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质量管理的法制化

建筑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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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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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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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通知/公民企业投资者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名&&&&称:
关于修订印发《霍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
文&&&&号:
城投〔2014〕57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生成日期:
关&键&词: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关于修订印发《霍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公司各部:
&&&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对《霍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 特此通知。
&&& 附:《霍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霍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霍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 为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高建设项目质量和进度,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成本,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 一、项目管理
&&& 第一条& 项目确定。根据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每年第四季度会同县发改、住建、城管执法、交通等单位和相关乡镇提出下一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列明资金渠道和建设项目类型,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 第二条& 项目前期工作。对已确定实施的工程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立项、可研、环评、规划、土地、节能等审批手续。
&&& 第三条& 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对已批准建设的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按规定将施工图报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 第四条& 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度,按规定实行工程量和控制价二次编制,同时控制价超过2000万元的项目再提请县审计部门进行预算审计。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依法进行招投标。
&&& 第五条& 实行工程项目合同制。根据招投标的要求及合同法等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 第六条& 实行工程项目监理制。依法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单位职责。
&&& 第七条&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工程项目建设中,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商品,一律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公开招标采购。
&&& 第八条& 建设项目开工准备。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并根据工程建设情况组建项目管理机构。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搞好建设工程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等。
&&& 二、工程管理
&&& 第九条& 实行工程现场负责制。对公司承办的工程项目,明确专人驻施工现场,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 第十条& 质量监控
&&& (一)加强施工项目班子管理,即“五大员”的管理。加强其考勤考核和奖惩措施的兑现,确保人员在岗在位,确保按图施工。
&&& (二)做好相关单位协调工作。搞好施工前技术交底,并对特殊事宜进行现场处理。组织监理单位认真审核施工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计划,作到科学、安全、文明施工。
&&& (三)严格施工进场材料管理。执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材料的要求,主要材料的进场必须经过业主、监理等单位共同认定后方可使用,严格进场时的有关程序。
&&& (四)加强分部分项工程(或关键部位)报验和验收程序。分部分项工程或关键部位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向现场监理提交,现场监理对报检单内容进行检查(重大工程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 第十一条& 进度监控
&&& (一)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施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加大人力、机械投入,加快工程施工进度,保证按期竣工。
&&& (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要求及工程实际对工期进度及进度节点进行明确细化,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季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或周进度计划,按要求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监理等单位审核备案。
&&& (三)现场管理人员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施情况,加强施工调度,组织监理人员对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比对、分析、修正,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上报补救措施。
&&& 第十二条& 控制增加工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确需增加工程、变更设计的,由施工企业提出申请,现场管理人员组织监督单位和技术人员现场勘测核实,填写工程变动情况表,经财政、审计、质监、监理等人员签字确认,作为报批和工程造价核定的依据。增加工程量较大,要书面说明原因。增加工程量超过招投标规定限额的,应重新招标。
&&& 三、工程验收
&&& 第十三条& 验收准备。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相关文件,技术资料,提交相关检验报告。
&&& 第十四条 验收程序。验收资料齐全后,建设单位组织环保、规划、消防、节能、质监、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根据建设规模和复杂程度,建设工程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 第十五条& 竣工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决算申请,经监理单位初审后报公司复审,再提交县审计部门进行工程决算审计。
&&& 第十六条& 工程档案管理。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各类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以备核查。
&&& 第十七条& 国有资产核算管理。项目结束后,由财务管理部根据工程财务资料和工程决算资料对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
&&& 四、奖惩
&&& 第十八条& 奖励。对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按章办事,履职尽责的现场管理人员,优先作为评先评优对象;有特殊贡献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 第十九条& 惩处。对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工作不力,管理不善,施工组织工作混乱,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不善,不按程序依法组织工程验收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收受贿赂,违规增加经济签证,造成经济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五、本制度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 附:项目建设工作流程
