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州城市广州职业技术学院院的新生,该校入...

2014届广州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一新生什么时候开学_百度知道
2014届广州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一新生什么时候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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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收到通知书么?通知书上面有的,一般是在九月初。
一般是九月中旬就开学,即是九月十五或十六号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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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高校之窗
五、报考费用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号])执行。
报考费用原则上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收取,中学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中学名称及各专业报考人数),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发传真到020-,(单独缴费的考生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发传真到020-,须在银行回单上注明姓名和考生号)。
开 户 名: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账&&& 号:0019185
开户银行:工行广州政通路支行
报考考生必须缴纳考试费用,否则不予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各专业报考费用收费标准、缴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六、选拔考试办法
(一)考试科目、分值设置及考试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 分。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可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2)中职学校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150分,满分为500分。
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由我院根据招生专业要求自主命题。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以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以与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与专业相关的专长方面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二)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日上午);面试和专业技能考核时间(日下午) 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三)考试地点: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具体见《准考证》)
(四)考生赴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和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
(五)考试大纲: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六)免试和免&技能证书&
(1)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同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获奖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毕业当年可由学院免试录取。
(2)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同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获奖资格,可免&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综合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向我院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学院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并在本院招生网公示。
七、录取规则
考生录取总分按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及附加分项累加合成。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录取总分相同时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总分=综合文化笔试+面试
中职学校毕业生:录取总分=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考核
拟录取名单报学院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院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新生待遇
通过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各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完全一致。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2)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十、时间安排
制定上报招生方案、招生方案
3月10日至3月20日
招生宣传发动报考工作
3月18日至3月22日
未高考报名的考生进行高考补报名工作
3月15日至3月30日
考生在我院网上预报名,学院在网上初审考生报考资格
3月16日至3月30日
初审通过的考生网上打印《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同时考生将报名资料邮寄至我院招生办
4月1日至4月5日
学院审核考生报名资料,并在学院招生网公布审核结果
4月1日至4月10日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缴交考试费用
公布参加考试考生名单
4月13日至4月15日
考场安排工作
4月16日至4月18日
考生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面试)
公布各专业考生考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院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一、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方树栋
监督电话:020-
传&&& 真:020-
电子邮箱:fsd@
十二、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248号
通信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248号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405
咨询电话:020-375473
联 系 人:李老师、许老师、张老师、吴老师
传&&& 真:020-
电子邮箱:zsb@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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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375473
联系人:许老师、严老师
电子邮箱:zsb@
第三批专科A类
13929(4245)
文理科(高职)专科批
13929(8073)
高职(专科)批
专科(高职)批
高职(专科)批
13929(4471)
高职(专科)第二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专科(高职)批
13929(2168)
13929(9889)
高职高专二批
高职(专科)
13929(4476)
13929(1295)
高职高专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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