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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8800职业卫生与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标 准 号: BS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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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英国标准局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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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标准BS8800职业卫生与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指南以良好管理的通用原理为依据,并设计成能使职业卫生与安全(OH&S)管理融入全面管理体系中。有多种方法可以采用,这里详细介绍了其中的两种并对第三种作了概述。第一种具体方法以HSE (英国卫生安全执行局)的指导性文件成功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 HS(G)65 为基础,是为那些希望将其OH&S管理体系建立于该模式之上的组织设计的。另一(可供选用的)详细介绍的方法则是为那些希望将其OH&S管理体系建立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BS EN ISO 14001之上的组织设计的,两个管理体系的共同领域也因此而得以明确。各方法的指导思想实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重大差异在于提法的顺序上,而且任一方法皆可用于使OH&S纳入全面管理体系中。附录A概括了本指南与BS EN ISO 14001的联系以帮助那些正在运用或计划运用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组织将OH&S纳入其现行/计划管理体系。  如何使用本指南  虽然本指南提供了两种具体方法,但查阅目录可以看出,这两种方法具有共同的条款1,2,3,即:范围、引用标准和定义以及共同的附录和图、表。对于指南包含的两个条款4一为HS(G)65方法的内容,一是BS EN ISO 14001方法的内容,则以两套5-8页码标出。两个条款4以下述两个模型为先导。  基于HS(G)65模式 基于BS EN ISO 14001模式  
  读者应确定所采用的模式并保留其相应的第四条款。然后撤出另一不需要的第四条款,将其分开存档或丢掉。  前 言  本标准是由技术委员会HS/1在管理系统分会指导下起草的。它为帮助职业卫生安全(OH&S)管理体系遵循规定的OH&S方针和目标,以及将OH&S纳入组织全面管理体系的方法提供指导。  这一英国标准相当于指导和建议,故不应被引用作规范,亦不应用于认证目的。  官方每年公布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数字并未完全反映出这些事故和疾病给受害者本人及其家庭、同事和朋友带来的痛苦。除造成人员伤害外,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还给个人、雇主和社会造成经济损失。  健康安全执行局的研究表明,由于工伤、职业病和可以避免的非人身伤害事故给雇主造成的总损失,估计相当于英国所有企业毛利的5%到10%。一项研究表明,在被研究的组织中,事故的非保险损失是保险损失的8到36倍。因此,除道德和法律原因外,从经济上的原因考虑,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也非常必要。除减少损失外,有效的OH&S管理能提高企业的效益。  关于OH&S,已有一综合的法律框架,要求各组织通过预测并防止导致工伤和疾病的情况发生等方式来管理其各种活动。本标准通过为OH&S管理与其它经营活动管理的结合提供指导,来寻求改善组织的OH&S绩效,以:   (1) 将雇员和其它人员面临的风险减至最低程度;   (2) 改善经营(绩效);   (3) 帮助组织在市场中树立负责任的形象。  本标准与BS EN ISO 9000“质量管理”族标准和BS EN ISO 14000/BS 775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享有共同的管理体系原理,但这些并非执行本指南的前提条件。  本标准与下述文件是相容的,包括:  —健康安全委员会批准的实践守则:工作中的卫生安全管理[1];  —健康安全执行局的小册子HS(G)65:成功的卫生安全管理[2];  —BS EN 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  —HSC/HSE 特殊行业OH&S管理指南。  遵从英国标准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指南--引言  任何组织都不是在真空中运作。组织解决OH&S问题的方式会对多方包括雇员、顾客/买方/供方、社区、受益者、承包商、承保人及执行部门的合法利益产生影响。应承认各方的利益。OH&S管理的重要性在官方最近的重大事故报告中得到强调,并在OH&S立法中日益受到重视。  良好的OH&S绩效意味着事故为零。组织应象对其经营活动的其他关键因素一样重视实现高水准的OH&S管理。这就需要采用结构化办法来识别危害,评估和控制与工作有关的风险。  本指南旨在帮助组织开发OH&S管理手段,以保护那些因组织的活动而使其健康和安全受到影响的雇员及其他人员。有效OH&S管理的许多特性同人们支持和提倡的最佳质量管理和经营管理策略往往是一致的。  指南以良好管理的通用原理为依据,并设计成能使OH&S管理融入全面管理体系中。有多种方法可以采用,这里详细介绍了其中的两种并对第三种作了概述。第一种具体方法以HSE 的指导性文件成功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 HS(G)65 为基础,是为那些希望将其OH&S管理体系建立于该模式之上的组织设计的。另一(可供选用的)详细介绍的方法则是为那些希望将其OH&S管理体系建立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BS EN ISO 14001之上的组织设计的,两个管理体系的共同领域也因此而得以明确。各方法的指导思想实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重大差异在于提法的顺序上,而且任一方法皆可用于使OH&S纳入全面管理体系中。  如何应用本指南  本指南的第1、2和3条款及附录为指南中的两种模式所共有。希望使用HS(G)65模式的组织应采用第5~8页题头为“基于HS(G)65模式”的第4条款。希望使用BS EN ISO 14001模式的组织则应采用第5~8页题头为“基于BS EN ISO 14001模式”的第4条款。  本指南中所包含的要素对于有效的OH&S管理体系都十分必要。组织内包括的文化、政治等人的因素,可促成或破坏任何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因此在实施本指南时,需要予以慎重考虑。  按照图1所示步骤,各组织能够建立制定和实施OH&S方针和目标的程序,并对照已制定的标准,检查是否达到要求。  图1中的所有步骤,构成了持续改进OH&S管理及其与全面管理体系一体化总循环的一部分。  附录A说明了本指南与BS EN ISO 14001的联系以帮助组织进行运作和策划,使用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来将OH&S纳入其现行/计划管理体系。  其它附录则为有效的OH&S管理体系所需的组织(附录B)、策划和实施(附录C)、风险评估(附录D)、绩效测定(附录E)和审核(附录F)提供指导。  尽管附录中讨论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组织,但小型组织应该明白,对直接适用于自己的内容应具有选择能力。小型组织首先需要确保在以持续改善为目标前,满足有关法律要求。  注:本指南中所列并不一定是最终形式,也不一定完整。  1. 范围  英国标准就以下两方面给予指导:  (1) OH&S管理体系改进;  (2)与其它管理系统标准之间的联系。  本指南适用于任何规模的组织,而不论其活动的性质如何。本指南的应用应与特定组织的情况和要求相适应。  这部英国标准并不作为OH&S实施的评判标准,也不对一般管理系统的设计提供具体指导。  2. 参考文献  本标准参考了其它出版物所提供的信息和指南。封三列出了本标准发行时这些参考出版物(现行版本),但如有最新版本,则应参考最新版本。  3. 定义  下述定义适用于这部英国标准:  3.1 事故  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毁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见3.8)。  3.2 审核  确定组织的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以及这些安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并适合于组织方针和目标的实现而进行的系统的、尽可能独立的检查(见3.6)。  注:“独立”一词在这儿不一定意味着在组织外。  3.3 外部因素  对OH&S问题产生影响、并需在适当时间内予以考虑的组织控制之外的力量,如法规、行业标准等。  3.4 危害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患病(见3.8)、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  3.5 危害辨识  识别危害(见3.4)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3.6 卫生与安全目标  组织为自己制定的要取得的OH&S目标,这些目标在任何可行的时候应予以量化。  3.7 健康监护  监测人们的健康状况,识别职业病(见3.8)的症状与体征,以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小进一步损害健康的可能性。  3.8 职业病  经鉴定是由工作活动或工作环境引起或使之恶化的疾病。  3.9 事件  可能引起事故的意外事件(见3.1)。  3.10 内部因素  可以对组织履行其OH&S方针的能力产生影响的内部力量,如内部组织调整、文化等。  3.11 管理体系  任何复杂程度上的人员、资源、方针和程序的组合体。组合体各要素以有组织的方式相互作用以保证既定任务的完成,或取得、维持特定的结果。  3.12 组织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或社团,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组合,无论其是否法人团体,公有或私营。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每一单独的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3 风险  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3.14 风险评估  估价风险程度并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或可接受的全过程。  3.15 状态评审  对OH&S管理体系的正式评估。  3.16 指标  由卫生与安全目标(见3.6)所决定,并为实现这些目标而需得到满足的关于组织的具体绩效要求。在任何可行的情况下应予以量化。  基于HS(G)65模式的OH&S管理系统  图1. 基于HS(G)模式的成功卫生与安全管理要素  
