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 baby你的沉默默 带着遗憾 漂浮的泡...

写作1+1:写触动心灵的人和事(一)
高2013级5班&
钱真的能够换取一切吗?为什么有些东西,对我如此的珍贵,却在钱面渺小至极,让我找不到它。
薇在微博上的最近更新。
一句话,不文艺,不煽情,却让我心疼。
我们冷战3天了。三天里,薇看见我皆默然而去。当我正准备开口唤住她,那曾经灵动的眸子盛满不耐的冰冷。
我吃饭,再也没有那习惯的拌嘴;
我出门,再也没有那紧密的跟随;
我回家,再也没有那热情的欢呼。
低气压笼罩着整个房间,环顾四壁,空空荡荡,仅我一人而已。而那镜中的人有一双灰掉的双眸。
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呢?
曾经的我们是那么的默契。我们不是亲姐妹,别人却插不入我们的世界。
我们一起睡懒觉,一起看电影,一起聊小说,一起谈八卦。兴奋时,疯疯癫癫,欢呼雀跃;安静时,靠在一起,仿佛就感觉到了全世界。
好久不见后的重逢,她会大呼,“啊!姐!”然后一个熊抱,双双扑倒在沙发上。
她吹灭蜡烛后的睁眼,会看见一个烫着大破浪卷的摩斯娃娃,大笑,因为她只在逛街时多看了它一眼,我便送了。我知道,她喜欢。
我们的相册里最多的就是两个留着利索短发的脑袋靠在一起,咧着嘴。快乐不言而喻,那张狂的笑,就是幸福。
我们的手机上总挂着两个巫毒娃娃,那就是我们对彼此的祝福。
有一天,她和小姨大吵了一架,很伤心地问我,“姐,如果有一天我离家出走了,你回来找我吗?”
“会。”我说,“等你想回家了,我再带你回来。”
她沉默了,侧过头,眼中有晶莹的珠子在跳动,挽过我的手,将头轻轻靠在我的肩上,“姐,我真的好爱你。”
她说,姐,我真的好爱你。
姐,我真的好爱你。
真的好爱你……
一句话,我潸然泪下。
镜中的人有一双灰色的双眸,但仿佛,你能看见那灰色后面的万缕阳光。
这次,该我说:
真的好爱你。
&高2013级5班&
你,可曾记得?在你人生中由童真初步走向懂事的那一时期,有那么一群同学,你们共同经历,共同分担第一次离开家长后,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当在变化突然的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你们互相帮助,相互鼓励;当面临人生中第一次决定未来的大考时,你们一起奋斗,一起努力……
在中考的最后一科考完之后,我由考场回到教室,收拾着自己的书。看着周围的同学们各有各的表情:大笑的,愁眉的,平静的……很多同学在大声嚷嚷着:“解放了!解放了!”那样子,似乎初中毕业是人生之中最快乐的一件事。我是没有这样的狂喜的。隐隐感觉到考试失利,心中的愁绪并没有被毕业的心情冲散。我还在发愣时,有同学站上了讲台,大声对我们宣布:“今天晚上6点在烧烤城外集合,我们毕业聚餐!”
我收拾好了东西,回了家。一切都是那么不真实,初中三年匆匆过去,踏入初中校门仿佛还是昨天的事情。我心中没有欢喜,也没有即将和同学们分离的那种悲伤,潜意识里好像一直把这当做是一个普通假期——即使分开,一两个月后也会再见。
下午,我们大家都准时到了烧烤城。大家坐成了几桌,边笑着,边烤着烧烤,还一直讲着笑话,说着这三年里的趣事。大家时不时爆发出一阵笑声,引得周围的人纷纷看过来,大家也不管,继续说笑,这算是种放肆吧——初中最后一次的放肆。在晚餐的最后,大家纷纷举杯,然后一饮而尽。
晚餐结束,大家聚在饭店门口,三三两两说着话。一开始还好,只是道别的气氛。随后,不知道是谁带头,有人说着说着便哭了起来。像是能传染一样,大家一起互相抱着哭了起来。而我,或许也是我们,直到这时,才真正意识到,我们的初中生涯结束了,在今后的日子里,有可能无法再轻易相见……
那次的毕业聚会在大家的不舍、与哭泣中结束。
我怀念我的初中时光,那是段难忘的日子。可是如果问我愿不愿意再重来一次,我会很坚定:“不会。”有些记忆,一次就够了。正是因为已经失去,我们才会如此地珍惜。我们已经失去了初中的岁月,所以才会无比地怀念。可是终有一天,我们也会失去现在的日子……
所以,我想珍惜现在的每一天,每一时刻,比过去更甚。几年以后,我想,这每一天不仅会是“难忘的”,更是“无憾的”。
&高2013级5班&
重庆的夜幕迟迟降临,当反应过来时黑夜早已全方位袭来,然而,这般黑夜对重庆而言并非意味着一种安谧和结束,相反地,正是另一种崭新生活的重生和开始。吃过饭后,信步于人民广场,一方阔静,偶尔有一两对情侣路过,却还是未能热络起这片空旷来。顿觉无聊,正打算离去时,远处黑压压的一片突兀地映入眼帘,我不禁驻足等候——我知道,好戏快要上场了。
这时,人民广场的街灯如约而至地在7点准时亮起,发散开的灯光照亮了广场的每一个角落,并不断地、倾尽所有地深入黑夜,整个广场一片灯火通明。隐隐绰绰地,你会惊奇地发现一位位精神抖擞的老年人从四面八方涌来,他们齐聚一堂,把这个原本寂寥的人民广场塞得是热热闹闹。他们这是干嘛呢?想着想着,他们便各就各位,不谋而合地横竖排列整齐,随即整齐划一地跳起了他们欢乐的舞蹈,开始了属于他们的夜生活。
听母亲说过,这是一种流行于四川重庆一带的草根艺术——坝坝舞。所谓坝坝舞,顾名思义,就是一种活动于开阔地坝的集体舞蹈。舞者大都是一些下岗工人和上了年纪的老年人,他们茶余饭后相约一道,跳起这有益身心的坝坝舞。现如今,这种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舞蹈形式被热情洋溢的重庆人民传承了下来,推广到了大街小巷。
广场上人山人海,好不热闹。在涌动的人群中,我看见了平日为家庭事务不停奔波劳累的大妈大婶,早晨穿梭忙碌于城市每个角落的环卫工人,天天菜市地摊叫卖蔬菜水果的农民大娘,他们纷纷脱去白天里的外衣,融入这没有身份等级、没有优劣尊卑、没有歧视嘲笑的欢乐氛围当中,在此刻,他们忘情地舞蹈,因为没有负担,没有顾及,他们每一步都是这么灵活、轻盈。柔和的月光映照到他们的脸上,那是欢愉的畅怀的笑脸。他们越跳越起劲,汗水盈满额头,远远地,我能嗅到那晶莹的汗珠里饱含的自信、美好与欢乐,尽情释放。
你看那,他们跳得多动情啊!伴随着悠扬的乐曲,欢快的节奏,他们忘情地舞动起来,昏黄的灯光和皎洁的月色交融成他们的舞台。他们摆动着灵活的腰身,时而舒展地高举双手,就像他们对未来最诚挚的祝愿,时而双手划着波涛,徐徐后退,那是他们对大自然所造育之恩由衷的感激,时而挺胸抬头,挥舞飘逸,这是他们对丰腴生活无限的敬仰。他们的动作简单、易学,但他们却跳出了自己的味道。每一个舞姿都洋溢着他们的愉悦和自在,每一个舞姿都抒发着他们的热情和开怀,每一个舞姿都交织着他们的希望和祝愿,无疑,踏着小碎步,舞动着小手腕的他们是幸福的。放眼望去,人民广场融合成了一片舞蹈的海洋,舞曲此起彼伏,回荡在广场的上空,几百人一起迈着整齐的步伐,准确地踩着节奏跳出优美的舞蹈。这样蔚为壮观的景象定会使你叹为观止,而随即你会惊异于这些早已年过半百的身体,这些就连红豆角老南瓜都难以消化的身体,居然可以释放出如此动人的力量,彻彻底底,似乎在这般迸发的力量中他们找寻到自己美好的青春与激昂的活力。没错,正是如此,否则你又如何解释他们这般忘情的扭动与无止尽的热情从何而来呢?
