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单科最低分成绩的最低控制线是?

西北师范大学2013多少学费
当前位置: 来源:http://gaokao. 作者:山东高考 时间: 16:55
温馨提示: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相关信息以学校公布的数据为准!一年学费多少/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标准。收费标准实行预收结算制,基本学费标准为:文科类:3800元/人&学年,理科类:4300元/人&学年,艺术类:6900元/人&学年,体育类:4300元/人&学年,工科类:4500元/人&学年,外语类:4400元/人&学年;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元/人&学年,具体标准以甘肃省发改委文件批复为准。住宿费:900&1200元/人&学年。
  关于印发《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云亭班&试点培养计划》的通知&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云亭班&试点培养计划》已经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云亭班&试点培养计划&根据《西北师范大学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和《西北师范大学年本科教育发展规划》关于加强本科教育、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优秀拔尖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学校决定实施本科教育&云亭班&试点培养计划。一、试点培养方式与目标本计划在基础学科相关专业中遴选确定部分专业,选拔专业基础好、综合素质高、有发展潜力的本科学生单独组班,制订全新的培养方案,配备高水平的任课教师,创新教学模式,开展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坚实的专业基础和较高的综合素质,把学科前沿融入课程教学,将科研训练纳入培养计划,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本计划的目标是:培养专业基础扎实、专业功底深厚,具有一定创新能力、适合进行学术研究、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本科生;毕业生的培养质量高、就业竞争力强,有较大比例的毕业生进入&985&、&211&高校继续深造,并为我校提供硕士、博士优秀生源;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产生一批以学生为主体的、质量较高的学术研究成果。同时,以试点培养专业为示范,带动更多的专业推进教学改革与建设,整体提升本科培养质量。二、试点培养专业申报与确定1、学校于2010年6月组织开展首批试点培养专业的申报、遴选工作。首批拟设置6&8个试点培养专业,并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进行试点培养。2、拟申请试点培养专业的学院,需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云亭班&试点培养专业申请表》,提出对试点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的改革思路与具体措施,以及毕业生拟达到的具体培养目标和预期成果。3、学校组织对学院申报的试点专业进行评审答辩,提出拟进行试点培养的建议专业,报校长办公会议最终决定。4、学校对试点培养专业的教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根据实施效果,学校再决定其它批次试点培养专业的申报遴选工作。三、学生遴选与管理1、试点培养专业的学生遴选,要注重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学术兴趣和发展潜质等,将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选入本计划进行培养。2、试点培养专业可从当年入学新生中选拔,进行四年的培养,也可从一年级学业结束时选拔,进行三年的培养。每个试点培养专业每个年级最多设置一个教学班,学生人数控制在30人左右。3、进入试点培养的师范类学生,不再按师范类要求培养,执行新的培养方案。对确有师范培养需求的学生,可选修必要的师范类课程。4、试点培养专业的学生管理实行导师制和班主任管理相结合,制定灵活的课程选修、免修等制度。每个试点培养专业要建立可操作的、一定比例的末位淘汰机制以及增补机制。四、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学院要根据学生实际,精心研究设计试点培养专业的培养方案,本着&强化基础、因材施教、开展研究性学习、注重能力训练&的原则,为试点培养专业建立全新的课程体系,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予以优化完善。1、学院要学习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同类专业的培养方案,改革现有课程体系,精心研究设计能够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专业课程,并大力开展课程建设。专业基础课、主干课的教学,要将知识传授与研究方法、研究能力的培养结合起来,全面实施研究性教学;特别是高年级课程,要以问题为导向,以论文作业、专题研究、课程设计、研读文献、研究性实验等为载体,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学习,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反思批判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学院要更新教学理念,大力推进教学模式、内容与方法的改革,让学生有自主学习、自由探索的时间和空间,参加科学研究项目,培养他们的科研兴趣,提高他们的学术研究能力。3、学院要安排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的高水平教师担任试点培养专业的课程教学和学生导师,聘请本专业的知名学者指导和参与试点专业的培养工作。4、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学术科研氛围和开放平等的交流氛围,拓展学生思维,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创新意识。5、学院要创造条件,各级各类实验室向参与试点培养的学生开放,并为学生开展研究活动提供专门的场所。五、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1、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有关负责人和部分教授专家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是:负责制定计划、筹措经费;审核确定试点培养专业;组织和指导试点培养计划的实施;对试点培养专业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依据检查、评估情况做出责令整改或是否继续进行试点培养等决定。2、学院成立由院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相关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和教授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职责是:负责本学院试点培养专业的建设;负责审查、论证本学院试点培养专业的培养方案;为试点培养专业的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对本学院试点培养专业的培养过程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及时解决培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保证试点培养专业的教学质量,并达到培养方案提出的预期培养目标。3、经学校批准设置的试点培养专业,每个专业一次性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学校组织对试点培养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论证。4、学校在正常教学业务费之外,给试点培养专业每班每年增拨10000元教学业务费,用于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5、与试点培养相关的教学研究、教学建设项目,同等条件下学校在教学研究与建设立项中给予优先支持。