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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筑龙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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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
广东省标准 GD DBJ ×-×-×× [CENTER][B]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B]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blocks[/CENTER] 征求意见稿
2010―××―××发布 2010―××―××实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广东省标准 [CENTER]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blocks[/CENTER] DBJ ×-×-×× 备案号:J 2010 批准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0年 月 日 前 言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科函 [号文)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本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征求意见稿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材料要求;4.设计与构造;5.砌筑;6.抹灰;7.质量验收。 本征求意见稿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对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广州大学(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工程北楼318室工程材料研究所,联系电话:020-,邮政编码510006)。 本规程主编单位:广州大学 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广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 广东中山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 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佳大实业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张传镁、黄照明、孙礼军、吴 伟、林克辉、邹扬帆、胡仲明、罗家侠、肖宇东、任宪德、甘 伟、付永勤、范荣斌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2 3 材料要求………………………………………………………………………………3 3.1 环保要求……………………………………………………………………… 3.2 加气混凝土砌块……………………………………………………………… 3.3 砂 浆…………………………………………………………………………… 3.4 其它材料……………………………………………………………………… 4 设计与构造……………………………………………………………………………7 4.1 建筑设计……………………………………………………………………… 4.2 建筑节能设计………………………………………………………………… 4.3 结构设计……………………………………………………………………… 5 砌筑……………………………………………………………………………………13 5.1 施工准备……………………………………………………………………… 5.2 砌筑基本规定………………………………………………………………… 5.3 墙体的砌筑…………………………………………………………………… 5.4 砌筑灰缝要求………………………………………………………………… 5.5 门窗洞与边框的砌筑………………………………………………………… 5.6 墙体孔洞的砌筑……………………………………………………………… 5.7 构造柱、连系梁施工………………………………………………………… 5.8 雨期施工……………………………………………………………………… 5.9 冬期施工……………………………………………………………………… 5.10 安全施工……………………………………………………………………… 6 抹灰……………………………………………………………………………………17 6.1 一般规定……………………………………………………………………… 6.2 外墙抹灰……………………………………………………………………… 6.3 内墙抹灰……………………………………………………………………… 7 质量验收………………………………………………………………………………19 7.1 砌体工程的质量验收………………………………………………………… 7.2 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 7.3 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附录A 砂浆的技术要求………………………………………………………………… 附录B 材料及砌体热工性能…………………………………………………………… 附录C 隔声性能、耐火性能…………………………………………………………… 附录D 屋面隔热工程…………………………………………………………………… 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适应广东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进一步贯彻墙材革新、节能、减排产业政策,在建筑工程中更积极、合理地使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广东省内非抗震设防地区和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下的地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以下简称加气混凝土砌块)作为非承重墙体的有关材料、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加气混凝土砌块在非承重墙体工程的应用,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blocks 以硅质材料和钙质材料为主要原料,以铝粉为发气剂,加水搅拌成料浆,浇注成型,经预养、切割、蒸压养护等工艺过程制成的多孔硅酸盐砌块。常用原材料有水泥、石灰、砂、粉煤灰和矿渣。 按原材料不同可分为蒸压水泥―石灰―砂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水泥―石灰―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水泥―矿渣―砂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品种,总称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2.0.2 专用砂浆 special mortar 具有较好的保水性、粘结性,专门用于改善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质量的砌筑或抹灰砂浆。 2.0.3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简称“界面处理剂”) interface treating agent for concrete 用于改善砂浆层与混凝土或加气混凝土表面粘结性能的水泥基界面处理材料(料浆或砂浆)。 2.0.4 薄层砂浆干法施工(简称“薄浆干砌”) construction using thin-bed mortar without wetting block 采用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为优等品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密缝精确砌块) 以专用砂浆砌筑,灰缝厚度小于等于5mm,砌筑前不用润湿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方法。 3 材料要求 3.1 环保要求 3.1.1 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所用砌块、砂浆及其配套材料所采用的原材料和制品,必须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标准的要求,不得对人体有害和对环境有污染。 3.1.2 当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所用原料检验结果符合GB 6566、GB 50325要求时,成品进场时可不进行上述指标的检验。 3.2 加气混凝土砌块 3.2.1 工程中采用的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 标准的规定。墙体工程中采用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其技术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3.2.2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规格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2-1、3.2.2-2的规定。 表3.2.2-1 砌块的规格尺寸 (mm) 项 目 长度 L 宽度 B 高度 H 墙体用砌块 600 100 120 150 180 200 250 200 250 300 注:其它规格尺寸的砌块,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表3.2.2-2 砌块的尺寸允许偏差 项 目 指 标 优等品(A) 合格品(B) 尺寸允许偏差 (mm) 长度 L ±3 ±4 宽度 B ±1 ±2 高度 H ±1 ±2 3.2.3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表3.2.3 砌块的外观质量 项 目 指 标 优等品(A) 合格品(B) 缺棱掉角 最小尺寸不得大于 (mm) 0 30 最大尺寸不得大于 (mm) 0 70 大于以上尺寸的缺棱掉角个数,不多于 (个) 0 2 裂纹长度 贯穿一棱二面的裂纹长度不得大于裂纹所在面的裂纹方向尺寸总和的 0 1/3 任一面上的裂纹长度不得大于裂纹方向尺寸的 0 1/2 大于以上尺寸的裂纹条数,不多于 (条) 0 2 爆裂,粘模和损坏深度不得大于 (mm) 10 30 平面弯曲 不允许 表面疏松、层裂 不允许 表面油污 不允许 3.2.4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强度级别应符合表3.2.4-1和3.2.4-2的规定。 表3.2.4-1 砌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强度级别 立方体抗压强度 (MPa) 平均值不小于 单组最小值不小于 A3.5 3.5 2.8 A5.0 5.0 4.0 A7.5 7.5 6.0 A10.0 10.0 8.0 表3.2.4-2 砌块的强度级别 干密度级别 B05 B06 B07 B08 强度级别 优等品(A) A3.5 A5.0 A7.5 A10.0 合格品(B) - A3.5 A5.0 A7.5 3.2.5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干密度级别应符合表3.2.5的规定。 