项目建设工作流程
&&& 一、项目立项阶段
&&& 项目立项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 工程管理部负责收集、整理立项相关资料。工程管理部在收到立项批复后,立即编制拟建项目建设计划。
&&&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 项目可行性研究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 工程咨询单位或设计单位(以下简称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完善后报县发改委。由县发改委进行最终审批。
&&& 三、项目方案设计阶段
&&& 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审计监察部监督。
&&& 1.工程管理部收到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提出具体的建设内容、具体功能、建设标准等。
&&& 2.工程管理部负责办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 3.工程管理部负责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 4.工程管理部牵头,审计监察部监督,招标代理单位负责进行设计招标。
&&& 四、项目初步设计阶段
&&& 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 1.工程管理部根据中标设计方案结合建设需求、具体功能、建设标准等对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设计单位修改完善。
&&& 2.工程管理部负责消防、环保、规划、人防等部门审批工作。
&&& 3.设计院负责进行初步设计,县发改委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评审。
&&& 4.初步设计经修改、完善后,报县发改委。县发改委进行最终审批。
&&& 五、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
&&& 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 1.工程管理部收到初步设计批复后,按照初步设计批复安排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确保完整。
&&& 2.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县城投公司内部对施工图进行综合审查,重点审查施工图设计的完整性、功能性和合理性;对施工图功能需求、建设标准进行核对,综合意见反馈至设计单位后,工程管理部督促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完善设计。
&&& 3.工程管理部负责办理建筑、消防、人防、防雷、节能等部门的施工图审查工作。
&&& 4.工程管理部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手续。
&&& 六、施工、监理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监理招标阶段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审计监察部监督。
&&& 1.施工图经审查完毕后,工程管理部组织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召开招标准备会,讨论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等。
&&& 2.招标准备会后,招标代理单位负责,工程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配合。根据施工图及相关资料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3.工程管理部负责,审计监察部监督,组织招标代理单位讨论并确定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招投公告。
&&& 4.工程管理部、审计监察部、设计单位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负责,尽快完成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
&&& 5.工程管理部负责将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报送县审计局,由县审计局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进行审查,确定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
&&& 6.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对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
&&& 7.招标公示期满后,招标代理单位将完整的招标资料移交工程管理部。
&&& 七、工程施工管理阶段
&&& 工程施工管理阶段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审计监察部监督。
&&& (一)施工准备阶段
&&& 1.施工合同签订和备案: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10日内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合同备案。
&&& 2.施工合同签订后尽快完成质监、安监手续并领取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 3.施工合同签订后两周内组织施工队伍进场,进行“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搭建工作。
&&& 4.工程开工前七日内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 (二)工程施工阶段
&&& 1.第一次工地会议。
&&& 2.日常项目管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管理,合同和信息管理,对外协调。
&&& 3.设计变更管理:施工前完成设计变更的相关审批手续。
&&& 4.经济签证管理:施工前完成经济签证的初审,审批后再施工。
&&& 5.工程款支付:工程管理部根据施工合同和工程进度负责工程款支付的初审,分管负责人负责审核,财务部掌握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负责落实建设资金,城投公司总经理负责工程款支付的审批。
&&& 6.需二次招标的工程和材料设备采购:工程管理部根据施工合同和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提出需求计划,牵头进行招标协调并完成招标。
&&& 7.室外配套管网建设: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网络、雨污水排放等配套工程协调接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审计监察部监督。
&&& 8.工程完工后15日内完成竣工初验。
&&& 八、竣工验收及备案移交
&&& 竣工验收及备案移交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 1.单项验收:工程完工后30日内完成室内环境检测、人防、消防、环保、防雷、规划(含规划竣工测量)、档案等单项验收。
&&& 2.竣工初验后15日内要求监理单位提交监理评估报告,联系质监站进行综合质量检查验收,综合质量检查验收后10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毕报质监站进行复查并完成竣工验收。
&&& 3.竣工验收完成后30日内签订工程及设备维保协议书。
&&& 九、工程决算
&&& 工程决算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协调,审计监察部、监理单位配合。
&&& 1.工程竣工验收后9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的初审。
&&& 2.竣工结算初审后,工程管理部将竣工结算资料送县审计局。
&&& 3.工程管理部牵头相关部门解释审计过程中各种疑问,补充完善县审计局要求的各种工程资料等。
&&& 4.财务部根据决算批复,报告分管负责人,安排工程财务决算,对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办理国有资产移交。
&&& 5.工程决算完成后30日内完成项目后评估工作。
版权所有: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政府 霍邱县人民政府主办 霍邱县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地址: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政府大院 邮编:237400 电话:、6080923 传真: 邮箱: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作者:yfb 加入时间:<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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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求真务实& 完善手段& 强化管理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各位领导、同志们:
