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理工大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自主选拔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内蒙古2011年考生已被北京理工大学光信息录取,求学校专业前景了解~~~_百度知道
内蒙古2011年考生已被北京理工大学光信息录取,求学校专业前景了解~~~
恳请学长客观解答,为啥么网上关于本专业版本不一?
提问者采纳
重点实验室啥的就不白话了很受学校重视,也就是4院学长来给你解答吧光电学院,每年的科研经费1亿多。是北理的老牌强系,全国排名应该是前几的位置,重点学科
太感谢了 学长你Q号多少了 加你一下 我的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北京理工大学的相关知识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北京理工大学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内蒙古地区)
来源:新东方在线编辑整理
& & 新东方在线高考网第一时间发布《北京理工大学历年(内蒙古地区)》,以及各大、计划、专业解读、院校信息简介,并与国家教育部、地方教育部门公告同步更新,方便考生了解每个学校、专业、地区的最新动态,以便快速做出选择和应对。  北京理工大学(文科)历年(内蒙古地区)年份最高分平均分省控线考生类别录取批次2012577560492文科一批2011565546486文科一批2011565546486文科一批2010557528475文科一批2009567549497文科一批2008596588543文科一批2007613598559文科一批2007613593559文科一批2006592581530文科一批2005--568--文科一批  北京理工大学(理科)历年高考分数线(内蒙古地区) 年份最高分平均分省控线考生类别录取批次2012619596469理科一批2011627594482理科一批2011627594482理科一批2010652618510理科一批2009636603501理科一批2008641623548理科一批2007668630559理科一批2007668629559理科一批2006647625557理科一批2005--635--理科一批985高校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以上内容为新东方在线编辑采编,其他栏目更精彩。敬请关注新东方在线高考网(/),我们将第一时间整理发布2014、热门专业、、高考志愿填报、大学院校信息、异地高考方案、艺术类高考等最新资讯。
责任编辑:bairui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高考网络课堂
高考公开课
高考热报课程
2015高考时间表
1高考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特殊高考招生信息发布2014年1月3高考招生简章发布 2015年4月4考前填报高考志愿 2015年5月5高考考试 日-9日6考后填志愿,录取启动 2015年6月-8月
排行榜大学专业11329012940383785494711575703946702317686788606579561591056108117570215289314730412919512077663857628386242951521044872011年北京理工大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自主选拔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 叫阿莫西中心 - 中国网络使得骄傲马戏中心!
2011年北京理工大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自主选拔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自主命题┊┊┊┊┊┊┊┊┊┊┊┊┊┊┊┊
统一命题┊┊┊┊┊┊┊┊┊┊┊┊┊ 单独报道
您当前所在位置:
北京理工大学分数线:2014北京理工大学在内蒙古招生分数
2014北京理工大学在内蒙古招生分数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2014年内蒙古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开通之后陆续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查询 2014年北京理工大学分数线相关信息!
考生可参考年北京理工大学在内蒙古招生分数做2014年录取分数线预估,详情如下
北京理工大学历年高考分数线(内蒙古录取分数线)文科
北京理工大学历年高考分数线(内蒙古录取分数线)理科
本科提前批
【友情提示】了解更多关于2014年北京理工大学分数线、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相关信息,点击进入,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为您更新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的网址是:&&学习、分享、成长!
您现在的位置: &
& 文章内容
北京理工大学在内蒙古地区理科录取分数线
来源:网络 | 编辑:
| 本文已影响
北京理工在内蒙古地区理科录取分数线
内蒙古- 理科
录取线差&?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什么是录取线差? (文章来自 学习第一网 )
相对于平均分,录取线差更具参考价值,而且是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依据,所谓录取线差是该院校当年平均录取分数与其在所在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差值
这篇的文章,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同学好友。大家学习好,才是真的学习好!文章出自:,地址: ( 转载请保留 )
初高中知识点总结想了解更多关于北京高考录取查询网的资讯,请访问:
  城市推荐:┊┊┊┊
高考录取查询排行榜
高考编辑推荐文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时间: 19:15
《2010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理科录取分数线 内蒙古历年理科录取》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在内蒙古地区理科高考录取分数线
转载请保留 来源:请保留.