你看那,他们跳得多深情啊!此情此景,唯有舞蹈才是他们内心情感最好的表达方式,他们跳得越是热情欢快,越能洋溢他们的幸福美好。在绰约的舞姿间,我看见的是一张张灿烂得令人忘记烦忧,忘记悲伤的笑脸,纵然岁月在他们的脸上无情地走过,留下永远无法磨灭的印记,但是这又有何妨呢?青春,从来都不是年轻人的代名词,只要你还拥有那一份朝气蓬勃,只要你还拥有那一颗年轻心态,青春便从来都未曾走远,未曾离你而去。正如现在激情舞蹈的大妈大婶,他们跳着,他们欢快地跳着,他们欢快地年轻地跳着,就像曾经的他们一样,那段几十年的时间隔阂在此刻似乎消失了,没有那么重要了。他们有的笑得烂漫,有的笑得含蓄,有的笑得满足,他们的神情充满了青春活力,他们的脸庞在光影间璀璨夺目,对,这是一个没有年龄的世界,欢乐是唯一的入场券,人人都是平等的,人人都是十八岁!都说“最美不过夕阳红”,或许在当时当地是带着一丝戏虐的意味,但是在此时此刻,这句话是这般的贴切,他们是美丽动人的,因为他们用积极蓬勃的心态赢得了年轻的资本,毋庸置疑地,他们更为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青春,毫无保留将其绽放,将其绚烂,幻化成他们明媚的笑脸,谱写出迟暮青春的华美乐章。
我再次准备离开,转过身去,耳畔仍旧回响起坝坝舞的音乐,脑海里反复着坝坝舞者轻盈的身姿,掠起一地昏黄的灯光和皎洁的月色。我知道,他们会在那里,一直都会在那里,不曾走远。
我暗自思忖,在如今重庆正向着现代化迈进的同时,有些东西不免会被这一股势不可挡的潮流给淹没吞噬,然而,我们应当感到庆幸的是,文化载体虽然被毁坏了,但是这份精神却被传承了下来。
正像这坝坝舞一样,夜夜笙歌,用情舞蹈,喧欢着这座积极向上、年轻欢乐的重庆城。
高2013级5班& 宋晓禹
若非因为实在无事可做,我是不会跑去电影院的。张艺谋导演的《金陵十三衩》最近似乎火透了。于是抱着跟随潮流的想法,独自一人买了一张票。
电影院坐满了人。灯光一黑,电影开始了。开头是漫天的大雾和许许多多奔跑的身影。耳边响起稍显稚嫩的,正宗的南京话旁白:“我只记得,那一天所有的人都在跑,却好像永远也跑不出那漫天的大雾……”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发生的背景是中国人永远不会忘的,残酷的惨烈的抗日战争。十三个小女孩躲进她们的“学校”——这是一所教堂,是日本人不敢轻易侵犯的地方。因为没有看过剧照,我想这十三个小女孩就是主角了吧。直到传来了敲门声,撞击声,直到……直到,那十四个衣着艳丽的女子走进教堂的院子。
胭脂粉黛,曼妙身姿,这是与十三个稚嫩的小女孩形成鲜明对比的“秦淮女子”。口不择言,自私无赖,放荡不堪。这便是我对她们的最初印象。不喜欢,甚至是非常厌恶的。然而从那个士兵扛进来一个受伤的小男孩托她们照顾,而她们没有拒绝的时候开始,我便开始怀疑了。
心狠手辣的日本兵,强行要带走十三个小女孩,去参加所谓的“表演”。谁都知道这不过是一个大陷阱罢了。这一去,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她们开始商量一个大计划,站在高高的塔顶,准备一起往下跳以结束这年轻的生命。那些女子慌忙跑上来阻止她们,并提出用自己去换她们。
夕阳下十三个背影拉得好长好长。和着落日一起,走向日本人的卡车,是从未见过的凄凉。
周围都是吸鼻子的声音。我的眼睛也滚烫一片。
电影里的玉墨说:“我们没有文化,背不了完整的一首诗,可是有一句话我们必须要记着。‘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听听别人是怎么骂我们的,我们难道要让世人都瞧不起吗,我们难道真的没有爱国心吗!”
她们做到了。她们履行了中华儿女应该完成的义务,她们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十三个小女孩的未来。
是的,爱国之人不止她们十四个,献出宝贵生命的也不止她们十四个。我想之所以感动,是我愧疚于误会了她们这么久。在印象里,她们似乎都是狭隘而自私的。她们被误会了那么久那么久。对于一个小小的女子,被迫去当风尘女子,不过是命运的戏弄罢了。而当国难来临,她们又能够做些什么呢。若是放弃,她们又靠什么而活。可是,现在我看见了,她们并非无情,并非不知天高地厚。纵然骄纵狂妄,嚣张跋扈,但她们毕竟流着中华民族的血液。在抉择面前,有犹豫,但更多的,是义无反顾啊。
是谁说,商女不知亡国恨。商女,亦知亡国恨。
走出电影院,内心的激动依旧无法平静。这部触动了心灵的电影,实在不后悔看过。
高2013级5班&
一切都该从我的表弟说起。
我的表弟已有八岁,个子不高,常年坐头排。与所有孩子无异,他长得甚是可爱,毫不夸张的说,还有一丝俊秀。但又与许多孩子不同的是,他天生长得一副好嘴巴,伶牙利齿,什么都会说,什么都敢说,很多时候,他大方得令在一旁的我略显尴尬。
他分别于今年暑假和寒假到我家暂住,原因是他父母无暇看管。而我自然情愿或不情愿的与他生活在了一起,学习自然是我帮助他不少,而至于玩乐,那就该另当别论了。
我家有一辆滑板车,重头到尾都锈了一圈,斑驳得像抗日战争时期遗存下来的导弹,在现世的时代更显得沧桑可笑,只留回忆还似追往,但我表弟却对他独爱。他会在每天饭前或饭后的倦闲时分,拖着那辆黑色把手,青铜车身,锈黄前后轮的滑板车到小区小骑一番,长此以往,乐此不疲,将车身迎着远处的余晖,尽射那仿佛冲破普天的金色光芒,源于那破旧的滑板车,在或许会是个阳光灿烂的黄昏。
我会很慢地跟在他后面走。说是这样说,其实我早就被他甩开好几圈了,每当他骄傲地从我身边滑过,便会向我投出嘲弄又天真的微笑,带着儿童固有的自以为是,又一如往昔的自己,心怀无限梦想,并且无所畏惧。我不知道自己何处得来的勇气,在他即将对我投出又一轻蔑一笑的同时,我快步上前,挡住了他,二话不说,抢过滑板车,以惯有的姿势踏上,迎向那余晖。我表弟自然是会恼怒的,在此之前他愣了几秒,这情有可原。然后,他自以为是的,对,的确是自以为是的以一个滑板车拥有者的身份向我表达了不满,我面露不屑,却心存悲哀,一如之前的那个早晨。
那依旧是个还算晴朗的早晨。晨曦微白与淡蓝的天色交加,有一两只鸽子停在了窗檐,是对面楼下的,这样的事已许久未发生了。他很欣喜,面露好奇,却苦于作业未完成,似乎不应该分心。终于,他鼓起勇气向那鸽子走去,我默认了他的做法。我们家的窗子有些大,分上下两层,鸽子停驻在下层的窗台上,隔窗可望。鸽子的小脑袋左顾右盼,忽然一下扑腾翅膀,“噗挞噗挞”的飞走了。他却来了兴致,依在沙发上,愿意守株待兔。时间一长,仍没鸽子光顾,我便迫使他坐了回来,他面露难色,低头玩弄手指,却任然惦记着窗外,费力的伸着脖子痴望着。我再三督促,他却依旧心不在焉。坐在一旁剥东西的外婆发话,“就你这样还想考清华北大?”外婆的嗓门是很大的,一瞬之间,这秘密在我们耳边回荡,穿破苍穹,直插往昔。“对,就是呀!”他双手叉着腰,理直气壮,毫无惧色。两只眼睛露出炯炯的光彩,亦百般坚定。我不屑的一笑,沉默不语。回忆像照片般翻转,如此清晰,却也有难以捉住的遥远。他,同龄时的自己,也不打个招呼就自作主张的坐在了不远的餐桌上,热气蒸腾,灯光一片,晚风轻叙暖意,却被那不亚于表弟的豪言壮语惊得四下逃走。同样的眼神,到如今,还剩几面坚定。
此刻,手握滑板车的此刻的我,与写作此刻的我,都与见证豪言壮语的人无异,却与抒发豪言壮语的人迥然不同,我们都面露不屑,却心存悲哀。我对表弟的不满置之不理,我还不愿承认他就这样成为了滑板车的拥有者,正如多少人还不愿承认自己已经老去,已被时代打败。我奋力的一蹬,滑板车发出“吱扭”的一声,它已不堪我的重量了,它已不情愿的老去了,但是,它似乎在我踏上他的哪一刹那就明白了什么,它是愿意与我惺惺相惜的,它与我艰难的前行着,前者那么不适,后者又那么不堪,却依旧妄图甩开那紧追不舍的小孩。在这一日将近的时分,一切的不协调都迈着夕阳的步调,一步一缓,却又亦步亦坚。一如明日,还待朝阳的盛开。一如明日,已然逝去的和将要来临的,都将由我,执掌着这滑板车,乘着不知名的勇气远去,湮没于前方,哪怕是远方。
一切似乎都伴随着我表弟的离开而结束,我好像不需要他了,他应该还会回来,而我也仍想念他。
高2013级5班&
家附近有一处交易市场,自成一座忙碌的城池,货进货出,人来人往。凭着如藤蔓一般的人脉,小商贩贪着小利,大店铺数着大钱。熙熙攘攘之中,有一群人蹲在花坛边,灰扑扑的一溜儿,似一件毛衣划了丝的线头,尴尬得收拾不住。
寒风中,他们像电线上密密麻麻的麻雀摇摇欲坠。贴着“维修、水电”之类暗红字样的破旧招牌立起一两支。而大多数人面前都只放着装了工具的灰桶。一片片没有焦点的眼神散落在过往的行人身上,轻飘飘地,像光一样。
烈日下,他们一一缩进市场的入口,贪婪地呼吸从一侧的超市里吹出的凉气。有人坐在阶梯上,靠着贴满广告画的墙壁打瞌睡;有人钻进超市,享受商品的琳琅满目;大多数人围成圈打扑克,不一会儿也兴趣索然东卧西躺了。若有人负着满身货物经过,他们便缠上去,变成人力车夫,去炎热的空气中跋涉,算是几日无活儿的慰藉。也有乘凉的老人领着孙子来分享免费的凉气,他们就挤在一边。有孩子蹒跚学步,晃晃悠悠,凑到他们跟前,看到一张张带着局促笑容的脸。
黄昏,太阳残存着最后的尊严。一个一身大红冬装的小女孩背着印有卡通图案的书包蹦跳着闯进那团灰色。一只大手摸摸她的脑袋,她笑嘻嘻地挣开。一脸逗乐的询问讨得她有板有眼的念诵。几粒糖果描弯了她细细的眉。玩够了,她背着小书包骄傲地跑到一个中年男人面前。那男人立起身,下了花坛,一把取过书包挂在肩头,然后蹲下来,顺了顺女孩儿乱飞的发丝,理了理起皱的衣服。小女孩儿微仰着头,不知讲的是怎样的趣事,他认真地听着,时不时点点头。听了半刻,男人抬头看看黯淡下来的天空,开始收拾东西。整理完,朝其他人打了个招呼,他拉上小女孩儿的手,拎起桶,走上街。
路灯光淌出浅浅的,金色的溪流。人们匆匆行走,车辆迟缓蠕动。小女孩儿红红的身影和夜色中模糊的高大轮廓渐行渐远,慢慢地去往他们的方向。
想起那句“带月荷锄归”,我该回家了。
高2013级5班&
我觉得这个人很奇怪。
他背着一把雕花古琴,在茂林修竹里信步前行,嘴角噙着似有若无的笑意,仿佛是看周围的景都带着喜爱。像是去会佳人的样子呢,我猜测着。呵,定是这样,瞧那一身浅白色素净长袍,完全显出格外修长的身形,潇洒而端正,墨一样的长发简单束起,柔顺的落在身后。有风拂过,几缕发丝就贴着脸颊轻轻舞动,他温柔举目,落拓一笑。真是一身的气质。只是,他身上颜色未必太单调了些吧,只白的衣、黑的发,偏这两种颜色对比最是强烈,颇想建议他来点灰色过渡也好嘛。我正咕哝着,他却径直在一小溪边上坐下了,“哎,白衣易脏啊。”可他没听见。从身后取下古琴放在膝上,他就自顾自的弹了起来。我来了精神,既是在这儿弹琴,莫非这就是约会地点?不过,直到他一曲弹完,进入我眼中的也只有青山绿水,哪儿来佳人?却见他已妥帖的收好了古琴,起身,也不拍身上的泥土就转身离去,还一边愉悦地自言自语,“抱琴行吟,弋钩草野,人生幸事。”我挫败,丧气的望了一眼小溪对岸的青山,几欲泣道:“你不会就是那佳人吧?”
