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to's Ring of Gyges !(柏拉图的裘普瑞格斯压缩机戒指)

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好在哪里?
为什么村上春树对它评价那么高?这部小说的主题思想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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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个回答
看了电影,感觉很垃圾。。
我直接看的原版,阅读老师的作业~在这本书里感受到了孤独,真的,孤独,great表现在哪里,反正我不想再看一遍了,难受。。。
需要强调的第一件事是,必须,一定,千万要看“英文”原著,严格说来,”了不起的盖茨比“和”The Great Gatsby“,是两本书。内容上的事情,就是一个美国梦的破灭,这个是文学上常见题材。比如红与黑,如巴林-伊登,比如路遥的人生。这个题材容易引起共鸣。我要强调的是是原著(英文)的语言。每一句都是诗歌,文字朴素,韵律极其优美,有一种春雨过后的明媚和忧伤,那种迷迷蒙蒙,混杂希望和悲伤的调子,一下就融化了读者。原著其实很短,很短。作者写完了这本书以后,几乎死到了。沦落到给好莱坞修改剧本的地步。太太好像是个精神病患者。
其实是反应了人的境况,很有哲学意义的好不好,当代也 是这样,黛西和他的老公其实是是当代很多人的缩影,他们很难有高级的道德和追求,别说你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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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阅读《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人必须将书放在眼前,一次又一次的审问自己: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Great)?
只有解读了Great,才能解读盖茨比,也才是真正读懂了这本小说。一
柏拉图讲了裘格斯戒指[Ring Of Gyges]的故事(不要看“裘格斯戒指”百度百科的资料,不是是哪位可爱的小清新编辑的。),意在指出这样一个伦理问题:如果一个人的作恶不会有任何的惩罚,这个人能不去作恶吗?这个问题可以有很多变种,其中之一就是今天的话题:当一个人处在允许他肆无忌惮的环境中,他能制约自己吗?
孔老头千年前也教导人们富贵不能淫。但事实是人处在温饱之后的富裕和奢华之中的时候,常常会忘记一些无关感官的美好东西,有时是理想,有时是爱。千年之前就是这样,直至今日也是这样。我的人人好友@冯土土教导我们:智商超群的高富帅们,车、表、马、显卡、相机、乐器、嫩模、游轮、航母、卫星玩久了腻不腻?我瞧瞧告诉你,比和一个朝阳外围婊啪啪啪更爽的事情,是和两个。比和两个朝阳婊啪啪啪更爽的事情,是三个。比和三个婊啪啪啪更爽的事情,是发奋读书思想写字立说,以你超凡的天才、财富和仪表,嘲弄整个学术界。多年以后,人们会记得这里有个罗素式的人类之子,脑电波摧枯拉朽、庄园车表马、屌大又忙的天才。
这样的富帅是令人羡慕的,称得上一声“Great”。
盖茨比呢?发家之后的盖茨比,在西卵购置一套阔别墅,每周举行奢华聚会,邀请各位宾客整晚狂欢,花园、跳台、游泳池、两艘小汽艇,免费开放,轿车和旅行车当成公共汽车接送客人,八个仆人每周一苦干一天;柠檬橙子多种吃食各种酒水,乐队彩灯,挥用无度,这么做不是为了生意、不是为了人脉、甚至不是为了自己的开心。只是想吸引黛西来到聚会上与自己相见。而在夜晚,“——他朝着幽暗的海水把两只隔壁伸了出去……除了一盏绿灯……”聚会不起作用之后,盖茨比通过尼克联系到黛西……情节略……盖茨比知道黛西“就连声音都充满着金钱的味道”,但是 “他知道他一跟这个姑娘亲吻,并把他那些无法形容的憧憬和她短暂的呼吸永远结合在一起,他的心灵就再也不会像上帝的心灵一样自由驰骋了。”他相信“她跟你结了婚,只不过是因为我穷,她等我等的不耐烦了。那是一个大错,但是她心里除了我从来没有爱过任何人。”