表3.2.5 砌块的干密度级别 干密度级别 B05 B06 B07 B08 干密度(kg/m3) 优等品(A)≤ 500 600 700 800 合格品(B)≤ 525 625 725 825 3.2.6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干燥收缩值、抗冻性、导热系数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表3.2.6 砌块的干燥收缩值、抗冻性和导热系数 干密度级别 B05 B06 B07 B08 干燥收缩值a(mm/m) 标准法 ≤ 0.50 快速法 ≤ 0.80 抗冻性 质量损失 (%) ≤ 5.0 冻后强度(MPa ) ≥ 优等品(A) 2.8 4.0 6.0 8.0 合格品(B) 2.0 2.8 4.0 6.0 导热系数[W/(m•K)] ≤ 0.14 0.16 0.18 0.20 注:a 当采用标准法、快速法测定砌块干燥收缩值,若测定结果发生矛盾时,以标准法测定的结果为准 3.2.7 进入施工现场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应提交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砌块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强度级别和密度级别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本规程第3.1、3.2节的规定分批进行检查、验收。进场验收时,同一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砌块以10,000块为一批,不足10,000块亦为一批。 3.3 砂 浆 3.3.1 基本规定 1. 应逐步实施国家及地方有关使用预拌砂浆的规定,在有条件的地方,不宜采用原材料在现场配制砂浆。 2.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和墙体抹灰应分别选用性能适应的专用砂浆。 3.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分普通砌筑和薄浆干砌两种,所用的砂浆性能均应符合本规程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3.3.2 原材料要求 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标准的相应规定。 砂:应符合《建筑用砂》GB/T 14684标准的规定。 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JGJ 63标准的规定。 外加剂、掺合料等: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3.3.3 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砌筑专用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表3.3.3 普通砌筑专用砂浆的性能指标 项 目 砌 筑 砂 浆 抹 灰 砂 浆 干密度 (kg/m3) ≤1800 ≤1800 稠度 (mm) 50~90 50~90 凝结时间 (h) 贯入阻力达到0.5MPa时,3~8 贯入阻力达到0.5MPa时,3~8 保水性(%) ≥90 ≥92 强度等级 (MPa) 5.0、7.5、10.0 5.0 7.5 14d拉伸粘结强度2 (MPa) ≥0.20 ≥0.15 ≥0.20 抗冻性25次1 (%) 质量损失≤5、强度损失≤20 质量损失≤5、强度损失≤20 导热系数1 [W/(m•K)] ≤1.1 ― 28 d收缩值 (%) ≤1.1 ≤1.1 注:1 对有抗冻或有保温隔热性能要求的砂浆的规定; 2 抹灰砂浆表面粘贴面砖时砂浆的拉伸粘结强度应大于0.4 Mpa; 3 本表适用于预拌砂浆和现场拌制砂浆 3.3.4 加气混凝土砌块薄浆干砌专用砂浆(CAS)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3.4的规定。 表3.3.4 薄浆干砌专用砂浆(CAS)的性能指标 项 目 砌 筑 砂 浆 抹 面 砂 浆 干密度 (kg/m3) ≤1800 ≤1800 分层度 (mm) ≤20 ≤20 保水性 (%) ≥92 ≥95 凝结时间 (h) 贯入阻力达到0.5MPa时,3~24 贯入阻力达到0.5MPa时,3~24 导热系数 [W/(m•K)] ≤0.8 ― 抗压强度 (MPa) ≥2.5、≥5.0 ≥2.5、≥5.0 剪切粘结强度 (MPa) ≥0.4 ≥0.4 拉伸粘结强度 (MPa) ≥0.4 ≥0.4 28 d收缩值 (%) ≤1.1 ≤1.1 吸水率 (%) ― 5~30 注:凝结时间可根据用户需要及季节变化进行调整 3.3.5 湿拌砂浆主要品种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3.5的规定。 表3.3.5 普通湿拌砂浆性能指标 项 目 湿拌砌筑砂浆(WM) 湿拌抹灰砂浆(WP) 湿拌防水砂浆(WW) 强度等级 M5、M7.5、M10、M15、 M20、M25 M30 M5、M10、M15、M20 M10、M15、M20 稠度 (mm) 50±10、70±10、90±10 70±10、90±10、 110 -10~+5 50±10、70±10、90±10 凝结时间 (h) ≥8、≥12、≥24 ≥8、≥12、≥24 ≥8、≥12、≥24 保水性 (%) ≥88 ≥88 ≥88 14 d拉伸粘结强度 (MPa) - ≥0.20 ≥0.20 抗渗等级 - - P6、P8、P10 注:普通湿拌砂浆用于非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墙体砌筑、抹灰和防水,以及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相关的填充、找平、垫层、钢筋砂浆带、辅助砌筑及混凝土基面的抹灰等 3.3.6 干混砂浆主要品种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3.6的规定。 表3.3.6 普通干混砂浆性能指标 项 目 干混砌筑砂浆(DM) 干混抹灰砂浆(DP) 干混防水砂浆(DW) 强度等级 M5、M7.5、M10、M15、 M20、M25、M30 M5 M10、M15、M20 M10、M15、M20 稠度 (mm) 50、70、90 70、90、110 50、70、90 凝结时间 (h) 3~8 3~8 3~8 保水性 (%) ≥88 ≥88 ≥88 14 d拉伸粘结强度 (MPa) - ≥0.15 ≥0.20 ≥0.20 抗渗等级 - - P6、P8、P10 注:普通干混砂浆主要用于非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墙体砌筑、抹灰和防水,以及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相关的填充、找平、垫层、钢筋砂浆带、辅助砌筑及混凝土基面的抹灰等 3.3.7 其它砂浆 1. 界面处理剂:界面处理剂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3.7的规定。 表3.3.7 界面处理剂性能指标 项 目 性 能 指 标 Ⅰ型 Ⅱ型 剪切粘结强度 (MPa) 7d ≥1.0 ≥0.7 14d ≥1.5 ≥1.0 拉伸粘结强度 (MPa) 未处理 7d ≥0.4 ≥0.3 14d ≥0.6 ≥0.5 浸水处理 ≥0.5 ≥0.3 热处理 冻融循环处理 碱处理 晾置时间 min - ≥10 注:Ⅰ型适用于水泥混凝土的界面处理,Ⅱ型适用于加气混凝土的界面处理 2. 现场配制的砂浆及其它预拌砂浆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3.4 其它材料 3.4.1 防裂、增强材料 1. 用于砌体基面、墙体抹灰层或面层,采用的纤维网、短切纤维,含有机或无机、天然或人造纤维均应为耐碱纤维,并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用于砌体的拉结钢筋、钢网片,用于内、外墙抹灰层的钢丝网、钢筋网、钢板网所用的钢材,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用钢材标准的有关规定。 3.4.2 粘结、改性材料 用于提高砂浆与砌块基面粘结强度、改善砂浆保水性、配制胶质水泥浆以及界面处理剂等采用的高分子聚合物,如各种聚合物可再分散乳胶粉、聚合物乳液、改性聚乙烯醇、纤维素醚等原料,以及各种无机添加剂等,均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本规程3.1.1条的规定。 3.4.3 防水材料 配制防水砂浆使用的防水剂,应符合《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 474标准的有关规定。配制聚合物防水砂浆所使用的聚合物乳液等,也应符合有关规定。 3.4.4 胶结填充材料 建筑结构胶、聚氨酯(PU)发泡粘结填充胶、建筑密封防水胶、植筋结构胶和磁砖粘合剂等材料的性能、质量均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3.4.5 其它预埋配件与辅助材料的性能、质量均应符合相关产品的要求。 4 设计与构造 4.1 建筑设计 4.1.1 一般规定 1. 加气混凝土砌块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内、外墙体,尤其是有轻质、节能要求的填充墙体和围护结构,但不得用于防潮层以下的墙体、地下室外墙和长期处于潮湿、浸水、干湿交替、化学侵蚀环境下,以及表面温度长期处于80℃以上的部位。 2.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与抹灰采用的专用砂浆,应通过试验选择性能适合的品种。 3. 外墙有节能要求时,首先应选用隔热性能较好的砌块与砂浆砌筑,实现砌体自保温功能,可优先选用薄浆干砌施工方法。如仍不能满足节能要求,可采用外墙内保温等方案,如采用外墙外保温方案,应进行专项设计。 4.1.2 设计要点 1. 建筑设计应采用1M的基本模数。墙体的平面长度及竖向高度均宜为100mm的倍数。墙体厚度应采用与主砌块宽度一致的尺寸。 2. 建筑平面宜规整,墙体不宜用圆弧形转折,转折处尺寸应符合基本模数,满足使用主砌块和辅助砌块要求,如有特殊尺寸,可采用订制砌块。8度抗震设防区的建筑平面、墙体尺寸应规整。 3. 砌体与混凝土梁、板、柱的联结应牢固,并应有防裂、防渗漏措施。门、窗洞口、过梁、配筋带、边框的设置应做出规定。 4. 砌体上的孔、洞,以及管、线、盒在墙体内的尺寸位置,应在设计时预留和规定,并应说明孔洞周边的加固和防渗漏要求。 5. 砌体应做双面抹灰,抹灰和饰面必须满足防水、防火、建筑节能和隔声要求。 6. 空调设备、防盗网等重物吊挂,均应在建筑平面、立面设计时,统一考虑,宜充分利用阳台、挑板、花池等安放,不应在外墙砌体上直接吊挂重物。 7. 底层砌体应设防潮、防虫层。 8. 墙体的底部宜设置坎台(墙垫),坎台厚度与墙体厚度相同,高度宜为200mm。坎台可用实心砖(混凝土砖或灰砂砖等)砌筑或现浇C15素混凝土。有防水要求或潮湿的房间,墙体底部应现浇素混凝土坎台,高度不得小于200mm。 4.1.3 建筑构造 1. 外墙、楼梯间墙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内墙厚度不宜小于100mm,分户墙厚度不宜小于150mm。窗间墙长度不宜小于600mm。 2. 门窗洞边,宜加设与墙同厚的加筋水泥砂浆(或钢筋混凝土)边框;窗台处宜加设钢筋砂浆 (或钢筋混凝土)窗台板,洞口过梁应伸入两边墙体不小于300mm。 3. 外墙凹凸装饰线,如挑檐、窗楣、窗台等应用钢筋混凝土浇筑(或辅助混凝土砖砌筑),并做好防裂、防渗漏措施。 4. 顶层墙体上宜做钢筋混凝土挑檐或天沟,并做好泛水和滴水。 5. 