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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坠机少年上天堂,敦煌机场下炼狱》文中,法律条条地讲到了正义,并列举了大量的证据和法律,对此,和你探讨坠机少年事件中的法律。    少年违法进入机场,责任在少年,机场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首先有一个概念,少年的违法实际就是偷进去机场,或者说走错路进入了不该进的地方——机场,具体是那种情况,只有少年本人知道。    对此,我们来假设。如果那少年是蓄意非法进入,他则是违法了法律,应该是蓄意的非法责任,比如有人提到的他是恐怖分子,比如他是盗窃犯,比如他是流窜挟有人质等等,如果他不是其他的犯罪行为,那他就是错进入了不该进的地方,这个错可能是有意的,也可能是无意的,但不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都不会承担太大的法律责任,只能受到较轻或重的处罚或教育。    你可能会说少年是有意的,非法的,那请你拿证据,比如,你证实了他是恐怖分子,证实了他是盗窃犯,证实了他是其他的犯罪分子,就即使你证实了,我还得问你,你有权利面对恐怖分子,自己不报?你面对盗窃犯,你不打110?你面对其他犯罪分子,你也不管?显然,法律没有赋予你不处理这次违法事件的权利。他赋予你的权利是保护自己,阻止别人对你的侵害。    可是,你的权利,你没有行使,你放弃了你的权利,你伤失了你的责任。    这是你的自由,也是你的权利。    可是,你就得为此承担后果,法律就是如此的理性,如此的讲前因后果。    少年进入机场后,由于你放弃了权利,少年从违法转为了合法,这种合法就是一个机场人员能到达的地方就是他能到的地方,包括飞机。    于是,他爬上了那架停在机场的飞机。    可是,你又没有尽你的责任——飞机前要做细致的检查,包括把少年从飞机上揪下来。    你起飞了,这种不经过检查就起飞的飞机,他起飞的那一刻开始,你的飞机都是非法的运营。    在你非法运营的飞机上,受你强行搭载的少年,摔了下来,你说你没责任?或者说责任在少年?    说到这里,少年没有行使他的权利了,你飞机起飞并没有给他机会下来,你也没有让他下来,你凭什么说少年在摔这个非法活动中,他有责任?    少年的责任是在前,我在《(面对堕机少年)敦煌机场,你不赔偿谁来赔偿?》一文中,也分析过,也说明过,那是机场可以追究的责任。    但是少年的死,少年没有责任,责任完全在非法起飞的飞机上。    比如,我们来个假设,如果这个男孩,是混进了飞机舱里,结果飞机由于事故,导致了失事,结果这男孩的资料(即尸体或身份)是全的,你说机场会为他的失事而赔偿男孩吗?再比如,一个乘客上汽车,还没来得及买票,结果汽车出车祸,导致这乘客死亡,你说汽车能因为他没买车票而不陪?还比如,一个人违规的站在公路上(就是故意的),那些在公路上开车的司机就有权利开着车把他撞死吗?显然,没有谁赋予这些权利,也没有人敢抚育这种权利。    你在文中,还谈到少年的父母的监护权问题,我认为他父母的监护权只限于少年的违法进入机场,对于进入机场之后的事情根本就和他父母无关。对此你不这样觉得吗?    所以,我们看一件事,不要老拿法律,老拿一些事情的表面看,要分解来看,错要错在何处,错能带来什么结果,不是一错就能全部错到底的。我希望你明白这事情里,机场对少年的死是要负全责的,机场所能享受的权利就是追究少年的违法进入的经济处罚责任(有规定按规定处理,没有规定则是机场主动放弃的),这一责任是可以追究监护人的。可是以上两种责任是不对等的,也是两种性质的,更是我们社会法理的表现。    面对如此多的法律规则,天之火是否没有搞明白,因此,我要问你,你的法律规则去了那?难道是你自己制定出的一套法律规则,如果你的规则能行的话,我想,有一天,你会尝到你法律规则下的恶果——你一有错,别人摔死你没商量!呵呵——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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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LZ的理论:    原来机场保安没有发现那少年,少年的行为就会变成合法     原来少年躲在起落架舱内是出于&无意&而不是“故意”,接着是被东航“强行搭载”然后蓄意起飞摔死    原来少年的死,少年没有责任,责任完全在非法起飞的飞机上    只要LZ说声“是”,偶马上认输          
  整得仓促,但希望能与讨论的人好好讨论——
  范围甚广,但机场管理是必须表态的!
  反对天之火,把这个跟贴也贴过来    作者:雾满拦江 回复日期: 19:46:12 
        天之火的贴子简直是满口胡柴,还拿出机场什么什么条例来说事,我问你,条例上规定的保安和管理职责是什么?机场安全的负责,是你们还是别人?已经出了问题,其咎难辞,居然还搞出这多话来搪塞,拜托,推御责任时也要拍一拍自己的胸口,满口胡柴的勇气真不知道哪里来的。        现在的事实是,机场的安全管理出了问题,而且是大问题,机场必须为此做出交待。        此外,条例上可曾规定了偷渡者躲在起落架上就没机场的事了?是不是有这么一条?安全两个字就函盖了一切,至于操作细节,那是你们自己的过失,你们必须为此承担责任和代价,而不是强辞夺理。        对方只是一个孩子,而不是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恐怖份子,让一个孩子混进去,这就暴露出了你们机场管理的极度混乱和不负责任。        说到底,是由于机场的严重失职,才导致了这起惨祸的发生,居然想把责任推到孩子身上,真是太过份了        
  原来机场保安没有发现那少年,少年的行为就会变成合法       原来少年躲在起落架舱内是出于&无意&而不是“故意”,接着是被东航“强行搭载”然后蓄意起飞摔死      原来少年的死,少年没有责任,责任完全在非法起飞的飞机上     只要LZ说声“是”,偶马上认输  ——————————————————————  1、机场保安没有发现那少年,少年的违法责任存在,但这个责任的后果就要转嫁到机场即责任在机场。谁能说机场从此就没责任?  2、你能证明少年是故意要搭载进飞机,等飞机起飞,而后摔死,我也会认为机场不会赔偿,因为如果是少年故意进飞机,等飞机起飞而摔死,那他就是自杀,肯定与机场无关。  3、谁个法律专家出来说,飞机没有非法起飞,我也支持机场不赔偿!    