  4. OH&S管理系统要素  4.0 引言  4.0.1 概述  本指南的全部要素都应与OH&S管理体系结合,但各要素的应用方式和程度则取决于诸如组织规模、活动性质、危害种类及其运行条件等因素。  4.0.2 初始状态评审  
  组织应考虑对现有OH&S管理计划进行初始状态评审。应进行这种评审以便提供影响确定现行系统的范围、充分性及实施的信息,并为衡量今后的改进情况提供原始资料。初始状态评审应回答“我们现在何处?”这一问题。  评审应将现有计划同下述内容进行比较:  (1) 涉及OH&S管理问题的有关法律要求;  (2) 组织内现有的OH&S管理指南;  (3)组织的业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最佳执行绩效(例如,来自健康与安全委员会行业咨询委员会和工会联合会的指导);  (4) OH&S管理现有资源的效率和效果。  有效的开端应该是对照这些指南评审现行体系。附录提供信息以帮助组织确保包括其主要活动。初始状态评审取得的信息可应用于策划过程中。  4.1 OH&S方针  
  组织的最高管理部门应负责OH&S方针的确定、成文和审批。管理部门应确保OH&S方针包含以下承诺:  (1)认可OH&S为其整个经营活动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以法规要求为最低标准,以持续有效地改进行为为原则,努力达到高水平的OH&S管理;  (3) 为方针的贯彻提供充足而适用的资源;  (4) 制定并公布OH&S目标,哪怕是作为内部通告也可;  (5) 从最高执行部门到一线监督层,都应将OH&S管理当成行业(线上)管理的主要职责;  (6) 保证组织内各层次都充分理解、贯彻和维护OH&S方针;  (7) 应有雇员的积极参与及咨询,以得到对方针及其贯彻实施的支持;  (8) 定期对方针、管理体系进行评审,并审核是否符合OH&S方针;  (9) 应确保使各级雇员接受适当培训,使之能胜任承担的责任和职责。  4.2 组织  
  4.2.1 职责  OH&S管理的最终责任由组织的最高管理部门承担。最佳作法是,在最高管理层中指定一人(如大型组织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成员)专门负责OH&S工作,以确保OH&S管理体系在组织内得到正常实施,且符合组织内作业地点和范围的要求。  在组织的各个层次,人们应该:  (1)对所管理的人员、自身和与自己一道工作的其它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负责;  (2)了解自己所辖范围内的业务活动对他人健康和安全造成影响所应承担的责任,例如承包商对公众应承担的责任;  (3) 知道自己行动与否给OH&S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影响。  高级管理部门应通过实例证实其对OH&S所做的承诺,积极参与OH&S绩效的持续改进。  4.2.2 组织安排  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OH&S与组织充分结合在一起并贯穿于该组织的所有活动(无论其规模和性质如何)中(见附录B)十分重要。在组织执行OH&S方针和有效管理OH&S过程中,组织应:  (1) 具有或者能够得到充分的OH&S知识、技能和经验,以安全地管理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遵守法律的要求;  (2) 在管理层中,明确职责与义务分工;  (3) 确保人们具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权力;  (4) 根据组织的规模和性质,分配足够的资源;  (5) 明确组织内各层次的任职资格要求,组织必要的培训;  (6) 为OH&S信息的有效和适当公开交流作出安排;  (7) 为提供专家咨询和服务作好准备;  (8) 必要时,积极组织员工参与和献计献策。  4.2.3 OH&S 文件  文件是组织成功地执行管理制度的关键因素。文件对于汇总和保存OH&S知识也极为重要。但重要的是,在满足有效性和效率的前提下,应使文件量精简到最少。  组织应保留任何必要的记录以证明符合法律和其他要求。  组织须确保能获得足够的文件以使OH&S计划得以充分实施且与其需要相吻合(见B.6.2)。  组织应作出安排以确保其文件的最新性并适合于预定目的。  4.3 策划和实施  
  4.3.1 概述  能清楚地了解计划活动的成败非常重要。这涉及到确定OH&S要求,制定明确的行为标准。行为标准应明确要做什么、谁负责、什么时候做以及期望达到的效果。  尽管人们认识到,实际上的组织、策划和实施职能常常交叉,但下述关键领域仍须予以说明(见附录C)。  4.3.2 风险评估  组织应开展包括危害识别在内的风险评估工作。  4.3.3 法律及其他要求  除风险评估外,组织应明确适用于自身的法律要求,也应确定有助于OH&S管理的其他要求。  4.3.4 OH&S 管理计划  组织应编制包括下述关键内容的计划:  (1) 组织为实现其方针而制定的总体计划和目标,包括对人事和资源分配的内容;  (2) 针对管理4.3.2中识别的风险和满足4.3.3中规定的要求而制定的实施方案(运行计划);  (3) 对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及为减小其影响而制定的应急计划;  (4) 对4.2.2中所述各项组织活动进行的策划;  (5) 对绩效测定、审核和状态评审进行的策划(见4.4,4.5和4.6);  (6) 必要纠正措施的实施。  4.4 绩效测定  
  绩效测定是提供有关OH&S管理体系有效性信息的关键途径。必要时,定性和定量测定都应加以考虑,且还应使之适合组织的需要(见附录E)。  绩效测定是监控OH&S方针和目标实现程度的一种手段,它包括如下两方面:   (1) 事前主动绩效测定,即通过监督和检查,监控组织的OH&S计划如作业安全系统、持证上岗制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2) 被动绩效测定,如监控事故、未遂事故、疾病、偶然事件及其它不良H&S行为的历史性证据。  当发现不足时,找出根本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4.5 审核  
  除日常OH&S绩效监测外,还有必要进行定期审核,这种审核可使对OH&S管理体系中各要素(图1中所含)的评价更深入更客观。审核工作应由称职的人员承担。审核员可选自组织内部,但应尽可能地独立于被审核的各项活动。  审核工作应彻底,其方法应适合于组织的规模和危害的性质。  根据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原因,审核应包括如下几方面:  (1) 组织的全面OH&S管理体系能否达到OH&S绩效所要求的标准?  (2) 该组织是否履行了所承担的OH&S义务?  (3) OH&S管理体系的弱点和长处是什么?  (4) 组织(或其一部分)是否真正作到并达到了其所宣称的目标?  审核可以是全面情况的审核,也可以是根据情况选择某些方面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应通报给所有相关人员,并按要求采取纠正措施。  4.6 定期状态评审  
  组织应根据自身的需要来确定OH&S管理体系定期评审的频度和范围。定期状态评审应考虑:  (1) OH&S管理体系的总体行为;  (2) 系统中单个要素的行为;  (3) 审核的结果;  (4) 内、外部因素,如组织结构和相关法律的变更、新技术的引进等;并确定采取什么必要的措施来弥补不足。  OH&S管理体系的设计应与内外部因素相适应。定期状态评审也提供了一种向前看的机会。上面(1)到(4)中包含的内容可被组织用来改进其事先预定的方法,以减小风险和提高工作绩效。   基于BS ES ISO 14001模式  
  图1. 基于BS EN ISO 14001模式的成功卫生和安全管理要素  4. OH&S管理系统要素  4.0 引言  4.0.1 概述  本指南的全部要素都应列入OH&S管理体系中,但各要素的应用方式和程度则取决于诸如组织规模、活动性质、危害种类及其运行条件等因素。   4.0.2 初始状态评审  
  组织应考虑对现有OH&S管理计划进行初始状态评审。应进行这种评审以便提供影响确定现行系统的范围、充分性及实施的信息,并为衡量今后的改进情况提供原始资料。初始状态评审应回答“我们现在何处?”这一问题。  评审应将现有计划同下述内容进行比较:  (1) 涉及OH&S管理问题的有关法律要求;  (2) 组织内现有的OH&S管理指南;  (3) 组织的业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最佳执行绩效(例如,来自健康与安全委员会行业咨询委员会和工会联合会的指导);  (4) OH&S管理现有资源的效率和效果。  有效的开端应该是对照这些指南评审现行体系。附录提供信息以帮助组织确保包括其主要活动。初始状态评审取得的信息可应用于策划过程中。  4.1 OH&S方针  
  组织的最高管理部门应负责OH&S方针的确定、成文和审批。管理部门应确保OH&S方针中包含以下承诺:  (1) 认可OH&S为其整个经营活动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以法规要求为最低标准,以持续有效地改进行为为原则,努力达到高水平的OH&S管理;  (3) 为方针的贯彻提供充足而适用的资源;  (4) 制定并公布OH&S目标,哪怕是作为内部通告也可;  (5) 从最高执行部门到一线监督层,都应将OH&S管理当成行业(线上)管理的主要职责;  (6) 保证组织内各层次都充分理解、贯彻和维护OH&S方针;  (7) 应有雇员的积极参与及咨询,以得到对方针及其贯彻实施的支持;  (8) 定期对方针、管理体系进行评审,并审核是否符合OH&S方针;  (9) 应确保使各级雇员接受适当培训,使之能胜任承担的责任和职责。  4.2 策划  
