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机基础方案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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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同编号: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书成都市武侯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监制使用说明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2、维护保养单位: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并经相关部门验证。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书或则有关检验报告。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4、维修:合同期间内需要完成的的工作内容已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由乙方完成。维修的告知义务在本合同备案时完成。甲方应妥善保管由乙方提供的相关工作记录。5、重大维修:不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合同期间内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和相关费用,乙方在签约前现场勘验报价,经甲方确认后,双方在签约前约定。约定之外的内容,需要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施工前按照规定将施工方案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6、改造:不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必须由具备改造资质的电梯企业完成,改造前必须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电梯维护保养合同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电梯维护保养签约前乙方应对电梯的现状进行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由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电梯的现状记录在案。根据电梯的现状,乙方提出具体的电梯保养要求和方案供甲方参考。双方以此约定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第二条电梯维护保养的内容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日、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所涉及内容已包含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条款的补充、修改应当签订补充合同。第三条电梯维护保养标准实施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1、根据本合同的电梯现状,甲乙双方约定非使用原因导致的电梯故障率每月每台电梯不超过次。相关的违约责任承担的细则,双方应在本合同相关责任条款中约定。2、乙方提供24小时应急技术性服务(含节假日),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交通许可的条件下于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处理完毕应由甲方签字认可。3、乙方负责对甲方电梯进行每日进行一次例行保养,按保养周期计划表进行合理地安排。第四条电梯维护保养期限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甲乙双方同意维护保养合同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在维护保养合同期限届满60日前重新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1、按照TSG T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要求第十二条,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2、合同期限届满后,未按时续签合同,导致不能按规定时限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五条电梯维护保养费:梯号型号台数层站载重(KG)速度(M/S)单价(元/月/台)合计(元/月)月计大写(人民币):年计大写(人民币):第六条结算方式1、电梯维护保养费为台每月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元整。2、甲方须于收到乙方收据(发票)后日内用现金或支票支付给乙方;3、维护保养费以外费用:甲方按双方确认的规定收到乙方付款通知书后日内用现金、支票或其他方式支付给乙方;4、维护保养费的付款周期为 月支付一次,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延期付款最长时间不得超过日。第七条电梯维护保养的材料费:乙方提供本合同电梯设备维护保养和维修所需的相关材料及零配件明细表及价格,经甲、乙双方确认各自所承担的零配件的内容和费用。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材料费由甲方支付的,甲方必须支付配件款的%给乙方作为预付材料款,乙方收到预付材料款后发货到现场进行更换,更换完成日内甲方一次付清%余款给乙方。因甲方不能按时付款而导致的电梯停用,责任由甲方负责。第八条乙方负责合同期间内的紧急救援服务,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第九条驻场:乙方(□是□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电梯维护保养费中)。驻场作业人员职责:1 、服从甲方的相关现场作业人员管理规定。2、承担二十四小时现场受困人员紧急救援工作。3 、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中的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内容。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责任(一)权利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2、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可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二)义务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1) 产品合格证;(2) 使用维护说明书;(3) 电气原理图;(4) 电气敷设图;(5) 安装说明书;(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8) 故障及事故记录;(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10)特种设备登记卡;(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甲方的电梯监控室值班人员负责故障的统计。电梯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乙方抢修,并应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1)负责电梯的使用管理;(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个月内,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9、根据风险转移需求,甲方应购买电梯设备和乘客的相关商业保险。(三)责任1、甲方应为乙方维护保养人员进出机房提供方便。2、甲方应有专人对乙方维护保养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沟通和签证,并对电梯进行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3、甲方应按时支付维护保养费和双方确认的费用。 & &4、因甲方管理疏忽、人为破坏、错误使用,以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 &5、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将承揽业务分包或者转包,擅自安排其它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调校、更改、翻新,加装工程等,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6、电梯年度检测费由甲方承担。7、电梯及其各种附属机构均为甲方之财物,机房及电梯设备专用钥匙由甲方派专人管理,特别是对打开电梯厅门专用三角钥匙的管理,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管理。乙方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需向甲方电梯管理人员办理领用和交还手续。如因甲方对电梯钥匙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责任(一)权利 & & 1、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 & 2、当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时,乙方应及时采取停梯措施并立刻通知甲方停用。3、可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二)义务1、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2、设立二十四小时维护保养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或者事故通知后,维修人员必须在三十分钟内抵达其维修保养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5、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制定本合同电梯的全年维护保养计划,至少每十五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如实填写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和故障情况,并归档被查。6、根据甲方的故障统计记录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7、当需要完成合同之外所需的重大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将相关工程内容和报价提供给甲方。8、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9、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10、由企业电梯安全检测员每年对电梯进行次安全检测。11、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协助甲方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并参与电梯的紧急救援工作,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合同维护保养的不同类型电梯均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并书面如实记录。12、在电梯维护保养过程中,接受电梯产权所有者和使用单位监督,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还应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13、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14、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三)责任1、乙方负责对每台电梯进行每日一次的例行保养,每季度进行次安全检查,每年次检修调整(中小修),使其处于最佳安全运行状态,具体内容包括定期性调整、清洁润滑、加注油脂、检查所有电梯井道机房轿厢的线路及机械部件的状态,每次检查需认真填写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并由甲方签字认可。 2、乙方协助甲方电梯通过年检,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电梯年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 &3、合同期间,乙方发现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因素(如温度、湿度、粉尘、腐蚀、通风条件、供电质量、外围施工等)和收到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新规定,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参照乙方意见及时进行相关工程处理(整改),改善环境和条件,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电梯损坏和经济损失。