  不要偷换你自己的原话    ========================================================  少年进入机场后,由于你放弃了权利,少年从违法转为了合法,这种合法就是一个机场人员能到达的地方就是他能到的地方,包括飞机。  =========================================================    也就是说,只要某一违法行为没有被当场制止,它就具有了合法性。    这就是你的理论基础,没理解错吧    我只要你明确的说声是或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部分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01号)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6年7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民用航空活动以及与民用航空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适用本条例;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民用航空公安机关(以下简称民航公安机关)负责对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与民用航空单位应当密切配合,共同维
护民用航空安全。  第五条 旅客、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以及其他进入机场的人员,应当遵守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六条 民用机场经营人和民用航空器经营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并报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实行有关民用航空安全保卫的措施;  (三)定期进行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训练,及时消除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的隐患。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航的外国民用航空企业,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报送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第七条 公民有权向民航公安机关举报预谋劫持、破坏民用航空器或者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对维护民用航空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 民用机场的安全保卫  第九条 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同机场中的民用部分,下同)的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应当符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关于民用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的规定。  第十条 民用机场开放使用,应当具备下列安全保卫条件:  (一)设有机场控制区并配备专职警卫人员;  (二)设有符合标准的防护围栏和巡逻通道;  (三)设有安全保卫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装备;  (四)设有安全检查机构并配备与机场运输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检查设备;  (五)设有专职消防组织并按照机场消防等级配备人员和设备;  (六)订有应急处置方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援救设备。  第十一条 机场控制区应当根据安全保卫的需要,划定为候机隔离区、行李分检装卸区、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货物存放区等,并分别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机场控制区应当有严密的安全保卫措施,实行封闭式分区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 人员与车辆进入机场控制区,必须佩带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并接受警卫人员的检查。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由民航公安机关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发和管理。  第十四条 在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内的人员、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进,车辆、设备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一切人员、车辆必须避让航空器。  第十五条 停放在机场的民用航空器必须有专人警卫;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航空器警卫交接制度。  第十六条 机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机场控制区内狩猎、放牧、晾晒谷物、教练驾驶车辆;  (三)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  (四)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  (五)强行登、占航空器;  (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  (七)扰乱机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进入候机隔离区的工作人员(包括机组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应当接受安全检查。  接送旅客的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候机隔离区。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或者有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二十五条所列行为的,由民航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那是一种状态,你不这样觉得?比如违法潜逃的人,只要他逃里了犯罪现场,他就不在是犯罪的状态,就是和我们常人一样的合法公民,但这种合法并不是他没有违过法,不承担违过法的责任。你如果把这样的曾经违法者摔死或者不是追捕他的公安人员为抢小姐相互斗殴致死(后发现他是犯罪的人),你能说没有责任?    少年也是如此,他违法进入机场,别人没有发现他,他就如犯罪的逃犯,你可以追捕他,你可以让他付出他该付出的代价,但你无权把把运到空中,而后摔死(虽然你是无意)——    所以,你不要单独看一句话,也不用扣一个字的意思,那是表面的在我这环境里,他就是转为合法了》  
  是呀!你就是可以按治安处罚条例处罚他呀!  但你过失致人死亡,你就有过失致人死亡的罪,你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赔偿!
  始终不敢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拜托,要讨论问题就要对自己说的话负责    如果连前面自己才说的话后面马上就不敢承担,别人没有理由和一个对自己的言论都没有自信的人辩论
LZ  “少年进入机场后,由于你放弃了权利,少年从违法转为了合法,这种合法就是一个机场人员能到达的地方就是他能到的地方,包括飞机。   于是,他爬上了那架停在机场的飞机。   可是,你又没有尽你的责任——飞机前要做细致的检查,包括把少年从飞机上揪下来。”  
不感苟同你的观点,少年进入飞行控制区本身就是违法,无论如何也不会转化为合法,这一点我不想多加解释,法条明明写着。  
当然个人认为机场存在一定的失职行为这一点我不否认,不是主要责任,家长要求赔偿不应支持,但可以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一定补助。  
  我没说吗?请你仔细看我的帖,你最好看明白点再发言——  我不希望你句意都不理解,就要来讨论,那样的话,可能还要叫语文老师来才行,也拜托拉——
  你起飞了,这种不经过检查就起飞的飞机,他起飞的那一刻开始,你的飞机都是非法的运营。  到底懂不懂,什么叫没做细致的检查,飞机航前的检查根本就没这一项,凭什么要人检查起落架仓。你以为检查起落架舱就像吃个饭这么简单啊外行人有什么资格说这种话。
  冬日的火 :感情代替不了法制——我也想不赔,我更想赔偿最好成绩赔给我们这些公民,但可能吗?
  死要正义,那你的回答就是“是”啦?  没有继续讨论的必要了  是非曲直大家自然能分辨清楚
    楼上的是把孩子闯入禁区和被摔死这两两样给分开了,可他们一个前因一个后果。
  :哈跟 请你看——第十五条 停放在机场的民用航空器必须有专人警卫;请问机场的专人专警会发现不了一眼能望的平机场上的人,而且还能进入飞机?    对于飞机,我只坐,没开过,当然不懂,但这没能说明没开过飞机的人或者不是机场的人就不能讨论这事》所以,别说我没资格说话,说话是我权利——
  作者:天之火 回复日期: 20:50:09 
    死要正义,那你的回答就是“是”啦?    没有继续讨论的必要了    是非曲直大家自然能分辨清楚  ————————————————————————  你一叶暲目,你可以不讨论,因为你根本就没有正确的法理——走好,不送!