这显得傻里傻气。但这是一种始终头朝美好的趋向,能让人明白,富贵之下,有人不淫。尼克知道盖茨比的爱情目的之后,文中有一个精妙的比喻:“盖茨比在我眼中有了生命,忽然之间从他那子宫般的毫无目的的豪华里分娩了出来。”
刚好在同一年,《盖茨比》电影的主演莱昂纳多也饰演了《华尔街之狼》的主角乔丹,看过电影的可以比较一下两个主人公,对比显得尤为强烈。对比强烈的不只有这。曾今在盖茨比别墅日日笙歌的贵宾们,只有一个戴猫头鹰眼镜的人出现在盖茨比的坟头,沃尔夫山姆急于和盖茨比撇清关系。而被盖茨比深爱,引发这一系列事件、撞死人而靠盖茨比顶缸的的美丽女人黛西,早早的的自己的丈夫出了门,似乎从来就不认识盖茨比。“我不能宽恕他,也不能喜欢他,但是我看到,他所做的事情在他自己看来完全是有理的。一切都是粗心大意、混乱不堪的。汤姆和黛西,他们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毁灭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者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展现了这么一个人,即使在奢华富贵中,也远离无情和糜烂,依然格格不入的坚信早年的爱情,情愿挥金如土孜孜追寻心中向往的绿光。在金钱中醒来,在酒会中入睡,依然清清楚楚的明白自己需要的东西。故事讲完,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的向后推,被推入过去。而了不起的盖茨比,我会和尼克一样称赞:“Jay,They are rotten crowd.U are worth the dame bunch put together.”除了自我的感官刺激和利益,总还有些其他的美好东西值得人追寻,对吧?追寻美好的盖茨比,称得上一声Great.二
上世纪20年代,第二次工业革命后汽车电气产业进入突飞式发展阶段,1913年福特将流水线引入工厂,首次引申出量产概念,到1927年福特一共生产了1500万T型车该记录一直保持了45年;1869年修建成功的第一条横贯大陆铁路联结了美国东西两岸,纽约到旧金山的时间从原来的6个月减少到了6天。人们可以在一天之内辗转于多个城市,去和不同的情妇打情骂俏,幽会。酒精也成为沉溺而空虚者的极度需求,所以一旦遭到政府的强硬压制,诸多社会问题将涌现,基于第18修正案的沃尔斯特德法禁止一切酒精类饮料的制造、贩卖和进出口,此后,地下酒品交易和组织性的犯罪活动则愈演愈烈。同时,内战后西进运动中,许多人白手起家成为了石油之王,铁路大亨,传统悠久的个人主义价值观被人们延伸至经济上的放任自由政策主张,广阔的土地和不断发展的资本主义经济,带给几代人无限的机遇和可能,美国梦象征着人们对于财富和地位的向往,刺激社会的精神味蕾,社会达尔文主义也开始甚嚣尘上,这块土地似乎就要沸腾了,漏出的水蒸气如此的烫手,一不小心被烫,疼就绞到迷茫的青年一代,而所有的因子也都在孕育着19到20世纪的一个政治洗牌——“American century”将“日不落”取而代之。①
汽车成了一战后的男青年追逐的时尚, 对汽车的偏爱继而又变成对财富和物质的崇拜, 使美国社会变得
博大、庸俗、华而不实 。如果将 了不起的盖茨比 放在美国汽车工业发展初期这一历史时期去审视, 就能发现, 汽车在小说中是被作者赋予多重象征意义。首先, 汽车是个人财富和社会地位的象征。20年代, 汽车工业在美国虽有了一定发展, 采用装配线生产后, 汽车生产成本有所下降, 但汽车在当时仍然属于稀有物品, 汽车对大多数美国人来说依然是一个梦想, 汽车自然就成了当时少数富有的美国人炫耀的工具。盖茨比就是其中一位。他一心想通过摆阔夺回
黄金女郎 黛西。昂贵的汽车当然是他炫耀的工具之一。他华贵的罗尔斯汽车金光闪闪, 车身极大, 车上镀着亮闪闪的镍。他的汽车同他气派的豪宅, 华丽的游船, 铺张的宴会一样, 是他赖以与黛西重温旧梦的物质基础, 是向黛西传达他富足的信息的载体。花花公子汤姆炫耀自己是