外墙墙面挑出部分,如窗台、挑板、雨蓬、阳台、挑檐、压顶和腰线等,顶面应做排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与墙体交界处做好泛水,防止积水渗漏。 6. 砌块用于厨、厕、卫生间墙体,应采取防水、防渗漏措施。 7. 墙上吊挂设备和重物,应留设预埋件,并注意做好防水、防腐蚀处理。当砌筑完成必须补充吊挂重物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对后加的螺栓和支撑应符合强度及耐久要求。 8. 墙内预埋管径不宜大于25mm。烟道、排气管应采用预制专用管道,不得用砌块砌筑。 9. 严禁在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体上直接吊挂石材饰面。 10. 当高度超过30米,且外墙饰面材料较重时,应全墙面加设钢网。 11. 高层建筑和抗震设防地区建筑的女儿墙不应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其它建筑女儿墙如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则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A7.5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专用砂浆砌筑,并必须加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及压顶,做好双面防水砂浆抹灰。 4.1.4 防水、防裂、防渗漏措施 1. 钢筋混凝土屋面上应设置有效的隔热层与防水层,宜设天沟排水。 2. 外墙面宜采用防水砂浆抹灰和防水涂料饰面;抹灰采用的防裂砂浆、防水砂浆砂浆,可内添抗裂纤维或加挂防裂网;饰面材料的粘贴宜采用防水性能较高的粘结胶料或砂浆。 3. 大面积墙面抹灰(和饰面层)应设置分格缝,分格缝间距3m~6m,缝间面积不宜超过36m2。分格缝一般缝宽10mm,深5mm,可用细砂聚合物水泥砂浆钩缝或柔性防水密封嵌缝材料嵌填。 4. 墙与梁板、柱、门窗框等的结合处的缝隙,宜采用柔性密封嵌缝胶或发泡聚氨脂密封材料填充封闭。 5. 墙体与梁、板、柱结合处,以及管、线回填处,宜沿缝长方向加设钢网或耐碱纤维网,网宽不应小于200mm;门、窗洞框上角45℃方向宜加设钢网或耐碱纤维网,网宽不应小于300mm; 6. 厨、厕墙下应做不低于200mm坎台,墙身的迎水面采用防水砂浆抹灰。 7. 对迎风的外墙面可采取疏水措施防止压力水的渗透。 4.1.5 砌体隔声性能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标准的规定。 1. 分户墙计权隔声量不应小于45dB,一般内隔墙计权隔声量不宜小于40dB。对隔声要求较高的住宅及其它建筑,应选用隔声性能较高、密度较大的砌块,并要求砌筑灰缝密实和交接处封缝密实。 2. 加气混凝土隔墙隔声性能应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 4.1.6 加气混凝土耐火性能应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 4.2 建筑节能设计 4.2.1 一般规定 1. 墙体热工性能应符合广东省夏热冬冷地区或夏热冬暖地区,相应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2. 砌块用于有保温隔热和节能要求的围护结构中时,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地区气候条件、围护结构构造形式,合理地进行热工设计。当保温、隔热和节能设计要求的厚度不同时,应采用其中的最大厚度。 3. 砌块用于围护结构时,其材料的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设计计算值可按表4.2.1的规定采用。 表4.2.1 砌块的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设计计算值 干密度级别 导热系数(干态)λ [W/(m•K)] 理论计算值(重量含水量为6%条件下) 修正系数 a 设计计算值 导热系数 λ [W/(m•K)] 蓄热系数 S24 [W/(m2•K)] 导热系数 λ [W/(m•K)] 蓄热系数 S24 [W/(m2•K)] B05 0.14 0.16 2.81 1.25(1.00) 0.20(0.16) 3.51(2.81) B06 0.16 0.19 3.20 1.25(1.00) 0.24(0.19) 4.00(3.20) B07 0.18 0.22 3.59 1.25(1.00) 0.28(0.22) 4.49(3.59) 注:括号内数据用于薄浆干砌法 4.2.2 热工设计 1. 外墙节能设计应首选墙体自绝热(保温)方案,宜选用隔热、保温性能好的砌块和砂浆砌筑,宜优先采用薄浆干砌法,外墙厚度不宜小于180mm,外表面宜做浅色饰面。 2. 外墙的传热系数(K值)和热惰性指标(D值)(当外墙中有钢筋混凝土梁、柱、剪力墙等热桥影响时,应为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和外墙平均热惰性指标)应满足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外墙的传热系数(K值)和热惰性指标(D值)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规定计算,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和外墙平均热惰性指标应按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计算。 4. 夏热冬冷地区外墙热桥部分应做保温处理。冬季,外墙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的露点温度。低于露点温度时,应在热桥部位增加相应的保温措施。 5. 当热桥部分需进行保温、隔热设计并采取相应措施时,应进行专项设计,并应在建筑初步设计方案阶段考虑。墙体的保温、隔热设计可按下列的规定选用: 1) 内衬保温、隔热性能好的砌块; 2) 内抹具有保温、隔热功能的砂浆; 3) 内贴(挂)保温、隔热板; 4) 调整热桥部分的厚度。 6. 当有特殊原因需要采用轻质材料外保温方案时,应进行专项设计。 7. 采用砌块作为复合墙体的保温、隔热层时,砌块应布置在水蒸气流出的一侧。 4.2.3 热工设计有关参数及要求 1. B07级砌块不同厚度墙体的传热系数K值和热惰性指标D值可按表4.2.3-1的规定采用。 表4.2.3-1 B07级砌块不同厚度墙体的传热系数K值和热惰性指标D值 墙体厚度δ (mm) 传热阻R0 [(m2•K)/W] 传热系数K [W/(m2•K)] 热惰性指标D 50 0.40(0.45) 2.50(2.22) 1.44(1.46) 100 0.58(0.67) 1.72(1.49) 2.24(2.25) 180 0.86(1.04) 1.17(0.97) 3.51(3.56) 200 0.93(1.13) 1.08(0.89) 3.82(3.88) 240 1.08(1.31) 0.93(0.77) 4.50(4.54) 250 1.11(1.36) 0.90(0.74) 4.63(4.72) 300 1.29(1.58) 0.78(0.63) 5.44(5.52) 注: 1 表内数据不包括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构造柱等热桥部位的影响; 2 括号内数据用于薄浆干法砌筑; 3 表内数据包含砌体内外侧各25mm厚抹灰层 2. B06级砌块不同厚度墙体的传热系数K值和热惰性指标D值按本标准附录B.0.2的规定采用。 3. 有节能要求的自保温(绝热)砌块墙体,外墙砌块强度、厚度不宜少于表4.2.3-2的规定。 表 4.2.3-2 外墙砌块强度、厚度参考表 密度级别 强度级别 最小厚度 (mm) 建筑类别 优等品 合格品 B 06 A5.0 - 180 低层、多层 B 07 A7.5 A5.0 180 多层、高层 B 08 A10.0 A7.5 200 高层 4. 墙体的材料、砌体热工性能及验算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4.3 结构设计 4.3.1 砌块墙体的高厚比验算 1. 砌块墙体的高厚比β应按下式验算: β= ≤μ1μ2[β] (4.3.1-1) 式中: H0―墙体的计算高度,当墙体高H大于或等于相邻横墙壁、结构柱侧、构造柱或剪力墙边间距S时,即S≤H时,H0=0.6S; 当2H≥S>H时,H0=0.4S+0.2H; 当S>2H时,H0=1.0H; 当墙体上端为自由端时,H0=2H; h―墙体厚; μ1―非承重墙体的允许高厚比[β]的修正系数; μ2―有门窗洞口的墙体允许高厚比的修正系数,按第4.3.1-4.条计算; [β]―墙体的允许高厚比,按表4.3.1选用。 注:当与墙连接的相邻横墙壁、结构柱侧、构造柱或剪力墙边间距s≤μ1μ2[β]h时,墙的高度可不受本条限制。 表4.3.1 墙体允许高厚比[β]值 砂浆强度等级 墙 M5.0 24 ≥M7.5 26 注: 1 上端为自由端墙的允许高厚比,除按上述规定外,尚可提高30%; 2 验算施工阶段砂浆尚未硬化的新砌砌体高厚比时,允许高厚比取14 2. 带构造柱的墙体的高厚比验算: 1) 当构造柱截面不小于墙厚时,可按公式(4.3.1-2)验算带构造柱墙的高厚比,此时公式中h取墙厚;当确定墙的计算高度时,S取相邻横墙壁、结构柱侧或剪力墙边的距离;墙的允许高厚比[β]可乘以提高系数μC: μC =1+1.5 (4.3.1-2) 式中: μC―允许高厚比的提高系数; bC ―构造柱沿墙体长度方向的宽度; ―构造柱间距; bC / >0.25时,取0.25; bC / <0.05时,取0。 注:考虑构造柱有利作用的高厚比验算不适用于施工阶段。 2) 设有钢筋混凝土圈梁的带构造柱墙体,当b/s≥1/30时,圈梁可视为构造柱间墙体的不动铰支点(b为圈梁宽度)。如不允许增加圈梁宽度,可按墙体平面外等刚度原则增加圈梁高度,以满足构造柱间墙体的不动铰支点的要求。 3. 厚度h≤240mm的墙体,允许高厚比修正系数μ1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h=240mm μ1=1.2; h=90mm μ1=1.5; 240mm>h>90mm μ1可按插入法取值 4. 对有门窗洞口的墙体,允许高厚比系数μ2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μ2=1-0.4 bs /S (4.3.1-3) 式中: bs ―在宽度S范围内的门窗洞口总宽度; S ―相邻窗间墙体的距离。 当按公式4.3.1-3算得μ2值小于0.7时,应采用0.7。 4.3.2 构造要求 1. 外墙和8度抗震设防地区内墙宜用密度级别为B07、强度级别为A7.5,但不应低于A5.0的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其它建筑内墙不应低于A3.5。对有节能要求的墙体,砌块强度级别的选用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地面以下的砌体不应低于M10;外墙砌体不应低于M7.5;其它砌体不应低于M5。 2. 墙体与结构柱、混凝土墙交接处, 应沿柱(或墙) 全高每3皮砌块或不超过600mm设置2φ6的拉结筋。拉结筋伸入墙内的长度:非抗震区不应小于700mm;6、7度抗震区不应小于1000mm,宜沿墙全长贯通;8度抗震区应沿墙全长贯通。 3. 符合下列情况下的墙体应设置构造柱: 1) 墙长超过5m; 2) 宽度超过2.4m或有特殊要求的洞口两侧,以及长度超过2.5m独立墙体端部; 3) 墙长大于墙高且端部无柱时,应在墙端设置构造柱; 4) 楼梯和人流通道两侧的墙体,应设置间距不大于层高的构造柱。 4. 构造柱的截面尺寸及配筋应按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构造柱的截面尺寸取200mm×墙厚,配置4φ12竖向钢筋,顶部和底部应锚入混凝土结构中,箍筋采用φ6@200,并应沿墙高每隔3皮砌块或不超过600mm设置2φ6拉结筋,拉结筋每边伸入墙内的要求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 5. 