘晓艳 女士 , 经 济学 博士, 董事、 总裁。 曾任 广发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投 资理 财部 副经理 、
基金经 理 , 基 金投资 理财 部副总 经理 、 基金资 产管 理部总 经理 , 易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督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察员兼 监察 部总 经理 、 总 裁助理 兼市 场部 总经 理、 公司副 总裁 、 常 务副 总裁 。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总 裁,兼 任易 方达 资产 管理 (香港 )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秦力先 生, 经济 学博 士, 董事。 曾任 广发 证券 投资 银行部 常务 副总 经理 、 投 资理财 部总
经理、 资金 营运 部总 经理 、 规划 管理 部总 经理 、 投 资自营 部总 经理 、 公 司总 经理助 理、 副总
经理 。 现 任广 发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董 事 、 常务 副总 经理 , 兼 任广 发信德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 董
事长、 广发 控股 (香 港) 有限公 司董 事。
邓斌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董事。 曾任 广东 粤财 信托 投资公 司计 划资 金部 副经 理、 广 东粤
财信托 投资 有限 公司 信托 管理一 部总 经理 、 广 东粤 财信托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 广东 粤财 投资
控股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 现任 广东 粤财 投资 控股 有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兼任 广东粤 财信 托有
限公司 总经 理。
杨力先 生, 高级 管理 人员 工商管 理硕 士 (EMBA ) , 董事。 曾任 美的 集团 空调 事业部 技术
主管、 企划 经理 ,佛 山顺 德百年 科技 有限 公司 行政 总监, 美的 空调 深圳 营销 中心区 域经 理 ,
佛山顺 德创 佳电 器有 限公 司董事 、 副总 经理 , 长 虹 空调广 州营 销中 心营 销总 监, 广东 盈峰 投
资控股 集团 有限 公司 战略 总监、 董事 、 副 总裁。 现任 盈峰投 资控 股集 团有 限公 司董事 、 首 席
谢亮先 生, 高级 管 理 人员 工商管 理硕 士(EMBA ), 董事。 曾任 53011 、53061 部队财 务
部门助 理员 , 广州军 区生 产管理 部财 务部 门助 理员 、 处 长, 广东 省广 晟资 产 经营有 限公 司总
经理助 理兼 计划 财务 部部 长。现 任广 东省 广晟 资产 经营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谢石松 先生 , 法 学博 士, 独立董 事。 现任 中山 大学 法学院 教授 、 国 际法 研究 所所长 , 兼
任中国 国际 私法 学会 副会 长, 武汉 大学 法学院 、 西 北政法 大学 兼职 教授 , 中 国国际 经济 贸易
仲裁委 员会 仲裁 员及 专家 咨询委 员会 成员 ,上 海、 广州、 深圳 、厦 门、 珠海 、佛山 、肇 庆 、
惠州等 仲裁 委员 会仲 裁员 。
王化成 先生 ,经 济学 博士 ,独立 董 事 。曾 任中 国人 民大学 商学 院助 教、 讲师 、副教 授 。
现任中 国人 民大 学商 学院 教授、 博士 生导 师。
何小锋 先生 , 经 济学 硕士 , 独立 董事 。 曾 任广 东省 韶关市 教育 局干 部, 中共 广东省 韶关
市委宣 传部 干部 , 北 京大 学经济 学院 讲师 、 副 教授 、 金融 系主 任兼 教授 及博 士生导 师。 现任
北京大 学经 济学 院教 授、 博士生 导师 。
陈国祥 先生 , 经 济学 硕士 , 监事 会主 席。 曾任 交通 银行广 州分 行江 南西 营业 部经理 , 广
东粤财 信托 投资 公司 证券 部副总 经理 、 基 金部 总经 理,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总 裁助 理兼
市场拓 展部 总经 理、 市场 总监。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监事 会主 席。
李舫金 先 生 , 经 济学 硕士 , 监事 。 曾 任华 南师 范大 学外语 系党 总支 书记 , 中 国证监 会广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州证管 办处 长。 现任 广州 国际控 股集 团有 限公 司副 总经理 , 广 州市 广永 国有 资产经 营有 限公
司党支 部书 记、 董事 长兼 总 裁, 万 联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董事长 (兼 ) 、 广 州银 行副 董事长 (兼 ) 。
廖智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监事。 曾任 广东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基 金部 主管 , 易 方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综合 管理 部副 总经理 、 人 力资 源部 副总 经理。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市场
部总经 理。
张优造先 生, 工商管 理硕 士(MBA) ,常 务副总 裁。曾 任南方证 券交 易中心 业务 发展部 经
理, 广 东证 券公 司发 行上 市部经 理、 深圳 证券 业务 部总经 理、 基金 部总 经理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兼副 总裁 。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常务 副总 裁, 兼任 易方达 资产 管理
(香港 )有 限公 司董 事。
肖坚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副总裁 。 曾 任广 东粤 财信 托投资 公司 职员 , 香 港安 财投资 有限
公司财 务部 经理 , 粤 信(香港)投 资有 限公 司业 务部 副 经理, 广东 粤财 信托 投资 公司基 金部 经
理,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投 资管 理部 常务 副总 经理、 研究 部总 经理 兼任 基金投 资部 总经
理、 总 裁助 理兼 任基 金投 资部总 经理 、 总 裁助 理兼 专户投 资总 监、 专户 首席 投资官 、 基 金科
翔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策略 成长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 策略 成长 二号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投资 经理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副总 裁。
陈志民 先生 , 法 学硕 士、 公共管 理硕 士, 副总 裁。 曾任厦 门国 际信 托投 资公 司信托 部经
理助理 ,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研究 员、 基 金经 理 助理、 投资部 副总 经理 ( 主管研 究) , 易
方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机构 理财部 总经 理 、 基金 投资 部总经 理 、 总 裁
助理兼 任基 金投 资部 总经 理、 总 裁助 理兼 任基 金投 资总监 及基 金投 资部 总经 理、 总 裁助 理兼
任基金 投资 总监 、 基 金首 席投资 官、 基金 科翔 基金 经理、 基金 科瑞 基金 经理 、 基金 科汇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积 极成 长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机 构理财 部投 资经 理。 现任 易方达 基金 管 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陈彤先 生 , 经 济学博 士 , 副总裁 。 曾任 中国经 济开 发信托 投资 公司 成都 营业 部研发 部副
经理、 交易 部经 理、 研发 部经理 、 证 券总 部研 究部 行业研 究员 ,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市
场拓展 部主 管 、 基金 科瑞 基金经 理 、 市 场部华 东区 大区销 售经 理 、 市场 部总 经理助 理兼 华 东
区 大 区 销 售 经理 及 南 京 分公 司 总 经 理 、上 海 分 公 司总 经 理 兼 南 京分 公 司 及 成都 分 公 司 总经
理、 总 裁助 理兼 上海 分公 司和南 京分 公司 以及 成都 分公司 的总 经理 、 市 场总 监兼上 海分 公司
和南京 分公 司以 及成 都分 公司的 总经 理 。 现任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张南女 士, 经济 学博 士, 督察长 。 曾 任广 东省 经济 贸易委 员会 主任 科员 、 副 处长,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市场 拓展部 副总 经理 、 督 察长 兼监察 部总 经理 。 现 任易 方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督察 长。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范岳先生 ,工 商管理 硕士(MBA) , 首席产 品执行 官。 曾任中国 工商 银行深 圳分 行国际 业