  改为:楼上的是把孩子闯入禁区进入起飞架和被摔死这两个给分开了,可他们一个前因一个后果。    孩子不进入起飞架,他就不会被摔死,他为什么会被摔死?因为这个孩子进入了起飞架。
  飞机起飞前都要进行航前检查,诸多项目中,唯有目前法规上还没有规定飞机起飞前要检查起落架舱这一项,所以凭什么你要说他起飞的那一刻就是非法运营?首先要把概念搞搞清,然后再写文章,否则让人笑话。感情和法律是两个概念,违法自然受到应有的处罚。
  作者:哈跟 回复日期: 20:46:20 
  ……………………飞机航前的检查根本就没这一项,凭什么要人检查起落架仓。你以为检查起落架舱就像吃个饭这么简单啊外行人有什么资格说这种话。    ~  原来是这啊?  
  有必然关系吗?
  我只在上海的机场上班,就我了解,停机坪上的武警每个人要负责很大一块地方,不是每个人专门盯着一架飞机,有一点没关照到无可厚非,再说机场本就属于禁区,没事进禁区就是违法的,这点首先情你了解。还有,我特别质疑的是你所谓的没有细致检查,和所谓的因此起飞的飞机是非法运营这两点。不要把我对你帖子的质疑引到别的地方去。
  孩子不进入起飞架,他就不会被摔死,他为什么会被摔死?因为这个孩子进入了起飞架。  ————————————————  有必然关系吗?  孩子进入起落架,就必然要死摔死?    我只知道,飞机的起飞,孩子才会被摔死,这是必然关系》
  ……………………飞机航前的检查根本就没这一项,凭什么要人检查起落架仓。你以为检查起落架舱就像吃个饭这么简单啊外行人有什么资格说这种话。        ~    原来是这啊?    情况就是这样。从没听说过检查起落架舱这个规定。因为晚上机务完成工作后,起落架舱在确定无外来物后都是收上的,不会早上航前放下的,要检查要爬的很高的。
  哈跟 :从感情上,是可以理解你!    但请你明白,你要减低保卫可以,你就应该承担减低保卫的风险。    关于你的质疑:没有检查的飞机,承载和违法的东西,而且导致了必然的事故,你认为飞机是合法飞行?
    这个架掐的够专业有水平,  留名留名。
  楼上的抬扛,飞机场的飞机是用来干什么的?不是用来飞的难道是用来让人跑上去再跑下来玩的?    别说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连飞机场的飞机是要向别处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懂。
  作者:哈跟 回复日期: 20:57:22 
    我只在上海的机场上班,就我了解,停机坪上的武警每个人要负责很大一块地方,不是每个人专门盯着一架飞机,有一点没关照到无可厚非,再说机场本就属于禁区,没事进禁区就是违法的,这点首先情你了解。还有,我特别质疑的是你所谓的没有细致检查,和所谓的因此起飞的飞机是非法运营这两点。不要把我对你帖子的质疑引到别的地方去。  ----------------------------------------------------  法律规定要专人执守,至于你执守不到位,那就是你机场自己的事情。  
  哈跟 :从感情上,是可以理解你!        但请你明白,你要减低保卫可以,你就应该承担减低保卫的风险。        关于你的质疑:没有检查的飞机,承载和违法的东西,而且导致了必然的事故,你认为飞机是合法飞行?      合法的。违法的是这个孩子,飞行员和机务在尽到自己所有的检查义务后,进行飞行,我不明白有什么不合法?毕竟谁会知道这里面藏了个人?
  不是楼上,是楼主。    要是一个三岁的孩子你这样辨护没错,但十六岁的人你也这样,除非那十六岁的人是个弱智。
  别说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连飞机场的飞机是要向别处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懂。     ————————————————————  飞机在机场就一定要飞吗?  飞机什么时候飞?少年知道吗。  飞机坏了,只是在机场的一堆废铁,这就不可能?或者是做科普的也说不定。(这只说的是可能,请楼下和楼上的人注意)
  法律规定要专人执守,至于你执守不到位,那就是你机场自己的事情。  我的帖子本来没有说到这个事情,我质疑的是其他内容,我只是叙述一下事实,我也没有认为机场没错,机场确有一定责任,但我质疑的内容和这个无关
  毕竟谁会知道这里面藏了个人?  ————————————————  你机场是干什么滴?不会象我上篇文章说的,要等到你我的孩子们都被这事情摔了后才知道吧,去年昆明的两孩子没给机场一点启示?——
  要是一个三岁的孩子你这样辨护没错,但十六岁的人你也这样,  ——————————————————  辩论事情的真理与年龄没有关系滴——
  现在是讨论孩子死的主因是什么?    用你的话来说是因为飞机起飞。    但飞机起飞是常态。一个飞机起飞是死不了人的,这个孩子死是因为呆在了他不该呆的地方。    