墙高超过4m,墙体半高处宜设置与端部结构构件连接,且沿全墙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连系梁。连系梁的截面尺寸及配筋按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连系梁梁宽同墙厚,梁高应不小于200mm,纵筋4φ12,箍筋φ6@200。当连系梁在门窗洞口被截断时,洞口上方过梁的截面和配筋不得低于连系梁的要求,连系梁与过梁水平投影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连系梁与过梁垂直距离的两倍,且不小于1m。 6. 门窗洞口宽度大于等于900mm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过梁的截面尺寸宜与砌块的尺寸相应,配筋、支座长度应根据洞口宽度按设计要求采用。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过梁,过梁伸入墙的搁置长度每边不得小于300mm;门窗洞口宽度小于900mm时,可采用厚30mm,M10水泥砂浆内设2φ8的钢筋过梁,钢筋锚入两边墙内不得小于250mm。 7. 窗台处宜采用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窗台板,板厚宜为100mm,纵向钢筋2φ8,φ6@200联系筋,板两端各伸入墙体不应小于300mm。 8. 对面积较大,承受较大风压的墙体,以及抗震设防地区的高层建筑外墙,均应采取增设圈梁及构造柱等措施。 4.3.3 加气混凝土砌体的标准荷载按干密度乘1.4系数计算。 5 砌 筑 5.1 施工准备 5.1.1 砌块堆放场地应平整清洁、无积水,砌块不应被油污等污染。装卸砌块时严禁翻斗倾卸和丢掷。砌块应按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及砌块生产日期分别堆码整齐,高度不宜超过2 m。砌块堆垛上应设有标志,堆垛间应留有通道。 5.1.2 砌筑前须按砌块尺寸计算其皮数和排数,宜编制排列图,保证砌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应采用主规格砌块砌筑,按设计图的门、窗、过梁、暗线、暗管等的要求,在排列图上标明主砌块、辅助砌块、特殊砌块以及预埋件等。 5.1.3 施工时在墙体阴阳角处立好皮数杆,杆间距不宜超过15m,杆上标出皮数、门窗洞口、过梁以及预埋件等部位的标高。 5.1.4 砌筑墙体前应检查基础防潮层或地板等基层状况,要求表面平整、清洁、不得有积水及污泥等杂物。符合要求后再放线,并应校核放线尺寸。 5.1.5 检查墙柱上的拉结钢筋预留情况,有缺陷的应采取措施补救。 5.2 砌筑基本规定 5.2.1 墙体砌筑的工程质量应满足《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标准的规定。 5.2.2 不应使用龄期不足28d、破裂、不规整、浸水和表面被污染的砌块。 5.2.3 墙体砌筑材料宜保持均一性,若需镶砌,采用与原砌块物理、力学性质相近的混凝土砖。 5.2.4 砌块应使用专用机具或相应的机械设备切割,不得在已砌好的砌体上随意打洞凿槽。 5.2.5 砌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墙体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及砂浆饱满度等,及时校正所发现的偏差,不得撬动已砌筑好的砌块。 5.2.6 外墙、厨厕及易发生裂、漏的部位,均应严格控制砌筑质量。 5.2.7 墙体的日砌筑高度应根据砌块与砂浆的材质、墙体部位、气温、风压等条件分别控制,不得因连续砌筑引起墙体变形、不均匀沉降或裂缝。 5.2.8 未经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得上岗砌筑。 5.3 墙体的砌筑 5.3.1 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砌筑,分为普通砌筑和薄浆干砌两种施工方法。 5.3.2 普通砌筑: 1. 砌筑时应控制砌块的含水率,含水率宜小于15%(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宜小于20%),砌筑时应向砌筑面适当洒水; 2. 砌墙前先拉水平线,在放好墨线的位置上,从墙体转角处或定位砌块处开始砌筑,砌块下应满铺砂浆; 3. 砌筑时应保证灰缝饱满,竖向灰缝应采用端面上灰法砌筑,砌块上下皮搭接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否则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网片; 4. 铺设砌筑砂浆的长度一次不宜超过800mm。铺浆后应立即放置砌块,要求一次摆正放平,砌块砌筑后砂浆已凝固,如需移动时,应铲除原有砂浆重新铺设砂浆砌筑; 5. 砌体转角及纵横交接处应咬槎砌筑。如采用不同材料或不同规格砌块接槎时,应沿墙高每600mm左右或符合砌块模数,用2φ6钢筋伸入墙内拉结,每边长度应不小于1000mm; 6. 砌体的转角和纵横墙交界处应同时砌筑,因特殊原因不能同时砌筑及其他需留置的临时间断处设置施工缝。施工缝应砌成斜槎,斜槎长度应不小于高度的2/3。如留斜槎确有困难时,除转角处或抗震设防地区的墙体外,也可砌成直槎,但必须沿墙高度设置拉结筋并应符合本规程4.3.2条第4款的规定。 7. 砌筑墙端时砌块必须与框架柱面、剪力墙面填满砂浆靠紧,并将结构(柱、墙)上预留的拉结钢筋展平,砌入水平灰缝中; 8. 墙体日砌高度控制在1.4m以内为宜,雨天施工不宜超过1.2m; 9. 距梁、板底部约200mm高的砌体,应至少隔7日后补砌。补砌采用辅助实心小砖块约60。斜砌挤紧,空隙处用砂浆填实。 5.3.3 薄浆干砌: 1. 采用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为优等品砌块和(CAS)专用砂浆砌筑; 2.结构柱(混凝土墙)上的拉结筋应采用后锚固连接; 3. 砌筑时应控制砌块的含水率,含水率应不大于15%,砌块施工前不应淋水; 4. 砌筑前拉好水平线,先在梁(板)底下留200mm~250mm高度作为斜顶砖位置,然后计算皮数(包括砂浆灰缝尺寸),根据排列结果,备好不同尺寸的砌块,并确定结构柱(混凝土墙)上拉结筋的位置及楼面坎台的砌筑(或浇筑)高度;坎台表面应水平、平整,坎台完成后(1~2)天可进行砌块的砌筑; 5. 砌筑时,砌块上下皮搭接不得小于砌块长度的三分之一。先用毛刷将砌块表面浮灰清理干净,然后将薄浆干砌专用砌筑砂浆均匀铺刮于下皮砌块表面及待砌砌块端面。砌块上墙后用橡皮锤轻击砌块,橡皮锤应先从砌块的顶部向下敲击,然后沿水平方向敲击压实,使砂浆能从灰缝中挤出,灰缝不得留空隙,做到随砌随钩缝,及时清理挤出的砂浆; 6. 砌好的砌块不应随意移动或撞击,如需校正必须刮去原有砂浆从新铺施; 7. 砌体转角及纵横交接处的咬槎按本规程5.3.2条笫5款的规定砌筑; 8. 墙体的施工缝处的斜槎按本规程5.3.2条笫6款的规定砌筑; 9. 砌体应分次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m,每天砌筑不宜大于两次,应待前次砂浆终凝后再继续砌筑。一般情况下,日砌筑高度控制在2.8m以内。 10. 砌筑至距梁(或板)底约200mm时,当墙高小于3m时,至少间隔3天后补砌;当墙高大于3m时,至少间隔5天后补砌。补砌宜用配套砌块顷斜顶紧砌筑,倾斜度以60。为宜; 11. 砌体必须与梁底、柱、墙间填满砂浆挤紧,并将结构上预留的拉结钢筋展平,砌入水平灰缝中; 12. 砌体内埋设钢筋,应采用专用开槽机开槽。 5.4 砌筑灰缝要求 5.4.1 灰缝应横平竖直,砂浆饱满,均匀密实,随砌随用原浆钩缝。严禁出现瞎缝、透亮缝和用杂物塞缝。砂浆饱满度:水平缝不低于90%,竖直缝不低于80%,薄浆干砌应达到90%以上。 5.4.2 灰缝厚度应均匀,普通砌筑灰缝厚度宜8mm~12mm;薄浆干砌法宜为5mm。 5.5 门、窗洞与边框的砌筑 5.5.1 门窗洞口两侧应采用无缺损砌块砌筑,保证洞口周边平直,在设计要求部位砌入预制锚固件。 5.5.2 门窗洞口的加筋水泥砂浆或混凝土边框施工时,周边钢筋应与墙体中预留的水平拉结钢筋相搭结。 5.5.3 安装窗框前混凝土窗台板的板面应平整,如窗台采用砌块砌筑时,上部应铺设钢筋并以水泥砂浆抹平。 5.5.4 门窗洞口现浇钢筋混凝土过梁,砌体砂浆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的75%以上时,不得拆除过梁底部的支撑和模板;如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过梁,应座砌砂浆安装,按设计标高将过梁牢固砌入墙体内。 5.5.5 门、窗框必须用锚固件固定,门、窗框与砌体间如有间隙,应用砂浆和或发泡聚氨酯等密封嵌缝材料填实、抹平。 5.6 墙体孔洞的砌筑 5.6.1 对设计规定的洞、孔、管道、沟槽、预埋件等应在砌筑时预留、预埋或采用特殊砌块。否则应在砌筑完成,砂浆达到75%以上设计强度后,采用专用工具钻孔开槽,不得引起砌块松动、破坏和裂纹。埋管固定好后,应用加气混凝土专用砂浆分遍修补填塞。 5.6.2 施工中如需设置临时施工洞口,其洞边离交接处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600mm,且顶部应参照设计洞口构造设置过梁,过梁支座不应小于250mm。填砌施工洞口时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应相应提高一级。 5.7 构造柱、连系梁施工 5.7.1 构造柱的施工 1. 墙体砌筑时,在构造柱设置处留马牙槎,牙槎长不应小于90mm,柱与墙体的拉结钢筋应按要求两端砌入墙体内,长不小于700mm。砌筑完成7天后,再进行构造柱的施工。 2. 模板安装时,先立一侧模板,另一侧模板沿柱高分段安装,采用拉固镙栓将模板夹紧砌体,分段浇注混凝土。 3. 构造柱浇混凝土前,应将柱中杂物清理干净,并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适当润湿。浇注混凝土时,用木锤震动模板配合捣实,使其充满柱腔和马牙槎部位的空间,但不得碰撞墙体。 5.7.2 水平连系梁或钢筋砂浆带施工 1. 水平连系梁按设计要求,在砌块的水平面布置好钢筋,支好模板,浇注混凝土。 2. 钢筋砂浆带施工,应预先在砌块的水平面布置好钢筋,再按设计采用的砂浆包裹抹平。 5.8 雨期施工 5.8.1 雨期施工时,砌块不应露天贴地堆放,应做好遮雨措施。 5.8.2 不得使用被雨水湿透的砌块,防止雨水直接冲淋砌体。 5.8.3 当雨量较大且无遮盖时,应停止砌筑,并对已砌筑的墙体采取遮雨措施,防止雨水浸入墙体;继续施工时,必须复核墙体的垂直度。 5.9 冬期施工 5.9.1 当预计连续10天内的平均气温低于5℃,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3℃时,宜停止砌筑;否则应按冬期施工的规定执行。不得使用被水浸湿后受冻的砌块,砌筑前应清除冰雪等冻结物。 5.9.2 冬期施工不得使用被水浸湿后受冻的砌块,砌筑前应清除冰雪等冻结物。 5.9.3 砌筑砂浆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砂内不得含有冰块和直径大于10mm的冻结块;石灰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拌制砂浆用水的温度不得超过80℃;拌合抗冻砂浆时,可按有关规定加入外加剂。 5.9.4 冬期施工时,采用抗冻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按常温施工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5.9.5 气温在0℃以下施工时,应采用保温材料对新砌体进行复盖、保温。 5.9.6 解冻期间应对砌体进行观察,当发现裂缝,不均匀下沉等情况,应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5.10 安全施工 5.10.1 砌块采用集装托板垂直运输时,吊笼和托板应满足强度要求,并应设有尼龙网等安全罩。 5.10.2 在楼面装卸堆码砌块时,禁止倾倒、抛掷和撞击楼板,砌块宜分散堆放,堆码应稳定。 5.10.3 砌体内不得留置脚手架眼。 