  4.2.1 概述  能清楚地了解计划活动的成败非常重要。这涉及到确定OH&S要求,制定明确的行为标准。行为标准应明确要做什么、谁负责、什么时候做以及期望达到的效果。  尽管人们认识到,实际上的组织、策划和实施职能常常交叉,但下述关键领域仍须予以说明(见附录C)。  4.2.2 风险评估  组织应开展包括危害识别在内的风险评估工作。  4.2.3 法律及其他要求  除风险评估外,组织应明确适用于自身的法律要求,也应确定有助于OH&S管理的其他要求。  4.2.4 OH&S 管理计划  组织应编制包括下述关键内容的计划:  (1) 组织为实现其方针而制定的总体计划和目标,包括对人事和资源分配的内容;  (2) 具有或者能够得到充分的OH&S知识、技能和经验,以安全地管理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遵守法律的要求;  (3) 针对管理4.2.2中识别的风险和满足4.2.3中规定的要求而制定的实施方案(运行计划);  (4) 对4.3.6 中所述各项运行控制活动进行的策划;  (5) 对绩效测定、审核和状态评审进行的策划(见4.4.1,4.4.2,4.4.4和4.5);  (6) 必要纠正措施的实施。  4.3 实施与运行  4.3.1 结构和职责  OH&S管理的最终责任由组织的最高管理部门承担。最佳作法是,在最高管理层中指定一人(如大型组织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成员)专门负责OH&S工作,以确保OH&S管理体系在组织内得到正常实施,且符合组织内作业地点和范围的要求。  在组织的各个层次,人们应该:  (1) 对所管理的人员、自身和与自己一道工作的其它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负责;  (2) 了解自己所辖范围内的业务活动对他人健康和安全造成影响所应承担的责任,例如承包商对公众应承担的责任;  (3) 知道自己行动与否给OH&S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影响。  高级管理部门应通过实例证实其对OH&S所做的承诺,积极参与OH&S绩效的持续改进。  4.3.2 培训、意识与能力  组织应制定计划,确定组织各层次的能力要求并组织必要的培训。  4.3.3 信息沟通  在适当情况下,组织应建立并维护某种计划,以实现:  (1) OH&S信息的有效和公开交流;  (2) 提供专家咨询和服务;  (3) 员工的参与和献计献策。  4.3.4 OH&S管理体系文件  文件是组织成功地执行管理制度的关键因素。文件对于汇总和保存OH&S知识也极为重要。但重要的是,在满足有效性和效率的前提下,应使文件量精简到最少。  组织须确保能获得足够的文件以使OH&S计划得以充分实施且与其需要相吻合(见B.6.2)。  4.3.5 文件控制  组织应作出安排以确保其文件的最新性并适合于预定目的。  4.3.6 运行控制  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OH&S与组织充分结合在一起并贯穿于该组织的所有活动(无论其规模和性质如何)中(见附录B)十分重要。在组织执行OH&S方针和有效管理OH&S过程中,组织应编制计划以确保活动得以安全地开展并与4.2.4中的管理计划相适应,且应:  (1) 在管理层中,明确职责与义务分工;  (2) 确保人们具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权力;  (3) 根据组织的规模和性质,分配足够的资源;  4.3.7 应急准备与反应  针对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并为减小其影响,组织应作出安排以建立应急反应计划。  4.4 检查和纠正措施  
  4.4.1 监测与测量  绩效测定是提供有关OH&S管理体系有效性信息的关键途径。必要时,定性和定量测定都应加以考虑,且还应使之适合组织的需要(见附录E)。  绩效测定是监控OH&S方针和目标所实现程度的一种手段,它包括如下两方面:  (1) 事前主动绩效测定,即通过监督和检查,监控组织的OH&S计划如作业安全系统、允许上岗制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2) 被动绩效测定,如监控事故、未遂事故、疾病、偶然事件及其它不良H&S行为的历史性证据。  4.4.2 纠正措施  当发现不足时,找出根本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4.4.3 记录  组织应保留任何必要的记录以证明符合法律和其他要求。  4.4.4 审核  除日常OH&S绩效监测外,还有必要进行定期审核,这种审核可使对OH&S管理体系中各要素(图1中所含)的评价更深入更客观。审核工作应由称职的人员承担。审核员可选自组织内部,但应尽可能地独立于被审核的各项活动。  审核工作应彻底,其方法应适合于组织的规模和危害的性质。  根据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原因,审核应包括如下几方面:  (1) 组织的全面OH&S管理体系能否达到OH&S绩效所要求的标准?  (2) 该组织是否履行了所承担的OH&S义务?  (3) OH&S管理体系的弱点和长处是什么?  (4) 组织(或其一部分)是否真正作到并达到了其所宣称的目标?  审核可以是全面情况的审核,也可以是根据情况选择某些方面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应通报给所有相关人员,并按要求采取纠正措施。  4.5 管理评审  
  组织应根据自身的需要来确定OH&S管理体系定期评审的频度和范围。这些评审应考虑:  (1) OH&S管理体系的总体行为;  (2) 系统中单个要素的行为;  (3) 审核的结果;  (4) 内、外部因素,如组织结构和相关法律的改变、新技术的引进等;并确定采取什么必要的措施来弥补不足。  OH&S管理体系的设计应与内外部因素相适应。管理评审也提供了一种向前看的机会。上面(1)到(4)中包含的内容可被组织用来改进其事先预定的方法,以减小风险和提高工作绩效。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与BS EN ISO
质量管理体系 的联系  无论所管理的活动是质量、环境、卫生与安全还是其他组织活动,管理的基本原理是相同的。某些组织会看到因采用一体化管理体系而获得的收益,而另一些组织则倾向于在相同管理原则的基础上采用不同的体系。表1.1用矩阵形式为那些正运用或计划运用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并希望将OH&S纳入其全面管理体系中的组织展示了本指南与BS EN ISO 9001间的联系。由于本指南并非为了认证目的而编,故这些联系仅作为资料说明。  表A.1 与BS EN ISO 的联系  
  注:*表示两标准相关条款间的联系;/表示该条款在 BS EN ISO 9001中无对应条款。  附录B  (提示性附录)   组织  B.1 引言  此附录为职责划分,人员组织、资源、信息沟通及文件管理提供指导,以便确定和实施有关方针并有效地进行OH&S管理。  B.2 一体化与合作  B.2.1 组织的复杂程度以及用于描述在全面OH&S管理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各种活动的术语差异很大。不过,主要差别往往存在于组织不同部门的如下诸方面:  (1) 所进行的工作;  (2) 管理体系;  (3) 所采用的技术;  (4) 所遇危害;  (5) 员工的能力;  (6) 资源;  (7) 过去的OH&S经验;  (8) OH&S的专门知识;  (9) 对待风险的态度;  (10) 就OH&S与其他职能部门合作的态度。  B.2.2 由于B.2.1中所列的潜在差别,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管理者确保在其职能范围内和与他人(部门)的合作中考虑OH&S活动十分重要,这样便于:  (1) 提出共同的OH&S需求;  (2) 避免OH&S绩效上出现大的差异;  (3) 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  (4) OH&S责任适当、清楚且意见一致,如对共用设备、工作场所和员工的责任  (5) 共用同一作业场所的不同雇主相互合作;  (6) 避免人为障碍及不必要的冲突;  (7) 所作的任何决定都应考虑OH&S对其它活动的直接影响;  (8) 各项活动的OH&S目标、绩效测定、OH&S计划和行为指标与其经营目标、计划和行为一致。  B.2.3 鼓励合作的措施与技术包括:  (1) OH&S项目组/任务组成员来自组织的不同部门并与不同部门一起工作;  (2)管理人员、OH&S专家、安全代表及安全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对组织不同部门带有共性;  (3) OH&S审核;  (4) OH&S评审。  B.3 职责与义务  B.3.1 概述  组织内各层次的人员都应清楚其职责和义务以及其行动与否对OH&S管理体系有效性产生的影响。  OH&S的职责与义务应反映管理机构内部的责任。  B.3.2 个人职责  应明确落实个人实施OH&S方针的职责。为此,须考虑以下因素:  (1) 明确个人的OH&S职责。在使用工作说明书的场合,说明书中可适当包含这种职责的内容;  (2) 应赋予所有有关人员实施其职责的必要权限与资源(包括时间);  (3) 应为人们履行其职责而作出适当的安排;  (4) 报告关系应明确无疑;  (5) 在有人员评价体系的情况下,该体系中应包括OH&S绩效评价方面的内容。  除分配的职责外,所有雇员对其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都负有基本责任。  B.4 雇员的参与  应认识到,OH&S的有效管理需要雇员的支持与承诺,职工的知识和经验对于OH&S管理体系的开发与运行是一份宝贵的资源。  组织应有有效的咨询和代表途径。在许多组织内,OH&S咨询与代表制可被成功地融入现有的总体管理框架之中。有些组织可能需要对其方案加以规范。OH&S委员会提供了一种使职工参与的方法,但其目的应在于促进职工积极参与OH&S管理体系的各个方面。应鼓励雇员指出OH&S方案中的不足,并在适当情况下,参与OH&S方案和程序的制定。  B.5 能力与培训  B.5.1 概述  组织的OH&S管理体系应确保其各级人员能够胜任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并在必要时受到培训。  B.5.2 OH&S管理体系培训要求  OH&S管理体系应包括:  (1) 系统地确认各员工所需具备的能力以及为弥补不足而需要的培训;  (2) 及时、系统地提供所需培训;  (3) 进行人员评定,以确保其获得并保持了岗位所需的必要知识和技能;  (4) 保留适当的培训/技能记录。  B.5.3 组织培训计划的要素  所有组织都应确保其培训计划中包括了下述要素:  (1) 了解组织的OH&S计划及个人在其中的特殊作用和职责;  (2) 对雇员及那些在组织内不同部门、场所、车间、区域、工种、任务间换动的人员的入门培训及在岗培训的系统计划。培训内容应包括局部OH&S计划;工作开始前需了解的所从事工作的危害、风险、预防措施及程序等;  (3) 确保培训有效的方法;  (4) 对所有从事员工、承包人及其他人员如临时工等管理的人员进行的职责培训,以便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能认识到他们所负责的工作的危害性,安全地开展活动所需具备的能力以及确保其下属遵守安全作业程序的必要性;  (5) 在风险评估与控制技术方面对设计人员、维护人员及负责制定工作程序及工作方法的人员的培训;  (6)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于确保OH&S管理体系发挥作用以控制风险,减少疾病、伤害以及减小组织其它损失的责任和作用。  对于承包人、临时工及参观人员,应根据其可能接触或导致的危害水平进行培训。  B.6 信息沟通与文件管理  B.6.1 有效的信息沟通  有效的信息沟通是OH&S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之一。组织需确保在以下几方面作出有效的安排:  (1) 识别并接受组织外部的有关OH&S信息,包括:  ① 新的或修订的法律;  ② 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估与控制所需的信息;  ③ 卫生和安全管理实践的信息与发展状况。  (2)确保有关的OH&S信息传递给组织内所有需要它的人员。为此需要:   ① 确定信息需求;  ② 确保这些需求得到满足,并记住法律上要求这些信息必须以接受者能理解的方式加以提供;  ③ 确保信息流动不仅仅是“由上而下”,还要“由下而上”以及不同部门间的横向交流;  ④ 在适当情况下,将OH&S问题列入各种会议的议程中,以免其只局限于专门的OH&S会议上讨论;  ⑤ 报告危害及OH&S方案中的不足;  ⑥ 确保从过去的事故和意外事件中吸取教训,以防重演;  (3) 确保相关的信息能传递给组织外需要它的人员;  (4) 鼓励雇员就OH&S事务进行意见反馈和提出建议。  