务部科 员 , 深 圳证券 登记 结算公 司办 公室 经理 、 国 际部经 理 , 深 圳证券 交易 所北京 中心 助 理
主任、 上市 部副 总监 、 基 金债券 部副 总监 、 基 金管 理部总 监。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首席产 品执 行官 ,兼 任易 方达资 产管 理( 香港 )有 限公司 董事 。
2.基金经理小组介绍
林飞先 生, 经济 学博 士。 曾任融 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研究 员、 基金 经理 助理 ,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经理 助理 、 指 数与 量化 投资 部总 经理助 理 、 指 数与 量化 投资 部副总 经理 、
易方达 沪 深3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经 理 ( 自2009 年8 月 26 日至 2010 年12 月 31 日) 。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指 数与 量化 投资 部总 经理 、 易 方达 深证100 交易 型开放 式指 数
基金基 金经 理( 自 2006 年 7 月 4 日起 任职 ) 、易 方达 50 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自
2007 年2 月10 日起 任职 ) 、易 方 达深 证100 交 易型 开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基 金基 金
经理 ( 自2009 年12 月 1 日起任职 ) 和易 方达 沪深 3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发 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自 2013 年 3 月 6 日起 任职 ) , 兼任 易 方达资 产管 理( 香港 )有 限公司 基金 经
王建军 先生 , 经济学 博士 。 曾 任汇 添富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数量 分析 师、 易方 达基金 管 理
有限公 司量 化研 究员 、 基 金经理 助理 。 现 任 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易 方达 深证 100 交 易型
开放式 指数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0 年9 月 27 日起 任职)、 易方 达深 证100 交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 基金 基金经 理 (自2010 年 9 月27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 创 业板交 易型 开
放式 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经理 ( 自2011 年9 月20 日起 任职 ) 、 易方 达创 业 板交易 型开 放
式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 基金基 金经 理 (自2011 年9 月 20 日起 任职 ) 、 易 方 达中小 板指 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经 理( 自 2012 年9 月20 日 起任职 ) 。
本基金 历任 基金 经理 情况 :王守 章先 生, 管理 时间 为 2006 年 3 月 24 日至 2006 年4 月
7 日; 马骏 先生 ,管 理时 间为 2006 年 3 月 24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包括 :刘晓 艳女 士、 肖坚 先生 、陈志 民先 生、 马骏 先生 。
刘晓艳 女士 ,同 上。
肖坚先 生, 同上 。
陈志民 先生 ,同 上。
马骏先 生 , 高 级管理 人员 工商管 理硕 士(EMBA) 。 曾 任君安 证券 有限 公司 营业 部职员 , 深
圳众大 投资 有限 公司 投资 部副总 经理 , 广 发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研究 员,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固 定收 益部 总经 理、 固定收 益投 资总 监、 总裁 助理、 基金 科讯 基金 经理 、 易方 达 50 指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方 达深 证100 交 易型 开放式 指数 基金 基金 经理 。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 收益 首席投 资官 兼任 易方 达资 产管理 (香 港) 有 限公 司人 民币合 格境 外
投资者(RQFII) 业务 负责 人 。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 近亲属关系。
(三)基 金管理 人 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基金 ,办理 或者 委托经国 务院 证券监 督管 理机构认 定的 其他机 构代 为办理
基金份 额的 发售 、申 购、 赎回和 登记 事宜 ;
2. 办理基 金备 案手 续;
3. 对所管 理的 不同 基金 财产 分别管 理、 分别 记账 ,进 行证券 投资 ;
4. 按照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确定 基金收 益分 配方 案, 及时 向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 配收 益;
5. 进行基 金会 计核 算并 编制 基金财 务会 计报 告;
6. 编制半 年度 和年 度基 金报 告;
7. 计算并 公告 基金 份额 资产 净值 , 确定 基金 份额 申购 、赎回 价格 ;
8. 按规定 受理 申购 和赎 回申 请,及 时、 足额 支付 投资 者 申购之 基金 份额 或赎 回之 对价 ;
9. 办理与 基金 财产 管理 业务 活动有 关的 信息 披 露 事项 ;
10. 召集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1. 基金财 产管 理业 务活 动的 记录、 账册 、报 表和 其他 相关资 料;
12. 以基金 管理 人名 义 , 代 表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 益行 使诉 讼权利 或者 实施 其他 法律 行为 ;
13. 基金合 同及 国务 院证 券监 督管理 机构 规定 的其 他职 责。
(四)基 金管理 人 的承诺
1.本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严格 遵守现 行有 效的 相关 法律 、 法 规、 规章 、 基 金合 同和 中国证 监
会的有 关规 定, 建立 健全 内部控 制制 度, 采取 有效 措施, 防止 违反 现行 有效 的有关 法律 、 法
规、规 章、 基金 合同 和中 国证监 会有 关规 定的 行为 发生。
2. 本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严格 遵守《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法》 、 《基 金 法 》及 有关 法律法 规 ,
建立健 全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采取 有效 措施 ,防 止下 列行为 发生 :
(1) 将其固 有财 产或 者他 人财 产混同 于基 金财 产从 事证 券投资 ;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2) 不公平 地对 待其 管理 的不 同基金 财产 ;
(3) 利用基 金财 产为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以外 的第 三人 谋取 利益;
(4) 向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违 规承 诺收益 或者 承担 损失 ;
(5) 法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禁 止的其 他行 为。
3.本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加强 人员管 理 , 强 化职 业操 守 , 督促和 约束 员工 遵守 国家 有关法 律、
法规及 行业 规范 ,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 保证 基金 财产不 用于 下列 投资 或者 活动 :
(1) 承销 证券 ;
(2) 向他 人贷 款或 者提 供 担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国 务院 另有 规定 的除 外;
(5) 向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或 者买 卖其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发行的 股票
或者债 券;