再一次见到他时,他还是只简单地束着墨发,不过,没再穿白衣服了,这次,他没穿上衣。没穿上衣!我一个激灵,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发现他不仅没穿上衣,那么珍爱的古琴也不在身边,手上反倒拿着——铁片,铁锤。我揉揉眼睛,疑心自己出现了幻觉,把好好一个弹琴作赋的翩翩佳公子想象成了打铁匠,这真是令人感到惊悚。思忖一会,我最后还是走上前去。
“敢问公子为何在这儿打铁?”
“此吾所好也。”他竟未曾转身看我一眼,专心打铁的样子令人动容,仿佛任外面风云变幻,他在乎的也只有这铁打得好不好这一事。
我急了:“你这是打铁丧志!为何不考取功名呢?白衣卿相比这打铁匠体面多了。”
“呵呵,”他竟笑了起来,“吾不喜俗人,不喜教义,不喜嚣尘臭处千变百伎;喜浊酒一杯,喜弹琴一曲,喜游山泽并观鱼鸟。安能舍其所乐,而从其所恶哉?方外荣华,过眼云烟罢。”
原来还真有这样通透的人啊。一时无语,只听得“铮铮”的打铁声起起伏伏。
然而,那个思长林而志在丰草的他,有一天居然收拾包袱上京城去了。我以为他最终决定上京奋斗去了。直到看到那封信,“足下阴自阻疑,密表击都,先首服诬都,此为都故,信吾,又无言。何意足下苞藏祸心邪?都之含忍足下,实由吾言。今都获罪,吾为负之。吾之负都,由足下之负吾也。怅然失图,复何言哉!”我明了了,他这是准备为人辩白去了吧。不禁又记起他在信中的最后两句,“古之君子,绝交不出丑言。从此别矣,临书恨恨!”我仿佛都觉得能想象出他写时激愤的表情,结果他写下的是这样没有杀伤力的话,不出任何丑言。真没见过他这样的,这封绝交书还不如不写呢,他写的这样真情真意的痛惜,别人说不准还会嘲笑他呢!做人到这个地步,我都不知该说他什么好了。
只是到了现在,就算我知道该说他什么,也没时间了。
我到刑场的时候,他在弹琴,和在溪边那次一样随意席地而坐的姿势,好似他此刻面对的也不过是青山绿水罢了。只是发丝乱了些,还穿着灰色的囚服,不过一点也不影响弹琴,他纤长的十指灵活依旧,行云流水地在那雕花古琴上舞蹈,时而低沉时而急促的旋律捕获了我的心跳。《广陵散》,曲毕,未错一个音。
旋律还在耳边,他的容颜却最终消散在风里。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就是我回溯历史想找的那个名字的主人。
嵇康,字叔夜。
高2013级5班&
我一直在想象一张脸,一张落寞的脸,消融在夕阳里。那个人,一步步走出了校门,缄默的影子被拉成长长一条。他逆着光,逆着身后那个阳光下喧嚣的世界,脸上的表情隐匿在了暗影里。无法望见他的眼睛,早已与黑暗融合在了一起,却可以想象里面绽裂出的单薄的骄傲,带着孤注一掷来路不明的勇气和疯狂。
十多年后,他的同学回忆起他时,都会想到一个场景:那个少年,在教室一角,永远埋着头看书写字。
他初露锋芒。初中时已经远超同龄人的早熟,看问题的角度跟周围人完全不一样,他文笔的老练诙谐,行文中的急智才华让老师对他赞赏有加。
他狂妄。每晚回到寝室里畅谈某作家某作品,是他一天中情绪最高昂的时刻。“在松江二中,写作我排第二,没人敢认第一!全世界用汉语写字的人里,钱钟书是第一,我就是第三。”那时所有人哄堂大笑。后来钱钟书去世,他在教室里激动地站起,默默良久,转身对班上同学说:“以后这世上写文章的,我就是第二了。”排在他前面只剩了个李敖,这次,却没有人再笑。
他执着。他会认认真真地用漂亮的书法“写”出一张黑板报来,随便想想就出来一篇好文章;作为成绩不好的体育特长生,又黑又瘦的他顶着烈日在操场上一遍遍跑圈圈;无时无刻不再看一堆稀奇古怪民国腔调的书;还会唱歌,性格随和,说话妙语不断,赢得许多同学的崇拜。
他失意狼狈,在传统的教育制度下。一张老照片里,儿子捏父亲的脸,两人笑得只剩排白牙齿,十几年后,因为总被老师告状,儿子成天在前面跑,父亲在后面打,邻居跟着拦。他上课走神、不交作业、不守纪律、生活邋遢。他将校园生活写成小说出版,同年七门功课挂科,最终退学。
老师邱剑云评价他:“为了写作,放弃了数理化,不求走遍天下,只顾驰骋笔下。”
当年的朋友都说他并非天才,小说因为并非横空出世,只是在所有人都接受标准义务教育,努力准备考试时,他永远一刻不停地看书写字。
只是因为热爱,便去做了;只是因为热爱,便做好了。
后来的他,因新概念作文大赛而广为人知,走向巨大的辉煌和争议;后来的他,窝在北京的地下室里,悄悄地、故作轻松地、但拼命地写,他害怕世界把他给忘了;后来他,奔驰在赛道上,又在朋友的葬礼上失声痛哭;后来的他,开始关注公共话题、社会现实,在镜头前温和腼腆,在纸上与人唇枪舌战。
他当年的同学,走着既定的人生轨迹,分别当了城管、医生、警察。而他,至始至终不在证明着自己,只是对抗世界的方式不再是以前的绝望疯狂,而逐渐转向温文尔雅。事实上,岁月并未磨平他的棱角,他说,我宁可幽默地困难着,也不愿如同现在的年轻人般假装犹豫的顺利着。
世界给每个人一双光明的眼睛,于是人们用它仰望太阳。可并非所有人都知道太阳上其实有黑斑,光明有时并非如表面上那么耀眼纯净,光明有时美得虚无缥缈,因为不知道是否属于自己。可我们总是要求付出与回报相等,要求每一步的精准,不相信售后包修只需要百分百的安全性。与人群拥挤在阳光下,远胜过黑暗中的独自前行。
我昨天在报上看到了一张脸,一张神采奕奕的脸,倔强地抿着唇,背景是阳光下的松江二中。然后我看到了他黑色的眼珠,阅尽世事反而显得温和,只是当初那股不羁的傲气怎么也拔不掉。我一惊,才恍然大悟,这是一双夜行眼。
大多数人用一双光明的眼睛终生追寻着头顶的太阳,而韩寒,用它寻找身边的黑夜。
其实每一个人,都拥有一双夜行眼。
高2013级5班&
一夜落雪无声,在这间矮小地平的泥屋里,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昏黄的油灯将土炕上产妇充满了痛苦的脸投射到泛黄的墙壁上。满屋里都是血腥味,满屋里都是焦灼的气息。不知是谁一掌拍在墙壁上,抖落的墙灰让人迷了眼睛。毫无预兆的一声婴孩的啼哭石破天惊。似是破晓的曙光照进了这充满腐朽气息的泥屋中。虚弱的产妇含泪抱住这个幼小的生命,额角汗珠密布。那是1947年的一个冬日,她是这户人家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孩子。
她在新中国的无限春光里成长起来,在那个“人多力量大”的时代里,她是方圆几十里唯一的一个独女。他没有兄弟姐妹,甚至连姑姑婶婶也甚少听闻。她虽然只念完了小学,却没有人小瞧她。因为在那个时代,“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惯量还未淡去。于是,她就在母亲的百般呵护下成长起来,在大队里跳秧歌的她,也是根正苗红。她的少女情怀在遇见了他时展露无遗。她喜欢坐在稻草堆边听他念那些自己似懂非懂的文字。在她的眼里,衣着寒酸的他是那样的光彩照人。那是1964年的春日,那一年,她成了他的媳妇。
淅淅沥沥的秋雨下了好几天,连绵不绝。呵护了她一生的母亲去了,她拿出当年母亲为自己置办的嫁妆买了棺材,却找不到人来抬。她的丈夫去了城里,一年回来一次。而她带着儿女孤身在村子里生活,她的泼辣远近闻名,愿意来帮她的人更是寥寥无几。满心悲戚的她只能将自己六岁大的女儿和一岁大的儿子托付给邻居照看,自己扛着一把锄头,戴上一个草帽出了门。她在雨里挥舞出头,泥点溅在她的衣服上,她的脸上,她却浑然不觉。谁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开始趴在自己母亲的坟头失声痛哭。那是1974年的秋天,从那一年起,她病了。
谁也不知道她的并究竟从何而起,只听见她整日地叫喊。家里花光了积蓄让她做了手术,她却永远成了“药罐子”。她总是拉着女儿的手一遍遍地哭喊,“我不想死!”于是,她14岁的女儿除了每天的家务外又多了一项工作——每天早晨六点去村外的菜市场里为她买来新鲜的鸡肺炖给她吃。那是1982连,那一年,她原本成绩优异的女儿中考落榜了。
她的泼辣在这一瞬间又恢复如初,她毫无形象地在医院里对医生破口大骂,因为医生不让她刚出生的外孙女住在婴儿监护室里。她哭天抢地,无人能挡。那是1995年的初春,那天,她刚出生的只有四斤多的外孙女有了医生的照料。
谁也没有想到病了这么多年的她突然变得精力充沛,炖好了鸡汤大老远地步行近两个小时送到外孙女身边。而她的外孙女却不爱和她住在一起,她更喜欢有许多兄弟姐妹的奶奶家。她从没有怪她,因为她曾经也是那么地渴望有兄弟姐妹在身旁。但她却担心外孙女会吃不好,说什么也不放弃送汤的计划,年复一年,直到外孙女去了城里,和她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一起。那是2001年的夏天,那一年,她的病更严重了。
儿女们都说她应该去看心理医生,可她吃了几次药又索性放弃了。却一味地坚持要在大儿子的医院里住下。年老色衰,身形臃肿的她早没有了当年的根正苗红。曾让她怦然心动的他也因为文化水平的差异不愿与他交流,她只能每日打电话给女儿,一遍又一遍地哭诉自己的病有多严重。她应该感觉到了女儿的不耐烦,但她不知道,她的女儿常常因为繁重的家务累得腰酸背痛,当年生孩子时落下的病根已经将她折磨得苦不堪言。那是2011年的冬天,那一年,她的生活依旧毫无改观。
