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投加保护协定存款 谈判历程 谈判中遇到的困难和波折以及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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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完成《中加投资保护协定》实质性谈判
  中新社北京2月8日电 (记者 石岩)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8日在此间透露,此次加拿大总理哈珀访华期间,中加双方将宣布完成《中加投资保护协定》的实质性谈判并签署意向声明。   据知,中加投资协定谈判自1994年启动以来,历时18年,中加双方先后进行了22轮谈判和数次电话会议磋商,2月3日,谈判宣告结束。   陈德铭是在8日与加拿大国际贸易部长法斯特举行会谈时作出上述表示的,他称,中加投资协定谈判的圆满结束,对于促进两国双向投资,深化中加务实合作,推进中加战略伙伴关系建设,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中加投资保护协定》共包括35条和6个附加条款,囊括了国际投资协定通常包含的所有重要内容,包括投资定义、适用范围、最低待遇标准、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征收、转移、代位、税收、争议解决、一般例外等条款。   陈德铭表示,近年来,中加经贸合作进展顺利,两国领导人的互访进一步推动了双边互利合作向纵深发展。关于中加经济互补性联合研究,他表示,中方有信心于今年5月完成联合研究,并以此为契机,为深化中加经贸合作寻求更好的路径与方式。中方将与加方一道,继续为推动两国经贸关系的持续、稳定发展而不断努力。   法斯特表示,加方一贯重视发展对华经贸关系,相信哈珀总理再次访华必将为两国经贸合作注入新的活力。两国就投资保护协定结束谈判,使加工商界欢欣鼓舞。加方充分肯定双方正在开展的经济互补性联合研究所取得的积极进展,希望以该研究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两国在贸易与投资领域的务实合作。   据知,中加投资协定谈判结束后,中加双方将对已达成一致的文本履行法律程序,加速推进各自内部审批,争取早日正式签署中加投资协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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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20年,加拿大政府终批准《中加投资保护协定》
澎湃新闻记者 白本羽
09:27 来源:澎湃新闻
加拿大政府12日批准《中加投资保护协定(FIPA)》,该协定将于10月1日生效。  CFP 资料图       加拿大国际贸易部长法斯特9月12日在渥太华宣布,加拿大政府已经批准《中加投资保护协定(FIPA)》,该协定将于10月1日生效。       《中加投资保护协定》于2012年9月签署。在协定签署后,中国很快批准通过了这个协定。但加拿大政府却受到来自反对党和原住民团体的反对而拖延至今。       BBC表示,在加拿大总理哈珀年底可能展开的访华行程前,此举可能有助缓解两国关系的紧张局面。内容最广泛的双边投资协定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为加拿大公司在包括迅速增长的亚太地区在内的全球范围内开拓新的市场”,加拿大贸易部长艾德·法斯特在一个声明中指出。       对此,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发表谈话称,“我在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首都杜尚别获悉加拿大已经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的国内批准程序。中方对此表示欢迎,并积极评价加拿大政府为推动协定生效所作出的努力。中方期待尽快收到加方完成批准程序的外交照会,以使协定尽快生效。”高虎城表示,近年来中加经贸合作发展顺利,协定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中加两国双向投资,深化中加经贸合作,推动两国战略伙伴关系迈上新台阶,造福两国投资者和两国人民。高虎城指出,中方愿与包括加拿大在内的各方一道,探讨完善全球投资规则,引导全球发展资本合理流动,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作出贡献。       公布上述信息的加拿大国际贸易部表示,FIPA有助于加拿大企业在华从事商业活动时获得平等对待,也将给予加拿大的在华投资者和外国在加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享有的保护措施同样类型的投资保护。具体来说,FIPA设定了明确的管理投资关系的条款,包括争端解决机制和防止歧视及武断等内容,这些都有助于创造一个安全和可预见的商业环境。       中国商务部此前曾表示,该保护协定涵盖了国际投资协定通常包含的所有重要内容,是中国当时缔结的内容最为广泛的一个双边投资协定,包括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税收等方面。历经20年的出台历程       加拿大以资源丰富著称,与中国经济具有巨大的互补性。根据加拿大国际贸易部的数据,中国是加拿大的第二大贸易伙伴,2013年双边贸易总额达到732亿美元(中方统计为近550亿美元),比过去5年增长了38%。截止2013年,中加之间的外国直接投资为215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了7倍。2012年底,中海油以151亿美元收购加拿大尼克森能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海外并购案之一。截至2013年,尼克森能源已经占到中海油总产量的15%。       中加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谈判自1994年启动,历经18年共22轮正式谈判和数轮非正式磋商,于2012年九月正式签署。彼时,加拿大已经与世界上12个国家达成或者签署了类似的投资保护协定。加拿大总理哈珀当时表示,他“绝对”期待FIPA能为双边投资带来切实的变化。协定签署后,中方很快就批准通过了这个协定。但加拿大方面却遭到了来自反对党以及原住民团体的阻力,一拖再拖,延宕至今。