第一个把汽车变成马房的人 。他这种对汽车不在意的态度已在彰显自己的富有。对汽车这么昂贵的东西都不在乎的人会有多么阔绰、富有。他还戏称盖茨比的车是
马戏团的花车 ,
花花绿绿, 没有品位。他的目的是炫耀自己旧贵的身份, 优雅的生活, 高雅的品位。在他眼里, 虽然盖茨比拥有了万贯家产,
但社会地位是用金钱买不来的。盖茨比这样的暴发户永远也无法与他们这些旧贵平起平坐。同时预示盖茨比与汤姆对黛西的争夺, 盖茨比不可能是赢家。威尔逊没有自己的汽车, 但他执着地做着汽车梦, 他的汽车梦已超出汽车本身。他其实是梦想自己有一天能过上富有悠闲上等人的生活。威尔逊太太则把汽车看作个人身份的象征。同汤姆去纽约幽会时,
她放过了四辆出租车, 然后才选中一辆新车,车身是淡紫色的 。新车当然比旧车气派, 紫色又是富贵之色。好像坐在气派的出租车里, 就能变成贵妇人似的。从威尔逊太太对出租车的选择可以看出她是爱慕虚荣、崇尚财富的人。②
诚如马修·J·布鲁克利所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之所以能经久不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美国梦”的探讨研究,在这点上,菲茨杰拉德扩展了Horatio Alger的作品,将故事导向对“现代神话”的沉思。他看到美国历史的清白与慷慨,为止深深触动——他称为“心悦诚服”。盖茨比成为了一个原型人物,他辜负了美国的承诺,同时也被这一承诺所背弃。盖茨比寓言依旧在回响。参考:①
菲茨杰拉德自己说道:“《了不起的盖茨比》有诸多不足,但总的来说,像书里那样的散文在美国文学史上还是头一次出现。”又有人说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行文的魅力与优美”,以及称赞菲茨杰拉德描写社交场景的精准。菲茨杰拉德作为一个风俗作家,从一个局外人的角度观察美国的阶级分野,在书中,细节的安排提供了文献资料又形成了特定内涵,手法的经济实现了艺术对现实的关照。……作为一个社会记者,他有一种能力堪当立身之本,他能够通过细节重现与特定的时间、地点相关的情绪、感觉与节律。菲茨杰拉德提到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纠缠不清”。不断纠缠他的正是逝去的世界与暂借的时间。《了不起的盖茨比》细节的处理带来诗化的效果,而故事的价值在意象的运用中得到提升。对布坎南家的描述解释了菲茨杰拉德笔下的意象如何刺激感官:“草坪从海滩起步,直奔大门,足足有四分之一英甲,一路跨过日文、砖径和火红的花园——最后跑到房子跟前,仿佛借助于奔跑的势头,爽性变成绿油油的常春藤,沿着墙往上爬。”其行文最丰沛处,往往能给人运动之感;这里的草坪在奔跑,在跳跃在漂移。一次又一次,他用一个词让好几句句子变的过目难忘——通常是某个表示色彩的词,比如“此刻乐队正在演奏黄色鸡尾酒会音乐。”
文中多用舞台效果与象征手法。其中不少场景与描绘堪作美国散文的试金石:比如黛西与乔丹的初次登场、盖茨比的舞会、默特尔的公寓,盖茨比的衬衫大展示、宾客名单和尼克对中西部的追忆等。在描绘这些场景时,菲茨杰拉德赋予了细节以十足的联想意义,使之获得了一种象征力量,从而扩展了故事的内涵。盖茨比的座驾“是玫瑰的奶油色的。镀镍的地方闪光耀眼,车身长的出奇,四处鼓出帽子盒、大饭盒和工具盒,琳琅满目,还有层层叠叠的挡风玻璃反映出十来个太阳的光辉”。车子浮夸的外形象征了盖茨比的爱慕繁华与俗气。盖茨比所拥有的一切都带着夸大的色彩,是他意欲效仿富人生活方式的幼稚的骗局。他那辆被汤姆叫做“马戏团车”的汽车,最终也成了他的“灵车”。在其结构上,菲茨杰拉德把握着一种神秘的叙述,用“既身在其中有身在其外”的尼克视角,又冷又热的咀嚼、过滤关于盖茨比的一系列事件,一桩桩事实和秘密随着小说的进度缓缓展现。读者也许同尼克一样“对人生的千变万化既感到陶醉,同时又感到厌恶。”视角的排布不仅在《盖茨比》中有所体现,也是菲茨杰拉德一些佳作的显著特质。
盖茨比耗尽一生竭尽全力成为主流意识里的成功人士,却没能赢回他的挚爱。而村上小说中的主人翁:渡边、卡夫卡、天吾等等这些游离于组织之外处于社会边缘的人最终却都收获了他们梦想中的情爱....悲剧以死亡结束,喜剧用结婚收场......他们用各自的方式嘲讽着这个社会.............