B.6.2 文件  文件是信息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使之符合组织的需要。虽然必须认识到法律上要求提供的某些文件及记录,如对有5名以上雇员的组织,要求有OH&S方针的书面报告和任何风险评估中的重要发现的记录,但所需文件的细节主要取决于组织的复杂程度及所控制风险的特性。文件应支持而不是妨碍卫生与安全管理系统。重要文件,如工作程序、记录和说明须在应用时能够随时取到。必须保证那些在工作中经常要参考文献的工作人员能够得到最新的、正确的文件信息。另外,还应明确变更文件和资料的方法以及谁有权对文件和资料进行变更。  B.7 专家咨询和服务  组织应能获得足够的知识、技能或经验来有效地进行OH&S风险识别和管理,并制定合适的OH&S目标。通过采取以下一或多项措施可达到目的:  (1) 培训管理人员,使其具有足够的能力来对活动安全地进行管理,并跟上OH&S的最新发展;  (2) 雇用合适的OH&S专家作为管理队伍的成员;  (3) 在内部专家和/或资源不足以满足需求时,聘请外部专家。  无论选用一种还是多种方法,都应提供充分的信息、资源及合作,以确保专家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另外,各方的具体任务和职责应得到明确理解。  注:应注意,除有限情况外,雇主应根据法律要求从内部或外部指定一个或多个合格人选来帮助落实OH&S法律的规定。然而,雇用OH&S顾问并不能减轻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录C  (提示性附录)   策划与实施  C.1 引言  此附录描述了组织可用来开发其OH&S管理体系中任一方面的策划程序,如初始或定期状态评审。一般说来,这种程序可用于对组织变更、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及绩效测定进行策划和实施,也可用于编制质量控制、环境保护计划和达到其他经营目的。  本附录还考虑了:  (1) 经营业务与OH&S策划间的关系;  (2) 事前的主动OH&S策划;  (3) 被动OH&S管理的局限性。  对中小型企业(SMES)而言,OH&S策划与实施的一般原则同其他任何组织相同。不过,SMES的管理人员考虑本附录时应注意,OH&S的策划与实施可由组织内的一个或少数几个人很好地完成。所采用的方法应适合于SMES的需要。  C.2 经营和OH&S策划  用来策划与实施OH&S计划的方法应与那些用于策划和实施组织活动任何变更的方法相同。组织可望将OH&S、环境和质量策划结合在一起考虑。主要的要求为:   (1) 组织的目标应予以明确、按重点排序并在可能情况下予以量化;  (2) 应选取合适的测量标准来证实目标已实现。这些标准应在进行下步工作前予以确定;  (3) 应编制实现各项目标的计划。计划可先起草得较概括,然后再逐步细化;特殊指标,即由指定人员或小组来完成的任务,应取得一致意见以使计划得到实施;  (4) 应能提供足够的资金及其它资源;  (5) 应对计划实施的情况和实现目标的效果予以测定和评审。  C.3 事前的主动策划与被动的反应  C.3.1 事前主动的OH&S策划  OH&S策划需要一个突出预防的综合措施。有些组织可能在评价其OH&S体系、评估风险及确定改进的优先顺序上存在困难。本附录中介绍的程序就是用来帮助克服这些困难的。  事前主动的OH&S管理体系应促进持续改善并确保:  (1) 有合适的方案,其中包括充足的资源配以职责明确的合格人员,并引入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  (2) 采用合适的程序来确定目标、制订和实施达到目标的计划并监测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  (3) 在任何人或物受到不利影响之前,识别危害、评估并控制风险(见附录D);  (4) 是用一系列技术测定OH&S绩效,没有危害现象并不能表明一切都好(见附录E)。  事前主动OH&S策划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对变更的管理。影响OH&S变更的因素包括:  (1) 人员变更;  (2) 对新产品、工厂、过程或服务方面的建议;  (3) 工作程序的改变;  (4) 工艺改进;  (5) 软件修改。  其它可影响OH&S的外部变更包括:  (1)新的法律;  (2) OH&S知识和技术的发展。  作为评审循环的一部分,组织应在引入变更之前,评估这些变更带来的影响并采取适当措施来控制风险。  C.3.2 被动OH&S管理的局限性  在进行状态评审时,组织应考虑其OH&S管理体系的运转是否:  (1) 过分依赖于事后事后监测数据—事故和疾病数据作为行为指标的局限性在E4.3中得到讨论;  (2) 建立在这样一种错误的观念上,即只有当发生严重伤害事件后或出现职业病症状时才有必要采取措施,且预防措施只是在预防特定事件的重复发生时才需要;  (3) 经常依赖于表面危害现象的调查。危险事件通常有多种起因。将调查局限于研究伤害发生时人的不安全行为可能揭示不了生产系统和实际防护装置方面的缺陷及OH&S管理体系中的不足(见E.6 )。  事故及职业病预防需要由培训支持的、均衡的一揽子技术和程序管理。但在事故或职业病之后制订的规则和采用的防护装置可能:  (1) 过分夸张(象事件发生一段时间后所感觉到的);  (2) 与完成工作的需要相冲突;  (3) 与防止其它伤害的措施相冲突;  (4) 未跟上作业场所变更和技术进步的步伐。  被动的方法较易被采用,它将OH&S管理简化成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手段。然而,建立于被动测量和表面调查基础之上的OH&S管理体系对于控制风险既不可靠,也不经济。  C.4 策划与实施的实践  
  C.1 OH&S 策划与实施程序  C.4.1 概述  组织会发现,从众人处吸取经验,对于策划和实施改进其OH&S体系十分有益。大型组织可在组织内建立多个在不同部门和不同层次工作的小组。组织应采用系统化程序以策划和实施:  (1) 状态/管理评审表明需要进行的变更;  (2) 风险控制措施计划(见D.6.2);  (3) 应急方案。  C.4.2 策划与实施的总体程序  图C.1说明了逐步进行OH&S策划的程序。下一条款描述了应用该程序的方法。图C.2举例说明如何使用该程序来策划加强听力保护的计划。图C.3为策划与实施评审的检查程序。图C.4为将本程序应用于库房现场运输风险的管理。  有些目标可很简单的得以实施,且其有效性也不言而喻,这时就不必正式应用此程序。  简言之,在策划小组谋求选择和实现一个关键目标的情况下,本程序得以解释。实践中,组织可能用此程序来制订计划以同时达到几个目标。  该程序包括:  (1) 列出目标;并从中选出关键目标(最优先);  (2) 如有可能,量化一关键目标并选定以后可用来确定目标是否实现—即计划是否有效的结果指标。  (3) 制定实现关键目标的计划。列出计划指标。这些该指标日后可用来检查计划是否得到完全落实;  (4) 实施计划;  (5) 分别测定和评审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效果。  在关键目标或计划本身结束之前,该程序中的各个步骤可能会被重复应用多次。  另外,许多计划仍须继续实施,例如坚持对象(企业)厂房管理一类的特殊风险进行特殊管理以防止滑倒、绊倒和对机器危害部件防护及承包者工作的管理。在这里图C.1所示的实施过程没有一个正式的终点。测定和评审应定期进行,以对关键目标和计划本身重新评估。  C.5 我们现在何处,我们应在何处?  
  组织应利用状态评审和风险评估将其现行方案和风险管理同以下内容进行比较:  (1) OH&S法律要求;  (2) 组织内现行OH&S管理及风险管理指南;  (3) 类似部门的成功经验;  (4) 用于OH&S管理及风险控制的现有资源的应用效率和效果。  从多种来源如审核报告、风险评估、事故及意外事件资料、法律要求等中编列目标清单是一种有用的方法。这一阶段花费的时间往往会在后来取得意外的收获。下述指导性词语可用来产生这种清单。这些指导性词语与组织希望作的事情有关:  ① 增加/改善:  例如:未遂事故报告、机械防护、培训、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信息沟通、雇员的感觉或风险;  ② 维护/继续:  例如:现场检查、管理人员的培训、事故报告;  ③ 减少:  例如:危险事件,与滑倒、绊倒、跌倒有关的特殊危险事件,接触危险品;  ④ 引入:  例如:风险评估、应急计划、主动监控系统,对高级管理者的OH&S策略培训,对特种作业实行“持证上岗”工作制度;  ⑤ 消除:  例如:所有的危险事件、特定有害物质的使用、损坏设备的使用。  C.6 目标选择和优先权排序  C.6.1 目标选择  从目标清单中选择可望设立的目标,使之成为组织进行OH&S管理体系及特殊风险控制改善决策的基础。备选目标应为:  (1) 具体的;  (2) 可测定的;  (3) 可实现的;  (4) 相关的;  (5) 及时的。  C.6.2 目标优先权排序  
  下一步是精简这个目标清单直到选出满足组织需要的关键目标。重点应放在与特殊法律要求有关的目标上。还应注意那些投入较少且相对容易实现的目标。首选关键目标可能与下述方面有关:  (1) 信息收集;  (2) 风险评估;  (3) 现有风险控制设备的维护;  (4) 对现有控制措施中明显存在的特殊缺陷如员工使用防护装置失当等的补救措施。  满足难以测定的长期目标要求的复杂计划最难成功地策划和实施。  图C.1中的下一步说明了实现各目标的步骤。制订实现较低优先权或后续目标的计划应遵循相同的程序。  C.6.3 目标量化和结果指标选择  
  这里的量化意味着:  (1) 表示增、减某事的目标应给定数字(如减少搬运事故20%)及实现目标的日期;  (2) 表示引入或消除某事的目标应在指定的日期内完成;  (3) 表示维持或继续某事的目标应指明目前活动的水准(例如,管理人员将继续对其部门每周检查一次)。  在某些场合,对于某些目标如安全委员会内信息沟通效果的量化也许是不可能的。这时关键的是要选择合适的结果指标来确定该目标是否已实现。  最好的结果指标应是量化指标,但定性指标也会有用。  注意目标“实施风险评估的计划”的结果指标只是简单的一个日期。然而更值得追求、更有用的目标可能是“实施有效风险评估的计划”。这时,需要增加结果指标以确定该风险评估计划是否只是纸上谈兵。附录E对合理结果指标的种类及适用性进行了评审。  在有关场合,测定“基准”—计划实施前的状态是很重要的。例如,如果目标是减少对员工OH&S建议的反应时间,组织就应先查明现在做这件事需要多长时间。  C.7 到达目的的可行途径:分担责任和分配资源  
  这部分策划过程首先涉及拟定计划的概括性内容。例如,引入风险评估方案,其中包括(见图D.3.2)信息沟通和咨询计划,风险评估培训,工作活动分类和信息收集等。  指标是为实现计划而应由指定人员或小组达到的详细行为要求。计划中应规定谁必须做什么,到何时取得什么结果。如在听力保护计划(见表C.2)中,应指定一人在与员工及其代表适当协商的基础上重新编写运行条件。  
  应拟明行为指标,以便指定的人员/小组确切知道他们该做什么。应同必须分担任务的员工商讨指标的实用性,并使之有能力胜任这些工作。  然后,将有关指标拟成文件,用来检查计划是否得到实施。行为指标可以系列问题的形式列出(见表C.2和C.4)。  还应考虑该计划涉及的资源情况。计划的实施需要资金,故应有足够的财政资源。计划还应得到高级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  C.8 从计划到实施  
  应按指标要求实施计划。不过,计划也不应是一成不变的。在有早期证据证明指标未得到满足或有信息表明结果指标未按预期方向发展的情况下,可对计划作出必要的调整。  C.9 进度测定和评审  C.9.1 测定指标是否得到满足;计划是否得到完全实施?  