5.10.4 砌块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在稳定的脚手架上操作,不得站在墙体上。 5.10.5 在大风雨和台风的情况下,对已砌筑而强度未达到要求,稳定性较差的砌体必须加设临时支撑保护。 5.10.6 施工临时洞口及门窗洞过梁的支撑应坚固、牢靠,砌筑砂浆未达到设计要求75%以上时,不可拆除支撑和模板。 6 抹 灰 6.1 一般规定 6.1.1 抹灰应在砌体完工七天后进行,且应在砌体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6.1.2 抹灰层与砌体之间,以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等缺陷;抹灰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 6.1.3 抹灰采用的砂浆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强度、稠度、保水性、粘结性等应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1.4 抹灰前应检查栏杆、预埋件等位置是否正确,与墙体连接是否牢固,并应将砌块墙面的灰缝、孔洞、凿槽等缺陷,填补密实、整平,清除浮灰,必要时适当洒水润湿。 6.1.5 抹灰层的平均厚度,内墙宜控制在15mm以内,外墙宜控制在25mm 以内。找平层厚度大于10mm时,应分遍压实赶平。 6.1.6 抹灰砂浆每遍厚度宜为5mm~7mm;且应待前一层终凝后7~8成干,方可涂抹后一层。修补找平用的砂浆应与抹灰所用材料一致。 6.1.7 各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暴晒、淋雨、水冲、撞击、振动,水泥砂浆宜在湿润的条件下养护,缓慢干燥。完成后的抹灰或粉刷层,不得快速风干或暴晒。 6.1.8 抹灰前,应作基层界表处理,先将基层清扫干净,做打底处理后,采用专用抹灰砂浆做过渡找平层,防止出现空鼓开裂。 6.1.9 抹灰挂网时,钢网钉挂应牢固,必须经隐蔽检查合格后,方可抹灰。 6.2 外墙抹灰 6.2.1 外墙抹灰,可按下列两种方法之一进行: 1. 在砌体上刷1mm~2mm厚界面处理剂,随即抹5mm~7mm厚强度与砌块接近的专用抹面砂浆过渡,再用约10mm厚强度等级不小于M10专用抹面砂浆(或防水砂浆)找平,砂浆内宜添加抗裂纤维且抗渗等级不应小于P6; 2. 基层表面抹5mm~7mm厚CAS抹面砂浆作结合层,待砂浆干燥48小时后,再用强度等级不低于M10的防水砂浆找平。 6.2.2 高层建筑外墙抹灰,当采用挂网措施时,按设计要求将钢网固定牢固后,再抹灰。 6.2.3 挂网抹灰应做到挂网平整、钉网牢固、抹灰密实 1. 挂网前应清理基层,除去浮灰、油污(剪力墙光滑面尚应采取凿毛等措施),修补整平墙面。 2. 挂网应展平,与梁柱或墙体连接可用射钉或与预埋的钢筋点焊固定,间距不宜太大,以保证钢网不变形起拱。 3. 网材搭接应平整、连续、牢固、搭接宽度不宜小于100mm。 5. 挂网必须置于抹灰层内,不得外露。 6.2.4 装饰面层抹灰,应分段施工,按设计要求留设分格缝。缝的宽度和深度应均匀一致,表面光滑无砂眼,不得有错缝缺棱掉角。 6.2.5 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女儿墙与屋面交接处,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女儿墙内、外两侧及上部压顶必须做好防水处理; 2. 女儿墙压顶做成向内排水坡,坡度应不小于6%; 3. 屋面防水层与女儿墙之间的阴角处,宜做成半径不小于100mm的圆弧角,并符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的规定; 4. 屋面刚性层与女儿墙间应预留宽度不小于30mm的空隙并填充防水密封材料; 5. 隔热层架空板与女儿墙的距离不宜小于250mm。 6.3 内墙抹灰 6.3.1 内墙抹灰,可按下列三种方法之一进行: 1. 砌体基层表面应刷1mm~2mm厚界面处理剂,随后抹约5mm~7mm厚,强度与砌块接近的专用抹面砂浆,面层再用约10mm厚,强度等级大于等于M5专用抹面砂浆找平; 2. 砌体基层表面抹3mm~5mm厚CAS抹面砂浆作结合层,待砂浆干燥48小时后,再抹强度大于或等于M5砂浆找平; 3. 当砌体表面平整度达到质量要求时,可直接刮腻子做装饰面层。 6.3.2 内墙砌体应采用性能适应的专用砂浆分层抹灰,墙面阳角应采用M10水泥砂浆抹护角,护角高2000mm,两侧宽50mm。 6.3.3 找平层厚度大于10mm时,应分遍压实赶平。抹灰层厚度宜控制在15mm以内。 6.3.4 粉刷石膏的内墙抹灰,应分层抹灰。 6.3.5 内墙门、窗、洞的混凝土边框与砌块结合处,应按设计要求加设钢网(或耐碱纤维网),固定后,再作墙面抹灰。 6.3.6 埋设暗线、暗管等的孔槽间隙,应先用砂浆分层填实,并沿缝长加挂耐碱纤维网布作防裂处理,再分层抹灰。 7 质量验收 7.1 砌体工程的质量验收 7.1.1 砌体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的有关规定。 7.1.2 主控项目 1.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级别、密度级别必须符合设计的规定; 2.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满足设计的要求; 3. 加气混凝土砌块和配制砂浆原材料的有害物质检查必须符合本规程第3.1节的规定。 7.1.3 一般项目 砌体结构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表7.1.3 砌体结构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砌体厚度 ±4 用尺检查 2 基础顶面和楼面标高 ±15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3 轴线位移 10 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检查 4 墙面垂直度 每层 5 用2m托线板或吊线和尺检查 全高 10 5 表面平整度 6 用2m靠尺检查 6 水平灰缝平直度 7 用10m长的线拉直检查 7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框) ±5 用尺检查 8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尺检查 注:薄浆干法筑砌的质量标准可参照本表适当提高 7.1.4 隐蔽工程的验收包括: 1. 基础; 2. 防潮层; 3. 预埋拉结钢筋、网片; 4. 其它隐蔽工程。 7.1.5 在验收时应具备下列资料: 1. 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 2. 砌块、砂浆、水泥、砂、石灰膏、外加剂等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或检验资料; 3. 现场配制砂浆配合比,以及砂浆强度的检验报告; 4. 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或变更设计的技术文件; 5. 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以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6. 施工日志; 7. 其它必须检查的项目和提供的资料。 7.1.6 对有裂缝的砌体应按下列情况进行验收: 1. 对有可能影响安全性和使用功能的砌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需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待返修或加固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 2. 对不影响安全性和使用功能的砌体裂缝,应予以验收,对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裂缝,应进行处理。 7.1.7 对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应单独验收,对墙体节能有要求的工程,按本规程第7.3节进行验收。 7.2 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 7.2.1 抹灰工程的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有关规定。 7.2.2 主控项目 1. 抹灰砂浆材料的品种、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抹灰层的防裂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抹灰层与砌体之间,以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等缺陷,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 7.2.3 一般项目 1. 抹灰面层的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按设计要求划分,缝宽与深度一致; 2. 应采用水泥砂浆护角; 3.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宽度和深度均不小于10mm; 4. 门窗框与砌体间隙缝应按设计采用材料封闭密实,表面平整。 5. 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表7.2.3 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表面平整度 4 用2m直尺和塞尺检查 2 立面垂直度 5 用2m托线板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缝直线度 4 拉5m线和尺检查 7.2.4 在验收时应具备下列资料: 1. 抹灰、挂网所用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2. 用于内墙抹灰所用材料的有害物质指标的抽检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以及分项工程检验评定表 5. 重要技术问题的处理或变更设计的技术文件; 6. 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7.2.5 对墙体抹灰有节能要求的工程,按本规程第7.3节进行验收。 7.3 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7.3.1 主要验收内容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 7.3.2 一般规定 1. 检查施工图纸是否通过节能设计审查,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备案的资料。 2. 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主体结构基层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保温材料、饰面层等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7.3.3 主控项目 1. 砌块的干密度级别、强度级别、导热系数,以及墙体厚度,保温砂浆的品种、抹层厚度、干密度、强度级别、导热系数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材料进场的合格证和进场复检报告;隐蔽工程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 保温砂浆与基体和面层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得脱层、空鼓、开裂。