   毕竟谁会知道这里面藏了个人?    ————————————————    你机场是干什么滴?不会象我上篇文章说的,要等到你我的孩子们都被这事情摔了后才知道吧,去年昆明的两孩子没给机场一点启示?——    给启示了?民航总局没有发过通告要求航前进行起落架检查,飞机制造商也没要求过。总不能因为一次偶尔的意外推翻所有现行规定吧,这只是极个别例外。  顺便提一句,你老是逃避我的质疑目的,把话题引到其他我根本没提到的地方
  作者:张无 回复日期: 21:14:00 
    现在是讨论孩子死的主因是什么?      用你的话来说是因为飞机起飞。    但飞机起飞是常态。一个飞机起飞是死不了人的,这个孩子死是因为呆在了他不该呆的地方。  ——————————————————————  飞机起飞是孩子摔死的必然因素,这点你认可。  至于起飞是正常状态否?我只想你知道,你飞机有鼓掌和隐患吗?如果有,你该起飞吗?如果有,你还起飞是合法的吗?请明白——          
  楼猪,告诉你一个事实,和你认为的不一样。  机场方面实际上在看护机场,也有专人看护飞机,飞机起飞前也检查了,他们该做的都做了,但是,遗憾的是,工作质量的确不高,没有查出隐患。如果小孩把飞机弄得失事了,机场毫无疑问要负全部责任的。  你频繁提到飞机“非法起飞”,意思是说机场方面没有履行检查手续,其实你错了,人家检查了,只是象其他麻痹大意者一样,没有检查出问题。但只要履行了程序,有人同意放行,那架飞机的起飞就是合法的,至于由于隐患而导致发生问题,肯定是由检查者来负责的。  需要明确的是,检查者只对飞机的安全负责,钻到飞机里的小孩,他的安全由他自己和他的监护人来负责的。他到了他不该去的地方,造成了事故当然是他自己或他的监护人来负责。现在再假设一种情况,如果他在机场外行走而被飞机上掉下的东西击中,这时该负责的才是机场。  
  一个三岁的孩子和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当然有区别。打个比方,一个三岁的孩子你还可以解释成他跟别人躲猫猫入的起落架,一个十六岁的正常人你能这么解释吗?    我这么跟你说吧,不说全世界,就是中国,每天有很多飞机起飞这你不否认吧?但为什么每天不有同等量的孩子被摔死?因为孩子没有进入起飞架。    
  你老是逃避我的质疑目的,把话题引到其他我根本没提到的地方  ——————————————————————  我不喜欢断章取义的回答问题,也不喜欢你断章取义的来得到一个问题回答,然后得到一个不准确的结论——
            
  需要明确的是,检查者只对飞机的安全负责  ——————————————————————  这话没错,但飞机上所有人员的安全却要飞机负责,包括那少年——
  飞机起飞是孩子摔死的必然因素,这点你认可。    至于起飞是正常状态否?我只想你知道,你飞机有鼓掌和隐患吗?如果有,你该起飞吗?如果有,你还起飞是合法的吗?请明白——    我再次声明,本人就是机务,可以负责的说飞机航前(就是一天第一个航班)检查工作是不包括起落架舱的,我们每干的一个活都要签字的,而且,每个人不止一架飞机,我们所做的,就是航前工作单上列出的每一项工作完成,签字,然后放飞。照你这么说的话,我们应该每天把飞机拆散后在重新组装,不然,可以藏人的地方多了,即使没摔死,在空中可可能冷死或是缺氧窒息而死。
  比如,我们来个假设,如果这个男孩,是混进了飞机舱里,结果飞机由于事故,导致了失事,结果这男孩的资料(即尸体或身份)是全的,你说机场会为他的失事而赔偿男孩吗?再比如,一个乘客上汽车,还没来得及买票,结果汽车出车祸,导致这乘客死亡,你说汽车能因为他没买车票而不陪?还比如,一个人违规的站在公路上(就是故意的),那些在公路上开车的司机就有权利开着车把他撞死吗?显然,没有谁赋予这些权利,也没有人敢赋予这种权利——
  再重复最后一遍,飞机起飞不是孩子被摔死的原因,孩子呆在了不该不该他呆的地方。    至于飞机有鼓掌和隐患还起飞,那是飞机场和坐飞机的乘客之间的问题,不是飞机场和这个孩子之间的问题。    孩子没有买飞机票,飞机场没有必须保障孩子安全到达目的地的义务。
  今天能有个孩子偷偷溜上去,不幸摔死。    明天就可能有个贼人偷偷溜上去放定时炸弹。
  哈跟 :理解你的责任和工作。  但你的检查规定只能认定你们内部的责任追究问题,但并不能因为你们内部没责任,外部也没责任,比如那孩子进入飞机,你们检查的人没责任,但并不能说明飞机的起飞致少年摔死没责任。
  还是要关心少年儿童!!!关键是死了的活不过来了!
  孩子没有买飞机票,飞机场没有必须保障孩子安全到达目的地的义务  ————————————————  我想法律上不会这样认定的,法律上认为:只要与飞机有关联的人的安全都会由飞机负责。
  那我非常诚恳的请你说明飞机起飞有什么责任?飞机机组本身该尽的义务已经做了,而且这么做没有任何违法,那么,机组合法而且没有任何错误的起飞因为别人的违法而变得非法了吗?
  作者:死要正义 回复日期: 21:25:12     ………………  我想问问你怎么混进飞机仓?是买了票混进去还是怎样。然后我们才能说下一步。    
   孩子没有买飞机票,飞机场没有必须保障孩子安全到达目的地的义务    ————————————————    我想法律上不会这样认定的,法律上认为:只要与飞机有关联的人的安全都会由飞机负责。    那这个关联如果本身就违法呢?