  在整个计划有效期内,应不断监测指标的完成情况。这种监测是附录E中绩效测定的关键内容。  如果各项指标都实现了,就说明组织在实施计划方面取得了完全的成功。  C.9.2 测定结果指标;关键目标是否实现?  
  在整个计划有效期内,应不断监测结果指标的完成情况,必要时还可将监测范围扩大到计划期外。  结果指标证据应用来评定组织在实现关键目标上的成功性。  C.9.3 评审  
  图C.3 提出了两个基本问题并列举了计划的四项基本结果,须问:  (1) 我们是否已执行计划?如执行,那么:  (2) 计划正确否?  (3) 对于后续项目,该目标和计划依旧相关吗?   图C.3提醒人们,尽管未实施计划,但实现目标的可能性仍然存在。这类情况通常发生于目标是为了减少事故之时。例如,正如E.4所描述的,事故数目的减少可能是一个统计上的侥幸或因为现场活动的减少。  图C.3 策划与实施评审   
  图C.4中用黑、白色分别表示完全成功与完全失败。在实践中,计划可能部分有效,在此情况下应考虑修改计划。  组织应对其目标和计划的投资效果进行评审。可能并非所有的计划要素都对计划的成功发挥作用。例如,在听力保护情况下(见图C.2),可能并不一定要使听力保护作为雇佣的一个条件。  最后,组织应考虑目标是否仍然合适,例如,在引入新的低噪声机械后,就不必再使用个人听力保护设备。  评审不仅应用于改进评审中的特殊计划的结果,而且应用于提高组织总体决策的质量。  
  附录D  (提示性附录)   风险评估  D.1 引言  D.1.1 目标  本附录阐明了OH&S风险评估的原理和常规作法及必须开展风险评估的原因。组织应考虑其工作性质及风险的严重程度和复杂性,使本附录中描述的方法与组织的需要相适应。  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方案的策划与实施已在附录C中述及。  D.1.2 关键术语  (1) 危险是可能造成伤害或破坏的根源,或可能导致伤害或破坏的某种状态;  (2) 风险是某种特定危险事件(事故或意外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因此,风险总包括两种因素:  ① 危险发生的可能性;  ② 危险事件(发生)的后果。  D.1.3 何时应用风险评估程序  所有雇主和自谋职业者对其业务活动中的风险评估负有法律义务。本附录所描述的风险评估程序是为了用于:  (1) 危害看来会造成重大威胁及不清楚现有或计划控制措施原则上或实际上是否恰当的场合;  (2) 组织超过法律最低要求,寻求继续改善其OH&S管理体系。  当初步研究表明风险微不足道或前期评估显示现有或计划控制措施符合下述条件时,本附录所介绍的整个程序是不必要的或经济上不合算的。:  ① 符合已有的法律要求或标准;  ② 与任务相称;  ③ 已为或将为每个有关人员理解和采用。  除确保继续采取适当的控制手段外,这里毋需进一步的措施。低风险的小型组织尤应慎重选择用来进行详细评估的风险。  将力量投在评估微不足道的风险和标准控制措施上,往往会造成收集的信息过多,并出现在一大堆谬误性的文件资料中忽视了重要因素的现象。  D.2 何谓OH&S风险评估,为何要搞风险评估?  D.2.1 基本步骤  风险评估包括下列三个基本步骤:  (1) 危害识别;  (2) 估计各危害的风险—伤害的可能性及严重度;  (3) 确定风险可否容许。  D.2.2 风险评估为何重要?  OH&S风险评估是雇主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见劳动卫生和安全管理,HSC[1]),其主要目的在于确定计划的或现行控制措施是否充分,其意图是在伤害发生之前使风险得到控制。  多年来,人们往往采用不规范的形式进行OH&S风险评估。现在则认识到,风险评估是预防性(事前主动的)OH&S管理的重要基础,系统化程序则是风险评估成功的必要保证。  以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风险评估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就组织的OH&S程序达成共识提供了机会:  (1) 程序是以对危害和风险的认识一致为基础的;  (2) 程序是必要的和可操作的;  (3) 程序会成功地预防事故。  D.2.3 误区与克服途径  抱着评估是官僚主义强加的负担这种态度去进行计划欠佳的评估,只会浪费时间而不会引起任何改变。而且,组织可能会陷入形式主义的困境中,即完成了形式上的评估也就结束了评估本身。风险评估应提供一个行动的清单以形成履行控制措施的基础。  有的风险评估人员可能会变得自以为是。过于接近危害的人反而可能看不见危害,或把风险看得微不足道,因为就他们所知尚无人遭到伤害。我们的宗旨是,每人都应以全新的眼光和怀疑的态度着手进行风险评估。  应由具备一定实践经验、有能力的人员来进行风险评估。更可取的是有组织中其它部门的同事的参与,因为他们更客观。只要有可能,培训一些小组来进行评估工作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方法。  理想上,每人都为与之相关的评估尽力。例如,他们应该告诉评估人员,他们想要的是什么以及某些特殊风险控制措施的实用性。在较大的组织中,应有个有能力、有影响且通常来自组织内部的人物来协调和指导评估者的工作。当然,还需寻求专家的指导(咨询)。  D.3 风险评估过程  D.3.1 风险评估的基本步骤  图D.1显示了风险评估的基本步骤。下面将对这些步骤加以概述,并在D.4、D.5、D.6中进行全面的介绍。  
  下列标准对于组织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十分必要:  (1) 业务活动分类:编制一份业务活动表,其内容包括厂房、设备、人员和程序,并收集有关信息;  (2) 辩识危害:辩识与各项业务活动有关的所有重大危害。考虑谁会受到伤害以及如何受到伤害;  (3) 确定风险:在假定计划的或现有控制措施适当的情况下,对与各项危害有关的风险作出主观评估。评估人员还应考虑控制的有效性以及一旦失败所造成的后果;  (4) 判定风险是否可容许:判断计划的或现有的OH&S预防措施是否足以把危害控制住并符合法律的要求;  注:“可容许”一词在此意指风险已经降至合理可行的最低水平。  (5) 编制风险控制措施计划(如有必要):编制计划以处理评估中发现的、需要重视的任何问题。组织应确保新的和现行控制措施仍然适当和有效;  (6) 评审措施计划的充分性:针对已修正的控制措施,重新评估风险,并检查风险是否可容许。  D.3.2 风险评估要求  如欲风险评估在实践中有用,组织应该:  (1) 指定组织内的一名高级成员促进和管理评估活动;  (2) 征询每一位有关人士的意见,讨论应计划做什么并得到其建议和承诺;  (3) 确定评估人员/小组对于风险评估培训的需求,并实施适当的培训计划;  (4) 评审评估的充分性,确定评估是否合适和是否充分,即是说,足够详尽而严密;  (5) 将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评估的重要发现形成文件。  一般没必要对风险进行精确的数值计算。定量风险评估的复杂方法通常只在事故会造成灾难性后果的场合才需要。重大危害行业的风险评估与其它工作场所中要求的方法是相关的,但在大多数组织中简单得多的主观评价方法就够用了。  进行与接触有毒物质和有害能量相关的健康风险评估时,可能需要进行有关测量,例如测定大气中的粉尘浓度和噪声暴露值。  D.4 风险评估的实践  D. 4.1 概述  本条款描述组织进行风险评估策划时应考虑的诸多因素。须注意根据需要参照有关规定和指南,以保证符合特殊的法律要求。  这里描述的风除评估涵盖所有的OH&S危害。较好的作法是综合评价所有危害,而不是分别进行诸如健康危害、人工搬运,机械伤害等的单项评价。如果采用不同的方法分别进行评估,那么,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排列就更加困难。分别评估还会导致不必要的重复。  开始着手风险评估时,必须仔细考虑下述因素:  (1) 简单风险评估格式的设计(见D.4.3);  (2) 业务活动的分类标准及各项业务活动所需的信息(D.4.4和D.4.5);  (3) 危害辩识和分类方法(见D.5.1);  (4) 确定风险的程序(见D.5.2);  (5) 描述估计的风险水平的语汇(见表D.1和D.2)  (6) 判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标准:计划的或现有的控制措施是否充分(见D.6.1);  (7) 采取改进(补救措施)的时间期限(如果必要)(见表D.2);  (8) 提出的风险控制方法(见D.6.2);  (9) 评审措施计划充分性的标准(见D.6.3)。  D.4.3 风险评估格式  组织应设计一种能记录评估发现的简单格式,其内容一般包括:  (1) 业务活动;  (2) 危害;  (3) 现行控制措施;  (4) 暴露于风险中的人员;  (5) 伤害的可能性;  (6) 伤害的严重程度;  (7) 风险水平;  (8) 根据评估结果而需采取的行动;  (9) 管理细节,如评估者的姓名,日期等等。  组织应开发其综合风险评估程序,并需对系统进行试验和不断评审。  D. 4.4 业务活动分类  
  风险评估首先要作的是准备一份业务活动表,用合理且易于控制的方式对其进行分类并收集必要的有关信息。例如,其中必须包括不常见的维修任务,以及日常的生产活动。业务活动可能的分类方法包括:  (1) 组织厂房内/外的地理位置;  (2) 生产过程或所提供服务的各个阶段;  (3) 有计划的工作和被动性的工作;  (4) 确定的任务(如:驾驶)。  D.4.5 业务活动的信息要求  各项业务活动所需的信息可包括下述条目:  (1) 正执行中的任务:其期限和频度;  (2) 开展工作的场所;  (3) 通常/偶尔执行任务的人员;  (4) 受工作影响的其它人员(如参观者,承包商和公众);  (5) 人员已接受的任务培训;  (6) 为完成任务而制定的书面工作制度和/或持证上岗程序;  (7) 可能用到的机械、设备;  (8) 可能用到的电动手工具;  (9) 制造商或供应商对于机械、设备、电动手工具的使用和保养说明;  (10) 可能要搬运的材料的尺寸、形状、表面特征和重量;  (11) 材料须用手移(搬)动的距离和高度;  (12) 用到的服务(如压缩空气);  (13) 工作期间用到或遇到的物质;  (14) 用到或遇到物质的物理形态(烟气、气体、蒸气、液体、粉尘/粉末、固体);  (15) 所用或遇到物质危害明细表的内容和建议;  (16) 与所进行的工作,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所用或遇到的物质有关的法令、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7) 被认为合理的控制措施;  (18) 事后监测资料:从组织内外以信息形式获得的与正进行的工作,所用的设备、物质相关的意外事件、事故以及疾病的经历;  (19) 与业务活动有关的任何现有评估的发现。  D.5 风险分析  D.5.1 危害识别  D.5.1.1 概述  