没有人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却已经不忍再回首或展望。我时而会心疼她,时而又避之不及。我从来没有忘记当年那一碗碗鸡汤的美味和她对我满满的疼爱,但我更多的时候也只是无能为力。我不知道是谁促成了她如今的悲剧,我只知道,每个人的命运都只有靠自己去改变。她或许会时时梦见自己年轻时的样子,因为,我曾在她熟睡时看见过她含笑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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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鱼是一门学问。
朋友,你曾亲手捕捞过鱼儿吗?在密不可织的渔网里附着无数细小的诱饵,连着纤绳将网远远撒下,静静埋伏在船头。
可怜的小鱼儿们谨慎地游来游去,最终还是游进渔网的阴影里,轻轻触咬着诱饵。然后只要轻轻一拽,一击必中。
这其实是最简单的陷阱,但千百年来鱼儿们还是会上当。大概,是因为那诱惑的气息实在太浓烈,即使被网满身束缚,也挣脱不得。
周末回到县城里又已是华灯初上,在霓虹的映照下,车站旁的农行头顶“中国农业银行”几个巨型的红体字仿佛饱吸人血的怪物,在夜幕下跳动着暗红的鬼火。我轻轻地往上提了提书包,不知何时这书何时便得如此沉重,像是会被压得窒息了一般,更像是一张无形的大网将我从各个方面包围住,再也挣脱不得。
强自镇定心神,像往常一样地推开家门,传入耳中的依然是平日里常听的英语新闻,厨房里此起彼伏的炒菜声,这一切都是我倍感亲切与熟悉,心灵奇迹般的平静下来,便是一顿好饭。只是,直到夜深人静、万籁俱寂时却惊觉自己了无睡意,这时我才感觉原来网已与我如影随形,无处不在。
翌日功课早早做完之后便出门到附近走走。
路过香国故里大街时,一位白胡子老头吸引了我的注意。他席地而坐,身着灰青道袍,满头华发均用一根通体浑黑的木簪系住,身边零零散散的摆满了些物什,大致看去颇像道家的五行八卦阵。再定睛细看时才发现这老头虽然已经看上去已经年逾古稀,满脸沟壑,神奇的是双眸微合,似乎这样就能使这尘世的一切都与他隔绝一般。或许是因为在这样古色古香的大街上看到如此应景的宛如画中人一般的老道士实在太稀奇,我竟然一时没忍住轻轻感慨了一声——“喺”。
没想到那老道闻声后眼眸全张,竟透亮的惊人!正要继续往前走,他忽然叫住了我:“小姑娘,你我有缘,让我来给你算上一卦。”我闻言饶有兴味地像他一样席地而坐。老道询问完我的生辰后,眼眸又再次眯了起来,低下头沉吟着拨弄了他的那些物什一会儿方道:“你现在这境遇只能用身不由己来形容,想要摆脱却摆脱不了……”我这下知道是遇到高人了,将身上带着的钱全都给了老道后兀自离去。走了约莫半程左右,忽然发现身上的钥匙不见了,估计是刚才掏钱时带出来的。于是顺原路返回,又回到了那个算命摊旁。那老道还在算命,这回他面前是个中年妇女。“你这半生只能用身不由己来形容,想要摆脱却摆脱不了……”听得那位大妈连连点头,直叹高人啊!
听得我拍着自己的脑门笑了,这人生的共性真是被一算命的一语道破。网中之人,又有几个能摆脱得了呢?
抬头望望天,碧空如洗,今天又是好天气!
网,无处不在。
网,与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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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特有的稀疏星子点缀在清晨暗黑的天空上,凛冽的寒风钻入还未来得及戴围巾的颈里,让人不禁打起了寒颤。
我还没有从睡梦里完全清醒,一阵香甜的气息扑面而来,接着手里被小七放进了一只烤红薯,迫不及待剥开红薯皮,耳边响起了小七不满的声音,说她们家楼下的那条街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一个新的卖红薯的奶奶,小气家家的,就因为一角钱跟人争执了很久,害得她今天多花了10分钟才买到红薯,我只是笑着安慰了她,其实她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很幸福地吃着烤红薯的。
又是一个寒冷的清晨,这一天该我去小七家叫她上学了,未免没这个懒虫睡过头,我提前20分钟便到了她家楼下。一缕甜香依然漂浮在空气中,混合着冬天湿冷的空气倒让人不那么难受了,我向那香气的源头望去,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站在明亮的路灯底下,守着烤红薯摊子,她的衣衫有些破旧,没有裹多余的保暖饰物,也没有像我往常所见的小贩一样与其他摊主家长里短,而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每当有客人时,她便会对着他们微笑,为他们挑选红薯,客人付钱之后,她的笑更深了,连那张爬满皱纹的脸也熠熠生辉。她的笑并不是那种讨好别人的卑微的笑,那笑里不掺一丝杂质,就像一朵绽放在高山之巅的雪莲,干净纯粹,与小七口里那个小气又精明的老奶奶判若两人。
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我掐断思绪,看着气喘吁吁的小七,才惊觉我原来忘了叫她。我们慌忙买了红薯往学校跑去。刚到门口,后面便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呼喊声,“等一下……那两位同学……”我们往后看去,是那个老奶奶,我们疑惑的对望了一眼,那老奶奶一边顺着气,一边把手中的钱递给小七说:“小姑娘,你忘了那我找你的钱了。”那一刻小七像是被定住了一般,没有任何的动作,我忙把钱接下,笑着道了谢,他也向我笑了,便转身蹒跚地走回去了。
小七望着我手里的钱表情千变万化,片刻后又笑了起来大声说:“今天我这个愤青总算是找到社会的良知与美了。”
我看着那一抹消失在拐角的背影,用力吸了一口气,空气中似乎还飘着一缕红薯香,让人从里到外都温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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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谷幽兰,花开终南,寻寻觅觅,无缘犹幸。
终南山自古就有隐逸的传统,相传西周的开国元勋姜子牙,入朝前就曾在终南山的磻溪谷中隐居,他用一个无钩之钓,结束隐逸生涯,辅佐武王伐纣,建功立业,成为一代名相;秦末汉初,有东园公、夏黄公、绮里季、角里四位先生,时称“四皓”,先隐居商山,后隐居终南,终成大业;“汉初三杰”的张良功成身退后“辟谷”于终南山南麓的紫柏山,得以善终;晋时的王嘉、隋唐五代的新罗人金可记、药王孙思邈、仙家钟离权、吕洞宾、刘海蟾以及金元时全真道创始人王重阳、明清时江本实等都曾隐居终南山。然而终南山却始终不太被现代人所重视。直到二十多年前美国作家比尔·波特的《空谷幽兰》掀起了世人们的好奇心。我,便是其中一员。
大清早就上山去了,此时的终南山在一片朦胧之中。太阳还没升起,所以有点阴冷,时不时刮几股风,风奔云追,如果世上真有蓬莱仙岛,我想便是这般景象吧。而谁置身其中不会有弃世登仙的冲动呢?虽然还很早,可一路上行人也多了起来。我看见有的导游手上举着“探寻隐士之旅”的小旗子,有的小团队背着照相机、摄像机、话筒等专业装备,有的人干脆问起了路边卖东西的商贩隐士在哪儿住。
我拐进了路边的一个小道,去寻找自己的缘分。走在山间的小道上,累了就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休息,渴了就喝口山涧流淌下来的溪水。再没有人,只有山、水、树构成眼前单纯的天地,我想这才是终南山吧。我多么希望有那么一瞬,这片天地是属于我的,而我也属于这片天地,我想如果看到任何一个人,我都会自私地认为他闯入了我的领地。我向下望去,突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与窒息,那黑压压的一片“黑云压城城欲摧”般向我袭来,仿佛一步步的将我侵噬吞没。
向前望去,一缕炊烟从不远处蹿了上来,孤芳自赏地舞动着。有炊烟的地方必有人家!暂时的兴奋让我立即迈开了步子,踏向炊烟之源。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了,我渐渐放缓放轻了步伐,以此来调整自己澎湃的内心。想了想,这样的心真不属于这儿,多了会加快这里的脉搏。朝山下望了一眼,我便知道我不能再走了,哪怕一步。我转声向山下走去,没有回头,大步的走了下去。
夫幽兰之生空谷,非历遐绝景者,莫得而采之,而幽兰不以无采而减其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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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种温润甘甜的味道,是一种暖暖的感动。
现在,脑中总是会浮现起你的样子,想起你痴痴却真实的笑,那么纯,那么纯。一罐小小的红牛,也因为你的笨拙,那最为纯真的笨拙,而在我心中留下了永恒的感动,哪怕只是在记忆浮影般闪现而过,也足以令我感觉那么贴心,那么暖,那么暖。