刚看完。觉得上面大家说的都有道理。不过我自己比较看重的一点是抱着一种信念坚持的力量。不知道算不算理解偏了。看这本书之前刚看完《月亮与六便士》,可能受影响了。然后就是梦想的虚幻,人情冷暖。但“我”还是一个美好的存在。其实就是现实吧。
未曾完成的梦想,具有多么伟大的力量。——就是这个道理。
总觉得这种问题应该自己边看边想去想,想不明白就扔着,管别人觉得好坏。只想听别人的见解而不是自己钻研,充其量就是为了装面子做谈资。
村上春树是日文版 the Great Gatsby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翻译 ,在《挪威的森林》里,渡边君一有空,就会拿这本书,出来翻阅,很多国人知道此书,也从把挪威的森林当做黄书看开始的。 我自己对这本书也是爱不释手,如今來到耶路撒冷,我几本帶在身邊的紙質書里就有 the great Gatsby。对于村上春树和他的《挪威的森林》,绝不是简单地追求女子。我认为,《森林》全书就在写《盖茨比》中的一句话:“He talked a lot about the past, and I gathered that he wanted to recover something, some idea of himself perhaps, that had gone into loving Daisy. His life had been confused and disordered since then, but if he could once return to a certain starting place and go over it all slowly, he could find out what that thing was....”给大家一个我的翻译:他说了许多往事,我估摸着他是想要找回什么东西,可能是与 深爱Daisy 水乳交融的那个自我,他的生命从此无头无绪,但是若让他回到某个起点,一切从头,慢慢来过,他或许能找到那东西是什么。村上的主旨可能是许多有理想又文艺的人相当能够有共鸣的(没有黑的意思):想找一样掉在岁月里的东西,但却又不知道是什么。说完村上,来谈盖茨比。我很爱这本书,也时不时写过一点Commentary评书,不是什么系統的分析,也就是像金圣叹在书里写,此处屌爆了。美国许多高中在三年级的时候,都会阅读此书,这么一本如此之名的书,要谈意义,這個任務实在是太庞大和艰巨了。我不想討論 Daisy黛西到底是不是美國夢這一類的話題,因为很容易陷入一些大而空洞的讨论,但是我想说的也实在又很多,Commentary评书自由度又比较大,我時不時更新,也還有很多細節素材想寫沒有来得及写,诸位真的有兴趣我可以再跟进。有时我还会自己挑一些选段,翻译翻译,并不求忠实与原文, 但也並非想要譁眾取寵,只希望帮助大家,帮助我自己理解,因而融入了许多主观因素。纵观中文语境下面的《盖茨比》的书评或者影评,我发现所有的角度都是在钻一个很奇怪也是很偏的牛角尖。比如讨论盖茨比和黛西是否是爱情,讨论屌丝是否可以逆袭女神之类的。我觉得这个角度是完全偏了。你可以说,一千个观众一千个哈姆雷特这种话,但如果你一定要说“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只是单纯在描写那夜的月光有多美,地上很白,月亮和地板天生一对,那未免是肤浅而牵强附会的,因为一切感情的源泉,都在低头思故乡的故乡这个眼上。这样,我不说这本书的语言是否优美,中文翻译我没有仔细读过,粗看感觉一塌糊涂,英文的话也相当主观, 暂且先放一旁。我们来讨论讨论这到底是什么故事?书里的角色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到底谁是主角?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吗?我认为不是。菲茨杰拉德写的绝非一个屌丝逆袭失败的故事,而是一个时代的情怀。 其实,有趣的是,我反而觉得如今中国的语境下,更能理解这个故事。不如接一接地气。书中的我,Nick尼克,来自一个二三线城市,家里在当地还算个小富二代,靠着一些曖昧的关系,赚了一点小钱,又靠着一些关系,去了北京一个不错的大学上本科。大学时候有一点文艺细胞和抱负,毕业之后,想要留在北上广,趋之若鹜地去做了金融投行,结果不上不下的。Tom汤姆则和我是同校。到这里,我来说说这个学校,原文中当然说的是耶魯,可是耶鲁在当时是個什麼樣的学校呢?和现在的国内一流大学很像,国内本科生北大清華或者985,覺得自己很牛逼哄哄,但是如果碰上哈佛,还是照样矮了一截(不要伤自尊,说事实)。