  有助于危害辩识的三个问题:  (1) 是否存在危害源?  (2) 谁(什么)会受到伤害?  (3) 伤害如何发生?  对于所具有的伤害潜能明显可以忽略的危害,毋须用文件记录或予以进一步考虑。  D.5.1.2 广义的危害分类  为帮助辩识危害,用不同方法如按专题对危害进行分类是十分有益的:  (1) 机械类;  (2) 电气类;  (3) 辐射类;  (4) 物质类;  (5) 火灾与爆炸类。  D.5.1.3 危害提示表  一种补充方法是列出一份问题的提示单,如:  业务活动期间是否存在下列危害?  (1) 在平地上滑倒/跌倒;  (2) 人员从高处坠落;  (3) 工具、材料等从高处坠落;  (4) 头上空间不足;  (5) 与手工提升/搬运工具、材料等有关的危害;  (6) 与装配、试车、运行、维护、改型、检修和拆卸有关的机械、设备的危害;  (7) 车辆危害,包括场地运输和公路运输;  (8) 火灾与爆炸;  (9) 对员工的暴力行为;  (10) 可吸入的化学物质;  (11) 可能伤害眼睛的物质或试剂;  (12) 通过皮肤接触和吸收而造成伤害的物质;  (13) 由于摄入引起伤害的物质(如通过口腔进入人体);  (14) 有害能量(如:电、辐射、噪声、振动);  (15) 由于经常性的重复动作造成的与工作相关的上肢损伤;  (16) 不良的热环境,如过热;  (17) 照明度;  (18) 场地/地面易滑和不平;  (19) 楼梯护栏或手栏不足;  (20) 承包人的活动。  上面所列并不全面。组织必须根据其业务活动的性质和工作场地的特点编制出自己的危害提示表。  D.5.2 确定风险  D.5.2.1 概述  
  应通过估算可造成的伤害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的可能性来确定危险的风险。  D.5.2.2 伤害的严重程度  收集到的与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见D.4.4)是风险评估的关键性输入。当寻求确定伤害的潜在严重程度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 身体可能受到伤害的部位;  (2) 伤害的性质,从轻微伤害到极严重的伤害;  ① 轻微伤害,如:  · 表面损伤;轻微的割伤和擦伤;粉尘对眼睛的刺激。  · 烦燥和刺激(如头疼);导致暂时性不适的疾病。  ② 伤害,如:  · 划伤;烧伤;脑震荡;严重扭伤;轻微骨折;  · 耳聋;皮炎;哮喘;与工作相关的上肢损伤;导致永久性轻微功能丧失的疾病。  ③ 严重伤害,如:  · 截肢、严重骨折;中毒;复合伤害;致命伤害;  · 职业癌;其它导致寿命严重缩短的疾病;急性不治之症。  D.5.2.3 伤害的可能性  当寻求确定伤害的可能性时,要考虑已实施的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及是否符合要求。这时法律要求和操作规程是涵盖特殊危害控制的良好指南。除D.4.4中提供的业务活动信息外,通常还应考虑如下问题:  (1) 暴露人数;  (2) 持续暴露时间和频率;  (3) 供应(如电,水)中断;  (4) 设备和机械部件以及安全装置失灵;  (5) 暴露于恶劣气候;  (6) 个体防护用品所能提供的保护及其使用率;  (7) 人的不安全行为(不经意的错误或故意违反操作程序),如下述人员:  ① 不知道危害究竟是什么?  ② 可能不具备开展工作必备的知识、体能或技能;  ③ 低估所暴露的风险;  ④ 低估安全工作方法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考虑到意外事件的后果是非常重要的。  上述这些主观风险评估通常应考虑暴露于某种危害中的所有人员。这样影响的人越多,危害就越大。但是某些较大的风险可能只与个人承担的临时性任务有关,如:对提升设备不可进入部位的维护。  D.6 风险评估:决定风险是否可容许及据评估结果采取的措施  D.6.1 决定风险是否可容许  
  表D.1给出了估计风险水平和判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一种简单方法。根据估算的伤害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对风险进行分类。某些组织或许愿意开发更完善的方法,但这个方法是一个合理的起点。也可用数字取代“中度风险”、“显著风险”等术语来对风险进行描述,但应用数字并不意味着评估结果更准确。  D. 6.2 编制风险控制措施计划  
  如表D.1所示的风险类别构成了决定是否需要改进的控制措施以及行动时间期限的基础。表D.2所示乃建议作为起(出发)点的另一种方法,它表明控制的投入和紧迫性应与风险相匹配。  风险评估的结果应是按优先顺序设计、维持和改善控制措施的行动清单。附录C中描述了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必要变更的策划程序。  选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 如果可能,完全消除危害或消灭风险源,如用安全品取代危害品;  (2) 如果不可能消除,应努力降低风险,如:使用低压电器;  (3) 可能情况下,使工作适合于人,如考虑人的精神和体能等因素;  (4) 利用技术进步,改善控制措施;  (5) 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  (6) 将技术管理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往往十分必要;  (7) 要求引入计划的维护措施,如:机械安全防护装置;  (8) 在其他控制方案均已考虑过后,作为最终手段,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9) 对应急方案的需求;  (10) 预防性测定指标对于监测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计划要求十分必要(见附录E);  还应考虑编制应急和疏散计划并提供与组织的危害有关的应急设备。  D. 6.3 评价行动计划的充分性  
  措施计划应在实施前予以评审,评审时通常问及:  (1) 修订的控制措施是否会导致达到可容许的风险水平?  (2) 是否产生新的危害?  (3) 是否已选定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  (4) 受影响的人员如何评价修订后的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5) 修订后的控制措施是否会被用于实际工作中,并在面对例如必须作好工作的压力下仍不被忽视?  D.6.4 改变条件与修改  风险评估应被视为一个持续过程。因此,如果必要,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必须得到持续评审和修订。同样地,如果条件变到这样的程度以至危害和风险受到显著影响,则也应对风险评估予以评审。  表D.1 简单风险水平估计量   
  注:这里可容许是指风险减低到合理可行的最低水平   表D.2 简单的风险控制计划   
  注:“可容许的”在这里表示风险已被减低到合理可行的最低水平。   附录E   (提示性附录)   绩效测定  E.1 引言  E.1.1 职责和能力  本附录阐述OH&S绩效测定的必要性以及各种可供采纳的方法。测定OH&S绩效时,应始终注意一线管理的关键作用。同样重要的是需确保负责从事OH&S绩效测定的人员能胜任工作。  E.1.2 绩效测定的目的  绩效测定是OH&S管理体系的一项基本内容。绩效测定的主要目的是:  (1) 确定OH&S计划是否已得到实施,目的是否达到;  (2) 检验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已得到实施,且有效;  (3) 从OH&S管理体系的失败(包括事故和意外事件等)中吸取教训;  (4) 通过向各方提供反馈来推动计划和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  (5) 提供可用于评审及在必要情况下改善OH&S管理体系因素的信息。  E.1.3 附录的目的  目的是要描述:  (1) 事前主动和(事后)事后监测;  (2) 结果指标的选择;  (3) 绩效测定的原则;  (4) 测定技术;  (5) 危险事件调查。  E.2 事前主动和(事后)事后监测  E.2.1 事前主动和(事后)事后监测的范围  组织的绩效测定系统应将事前主动和(事后)事后监测结合起来:  (1) 预防性监测应用来检验行为是否符合组织OH&S活动要求。例如确认新聘雇员是否已参加了入门培训课程;  (2) 事后监测应用来调查、分析、记录OH&S管理体系的失误,包括事故和意外事件(见E.6);  (3) 常常要用事前主动和(事后)事后监测数据作为结果指标,以确定目标是否实现(见E.3和C.6.3)。  E.2.2 特殊风险评估和控制中的事前主动和(事后)事后监测预防性监测和事后监测在风险评估和控制中起着辅助(补充)作用。  预防性监测数据(例如来自对作业场所和文档的检查)用来监测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到位,还用于随后的风险评估。  对风险控制措施的预防性监测应是控制计划的一部分。例如,如果现场焊接管理涉及到持证上岗制度,预防性监测就应检查是否符合上岗条件,手续文件是否齐全。  预防性监测证据(和一般的操作经验)应予以反馈并用于评审,及在必要时促进控制措施的实施。  