(6) 买卖 与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有 控股 关系 的股东 或者 与其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托
管人有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司 发行 的证 券或 者承 销期内 承销 的证 券 , 但 标的 指数成 份股 不
受此限 ; ;
(7)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8) 依照 法律 、行 政法 规 有关规 定, 由国 务院 证券 监督管 理机 构规 定禁 止的 其他活 动。
4.基金 经理 承诺
(1) 依照 有关 法律 、 法 规 和基金 合同 的规 定, 本着 谨慎的 原则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谋 取
最大利 益;
(2) 不利 用职 务之 便为 自 己及其 代理 人、 受雇 人或 任何第 三人 谋取 利益 ;
(3) 不违 反现 行有 效的 有 关法律 、法 规、 规章 、基 金合同 和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定 ,
不泄漏 在任 职期 间知 悉的 有关证 券 、 基 金的商 业秘 密、 尚未 依法 公开的 基金 投资内 容 、 基 金
投资计 划等 信息 ;
(4)不 从 事损 害基 金财 产 和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证券交 易及 其他 活动 。
(五)基 金管理 人 的内部控 制制度
为保证 公司 规范 化运 作, 有效地 防范 和化 解经 营风 险, 促 进公 司诚 信、 合 法、 有效经 营,
保障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 维 护公 司及 公司股 东的 合法权 益 , 本 基金管 理人 建立了 科学 、 严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密、高 效的 内部 控制 体系 。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 目标
(1) 保证公 司经 营管 理活 动的 合法合 规性 ;
(2) 保证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合 法权益 不受 侵犯 ;
(3) 实现公 司稳 健、 持续 发展 ,维护 股东 权益 ;
(4) 促进公 司全 体员 工恪 守职 业操守 ,正 直诚 信, 廉洁 自律, 勤勉 尽责 ;
(5) 保护公 司最 重要 的资 本: 公司声 誉。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 原则
(1) 全面性 原则 : 内 部控 制必 须覆盖 公司 的所 有部 门和 岗位, 渗透 各项 业务 过程 和业 务
环节, 并普 遍适 用于 公司 每一位 职员 ;
(2) 审慎性 原则 : 内 部控 制的 核心是 有效 防范 各种 风险 , 公司 组织 体系 的构 成、 内 部管
理制度 的建 立都 要以 防范 风险、 审慎 经营 为出 发点 ;
(3) 相互制 约原 则: 公司 设置 的各部 门、 各岗 位权 责分 明、相 互制 衡;
(4) 独立性 原则 : 公 司根 据业 务的需 要设 立相 对独 立的 机构、 部门 和岗 位; 公 司内 部部
门和岗 位的 设置 必须 权责 分明;
(5) 有效性 原则 : 各 种内 部管 理制度 具有 高度 的权 威性 , 应是 所有 员工 严格 遵守 的行 动
指南; 执行 内部 管理 制度 不能有 任何 例外 , 任 何人 不得拥 有超 越制 度或 违反 规章 的
(6) 适时性 原则 : 内 部控 制应 具有前 瞻性 , 并 且必 须随 着公司 经营 战略 、 经 营方 针、 经
营理念 等内 部环 境的 变化 和国家 法律 、 法 规、 政策 制 度等外 部环 境的 改变 及时 进行
相应的 修改 和完 善;
(7) 成本效 益原 则: 公司 运用 科学化 的经 营管 理方 法降 低运作 成本 , 提 高经 济效 益, 力
争以合 理的 控制 成本 达到 最佳的 内部 控制 效果 。
3.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 定了 合理 、 完 备 、 有效并 易于 执行 的制 度体 系。 公司 制度 体系由 不同 层面的 制度
构成 。 按 照其 效力大 小分 为四个 层面 : 第一个 层面 是公司 章程 ; 第二个 层面 是公司 内部 控 制
大纲 , 它 是公 司制定 各项 规章制 度的 基础 和依 据; 第三个 层面 是公 司基 本管 理制度 ; 第四 个
层面是 公司 各机 构、 部门 根据业 务需 要制 定的 各种 制度及 实施 细则 等。 它们 的制订 、修 改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实施 、 废 止应 该遵循 相应 的程序 , 每一 层面的 内容 不得与 其以 上层 面的 内容 相违背 。 公司 重
视对制 度的 持续 检验 ,结 合业务 的发 展、 法规 及监 管环境 的变 化以 及公 司风 险控制 的要 求 ,
不断检 讨和 增强 公司 制度 的完备 性、 有效 性。
4. 关于授权、研究、投 资、 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 授权制 度
公司的 授权 制度 贯穿 于整 个公司 活动 。 股东会 、 董 事会 、 监 事会 和管理 层必 须充分 履行
各自的 职权 , 健全公 司逐 级授权 制度 , 确保公 司各 项规章 制度 的贯 彻执 行; 各项经 济经 营 业
务和管 理程 序必 须遵 从管 理层制 定的 操作 规程 , 经办 人员的 每一 项工 作必 须是 在业务 授权 范
围内进 行 。 公 司重大 业务 的授权 必须 采取 书面 形 式 , 授 权书 应当 明确授 权内 容和时 效 。 公 司
授权要 适当 , 对 已获 授权 的部门 和人 员应 建立 有效 的评价 和反 馈机 制, 对已 不适用 的授 权应
及时修 改或 取消 授权 。
(2) 公司研 究业 务
研究工 作应 保持 独立 、 客 观, 不受 任何 部门及 个人 的不正 当影 响 ; 建立 严密 的研究 工 作
业务流 程, 形成 科学 、 有 效的研 究方 法; 建立 投资 产品备 选库 制度 , 研 究部 门根据 投资 产品
的特征 , 在充 分研究 的基 础上建 立和 维护 备选 库。 建立研 究与 投资 的业 务交 流制度 , 保持 畅
通的交 流渠 道; 建立 研究 报告质 量评 价体 系, 不断 提高研 究水 平。
(3) 基金投 资业 务
基金投 资应 确立 科学 的投 资理念 , 根据 决策 的风 险防 范 原则 和效 率性 原则 制定 合理的 决
策程序 ; 在 进行 投资 时应 有明确 的投 资授 权制 度, 并应建 立与 所授 权限 相应 的约束 制度 和考
核制度 。 建立 严格的 投资 禁止和 投资 限制 制度 , 保 证基金 投资 的合 法合 规性 。 建 立投 资风 险
评估与 管理 制度 , 将 重点 投资限 制在 规定 的风 险权 限额度 内; 对于 投资 结果 建立科 学的 投资
管理业 绩评 价体 系。
(4) 交易业 务
建立集 中交 易室 和集 中交 易制度 , 投资 指令 通过 集中 交易室 完成 ; 应建 立交 易监 测系统 、
预警系 统和 交易 反馈 系统 , 完 善相 关的 安全设 施 ; 集中交 易室 应对 交易 指令 进行审 核 , 建 立
公平的 交易 分配 制度 , 确 保各基 金利 益的 公平 ; 交 易记录 应完 善 , 并及 时进 行反馈 、 核 对和
存档保 管; 同时 应建 立科 学的投 资交 易绩 效评 价体 系。
(5) 基金会 计核 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 业务 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 ,并 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 严密 的会计系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统, 对 于不同 基金、 不同 客户独 立建 账, 独 立核 算 ; 公司通 过复 核制 度、 凭 证制度、 合理 的
估值方 法和 估值 程序 等会 计措施 真实 、 完 整、 及 时地 记载每 一笔 业务 并正 确进 行会计 核算 和
业务核 算。 同时 还建 立会 计档案 保管 制度 ,确 保档 案真实 完整 。
(6) 信息披 露
公司建 立了 完善 的信 息披 露制度 , 保 证公 开披 露的 信息真 实、 准确 、 完 整。 公 司设立 了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 并 建立 了相应 的程 序进 行信 息的 收 集、 组织 、 审 核和 发布 工作, 以此 加强
对信息 的审 查核 对, 使所 公布的 信息 符合 法律 法规 的规定 , 同 时加 强对 信息 披露的 检查 和评
价,对 存在 的问 题及 时提 出改进 办法 。
(7) 监察稽 核
公司设 立督 察长 , 经 董事 会聘任 , 报中 国证监 会核 准。 根据 公司 监察稽 核工 作的需 要 和
董事会 授权 , 督察长 可以 列席公 司相 关会 议, 调阅 公司相 关档 案 , 就内 部控 制制度 的执 行 情
况独立 地履 行检 查、 评价 、 报告 、 建 议职 能。 督 察长 定期和 不定 期向 董事 会报 告公司 内部 控
制执行 情况 ,董 事会 对督 察长的 报告 进行 审议 。
公司设 立监 察部 开展 监察 稽核工 作, 并保 证监 察部 的独立 性和 权威 性。 公司 明确了 监察
部及内 部各 岗位 的具 体职 责,严 格制 订了 专业 任职 条件、 操作 程序 和组 织纪 律。
监察部 强化 内部 检查 制度 , 通过 定期 或不 定期 检查 内部控 制制 度的 执行 情况 , 促使 公司
各项经 营管 理活 动规 范有 效运行 。
公司董 事会 和管 理层 充分 重视和 支持 监察 稽核 工作 , 对违 反法 律、 法 规和 公司 内部控 制