  作者:死要正义 回复日期: 21:30:17 
    孩子没有买飞机票,飞机场没有必须保障孩子安全到达目的地的义务    ————————————————    我想法律上不会这样认定的,法律上认为:只要与飞机有关联的人的安全都会由飞机负责。  ~~~~~~~~~~  你想?  什么叫做“只要与飞机有关联的人的安全都会由飞机负责。”?  有个事故不知你听说过没有,可能上面那位网友知道:    一个修飞机的机工在飞机起飞时土然冲进飞机跑道,结果死了。  照你的“只要与飞机有关联的人的安全都会由飞机负责”,这个人也应该得到飞机场的培偿。
  比如,我们来个假设,如果这个男孩,是混进了飞机舱里,结果飞机由于事故,导致了失事,结果这男孩的资料(即尸体或身份)是全的,你说机场会为他的失事而赔偿男孩吗?再比如,一个乘客上汽车,还没来得及买票,结果汽车出车祸,导致这乘客死亡,你说汽车能因为他没买车票而不陪?还比如,一个人违规的站在公路上(就是故意的),那些在公路上开车的司机就有权利开着车把他撞死吗?显然,没有谁赋予这些权利,也没有人敢赋予这种权利——  /////////////////////////////////////////  你去读读合同法。你举的前两个例子是不会得到赔偿的。
  除非他们持有车票或者机票,或能证明他是和车站和航空公司有和约的东西。
  哈跟 :机组合法而且没有任何错误的起飞——我再次理解你,请你要代表机场提出你没有任何错误的证据,即少年可能是被外星人送去飞机的可能。否则就不能洗脱飞机的责任。    在这里我要说明:责任有明确的,有不明确的,比如是检查项目的内容,没有检查到,这责任是机场管理责任,比如少年事件,检查人员也没错,也不属于检查的工作,那就属于飞机营运责任,或者说是风险责任。所有不能简单的说,检查人员没责任,机场就没责任。
  可是我记得是一份都没赔!公司领导没有找飞机的责任而只是查问这个机工最近出了什么事,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想法律上不会这样认定的,法律上认为:只要与飞机有关联的人的安全都会由飞机负责。    ~~~~~~~~~~    你想?    什么叫做“只要与飞机有关联的人的安全都会由飞机负责。”?    有个事故不知你听说过没有,可能上面那位网友知道:        一个修飞机的机工在飞机起飞时土然冲进飞机跑道,结果死了。    照你的“只要与飞机有关联的人的安全都会由飞机负责”,这个人也应该得到飞机场的培偿。    有了你的提醒突然想到某年国航的飞机在日本着陆,国航一个机务就是冲向发动机,被卷进去死了,那照楼主说法就是日本机场要负起赔偿责任?
  张无 :由于机场没有安全保卫,形同虚设,我走进去的——无障碍视同通行而已!
  原来你上面说得是买了票,抱歉我没看清:)对不起我不添乱了。
  作者:crosshell 回复日期: 21:35:56 
    /////////////////////////////////////////    你去读读合同法。你举的前两个例子是不会得到赔偿的。  /////////////////////////////////////////      你去理解什么是事实旅行责任了来——合同法的责任是什么?合同的的义务是什么时候开始履行?  
  作者:张无 回复日期: 21:41:44 
    原来你上面说得是买了票,抱歉我没看清:)对不起我不添乱了。  ——————————————  没买票,只是由于机场没有安全保卫,形同虚设,我走进去的——无障碍视同通行而已!
  哈跟 :机组合法而且没有任何错误的起飞——我再次理解你,请你要代表机场提出你没有任何错误的证据,即少年可能是被外星人送去飞机的可能。否则就不能洗脱飞机的责任。    自始至终我没说过机场方面无责任。我认为机场有责任,但飞机起飞没有任何不合法。我和你是在这点上争论,OK?另我不认为我和你争论有什么断章取意,这个问题责任也就三方,机场的,孩子的,机组的,机场不用争,孩子也不用,两者都是有责任的,只是责任大小而已。你是认为机组有责任,我认为物责任,我们争论的焦点在这儿!
  作者:哈跟 回复日期: 21:38:18   一个修飞机的机工在飞机起飞时土然冲进飞机跑道,结果死了。照你的“只要与飞机有关联的人的安全都会由飞机负责”,这个人也应该得到飞机场的培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他要是有遗书是自杀,机场就不负责了  他要没遗书,只要是飞机场的工作人员,机场还是要负责的了~~    
  张无 :由于机场没有安全保卫,形同虚设,我走进去的——无障碍视同通行而已!    ///////////////////////  楼猪,请你注意,那个少年是趁着夜色机场监控设施功能下降的情况下偷偷爬进飞机的,机场并不是没人值班检查,只是没有发现他而已。我想机场肯定可以提供工作记录的。
  作者:汐岸 回复日期: 21:27:07 
    今天能有个孩子偷偷溜上去,不幸摔死。        明天就可能有个贼人偷偷溜上去放定时炸弹。    =====================    绝对有可能哦。  
  补充哈,但是机场还要给他家人抚恤金的呢~~~
  这个回复发错了  作者:张无 回复日期: 21:41:44 
  作者:张无 回复日期: 21:38:01 
    可是我记得是一份都没赔!公司领导没有找飞机的责任而只是查问这个机工最近出了什么事,为什么要这样做    哈跟   ————————————————————————————  你们知道什么是工作其间的伤害赔偿吗?如果你们知道,你就知道该不该赔了。  在工作其间,发狂?为什么——  机场不赔?笑话了——
  楼猪,请你注意,那个少年是趁着夜色机场监控设施功能下降的情况下偷偷爬进飞机的,机场并不是没人值班检查,只是没有发现他而已。我想机场肯定可以提供工作记录的。  ————————————————————————————  由于机场没有安全保卫,形同虚设,我走进去的——无障碍视同通行而已!——你看你的结论有区别吗?    你怎么知道别人是偷偷爬进飞机的?现在为自己找的理由吧!  
  违法者必须承担违法的后果。  这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有什么好辩的。滑稽。
  作者:冬日的火 回复日期: 20:43:48 
    TO LZ    “少年进入机场后,由于你放弃了权利,少年从违法转为了合法,这种合法就是一个机场人员能到达的地方就是他能到的地方,包括飞机。     于是,他爬上了那架停在机场的飞机。     可是,你又没有尽你的责任——飞机前要做细致的检查,包括把少年从飞机上揪下来。”     不感苟同你的观点,少年进入飞行控制区本身就是违法,无论如何也不会转化为合法,这一点我不想多加解释,法条明明写着。     当然个人认为机场存在一定的失职行为这一点我不否认,不是主要责任,家长要求赔偿不应支持,但可以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一定补助。-----------  ------------  支持!  一个16岁的少年已经是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他应该指导他这种行为可能会给自己,给他人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法律就是法律,不已人情为转移。
  损害事实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必然联系,并不是损害赔偿唯一条件.  
