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得到贫困资助贫困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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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老师创网络助学平台 贫困孩子得到网络资助
重庆市清华中学有一位践行校训“自强不息”的老师,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贫困孩子改善了学习条件。
2005年,王书浩大学毕业走进清华中学,成为一名信息技术教师。作为从农村走出来的大学生,王书浩深知农村孩子上学的不易和艰辛,刚参加工作不久,王老师他就开始考虑为家庭贫困的学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当年年底,王老师创立了一个名为“我们的爱助学论坛”的网络助学平台。该论坛成立至今,先后为40余名家庭贫困的中小学生争取到了近4万余元的资助。
此外,王老师还利用工作之余,组织网友深入巴南、潼南、石柱等区县,收集、整理了百余份贫困生资料,并通过助学论坛联系热心网友捐资助学。目前,该论坛收到了来自上海、福建、四川、重庆等地热心网友的善款。
作为市级青年文明号的一员,王书浩被评为第七期重庆好人。王老师告诉记者,他将把公益作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随时随地、力所能及地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
另一个践行“自强不息”校训的典型案例是一位学生。他患了脑肿瘤,但经过治疗后又返校备战高考。
2012年,跟其他高一学生一样,彭宇怀揣着对高中的憧憬和大学的渴望,走进了清华中学。这名普通农民家庭走出来的孩子在学习上特别刻苦,面对生活的困难不但没有气馁,反而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但是,高一下半学期,彭宇被检查出脑部患有肿瘤。“我们都以为这个开朗的孩子会被病魔打垮,但是,在住院期间,他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彭宇的班主任袁老师告诉记者,在休学一年后,彭宇重新回到学校,目前正在备战高考,迎接新的挑战。
袁老师告诉记者,通过自身的努力,彭宇在高中期间获得了“高一年度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特等奖”、“‘理想点亮人生’征文比赛二等奖”和“创建全国模范城市环境征文比赛二等奖”等多个奖项。
记者 张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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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艳秋]
新华网重庆频道编辑部 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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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桷树下,讲述城市的故事,见证城市的变迁,记录城市的点滴…  本报黄岩9月3日电(记者 洪卫 黄岩区报道组 喻鸿彪 王华军) 看着因车祸而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的父亲,看着母亲焦虑的眼神,台州市黄岩区沙埠镇下溪村的黄亚萍这些天紧锁的眉头一直无法展开。手里拿着台州学院商务英语专业的录取通知书,她面临着五年前和姐姐黄琴同样的选择:放弃学业,外出打工。  但幸运的是,村干部通知黄亚萍,黄岩区近日开通了区长助学热线,电话号码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黄亚萍打通了电话,得到了这样的答复:保证在两天时间内核实好情况,如情况属实,立即给予资助。  今天上午,接到通知的黄亚萍来到区政府,领取了第一笔3000元助学资金。和黄亚萍一样,今年领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黄岩区146名贫困学生,今天领到了总共近百万元助学资金。  在助学资金发放现场,来自院桥镇水淋头村的鲍立昌正在兴奋地给儿子鲍王鑫打电话。今年考上内蒙古包头师范学院的鲍王鑫已经外出打工。电话里,老鲍激动地告诉儿子:“你快买张车票去包头报到,你的学费有着落了,是区长助学热线发的。”  上午领到助学资金的黄亚萍今天下午就到台州学院报到,在上车前她告诉我们:“我一定要抱着感恩的心去努力学习,争取早一天回报社会,回报家乡。”  近日,南宁市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开通贫困生咨询热线,热线电话不断,两天内就接到了40多名贫困生的电话,具体情况如何?《都是生活》马上帮您介绍。  来自百色的小兰同学三年前来到南宁三中就读,今年高考以相对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中南民族大学,可大学四年高额的学费和到学校报到的学费让来自贫困家庭的她犯难了,于是,她拨通了市资助办贫困热线。  采访 贫困生 小兰:老师,您好!……我考上了中南民族大学,但家里比较贫困,想请问那个获得资助的条件是怎样的?  怎样的条件才符合贫困生的标准呢?记者也很好奇,相信这也是好多贫困生迫切想知道的,我们来听听有关负责人怎么说。  采访 市资助贫困生办公室副主任 陈中亮:这个资助覆盖到考上高职学校、大学的家庭贫困的学生。享受城镇低保或者农村低保的贫困家庭的子女都可以享受贫困生的优惠。另外,不享受低保、家庭确有困难的但具有当地民政局和居委会证明的可以享受优惠。  符合贫困生的条件还有:(配音字幕)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年人均纯收入低于960元;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另外啊,资助办还提别提醒大家:  1、原来没有申请资助的学生,可回到原就读高中学校申请资助,并填好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经学校、县教育局认定好后,再报到资助办。  2、对于南宁市户口但在市外读书的考生由所在中学界定是否为贫困学生,符合资助田间的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入学补助资金。  3、明年参加高考的贫困生,应提前建立个人档案,以免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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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获得国家资助方式问答
更新时间: 19:29:37 发布者:佚名
&&& 中新网7月12日电 中国教育部官方网站今天发布消息说,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一步了解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能够在资助政策的支持下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日前,教育部在与财政部共同做好政策发布、政策解读、现场咨询的同时,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开设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在线咨询专栏,及时回答读者、网民、观众、听众提出的问题。据了解,专栏开辟以来,共收到有关提问近万条,主要涉及到国家资助政策的资助对象、具体内容、资助标准、主要途径、享受资助的学校以及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等,教育部有关部门就这些问题及时进行了回答。
  问:我国主要通过哪些途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答:主要包括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义务教育三个方面。首先是高等教育。《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上大学,首先可通过"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再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二是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三是义务教育。中小学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两免一补"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是否包括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如包括,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需达到什么条件,才能获得相应的国家奖助学金?
