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河北省招录政法干警招录网站报名 报名时...

您的当前位置: >>
2015年江苏政法干警考试公告
  2015年江苏政法干警考试公告发布。获悉,2015年江苏政法干警考试计划招考191人,报名、照片上传时间:日9∶00~8月30日16∶00,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按培养学历层次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考生参加A类考试;报考专科班的考生参加B类考试。上述两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两科目可结合复习。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各类职位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合格线。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报考专升本班和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专科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
江苏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工作公告如下:
  一、 招录计划和培养层次
  此次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试点单位为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7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及省监狱管理系统部分基层单位。招录计划为191名,其中省监狱管理系统40名,各市司法行政系统151名。培养试点院校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培养学历层次及招录计划如下:
  (一) 专科班(4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招录计划为:司法行政系统4名。
  (二) 本科班(187名)
  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招录计划为:省监狱管理系统40名,各市司法行政系统147名。
  二、 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 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四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或社区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苏北计划服务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日至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专科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7、报考监狱管理系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8、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 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政审)和公示、审批、入学及录用的程序进行。学校录取后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一) 发布公告
  各定向招录单位的具体招考人数、考试类别、培养院校、培养专业(方向)和资格条件等内容将在以下网站发布: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
  江苏省公务员局网(gwy.)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全省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考生报名时可选择本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日9∶00~8月30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 日9∶00~8月31日16∶00;缴费确认时间:日9∶00~9月1日16∶00。
  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及时进行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笔试费用为144元,其中,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费用98元,教育入学考试笔试费用46元。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
  2、 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的时间为9月2日9∶00~12∶00。
  (3)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参加笔试后,于日~22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
  (三) 笔试
  1、 网上打印准考证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于日~18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打印中遇到问题,可与公务员考试考务机构联系解决。
  2、 笔试科目和范围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按培养学历层次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考生参加A类考试;报考专科班的考生参加B类考试。上述两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各类职位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合格线。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报考专升本班和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专科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3、 笔试时间及要求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笔试具体时间为:
  9月19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9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20日上午09:00~11:30 《民法学》或《文化综合》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科目成绩&教育考试笔试科目试卷满分)&50
  笔试成绩取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笔试成绩及名次可于2015年11月上旬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四) 体检(体能测评)
  体检(体能测评)时间为11月中旬。报考各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的体检分别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报考监狱管理系统人民警察的体检和体能测评由省监狱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体能测评)结束后,面试达不到1∶3的职位,可在报考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监狱管理系统人民警察的体检,还须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报考监狱管理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五) 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的资格复审由各市司法行政部门和省监狱管理局分别负责。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且笔试、体检(体能测评)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不符合资格复审要求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或进入下一程序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包括: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学历证明材料;③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及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④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县级以上项目办出具的服务证和考核合格的证明;参加到村(社区)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满1年的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县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⑤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本次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选按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按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 考察(政审)和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政审)人选。各招录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拟录取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网站公示。在考察(政审)、公示期间,因不符合要求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被录取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七) 审批、入学及录取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报省委政法委备案。相关培养院校根据拟录取人员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时间为2016年2月底前。省教育厅配合培养院校对新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属省级政法机关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院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被录取人员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
  对于合格毕业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并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本科班的需服务满7年,专科班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退还到定向招录单位所属省级政法主管部门。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者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并将情况记入诚信档案。相关人员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退还到定向招录单位所属省级政法主管部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四、 有关优惠政策
  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在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 招考咨询电话
  省公务员局:        &025-236050
  省教育厅:         &025-
  省司法厅:         &025-
  省民政厅:         &025-
  省监狱管理局:       &025-
  考务咨询电话:       &025-
  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相关链接: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2014河北政法干警笔试都考些什么内容啊?_百度知道
2014河北政法干警笔试都考些什么内容啊?