  作者:三腔两囊 回复日期: 21:55:24 
    违法者必须承担违法的后果。    这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  非常正确!违法者必须承担后果,少年违法丢性命,机场违法(违规搭载人致死)舍钱财!  
  楼猪,请你注意,那个少年是趁着夜色机场监控设施功能下降的情况下偷偷爬进飞机的,机场并不是没人值班检查,只是没有发现他而已。我想机场肯定可以提供工作记录的。    ————————————————————————————    由于机场没有安全保卫,形同虚设,我走进去的——无障碍视同通行而已!——你看你的结论有区别吗?        你怎么知道别人是偷偷爬进飞机的?现在为自己找的理由吧!      ///////////////////////////////////////  机场只要提供检查记录,就可证明他是偷爬进去的。你需要提供机场没有检查的证据!
  为保证明日工作,下线前最后说一句,虽然这个孩子是很可怜,我也很同情,但不能因为他的违法就认定飞机的起飞是违法的,飞机机组在这件事上就是没有责任~~~~~~~~~~
  &赔偿责任&和&适当补偿&是不同的,我亦觉得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责任
  机场只要提供检查记录,就可证明他是偷爬进去的。你需要提供机场没有检查的证据!  ————————————————————  法官会要你提供证据,还是会要那少年提供你说的证据呢?你不至于证据该谁提供还要辩论吧、——
  哈跟 :飞机机组在这件事上就是没有责任~~~~~~~~~~  ————————————————————  支持你这说法,但机组没责任并不能代表飞机没责任——  
  机场有什么过错,就负什么责任。如果没过错,根本不需要以任何理由给出补偿,这样才能一警效尤。
  机场只要提供检查记录,就可证明他是偷爬进去的。你需要提供机场没有检查的证据!    ————————————————————    法官会要你提供证据,还是会要那少年提供你说的证据呢?你不至于证据该谁提供还要辩论吧、——  /////////////////////////////////////  那不妨假设一下,如果对簿公堂,法官会要机场证明什么呢?证明小孩是偷爬上去的?还是证明机场不是故意杀了他?
  作者:三腔两囊 回复日期: 22:07:22 
    机场有什么过错,就负什么责任。如果没过错,根本不需要以任何理由给出补偿,这样才能一警效尤。     ——————————————————————  支持。该赔偿就赔偿,不该的补偿也不会补偿——
  如果对簿公堂,法官会要机场证明什么呢?  ————————————————————————  证明是不是你们故意摔死他——如果是,你们就是故意致人死亡,如果不是,你们就是过失致人死亡。一个要承担刑事责任,一个不承担刑事责任或减低承担刑事责任——
  楼猪,你如果要机场赔偿,至少应该证明机场方面没有履行检查责任吧?
  没有履行检查责任吧?  ————————————————  没有检查和检查不作为,性质没有本质区别!
  证明是不是你们故意摔死他——如果是,你们就是故意致人死亡,如果不是,你们就是过失致人死亡。一个要承担刑事责任,一个不承担刑事责任或减低承担刑事责任——  /////////////////////////////////////  这么说只要我想办法死在机场,就可以得到赔偿?
  小孩的辩护人是否需要证明他不是蓄意破坏飞机呢?因为他的行为表明不能排除这一可能。
  这么说只要我想办法死在机场,就可以得到赔偿?  ————————————————————————  如果你在机场自杀或实施自杀,那就不行——  
  作者:crosshell 回复日期: 22:19:28 
    小孩的辩护人是否需要证明他不是蓄意破坏飞机呢?因为他的行为表明不能排除这一可能。  ——————————————————————————  他们只能提供调查,机场则要提供蓄意破坏飞机的事实,因为就便他有破坏的想法,没有实施也是没效力的,比如我说要把你杀了,结果你能说我杀了你吗?》
  如果你在机场自杀或实施自杀,那就不行——  ////////////////////////////////////  我不自杀,我就是想让机场为家人赔几个钱,提前去死,比如,去起落架上躲起来,等飞机起飞了跳下来,或者干脆闯进去一头撞死,不写遗书,谁能证明是自杀?
  我们要求法制,但当需要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时,总有一些人跳出来,摆出一幅大慈大悲,普渡众生的慈眉善目,用人情替代法律。当年马加爵残忍杀人后,这些人不就是这样表演得淋漓尽致吗?似乎马加爵的人生经历都变成了他杀人的正当理由。
  我不自杀,我就是想让机场为家人赔几个钱,提前去死,比如,去起落架上躲起来,等飞机起飞了跳下来,或者干脆闯进去一头撞死,不写遗书,谁能证明是自杀?     ——————————————————  你可以去,只要你去得了,只要你躲得过(躲不过,抓住你就不是你为家人做贡献了,那是你为法违规的处罚得你和你家人出)——
  在说什么捏?
  他们只能提供调查,机场则要提供蓄意破坏飞机的事实,因为就便他有破坏的想法,没有实施也是没效力的,比如我说要把你杀了,结果你能说我杀了你吗?》  /////////////////////////////////  你把银行保险柜打开了,但手还没有摸到钱,被抓了,此时银行能认为你不想盗窃吗?
  你可以去,只要你去得了,只要你躲得过(躲不过,抓住你就不是你为家人做贡献了,那是你为法违规的处罚得你和你家人出)——  ////////////////////////////////  要是这条规则成立,那机场岂不是要破产?