内蒙古- 理科
  原文出处:/dongtai/fenshuxian/3545.html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整理: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请关注:
  上一篇:
全国各省高考查看: 14025
用户等级:小学一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0 小时
&em id=&authorposton11-4-27 15:01
用户等级:小学四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372 小时
&em id=&authorposton11-4-28 11:55
用户等级:研究生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5305 小时
元宝:1732
金币:269357
&em id=&authorposton11-4-28 13:38
2011年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二О一一年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系国家公办的全国重点大学。办学目标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分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
第二条 为了保证北京理工大学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理工大学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北京理工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九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第十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二条 北京理工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00%-120%控制。录取时学校将对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理工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理工大学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 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照顾分不能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对参加我校测试合格并经审查认定的考生(含自主招生、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艺术类考生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分数线并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同意后优先录取。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第十五条 如果北京理工大学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在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在分专业录取时,以高考实际考分为准,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高考模式等具体情况,坚持“高分走志愿,低分走服从”的原则,采取依据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七条 自主选拔招生的考生录取政策依据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有关自主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保送生、国防生、艺术类、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民族预科生招生政策,均依据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对于享受国家政策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本科学制为五年。
第四章 办学地点第十九条 本科办学地点在北京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
第二十条 民族预科生预科期间学习地点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北京理工大学秦皇岛分校。
附则第二十一条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考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选测科目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至少为AA,必测为4C1合格。进档以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录取,退档时原则上分数优先,参考其它。其他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采取分数清的方式。
上海市考生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物理或化学);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政治或历史或地理)。
第二十二条 北京理工大学录取时除国防生外,无往届、应届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北京理工大学有关规定执行。色弱、色盲考生不得报考我校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环境工程、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等各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除不得报考上述专业外,也不得报考我校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等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得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专业。国防生体检按军队院校招生体检要求。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北京理工大学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外语类专业:英语、德语、日语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 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部分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工商管理、法学、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含电子商务)、社会工作,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软件工程专业:前两年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后两年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2000元;其余各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
本硕博贯通培养班的学生,本科阶段学费按上述规定执行,硕、博阶段按国家及学校有关研究生缴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网站进行查询。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网址:http://
第二十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以上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用户等级:研究生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5305 小时
元宝:1732
金币:269357
&em id=&authorposton11-4-28 13:3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址分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学院路校区位于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邮编:100191;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本科学制四年。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选聘招生组组长、组织招生宣传、录取、特殊类招生选拔考试等事宜。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相关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立由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等事宜。组长由校纪委书记担任。
第三章 录 取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录取。&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实际高考分数,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分配专业。
在第一志愿优秀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照顾分不累计,加分最高不能超过20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考生。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除飞行技术专业和国防生外)。
报考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总成绩(我校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成绩)文理科统一排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由高至低录取。
我校英语、艺术设计、金融学和飞行技术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德语专业要求英语或德语语种考生,国防生各专业要求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限制。
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新高考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相应制定了录取方案。其中: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理科一门限选物理且等级为A+,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且等级为A;文科一门限选历史且等级为A,另一门不限且等级为A。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方案详见我校在当地公布的招生章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此外,飞行技术专业按民航飞行员体检要求,国防生按部队体检要求。
第四章 附 则
对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艺术类、自主选拔录取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当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一次性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或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若各省份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我校在当地省份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信息网:,E-mail:,咨询电话:010-330003,申诉电话:010-
用户等级:研究生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5305 小时
元宝:1732
金币:269357
&em id=&authorposton11-4-28 13:40
西北工业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我校办学宗旨,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西北工业大学坐落于古都西安,是我国唯一一所以同时发展航空、航天、航海工程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特色,以工理为主,管、文、经、法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多科性和开放式的科学技术大学,隶属工业和信息化部。我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及“985工程”,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高校之一。
校址分友谊校区和长安校区,友谊校区位于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长安校区位于西安市长安区东大镇。
二、男女比例
国防生录取严格按总政治部下达的男女生招生计划录取。其他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体检要求
非国防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国防生体检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新生入学须进行体检复查。非国防生如不符合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国防生如不符合体检要求,严格按教育部、总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四、外语语种
不限外语语种,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五、学校志愿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高考成绩须高于我校当地录取第一志愿分数线40分,且专业服从调剂。
六、加分政策
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我校在提取考生档案时承认加分投档成绩,专业安排时按原始成绩。符合加分政策考生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高中阶段获得国际和全国数学、物理、化学、英语、信息学(计算机)等单科竞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及上述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的考生,我校实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依其获奖科目在专业安排上适当给予照顾。
七、专业安排