这就像当年,耶鲁在美国东海岸很横,地头蛇,但是碰到牛津的毕业生就会矮一截。而汤姆则是通过体育特长生和一点关系进的这个学校。他家里富了已经三四代了,后台也硬,在北上广住着豪宅,但本质上他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窝囊废。然后是盖茨比,一个四线城市出来,靠天上人间发家一夜暴富,(原文是卖禁酒),像唐骏一样 在哈佛用了一下哈佛的电脑就,号称自己是哈佛毕业的结果好像英文读不来几句(原文当然是牛津)竟然还黑色西装配白袜子。然后他在Tom汤姆的豪宅的隔壁,一个专门给暴发户的小区也买了一套豪宅 。书橱上都是还没拆封的《二十四史》,马桶都是用金子打造。 每到周末请一些某某书记啊,某某部长啊,企业家啊过来一起喝酒唱歌,还时不时请点国外明星来助兴。最后是Daisy黛西,一个活在“何不食肉糜”的世界观里的三线城市白富美,觉得自己身经百战见的多了。就是这个女人,看似什么都不懂,又好像在装疯卖傻,风情万种, 如果 得到她,你奋斗了一辈子就有了意义,可以和传说中的富二代们喝上一杯咖啡谈笑风生,可以证明你也是天之骄子。我们当然还可以再编下去,再本土化,但是我想你们知道了。(当初《盖茨比》刚出版时,销量不好,恐怕和书中根本没有一个讨喜的角色有关。相比之下,Gatsby盖茨比的确是矮子里的高个了。)我们就是要比谁后台硬,看谁家里有钱,但是真的有钱了就是爷了么?有钱了我们就平起平坐了么?我们发现,有些人千辛万苦,爬一辈子,不要命地爬最后终于从三流爬到了二流, 而且还要被比你早爬到二流的那些人笑土逼。美国的爵士时代就是这么一个人艰不拆的时代,在中国也是在地平线上看得见的未来。拼了老命地要混高端的圈子,自以为混在食物链的顶端,到头来人家其实根本就不拿你当回事。不仅如此,你就算在做一件极其愚蠢的事情,走一条完全错误的路上,但是碍于面子,注意,就是碍于面子,为了让在你眼前的一切一切,看起来好像没问题,没人会告诉你,别往哪里走,前面有炸弹,而且你被炸弹炸死之后,我们继续夜夜笙歌。越是莺歌燕舞,也越是发现其中的空洞和乏味,然后继续莺歌燕舞。我们每个人都在坐在通往地狱的专车上,我们就要装疯卖傻,自欺欺人,并告诉自己正在驶向天堂。这些在原文中,我都可以一一找出段落支持我的观点。因为整个故事是由我,Nick尼克,所叙述的,这个题材的特殊性,让我们必须正视叙述者,而这也是如今我很少在中文影评书评中看到的,或者没有看到过的切入点:我,Nick尼克才是本书的当仁不让的主角。如他自己所说,“Within and without”,身在其中而置身事外,这个游离的视角,才诠释了菲茨杰拉德想要表达的时代精神,才是我真正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而我们身处在怎样一个光怪陆离的时代。每当身边的朋友,纷纷争做公益事业的小标兵的时候,我并不会反对他们,但我总是很诚实的回答,We are not there yet. 我们还没准备好。你问我什么是愤青,是反抗体制?振臂一呼?意见领袖。我认为不是,是勇敢地承认世界确是如此的操蛋,并诚实的对待他,那才是最大的愤世嫉俗。现在再回想 盖茨比的著名开篇:In my younger and more vulnerable years my father gave me some advice that I've been turning over in my mind ever since. "Whenever.. you feel like criticizing any one," he told me, "just remember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在我年轻而又玻璃心的时候,我父亲给了我一些建议,我自此左思右想。“每当你想对别人说三道四的时候,想想你这么好的条件,别人不一定有。许多人觉得,喔,那是身为一个父亲谆谆教导,叫人不要对人家指指点点,Don't judge ,不要轻易评判他人。但是,我想请你设想一下一个风里来雨里去多年的富一代老江湖,教导自己儿子,在社交场合要会说话,做人要圆滑。而这,正是全书里Nick尼克自始至终都贯穿的价值观。从头到尾 Nick都在和读者传递着很清晰的价值判断。大学里,他就已经被指责成一个“政客”,在盖茨比暴露寒酸的背景之前,一心向往混他这个高端圈子,对于Tom的情妇和直接促成Daisy黛西偷情完全不置可否,到了后期,之后发现原来自己出身比他好多了,就和读者说,他从一开始就完全看不惯盖茨比的做法,(原文是disapprove),盖茨比死后,反而又觉得自己坚定地和他站在一起与世界为敌。