  答:包括民办高校和独立学校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它们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相关的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质量、学费标准、招生分数、一次性就业率、学科设置等因素,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问: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否可以同时获得?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是否可以申请国家助学奖学金?
  答:首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以同时获得。
  第二,如果你是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并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基本的生活费用。如果你是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要顺利完成学业,还需要申请和取得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入学后,如果你学习刻苦,品学兼优,将能够申请到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甚至获得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同时获得。
  问:国家对五年制大专的奖学金和高职一样待遇吗?助学金、奖学金、贷款与高职比例有差距吗?
  答: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五年制大专学生,在中等教育阶段不享受高等教育的资助政策。
  问:独立学院的贫困学生能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答: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独立学院的学生不在此政策范围之内。
  问:民办高职的学生,能办理助学贷款吗?怎么办理?
  答: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民办学校不在此项政策范围之内。
 问:我是一所民办大学的学生,能否享受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答: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它们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相关的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质量、学费标准、招生录取分数、一次性就业率、学科专业设置等因素,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问:办理助学贷款,需要乡镇民政办公室开贫困证明,用不用再到县民证部局开贫困证明?
  答:申请助学贷款需具体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问:现在很多学校规定毕业前没有还清助学贷款的学生一律不发给毕业证和学位证,这种做法违法吗?
  答: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正常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采取的主要措施之一。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毕业后,借款学生应按还款协议要求及时还款。至于学校扣发借款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可能是学校为督促和保证学生按时还款而采取的措施,国家并无这种规定。因此,建议您就具体事宜与学校协商,或向您所在学校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问: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在2005年和2006年先后向国家申请了助学贷款,但是由于在高考填写志愿时,在公安局办理身份证时出错,使我在学籍档案上的身份证号码和我的真实身份证不一致。现在银行决定不让我使用该项贷款,而我在签贷款合同的时候用的是自己真实的身份证号码,所以我觉得合同应该有效,银行不应该拒绝让我使用贷款。请问我该怎么解决这件事,若在我毕业时申请到西部支教,是否能享受助学贷款由国家偿还的优惠政策?
  答:希望你尽快通过有关部门解决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居民身份认证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2006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决定从2006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需要满足以上条件才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国家另有相关政策规定。
  问:为什么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均只针对大学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答: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需要以学生在入学后的表现为基础,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所以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才可以申请。
  问:请问在哪里可以查询到代偿资助审核名单?
  答:中央部属高校将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的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集中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之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在一个月内将审批确定的获得国家贷款资助资格的学生名单通知高校及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同时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如果要查询审批通过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名单,您可以到您所在的高校查询。
  问:目前,有的学校为招生与生存,一个学校多块校牌,有学校将一个学生分别注册在教育部门和劳动部门,成为两个学生学藉,同时发给两个毕业证书。为了更好使用国家资助政策,应如何防止有人利用一生多籍套取国家资助资金!
  答:感谢这位网友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关心。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国家将建立全国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电子注册,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与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问:请问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中,学生本科在校或升学后的利息是由地方财政支付还是由中央财政支付?为什么会存在本科生升入本省院校由财政支付,而升入省外院校由学生自行支付的区别?
  答:按照财政隶属关系,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发生的利息全部由学校所属的同级财政支付。地方院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财政贴息由地方财政支付,中央部属高校的财政贴息由中央财政支付。对于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1个月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原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按借款学生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问:国家通过什么样的措施来保证这些贷款确实能够被家庭困难的学生申请到,而不是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有没有说学习成绩靠后,就没资格来申请助学贷款的政策?同时还请教有什么监督机制来保证这一政策的健康执行。
  答: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没有规定品学兼优,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品"要求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则要求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所以,不能说学习成绩靠后就不能申请贷款,只要能正常完成学业即可。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各级政府和各学校应积极推动助学贷款工作,努力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同时,加强管理,加强信用教育,最大程度地帮助银行降低风险,以保证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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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pr≥5的高考类网站与我们交换链接,QQ:今年秋季开学,国家将实施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其中高等教育阶段,新政策形成了以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资助体系。新政策都有哪些新措施,能为家庭经济困难生带来怎样的帮助呢?
8000元/人?年
全日制本专科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获奖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适当倾斜。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但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免费师范生不再同时获得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每年51万名
全日制本专科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00元/人?年
每年340万名
全日制本专科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适当倾斜。获得助学金的同时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免费师范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6000元/人?年
原则上不超过各校在校生总数的20%,生源地贷款没有限制
全日制高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民办高职、独立学院不可申请;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毕业后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基层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则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由国家偿还;
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人民币
学校统筹安排
全日制高校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岗位分校内、校外两类,校内主要是助教、助管、助研和一些后勤服务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师范生免费教育
免除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
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专业的1.2万名学生
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学生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免费师范生可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
贫困新生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一、家庭情况调查表: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一些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拿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家长由于不知道向谁求助而发
愁。从今年起,所有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同时会收到学校寄送的《高等学校
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介绍国家。。。
二、“绿色通道”:先办入学手续后交费
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规定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三、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困难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生、第二学位学生、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四、国家助学金:向特殊学科专业倾斜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 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同一学年内。。。
五、国家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国家奖学金是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到所属各高校。。。
六、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同时获得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七、勤工助学:规定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勤工助学是高校学生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勤
工助学方式减轻经济压力,以顺利完成学业。。。
八、学费减免:对特殊困难群体特殊照顾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
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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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含义?
各项资助政策中所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这里的“学生”,指的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由谁进行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系)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院(系)领导为组长、院(系)学生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应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所在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如何确定认定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财政部门参照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各地(市、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认定标准可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2-3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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