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八、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方案
根据江苏省高考改革方案,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普通类考生选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AB,国防生、自主选拔考生、文艺特长生等选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专业安排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原则,若选考科目相同,理科考生参考数学成绩,文科考生参考语文成绩排序分配专业。对选考科目达到双A+考生,专业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原则。
九、艺术类考生录取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分数线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各省招生办若有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
十、特殊类考生录取
对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民族预科班等招生录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我校当年公布相关类别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十一、学费标准
理工类专业学费4950元/年,其中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4950元/年,三、四年级按学分计,标准为课程每学分350元,毕业实践(20学分)每学分260元,最低需修满80学分(含毕业实践学分);文史类专业385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
十二、新生入学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十三、奖学金
为奖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立“yc”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航空报国奖学金、航空科技奖学金、国防奖学金等,奖励范围可覆盖在校生总数的50%。
我校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其他
本招生章程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果与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电话:029-,传真:029-,招生网址:,电子邮箱:。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用户等级:研究生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5305 小时
元宝:1732
金币:269357
&em id=&authorposton11-5-4 16:2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1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Northwest A&F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地址:陕西·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农路22号(邮编712100),域名:。
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及攻读专业学位等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五条 学校2011年本科招生计划5500名,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来源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六条 本科专业学制4年,其中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5年。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实行2+X培养模式,本硕博连读,按生物技术、生物工程方向招生。
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第八条 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
第九条 学校对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录取。
第十条 对同批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按志愿优先原则,设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在5分以内。
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确定专业。
江苏省的考生,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须达到AB级。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排序,按专业级差确定录取,专业级差在5分以内。
第十一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的考生,入校报到时必须与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第十二条 自主选拔录取
经我校考核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当年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考生在所在省份我校公布的第一批本科专业范围内按文理科分类选择填报专业志愿,要求必须至少填报三个不同的专业志愿。分专业时,按高考投档成绩加15分在本省排序录取到相应专业。对于高考投档成绩高出本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以上的理工类考生,入学后可申请进入我校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或
第十三条 艺术设计专业录取
非陕西省考生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40+(校考专业课成绩÷校考专业课满分)×60计算总分后,分省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陕西省考生必须取得省级专业课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达到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后,按陕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特长生
艺术特长入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由我校审查、录取。
被认定的艺术特长人选,考核优秀的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加30分在所在省排序录取到相应专业,考核合格的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加20分在所在省排序录取到相应专业。
第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学校按照教育部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原则录取。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级运动员本人参加我校的文化课单独测试合格后,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二级运动员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在本科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校按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总分的70%。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第十九条 学校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农林类专业3025元/学年,理工、外语类专业495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85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9900元/学年,职教师资专业5500元/学年,若有变动以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形成了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保证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校发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开展招生工作,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联系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091410
E-mail:zhaoshb@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用户等级:研究生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5305 小时
元宝:1732
金币:269357
&em id=&authorposton11-5-5 16:37
浙江大学201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2011年4月)
为保证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浙江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浙江大学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组织机构第四条
浙江大学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招生办公室作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考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考区招生工作组负责浙江大学在该考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
浙江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
招生计划第八条 浙江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浙江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浙江大学本科预留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自主生、文体特长生及调节各考区生源不平衡情况。将自主生放在第一批次前投档的考区,浙江大学将用预留计划录取,不占用原招生计划数。
录取规则第十条
浙江大学根据各考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
按照浙江大学在各考区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录取实行远程网上方式,按事先设定的规则由计算机自动投档。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区招生工作组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大类)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大类或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当一个考区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时,浙江大学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该考区浙江大学第一志愿已录取考生的平均分;
若该考区生源仍不足时,浙江大学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数调剂到其他考区完成录取。
在浙江考区,浙江大学在排定专业(大类)录取人选时如遇同分情况,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浙江大学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获浙江大学自主生、文体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和报考浙江大学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分别按浙江大学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国防生录取政策
浙江大学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山东、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四川、湖南、陕西12省招收国防生,在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应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日后出生),政审合格,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具体按照浙江大学国防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农学类和涉农类专业录取政策
(一)浙江大学农学类和涉农类专业2011年将在提前批次以“应用生物科学”名称招生录取。
(二)农学类和涉农类专业包含农学、园艺、植保、茶学、应用生物科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园林、生物系统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11个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后确认主修专业,确认范围仅限于以上11个专业,但可以辅修其他类专业或修读双学位。
(三)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修读农学学位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
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
浙江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一般专业48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至第二学年4800元(人/学年),第三学年16000元(人/学年),第四学年10000元(人/学年)。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
第二十四条
浙江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
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dzsc.