  你把银行保险柜打开了,但手还没有摸到钱,被抓了,此时银行能认为你不想盗窃吗?  ——————————————————  盗窃的行为具备了,当然算盗窃!但如果你走去银行,想去偷仅仅进了银行,难道会认为你是来偷的吗?    所以,我要提醒你,法律的规则是公正的,你做了什么,就有什么来制约你,这就是公正的法理——
  下次如果孩子爬进火车下面,被第二天碾死了,这又怎么办?  难道我们每天要封锁所有可能有危险的地方?还是应该靠每个有行为能力的人自己来判断那儿有危险呢?  就像楼主前面举的一个例子,一个人违规的站在公路上(就是故意的),那些在公路上开车的司机就有权利开着车把他撞死吗?确实,没有司机有权利把他撞死,也没有哪个司机想把他撞死,他如果被撞死就是一个意外,如果你不能断定司机是故意的话,司机就是没有罪责的!  
那么在本案中,机场完成了规定的检查(如果小孩是死在发动机舱里面,那么机场绝对该负责,而且应该对所有乘客赔偿),飞机按正常程序起飞,那么这个小孩就应该为他自己的行为负责。  
相似的其实去年无锡有一个案子,小学生还是初中生在上课时间溜进装卸码头,躲开巡查人员并私自打开明显标有“有电危险”的防护盖板,最后触电,这个案子最后是判决码头没有明显责任。我觉得比较有参考价值。
  要是这条规则成立,那机场岂不是要破产?  ————————————————————  如果不是这样,那还设置保安,领导重视安全干么?所以学习法律、重视安全,重视防范吧!
  躲开巡查人员并私自打开明显标有“有电危险”的防护盖板,最后触电  ——————————————————  这和飞机不检查或检查不作为一样吗?
  今天讨论,本人的参与到此为止,明天上班,休息去了——  谢谢楼上朋友们的讨论!
  盗窃的行为具备了,当然算盗窃!但如果你走去银行,想去偷仅仅进了银行,难道会认为你是来偷的吗?  /////////////////////////////////////////  那小孩爬到了起落架仓里,难道不相当于盗窃者手已经伸到了保险柜里了吗?  
  唉,你就不能挺一会儿,害我浪费唾沫星子。才几点啊?
  这种在法律面前一清二楚的事情争个鸟啊  最烦这种好像一幅慈悲心肠的人,完全是混淆视听  
  精神病儿人都有的赔偿的,只要他不是自杀.
  …………    为什么一定是某一方全责呢?并不是很复杂,但是责任分担肯定是捣糨糊的。    先看过错    首先,根据民用航空法    第四十五条 飞行前,机长应当对民用航空器实施必要的检查;未经检查,不得起飞。机长发现民用航空器、机场、气象条件等不符合规定,不能保证飞行安全的,有权拒绝起飞。   ——————  机长在起飞前有检查飞机是否适航的义务。其没有尽到检查义务,则其存在过错。由于机长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所以其责任由其所属航空公司承担。如果航空公司已经和机场签署协议,将检查工作全部交由机场负责,则该过错以及相关责任转嫁至机场方。    第二,根据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第十二条 机场控制区应当有严密的安全保卫措施,实行封闭式分区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  ——————  机场有严格落实相关安全保卫措施的义务。一个小孩居然能轻松突破隔离措施而未被发现,可见机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导致意外发生的重要因素,同样存在过错,需要承担责任    第三,16岁的小家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智力水平足够让他认清机场管理的严肃性以及飞机起飞的危险性,而他不顾安全保卫措施,直接闯入飞机,导致意外发生。由于其行为是发生该次意外的直接原因,所以其本人有重大过错,要承担相应责任。      再看分担。  三方都有过错,哪一方更重要呢?很难说,上了庭,看法官的个人倾向了。由于三方都有一定过错,估计最后的结果还是捣糨糊,看法官的。不过,无论怎么讲,小孩的父母都会从机场和航空公司得到赔偿。    以上是基本框架,搜集到其他的证据都在框架内排来排去。当然,如果找到其他突破性的证据和颠覆性的法条,那就算偶学艺未精。  
  我个人不想从法律角度来谈这个问题,我就从航空地勤和我国航空安检来说。  那个小男孩却是不符合法律,但是很明显机场方面有渎职嫌疑。首先,飞机起飞前因该有例行地面检查,难道例行检查仅仅是例检?一个小男孩在起落架藏里面没有发现,那么他们还能发现什么?有炸药包在里面他们肯定不会发现。起落架舱因该引起重视了,去年就有小孩进入起落架舱的先例,也因该引起重视了吧!  我国航空公司根本不把航空规定当回事,我女朋友就是搞航空仪表检定的,她告诉我,去年包头出事后那些航空公司马上把他们好多年没有检测过的仪表马上就来送检,而在以前我国就只有海南航空公司按照规定每年送检了。更搞笑的是他们前几年检定不合格的仪表,她们已经明确标出须要更换某个部件,去年送检的时候根本那帮人就没有更换,连“立即更换**”的标志都在!  中国的航空事故几乎每年都在发生,可是就没有人对此负责!管理的混乱,我想这点在民航搞地勤的兄弟更有发言权。  对这个事情我深感气愤地事情,不是小孩钻进起落架舱的本身,而是明知有东西掉下来,那帮人还让飞机继续执行飞行任务。我不知道这个是否有规定,但是作为一个飞机设计人员(虽然不是民航飞机)我敢确定这是错误的!起落架作为飞机至关重要的部件,绝对不能出问题。当有这种事情发生后,地面控制中心因该立刻通知机长发生的事情,让他马上对起落架进行检测,如果没有收上就不要收上,如果已经收上应该做放下动作,无论是否有故障,应该准备作从新着陆准备,这是可能飞机是满油状态,需要放掉部分燃油,到规定着陆重量后,进行着陆。着陆后严格检查,看是否有零件损坏或脱落现象。  对航空来说,安全是最重要的,除了这种事情无论怎样机场都应该调查事故的原由,而不是推卸责任!  而那个小孩的问题,我虽然不对法律本身说事,但是我认为小孩虽然违反规定,但是由于是小孩子而且最不致死,他是由于机场方面渎职造成死亡的,机场方面应该做出适当的赔偿。
  …………    说起来,偶的同学都去当飞行员了,没几个当地勤的    
感觉楼主太感情用事,不太注重规则!好象只要人死了,对方一定有责任一样!楼主举的几个不买票做车的例子,如果不买票的人出了事运输公司肯定不用负责任!如果你说的成立的话那人人都不买票好了,搞交通的公司不是都要破产拉?还有那些想以命换钱的人都想办法死在机场里好了!只要想办法,机场那么大,肯定有空挡可以进啊!所以照你的话根本没有任何可执行性!
