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新乡医学院奖学金,奖学金如何设置?前几有奖学...

学校隆重举行“中国移动自强奖学金”设立暨发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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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上午,“中国移动自强奖学金”设立暨发放仪式在图书办公楼六楼报告厅举行,学校首届大学生十大自强之星:陈举海、谢士笛、刘桂青、刘慢慢、傅豪、赵娜娜、曹攀、郑建、段金龙、李焕获得“中国移动自强奖学金”。副院长李克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副总经理侯建旻出席仪式,并签署奖学金合作协议。校办公室、学工部、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同志、学生辅导员、获奖学生、部分在校生代表参加仪式。
李克祥指出,“中国移动自强奖学金”设立,对于加强校企合作,激励广大滨医学子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努力学习,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和争先创优的信心和决心,对于我校优良学风、校风的培育和弘扬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李克祥要求:第一,获奖同学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用积极的行动和优秀的成绩带动和影响更多同学的成长和进步。第二,广大同学要学习榜样,自强不息,以获奖同学为榜样,学习他们面对困难和挫折时表现出的不畏逆境、乐观向上、顽强拼搏、自立自强的奋斗精神。第三,要树立典型,广泛宣传。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自立自强的优秀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克服困难、奋发成才;要将自强教育活动融入和贯穿到学校教育的全过程,教育引导全体学生刻苦学习,自强不息,创先争优,成长成才。
侯建旻对本次获得“中国移动自强奖学金”的同学表示衷心的祝贺,对滨州医学院为烟台医疗卫生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他希望通过在滨州医学院设立“中国移动自强奖学金”,进一步提升大学生自强自立的能力,敢于直面困难,奋发成才。
仪式上,校办公室主任周连顺宣读了《滨州医学院关于表彰2011年度“十大自强之星”暨“中国移动自强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学工部副部长鞠晶宣读了滨州医学院“中国移动自强奖学金”管理办法。陈举海作为获奖学生代表发言。
中国移动烟台分公司在我校设立了的“中国移动自强奖学金”,每年将捐资2万元用以资助学习勤奋、自强不息、乐于奉献、积极努力的优秀大学生。
作者:王玮
摄影:高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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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图片新闻Photo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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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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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勤奋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7]41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07]35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 省政府奖学金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省政府奖学金的名额根据本专科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分配。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 每年10月初,学生工作部(处)根据规定名额和在校生人数,按照1:1.5比例分配各院(系)推荐候选人名额。
& 各院(系)按分配的名额,在个人提出申请后,进行初选推荐。提出推荐名单,并组织学生填写《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审批表》,院(系)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处)。
& 学生工作部(处)审查、汇总各院(系)提交名单和材料后,召开公开评选会,按照1:1比例推荐出初选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20日前,将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审批汇总表(见附表)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于每年11月20日前批复并公告。
& 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 省政府奖学金奖励对象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四章& 奖学金的发放、管理和监督
& 省政府奖学金款项由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管理,由财务处将奖学金打入学生银行账户。
& 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省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相关材料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 对省政府奖学金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校规校纪的获奖者,学校将追回已发的省政府奖学金并视情节诉诸法律、给予纪律处分。
& 各院(系)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五章& 附& 则
&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同时废止。
&&&&&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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