自始至终, 我,Nick尼克,至少据读者所知,从来没有对盖茨比說過任何一句“難聽”的话,一句忠言逆耳的劝告,相反,却极力粉饰一切歌舞升平(这正是我前面所说的)。就这么一个人竟然还大言不惭地标榜自己“诚实”(I am one of the few honest people that I have ever known. )有一个词形容这样的人, 叫势利。但他并不可恨。所有人都记得文末的盖茨比和绿光,而深深打动我的,却是最后我,Nick的自白。说的是他从喧嚣的美国东海岸,(接地气的话,北上广)回到家里的场景,写他怀念的家乡,或是美国中西部的小镇,或是中国三四线的城镇,那里民风或许还有些淳朴,那里凭着家里的一些实力,还能沾沾自喜。篇幅很长,为了不宣兵夺主,这里就略去了。最后,至于翻译版本的话,目前的翻译版本我都很不满意,很多错误,说句玩笑话,如果哪天国内不再把翻译当作一个工匠活而是当作一个 艺术家和艺术品,那你倒是可以期待一下我的作品。不然的话还请好好学习英文, 这本书是我读的第一本英文原著, 坚持一下。可以锻炼英文,只是第一次勉强读完,还请再重读一边,取其精华。最后 再随手翻译一下我第一次读时,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聊胜于无:People disappeared, reappeared, made plans to go somewhere, and then lost each other, searched for each other, found each other a few feet away.人們平白消失,又无故再现,各奔东西,失去对方,相互追寻,最后 又在几米开外找到彼此。有诗云: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读的是英文版,先不论文章主题,文字本身就非常优美,值得一读。但我认为想要体会这本书的伟大,是一定要把它放在时代背景里来看的。当时正是Lost Generation,美国普遍物欲横流,人心浮躁,文章当中那些对于疯狂的派对、极尽奢华的豪宅和终日玩乐的生活方式极其详尽的描写正是在渲染这样的时代背景;而Tom, Daisy这些人和他们的生活方式,也正是美国那一代人的缩影。在这种背景下,人人都迷失在了纸醉金迷中,利益至上,享乐至上,人性在一定程度上是扭曲的。而盖茨比,则是菲茨杰拉德创造出的理想的形象,就像戴望舒《雨巷》中的那个丁香一样的姑娘一样。很多人看完小说或电影,认为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奇怪盖茨比伟大在哪里。实际上我认为盖茨比绝不是伟大在对于爱情的忠贞上,而是伟大在他在那样一个年代里,尽管过着奢侈的生活,却没有迷失在其中,而是始终不忘自己的初衷,坚持着一个目标,并能永远保持着乐观,这才是他的伟大之处。结局是一个悲剧。理想被现实打败,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这本书被称为“爵士时代的挽歌”。菲茨杰拉德“众人皆醉我独醒”,写下这样一篇小说,实在可以被称为经典中的经典。
重温电影,却没有办法把你拉回来一起看电影。You can't repeat the past.Never.看完电影你很激动,你一路问我是怎么想?你说:追求是什么呢?是奢华。你说TOM很厉害。直到我说Dasiy不仅仅是Dasiy,就是没有Dasiy这个女人,还会有别的女人。也许是百合,是玫瑰是凯特。你才停下。你问为什么是the Great 。我说,有几个人能配的上纯洁的两个字。你说钱对男人很重要。是的,很重要。当时我们走在刚修好的一条高架桥上,前面没有车,我好希望这条路可以永远这么开下去。你永远在开车,我永远坐在你身旁。记上一笔。Dasiy美丽庸俗。唯一而独特的原因,只不过是因为有Gatsby这样的男人爱着她。Gatsby只不过是给自己想要不同的人生,想要改变自己的人生,安上了一个自己也以为是“纯洁爱情”的借口。这是征服。是对自己命运的抗争。还有就是永远不要相信编织出来的华美的梦,谁知道实质是什么呢?什么感情最好,真心最好,不幻想不幻象。