中加关系回暖信号       有媒体分析认为,FIPA的生效将会让此前因一系列事件出现波折的中加关系回暖。       今年7月,加拿大政府指责所谓“中国黑客入侵”加拿大政府电脑,两国关系随着恶化。今年8月,曾在辽宁丹东鸭绿江畔经营咖啡馆的加拿大籍高凯文夫妇,因被指控从事间谍活动而被捕的消息也激化了中加两国的紧张关系。       中国官员说,高凯文夫妇因涉嫌从事窃取军事机密而被依法审查。在辽宁丹东鸭绿江畔经营咖啡馆的高凯文和妻子朱莉亚否认有关指控。       不过,加拿大政府官员否认高凯文夫妇事件与《中加投资保护协定》的获批之间有任何关联。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对路透社表示,《中加投资保护协定》的宣布和相关的领事问题,是不同之事,需要不同处理。       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发言人也拒绝表明该协定获批是否与哈珀总理年底即将访华,或者与高文凯夫妇案件有关。该发言人表示,“中方愿与加方将经贸合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并进一步促进中加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       中国驻加拿大大使罗照辉上月在一篇文章中表示,双方关系没有不能克服的困难。       中国观察家密切关注的是,加拿大总理11月10至11日出席在北京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之后,是否会对中国展开访问。       加拿大主要反对党“新民主党”批评说,该协定的签署意味着,如果加拿大联邦或省政府有关环保标准的立法影响到了在加拿大的中资公司,该协定将赋予这些中资公司起诉的权利。       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教授保罗·伊文斯则表示,要知道,该协定也将令在华的加拿大公司享有很重要的投资保障。       加拿大政府说,该协定将确保加拿大公司免遭歧视对待,并可在投资遭征用情况下获得快速赔偿。此外,该协定还保留双方根据公众利益进行规范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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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中加关系,加拿大,哈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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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进程将加快
证券时报网()07月13日讯
据商务部官网13日消息,第30届中欧经贸混委会12日在京举行,中欧双方同意加快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进程,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就文本核心问题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另外,双方同意加快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进程,一致同意积极推进多哈回合剩余议题谈判,推动《环境产品协定》谈判早日取得进展。
中方要求欧方按期履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义务,于今年12月11日取消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欧方表示,将履行世贸组织规定的国际义务,不采取任何针对中国的歧视性措施,并抓紧研究第15条问题的立法建议。
双方还就钢铁产能过剩和贸易摩擦管控等议题交换了意见,一致认为钢铁产能过剩问题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需要各国加强合作;避免滥用贸易救济措施,通过对话和磋商解决贸易摩擦。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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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投资协定谈判
摘要:2013年7月,双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进行实质性谈判。双方均将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作为双边经贸关系的最重要事项,愿意为谈判投入所有必要资源,以期达成一项互利共赢、高水平的投资协定。
中美正式启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谈判
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sed)于日结束。双方签署了《中美能源环境十年合作框架》文件,并宣布正式启动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lateral&investment&treaty,下称&bit&)的谈判。中国财政部部长助理朱光耀在华盛顿表示,这是本次对话里程碑式的两大成果。
中美对于签署双边投资协定的意向由来已久。双方早在2006年底首次sed之时,就探讨了启动bit的可行性。
据朱光耀在18日下午举行的中方记者招待会上介绍,在首次sed之后,中美工作层为启动谈判进行了十轮磋商。在这个过程中,很多问题得到了解决,但也存在一些疑难问题,譬如国民待遇问题&&中美各自的制度要求给达成共识造成了障碍。而在此次对话中,中方代表直接向美国提出了这个问题。
目前美国一些企业和金融机构对中国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感到不满,迫切希望中方加大开放的力度。而中国由于较长时间的贸易顺差,在国际收支上积累了大量外汇,估计到年底会有1.8万亿美元或者更多,也需要到美方投资。
&中国需要把这些外汇投到国外去。&陈德铭说,&实现我们自己的国际收支平衡,也对世界经济的稳定承担我们应负的责任。&