进场时应对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挂网材料的力学性能等进行复验,见证取样的检验结果,必须达到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检结果。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7.3.4 一般项目 1. 当采用挂网作为防止开裂的措施时,网材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砂浆抹压应密实,不得空鼓,网材不得起拱、外露。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m2。 2. 设置空调的房间,其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3. 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应按照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 检验方法:对照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 墙体采用保温砂浆时,保温砂浆层宜连续施工;保温砂浆厚度应均匀、接茬应平顺密实。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处。 5. 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基体不同材料的交接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按设计或施工方案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接不同部位,每类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附录A 砂浆及技术要求 A.1 现场配制的砂浆 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采用的现场配制砌筑砂浆或抹灰砂浆,除品种和强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外,其技术性能应符合本规程3.2.1~3.2.5条的相应要求。 A.1.1 配制砂浆的原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的规定,有该批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应按批进行复检,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的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保持干燥,如遇水泥标号不明或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等情况,应经试验鉴定后,方可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 砂:宜采用洁净的中砂,其质量应符合JGJ 52或《建筑用砂》GB/T 14684的规定; 3.石灰膏:应采用块状生石灰淋制,块状生石灰应符合《建筑生石灰》JC/T 479的规定。淋制时必须用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筛网过滤,并使其充分熟化。用于砌筑的砂浆,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天;用于抹灰的砂浆,常温下熟化时间不少于15天;用于罩面时不应小于30天。沉淀池中贮存的石灰膏应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严禁使用含有未熟化颗粒、脱水硬化的石灰膏以及含有其它杂物的石灰膏; 当采用磨细生石灰粉配制砂浆时,磨细生石灰粉应符合《建筑生石灰粉》JC/T480的规定,用于罩面时磨细生石灰粉应先行熟化,熟化时间不应少于3天; 4. 配制砂浆时可掺入水泥重量5%以下的外加剂,以改善砂浆性能和降低成本。采用的外加剂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5. 配制砂浆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6. 掺入砂浆中的掺合料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如粉煤灰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的规定,其掺量应经试验确定。不得随意掺入各种工业废渣。 A.1.2 砂浆的配制、使用要求: 1. 砂浆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按质量比计量配制。砌筑砂浆试配应按设计强度等级提高15%。抹灰砂浆应按设计要求配制; 2. 砂浆的拌合及机械要求:砂浆应采用机械拌合,拌合时间,自投料完毕起,不得小于2分钟,掺外加剂者(3~5)分钟,如砂浆出现泌水现象,在使用前应再次拌合,并立即调整配比; 3. 砂浆的使用要求:砂浆应随拌随用,必须在拌成后起之(3~4)小时内使用完毕,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必须在于(2~3)小时内使用完毕,必要时可采用掺外加剂等措施延长使用时间,但其掺量应按有关规定并经试验确定。 A.1.3 砂浆试块强度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天的试块抗压强度试验结果为准; 2. 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 3.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满足设计强度等级的要求;最小一组抗压强度平均值应不得小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抗压强度的0.75倍。 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 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最后检查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单。 A.2 节能墙体用保温隔热砂浆技术性能 加气混凝土砌块节能墙体采用的保温隔热砂浆技术性能应符合表A.2.1~A.2.4的相应要求。 A.2.1 干混外保温粘结砂浆(DEA)的性能应符合表A.2.1的要求。 表A.2.1 干混外保温粘结砂浆的性能指标 项 目 性 能 指 标 粘结砂浆 拉伸粘结强度/MPa(与水泥砂浆) 未处理 ≥0.6 浸水处理 ≥0.4 拉伸粘结强度/MPa(与膨胀聚苯板) 未处理 ≥0.1,破坏界面在膨胀聚苯板上 浸水处理 ≥0.1,破坏界面在膨胀聚苯板上 可操作时间/h 1.5~4.0 A.2.2 干混外保温抹面砂浆(DBI)的性能应符合表A.2.2的要求。 表A.2.2 干混外保温抹面砂浆的性能指标 项 目 性 能 指 标 粘结砂浆 拉伸粘结强度/MPa(与膨胀聚苯板) 未处理 ≥0.1,破坏界面在膨胀聚苯板上 浸水处理 ≥0.1,破坏界面在膨胀聚苯板上 冻融循环处理 ≥0.1,破坏界面在膨胀聚苯板上 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3.0 可操作时间/h 1.5~4.0 A.2.3 干混无机集料保温砂浆(DTI)的性能应符合表A.2.3的要求。 表A.2.3 干混无机集料保温砂浆的性能指标 项 目 性 能 指 标 Ⅰ型 Ⅱ型 分层度/mm ≤20 ≤20 堆积密度/(kg/m3) ≤250 ≤350 干密度/(kg/m3) 240~300 301~400 抗压强度/MPa ≥0.2 ≥0.4 导热系数(平均温度25℃)/( W/m•K)) ≤0.07 ≤0.085 线收缩率/% ≤0.3 压剪粘结强度/MPa ≥50 燃烧性能级别 应符合GB 8624规定的A级要求 注:Ⅰ型和Ⅱ型根据干密度划分 A.2.4 干混聚苯颗粒保温砂浆(DPG)的性能应符合表A.2.4的要求。 表A.2.4 干混聚苯颗粒保温砂浆的性能指标 项 目 性 能 指 标 湿表观密度/(kg/m3) ≤420 干表观密度/(kg/m3) 180~250 导热系数/( W/m•K) ≤0.06 蓄热系数( W/m2•K) ≥0.95 抗压强度/MPa ≥200 压剪粘结强度/MPa ≥50 线性收缩率/% ≤0.3 软化系数 ≥0.5 难燃性 B1级 附录B 材料及砌体热工性能 B.0.1 加气混凝土材料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设计计算值见表B.0.1。 表B.0.1 加气混凝土材料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设计计算值(JGJ/T17-2008) 围护结 构类别 干密度 Po (kg/m3) 理论计算值 (体积含水量3%条件下) 灰缝影响系数 潮湿影响系数 设计计算值 导热系数 λ [W/(m•k)] 蓄热系数 S24 [W/(m2•k)] 导热系数 λ [W/(m•k)] 蓄热系数 S24 [W/(m2•k)] 单一结构 400 0.13 2.06 1.25 - 0.16 2.58 500 0.16 2.61 1.25 - 0.20 3.26 600 0.19 3.01 1.25 - 0.24 3.76 700 0.22 3.49 1.25 - 0.28 4.36 复合结构 铺设在密闭屋面内 300 0.11 1.64 - 1.5 0.17 2.46 400 0.13 2.06 - 1.5 0.20 3.09 500 0.16 2.61 - 1.5 0.24 3.92 600 0.19 3.01 - 1.5 0.29 4.52 浇注在混凝土构件中 300 0.11 1.64 - 1.6 0.18 2.62 400 0.13 2.06 - 1.6 0.21 3.30 500 0.16 2.61 - 1.6 0.26 4.18 600 0.19 3.01 - 1.6 0.30 4.82 注:当加气混凝土砌块和条板之间采用粘结砂浆,且灰缝≤3mm时,灰缝影响系数取1.00 B.0.2 不同厚度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热工性能指标 (B06级) 见表B.0.2。 表B.0.2 不同厚度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及屋面隔热层热工性能指标 (B06级) (JGJ/T17-2008) 外墙厚度δ (mm) 传热阻RO [(m2•K)/W] 传热系数K [W/(m2•K)] 热惰性指标D 150 0.82(0.98) 1.23(1.02) 2.77(2.80) 175 0.92(1.11) 1.09(0.90) 3.16(3.19) 200 1.02(1.24) 0.98(0.81) 3.55(3.59) 225 1.13(1.37) 0.88(0.73) 3.95(3.98) 250 1.23(1.51) 0.81(0.66) 4.34(4.38) 275 1.34(1.64) 0.75(0.61) 4.73(4.78) 300 1.44(1.77) 0.69(0.56) 5.12(5.18) 325 1.54(1.90) 0.65(0.53) 5.51(5.57) 350 1.65(2.03) 0.61(0.49) 5.90(5.96) 375 1.75(2.16) 0.57(0.46) 6.30(6.36) 400 1.86(2.30) 0.54(0.43) 6.69(6.76) 注: 1 表中热工性能指标为干密度600kg/m3加气混凝土,考虑灰缝影响导热系数λ=0.24 W/(m2•K),蓄热系数S24=3.76 W/(m2•K); 2 括号内数据为加气混凝土砌块之间采用粘结砂浆,导热系数λ=0.19 W/(m2•K),蓄热系数S24=3.01 W/(m2•K); 3 其他干密度的加气混凝土热工性能指标可根据本规程表B.0.1加气混凝土材料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设计计算值的数据计算; 4 表内数据不包括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构造柱等热桥部位的影响 附录C 隔声性能、耐火性能 C.0.1 加气混凝土砌块隔墙的隔声性能见表C.0.1。 