  感谢南山小竹\查寻您要注册的ID的理性分析和感性解说——  vverymuch:理解你的担忧,但法律和理性就是如此,还有你的这问题在前面已经回到过,请你去查查旧帖,你就知道问题的答案了——  
  作者:哈跟 回复日期: 21:23:46      飞机起飞是孩子摔死的必然因素,这点你认可。      至于起飞是正常状态否?我只想你知道,你飞机有鼓掌和隐患吗?如果有,你该起飞吗?如果有,你还起飞是合法的吗?请明白——        我再次声明,本人就是机务,可以负责的说飞机航前(就是一天第一个航班)检查工作是不包括起落架舱的,我们每干的一个活都要签字的,而且,每个人不止一架飞机,我们所做的,就是航前工作单上列出的每一项工作完成,签字,然后放飞。照你这么说的话,我们应该每天把飞机拆散后在重新组装,不然,可以藏人的地方多了,即使没摔死,在空中可可能冷死或是缺氧窒息而死。  
  泡泡龙助手:你不要把机组没责任扩大到飞机或机场没责任,我前面也说了,飞机还有运营风险责任——
  泡泡龙助手:     据我所知,每家航空公司、每架飞机的检测程序都不完全相同,并没有一套完全统一的规范。飞机的制造商会对检测程序做出指引,但是否严格遵守,都是航空公司自己说了算的。    而我认为,检测程序既然是航空公司内部的规定,那么如果这个规定未能达至绝对安全的状态,航空公司就要负责了——也就是说,检测程序未完善,也要负责。起落架不进行检查,难道不是检测程序的漏洞吗?
  一个不小的孩子了,该知道做什么事情是危险的.  过马路是不能闯红灯的.  不会游泳到深水区里是要淹死的.  躺到铁轨上是要被辇的.  爬上飞机是要被摔的.  ....
  人命关天
难怪机场一点责任都没有???  是不是中国人太多
多死几个也不在乎  
  再比如,一个乘客上汽车,还没来得及买票,结果汽车出车祸,导致这乘客死亡,你说汽车能因为他没买车票而不陪?    曾经看过报道好像是不赔,如果你没有车票或者没有附带买保险的话!
  以前咱国家都是以德治国  现在开始提到以法治国  所以,大家别急  这事会有一个交代滴  
  无限拔高一方的责任义务,无限降低另一方的责任义务。  这难道真的是我们一直追求的人道关怀?  难怪我们的法律不左就右,难怪我们都没有把我们的法律的公正性当回事。  一开始,我们就没有把公平两个字当成做事的基础。  人命关天?笑话,自己都没把自己的命当回事,你还指望别人怎么样!
  活该活,死该死!&-------偶滴观点
  还比如,一个人违规的站在公路上(就是故意的),那些在公路上开车的司机就有权利开着车把他撞死吗?  ------------------------------------------------------------  这里隐含了司机“故意”两个字。  LZ太恶毒了。  立论不公。
  作者:哈跟 回复日期: 21:01:08 
    ……………………飞机航前的检查根本就没这一项,凭什么要人检查起落架仓。你以为检查起落架舱就像吃个饭这么简单啊外行人有什么资格说这种话。            ~      原来是这啊?        情况就是这样。从没听说过检查起落架舱这个规定。因为晚上机务完成工作后,起落架舱在确定无外来物后都是收上的,不会早上航前放下的,要检查要爬的很高的。      那我就奇怪了,既然已经确定无外来物,就收上了,那这个孩子是怎么上去的呢?    机场肯定是有责任,个人认为...  
  作者:玛特 回复日期: 13:00:10 
    还比如,一个人违规的站在公路上(就是故意的),那些在公路上开车的司机就有权利开着车把他撞死吗?    -------------------------------------------------------  这里隐含了司机“故意”两个字  \\\\\\\\\\\\\\\\\\\\\\\\\\\\\\\\\\\\\\\\\\\\\\\\  司机完全可以不是故意,也把他撞死——这时,他就可以不负责了吗?
  作者:死要正义 回复日期: 17:06:32   
    作者:玛特 回复日期: 13:00:10       还比如,一个人违规的站在公路上(就是故意的),那些在公路上开车的司机就有权利开着车把他撞死吗?      -------------------------------------------------------  这里隐含了司机“故意”两个字    \\\\\\\\\\\\\\\\\\\\\\\\\\\\\\\\\\\\\\\\\\\\\\\\    司机完全可以不是故意,也把他撞死——这时,他就可以不负责了吗?  ++++++++++++++++++++  可以不负责任
  我表妹就在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工作,如果你故意跑到高速公路中间去寻死。那么司机确实是不负责任的,如果找到死者家属的话,死者家属还要负担一部分高速公路的清理费用。具体是按照面积计算的。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同时转发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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