目前美国是世界上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美国之所以能在储蓄率几乎为零的情况下保持世界第一经济强国地位,原因之一就是开放的投资政策吸引到了来自世界的资金投入。而据有关学者介绍,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对外来资本进入本国的领域和部门实施严格审查和慎重引导的方式。因此,早期及近年来的bit,都回避就外资准入问题作强制性规定,而将投资保护问题作为bit的主要任务。
不过,对于中国资本的流入,尤其是主权财富基金和中国企业对美国知名企业的并购,都在美国引起了疑虑和不安,保护主义的情绪也甚嚣尘上。这些,从联想收购ibm&pc、中海油收购优尼科未果,以及华为收购3com遭cfius否决,都可见一斑。中国对此极为关切。
&我们的投资遵循国际商业投资的准则,遵守所在国的法律。&陈德铭说,&我们希望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希望所在国的政策是透明和开放的,让我们的投资者也有安全感。&
在回答记者启动bit谈判是不是一项成就时,保尔森认为启动本身很难说有巨大成就,但是开启这项谈判,则对未来成就带来了可能性。
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BIT)较劲&国民待遇&
对于中美商界都非常关心的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问题,&双方已经进行六轮谈判,并已经相互交换了文本草案。&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于2010年5月下旬在回答《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提问时说。此前不久,美国商务部长骆家辉在回答本刊记者提问时也表示,美方正在就最终的BIT草案进行完善,以便同中方讨论时使用。
2008年6月,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双方同意启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谈判。2010年5月底,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再次重申,&积极致力于推进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增强投资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但是,中美官方一直对双方所讨论的内容讳莫如深,对此外界知之甚少。
&国民待遇&是最严重的分歧
由于美国谈判蓝本没有最终确定,还不能确知中美间谈判的细节。不过,通过美国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以及相关委员会、利益集团提供的BIT模板修改意见等内容,可以获悉双方讨论的内容包括:&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投资准入和投资运营、权利平等、投资补偿、资本自由转移、监管透明以及争端解决等等。
其中,中美双方对国民待遇的认知差距最大。&国民待遇&问题包括投资准入和投资待遇两个方面,它是BIT中最为核心和敏感的问题。国际投资领域的&国民待遇&指东道国给予外国投资者不低于本国投资的待遇,包括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财产收益保护以及被征收或国有化时的补偿标准等。
美驻华使馆官员接受本刊采访时说,由于中美双方已经就BIT谈判接触多年,双方对彼此的关切都很了解,既有共识,也存在严重分歧。当前的BIT文本草案中,双方最重要的分歧是&国民待遇&问题。
比如,此次BIT谈判中,美国强调建立在&禁止投资项目名单&基础上涵盖投资准入阶段的&国民待遇&。&禁止投资项目名单&是指明确列出哪些项目外商禁止投资,与&允许投资项目名单&相对。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USCBC)副会长溥乐伯接受本刊专访时强调,希望BIT能列出中国&禁止投资项目名单&,并在准入阶段就享受跟中国公司一样的待遇。
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教授潘锐认为,如果允许美国资本在准入阶段就享受&国民待遇&,美资可能从一开始就处于优势,中国企业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在准入阶段就给予美国投资者&国民待遇&,意味着中国现有的外资准入限制将面临重大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田丰博士指出,目前中国对外资的准入限制,基本集中在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
此外,奥巴马政府BIT顾问委员会成员、美国政策研究所莎拉&安德森博士预计,劳动者权利可能被包含在美国BIT草案内。奥巴马总统和民主党控制的国会有意提升劳动者权利标准在自由贸易区(FTA)和BIT谈判中的地位。
谈判未到政治层面
一些分析人士认为,历史经验表明,经济不振或者下滑的时期,贸易和投资协议一般很难达成。是否与中国签订BIT,美国国内也有分歧。有些人担心,与中国签订BIT后,投资中国变得容易,很多投资跑到中国,减少美国国内的就业机会。国会里的一些商业代表希望能够在2004年版BIT基础上签订与中国的BIT,不过遭到工会代表的强烈反对。
即使中美达成BIT,它能否生效还要看美国国会的态度。拟议的BIT草案需要得到美国参议院三分之二的多数票才能通过。对此,受访的几位美国专家表示难度很大。
溥乐伯说:&今年4月份,中国国务院发布的《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我们很高兴中国政府在外资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不过,出台的都是框架性的指导,我们希望有更加具体的政策措施。&
就中美BIT来说,有肯定比没有好。对外经贸大学政治经济系主任韩琪表示,高科技产业是美国的&命门&,考虑到投资成本,中国只有向高科技产业投资才有价值。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查道炯指出,BIT谈判应该公开、透明,两国的互动要面向公众。
美官员称美正与中印等国制定双边投资协定
美国政府2012年4月曾公布了2012版&双边投资协定&(BIT)的示范文本,替代了2004年版本。新文本的颁布标志着美国可以恢复与中国和印度等的BIT谈判。中美两国5月也正式宣布重启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谈判工作。
第9轮谈判在青岛举行(日-6日)