事后监测资料(如危险事件的调查报告)能帮助风险评估人员:  (1) 对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作出主观估计。  (2) 选择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最初的风险评估结果,事后监测数据应可作为监测控制措施持续有效性的基础。  E.3 选择结果指标  E.3.1 概述  本节列举了几个绩效测定的范例,供组织用来监测其OH&S绩效。不过,组织仍应开发适合于自身特殊情况的测定方法。  组织的不同层次和不同部门对于信息的需求是不同的。例如上层领导需要关键的行为指标(指标)来确认OH&S系统是否正有效地运行。而在操作层次上,则需要许多行为指标来监测风险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大型组织应当建立这样一个系统,在该系统中测定情况概要应上报给上级领导。  适当结果指标的选择取决于所选定的目标。下面是和目标范围有关的预防性监测和事后监测结果指标的例子,包括定性和定量监测资料。  E.3.2 预防性监测资料的例子  预防性监测资料的例子包括:  (1) 计划和目标制定和实现的程度;  (2) 员工对OH&S管理承诺的的认识;  (3) 是否任命了一位OH&S负责人;  (4) 是否任命了OH&S专家;  (5) OH&S专家的影响力;  (6) 是否公布了有关安全方针;  (7) 安全方针是否得以充分地传达。  (8) 接受OH&S培训的人员数;  (9) OH&S培训的效果;  (10) 已完成的风险评估项目数占所需评价项目数的比例;  (11) 满足风险控制措施的程度;  (12) 符合法律要求的程度;  (13) 上层管理人员对OH&S情况进行巡视的次数和效果;  (14) 员工对OH&S提出改进建议的数量;  (15) 员工对风险和风险控制的态度;  (16) 员工对风险和风险控制的理解;  (17) OH&S审核的频率;  (18) 贯彻OH&S审核建议的时间;  (19) OH&S委员会会议的频率和效果;  (20) 员工OH&S情况简报的频率和效果;  (21) OH&S专家的报告;  (22) 对投诉和建议作出反应的时间;  (23) 健康监护报告;  (24) 个体暴露抽样报告;  (25) 工作场所暴露水平(如噪声、尘、烟);  (26)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E.3.3 事后监测资料的例子  事后监测资料包括:  (1) 不安全行为;  (2) 不安全状态;  (3) 未遂事故;  (4) 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事故;  (5) 应报告的危险事件;  (6) 损失时间的事故——一个人因工伤损失至少一个工班(或其它时间期限);  (7) 损失工作日数超过三天的事故;  (8) 规定要求报告的重要伤亡情况;  (9) 因病休工(职业病或非职业病);  (10) 公众的投诉;  (11) 执法机构人员的批评;  (12) 执法机构的强制措施  E.4 绩效测定的原则  E.4.1 引言  本节论及:  (1) OH&S绩效的直接指标;  (2) 用事故和疾病数据作为OH&S绩效指标时的注意事项;  (3) 绩效测定—主观和客观的,定性和定量的。  E.4.2 OH&S绩效的直接指标  某些绩效测定数据,尤其是事故数据,是OH&S绩效的直接指标。不过,在这些指标可用作衡量OH&S是否成功的可靠指针前,时光已然流逝(见E.4.3)。事故数据决不应作为OH&S绩效的唯一测定指标。  其它指标(例如,房屋的管理标准,个人防护用品应用)可以用来预测OH&S绩效。虽然这些指标与长期关键行为的联系可能并不全面,但它们对于提供行为成败的早期证据十分有用。例如,某种指标如接受内部运输安全操作培训人员数的上升,并不一定导致现场运输事故减少。  因此,组织应当选取OH&S绩效测定复合指标。  E.4.3 使用事故和疾病数据作为OH&S绩效指标时的注意事项  作为OH&S绩效的直接指标,事故数据非常重要,然而在使用时应注意:  (1) 大多数组织中,伤害事故往往非常少,难以区分是真正的趋势还是随机的作用;  (2) 如果同样的人数在相同的时间内完成了更多的工作,那么增加的劳 动负荷就是造成事故率上升的唯一原因;  (3) 因工伤或职业病引起的休工日数的长短,除受伤害或职业病的严重程度影响外,低落的士气、单调的工作以及不和谐的劳资关系也对其产生重大影响;  (4) 事故往往被瞒报(偶尔多报),报告范围也会改变。可以通过提高员工的意识,完善报告和记录制度来对之加以改进;  (5) OH&S管理失败并不一定马上造成伤害性后果,其间常常存在一个时间差。而且许多职业病的潜伏期都较长。最好不要等候危害发生后,再去判别OH&S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E.4.4 绩效测定——客观和主观的,定性和定量的  绩效测定包括:  (1) 不受审查员个人意见(判断)左右的客观测定(例如已标定过的噪声计的读数、使用听力保护器的人数、有否OH&S专家在岗等)。不过,它们也许不是需测定的最重要的因素。  (2) 受测定人员影响的主观测定。例如对房屋管理和对工作安全制度合理性的测定,没有明确的标准可循。这样的测定非常有益,但需谨慎对待。例如,两个人可能对同一作业场所管理的适宜性给出不同的考察结果。  (3) 可用数字描述和以尺度记录的定量测定。可能的话,最好是将绩效测定指标予以量化,以便于长期比较。不过,这种测定可能会给人一种精度不合理的印象。  (4) 定性测定是对某种条件或状态的描述,这种描述不能以数字的形式加以记录,例如对OH&S委员会某种考虑的评论。虽然定性测定非常重要,但很难将之与其它绩效测定联系起来。  组织在其OH&S计划中应将上述四种测定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良好的方案。这比依靠任何单一的测定手段更能为OH&S计划提供全面得多的评估。  对负责设计、加工和分析全部绩效测定数据的人员所需的能力水平应当予以充分重视。  E.5 测定技术  下面是可用于测定OH&S绩效的一些方法:  (1) 用检查表对作业场所进行系统检查;  (2) 安全巡回检查;  (3) 检查特种设备以查出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配备且性能良好;   (4) 安全抽查—检查OH&S的某些特定方面;  (5) 环境采样—测定接触的物质和能量并与认可的有关标准进行比较;  (6) 行为抽样—评价工人的行为以辨识那些需通过工作设计改进或通过培训来予以纠正的不安全的操作习惯;  (7) 各级员工的民意调查;  (8) 文件和记录分析;  (9) 同其他好的OH&S实践相比较。  组织必须根据风险水平确定开展监测的密度,设备和机械检查的频率在某些情况下则由有关法规规定。  E.6 危险事件调查  E.6.1 调查程序  组织应有有效的危险事件报告和调查程序。调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预防更多危险事件的发生。危险事件发生往往表明OH&S管理系统失败。因此,要找出事故或偶然事件发生的原因,就应对OH&S系统的不足之处和决策失误进行调查。危险事件调查应该围绕着“发生了什么”和“为什么发生”这类问题来进行。  程序包括:  (1) 所调查事故的类型(如:可能导致严重伤害的未遂事故);  (2) 适当情况下,与应急计划和程序相协调;  (3) 调查目的;  (4) 根据潜在和实际的伤害确定调查的规模;  (5) 对调查人员权限、要求具备的能力及对相关培训的需求(包括生产一线管理);  (6) 与目击者面谈的计划和地点  (7) 实际问题,如有无像机及证据的保管;  (8) 调查报告计划,包括法律上对报告的要求。  调查人员应一边收集资料,一边进行初步分析,直到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充分、全面、合理的解释。  E.6.2 资料的来源  从事危险事件调查的人员应认真考虑:  (1) 事后监测资料;  (2) 风险评估的结果和控制措施的选择;  (3) 根据预防监测资料确定的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E.6.3 OH&S可能存在的不足  调查者应考虑危险事件是否和以下一个或多个因素有关:  (1) 风险管理措施的选择建立在不合适或不充分的风险评估的基础上;  (2) 控制措施落实不力;  (3) 预防监测未能查出控制措施落实的不力;  (4) 控制措施得到实施,但效果不佳;  (5) 事后监测未能查出可揭露控制措施无效的未遂事故;  (6) 未根据预防监测和/或事后监测的结果对控制措施予以评审或改进;  (7) 未能有效地对变化进行管理。  E.6.4 传达调查结果,吸取经验教训  (1) 明确组织内OH&S和一般管理的根本原因;  (2) 向各相关方通告调查结果;  (3) 把有关调查结果纳入OH&S持续评审过程中。  应监督补救措施的实施情况,以保证局面及时有效地得以改观。   附录F   (提示性附录)   审核  F.1 引言  本附录就如何建立和运用OH&S审核体系提供指导。它阐述了一些重要决定和问题及其相应的处理方法。附录不提供现成可用的系统,因为在此要求它必须具有较强的通用性以适合于不同性质和规模的任何组织的需要。  F.2 审核承诺  F.2.1 上层管理者的承诺  审核是卫生和安全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要素。为使卫生安全审核有价值,上层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审核的重要意义并确保在组织内实施有效的审核。这包括承诺:在无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干预审核发现和建议,并根据确认的风险水平,在适当的时间内采取合理的措施。上层管理者应认识到,一旦他们同意进行审核,那么审核就应在不受外界干涉以及不企图对审核员施加影响和压力的情况下进行。  F.2.2 与审核人员的合作  各级员工往往都把审核看成一种威胁。因此,有必要让员工们认识到审核的目的和益处,并要求他们与审核员充分合作,对审核员不隐瞒,坦诚地回答其问题。