随着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建设部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这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条例》进行细化,使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制度建设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几年来,在建设部的关怀指导和省建设厅的直接领导下,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工作方针,结合我省实际,通过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地方质量标准,完善监督检查手段,加强质量工作信息化管理,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利用社会舆论监督等手段,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目前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工程质量水平呈逐年上升态势。现将我省近几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行简要汇报如下:
一、不断总结经验,加快发展步伐
坚持用发展的思想解决前进中遇到的问题是我们能够不断进步的基础。为结合实际确定下年全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思路,我省在每年四季度通过召开研讨会等形式对当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各市意见,探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年的工作重点及措施,通过制定一系列管理性文件,指导全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每年一季度我省都召开由各市建委主管主任、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各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公室和有关协会负责同志参加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工作,明确当年工作重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质量工作目标。我们始终坚持扎实工作、稳步发展,不断调整工作重点。通过多年确保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安全及治理质量通病取得了显著成效后,今年我们适时地在全省开展了“以人为本”为主题的质量年活动,并提出了要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基础上,全面提高建筑产品的精细程度和用户满意度,多创精品工程的指导思想。
通过每年提出新的工作思路、工作要求和工作举措,我站指导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个个阶段性的成果。
二、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
近三年,我站每年都结合工作实际起草并以厅名义印发管理规范性文件近十份。为对应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法定范围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印发了《辽宁省市政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为加强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基础管理工作,使企业的质量管理不断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印发了《关于加强辽宁省建设系统贯标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全省有针对性的治理质量通病,印发了《关于治理房屋建筑工程渗漏与裂缝质量通病的通知》;为激励企业创精品工程的积极性,对创优企业实行优质优价、投标加分和企业升级优先,制定了《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办法》;为维护工程质量投诉当事方的合法权益,尽快解决工程质量投诉问题,规范投诉工作的处理程序,制定了《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建议书》,明确了对有经济纠纷,多次调节未果的投诉案件经主管部门确认,报上级投诉处理部门备案后,要通过《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建议书》明确告知当事人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权力。为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我们起草了省建设厅与省消防局、环保局联合印发的《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有关规定》,解决了规划部门对小区内住宅工程进行单体验收和对大型工程可以独立划分使用功能的区段进行分段验收的问题,协调了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在工程验收过程中的时间关系;规定了建设单位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或备案部门不予备案的工程,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等。2003年我们会同省消防局、环保局对全省部分城市的备案工作开展了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很多建设单位在竣工后办理有关消防、环保手续往往要花费很长时间,使建设单位不能按规定条件进行验收、不能按规定时限进行备案。为进一步规范各管理部门的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政府的服务意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精神,我们与省消防局、环保局又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要在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中实行默认制度。即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或备案提交有关材料后,有关部门对材料的审查必须按时完成,逾期未给予明确答复的视为默认通过了验收或备案,由此产生的责任由默认方承担。
通过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手段,几年来全省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和质量意识得到了不断增强,工程质量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
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地方标准
2002年国家颁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系列规范,新规范体现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国家验收规范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站组织编写了辽宁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和《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对这三本地方标准分别与2003年和2004年组织全省相关人员共26182人进行了培训,促进了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系列规范在我省全面贯彻执行。
此外,我站还组织编写并出版发行了辽宁省《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编写指南》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规文件汇编》等书籍。
四、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大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力度,近年我省在每年的质量管理工作要点中都明确提出,对发现的违反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案件的查处率要达到100%。要求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在日常工作中要严肃执法,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为确保我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使用安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每年我站都用80多天的时间组织开展不定期的省工程质量检查。检查中除检查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实体质量和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外,还有重点地对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水暖工程等进行专项检查。每年在省工程质量检查前,我们都调整和完善检查方案,确定检查工作程序、检查表和受检工程评价办法,明确廉政建设责任。检查中携带钢筋测定仪、混凝土数显回弹仪、混凝土楼板厚度测定仪、红外线测距仪等检查仪器设备,并配备照相机、摄像机等取证器材。