中美双方高度重视此项谈判,将继续通过范本条款的技术性澄清,为推动谈判进入实质性阶段做好准备。
中美同意重启双边投资协定实质性谈判&将包括所有行业
日,在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上,中美同意重启双边投资协定的实质性谈判,中国开始放弃此前坚持保护某些特定行业的努力。
在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商务部长高虎城说,中美双边投资协定是两国业界关注的议题,中美应尊重彼此关切,中美双方需要用创新思维为两国企业开展互利合作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中美双方回顾和总结了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前九轮技术性磋商的谈判进展情况,同意尽快进入实质性谈判。
美国财政部长杰克.卢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今天双方做出的承诺是一个重大的突破,这标志着中国首次同意与其他国家谈判双边投资协定,包括所有的行业和投资阶段。&
在2008年小布什总统时期,中国和美国开始谈判双边投资条约,但是在奥巴马接任后,谈判被搁置。
此前,中国仅仅同意,在中国某些行业尤其是服务行业被豁免在外的情况下,双方进行谈判。一位美国财政部官员称,但是中国同意在现在的谈判中放弃所有的限制。
第10轮谈判在华盛顿举行(日至25日)
这是中美双方在今年7月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双方商定进入实质性谈判后举行的首轮谈判。
第11轮谈判在上海举行(日至15日)
中美双方正式开始文本谈判。
日,在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过程中,中方宣布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与美方进行投资协定的实质性谈判,显示了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第12轮谈判在华盛顿举行(日至8日)
第13轮谈判在北京举行(&日至13日)
第14轮谈判在美举行(&日至8月1日)
分析称,目前谈判已进入深水区,触及的核心敏感问题越来越多,在明年启动&负面清单&谈判时,最大限度扩大投资开放将成为双方主要诉求。
第15轮谈判在北京举行(日至26日)
双方将继续就文本的核心问题进行深入磋商。
第十六轮谈判在美国华盛顿举行(日至21日)
在日至10日举行的第六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中美双方达成共识,力争于2014年底前就协定文本的核心问题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2015年早期启动负面清单谈判。双方谈判团队将通过密集谈判,实现战略与经济对话设定的谈判目标。
第17轮谈判在北京举行(日至15日)
据介绍,今年以来,中美双方已进行了6轮密集谈判。在以往谈判的基础上,双方谈判团队将力争通过本轮谈判,实现实质性完成文本谈判的目标,为明年早期启动负面清单谈判创造条件,落实好第六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设定的谈判时间表。
第18轮谈判在美国华盛顿举行(日至7日)
本轮谈判是中美双方在2015年举行的首场谈判。截至目前,双方已进行了8轮文本谈判。双方谈判团队将力争就核心问题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为下一步启动负面清单谈判奠定坚实基础。
第19轮谈判在北京举行(日至12日)
本轮谈判中,双方首次交换了负面清单出价,并正式开启负面清单谈判,标志着谈判进入到新阶段。
2013年7月,双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进行实质性谈判。双方均将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作为双边经贸关系的最重要事项,愿意为谈判投入所有必要资源,以期达成一项互利共赢、高水平的投资协定。
保护国际投资双边条约的三种基本类型
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这类条约出现很早,从上世纪初开始加入有关保障私人企业商务活动的规定,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这类条约中有关保护国际投资的内容已经常常占到一半左右,包括保护外国国民及其财产;对外国人财产相互给予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国有化或征收及其补偿,等等。
投资保证协议
又称&美式投资保证协议&。从1950年代起,由于从1948年起建立了以官方投资保证保护私人海外投资安全的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美国开始大力推行其首创的投资保证协议,与贸易伙伴除了签署综合性的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之外,还签署专题性的投资保证协议,对海外美资实施双重保护。前者的中心内容是保证投资安全的实体性规定,后者主要内容则是代位求偿(亦即海外投资保证机构向投保的投资者支付风险损失赔偿金之后就有权取代投资者为其投资损失向东道国索取赔偿)、解决投资争端等程序性规定,两者并行不悖,相辅相成。这类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承保范围、代位求偿权、争端解决,等等。
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
从1960年代起,联邦德国&、瑞士、荷兰等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认识到,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在保护其海外投资方面存在突出缺陷,便以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中有关促进和保护海外投资的条款内容为中心,与其他国家签署专门的双边协定,其中囊括了有关促进和保护海外投资的实体性规定(如外国投资者的待遇),以及代位求偿、解决投资争端等程序性规定。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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