让员工们相信审核是持续改进工作的一部分,而不只是发现问题的手段,会有助于促进他们之间的合作。  F.3 审核系统的开发  F.3.1 审核方针  制定审核方针时,有许多关键性问题必须予以考虑,包括:  (1) 审核的目标和目的;  (2) 应使用的程序、标准及辅助措施;  (3) 有能力开展审核工作的人员;  (4) 审核管理方案,包括预算条款(规定);  (5) 审核程序;  (6) 审核报告的格式及其应答方案;  (7) 审核程序策划和实施的行为标准及其监测方案;  (8) 审核方针及其实施情况的评审方案和必要的修订计划。  考虑过上述问题后,就必须决定是使用现成的系统,还是开发一个专门的审核系统。作此决策时,应考虑须花费的时间、经费、所需的专门技能和知识以及系统的实用性。  F.3.2 审核及辅助措施的准备  一旦上层管理人员完全同意审核并就总体目标达成一致,就应拟定一个审核程序以确保总体目标得到实现。初步制定审核程序时,应考虑:  (1) 审核过程的要素、准备工作、现场工作和后续措施;  (2) 卫生与安全管理体系的关键要素,审核程序提及的其它重要问题, 以及行为评判的标准;  (3) 确保获取所审核活动的有代表性样品的方法;  (4) 拟出关键问题的方法;  (5) 审核的辅助措施,如有关备忘录、检查表、检查程序。  审核系统的最终形式应该建立于当前最佳实践经验的基础之上,并与组织的性质和复杂程度相适应。  F.4 审核的策划与管理  F.4.1 审核管理  上层管理人员应负责:  (1) 编制并监管审核程序;  (2) 作出预算并准备合理的费用;  (3) 使提出的计划和相应的预算得到批准。  F.4.2 审核计划  应在适当时间内编制好审核计划,以检验卫生与安全管理体系的各要素,并为之提供综合性的评估。在确定审核的合理频度时,应予以考虑的部分因素包括:  (1) 危害的性质;  (2) 风险水平;  (3) 不利(情况)审核或偶然事件记录;  (4) 所有法规要求;  (5) 以前的经验或低风险设施的适当抽样情况。  基于审核计划而采用的方针应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以适应优先项目顺序的意外变化,并应取得上级管理部门的支持。  F.5 审核安排  F.5.1 审核的性质  应明确审核的性质和范围。这涉及到要回答下述这样的一些问题:   (1) 审核是着眼于整个组织或仅其一部分,还是针对某一特定活动、场所或问题?  (2) 审核是仅考察OH&S管理体系,还是包括有关厂矿、设备和生产过程的技术问题?  (3) 审核的目的是证实OH&S管理系统的有效性(有效审核),还是检验(服从审核)组织是否在按照自己的标准和程序运行,或者是两者兼有?  (4) 审核是由组织内部的审核员来实施,还是由外来的审核员承担?  (5) 申请的审核对审核员是否有专门技能要求。  F.5.2 参考条文  应让审核员和被审核活动的管理者双方都了解审核的参考条文,并取其认可。参考条文包括:  (1) 审核的目的和范围;  (2) 应提供的审核发现的报告格式;  (3) 应收到审核报告副本的人员。  F.5.3 时间表  由审核员和被审核者双方商定开始和完成审核的适当日期,以及审核报告完成的日期。为减少不便,在适当情况下,应为安排好的面谈和检查工作编制一个时间表,并发给有关人员。  F.6 审核员的选择和培训  F.6.1 审核员  审核可由一人或多人承担。使用审核小组的方式可以扩大参与面,有利于促进协作。小组成员包括管理人员、安全代表、职工代表。选择审核员,首先应看其能力能否胜任,再者,应看其是否独立于被审核的对象(组织部门或活动)。另外,审核的性质和范围对审核员的选择也有很大影响,如决定是利用组织内另一部门的人员,还是使用外部审核员。其它应予以考虑的因素包括:  (1) 审核进行期间能提供合适的审核员;  (2) 能提供具备专门技能的审核员;  (3) 所需的审核熟练程度;  (4) 专业知识或特殊技能要求;  (5) 培训要求;  (6) 使用内、外部审核员在费用上的差别;  (7) 对本组织的运作过于熟悉或满意是使用内部审核员的不利因素,相比之下,具有新眼光,能提出更多问题则是使用外部审核员的优点;  (8) 对审核对象,尤其是涉及复杂技术问题或过程的对象不熟悉或缺乏了解所带来的危害。  F.6.2 选择标准  审核员必须明白自己的任务,并有能力承担它。审核员必须掌握正审核的有关标准/系统的状态、经验和知识,使之能对行为进行评估,并识别其不足。  F.6.3 审核小组的组成  使用审核小组与使用单个审核员不同,小组的构成不仅要依据审核的类型和范围,还取决于:  (1) 是使用内部审核员,还是使用外部审核员或两者兼用之;  (2) 是否需要专业知识、经验、技能或专门技术;  (3) 对工人代表的参与达成一致意见。  F.6.4 培训  在使用外部审核员的情况下,应根据能力即能否胜任须进行的审核工作来选用审核员。当利用内部人员时,则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以确保被选者能胜任所承担的审核工作。  F.7 资料收集与解释  F.7.1 概述  收集所需资料时使用的技术和辅助措施依赖于进行中的审核的性质和被审核组织的特点。目的是获取成为对客观发现而非对行为的主观评判依据的证据。因此,应确保在审核过程中获得关键活动足够的、有代表性的样本。  F.7.2 审核的辅助措施  审核员或审核小组应对审核时要用到的辅助措施加以选择,确认他们是否适用于所承担的审核工作,并按要求作出必要的变更。审核员或审核小组还应对能更有效地记录其发现的装备如笔记本电脑、录音机、相机和录相机的需要情况予以考虑。记录的可视性证据往往比书面文字更易被人接受,且可用作审核时的状况的永久性记录。  注:审核中要用的任何装备都应根据当地有关的安全、保密法规等加以采用。   F.7.3 面谈  组织中的关键性人物应为审核小组提供有关信息。有必要采用问卷(形式调查表)方式,这样可以确保有组织地进行面谈,有效地获取所需的信息,且给相关方带来的麻烦最少。关键人员通常包括董事、经理;负有卫生和安全专责的人员如安全顾问、或上岗许可证管理人员、工会(任命的)安全代表和职工代表等。还应同其他各级人员面谈,以确定他们是否知道、理解、并遵守审核程序。  F.7.4 文件  应该检查有关的文件。理想情况下,OH&S指南应成为组织常规和操作规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般地说,适于检查的文件包括:  (1) OH&S方针及支持组织的声明和方案;  (2) 风险评估;  (3) 以前的审核记录;  (4) OH&S手册和应急计划;  (5) OH&S风险控制方案;  (6) 卫生与安全委员会会议记录;  (7) 安全检查、事故、意外事件和疾病报告与统计;  (8) 职业卫生记录,如个人健康状况监测记录;  (9) 执法部门的报告;  (10) 法定注册(登记)和认证;  (11) 卫生与安全建议。  F.7.5 检查  审核中检查的目的在于确认面谈和文件检查期间收集的信息。检查从对工作和行为的简单观测到对厂房、设备和装置的系统检查,还可能包括对特殊作业或活动或在有限抽样基础上进行的全面检查。  F.7.6 数据分析  审核发现通常以定性和定量资料两种形式表达。应用正确设计的审核辅助措施能简化数据分析,在某些情况下,还可有助于评定审核结果,以便衡量从一次审核到下一次审核期间的行为变化。当采用这种方法时,应确保所采用的审核方法一致。  F.7.7 解释  审核的价值依赖于审核人的经验和知识及其解释和应用审核发现的能力,还依赖于相关各方的诚实。在任何可能情况下,应在系统内部建立检查机制,以避免对审核结果的歪曲和滥用。  F.8 审核的进行  F.8.1 时间和资源管理  审核人员应通过确保盯牢所交的任务,且不让目标转移来最有效地利用提供给他们的时间和资源。  F.8.2 保留充分的记录  为确保由审核及审核发现引起的问题得到解答,审核人员应保证对所作、所说之事,作事、说话之人,及发现内容等予以充分地记录。  F.8.3 克服压力  审核可能对审核员和受审核者双方都产生压力,前者常将审核视为对其工作的一种威胁和挑剔;而后者则可能要面对对审核不接受、不合作、阻碍甚至攻击的人。审核人员应通过强调审核已得到上层管理者的全力支持和承诺这种方式来尽力缓解这种(对立)状况。他们应说明,通过确认卫生安全管理体系中潜在的问题和不足,审核会使组织和个人双方受益;而且,审核不是为了指责谁和让谁分担过失。在问题不能通过个人予以解决的情况下,审核员应将情况向审核管理人员汇报。  F.8.4 对突发事件的处理  审核人员必须能够认识到自身能力的局限性。审核人员有时不可避免地要面对一些他们无力处理、或超越其职责范围但关系极为重大的情况或问题。他们必须确保任何这类情况得到审核组长的注意以便得到适当处理。  F.9 报告  F.9.1 准确性和保密性  除非审核得以公正进行并予以准确汇报,不然其价值不大。  审核报告首先是为委托写该报告的管理人员起草的。除非经管理人员同意,或审核人有法律义务发布这些信息,报告内容及审核人在审核过程中掌握的其它任何信息都应作为机密处理,不得外泄。  F.9.2 初始反馈  数据收集阶段结束时,审核员或审核小组应对其初步发现予以总结并反馈给当地高级管理者,特别是应重视任何极重要而需立即予以关注的问题。  F. 9.3 报告草案  审核报告应以草案形式提交给当地管理部门以核实事实的准确性并确保报告得到理解。  F.9.4 最终报告  最终报告应评价总体行为,指明不足,并可就改善措施提出建议。不然的话,可让当地管理部门根据审核发现(见F.10.2)制定合适的实施计划。还应确认观测强度并就如何利用它们提出建议。报告应简明,以简易英语表述,不用俚语并进行适当解释以使该报告更易于理解和接受。包含主要发现及建议的概要往往十分有用。  F.10 根据审核结果采取行动  F.10.1 最终报告的传递  最终报告应由适当管理层的人员予以考虑。这些人员通常为那些委托审核及受审核发现影响者,包括雇员代表。将审核报告的内容和认可的措施建议传达给有关人员非常重要。  F.10.2 实施计划  对已获认可的补救措施,应制定包括责任、完成日期及报告要求在内的实施计划。基层管理部门表明对审核及随后的实施计划的权利非常必要。  F.10.3 进度监控  如果实施计划中规定的必要措施未得到迅速实施,整个审核活动可能就会失去其价值。因此,应制定追踪监控计划以确保实施计划得到圆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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