文学作品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个地步,已经不能用读,而是得用品了。我第一次读的头昏脑胀,作者叙事含糊不清,随便从书里摘一个例子:盖茨比把垫子扛在肩上,向游泳池走去。有一次他停下来挪动了一下,司机问他要不要帮忙,但是地摇了摇头,再过一会就消失在叶片正在变黄的树木中了。始终没有人打电话来,可是男管家午觉也没睡,一直等到四点——等到那时即使有电话来也早已没有人接了。我有一个想法:盖茨比本人并不相信会有电话来的,而且他也许已经无所谓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一定会觉得他已经失去了那个旧日的温暖的世界,为了抱着一个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他一定透过可怕的树叶仰视过一片陌生的天空而感到毛骨悚然,问时发觉一朵玫瑰花是多么丑恶的东西,阳光照在刚刚露头的小草上又是多么残酷。这是一个新的世界,物质的然而并不真实,在这里可怜的幽魂。呼吸着空气般的轻梦,余飘西荡……就像那个灰蒙蒙的、占怪的人形穿过杂乱的树木悄悄地朝他走来。汽车司机——他是沃尔夫山姆手下的一个人——听到了枪声。书后他可只能说他当时并没有十分重视。我从火车站把车子直接开到盖茨比家里,等我急急忙忙冲上前门的台阶,才第一次使屋的人感到是出事了,但是我认为他们当时肯定已经知道了。我们四人,司机、男管家、园丁和我,几乎一言不发地急匆匆奔到游泳池边。池里的水有一点微微的、几乎看不出的流动,从一头放进来的清水又流向另一头的排水管。随着隐隐的涟漪,那只有重负的橡皮垫子在池子里盲目地漂着。连水面也吹不皱的一阵微风就足以扰乱它那载着偶然的重负的偶然的航程。一堆落叶使它慢慢旋转,像经纬仪一样,在水上转出一道细细的红色的圈子。我们抬起盖茨比朝着屋子里走以后,园丁才在不远的草丛里看见了威尔逊的尸体,于是这场大屠杀就结束了。这一段讲威尔逊杀了盖茨比,但是你从段落里看到作者明写盖茨比死了吗?没有,只有“枪声”,“红色的圈子”之类的字眼,整个描写过程是非常含糊的,影影绰绰——事实上,这只是一个缩影,整本书全篇都是类似风格。最经典的,莫过于对盖茨比的描写。整本书对盖茨比有外貌描写吗?很确定的告诉你,没有。倒是有下面这段:唯有盖茨比——就是把名字赋予本书的那个人——除外,不属于我这种反应的范围——盖茨比,他代表我所真心鄙夷的一切。假如人的品格是一系列连续不断的成功的姿态,那么这个人身上就有一种瑰丽的异彩,他对于人生的希望具有一种高度的敏感,类似一台能够记录万里以外的地震的错综复杂的仪器。这种敏感和通常美其名曰“创造性气质”的那种软绵绵的感受性毫不相干——它是一种异乎寻常的永葆希望的天赋,一种富于浪漫色彩的敏捷,这是我在别人身上从未发现过的,也是我今后不大可能会再发现的。只有加粗的这句是对盖茨比的正面描写。但是,注意:这种描写本身就非常含糊。把一个人比喻成记录地震的仪器,是说这个人特别敏感?无法得到解答。盖茨比的外貌我们只能从文章中去猜测:盖茨比当过兵,应该目光有力,肩膀宽式,双臂有力——菲茨杰拉德给了读者无限的想象空间。一旦当你接受作者这种行文方式,就会觉得这本书实在迷人极了。所有的线索,作者的行文走字,都是埋在地下的。作者原文中这段描写,拿来给这种风格做注脚,简直再合适不过:在这里灰烬堆成房屋、烟囱和炊烟的形式,最后,经过超绝的努力,堆成一个个灰蒙蒙的人,隐隐约约地在走动,而且已经在尘土飞扬的空气中化为灰烬了。有时一列灰色的货车慢慢沿着一条看不见的轨道爬行,叽嘎一声鬼叫,停了下来,马上那些灰蒙蒙的人就拖着铁铲一窝蜂拥上来,扬起一片尘土,让你看不到他们隐秘的活动。关于这一点,网易公开课上也有两讲,里面讲的非常细致,提问者可以做参考:(第一讲)(第二讲)另外一点就是评价颇高的一点就是大家所提到的情节:屌丝变身高富帅,差点就完成逆袭了,这最后呢,到头来不过是泡影。他经历了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一定就像是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丢在这个城市那边那一片无垠的混饨之中不知什么地方了,那里合众国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这是现实,不是童话。女神没有跟你走,即使你付出了一切。盖茨比就像现实里每一个苦逼追求者的投影。只不过,相比他们,盖茨比更有钱,排场更大罢了,说到底,都是自欺欺人。世上多数痴人心中都是这样:你想了千万种开门的可能,可是那一边呢,连一扇窗都未曾开过。《了不起的盖茨比》本来应该是一篇励志小说,父亲手里有一张盖茨比年少时候的时间表,井井有条——盖茨比通过自己努力,的确实现了美国梦。可菲茨杰拉德偏偏笔锋一转,让故事走向悲剧,悲剧到让人错以为他写得不是小说,是生活。尼克满心期待通知每个人盖茨比的葬礼,结果没人来参加,最后唯一一个从天涯海角赶来的,还是以为盖茨比没死,想来吃白食的——这就是生活,生活远比小说残酷。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话,意味再明显不过:纵使我们再努力划桨奋斗,会“跑得更快,把胳膊伸得更远”(原著语),可本质上,我们不过在重复历史罢了。你给女神送再多玫瑰,而女神呢,心里早就有所属了。那不是爱,只是你强加在他人身上的幻想,就像盖茨比站在西卵村,眺望那盏绿灯的模样,别无二致。
