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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际商务师考试国际商法第四、五、六章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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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产品责任与代理的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
  第四章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2.发价:凡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有当其发价一旦被接受就将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价。  3.接受:受发价人以作出声明或以其他行为对某项发价表示同意接受,即为接受。  4.卖方的义务:交付货物、移交有关货物的全部单据、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5.买方的义务:支付货款、受领货物  6.卖方违约时买方的救济办法:  7.买方违反合同卖方的救济办法1)要求买方实际履行其合同的义务2)卖方可以规定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让买方履行其义务3)撤销合同4)自行确定货物的具体规格5)请求损害赔偿6)要求支付利息  8.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方式:  9.各国法律有关风险转移的规定:1)物主承担风险原则2)交货时间决定风险原则  第五章  1产品责任法:指由于产品的缺陷而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因此使得该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  2.产品责任:指由于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因为产品有缺陷,从而给消费者或使用者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人身伤亡时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3.产品责任特征:1)产品责任是由产品的缺陷引起的2)产品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3)产品责任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  4.产品责任法的特征:1)产品责任法施行侵权责任原则,突破了传统的契约原则2)产品责任法基本上属于带有强制性的公法范畴3)产品责任法立法的目的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5.产品责任法的新发展的表现:  1)推行全程产品责任2)推动全球烟草控制(注意案例P333)3)“召回制”势在必行  6.新产品质量法:指因为产品质量部符合有关规定或要求,给用户造成损失之后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7.产品缺陷: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其他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第六章  1.代理法:指规定代理制度的法律规范的综合。  代理:指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与第三方进行某种对被代理人产生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  2.代理权产生的原因(英美法):1)根据协议而产生的代理2)客观必须的代理权3)追认的代理  3.无权代理的情况:1)不具备默示授权的代理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3)越出授权范围行事的代理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4.代理的分类:民事代理、商事代理  对第三人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有4种,即保付代理人、运输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对商业跟单信用证加以保兑的保兑行  5.本人的义务:支付佣金、偿还必要债务、让代理人核查账册  6.没有披露的本人:不披露有本人的存在,也不指出本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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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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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助理国际商务师考试国际商法试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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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从商法的起源看,近代欧洲各国的商法主要源自中世纪形成的(   )A.普通法&&&&&&&B.商人习惯法&&C.法国的《商事条例》&&&&D.古罗马法
2.依德国法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为(   )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
3.下列各项中,英美法国家和大陆法国家都把它作为合同成立要素的是(   )A.当事人所作出的许诺&&&&B.合同必须有对价C.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D.合同必须具有合法约因
4.要约必须在到达受要约人时才能生效,那么在要约人发出要约至该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这段时间内(   )A.要约人不能撤回其要约B.须征得受要约人同意方能撤回其要约C.由于要约尚未生效,所以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或要改要约内容D.视要约的性质决定是否可能撤回或更改
5.在违约责任的承担上,根据英美法的解释,损害赔偿责任具备的条件是(   )A.违约一方有过失&&&&&B.已经实际发生了损害C.损害原因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联系D.只要有违约行为的存在即可,而不问是否有过失和是否发生损害
6.在解除权的行使上,明确规定债权人只能在解除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二者间任择其一,不能同时享有两种权利的国家是(   )A.法国&&&&B.日本&&&C.德国&&&&&&D.英国
7.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时效期间为(   )A.3年&&&&B.4年&&&C.5年&&&&&&D.10年
8.关于损害赔偿的方法,法国法采用的原则是(   )A.金钱赔偿为原则,回复原状为例外B.精神损害赔偿C.回复原状为原则,金钱赔偿为例外D.惩罚性赔偿
9.按《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在机器设备的买卖中,卖方所交的机器设备里有一个重要的零件与合同不符,使整个机器不能使用时,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是(   )A.要求退换货物&&&&&&&B.要求减价&&C.要求损害赔偿&&&&&&&D.宣告撤销整个合同
10.根据美国产品责任法规定,以违反担保提起诉讼的,有权对卖方起诉的是(   )A.受缺陷产品损害的买方的家属&&B.受缺陷产品损害的买方C.受缺陷产品损害的买方的亲友&&D.其他受缺陷产品损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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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苟杰&&&&  多项选择题  1.美国联邦法院主要有(BCE)  A.普通管辖法院  B.地区法院  C.上诉法院  D.第一审法院  E.美国最高法院  2.大陆法系的特征是(AD)  A.以成文法为主  B.以判例法为主  C.受罗马法影响很小  D.受罗马法影响很大  E.民商合一  3.对中国民事案件的审判制度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BC)  A.着重进行调解是中国民事审判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  B.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C.实行合议制,由审判员或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D.对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再行上诉  E.实行一审终审制度  4.在中国,设在县级的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包括(AC)  A.轻微的刑事案件  B.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案件  C.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  D.重大涉外案件  E.涉及走私案件  5.传统的商法主要包括(ABCDE)  A.公司法  B.票据法  C.海商法  D.保险法  E.商行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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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国际商务师考试《国际商法》辅导:普通合伙企业
2014年国际商务师考试《国际商法》辅导: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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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为了更好备战2014年国际商务师考试,环球网校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国际商务师考试专业知识相关辅导资料,供大家参考
&&&课程推荐:&&  概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简称《合伙法》)&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设立条件1.人数必须在二人以上;2.合伙人都是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者;3.合伙人中的自然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4.有些主体不能成为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5、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6、有各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7、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有经营场所;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3、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四)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1.合伙企业债务的范围:合伙企业债务是指以合伙企业名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承担的金钱上的义务。包括合同义务、侵权责任、应缴税费等。2.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3.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4.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但当合伙企业的债务未清偿完毕时,合伙人的追偿权不得行使。  其他合伙人对于追偿权只承担约定或法定比例内的责任,相互之间不负连带责任。1.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2.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3.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频道及,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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