咨询电话:6,
& &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 & 邮政编码:310058
电子邮件:zsc@
& && && && && && && && && && && && && && && && & 日
用户等级:研究生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5305 小时
元宝:1732
金币:269357
&em id=&authorposton11-5-5 16:39
湖南大学201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湖南大学,部标代码为10532,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第三条 湖南大学是一所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
、“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第四条 湖南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 学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分南、北两个校区。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 邮政编码:410082联系电话:0 23760
& && &&&第十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科学、合理制定分省来源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分省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考试与考核第十三条 湖南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队员的高校,学校每年组织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队项目测试。通过测试,确定符合学校要求的考生名单,并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 学校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发放合格成绩通知。湖南省美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符合学校专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第十五条 学校组织运动训练专业单招测试。考生将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技术测试和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的文化测试;通过测试,由学校按照录取原则自行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六条 学校组织对保送生进行综合考核(面试和笔试),考核成绩作为保送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驻湖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办公室(或生源所在地省军区)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国防预备生的体检、面试工作。
第十八条 华侨港澳台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录取规则第十九条 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含并列第一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1)第一、非第一志愿考生同时投档到本校,院校级差为“20-20-20-20”;(2)第一、非第一志愿考生未同时投档到本校,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第二十一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录取。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优惠政策且投档到学校的考生,按其高考实际分数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第二十三条 对于湖南省高考文化科目(语文、数学(文)、数学(理)、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单科考试成绩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且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将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除江苏省招生工作文件内容明确规定外,考生进档后的排序方法采用等级级差法,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等级,分别加上3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专业安排参照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五条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除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外,学校视考生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高考总分,以此为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选考科目上线生源不足,则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除国防生外,学校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七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报考我校英语和日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九条 报考本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专业的考生,在满足生源所在省招生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必须取得本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生高考原始分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指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我校以上录取原则,湖南省每个专业招收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40%;报考广播电视编导(编导方向、媒体创意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并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分别位列前三、前五的考生,文化成绩只需达到我校在生源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报考本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满足生源所在省招生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必须取得本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综合分(综合分=考生高考原始分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0+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指本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色彩、素描单科满分均为1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对湖南省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湖南省有关招生文件执行。美术类考生入校后要求参加专业复试。
第三十一条 对于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加试徒手画,则考生必须参加徒手画加试;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但不计入考生文化成绩总分。对于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不需加试徒手画。
第三十二条 对于经本校项目测试认定合格的艺术特长生,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项目测试成绩为优秀的考生,依据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录取。
第三十三条 经本校项目水平测试达到要求的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录取。
第三十四条 运动训练专业考生的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2011年运动训练专业本科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为推进和落实“卓越计划”,着力“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国际化能力”基本素养的培养,因材施教,培养拔尖人才。1、对于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第一志愿报考本校化学、工程力学(包括车辆工程、机械装备、航空航天三个方向)、土木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四个专业且高考成绩位于前列的考生,择优选拔120名(每个专业不超过30人)考生进入本-硕连读班学习,本-硕连读班实行严格的淘汰学制;2、开设了李达实验班(含自然科学实验班、人文与社会科学实验班)。学校将从录取的考生中,挑选60名优秀考生进入李达实验班学习,实验班合格的学生享有优先保送研究生的资格;3、开设卓越工程师、卓越律师等“卓越计划”班,各专业都将选拔一定数量的学生进入“卓越计划”班学习。第三十六条 获得本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我校按以下办法予以录取:
1、语言类自主选拔考试成绩为优秀,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的同批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生源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我校按其第一专业志愿专业予以录取;
语言类自主选拔考试成绩为合格,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的同批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生源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我校按其“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安排专业予以录取,但对于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2、学科竞赛类自主选拔考试成绩为优秀,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的同批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生源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我校按其第一专业志愿专业予以录取;
学科竞赛类自主选拔考试成绩为合格,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的同批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生源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我校按其“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安排专业予以录取,但对于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3、创新类自主选拔考试成绩为优秀,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的同批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生源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我校按其第一专业志愿专业予以录取;
创新类自主选拔考试成绩为合格,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的同批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生源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我校按其“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安排专业予以录取,但对于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4、综合类自主选拔考试成绩为优秀,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的同批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生源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我校按其第一专业志愿专业予以录取;