制度的 ,追 究有 关部 门和 人员的 责任 。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 控制 制度声明书
(1) 本公司 承诺 以上 关于 内部 控制制 度的 披露 真实 、准 确;
(2) 本公司 承诺 根据 市场 变化 和公司 业务 发展 不断 完善 内部控 制制 度。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四、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 中 国银 行” )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 1 号
首次注 册登 记日 期:1983 年10 月31 日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贰 仟柒 佰玖拾 壹亿 肆仟 柒佰 贰拾 贰万叁 仟壹 佰玖 拾伍 元整
法定代 表人 :肖 钢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 【1998 】24 号
托管及 投资 者服 务部 总经 理:李 爱华
托管部 门信 息披 露联 系人 :唐州 徽
电话: (010 )
传真: (010 )
(二) 基金托管部门及主 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 行于 1998 年设 立基 金托管 部, 为进 一步 树立 以投资 者为 中心 的服 务理 念,中 国
银行 于2005 年3 月23 日正 式将基 金托 管部 更名 为托 管及投 资者 服务 部, 现有 员 工120 余人 。
另外, 中国 银行 在重 点分 行已开 展托 管业 务。
目前,中 国银 行拥有 证券 投资基金 、基 金(一 对多 、一对一 ) 、社 保基金 、保 险基金 、
QFII 、QDII 、 券商 资产 管 理计划 、 信 托计 划、 年 金 基金、 理财 产品、 私募 基 金、 资 金托 管等
门类齐 全的 托管 产品 体系 。 在国 内, 中国 银行 率先 开展绩 效评 估、 风险 管理 等增值 服务 , 为
各类客 户提 供个 性化 的托 管服务 ,托 管资 产规 模居 同业前 列。
(三)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情况
截至2012 年12 月末 , 中 国银行 已托 管长 盛创 新先 锋混合 、 长盛 同盛封 闭 、 长盛同 智优
势混合 (LOF ) 、 大 成 2020 生 命周 期混 合、大 成蓝 筹稳健 混合 、大 成优 选 LOF 、大 成景 宏封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闭、 工 银大 盘蓝 筹股 票、 工银核 心价 值股 票、 国泰 沪深 300 指 数、 国泰 金鹿 保本混 合、 国泰
金鹏蓝 筹混 合、 国泰 区位 优势股 票、 国投 瑞银 稳定 增利债 券、 海富 通股 票、 海富通 货币 、 海
富通精 选贰 号混 合、 海富 通收益 增长 混合 、 海 富通 中证 100 指 数 (LOF ) 、 华 宝兴业 大盘 精选
股票、 华宝 兴业 动力 组合 股票、 华宝 兴业 先进 成长 股票、 华夏 策略 混合、 华夏 大盘精 选混 合、
华夏回报 二号 混合、 华夏 回报混合 、华 夏行业 股票(LOF) 、 嘉实超 短债债 券、 嘉实成长 收益
混合、 嘉实 服务 增值 行业 混合、 嘉实 沪深 300 指数(LOF) 、 嘉实 货币 、嘉 实稳 健混合 、嘉 实
研究精 选股 票、 嘉实 增长 混合、 嘉实 债券 、 嘉 实主 题混合 、 嘉 实回 报混 合、 嘉实价 值优 势股
票型、 金鹰 成份 优选 股票 、 金鹰 行业 优势 股票 、 银 河成长 股票 、 易 方达 平稳 增长混 合、 易方
达策略 成长 混合 、 易 方达 策略成 长二 号混 合、 易方 达积极 成长 混合 、 易 方达 货币、 易方 达稳
健收益 债券 、易 方达 深证 100ETF 、易 方达 中小 盘股 票、易 方达 深证100ETF 联 接、万 家 180
指数、 万家 稳健 增利 债券 、 银华 优势 企业 混合 、 银 华优质 增长 股票 、 银 华领 先策略 股票 、 景
顺长城动 力 平 衡混合 、景 顺长城优 选股 票、景 顺长 城货币、 景顺 长城鼎 益股 票(LOF) 、泰 信
天天收 益货 币、 泰信 优质 生活股 票、 泰信 蓝筹 精选 股票、 泰信 债券 增强 收益、 招商先 锋混 合、
泰达宏 利精 选股 票、 泰达 宏利集 利债 券 、 泰达 宏利 中证财 富大 盘指 数、 华泰 柏瑞盛 世中 国 股
票、 华 泰柏 瑞积 极成 长混 合、 华 泰柏 瑞价 值增 长股 票、 华 泰柏 瑞货 币、 华泰 柏瑞量 化现 行股
票型、 南方 高增 长股 票(LOF) 、 国 富潜 力组 合股 票、 国富强 化收 益债 券、 国富 成长动 力股 票、
宝盈核 心优 势混 合、 招商 行业领 先股 票、 东方 核心 动力股 票、 华安 行业 轮动 股票型 、 摩 根士
丹利华 鑫强 收益 债券 型、 诺德中 小 盘 股票 型、 民生 加银稳 健成 长股 票型 、 博 时宏观 回报 债 券
型、 易方 达岁 丰添利 债券 型、 富兰 克林 国海中 小盘 股票型 、 国联 安上证 大宗 商品股 票交 易 型
开放式 指数 、 国 联安 上证 大宗商 品股 票交 易型 开放 式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 、 上证 中小 盘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 华 泰柏 瑞上证 中小 盘交 易型 开放 式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 、 长城 中小 盘成
长股票 型 、 易 方达医 疗保 健行业 股票 型 、 景顺 长城 稳定收 益债 券型 、 上 证 180 金融 交易 型开
放式指 数、 国泰 上证180 金融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联接 、诺 德优 选 30 股 票型 、
泰达宏 利聚 利分 级债 券型 、 国 联安 优选 行业股 票型 、 长 盛同 鑫保 本 混合 型 、 金鹰中 证技 术领
先指数 增强 型、 泰信 中证200 指 数、 大 成内 需增 长股 票型、 银华 永祥 保本 混合 型、 招 商深 圳
电子信 息传 媒产 业 (TMT )5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 招 商深 证TMT5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数 证券 投
资基金联 接、 嘉实深 证基 本面 120 交 易型开 放式指 数证券投 资基 金联接 、深 证基本 面 120
交易型 开放 式指 数、 上证 180 成 长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 、 华宝 兴业 上证180 成长 交易型 开放 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联 接、 易方达 资源 行业 股票 型、 华安深 证 300 指 数、 嘉实 信用债 券型 、 平
安大华 行业 先锋 股票 型、 华泰柏 瑞信 用增 利债 券型 、 泰 信中 小盘 精选股 票型 、 海 富 通 国策 导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向股票 型 、 中 邮上 证380 指数增 强型 、 泰达宏 利中 证 500 指数 分级 、 长 盛同 禧信用 增利 债 券
型、银 华中 证内 地资 源主 题指数 分级 、平 安大 华深 证 300 指数 增强 型、 嘉实 安心货 币市 场 、
上投摩 根健 康品 质生 活股 票型、 工银 瑞信 睿智 中证 500 指 数分 级、 招 商优 势企 业灵活 配置 混
合型、 国泰 中小 板300 成 长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 国 泰中小 板300 成 长交 易型 开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 景顺 长城 优 信增利 债券 型、 诺德 周期 策 略股票 型、 长盛 电子 信息 产 业股票 型、
诺安中 证创 业成 长指 数分 级、 信诚 双盈 分级债 券型 、 嘉 实沪 深 300 交易 型开 放式指 数 、 民 生
加银信 用 双 利债 券型 、 工 银瑞信 基本 面量 化策 略股 票型 、 信 诚周 期轮动 股票 型、 富兰 克林 国
海 研 究 精 选 股票 型 、 诺 安汇 鑫 保 本 混 合型 、 平 安 大华 策 略 先 锋 混合 型 、 华 宝兴 业 中 证 短融
50 指 数债 券型 、180 等权 重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 华 安双月 鑫短 期理 财债 券型 、 大 成景 恒保 本
混合型 、 景 顺长 城上 证 180 等权 重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 、 上 投摩根 分红 添利
债券型 、 嘉 实优 化红 利股 票型、 长盛 同鑫 二号 保本 混合型 、 招 商信 用增 强债 券型、 华宝 兴业
资源优 选股 票型 、 中 证 500 沪市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大成中 证 500 沪 市交 易型 开放式 指数 证
券投资 基金 联接 、 博 时医 疗保健 行业 股票 型、 诺德 深证 300 指 数分 级、 华夏 安康信 用优 选 债
券型、 汇添 富多 元收 益债 券型、 广发 双债 添利 债券 型、长 盛添 利 30 天理 财债 券型、 信诚 理
财 7 日 盈债 券型 、长 盛添 利 60 天理 财债 券型 发起 式、平 安大 华添 利债 券型 、大成 理 财 21
天债券 型发 起式 、 华 泰柏 瑞 稳健收 益债 券型 、 信 诚添 金 分级债 券型 、 国 泰现 金管 理 货币市 场、
