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证管理程序

100分求教:有老员工(技术岗位)不服从管理,该咋办?
100分求教:有老员工(技术岗位)不服从管理,该咋办?
跨行到别的工厂做线长!有老员工(技术岗位)不服从管理,该咋办?有经验的前辈请指教!
注:本人性格温和,长得小,不会凶呀!!谢谢!
不是不服从管理,是员工已经看出你老板不会对他怎么样。如果有个明确管理制度在那里,完不成任务,罚;超出任务,奖,这样员工不但有积极性,也有压力感,就不会整天吊儿郎当的了。呵。。不过,老板也要想一下员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态度?
呵。。本人所在的公司,以前就碰到这种情况,老板说是招两个学过电脑的中专生来搞业务,结果由于其它原因,后来不得不配合销售部门作一些单据上的录入。唉。。。那段时间真被那两个妞害惨了,数据录得一塌糊涂,得一步步检查,然后找出来,再然后修改。修改一两次那也没什么,但是次数多了,那才叫郁闷呢。跟他们说吧,又说是你教我这样录的呀,我没录错呀,呵。。想起来我真佩服自己,也像老板一样想:她们还小,不懂事,不发火。慢慢再教。她们的工作态度就是,每天边录数据,边上Q聊天,呵。。在接近快下班时,狂录。。。下了班后,再边聊Q边录一下单,呵。。老板几次说:你们录不完就加加班。呵。。这下可好,两个妞极力反对说,我们这不是加班吗?都下班了,我们这不是在忙着吗?哈。。。老板无语。
不过,从我的角度来看,老板有时没有做到该严即严,该开玩笑就是玩笑。自始至终,就是说:她们还小,不懂事。我就有点纳闷:一个公司招不懂事的来做事,这什么跟什么嘛。呵。。不过,是老板的决策,咱一员工无可厚非喽。
呵。那两妞除了隔三差五请假外,竟然私自请假回家去做另一份工了,这边说是家里有事。后回来还要求老板兑现当初承诺的:过了实习期加薪,呵。。如果不加,就不干了。呵。。其实我知道她们为什么会这样,个人来看,老板对她们两上真的不错了,老板都会特意买桶装方便面给她们作餐,其它员工可是享受不到的哦,但在她们眼里,觉得这是应该的,而且也怨声载道。呵。。。这个世界真是无奈呀,好与不好,实在难非,咱一旁者看在眼里,明在心里。。。是是非非,无彼无关。哈。。。
其实嘛我们老板人不错,对员工都算是好的了。员工有什么困难,只要跟他说一声,他都会灼情考虑的,但有时员工要懂得一点就是:老板对你好,你就要拿出成绩来回报老板,这样才会形成一种有利的循环效果。老板苛刻,那是因为这个公司是他的,他不能像员工那样想问题;但员工得自觉点,在哪上班,不论哪个位置,都要做到尽职尽责,把公司作为自己的一部分,这样才不会有无所谓的态度去面对问题了。员工的正常权利应该有,但不能要求超出自己能力以外的东西。呵。。这是俺的一些看法。。
得人心者得天下!
如何赢得人心,
要靠智慧而非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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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开,这么简单,中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
不服从管理,就换人.
要看你管理的方法了,
不要想改变老员工多年养成的习惯,但可引导积极的动能,关键还是管理者的协调能力和处理方式。多摸索,会提升你的管理能力的。
搞技术的人不吃硬,但心的是善良的。
对待这样的人就需要以柔克刚。生活上的关心,工作上的支持和鼓励,这样就会感化他的。
凡事就事论事
扬长避短,治病救人.发挥余热,点石成晶.
反其道而行。
老员工是熟手,你不是说开就开,老员工开的最后,老板把你开了。
老员工不服你,正常,一是认为你的水平比他差,为什么听你的;二是也许你不来,老板会提老员工,结果你来了,他的机会没了。
你反其道,不要事老员工唱反调,多沟通,甚至成为朋友。了解老员工的想法,在有些方面去帮助他。最后成为:上班是上下级关系,下班是朋友,兄弟。这样你就很好开展工作了。
把老员工为什么不服管琢磨透.他们之所以不服管,不外是两个原因:1.过的桥比你走的路都多. 2. 技术比你强. 总之,不服! 对这些人,虽然规章制度能管住他们,但进一步说,光管住他们没用,全遵守规章制度就是不出活,跟你暗较劲,能急死你. 所以,更主要的是用好他们.如果哪天他们认为你是个好徒弟,愿意把技术教给你了,你就自由了.
以业绩评优啊,就算他不服管理,业绩才是硬道理
古训:化敌为友!化害为利!化险为夷!化难为易!