检查时在行进中随机确定受检项目,并由受检工程延伸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测试验单位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近三年省工程质量检查共随机抽查了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工程494项,其中住宅工程449项,建筑面积413.55万平方米;高级装饰装修工程19项,建筑面积30.2万平方米;市政工程26项,工程造价3.37亿元,检查相关单位1573家。共下发整改通知单276份,并对200家责任单位及其中137家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了处罚。由于几年来,我们在省工程质量检查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执法程序,坚持在科学、严密、规范的制度下执行工作,几年来在省工程质量检查中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无一要求听证或申请行政复议。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今年我站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省建设厅备案工作执法检查。这次检查对全省各市及部分县(区)日至日期间竣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备案情况进行了检查。我们采取从各地工程质量监督站竣工工程台帐中抽查的方式,检查了256项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通过检查发现已按规定备案的工程有207项,占受检项目的80.9%。检查中对未按规定将竣工工程备案的建设单位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23家建设单位及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按国务院《条例》规定实施了经济处罚。检查组在每地检查结束后,都向受检地区的备案管理部门通报情况,对今后工作提出建议。通过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备案工作的开展,实现了我省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施行政处罚零的突破。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国务院《条例》颁布实施后,我站在2000年与辽宁大学联合开发了适用于省、市、县(区)三级工程质量监督站应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软件,并实现了全省监督系统计算机管理联网运行。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软件荣获了2000年度辽宁省优秀软件奖和2001年辽宁省科学技术三等奖。近几年,按照质量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我们一直在不断调整和完善该软件。2003年结合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向全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软件进行了再次升版。目前的3.0版软件已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良记录、执法检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优质工程评定等工作全面纳入了计算机管理。
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算机联网管理,提高了监督人员的自身素质,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了监督行为,促进了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六、加强学习,比学赶帮
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地认识到只有很好地学习质量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才能不断提高我省的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我省工程质量形势,今年我们提出了要在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基础上,全面提高建筑产品的精细程度和用户满意度,多创精品工程的指导思想,组织全省全面开展了质量年活动。年初我们制定了《质量年活动方案》,向全省提出了“远学京沪,近学锦州”的号召。五月我站组织召开了为期五天的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现场会,参加会议的代表有各市建委主管主任、建管(工程)处处长、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会议采取拉练观摩、经验介绍、座谈讨论的形式,组织代表参观了沈阳、大连、锦州三市质量好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并在锦州召开了座谈总结会。通过现场会在我省掀起了新的学习热潮,会后各地工程质量监督站纷纷组织当地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到沈阳、大连、锦州等地学习,极大地激发了工程建设参建单位提高质量的热情。经统计,仅2004年全省各地监督站就组织了147人赴北京、上海等外省参观学习;组织了3101人到省内先进地区学习交流。
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了差距和不足,学到了先进的施工工艺和管理经验,其中很多先进经验已在我省得到了应用和推广,大大地提高了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今年,我省东软信息技术学院图书馆等3项工程荣获鲁班奖;沈阳黎明酒店等108项单位工程和5项住宅小区被评定为省“世纪杯”工程;沈阳五里河大厦等247项单位工程和8项住宅小区中申报的单位工程被评定为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
七、利用社会舆论监督,强化管理手段
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我们一方面强化行政管理手段,一方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在开展备案工作中要求各在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上对已备案工程和未按要求备案的工程进行公示,并告知广大消费者不备案的工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极大地推动了备案工作的开展。在每年的省执法检查中对发现的典型劣质工程,都在当地召开现场会并请当地新闻单位参加;今年在备案工作检查后我们在辽宁日报上对被处罚的建设单位进行了公示,并在辽宁电视台“今晚直播”栏目中作了专题报道。每年省“世纪杯”工程、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省建设工程质量优秀质量检查员评选结束后我们都在辽宁日报上公示。在今年开展质量年活动中我们还制定了宣传方案,并在辽宁卫视的新闻联播和辽宁日报上分别对现场会进行报道,同时我们还在辽宁日报刊登了四版题为《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深入开展质量年活动》的宣传专刊。通过充分利用社会舆论监督,大大地提高了参与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在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领导下,自1999年以来,我站每年都被省建设厅评为先进单位,2002年、2004年被建设部评为全国建设工程先进质量监督站,2001年被省建设厅评为“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2004年被省建设厅评为全省建设系统法制工作达标活动标兵单位。虽然近几年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由于国务院《条例》罚款额度高,执行难。导致经济处罚案件结案率不高。监督机构定位不明确,到目前还没有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管理办法,使我们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管理上无有效手段。
今后我们将继续向先进地区学习,进一步加大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事业做好工作。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工程建设信息网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东莞建设监督网
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广东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信息网
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黑龙江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理信息网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技术网
主办单位: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地 址 :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
邮政编码:7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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