表C.0.1 加气混凝土隔墙隔声性能表(JGJ/T17-2008) 隔墙做法 构造示意 下列各频率的隔声量(dB) 100~3150HZ的计权隔声量Rw(dB) 125 HZ 250 HZ 500 HZ 1000 HZ 2000 HZ 4000 HZ 75mm厚砌块墙,双面抹灰 29.9 30.4 30.4 40.2 49.2 55.5 38.8 100mm厚砌块墙,双面抹灰 34.7 37.5 33.3 40.1 51.9 56.5 41.0 150mm厚砌块墙,双面抹灰 37.4 38.6 38.4 48.6 53.6 57.0 44.0 (砌块) 37.4 38.6 38.4 48.6 53.6 57.0 46.0 (板材) (B06级无抹灰层) 两道75mm厚砌块墙,双面抹混合灰 35.4 38.9 46.0 47.0 62.2 69.2 49.0 一道75mm厚砌块和一道半砖墙,双面抹灰 40.3 40.8 55.4 57.7 67.2 63.5 55.0 注: 1 本检测数据除注明外,均为B05级水泥、矿渣、砂加气混凝土砌块; 2 砌块均为普通水泥砂浆砌筑; 3 抹灰为1:3:9(水:石灰:砂)混合砂浆; 4 B06级制品隔声数据系水泥、石灰、粉煤灰加气混凝土制品 C.0.2 不同组成材料的加气混凝土砌块耐火性能见表C.0.2。 表C.0.2 加气混凝土耐火性能表(JGJ/T17-2008) 材 料 体积密度级别 厚度(mm) 耐火极限(h) 加气混凝土砌块 水泥、矿渣、砂为原材料 B05 75 2.5 100 3.75 150 5.75 200 8.0 水泥、石灰、粉煤灰为原材料 B06 100 6 200 8 水泥、石灰、砂为原材料 B05 150 >4 100 3 附录D 屋面隔热工程 D.1 一般规定 D.1.1 屋面加气混凝土砌块隔热层,适用于有节能要求的新建和旧房改造屋面工程。 D.1.2 屋面加气混凝土砌块隔热层,首选导热系数低、尺寸较大的中型砌块。 D.1.3 屋面加气混凝土砌块隔热层的铺筑、抹面宜用专用砂浆。 D.1.4 屋面隔热层常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规格尺寸范围见表D.1.4。 表D.1.4 砌块的规格尺寸 (mm) 项 目 长度 L 宽度 B 厚度 H 屋面隔热层用砌块 600 300~600 100~200 注:其它规格尺寸的砌块,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砌块强度级别、干密度级别和砌块的技术性能要求,详见本规程附录A.0.2。 D.1.5 屋面隔热层常用砂浆的技术要求,详见本规程附录B及3.2节。 D.2 屋面隔热层的热工设计要点 D.2.1 加气混凝土砌块屋面隔热层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有关规定。其传热系数(K值)和热惰性指标(D值),应按GB 50176和现行有关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计算。 D.2.2 复合屋盖中,加气混凝土砌块隔热层低限厚度可参考表D.2.2采用。 表D.2.2 复合屋盖中加气混凝土隔热层低限厚度 (mm) 钢筋混凝土屋面板厚度 加气混凝土隔热层低限厚度 120 B06 180~200 B05 120~180 150 B06 160~180 B05 100~160 D.2.3 加气混凝土砌块材料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设计计算值可参照附录B。 D.3 屋面隔热层的设计与构造 D.3.1 屋面隔热层砌块的选用: 1. 砌块的密度级别以不大于B06级为宜,砌块强度级别以不低于A3.5为宜; 2. 砌块的导热系数以不大于0.14为宜; 3. 砌块的密度级别、尺寸范围见表D.3.1。 表D.3.1 屋面隔热层用砌块的尺寸范围 密 度 级 别 尺 寸(mm) 长 宽 厚 B06 600~0 160~200 B05 600~0 140~180 注:基层钢筋混凝土屋面板厚度常用120、150mm D.3.2 屋面隔热层铺筑砂浆的选用: 1. 屋面隔热层宜采用专用防水砂浆或泡沫砂浆做为找平、铺砌材料,采用水泥砂浆为覆盖层材料; 2. 找平、铺砌底层砂浆强度不宜小于2.5MPa。 D.3.3 加气混凝土砌块用作保温、隔热层时,可先在屋面板上做找平层和防水层及找坡层,将加气混凝土砌块保温、隔热层置于找坡层之上及防水层之上,常用加气混凝土砌块保温、隔热层复合屋面构造示意图见图D.3.3。 图D.3.3 复合屋面构造示意图 D.3.4 保温、隔热层周边应做水泥砂浆保护层,防止加气混凝土砌块破碎。 D.3.5 加气混凝土砌块用于复合屋面的保温、隔热层时,在水蒸气流出的一侧,每50m2应设置排湿排汽孔1个见图D.3.5。 图D.3.5 加气混凝土复合及单一屋面排湿排气孔构造示意图 D.3.6 上人屋面的隔热层上应设置保护层或加强层,并留置分格缝。 D.4 屋面隔热层铺筑施工 D.4.1 钢筋混凝土屋面板上铺设好找平层,在找平层上铺设好防水层、保护层、屋面找坡层以及屋面排水系统。 D.4.2 上述工序完成、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屋面隔热层的铺筑。 D.4.3 保护、处理好周边排水孔道和排水沟,不被堵塞,留设隔热层排气孔道。 D.4.4 采用本规程3.2节的砂浆,铺设加气混凝土砌块隔热层。 D.4.5 采用砂浆封闭隔热层周边。 D.4.6 每3m~6m,留置分格缝。 D.4.7 非上人屋面采用水泥砂浆抹面2mm~5mm,并进行表面压抹收浆。 D.4.8 上人的屋面在隔热层上铺设3cm~4cm厚钢网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每3m~6m,留置分格缝)或在隔热层上铺设地面砖等。 D.5 屋面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D.5.1 主要验收内容 基层,保温隔热层,防水层,保护层,面层等。 D.5.2 一般规定 1. 用作保温隔热层的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2. 应按照设计加气混凝土砌块保温隔热层与防水层、保护层等的次序施工,不得随意改变。 3. 加气混凝土砌块保温隔热层施工,应对下列部位由监理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基层; 2) 砌块的厚度、铺砌方式、砌块缝隙质量; 3) 排汽道。 4. 加气混凝土砌块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上面保护层的施工,避免砌块受雨水浸泡或受损。 D.5.3 主控项目 1. 用作保温隔热层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规格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进行见证取样复检。 检验方法:用尺量,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全数核查。 2.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铺砌方式、厚度、缝隙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D.5.4 一般项目 1. 加气混凝土砌块保温隔热层应按施工方案施工,砌块应粘贴牢固、缝隙严密、平整、坡向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一处,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2. 与加气混凝土砌块保温隔热层共同工作,应设有防水层,防水层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一处,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3. 加气混凝土砌块保温隔热层,其表面应有保护层,保护层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一处,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4. 保温隔热层的排汽道,位置和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一处,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程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 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
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1988 11《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 17-2008 12《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2009 13《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03 14《预拌砂浆》JGJ/T 230-2007 15《蒸压加气混凝土用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JC 890-2001 16广东省实施细则《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15-51-2007 广东省标准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blocks DBJ ×-×-×× 条 文 说 明 目 次 1 总 则 2 术 语 3 材料要求 3.1 环保要求 3.2 加气混凝土砌块 3.3 砂 浆 3.4 其它材料 4 设计与构造 4.1 建筑设计 4.2 建筑节能设计 4.3 结构设计 5 砌筑 5.1 施工准备 5.2 砌筑基本规定 5.3 墙体的砌筑 5.4 砌筑灰缝要求 5.5 门窗洞与边框的砌筑 5.6 墙体孔洞的砌筑 5.7 构造柱、连系梁施工 5.8 雨期施工 5.9 冬期施工 5.10安全施工 6 抹灰 6.1 一般规定 6.2 外墙抹灰 6.3 内墙抹灰 7 质量验收 7.1 砌体工程的质量验收 7.2 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 7.3 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附录A 砂浆的技术要求 附录B 材料及砌体热工性能 附录C 隔声性能、耐火性能 附录D 屋面隔热工程 1 总 则 1.0.1 随着广东省墙材改革、建筑节能的深入发展,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和应用日益增加,据2009年不完全统计,加气混凝土的产能已超过1000万m3。本规程制订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建筑工程中加气混凝土砌块非承重墙体的材料、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水平,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技术经济政策。 1.0.2 目前广东省内加气混凝土砌块有以水泥-石灰-砂、水泥-矿渣-砂、水泥-石灰-粉煤灰为主要组成的三大品种,其性能要求均应符合GB 1标准的规定。