还记得初中,傻傻的我们,执拗的我,竟为了一点小事而闹起波澜。随后,便是如今已成为谈资的幼稚的冷战。还记得,笨拙的你,抬起头,欲言又止,沉默中带着无法言语的伤感,淡淡的,纯纯的,于是,你无奈的低下头,默默的跟在我的身后,亦步亦趋,从教室到食堂。我听着你的脚步声,感受着你的沉默,一种极为细致的伤感在心头漾起波澜,却极力的掩饰着,傻傻的执拗的沉默着。就这样,一直沉默着。
时间就这样静静地淌啊,流啊,那时的我想着,曾经或许再也无法企及。于是,竟慢慢开始适应起少了一个人的生活。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吧,我想着,即使还时常想起你痴痴却真实的笑,纯纯的你。我这样想着,无奈着,回忆着,不舍着,却依旧执拗着,胆怯地执拗着。
就这样,到了初三,到了体考,体育都不好的我俩紧张着,担心着,我却依然强装镇定般的排着队,挪动着,但却依旧执拗着,毫无理由,毫无目的,甚至极不情愿的执拗着,而你,只是静静地站着,纯纯的眸,仿佛若有所思。
就这样,进入了候场,在那满是考生的体育场内,窒息般的等着,浑浑噩噩地等待着,那一刻,什么都没有像,只是静静地坐着,只是静静的,只是静静的。临考,眼前突然闪过一缕金色,在窒息的灰白格调的体育场内显得格格不入,却又那么真实,那么刺眼,那么灿烂。暖暖的,感觉那么纯,那么美好。太有,慌神间,我看到了拿着红牛的你,依旧沉默却怯怯站着的你,我顺手接过,惊讶着,沉默着,却在不知不觉间改变着。
从那以后,不知过了多久,一切又回到从前。昔日的无法企及,今日的真实,经历,让我们心中都多了些什么,或许更加坚定执著,而褪去执拗悲伤。那时我才发现,生活不是不能没有你,而是因为有你才变得精彩,而如今,我只想守住这份精彩,将这份有一珍视到很久,很久以后。
如今,还时常想起你,想起那份暖暖,所以即使现在相距遥遥千里,但只是假日寒暄阵阵也足以令我动容。因为那份最初的感动,如今我依旧葆有。如今,我依旧喝着红牛,感受着那纯纯的,纯纯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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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位和我持续着四年又四个月的友谊,并会一直联系下去的好朋友,或许,我更愿意称她们为我的姐妹淘,亲昵且专属。
我们三人之间的关系完全就是传说中的“铁三角”,你想知道这种罕见关系怎么建立的吗?别急,且听我慢慢说来。
我的左手边是蘑菇,一个疯疯癫癫的姑娘,不过这可是我和她熟识后才能做出的评论。开学第一天,我见到的她是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我斜前面的位置,桌上也没摆着书或者什么,只是低着头,侧边耳发遮住她的侧脸,我只看到一个小巧圆润的下巴。直到班主任结束了开学陈词,宣布进入自由认识时间,她转过头来,脸上竟是完全与她之前淡然如水的气质大相径庭的兴奋,圆圆的脸蛋和想象中一样,额头被一排整齐的刘海儿盖住,狭长的眼睛称得上丹凤眼的美丽,鼻子有一点塌,但配上那个可爱的小嘴也还是别有一番小巧精致。最特别的,还是她满脸的笑意,露出的小虎牙晃花我的眼,也照亮我的心。从此,蘑菇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照进我稍显平淡的生活,使之斑斓多彩。因为她的自来熟,愣是将我这个感情内敛的人的自我保护膜撕开一角,走近我的身边,让我学会毫不做作的大笑,让我慢慢向外界传达我的感受,让自卑的我至少有了向自信迈进的勇气。
泡泡在我的右手边,她可以一位公认的有着领导气质的温和大姐大,却给人一种靠不近的距离感,很幸运,我们在第一次交谈就决定把对方当成值得欣赏与深交的朋友,又加上蘑菇的联系作用,我们两个含蓄的人愣是发展出不是点头之交的友谊,我也有幸看到泡泡只在最亲近的人面前才展现的调皮与睿智。
我们一起经历“512汶川地震”,当时从寝室冲出去后,第一时间联系到父母亲人都安好,却始终觉得还有什么东西没有确定,直到先后看到泡泡和蘑菇,相视一笑,才长舒一口气,原来竟然在潜意识里担心着她们;我们一起期待过“08年北京奥运会”,为了响应号召,我们每天下午去操场跑步,跳梯坎,互相打气鼓励,都是半桶水还互相纠正;我们也一起去院墙边等外卖,一起在食堂排长队,一起在年级篮球赛上为我们班加油呐喊,一起在班级遇到麻烦时同仇敌忾;一起度过很多很多日子。
泡泡明明不是幼稚的人,然而每当我们三人在一起时,就常常做出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经历青春的放肆。蘑菇是我们三人中的开心果,却也曾抱着泡泡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只有在一旁轻抚她的背,那是只有自己才懂得的青春的伤。原本我是一个内向的人,这句入学的自我介绍却在毕业时成了好友笑话的题材,我勇敢了坚强了,我受到青春的洗礼。我们的青春就在这“铁三角”的建立中飞来又远去,我们仨却一直以最和谐的姿势立在那里,过去,现在,未来。我们的关系不再只是有形,而是三颗以相同频率跳动的心,于是我们之间的距离不存在长短,我们的友谊不需要时间长短的衡量,因为我们是姐妹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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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西安这个城市,我总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或许是因为它以往所承载的历史岁月,又或许是那个古城名号下给我带来的一种宁静与神秘之感。我足够幸运,因为这个让我无比向往的城市正是我回外婆家的必经之路,所以我有足够多的机会去观察,去向往。
因为当时年纪太小,从前的日子已记得不大真切,而这座城市给我带来的震撼确是极为清楚的,仅仅有那两次。
那是我第一次进入西安城区。从咸阳坐车到西安汽车站,一路上都是错落的房屋和高大耸起的坟包,不知道那里面埋葬着哪位的荣光与忧伤。终于到了车站,一切的平整终究被一起兀自突起的城墙所档住。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西安的城墙,也可以说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一堵真正意义上的城墙。城墙很高,城墙的上面插遍了“大唐”字样的旌旗,还有一盏盏的古式灯笼。那时的我还太小,以为这就是真正的长安之墙,沉浸在对这堵墙的幻想之中。那座城门高高拱起,由于距离太远,只依稀记得那城门不深,城门那一边的光芒肆意从这城门中穿过刺入我的眼中。在那刺眼的白光之中,我看到了那个手握使节满脸骄傲的年轻的张骞,看到了那个骑着骏马奔赴远方的卫青,看到了那个手持念珠一心向佛的玄奘。他们从城门走来,从那历史的尘埃中缓缓向我低声吟诵着他们的信仰。
这堵墙隔开的不仅仅是现在与过去,同样也是喧嚣与宁静。
我远远的望着那堵墙,脑海中浮现的是一幅幅的带有浓艳色彩的中国画。画中是那些歌舞升平的长安幻夜,那些体态丰腴的挽着高高发髻的大唐女子,那些动人华丽的大明宫词。这座城中是多少人的如花笑靥,辛酸泪水?权利,阴谋,亲情,爱情都以一种绝美的姿态在这座城中呈现。
终究,我还是没能够进入到那个世界中去,汽车带着一路的尘土与我对那个世界的好奇心驶向了相反的方向。
第二次,是在今年。走下飞机,整个大地都被白雪所覆盖,车窗外的风雪声与广播里放着的秦腔段子交织在了一起,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动人的自然与人文的和谐之声。我又一次地驶向了那个世界,可当那个魂牵梦绕的长安城真正出现在我眼前时,它已不是它了。雪继续下着,走下出租车,落脚处尽是被行人和车辆碾压多次的脏雪与脏水。拖着箱子,周边尽是和我们一样匆忙赶路的返乡人,街边是各式各样的羊肉泡馍馆还有不时蹦出来的操着如佟掌柜般陕西口音的黑票贩子,我心里只是默默祈祷,希望城墙内真是如我想象般的那个世界。
终于走到了城墙边,城墙经过了雪水的洗礼显得更加的崭新了,青色的墙砖崭新,平整,没有一点斑驳与野草生长的痕迹,崭新得连一丝历史的影子都看不见了。
穿过高大的城门,那段路对于我,就好像千寻从神灵世界回到人间,一切仿佛只是一场梦,不曾发生过,那些女子,灯影,芙蓉都随风消失了。在我面前的,是熟悉的不能再过熟悉的城市,是的,那是与中国其它城市没有太大区别的城市,以至于让我分不清楚这是北京,成都,或者南京?来来回回的车辆,拥挤的街道,枯树脏雪以及依稀可见的远方商务区的摩天大楼。空气中是熟悉的雾与灰尘混合到一起的味道,那些颗粒钻入你的鼻腔,呼吸道,最终在肺部完成了它的完美降落让你只感觉到胸闷。
最终我意识到了,这是西安,街边是风格一致的唐代式样的街灯,远处的楼房是怪异的中国式的“洋房”,马路边那些高大地广告牌上的“梦回大唐”这样的标语在提醒着如同我一样感到迷茫的游人,“这可是古都西安”!回头再看向那堵城墙,它静静的立在那里,和这座城市的气息怪异地融合在了一起,而那些与这景色格格不入的“大唐”旗却又是一种绝妙的讽刺。