4、电梯附属装置,如各台电梯主空气开关(含开关本身)以上部分的供电装置、机房照明、井道照明等不属电梯本身的维修工作。年检前井道有损坏灯泡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更换。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违约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的违约金。超过双方约定的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金额标准支付违约金。(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费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检费用。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一)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第十六条附则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乙方投诉电话 3、乙方维修热线电话 (24小时)本合同电梯设备编号为:共台,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年 月日。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两份。有效期从 年 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甲方: & & & & & & & & & & & & & & 乙方:地址: & & & & & & & & & & & & & & &地址:电话: & & & & & & & & & & & & & & &电话: 传真: & & & & & & & & & & & & & & &传真: 邮编: & & & & & & & & & & & & & & &邮编: &开户银行: & & & & & & & & & & & &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 & & & & & & & & & & & &银行帐户:甲方盖章: & & & & & & & & & & & & &乙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 & & & & & & & 乙方法定代人表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 &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目 录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七、定期报检制度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十、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1、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1.2范围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1、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1.2范围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2、职责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2.2电梯驾驶人员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1、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1.2范围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2.1基本要求2.1.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2.1.2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1.3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2.1.4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2.2.3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2.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2.2.5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2.2.6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2.3.1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2.3.2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2.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2.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2.3.7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2.3.10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2.3.11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2.4.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2.3.8安全钳误动作时;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2.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2.5.6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2.6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2.6.1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2.6.2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2.6.3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2.6.4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应开离基站。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1、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1.2范围1.2.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1.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单任。1.2.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2、基本要求2.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3、安全作业规程3.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3.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3.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3.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3.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3.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3.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3.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1) 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2) 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3) 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3.9紧急救助措施3.9.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3.9.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3.9.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3.9.3.1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3.9.3.2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3.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1、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1.2范围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1、目的和范围1.1目的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1.2范围1.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1.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1.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七、电梯定期报检制度1、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1.2范围1.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2、职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3、定期报检制度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1、目的和范围1.1目的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1.2范围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2、职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1、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1.2范围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情况,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2、职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3.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3.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3.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3.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十、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1.2范围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2、职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B、电梯开工申报单;C、 电梯安装施工记录;D、 竣工验收报告;E、 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F、 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G、 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H、 事故及故障记录;I、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J、 同意注册的登记表。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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