国投瑞 银纯 债债 券型 、银 华中证 中票 50 指 数债 券型 、华安 信用 增强 债券 型、 长盛同 丰分 级
债券型 、 嘉实 海外中 国股 票(QDII) 、 银 华全球 优选(QDII-FOF) 、 长 盛环 球景 气 行业大 盘精 选
股票型(QDII) 、华泰 柏瑞 亚洲领导 企业股 票 型(QDII) 、信诚 金砖四 国积极 配置(QDII) 、 海
富通大中 华精 选股票 型(QDII ) 、招 商标 普金砖 四国 指数(LOF-QDII ) 、 华宝兴 业成熟市 场动
量优选 (QDII ) 、大 成标 普 500 等权 重指 数(QDII ) 、长信 标普100 等权 重指 数(QDII ) 、博
时抗通胀 增强 回报(QDII ) 、华安大 中华 升级股 票型 (QDII ) 、信诚 全球 商品主 题(QDII)、
上投摩根 全球 天然资 源股 票型、工 银瑞 信中国 机会 全球配置 股票 型(QDII ) 、 易方达标 普全
球高端消费品指数 增强型 (QDII) 、 建 信全 球 资 源 股票 型 (QDII) 、恒 生 交 易 型开 放 式 指 数
(QDII ) 、 恒 生交 易型 开放 式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 (QDII) 、 广 发纳 斯达 克100 指数 (QDII )
等189 只证 券投 资基 金, 覆盖了 股票 型、 债券 型、 混合型 、 货 币型 、 指 数型 等多种 类型 的基
金,满 足了 不同 客户 多元 化的投 资理 财需 求, 基金 托管规 模位 居同 业前 列。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四) 托管业务的内部控 制制度
中国银 行开 办各 类基 金托 管业务 均获 得相 应的 授权 ,自 1998 年 开办 托管 业务 以来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规 的 规 定以 及 监 管 部 门 的监 管 要 求, 以 控 制 和 防 范基 金 托 管业 务 风 险 为 主
线, 制 定了 包括 托管 业务 授权管 理制 度、 业务 操作 规程、 员工 职业 道德 规范 、 保密 守则 等 在
内的各 项业 务管 理制 度 , 将风险 控制 落实 到每 个工 作环节 , 保证 托管 基金 资 产与银 行自 有资
产以及 各类 托管 资产 的相 互独立 和资 产的 安全 。 最 近一年 内 , 中 国银 行托 管 及投资 者服 务部
及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无 重大 违法违 规行 为 , 未 受到 中 国证监 会 、 中 国银 监会 及 其他有 关机 关的
(五) 托管人对管理人运 作基金进行监督的 方法和程序
根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的 相关规 定 ,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的投 资指 令违 反法 律、 行政法 规和 其他 有关 规定 , 或者 违反 基金
合同约 定的 , 应 当拒 绝执 行 , 立即 通知 基金 管理 人, 并 及时向 国务 院证 券监 督管 理机构 报告 。
基金托 管人 如发 现基 金管 理人依 据交 易程 序已 经生 效的投 资指 令违 反法 律 、 行 政法规 和其 他
有关规 定,或 者违反 基金 合同约 定的,应 当立 即通知 基金管 理人, 并及时 向国 务院证 券监督
管理机 构报 告。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五、相关 服务机 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申购 、赎 回代 办证 券公 司(以 下排 序不 分先 后)
(1) 广 发证 券
注册地 址: 广州 天河 区天 河北 路 183-187 号大 都会 广场 43 楼( 房)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天 河北路 大都 会广 场5 、18 、19 、36 、38 、41 、42 、43 楼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联系人 :黄岚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5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020-
(2) 安 信证 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2008 号中 国凤 凰 大厦 1 栋9 层
法定代 表人 :牛 冠兴
联系人 :陈 剑虹
联系电 话:1
客户服 务电 话:
(3) 渤 海证 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 写 字楼101 室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南 开区 宾水西 道 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杜 庆平
联系人 :王 兆权
联系电 话:022-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51-5988
传真:022-
(4) 财 通证 券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杭 大 路15 号 嘉华 国际 商务 中心
办公地 址: 杭州 市杭 大 路15 号 嘉华 国际 商务 中心
法定代 表人 :沈 继宁
联系人 :徐 轶青
联系电 话:0571 -
客户服 务电 话 :96336 ( 浙 江) 、400-869-6336 (全 国 )
(5) 长 城证 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6008 号特 区报 业 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耀华
联系人 :刘 阳
联系电 话:9
客户服 务电 话:0 、400-
(6) 长 江证 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办公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联系人 :李 良
联系电 话:027-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9 、
传真:027-
(7) 第 一创 业证 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罗湖区 笋岗 路 12 号 中民 时 代广 场 B 座25 、26 层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罗湖区 笋岗 路 12 号 中民 时 代广 场 B 座25 、26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学民
联系人: 崔 国良
联系电 话: 2
客户服 务电 话: 3
(8) 东 方证 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318 号2 号楼 22 层-29 层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法定代 表人 :潘 鑫军
联系人 :吴 宇
联系电 话:021-
客户服 务电 话:95503
传真:021-
(9) 东 海证 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市 延陵西 路 23 号 投资 广场18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1928 号东 海证 券 大厦( 更新 部分 )
法定代 表人 :朱 科敏
联系人 :梁 旭
联系电 话:021-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1 ;400-888-8588
传真:021-
(10) 东兴 证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5 号新 盛大 厦 B 座 12-15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5 号新 盛大 厦 B 座 12-15 层
法定代 表人 :徐 勇力
联系人 :汤 漫川
联系电 话:01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传真:010-
网址:www.
(11) 方正 证券
注册地 址: 湖南 长沙 芙蓉 中路二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24 层
办公地 址: 湖南 长沙 芙蓉 中路二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24 层
法定代 表人 :雷 杰
联系人 :邵 艳霞
联系电 话:7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1
(12) 光大 证券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徐 浩明
联系人 :刘 晨、 李芳 芳
联系电 话:02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08998
传真:021-
(13) 广州 证券
注册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西 路 5 号广 州国 际金 融中心 主 塔19 楼、20 楼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西 路5 号广 州国际 金融 中 心19 、20 楼