接下来的几天,不论是兵马俑,乾陵还是西安市区都是将我幻想逐个粉碎的工具。歇在一个临近所谓“大唐芙蓉园”的宾馆里,心里不免有一丝失望。我有点理解余秋雨在伊拉克时看到那些所谓遗迹的心情了。
我心中对西安的感情却没有改变,因为我知道西安已经不是从前那个长安了。再见,长安墙!再见,我的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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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想过老师同学眼中一直是乖乖女的我在中考的第二天傍晚会站在这样一场摇滚乐队表演的观众席里,心仿佛即将要跳出胸腔——还好,我来了。
三天前在食堂门口不起眼处贴了一张纸:“星期五下午5:30,小礼堂音乐教室,高二摇滚乐队young演唱会——梦开始的地方。”这张纸在脑海里生了根,像藤蔓般将我紧紧缠绕,鬼使神差地,我来到了这里。
小小的教室里围出了一片舞台,乐队调试着麦克和音响,戴着耳机的主唱反复喃喃着歌词,拨弄琴弦。我看着他们认真而专注的样子,不知怎么,只感到在初三无数考试里曾冷却的血液,曾迷茫的方向,曾放弃的梦想,在这里一点点被擦亮。
“大家好,我们是young。其实我们一开始没想到有这么多人来,谢谢大家支持。梦开始的地方,第一首歌,来自五月天的《倔强》。”主唱额头上已有细细密密的汗珠,带着魔力的修长手指拨动钢弦:“当 我和世界不一样那就让我不一样……”他的歌声没有原唱那么动听,甚至没有技巧可言,但就是给我特别的感受。那是少年在青春期里为梦想执意演唱的专注,他的声音趋向平稳,慢慢不再因紧张而颤抖,吉他弦在他手下精灵般舞动,人群渐渐沸腾。我不自觉地握紧了手指,想起了自己也曾执着过的吉他梦最后还是在父母的反对中夭折了。原来,我也曾经,和台上的少年一样为梦想倔强过,一种微妙的归属感占据了心脏。
“我不怕千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我和我最后的倔强握紧双手绝对不放
下一站是不是天堂 就算失望 不能绝望……”音乐逐渐进入高潮,架子鼓声渐强,心跳仿佛也随着鼓点跳动,这是一种,从来没有这么清晰过的,活着,认真而积极地享受生活的感受。一拍两下,四下,六连音,打镲,女鼓手闭着眼,用心敲打着只属于自己的节奏。激昂的鼓声和灵动的吉他声天衣无缝地合作,将歌曲中传达的倔强演绎地淋漓尽致,人群尖叫,欢呼,有人开始跟着唱,一种感动传染了每一个年轻的观众,好像自己也是乐队中的一员,尽情挥洒热情的汗水。初三那么辛苦的日子,明天就要结束,那些曾奋笔疾书的考卷,也许明天就会变成白鸽,飞到天空的另一端;而我,即将踏上新的征程,可能有那么一天,我也会有勇气去开那么一场只属于自己的演唱会,尽情释放。
“我和我骄傲的倔强我在风中大声歌唱这一次为自己疯狂就这一次
我和我的倔强……”主唱要掀翻房顶的嘶吼狠狠地击中了我的心脏,一种微酸而畅快的感觉刺中了我的泪腺,情难自禁,我潸然泪下。为了台上追逐梦想的少男少女,为了台下一起燃烧激情的观众,为了重拾梦想和青春能量的自己,大声尖叫——就这一次,让我大声唱!
主唱跳下舞台,将话筒递向观众,无数双手抢夺着这歌唱的机会,我心中有个声音在呐喊:“把最后一支摇滚曲,留——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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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我从小到大有过的爱心事迹可以拍成一部连续剧,那么“让座”则是贯穿其中的永恒主题了。你还别说,上个星期这连续剧又加拍了一集,主题还是那个经典的主题,但情节已全然不是那个老掉牙的情节了。
故事的主人公不再戴着红领巾坐上公交车,而是拎着大包小包搭上了回家的地铁。地铁上由于正值下班高峰期而人满为患,能在这般险恶的条件下坐到一个座位,可谓是机遇与挑战并存。那天“负重行军”的我还是把握住了机遇——一个站之后我坐到了靠车门的一个位置。没过多久,地铁又减速进了下一站,我习惯性地看向身后的站台,想象着拥挤的车厢罐头又要塞进多少沙丁鱼。
就当我转过头快收回目光的时候,我隐约看见站台上等待的人群中,有一位头发略微有些花白的老太。毫不夸张,我立马有了决定,脑海中也浮现出如放电影般的画面——等那位老太跟在人群的后面慢慢挪进车厢,坐在车门边的我马上拎包让座,人群向我投来肯定的目光,老太露出感激的微笑,一切都彰显了和谐社会的魅力。
但很显然,我的想象力还不够丰富。
下车的人还没走尽时,故事中的另一位主人公就出乎预料地提前出现在了我的身边,不容我反应、更不容我惊讶,径直跨到我面前,伸手拉住我的胳膊肘,一边向上抬,一边对我说:“妹儿快让我坐。”也许是因为之前对于我站起她坐下的场景有所准备,所以从她说完话到坐下来也就不过两三秒的事。但对我来说,这两三秒的时间却注满了各种复杂的味道。这其中,有误解我的人对我不屑的眼神,还有广播里的“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美德…”穿插其间,最重要的是,那一瞬间我脑海中出现的四个字——倚老卖老。
站在她的座位旁边,我不由得也打量起这位作风“不凡”的老太来。她此时正微眯着双眼,在座位上舒服地打着盹。看着她头上深深浅浅的皱纹、弯曲的短发,如果不是刚才发生的一切,我会觉得她就像我和蔼的外婆一样。但外婆的温文儒雅、自立自强,是这位老太远不能企及的——我为这样的老人感到悲哀。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爱是源于尊重,但这并不表明这种关爱可以被视为理所当然、这份尊重可以被利用。年老、残疾、孤寡,有人因为这些形容词而自卑,更有甚者把它作为停滞的借口。经常会看见有所谓的“聋哑人”在兜售“爱心挂件”,其本质也是对“残疾”的兜售,用它来换取他人的“被献爱心”。那些形容词如果被弱势群体自己当作身份的标签,无疑是“弱势”的着重号、是自己对自己的践踏。
想到“让座”这样具有主观能动性的词汇前面被冠以“被”字,本身就有强烈的讽刺意味。现在看来,以后要是想不“被让座”,站起来的速度还得赶在老人家拉你之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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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坐在宽敞温暖的教室里回忆我们那些年青涩恋情、萌芽的友情以及学习生活玩乐中的种种趣事儿时,我们以那些年的追逐而暗自得意,我们以那些年的张狂而小小脸红……我不由得想起了远在贵州大山里那个苗族的风情。
老宋家便是那个苗族里的一户,老宋家三世同堂,他和他老伴有几对儿女和两个小孙子。每天天刚亮他们全家人就起床了,然后一家人就开始了忙碌:老宋和老伴拿出竹编开始编织,他们家用的大大小小器皿都是自己编制出来的,他的儿女的有的做早饭,有的准备出去农作的工具用品,他的两个小孙子搬了一个小竹凳在门口坐着大声的朗读课文,听见这朗读声,大人们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他们都没有说话,伴随着这朗朗读书声而忙碌。他们的早饭很简单,稀饭和几个不同的竹笋菜。在吃早饭时,老宋总是会语重心长地叮嘱:“小孙儿,去学校要好好学习,听老师的话,多学点。”“好!”孙儿们大声回答的声音总是让老宋很满意,转过头来“你们今天出去也要把活儿做仔细做好了”吃完早饭,老宋会在门口目送儿女孙子们出去干活、上学。一直用自豪的充满希望的目光凝望,直到他们远去。
阿敏是老宋的孙子,每天早上出门后,就在村口等着其他的孩子一起结队上学。因为他们的学校有点远,而且全是山路,大家一起走比较有照应。在长途跋涉中,阿敏和其他孩子一样很开心,因为他可以去学校上学了。他脸上笑容的弧度很大,甚至有些压抑不住了,将手臂都甩到了和笑容一样的弧度,以至他的步伐都连带着有些蹦跳。终于到了学校,学校的操场和教室的光线都有些暗,这恐怕还是唯一一座居住了18户人家和许多牲畜的学校吧----山洞里的学校。开始上课了,阿敏端正的坐好,听老师讲课。他小小稚嫩的脸上满是认真与严肃,埋头做笔记时,一笔一划的写得很认真。下午下课回家,他要帮家里拾掇拾掇杂事,然后开始做作业,他最好是能赶在天黑完以前做完作业,因为他不想浪费煤油。
他们是一群大山里的居民,他们是一群山洞里的学子,虽然他们还在为生存而愁白发,皱起眉;虽然他们没有特别远大的理想,甚至连这辈子走出大山一次都是难事,虽然他们的生活平淡得不能再平淡了,但他们从来没有因此而消极生活,他们积极耕作,认真学习,认真生活,积极对待身边的事情,他们拥有自己生活的希望。虽然我不能很明确的了解那希望是怎样的希望。但我知道正是由于这希望,他们拥有大山一样的精神,他们是大山的子民。
高2013级5班&
时间:二零一零年初冬
地点:南京市区、贵州农村
人物:小蕾,南京小康家庭独生女
小娟,贵州山区从未出过上的农村孩子
事件:两位十六岁女孩参加家庭互换大型真人秀节目《变形记》
小蕾日记一:
妈,你知不知道我要站在房顶上才能给你打电话!