提问者采纳
11月19日-11月20日面试2014年河北省政法干警招录466名干警报名时间:00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月16日9:8月29日9:00考试科目及时间:9月20日下午:00一16:00 — 9月3日16,9:00 — 9月2日16:8月29日9:00缴费时间:00 — 11:30教育入学考试分为各个专业在9月21日全体进行考试证件审核和体能测评:00 — 9月18日17,14:9月20日上午:00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1日—12月3日进行面试体检时间为12月13日更多详细内容请百度河北华图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huatu,那里有详细的介绍?source=tg&amp,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huatu您好./tianjin/gwy" target="_blank">http。参加考试时:  2014河北笔试的信息请到华图查看。考试范围以《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source=/tianjin/gwy">2014河北公务员笔试的信息;<a href="http://url=http,还收集了历年的真题和热点解析./tianjin/gwy  笔试结束后。<a title="http.php/home/gourl/。如有疑问
已回答202274
响应时间&7小时
为您推荐:
政法干警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客服电话:1 
您当前的位置: &
2015河南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2015河南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13:05:27 作者:
已有1052名学员备战中!
2015河南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2015河南政法干警考试公告尚未公布。往年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欢迎加入河南政法干警考试QQ交流群:。
  2014河南政法干警招考简章参考: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制度,加强全省基层公安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根据《2014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14〕46号)精神,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全省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一批优秀政法干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培养方式
  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一批优秀人才送到相关高校设立的试点班进行学习培养。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同时发放生活补助。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公务员,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2014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两个层次。其中: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面向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面向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录培养计划
  2014年全省计划招录培养1200人,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河南警察学院,定向培养方向为河南省县(市)级以下基层公安机关(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录对象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现户籍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拿出招录计划的20%,专门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即现户籍在河南,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或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已列入专门计划,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户籍或生源地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2012年和2013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目前在岗、截止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符合报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
  2、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日至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即日至日期间出生);报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即日至日期间出生);报考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日至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至35周岁(即日至日期间出生),其中培养专业为公安特警方向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日至日期间出生);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日至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至35周岁(即日至日期间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培养专业为公安特警方向职位的,还须符合招录公安特警的有关规定;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其中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
  5、具备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招录职位。
  五、招录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日8:00至9月2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2014年9月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 3、(省人事考试中心)。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咨询电话见附件2。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收费标准见附件3)。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日8:00至9月21日10: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时如遇问题,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3、)。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招录培养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6、各拟招录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在报名工作结束后3日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对于紧缺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人员,须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注明情况,通过资格初审后于日、4日8:00至18:0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
  8、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为本次招考工作专用网站,有关本次招考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将在此网站发布。
  9、本次招考,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录培养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培养资格,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笔试 &&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其京佳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为日和21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见附件4)。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
  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
  报考者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根据情况,笔试成绩可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体能测评、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录职位人数的一定比例(拟招录人数为10人及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拟招录人数为11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体检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
  应试者须在面试前进行面试确认。
  面试确认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应试者是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须查看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省直管县(市)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由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见附件5);对报考退役士兵职位、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应试者,还须查看退伍证以及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士兵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公务员局确定并通知应试者。
  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缺额,由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公务员局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确认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先组织进行体能测评。面试结束后,组织进行体检。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参加面试。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缺考、弃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特殊标准进行。报考培养专业为公安特警方向职位的,还须符合招录公安特警的有关规定。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个职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录取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取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河南警察学院根据拟录取人员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培养、管理与使用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放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号文件执行。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培养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手续,按照《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者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社会上任何以招警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8月29日-9月2日
9月16日-21日
9月20日-21日
12月13日-14日
8月22-26日
9月17日-22日
9月21日-22日
2014年1月上旬
8月15-19日
9月12日-18日
9月15日-16日
12月8日-9日
8月5日-9日
9月12日-18日
9月17日-18日
7月5日-9日
7月27-8月1日
7月31-8月1日
7月23日-29日
8月23日-29日
8月29日-30日
  热点专题推荐:
相关推荐:
考试项目:
请选择考试项目
大学生村官
姓  名:
手  机:
邮  箱:
在线报班,最高优惠100元
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联系电话:(1
分校地址:河南省科技馆4号楼1楼(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乘车路线:9、29、62、303、42、47、63、72、520、900、903、962、909、Y813、Y809路到花园路丰产路站下车向南50米路西即到。
产品与服务
微信号: henanjingjia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政法干警招录网站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