法定代 表人 :刘 东
联系人 :林 洁茹
联系电 话:020-
客户服 务电 话: 020-961303
传真:020-
(14) 国联 证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无 锡市 县前东 街 168 号 国联 大 厦6 层
办公地 址: 江苏 省无 锡市 太湖新 城金 融一 街8 号国 联金融 大 厦702
法定代 表人 :雷 建辉
联系人 :沈 刚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0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2
(15) 国泰 君安 证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上 海银 行大 厦 29 楼
法定代 表人 :万 建华
联系人 :芮 敏祺
开放式 基金 咨询 电话 :02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传真:021-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16) 国信 证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 大厦十 六层 至二 十六 层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联系人 :齐 晓燕
联系电 话:3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6
(17) 国元 证券
注册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寿春 路 179 号国 元大 厦
办公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寿春 路 179 号国 元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凤 良志
联系人 :李 飞
开放式 基金 咨询 电话 :95578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
(18) 海通 证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 9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广 东 路689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联系人 :金 芸、 李笑 鸣
联系电 话:021-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3 、400-
传真:021-
(19) 宏源 证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文艺 路 233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桥 大 街 19 号
法定代 表人 :冯 戎
联系人 :李 巍
联系电 话:010-
客户服 务电 话:
传真:010-
网址: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20) 华安 证券
注册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长江中 路 357 号
办公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南二 环 959 号财 智中 心 B1 座
法定代 表人 :李 工
联系人 :甘 霖
联系电 话:
客户服 务电 话:96518 、400-80-96518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
(21) 华福 证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五 四 路157 号 新天 地大 厦7 、8 层
办公地 址: 福州 市五 四 路157 号 新天 地大 厦7 至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金琳
联系人 :张 腾
联系电 话:3
客户服 务电 话:
(22) 华泰 证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南 京市 中山东 路 90 号 华泰 证券 大 厦
办公地 址: 江苏 省南 京市 中山东 路 90 号 华泰 证券 大 厦、 深 圳深 南大 道4011 号 港中旅 大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联系人 :庞 晓芸
开放式 基金 咨询 电话 :95597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025- (南 京) ;2 ( 深圳 )
(23) 南京 证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南 京市 大钟 亭 8 号
法定代 表人 :张 华东
联系人 :徐 翔
联系电 话:025-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8-5888
传真:025-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24) 平安 证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宇翔
联系人 :郑 舒丽
客户服 务电 话:95511-8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2
(25) 齐鲁 证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吴 阳
联系电 话: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8
(26) 山西 证券
办公地 址: 太原 市府 西 街69 号 山西 国际 贸易 中心 东 塔楼
注册地 址: 太原 市府 西 街69 号 山西 国际 贸易 中心 东 塔楼
法定代 表人 :侯 巍
联系人 :郭 熠
联系电 话: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3 或400-666-1618
(27) 申银 万国 证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 路17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 路171 号
法定代 表人 :储 晓明
联系人 :曹 晔
联系电 话:021-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3 、
传真:021-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28) 信达 证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高 冠江
联系人 :唐 静
联系电 话:01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0-8899
传真:010-
(29) 兴业 证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26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 浦 东新 区民生 路1199 弄证 大五 道 口广 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联系人 :雷 宇钦
联系电 话:9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2
(30) 银河 证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联系人 :田 薇
客户服 务电 话:8
(31) 招商 证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8 —45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8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林 生迎
联系电 话:6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5 、400-
(32) 中航 证券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注册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A 座41 楼
办公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A 座41 楼
法定代 表人 :杜 航
联系人 :戴 蕾
联系电 话: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33) 中投 证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与福 中路 交界 处荣 超商务 中心 A 栋第 18-21 层及第 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 6003 号 荣超 商务 中 心 A 栋第 04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龙 增来
联系人 :刘 毅
联系电 话:2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00-8008
网址:www.