同作者有一样的问题。不知道是不是翻译得差吧,感觉读起来特别僵,一点都不连贯,情节什么的也没有特别突出的设置。想给差评。
我认为此小说根本不用跟什么美国梦联系起来,单单看小说看似平淡实则细腻周密的布局以及优美的句子,都够我们回味很久了。
其实电影开头就说了原因,Always try to see the best in people.永远尝试着看到人们最好的一面。这是黛西最擅长的,也是盖茨比最相信的,所以他不可逃避这样的命运。
说白了最惊心动魄的文学形象都是那种追求超越人类自身存在但最终被命运捉弄的人。值得注意的是菲茨杰拉德赋予盖茨比的一致性,从童年时幻想自己是上帝之子到他爱上黛西时感觉到“心智再也不能像上帝一样自由”到后来对黛西巨大的幻梦的形容,这些容易被人忽略的描写更反映了作者对人类自身存在的体察。这不单单是一个穷屌丝逆袭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登上人生巅峰的世俗追求过程,在其背后作为支撑的,是失去宗教信仰后对那种超我也即巨大梦幻的不断追求。其实盖茨比在发现黛西无法理解他的幻梦时就已经差不多走到终点了,剩下的只是妄念。当这世上最能救赎人类的爱情都无法拯救他时,他该怎么办?或者说,我们该怎么办?
村上是在《挪威的森林》里提到这本书的,所以这本书内容和《挪威》的内容是有相当大的关联的。如果题主常看村上的小说的话,会发现作者惯于使用这一招,就是用某本小说或者某个名家理论来暗示剧情,扩充小说的内涵。我认为倒不是村上本人对这本书有多么推崇,推崇这本书的是小说中的渡边和永泽二人。《了不起的盖茨比》讲了一个平民男孩追求梦想而不得的故事,很明显,对于盖茨比来说,黛西不仅仅是他心爱的女孩,还是他对生活所有美好梦幻的化身,所以他才费尽一生去追求这么一个女孩。在村上的小说中,也有两个于黛西类似的女孩,一个是直子,一个是初美。小说中有一段话,是渡边祭奠初美、也祭奠直子的,说她“它类似于一种少年时代的憧憬,一种从来不曾实现而且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憧憬。这种直欲燃烧般的天真烂漫的憧憬,我在很早以前就已经遗忘在什么地方了,甚至很长时间里我连它曾在我心中存在过都记不起来了。而初美所摇撼的恰恰就是我身上长眠未醒的‘我自身的一部分’。”相对于黛西,直子和初美比较有日本特色,一个是传统的,一个是现代的,但都带着很重日本男人的审美色彩。说到这里就比较明白了,村上之所以在《挪威》中如此推崇《盖茨比》,是有很功利的目的的,一方面是为了预示后面直子和初美双双死去的情节,一方面是为了扩充小说的内涵意蕴。当然,也方便读者解读这部小说。
如果你看不懂 恭喜你了 太幸福了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回答问题?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有点矫情?因为实话实说,我觉得这一类问题真的是没法回答的。大家的答案有问题吗?其实也没什么问题。可是难道世界上真的有人会因为这些分析而喜欢上一本小说或者一段音乐吗?很难吧?所谓的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真的不是什么矫情,而是文艺作品确实不好用数据来分析好坏。询问大多数人的意见,其实也是一种数据的统计。我觉得看文艺作品,更重要的还是感受,或者说还是你自己的感受。所以我觉得这本书又不厚,买一本来看看喽。真的觉得不喜欢,就暂时放在一边。说不定哪天你会想起来,然后就喜欢了。村上春树喜不喜欢不重要,也不是标准。重要的还是你自己喜不喜欢。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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