综合类自主选拔考试成绩为合格,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的同批次投档分数线者,我校按 “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15分”安排专业予以录取,但对于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综合类自主选拔考试成绩为合格,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的同批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生源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我校按“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安排专业予以录取,但对于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第三十七条 保送生、国防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三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校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四十条 为了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经过多年的实践,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多渠道的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十二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本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湖南大学全日制普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
附则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本校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用户等级:研究生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5305 小时
元宝:1732
金币:269357
&em id=&authorposton11-5-5 16:39
四川大学2011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四川大学,英文译名:Sichuan University。第三条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由原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四川大学、成都科技大学和原卫生部直属重点大学华西医科大学经两次“强强合并”组建而成,座落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成都市,现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第四条 四川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第五条 四川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七条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普通类本科招生等工作的常设机构。第八条 四川大学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28-。
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九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结合近年来我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的思路,科学合理安排分省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和办法第十条 四川大学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十一条 四川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不超过3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第十二条 四川大学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第十三条 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第十四条 外语类和涉外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70%;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则考生需要加试口语,且应该成绩合格;其他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及格。第十五条 我校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工业设计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需求者,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第十六条 由于口腔医学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谨慎报考口腔医学专业;法医学专业的招生录取原则上参照公安院校相关招生标准执行,由于其就业的特殊性,建议女生填报时慎重考虑。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国防定向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十九条 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杂费。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第六章 招生工作人员第二十一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坚持原则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签定《四川大学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责任承诺书》,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者须回避。
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第二十三条 我校招生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两个途径咨询:1、“四川大学本科招生在线”网站:(教育网)(公众网);2、四川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28-、(传真)。第二十四条 我校将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在线”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四川大学对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国防定向生、艺术类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校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六条根据《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我校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选测等级要求为AA以上(含AA),录取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 级差分为A+ 加6分;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方式以《四川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为准,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必须达到4C3D,录取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 级差分为A加3分,B加1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用户等级:研究生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5305 小时
元宝:1732
金币:269357
&em id=&authorposton11-5-9 15:55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为保证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首批进入“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9所大学之一。
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哈尔滨工业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
第三章&&计划和录取
第七条&&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哈尔滨工业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分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哈尔滨市)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区(威海市)两个校区,在两个校区都安排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有独立的招生计划院校代码、分别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和威海校区的毕业生均颁发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哈尔滨工业大学为了使考生能录取到自己想就读的专业,在2011年的招生工作中,将选择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试点,根据试点省份填报高考志愿的时间和方式,分别制定对考生更优惠的安排专业原则。
哈尔滨工业大学开展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试点工作,通过yc学院(包括yc班和本硕连读班)、基础与交叉科学研究院化学类本硕博连读班、理学院本硕连读班,选拔优秀新生,采取本硕博连读或本硕连读的方式,对学生实行按类培养、加强基础、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5%左右,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在非平行志愿省份,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10%左右。对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可使用预留计划增加调档比例。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哈尔滨市)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区(威海市)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原始成绩高者安排专业,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原始成绩高者安排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AB。艺术设计专业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选测科目等级按照江苏省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哈尔滨工业大学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哈尔滨工业大学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哈尔滨市)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招收高分二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若有高分考生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二志愿考生的最低分数原则上应高出一志愿考生最低分数40分以上),我校将用该省招生计划的90%录取一志愿考生,用该省招生计划的10%录取二志愿考生,在确定二志愿考生专业时,减去15分与一志愿考生等同安排专业。