(34) 中信 建投 证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联系人 :权 唐
开放式 基金 咨询 电话 :400-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010-
(35) 中信 证券 (浙 江)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588 号恒 鑫大厦 主 楼19 、20 层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588 号恒 鑫大厦 主 楼19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沈 强
联系人 :周 妍
联系电 话:3
客户服 务电 话:96598
传真:1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36) 中信 万通 证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苗岭 路 29 号澳 柯玛 大厦15 层( 室)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人 :吴 忠超
联系电 话:6
客户服 务电 话:
(37) 中信 证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 48 号 中信 证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联系人 :陈 忠
联系电 话:010-
传真:010-
(38) 中银 国际 证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39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39-40 层
法定代 表人 :许 刚
联系人: 李丹
开放式 基金 咨询 电话 :400-620-8888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021-
(39) 中原 证券
注册地 址: 郑州 市郑 东新 区商务 外环 路 10 号
办公地 址: 郑州 市郑 东新 区商务 外环 路 10 号
法定代 表人 :菅 明军
联系人 :程 月艳 、耿 铭
联系电 话:0
开放式 基金 咨询 电话 : 、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5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40) 上海 证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临 平北 路 19 号
法定代 表人 :蒋 元真
联系人 :刘 永、 方凌 云
联系电 话:021-
客户服 务电 话:021-962518
传真:021-
(41) 高华 证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7 号英 蓝国 际中 心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7 号英 蓝国 际中 心
法定代 表人 :章 星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1988
2. 二级 市场 交易 代办 证券 公司
投资者 在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各会员 单位 证券 营业 部均 可参与 基金 二级 市场 交易 。
(二) 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 桥大 街 17 号
法定代 表人 :金 颖
联系人 :严 峰
电话: (0755 )
传真: (0755 )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 律师
律师事 务所 :北 京金 杜律 师事务 所
地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 环中 路 7 号 北京 财富 中心 写字 楼 A 座 40 层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负责人 :王 玲
电话:010-
传真:010-
经办律 师: 靳庆 军、 宋萍 萍
联系人 :王 玲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 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 事务 所: 普华 永道 中天会 计师 事务 所有 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1318 号星 展银 行 大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湖 滨 路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心11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绍信
联系电 话: (021 )
传真: (021 )
联系人 :沈 兆杰
经办会 计师 :薛 竞、 庄贤
六 、 基 金 份 额 折算 、 拆 分 与 变 更登 记
(一) 基金份额的折算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 《招 募说明 书》 的有 关规 定, 本基金 管理 人确 定 2006 年 4 月 14
日为本 基金 的基 金份 额折 算日。 当日 深证100 价格 指数收 盘值 为
点 ,基金 资产 净
值为5,480,979,078.98 元 , 折算 前基 金份 额总 额为5,157,736,818 份, 折 算前 基金份 额净
值为 1.063 元。
根 据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公 式 ,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比 例 为 0. , 折 算 后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4,897,166,634 份, 折算 后基金 份额 净值 为 1.119 元。
本基金 管理 人已 根据 上述 折算比 例, 对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认购 的基 金份 额进 行了折 算 ,
并由中 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任 公司 于 2006 年 4 月 17 日进 行了 变更 登记 。折算 后的 基金
份额计 算到 整数 位( 小数 部分舍 去, 舍去 部分 计入 基金财 产) 。
投资者 可以 于 2006 年 4 月 18 日起 在其 办理 认购 的销售 网点 查询 折算 后其 持有的 基金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二) 基金份额的拆分
为了满 足广 大投 资者 的需 求, 提高 本基 金 的流 动性 , 优 化持 有人 结构 , 本 基 金管理 人于
2010 年11 月 19 日 对本 基 金实施 了基 金份 额拆 分。
经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 , 拆分 前基金 份额 总额 为4,948,166,634 份 , 基 金份 额净 值为 4.037
元。2010 年11 月19 日 ( 拆分处 理日 ) , 中 国证 券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按拆 分比 例 5:1 对
2010 年11 月 19 日 (权 益 登记日 ) 登记 在册的 本基 金 的基 金份 额实 施拆 分, 并于 2010 年 11
月 19 日 进行 了变 更登 记 。本基 金拆 分后 ,基 金份 额总额 为 24,740,833,170 份,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0.807 元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原 来 持 有的 每1 份基金 份额 变更 为 5 份。
本基金 已 于 2010 年 11 月22 日 复牌 , 并 于当 日恢 复 日常申 购、 赎回 业务 。 同 时,本 基