妈,你见没见过厕所里养猪?臭气熏天还没有水冲!现在倒好,连澡都不让洗,还要不要我活啦!
妈,你试没试过总有人阴魂不散,拿摄像机拍我的抱怨和眼泪。拍什么拍!不准拍,不准拍!
小娟日记一:
从没见过全白的大床,上面还有和我一样大的熊和一种被称作蕾丝的花边,很漂亮。
从没顿顿吃过肉,奇怪的是,他们竟然不吃最宝贵的肥肉!
从没想过城里人对农家生活好奇且向往:
“小娟,跟我讲讲牛怎会那样听话地犁田。”
“小娟,我喜欢你们贵州的辣椒,还有一大片一大片的油菜花田!”
我答应有朝一日要请他们到我家做客。
小蕾日记二:
累了一天——一个没有书本只有田园的日子。
我莫名其妙地接过小娟妈递来的围腰,她说是新做的。新做的?何必呢,买太太乐鸡精不是会送吗?
我就在没有零食的恶劣条件下宰了一天猪草,望着那高高的一堆不知怎么下咽的菜叶,我居然小有成就感。
——原来生活可以这样过。
小娟日记二:
宽大的教室居然可以坐六十位同学!课文可以映在大白布上,还有动画可看!老师晓得好多知识,今天大开了眼界。即使上了满满八节课,我也没觉得累。
忽然很想让哥哥来看看这整整一楼的教室,他不是很向往坐在阳光下读书吗?我想今天就是这种感觉吧,让我贪恋。
小蕾日记三:
哈哈,小娟哥哥被我整蛊了!
今天心情好,我特地拿出了我藏了好久没舍得吃的从南京带来的牛肉干犒劳自己。我坐在土房中间的坝子里,在小娟哥哥羡慕的眼神中享受着。
“你在吃什么?”
“牛肉干!”我扬着眉捂紧了袋子,生怕他抢去。
吃着吃着掉了一颗在地上,脏了,我捡起来,冲着小娟哥哥背影喊到:“你要尝吗?”
他兴奋地接过,津津有味地嚼起来。
“哈哈哈哈!”我笑得人仰马翻,“我掉地上不要的你还吃!”
他丝毫没有怒意:“不要多可惜呀。这样吧,以后你不要的尽管给我,我要。”
我笑不出来了,愣在原地。望着他那双真诚的眼睛,我忽然觉得之前我是在嘲笑自己。
这么多天了,我说不出自己到底看到了什么,体会到了什么,只觉得总有些细节不经意间触动我的心,一时间五味参杂。
抱怨少了,以为是看惯了贫困;眼泪少了,以为是欲哭无泪;懒惰少了,以为是现实所迫。可是,现在看来,这些都不是答案。
我望着天,仿佛想把这里的每个人都带出这大山去。
小娟日记三:
习惯性的把家务做了,还学会了电饭锅煮饭。晓得煮饭原来可以如此简单之后,我下决心以后一定要买个电饭锅带回村里。
“哎哟,哪轮得到你来做家务啊!”
小蕾妈妈总是心疼我的手,这么多天来,她总会在第一时间抢走我手中抹布。
难道她不觉得将一间如此宽敞的房子打扫得光光亮亮是一种幸福吗?
“有一天我也会让爸爸妈妈和哥哥住进这样的高楼!”我对着小蕾妈妈说。
她向我保证,她相信我一定会做到。
如果有一天,我要将城里的新奇玩意儿都带回村里;如果有一天,我要将从没出过山的奶奶背到山外;如果有一天,我要请我的同学来家里做客,看我们家种的最美的油菜花田。
不,没有如果,是——一定。
这个故事基于真人真事。
其实这期节目我只看了短短几分钟,可在脑海中刻下的印象一次次触动我的心灵。我看见城里的孩子吃饭时一发脾气就将一碗饭菜朝父母的脸上泼去,那个不可一世的动作一下子刺痛了我,让我害怕。
当然,我没她那任性,不过我也不敢保证作为一个城市里的独生子女,若是我被送到大山里能承受那样艰苦的生活。同龄人中,很多人都在抱怨生活的不如意,但可曾想过这世上还有远比我们不幸的人,相比他们,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说自己还不够幸福?
最后,回到南京的小蕾在接下来的一次考试中从年级中等水平一跃考至年级第二,看见她的变形,我感到由衷地欣慰。我们中的很多人都该变形,从某种意义上讲,现在的我们太不堪了。
我不是当事人,或许不能讲她们的心境揣测到位,可至少,这应该引发我们每个人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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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许久前一个生病的日子,周围的人和我一样病容恹恹,我坐在输液留察室里等待着接受注射,那种气氛没来由地让人觉得腿软,只能无力地窝在座位里。
晕晕乎乎中,由远及近的脚步声细碎地踏来。抬起头,一个普通又略显纤瘦的小护士站在面前。核对完姓名身份后,她极其娴熟地抽过皮筋绑在我手腕上。血管在她得法的拍打下渐渐浮凸出来,似一条蜿蜒的蓝色小蛇。
“血管真细。”她喃喃道,正准备撕开针管包装纸的手指停了下来。她转身小跑离开,在不远处的柜子里翻找着什么。我有些困惑,看着那道瘦小的身影踮起脚尖、伸长手臂,在比自己高出一大截的柜子顶层翻找着。半晌,她拿着一样东西返身回来了。待她走近,我才看清那是一种小一号的针管,低头再看看自己手背上的蓝色小蛇,终于明白过来她的用意。
正神游间,她已经俯下身,以一个精准的角度将针头刺入我的手背——也许是因为那细了一号的针头,又或许是她精巧的技术——我竟不觉得痛。她低着头替我固定好针头,灯光在她的短发上投下一层淡淡的光圈,色泽健康而温柔,一瞬间竟令我联想到天使头顶的光环。我悄悄地打量起她来,很年轻的女孩,应该是毕业不久,却有着如此好的穿刺技术。因为垂下头的缘故,几缕发丝滑下来,遮住了那弧度柔美的下颔。可是透过发丝依旧看得到那微微上翘的嘴角,总让人感觉她是一直微笑着的。
“好了,有什么问题就按这个铃哦。”她冲我笑笑,转身离开,继续忙碌着。
不久,她又搀着一位看起来有眼疾的老大叔走进了留察室,小心翼翼地安顿他坐下。两人似乎已经相熟,我细细听着他俩的对话,大致了然——这位大叔患了一种恶性的眼球葡萄膜炎,只能靠每天输入大量的药剂来维持仅剩的视觉。但这只是缓兵之计,过不了多久,恐怕他最终只能陷入完全的黑暗之中。
她话里含着笑意与大叔聊着,一边开始准备注射。也许那位大叔看不真切,而我却看得分外清楚,她眼里那抹分明的苦涩与无奈,与声音中的笑意格格不入。仿佛是一位再普通不过的女儿,在凝视着自己年老迟暮的父亲。那种惋惜和遗憾,竟不像是一位医者对待一个萍水相逢的病人。
尽管如此,她手头动作依旧麻利干练,不一会儿,药液已经一滴一滴注入了大叔的腕脉。他轻舒一口气,在她收拾东西的间隙,忽而又想起了什么似的,带着笑意对她说道:“那天我在医院大门口,看见你了,和其他护士一起。”
她的动作顿住,带着些讶异抬起头:“你的眼睛不好,怎么认出我的呢?”