哈尔滨工业大学的艺术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黑龙江省考生参加美术类省统考,我校不组织校考,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在黑龙江省所在的录取批次线,我校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且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数学成绩不低于65分。其它省份的考生,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且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江苏省为64分),数学成绩不低于65分(江苏省为87分)。
第十九条&&哈尔滨工业大学要求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和景观学3个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入学后将加试素描,不合格考生按高考成绩调至其它相关专业。
第二十条&&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哈尔滨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生物信息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数学类(本硕连读)、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硕连读)、物理学类(本硕连读)、化学类(本硕连读)、生物科学类(本硕连读)、化学类(本硕博连读)、社会学(文科)、法学(文科)、经济学类16个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区(威海市)各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除国防生招生对考生的性别有要求外,其它招生计划的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没有限制。
第二十二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国防生招生体检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其它招生计划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开展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工作,认定的合格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录取。
第二十四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招生简章公布。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录取结果(网址:)。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哈尔滨工业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邮政编码:150001
招生办咨询电话:(1、
网址:http://zsb.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
邮政编码:264209
招生办咨询电话:(
用户等级:研究生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5305 小时
元宝:1732
金币:269357
&em id=&authorposton11-5-10 16:43
南京大学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支持的大学和国家“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为了选拔录取符合南京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本科新生,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南京大学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 & 南京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为了培养各行各业的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结合我校“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南京大学继续实行按院系和按学科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201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600人,分省分专业(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
二、报考条件
& & 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新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复检,结果异常者按南京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录取原则
& & 1.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
& &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 & 3.实行按志愿录取。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当地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专业(专业类)录取设定分数级差,级差分为2、1、1、0分。
& &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且最高加分不高于20分。取得南京大学加分承诺的考生,可与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叠加。
& & 5.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南京大学承诺和相关规定录取。
& & 6.获得南京大学优秀学生推荐资格且高考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的第一个志愿)报考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南京大学在当地的调档分数线,则加分参与专业排序,具体分值以推荐表中注明为准。
& & 7.除国防生外,各专业(专业类)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建议非英语考生报考所学语种专业。
& & 8.保送生、应用文科强化班、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数学基地班、艺术类专业、国防生、定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南京大学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 & 9.对于江苏省考生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 && &&&(1)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
& &&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安排专业,若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达到A+则加3分参与专业排序;
& && &&&(3)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
& && &&&(4)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 & 学费:4600元/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68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16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 & 南京大学通过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特困生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现设有校级奖学金30项、系级奖学金40项,各类助学金37项,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五、组织机构
& & 南京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南京大学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六、信息公开
& & 按照“阳光工程”要求,南京大学在今年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警惕招生诈骗。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 & 咨询电话:400-1859680
& & 传真电话:025-
& & 招生网站:
& & 电子邮箱:
& & 通信地址: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 & 邮政编码:210093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用户等级:研究生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5305 小时
元宝:1732
金币:269357
&em id=&authorposton11-5-10 16:44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1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做好我校201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于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隶属教育部,是在东北大学统一规划和管理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东北大学的组成部分。1996年秦皇岛分校作为“东北大学‘211工程’建设子项目”,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6年开始承担“985工程”建设子项目。
  第二条 学校注册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泰山路143号,学校代码:19145。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全校招生工作,下设“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四条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条 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将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对第一志愿考生进行分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时,在专业志愿之间采用分数优先方式,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六条 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七条 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调取征求志愿)考生档案。非第一志愿(征求志愿)考生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
  第八条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和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政策加分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第九条 对于有高考选考科目的省(区、市),除省级招生办公室有明确规定,我校原则上按投挡成绩(政策加分参照本章程第八条执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选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当选考科目生源不足时,调剂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均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