同意“无名”的做法:反其道而行。
老员工是熟手,你不是说开就开,老员工开的最后,老板把你开了。
老员工不服你,正常,一是认为你的水平比他差,为什么听你的;二是也许你不来,老板会提老员工,结果你来了,他的机会没了。
你反其道,不要事老员工唱反调,多沟通,甚至成为朋友。了解老员工的想法,在有些方面去帮助他。最后成为:上班是上下级关系,下班是朋友,兄弟。这样你就很好开展工作了。关于印发《浙江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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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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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省国资委文号:浙国资发〔2012〕12号字号:[
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义乌市国资委,有关中央在浙企业,委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已经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国资委  2012年10月29日浙江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国有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6号)、《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法规〔2008〕95号)、《关于贯彻实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09〕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省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中央在浙企业,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的中央企业除外)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工作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负责全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领导组织工作。  第四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对象是指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在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五条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分为企业一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企业二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企业三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和企业法律顾问助理岗位。  第六条企业一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业二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相当于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业三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业法律顾问助理岗位资格相当于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申请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各等级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备案;  (三)在企业内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符合规定年限,经考核合格,现在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岗位;  (四)具备与拟申请职业岗位等级相适应的法律专业理论水平,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工作能力,了解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相关业务,具备一定的企业经营管理知识;  (五)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计算机、外语等基本能力。  第八条申请企业三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的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  (二)经单位考核合格。  第九条申请企业二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的人员,应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事务与企业管理工作经验,能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处理企业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科以及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企业三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满5年;  (二)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5年以上,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或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满2年;  (三)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或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满2年。  第十条申请企业一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的人员,应精通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丰富的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和企业管理工作经验,能胜任企业法律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科以及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企业二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满5年;  (二)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5年以上,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或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满5年;  (三)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或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第十一条尚未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但尚未注册的人员,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可评定为企业法律顾问助理岗位资格。申请企业法律顾问助理岗位资格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法律类、经济类等专业大专学历,在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满三年;  (二)具有法律类、经济类等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在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满一年;  (三)具有法律类、经济类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在企业从事法律事务的。  第十二条申请企业一级、二级、三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的人员在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企业一级法律顾问,需有近3年来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正式出版的国家级期刊、报纸上公开发表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法律类、经济类或管理类论文1篇;或近3年来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报纸上公开发表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法律类、经济类或管理类论文2篇;或作为主编正式出版的法律类、经济类或管理类方面的专著或译著1部。  (二)申请企业二级法律顾问,需有近3年来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报纸上公开发表过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法律类、经济类或管理类论文1篇;或参与编辑正式出版的法律类、经济类或管理类方面的专著或译著1部;  (三)申请企业三级法律顾问,需有近3年来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公开发表过的法律类、经济类或管理类论文。第三章评审组织  第十三条省国资委设立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全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负责全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省国资委组建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承担全省国有企业一级、二级、三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的具体工作。省国资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全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助理岗位资格评审的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省国资委建立的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的成员组成。  第十六条省国资委建立的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专家库由法律、人力资源、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企业总法律顾问或企业主管法律事务工作的负责人;  (二)取得教授或研究员职称5年以上的有关专业人员;  (三)取得合伙人资格10年以上的律师;  (四)国资监管机构从事法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正处级以上负责人。  第十七条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评审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八条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符合本实施办法评审条件的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  (二)由企业法律事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和材料报送,企业人事部门负责对报送评审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签署意见后加盖单位印章。  (三)申报评审应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  2. 学历或学位证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或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证明材料及各项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3. 评审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2~3项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相关原件经认证核对无误后交还申请人,复印件装订成册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留存备档。  (四)企业审核同意后,于每年9月3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五)申报人的评审材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复核。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整的,不予受理。  (六)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材料后,负责在评审会召开前将申报人的评审材料送达各位评委。  (七)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或经主任委员授权的副主任委员主持评审会,评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一次性表决,赞成票数达到评委出席人数三分之二的为通过。  1.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每年度自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专家库选取9~11位专家,其中法律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二分之一,组成当年的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委员若干名,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其进行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当年度评审工作结束时止。  2. 评审委员会必须在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评委出席的情况下召开评审会议,开展评审工作。  3. 未出席评审会议、中途退场或未参加评议过程的评委不得投票、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  4. 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审对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应当回避。  (八)确认评审结果。对通过评审的人员,评审委员会应在《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申报表》中写明评审意见,注明票数,由主任委员或经主任委员授权的副主任委员签字并加盖评委会印章。  (九)适当方式公示。对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人员,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应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九条领导小组对呈报的经评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讨论认定,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颁发由国务院国资委统一印制的《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证书》。第五章评审原则及纪律  第二十条评审委员会应坚持客观公正,集体评审,强调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公开、公正。  第二十一条评审期间,对申报人评审材料有异议并提出相应证据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查实。  第二十二条对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人,经查证属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从评审当年的次年起,2年内不得参加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评审人员在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建议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企业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取消其职业岗位等级或降低其岗位等级资格,并由省国资委收回其原岗位等级资格证书:  (一)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重违规违纪,受到行政处罚;  (三)违反职业操守,恶意串通,损害企业利益;  (四)因疏忽或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企业声誉;  (五)连续2次不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备案。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被评审为企业一级、二级、三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和法律顾问助理岗位资格的企业法律顾问,经企业聘任后,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企业法律顾问离开所在企业到新的国有企业工作的,原评审的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经新单位审核确认后仍然有效。  第二十六条国有参股企业及其他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可以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并委托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二十七条本实施办法由省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与梯队建设-人力资源-公开课列表-资讯100管理学院-企业培训|公开课培训|企业内训|管理培训|技术培训|培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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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与梯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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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对象:
人力资源部总监、经理、专员;部门经理、主管;技术骨干、经理等
课程大纲:
课程背景企业面对竞争激烈的人才市场,如何留住核心人才,设定关键岗位?企业的业务迅速增长,关键人才跟不上企业发展的需求,如何通过任职资格标准实现有效牵引,加速人才成长?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何让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像老板一样思考,抓住每一次产品创新的机会?团队合作、知识积累、持续创新等企业战略如何转化为企业核心人员的实际行动?课程收获:分析企业推行任职资格失败的原因,分享华为任职资格管理的最新动向。通过培训,了解如何建立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标准的方法和认证方法通过培训,了解如何建立关键岗位人员双重晋升机制和长期激励机制的核心内容通过培训,了解任职资格体系建立的步骤与成功经验。课程大纲:智慧的劳动力创新――企业持续制胜的法宝产品、运营与服务创新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没有人会等你企业创新对员工的要求 “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最有权(任正非)”案例分析:IBM成功转型的背后任职资格――企业创新基因把任务变成机会,把机会变成任务任职资格管理,明确员工创新的价值任职资格管理,提高员工敬业度案例分析:稻盛和夫的经营秘诀
3、 职业发展通道设计从被动到主动,指引员工的发展方向职业发展通道设计――双重晋升机制企业战略与技术发展通道设计关键人员职业发展指导原则成长期、稳定期、实现期员工职业发展管理特点案例分析:IBM公司职业发展通道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1、 任职资格标准框架任正非眼中的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标准的三个层次任职资格标准的三个特征任职资格标准的国际比较2、技术能力标准技术能力模型设计步骤技术能力模型的设计原则技术能力模型的设计方法一:过程分析法技术能力模型的设计方法二:专家研讨法技术能力模型的设计方法三: 战略演绎法案例分析:售后服务能力模型与标准设计3、 基础能力标准知识、技能的结构设计知识、技能的五级定义素质模型设计案例分析:研发员工的素质模型
4、任职资格测评工具与方法技术能力测评三要素――观察、产品、证词技术能力测评的工具一:MSF 技术能力测评的工具二: STAR案例分析:生产技术能力测评工具三、关键岗位人员的梯队建设1、 关键人才梯队战略IRB的责任技术规划与产品规划技术人才规划关键人才的梯队建设2、 梯队建设的组织保证资源部门的责任关键人才资源池模式资源池管理委员会与秘书机构委员会的人员组成3、关键人才资源池的有效运作 资源池入池管理 资源池人才成长阶梯 资源池人才学习资源库 资源池出池管理 案例分析:研发项目经理资源池
讲师介绍:
豆老师:深圳德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国任职资格管理的权威
英国职业资格高级督导官华为公司原任职资格部部长(全面负责华为任职资格管理项目)经验:作为管理专家,豆世红先生曾在华为技术、联想集团、联坤科技等国内著名高科技企业任职,担任过项目经理、产品总监、任职资格管理部部长、总经理等职务。具有十多年的大型企业产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在华为公司工作6年期间,长期与IBM、HAY、TOWER、英国文化部等国内外著名咨询机构合作。曾在国内一家知名管理咨询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资深顾问。专长:豆世红先生不但为企业提供各种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也作为一个优秀的培训老师,将其理论、方法、实践深入浅出地为客户提供培训。与其他培训老师的区别是:豆老师并不局限在对企业管理实践的各种表象进行阐述,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对系统设计工具的使用、思考问题的逻辑性、框架性、哲理性上,为学员提供思考和解决问题的帮助。在组织体系设计、人力资源管理、任职资格管理、研发管理、市场管理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咨询项目实践:豆老师在华为担任任职资格部部长期间:组织实施了华为任职资格体系、薪酬激励体系、绩效管理体系、素质模型等管理项目。在担任资深顾问期间:成功主持了十多家企业涉及战略规划、组织设计、绩效管理、薪酬激励系统、任职资格体系、业务流程优化、市场体系规划、研发管理/IPD等方面的管理咨询项目。曾为美的电器、大唐电信、华森建筑设计、辽宁联通、广东电信、鸿波信息、兴森快捷、金宏威实业、科达信息、中达电通、宝安集团、海洋王照明、深圳海亿达、深圳科士达、长安汽车、爱邦电器等数十家中外企业提供过顾问或培训服务。擅长课程:《基于流程的职位设计与绩效管理》《任职资格管理与员加工加速成长》《管理人员职业化》《研发人员职业化》《秘书职业化》《员工职业发展通道设计与全面报酬策略》(注:以上课程均成功举办过公开课、内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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