“你都给我输了这么久的液了,还能认不出来吗?……”大叔顿住,看起来还想再说些什么,可显然是不善言辞,半晌没能续上话头。她亦不催促,只静静笑着等待。
我也愣住了,连看清脚下的路都甚是困难的大叔,对于他来说,在来来往往的人潮中辨认出她来绝非易事。更何况,她是那样的平凡而瘦小。
恍神间,大叔再度开口:“穿着白色的护士服是白衣天使,穿着其它色彩的衣服就……就成了另外一个天使了……”话音刚落,大叔自顾自笑了起来,似乎在为自己听起来稍显生硬的比喻感到赧然。
可这句话在我听来,却充满了奇妙的诗意。我定定地看着他俩,再也移不开目光去。
她无言,只是唇角绽开了深深的梨涡。
我看着他们一个憨厚、一个温柔的笑颜,突然想到,也许她,是大叔陷入完全黑暗的世界之前,眼中惟一的、也是最后的色彩了吧。
一念及此,我也轻轻地笑了。
而今,那天已成了记忆中的旧事。那位大叔或许已经习惯了他逐渐黑暗的世界,但那一抹绚烂的纯白,却长久地停留在了他和我的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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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刚抹白的时候,他就翻身腾起追着光奔了出去,热烈地纵到车前。闪闪发亮的,油光水滑的强健的车,一匹年轻的马驹。客人们都爱它,而他对这车更是癫狂的渴慕着,希冀一日崭新的奔腾。
手已然触及缰绳了——他握着方向盘想象着发动机吭哧吭哧地嚎叫——然而,只有淅淅沥沥的滴水声。他一下子从驾驶座上弹起,掀开车门。就像马路在他前方断了似的。一双炽热的手拧上了车站中央裸露的水龙头。他拧了又拧直到螺纹彻底挤成一个死角。然而他刚把身子扳直就弯了下去使劲地把水龙头拧松,直到它平衡在一个既不漏水,也可以轻易捻开的角度。
这辆车窜进了无数的车里。
漩涡般的云皎洁地流坠到黑夜的边缘,城市上方卧着一团永恒的灰烬,里面是冲天的火光晶莹地流离,小小的灯碎成纷纷扬扬的细鳞,无言地燃烧。
这个脏孩子隐匿在无数的影子重重叠叠的暗处,霓虹灯光交织在他的面庞上造成一种奇异的悸动,一辆辆车奔驰过去,使断裂的光呼啸。彩色碎片沿着鼻尖割过去,微微疼痛。在无数个瞬间遮挡所造成的暗沉里,男孩紧抿着嘴,不发一语。
可这一次的黑暗很久很大,吱地一声刹住,包裹了他整个饥饿的身体。就像马路忽然断了似的。男孩从没有看见过不跑马路的车,也许可能是忘了。一个人跨了下来。脏男孩等他离开,他却纹丝不动。
男孩下意识把一双黑糊糊的手掌摊开,在这样黯淡的时光里,别人反正也看不真切。也许我走了运,今天可以赚到一点。
然后,啪嗒。一包软软的东西落到了他的手里。
他只觉得一只炽热的手摸了摸他长满一头荒发的脑袋,他来不及在朦胧之中瞧一眼手中的物体,来不及在黑夜里脸红,手和影子都一骑绝尘了。
光又重新泻下来。他看见了,他看清了,一袋鲜红的草莓,安静的躺在手里。草莓们一颗挨着一颗,每一颗都是一个小小的惊叹。
他开着车,想如离弦之箭嗖地钉在家门上。小心翼翼地停在了一个红灯前,他为向女儿的道歉措辞:爸爸没把草莓带回来,明天……
角落里流浪的男孩战栗了一夜。
他回到家,和家人吃完晚餐,聊了会天就沉沉睡去了,很多的梦掳去了他。在梦里的也还是车水马龙的道路,但是他心里所牵挂的,我们都知道,不仅仅是一条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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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有一个朋友,一头很像人的猪。她终日混迹在人堆里,也学得人模人样。可是她终究不是人,也不像猪,或许只是一个叫猪像人的我的一个朋友。
我真搞不懂这位朋友,既然决定像人一样地生活,为什么不能正常老实点?她爱跟小花小草交流,老是给那些不知名的花草取一些自以为美妙的名字,什么“彩虹草”,“垂头丧气花”……或是在征得“小草们”同意后,把它摘下来当乐器演奏,还非逼着我伴唱!你说我一个堂堂正正正正常常的人为什么要理会这头既不好好做人又不好好做猪的“猪”啊!可是窝囊的是我竟然照做了,唱的还是《月亮代表我的心》。看来人与猪接触久了,人也会变得猪头猪脑。
而且这头猪太不厚道了!好不容易混到一个班里读书,还莫名其妙地当上了生活委员(一头猪当生活委员?我很为他们班的清洁堪忧。),掌管在班上收集同学们的塑料瓶,并拿去卖钱的重要使命。可是它呢,“懒”得很(其实也不能强求一头猪有多勤快)!从来都不会拿去卖,而是省事地将塑料瓶全都送给一个神志不清的老奶奶,它还亲切地叫她“花婆婆”。甚至看到“花婆婆”来了,它还会撕开同学们的垃圾袋,又翻出几个瓶子来。可是奇怪的是,最后我竟也加入了他们翻垃圾的行动中去了……看来人类已经阻止不了这头猪了!
这还没完,你说它既然成了人,别的不说了,至少该有个人模人样的梦想吧。就拿我来说吧,我想要找个好工作,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可你们猜它的梦想是什么?吃了睡,睡了吃?不是告诉过你它不算作猪了吗?经济充裕,一切顺利?不是告诉过你它驾驭不了人的想法了吗!听好了,我这位朋友说,她想要-----浪迹天涯!还补充了一句,它说它上辈子肯定是飘荡的芦苇……我听后狠狠地警告过它,若它再有这种奇特的想法,它的真实身份就会暴露出来,到时候连猪都做不成!可它却不听,反而整天将自己打扮得蓬头垢面,说什么这样更有一种流浪者的气息!我真的快被它逼疯了!
这还不够,考虑到流浪过程中的种种艰险,她最近正像神农尝百草那样吃掉那些曾被它视作珍宝的果子,叶子,只为找到口感不错的一类,当作它跋涉中的消遣。结果有一次不知吃到什么,回来上吐下泻,我还真担心它像神农一样误食毒草,不治身亡。好在虚惊一场。可只要是人,难免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吧,她却依然我行我素乐此不疲地研究适用新品种……
这真的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家伙,若说它是人,怎么没有人的功利与浮躁,向往自然,痴迷原璞,总做一些有悖常理的事?若说它是猪,为什么要变成人形,不换猪脑,遭受又享受人的际遇,人的烦恼?
不为什么,只因为它特立独行,不哼常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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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铃,又叫抖空竹,是我国自古以来的杂耍必备项目之一。他,叫宋佳政,来自我国宝岛台湾,因参加第三届中国达人秀而出名。从小到大他不仅身边没有一个可以一起玩耍的同伴,还没有精神上的支撑,于是逐渐养成了他自闭忧郁的性格。他常常说自己胆子小,从小就被别人欺负,每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总是有少许的羞色以及无奈,眼神也是躲躲闪闪的,不怎么敢望向镜头,表演的时候也喜欢把自己化妆成一个半哭半笑的小丑。这份强烈的共鸣让担任评委的崔永元那自己的病史与他说教:“喜欢化妆成小丑的人都是不快乐的。但达人有时候就是小丑,小丑有时候才是真正的英雄。”
8岁的时候,他接触了扯铃。之后他便有了寄托,有了希望。他说:“从那以后,我唯一的梦想就是加入太阳马戏团,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将扯铃发扬光大,给大家带来快乐。”他始终都那么沉着冷静地站在台上,熟练地操纵着手中的铃,安静地为众人展现出一个由扯铃与扯铃人共同构成的美丽世界。
记得我第一次看到他的表演是在人民大会堂那一场,看着他胸有成竹地掌控着一切,到位的表演,沉醉的表情,丰富的肢体语言,熟练地进行着每一个精湛且编排到位的动作,只一瞬间就把观众带入了他那奇妙的世界。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他总决赛是那一场表演,其中虽出现了一次失误,但他并未受其影响,丝毫不慌张,轻轻松松地跳了过去。我想特别提出来说的是他在这次表演中用到了火铃,不说其风险有多大,不说其难度有多高,单单就是他的态度便让我感到惊讶与感动。他在表演结束后返程时说:“我是全世界第一个在这么大的舞台上表演火铃的人!”不去追究这句话是真是假,单单就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那骨子里透露出来的骄傲与自豪让他整个人都像是在发光,这让我不得不为之感动。
曾几何时,我也如此热爱过一件事物,为自己擅长它而感到无上光荣并到处与人炫耀,可如今的我却已然将其遗弃,相比他坚持得如此之久,实在是自愧不如。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他变成了一个巨人,一个浑身闪耀着光芒的巨人。一个本来自闭忧郁的孩子为了心中梦想而登上本会令他感到恐惧的硕大舞台面对着亿万观众,心中该要有多大的勇气,多强的力量!
为了梦想而努力的少年,无论如何都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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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相信命运?我不知道是否命运真的存在,却看到每个人不同的出生、成长,经历挫折或成功,最终走向死亡。
今日趁着寒假我读了《盗墓笔记》这一系列小说。一开始只是抱着读一读的态度想看看当下流行的小说到底是怎样的?然而读着读着,我却惊诧了——一个个看似散乱的故事背后,原来是由一个引人深思的主题牵引着的:人心往往比鬼神更恐怖。每个故事都充满阴谋、奇巧和惊悚的味道,比如潜入西沙的考古队的众人各自心怀鬼胎:有单纯为了考古的,有为了利益下去探查的,也有猜忌别人的……然而殊不知这样一群人却被人掉了包,没有几个人是真实的自己。真是精巧的想象。再比如开篇时,吴老狗见墓中出现的浑身是血的“尸”将其打死,最终细细推敲却意识到那人是自己的祖父……
于是我不禁对写作这部书的作者产生了好奇之心:这样长的作品足见深思熟虑。正值为时五年连载的《盗墓笔记》完结之际,在《VISTA看天下》上我看到一篇关于作者南派三叔的访谈。三叔讲述了他少年时候的经历,让我很是震撼。
曾经他是一个学习不怎么好,长相也平庸加上身体素质差的人。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老师对他关爱得比对领导的孩子还好。”因此,体育课上从来他都只是在绿荫下看小说。诚然很是凉快,只是看着同伴的驰骋的身影还是有些惆怅吧!然而渐渐的,他被小说彻底吸引了。他没钱租小说的时候,就蹭在书店里看,老板跟他较熟了,也不好意思赶他走。久而久之,三叔就看了很多的小说——各种各样的。
然后,他开始尝试自己写小说,写与众不同的、好看的小说。他说:“规则是前人用来不让后人打破的东西。”于是他开始打破规则,用自己的方式来写。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看了的许多小说的梗概列下来,寻找作者铺设曲折和波澜的规律。这种态度让我深受感动。网络,给众多的写手提供了一个展示的平台,可又有多少人愿意这样虔诚地寻找和摸索小说的骨架而非一味地填充呢?
再比如,三叔坚持小说的核心是“好看”,他不仅写《盗墓笔记》是为了博得大家大呼“好看”的喝彩,还创办了《超好看》杂志。这种单纯的追求,也是让人很感动的。作为一个读者,就是希望读到一本能打动我的、好看的小说。
我想,正是因为南派三叔有着那样的先决条件、他才会选择这样一条路。在小说《盗墓笔记》中也得以体现:主角吴邪本只是一个单纯平凡、甚至有些软弱的人,却被“命运”牵引着卷入了一个神秘的漩涡,出人意料地选择了顺着漩涡而下去探索真相。这其中有无奈,但选择的是他,他主动地去探寻。
或许真的有“命运”吧,它分给每个人不同的条件和环境,但最终选择的权利却握在我们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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