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大建筑质量2012年特大安全事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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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怎么判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解释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解释】本条是关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经济建设得到迅速发展,建筑工程已成为经济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项目。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置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在建筑过程中,他们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者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结果有的导致楼房倒塌、桥梁断裂、铁路塌陷等重大安全事故,使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严重地危害了公共安全,针对这些情况,刑法专门规定了犯罪。
根据本条规定,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构成本罪的主体是单位,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其中“建设单位”,是指对建设工程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部门,也就是“业主”;“设计单位”2 摘要:根据刑法第137条的规定,所谓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我国刑法理论界通说认为,本罪的构成特征是: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但是毋庸讳言,本罪在主体范围,违反国家规定的理解,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认定以及重大安全事故的把握四个方面还存在一些争议的地方,司法实践中也经常出现这些方面的疑难问题,本文拟就这几个问题进行研讨,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关键词: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工程质量标准
一、关于刑法第137条规定的主体范围 刑法第137条明确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建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但处罚的是直接责任人员。我国刑法理论通说也认为本罪是纯正的单位犯罪,即只能由上述四个单位实施违反国家规定,降低3 [内容摘要]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责任事故类犯罪的一种,司法实践中认定该罪有较大难度。本文着重分析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含义、该罪的犯罪主体及刑事责任承担主体的认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含义及犯罪结果等问题。 
[关键词]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犯罪主体 犯罪结果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加的罪名,增设该罪是为了有效惩治因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犯罪行为。1997年刑法实施之前,因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为多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或玩忽职守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脱胎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责任事故类犯罪的一种,同时又具有不同于其他责任事故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因罪名较新,现有案例不是很多,司法实践中存有不少疑难问题,本文试逐一论述之。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界定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含义
《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必须以发生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为前提。那4 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就是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部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主;设计单位是对建筑工程进行专门设计的单位;施工单位则是按照建筑设计单位的设计及各种标准、要求进行建筑物建设的部门。工程监理单位是一个新设的部门,它是受建筑单位聘请,担任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单位。
2.行为人有违反国家或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制定发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如降低水泥标号,使用不合格的残次建筑材料,违反操作规程粗制滥造,不实行严格的质量检测等。
3.必须是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重大安全事故是指该建筑工程在建设中以及交付使用后,由于达不到质量标准或者存在严重问题,导致楼房倒塌、桥梁断裂、铁路塌陷,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倾覆事故。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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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你的父亲是否存在着责任不能,政策不能取代法律委托律师辩护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
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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