金新增 份额 已 在 2010 年 11 月22 日 上 市流 通并 可赎 回。 本 基金 最小 申购 、赎 回单位 不作 调
整,即 维 持100 万份 。
本基金 管理 人已 于 2010 年 11 月 20 日对 本基 金 的拆分 结果 予以 公告 , 投 资者可 以自
2010 年 11 月 22 日起 通过 申购赎 回代 办证 券公 司 或 二级市 场交 易 代 办证 券公 司 查询 拆分 后
其持有 的基 金份 额 。
七 、 基 金 份 额 的交 易
(一)基 金上市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具备 上市条 件, 于 2006 年4 月24 日 开始 在深 圳证 券交 易 所上市 交
易。 ( 二级 市场 交易 代码 :159901 )
(二)基 金份额 的 上市交易
本基金 基金 份额 在深 圳证 券交易 所的 上市 交易 需遵 照 《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交 易规 则》 、 《深
圳证券 交易 所证 券投 资基 金上市 规则 》 、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基 金业务 实施 细
则》等 有关 规定 。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三)暂 停上市 交 易
基金份额 上市 交易 期 间出 现下列 情形 之一 的 , 深 圳 证券交 易所 可暂 停基 金的 上市交 易,
并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1 .不 再具 备 《 基金 合同 》 第七部 分 第 (一 )款 规定 的上市 条件 ;
2 .违 反法 律、 行政 法规 , 中国证 监会 决定 暂停 其上 市;
3 .严 重违 反 深 圳证 券交 易 所有关 规则 的;
4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认为 应 当暂停 上市 的其 他情 形。
(四)终 止上市 交 易
基金份 额上 市交 易后 ,有 下列 情 形之 一的 , 深 圳证 券交易 所可 终止 基金 的上 市交易 ,
并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1. 自 暂停 上市 之日 起半 年 内未能 消除 暂停 上市 原因 的 ;
2. 基 金合 同终 止;
3.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决 定 提前 终止 上市 ;
4. 基 金合 同约 定的 终止 上 市的其 他情 形;
5.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认为 应 当终止 上市 的其 他情 形。
基金管 理人 应当 在收 到深 圳证券 交易 所终 止基 金上 市的决 定之 日 起 2 个 工作 日 内发 布
基金终 止上 市公 告。
(五)基 金份额 参 考净值(IOPV ) 的 计算与公 告
基金管 理人 在每 一交 易日 开市前 向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提供当 日的 申购 赎回 清单 ,深圳 证
券交易 所在 开市 后根 据申 购赎回 清单 和组 合证 券内 各只证 券的 实时 成交 数据 , 计算并 发布 基
金份额 参考 净值 (IOPV ) , 供投资 者交 易、 申购 、赎 回基金 份额 时参 考。
1. 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 计算 公式为 :
基金份 额参 考净 值= (申 购赎回 清单 中必 须用 现金 替代的 替代 金额 +申 购赎 回清单 中
可以用 现金 替代 成份 证券 的数量 与最 新成 交价 相乘 之和+ 申购 赎回 清单 中禁 止 用现金 替代 成
份证券 的数 量与 最新 成交 价相 乘 之和 +申 购赎 回清 单中的 预估 现金 部分 )/ 最 小申购 赎回 单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位对应 的基 金份 额。
2. 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 的计 算以四 舍五 入的 方法 保留 小数点 后 3 位。
3. 基金 管理 人可 以调 整基 金份额 参考 净值 计算 公式 ,并予 以公 告。
八 、 基 金 份 额 的申 购 、 赎 回
(一)申 购和赎 回 场所
投 资者 应当 在代 办证 券公司 办理 基金 申购 、 赎回 业务的 营业 场所 或按 代办 证券公 司提 供
的其他 方式 办理 基金 的申 购和赎 回。
(二)申 购和赎 回 的开放日 及时间
1. 开放 日及 开放 时间
投 资者 可办 理申 购、 赎回等 业务 的开 放日 为深 圳证券 交易 所的 交易 日 , 开放时 间为 上午
9:30-11:30 和下 午 1:00-3:00 。 在此 时间 之外 不 办理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赎 回。
若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变 更交易 时间 或出 现其 他特 殊情况 , 基 金管 理人 可对 开放日 、 开 放时
间进行 相应 的调 整并 公告 。
2. 申购 、赎 回的 开始 时间
本 基金 已于 2006 年4 月24 日开 放申 购赎 回业 务 。
(三)申 购和赎 回 的数额限 制
投 资者 申购 、赎 回的 基金份 额需 为最 小申 购赎 回单位 的整 数倍 。
本 基金 最小 申购 赎回 单位为 100 万份,基金 管 理 人有权 对其 进行 更改,并 在 更改前 至少 3
个工作 日在 至少 一种 指定 媒体公 告。
(四)申 购和赎 回 的原则
1. 本基 金采 用份 额申 购和份 额赎 回的 方式,即 申 购和赎 回均 以份 额申 请。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305
2. 本基 金的 申购 对价 、赎 回对价 包括 组合 证券 、现 金替代 、现 金差 额及 其他 对价。
3. 申购 、赎 回申 请提 交后不 得撤 销。
4. 申购 、赎 回应 遵守 《深 圳证券 交易 所交 易型 开放 式指数 基金 业务 实施 细则 》的 规 定 。
5 .基金 管理人 在不损 害基 金份额持 有人 权益、 并不 违背交易 所相 关规则 的情 况下可 更
改上述原 则。 基金管 理人 最迟须于 新规 则开始 实施 日前 3 个工作 日在 至少一 种指定媒 体公
(五)申 购和赎 回 的程序
1. 申购 和赎 回申 请的 提出
投资者须 按代 办证券 公司 规定的手 续,在 开放日 的开 放时间提 出申 购、赎 回的 申请。 投
资者申 购本 基金 时, 须根 据 申购赎 回清 单备 足申 购对 价。投 资 者提 交赎 回申 请时,必须 持有 足
够的基 金份 额余 额和 现金 。
2. 申购 和赎 回申 请的 确认与 通知
基 金投 资者 申购 、 赎 回申请 在受 理当 日进 行确 认。 如 投资 者未 能提 供符 合要求 的申 购对
价,则申 购申 请 失败 。如投 资者持 有的符 合要求 的基 金份额 不足或 未能根 据要 求准备 足额的
现金, 或本 基金 投资 组合 内 不具备 足额 的符 合要 求的 赎回对 价, 则赎 回申 请失 败 。 投 资者 可在
申请当 日通 过其 办理 申购 、赎回 的销 售网 点查 询确 认情况 。
3. 申购 和赎 回的 清算 交收与 登记
本 基金 申购 赎回 过程 中 涉及 的A 股和 ETF 份额 交收适 用深 圳证 券市 场最 新的结 算 规 则 。
投资 者T 日 申购 、 赎 回成 功后, 登记 结算 机构 在 T 日收市 后为 投资 者办 理组 合证券 的清
算交收 以及 基金 份额 、现 金替代 的清 算, 在 T +1 日 办理基 金份 额、 现金 替代 等的交 收以 及
现金差 额的 清算 , 在T +2 日办理 现金 差额 的交 收, 并 将结果 发送 给代 办证 券公 司、 基 金管 理
人和基 金托 管人 。 如 果登 记结算 机构 在清 算交 收时 发现不 能正 常履 约的 情形 , 则 依据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有 限 责 任 公司 关 于 深 圳 证券 交 易 所 上市 的 交 易 型 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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