对于采用其它工业废渣生产的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考虑以人为本的精神,本规程对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下地区的要求作了具体规定。广东地区抗震设防代表性城市,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汕头、澄海、潮安、南澳、徐闻、潮州;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揭阳、揭东、潮阳、饶平;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广州、深圳、湛江、汕尾、海丰、普宁、惠来、阳江、阳东、阳西、茂名、化州、廉江、遂溪、吴川、丰顺、南海、顺德、中山、珠海、斗门、电白、雷州、佛山、江门、新会、陆丰;其余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 1.0.3 本规程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并结合广东地区夏热冬暖、多雨潮湿,南北温差较大的气候条件、地方习俗以及广东地区现有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及应用状况而编制。 3 材料要求 3.1 环保要求 3.1.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3.2 加气混凝土砌块 3.2 本节参照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 有关技术指标要求。 3.2.4 我省非承重墙体常用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强度级别为A3.5、A5.0、A7.5级,B05合格品(B)强度级别为A2.5,不适用于墙体,本规程不列入。 3.2.5 我省非承重墙体常用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干密度级别有B05、B06、B07级。 3.2.7 产品出厂合格证包括砌块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级别、密度级别和主要技术指标的实测值,以及生产日期、出厂日期、编号、批量等内容,其中主要技术指标的实测值,应满足设计要求。此外,应防止有放射性污染、龄期短、强度低、含水率大、干燥收缩值大、破损率大等不合格的砌块进入施工现场。 3.3 砂 浆 3.3 广东省建筑施工中采用的砂浆正在进行一次从性能要求到生产、供应方式的改革,由于地域差别,改革进程不一。因此,本规程除对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和部分品种预拌砂浆做出相应规定之外,对现场配制的砂浆的要求,也做出相应规定列于附录A。 3.3.1-1. 据各地实际情况,按国家及地方环保、散装水泥等有关政策的规定执行。 3.3.1-3. 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砌筑,是指灰缝较厚(10mm左右)的普通砌筑方法,砌筑时要求对干燥砌块表面适当润湿。加气混凝土薄层砂浆浆干法砌筑(薄浆干砌),是指采用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为优等品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密缝精确砌块)及专用砂浆砌筑,灰缝厚度小于等于5mm,砌筑前不用润湿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方法。 3.3.3 本条对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专用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的性能指标作了规定,适用于预拌砂浆和现场配制砂浆。表3.3.3参考了《蒸压加气混凝土用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JC 890-2001及我省现有砂浆产品情况,增加了保水性指标。 3.3.4 表3.3.4参考广东省建筑标准设计通用图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薄浆干砌自保温墙体构造》粤08J/133有关资料。 3.3.5 我国预拌砂浆按JG/T230-2007标准分湿拌砂浆、干混砂浆和特种砂浆。湿拌砂浆由搅拌站生产,按用途分为湿拌砌筑砂浆(WM)、湿拌抹灰砂浆(WP)和湿拌防水砂浆(WW)等品种。干混砂浆由砂浆厂生产,按用途分为普通干混砂浆和特种干混砂浆,其中普通干混砂浆又分为干混砌筑砂浆(DM)、干混抹灰砂浆(DP)和干混防水砂浆(DW)等;特种干混砂浆又分为干混界面处理砂浆、干混特种防水砂浆、干混保温隔热砂浆和干混特种抹面砂浆等。本条对用于非加气混凝土墙材的砌筑、加气混凝土砌块上非直接抹灰(如在界面层上抹灰)或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填充、找平、墙垫等辅助砌筑及混凝土基面的抹灰等用途和部分有特殊功能用途的预拌砂浆作了规定。 3.3.6-1. 表3.3.6界面处理砂浆性能指标参照《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 /T 907-2002。 3.3.3~3.3.6 本条指标参考部分厂家提出意见:表3.3.3普通砌筑专用砂浆的性能指标保水性应大于96%;表3.3.4薄浆干砌专用砂浆(CAS)的性能指标保水性大于94(%)、96(%);表3.3.5普通湿拌砂浆性能指标保水性大于93(%);表3.3.6普通干混砂浆性能指标保水性大于93(%),作了相对提高。 3.4 其它材料 3.4.4 本条对用于固定安装门窗用的锚栓、门窗樘、配件等的 发泡结构胶,用于填充砌体结构与门窗框、主体结构间缝隙等的PU发泡填充胶,用于填充密封分格封、预埋管线封缝等的回填建筑密封防水胶;用于固定拉接筋等的植筋结构胶以及磁砖粘合剂等的性能、质量作出了均应符合相关产品要求的规定。 4 设计与构造 4.1 建筑设计 4.1.1-1. 化学侵蚀环境是指有酸、碱液体及高浓度碳酸等气体、潮湿环境。 4.1.1-2. 由于加气混凝土砌块有不同品种和表面性能,且含水率波动大、表面层较薄弱,采用普通砂浆易产生空鼓、剥离、开裂、脱落等现象。因此,应通过试验选用专用砂浆。 4.1.1-3. 本条强调选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自保温方案及外墙内保温方案,对外墙外保温应选用较成熟的方案,因地置宜,执慎重选用态度。 薄浆干砌可减少砌筑砂浆的热桥作用,及提高砌体的施工质量。 4.1.2-7. 在地面以下其它部位使用,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4.1.2-8. 普通墙体下宜设置坎台,其设计主要为了满足防潮、防水、防撞的需要,坎台面平整也有利于后续砌块的施工。薄浆干砌施工法应设置坎台,除满足防潮、防水、防撞的需要,主要满足基面平整水平的要求。 4.1.3-6. 可采用多种防水、防渗漏措施,如防水砂浆砌筑抗渗性较好的砌块;如在墙面上做防水层(至顶板底部),并粘贴饰面砖;最下一皮砌块下,用C15细石混凝土做高200mm墙垫,或墙裙以下的墙体作防水处理,或使用不低于M5水泥防水砂浆砌筑、抹面,或用防渗漏较好的辅助砖砌筑。 4.1.3-11. 本规程规定高层、抗震设防区屋面女儿墙不应使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其它建筑屋面女儿墙也不宜使用。如采用,应采用B07、B08 A7.5加气混凝土砌块。珠海专项技术措施中提出不得在屋面女儿墙使用加气混凝土砌块。 4.1.4-1. 避免或减小屋盖线膨胀变形,造成温度应力或开裂,影响顶层墙体开裂、渗漏。 4.2 建筑节能设计 4.2.1-1. 广东省城市的气候分为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主要城市所处气候分区:夏热冬冷地区代表性城市--韶关;夏热冬暖地区代表性城市--梅州、河源、清远、广州、深圳、珠海、中山、汕头、汕尾、揭阳、佛山、惠州、东莞、肇庆、云浮、潮州、江门、茂名、阳江、湛江、兴宁、英德。 4.2.2-6. 专项设计中应对系统所采用的材料、构造、耐侯性、安全性等提出具体方案要求。 4.3 结构设计 4.3.2 广东地区多框架、框剪结构建筑,作为填充墙厂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强度等级为A3.5、A5.0,一般说应能满足要求。考虑广东地区炎热、多风雨、温差变化大,加气混凝土吸水率大、表面层薄弱、干燥收缩值大等问题以及广东多爱采用重量较大的瓷砖装饰的地方习俗,从确保安全性、耐久性和工程质量,提出高层建筑外墙和8度抗震设防地区的墙体,采用B07 、A7.5级的砌块是更合理可靠。但加气混凝土生产水平有限,因此本条规定宜用A7.5,但应不小于A0.5。 5 砌 筑 5.1 施工准备 5.1.1 控制砌块砌上墙时的龄期是控制加气混凝土砌体裂缝的措施之一,因此砌块进场以后需按进场日期标识堆码。 5.1.2 因砌块规格尺寸较大,砌筑前应按照采用尺寸排好皮数和排数,尽量减少割砖引起操作上的不便,而且使灰缝做到均匀一致。编制排列图可更好指导施工。 5.1.5 砌筑前检查结构预留拉结钢筋情况,对漏放、无带弯钩等缺陷,应采取植筋等措施补救。 5.2 砌筑基本规定 5.2.2 虽然国家标准GB 11968的规定砌块生产后存放5天以上方可出厂,但为了控制加气混凝土砌体裂缝,砌块砌上墙时的龄期应按GB 5.2条的规定“龄期应超过28d”的要求。 5.2.8 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砌筑,不能全面掌握控制砌体砌筑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要领,是增加砌体裂缝和渗漏等质量问题出现机率的原因之一。 5.3 墙体的砌筑 5.3.2-1. 本条参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4条,含水率宜小于15%(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宜小于20%)。 5.3.2-3. 条文内提出“端面上灰法”是,砌筑时把砌块端面立起来,端面满铺砌浆后再挤紧墙上砌块的侧面,以达到竖向灰缝饱满的要求。 5.3.3 随着加气混凝土砌块质量、砂浆性能的提高和施工方法的改进,近年,我省加气混凝土砌块薄浆干砌工法也得到推广应用,并制定了相应的地方工法、图集。本规程在总结、提升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的情况,提出了薄浆干砌的有关条文规定,有利于更好控制薄浆干砌施工质量。 5.3.3-1. 选用优等品砌块有利于灰缝厚度的控制。 5.3.3-2. 因薄浆干砌灰缝较薄,对结构柱(混凝土墙)上拉结筋的位置精度要求较高。其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标准的要求。 5.3.3-3. 凡被雨水淋湿,含水率过高的砌块不应采用薄浆干砌法施工。 5.3.3-12. 薄浆干砌法采用尺寸精确的优质砌块和高性能的粘结砂浆,其灰缝较薄,约5mm, 当砌体内埋设拉结钢筋,应预先开槽,槽宽、槽深宜大于20mm,有利于砂浆对钢筋的包裹。采用加气混凝土专用开槽机每分钟可开宽、深各为2cm~5cm的槽,3m~5m长,并可收集灰渣。 5.4 砌筑灰缝要求 5.4.1 薄浆干法砌筑由于砂浆本身的粘结性和抗流挂性远优于普通砌筑用砂浆,因而其竖缝质量远优于普通砌筑方法,普通砌筑方法其竖缝不饱满是通病问题,采用薄浆干法施工可克服此通病。 5.4.2 加气混凝土优等品尺寸允许偏差规定,高度、宽度为±1mm,长度为±3mm,因而灰缝厚度可以控制在3mm~5mm以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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