  第十一条 定向就业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入学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不签署协议书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B+B,必测为4C1合格。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四章 入学与毕业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以学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进行身体和录取资格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家庭困难的新生,可持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证明,入学后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办理助学贷款,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六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由东北大学统一盖章的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由东北大学统一盖章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七条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第十八条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电话:8,传真:2,电子邮件:,学校网址: 。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用户等级:研究生二年级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5305 小时
元宝:1732
金币:269357
&em id=&authorposton11-5-11 13:06
吉林大学2011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招生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招生层次有: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形式有:普通高考统招和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单独招生。第三条
学校名称:吉林大学(国标代码10183)。学校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公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具备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现有6个校区8个校园。第四条
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吉林大学成立由校长、书记和有关校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招生中的全局性工作。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吉林大学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执法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三章
学校概况和专业介绍第八条
学校概况和各专业介绍详见《吉林大学2011年报考指南》及《吉林大学招生专业介绍》。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一、专业计划的制定在经教育部审核批准的吉林大学年度招生总规模的基础上,按我校的专业设置和办学条件制定专业招生计划。二、分省计划的制定统筹考虑各省生源情况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计划编制情况,制定分省计划。详见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原则与相关要求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专业培养对考生的相关要求,按下列原则录取。一、普通类专业录取1.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2.院校志愿:按志愿投档的省,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后投档的考生。3.专业志愿级差: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第1、2志愿间级差为3分,其他志愿间级差为零分的原则,根据分数和所报专业顺序进入专业。4.专业志愿的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专业调剂是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5、退档:按志愿投档的省,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6.对符合国家有关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和具备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录取,当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其他考生相同时,优先录取符合国家有关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和具备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7.国防生:学校按国防生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重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有志愿且政审、面试和军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学校相关录取原则,在提前批次录取。二、特殊类型录取1、凡报考我校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绘画、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影视编导)、新闻学(体育新闻)专业和文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录取原则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2、社会体育专业按投档后的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高职(专科)的美术类专业按投档后的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三、其他类型录取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校录取原则及招生计划录取保送生、自主选拔招生、运动训练专业、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详见招生简章。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要求是高等学校录取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体检要求》作为录取体检标准,详情见《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体检要求》(附后)。 二、国防生招生体检标准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文件执行。
外语语种要求一、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商务英语(高职)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且母语为非朝鲜语的考生。二、根据学校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要求,人文科学试验班(匡亚明文学与史学班)、理科试验班(唐敖庆化学班)、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生物学班)、理科试验班(唐敖庆数学班)、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物理学班)、理科试验班(半导体化学)、理科试验班(李四光地球物理班)、医学试验班(七年制)、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药学)、生物工程(五年制)、临床医学(七年制)、临床医学(医事法学七年制)、口腔医学(七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护理学、药学、信用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专业的部分课程将开展汉、英双语授课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三、高职(专科)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四、国防生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第十三条
科目改革及成绩要求对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其必考、选考科目按我校分省计划和各省(除江苏省)有关成绩规定执行。江苏省普通类专业:理科选测科目物理成绩为A(含A)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含B+)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含C)以上;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含C)以上。专业录取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进行排序,排序依据语、数、外三门总分与“应届生见A加分”
之和;当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照顾分条件的考生。第十四条
其他要求一、物理学(中俄2+2联合培养)、软件工程、国防生等专业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二、医学试验班(七年制)、临床医学(七年制)、临床医学(医事法学七年制)、口腔医学(七年制)专业及国防生只招应届高中毕业生。三、护理学专业宜于女生就读。第六章
其他第十五条
学校具体校园地址:前卫南(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前卫北(长春市解放大路123号、邮政编码:130021)、南岭(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朝阳(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38号、邮政编码:130026)、朝阳东(长春市亚泰大街4026号、邮政编码:130022)、新民(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南湖(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和平(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第十六条
吉林大学的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吉林大学毕业证书。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须接到各省招生办公室录取审批单后,方能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我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律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第十八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吉林大学招生计划。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学校统一安排)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600元—1200元/生·学年)。第二十条
学生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的有关规定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第二十一条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二条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可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途径和我校咨询电话及网站查询。咨询电话:0网址:第二十三条吉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考生及家长的监督。申诉电话:9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灌水类文章达5篇以上者可申请
Powered by
说的太好了,我顶!
Copyright & 2014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2.6495 second(s), 5 db_queries,
1 rpc_queries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