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官方微博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六条 西北师范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和服从调剂考生,实行并列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并列志愿要求的投档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各专业对考生单科成绩均有要求,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的出档考生,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如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外语成绩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我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保送生的选拔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文件及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美术类、舞蹈类、体育类、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各专业(含各专业方向)的录取,根据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成绩(文化课、专业课)情况,划定文化课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最低控制线,在文化课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分数后,按考生术科(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术科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满为止;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学前教育(艺术方向)专业的录取,根据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成绩(文化课、专业课)情况,划定外语单科成绩最低控制线,在专业课成绩合格、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分数后,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满为止;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的录取,根据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成绩(文化课、专业课)情况,划定外语单科成绩最低控制线,在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分数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录满为止。   第二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各专业全部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按文理综合或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但在录取时,我校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定专业课、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第二十四条 我校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报考英语、翻译各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听力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除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及方向因专业教学需要,可确定男女生比例,分别录取以外,学校其它各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西北师范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其中学校奖学金设有10余项,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超过60%;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社会资助金等20余项,每年受助学生比例达到40%。除此之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转载分享本站内容gaokao.,请保留文章来源信息和原文链接!即将开通,请稍后访问!
当前位置: >
  百年学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
  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
  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办学历史】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改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
  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大下设的教育学院,后改为师范学院。1939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
  【机构设置】
1985年教育部依托学校设立了教育部直属的、高等院校建制的&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与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两位一体的管理体制。1987年,国务院在学校建立了&藏族师资培训中心&。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依托学校设立&西北师范大学华文教育基地&。
  学校现有省级以上科研机构26个,其中,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研究中心2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级研究中心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创新研究群体2个,省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6个。学校现设26个二级学院、65个系、3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2个孔子学院。
  【办学条件】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校本部占地面积960亩,新校区占地面积729亩,定点绿化和建设补偿用地3741亩。校舍总规划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其中各类教学及辅助用房33.4万平方米。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511万元,各类图书文献资料364万余册(盘)。学校建成了以远程教育、综合教务管理及校园计算机网、通讯网和有线电视网为主体的现代公共教育服务网络系统。
  【人才培养】学校自独立设置以来,已培养各类学生19万余人。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类学生37496人。其中,研究生6277人,普通本、专科学生18676人,留学生243人,继续教育本、专科生12300人。连续五期实施本科教学改革工程。2003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08年教育部英语本科专业评估获得优秀。
  【师资队伍】学校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524人,306人具有正高级职称,763人具有副高级职称。其中专任教师1363人,教授(含研究员)291人,副教授514人,483人具有博士学位,647人具有硕士学位。现有双聘院士4人,博士生导师121人,硕士生导师828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
  学校聘请了400余位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特聘或兼职教授,其中中科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12人。李蒸、黎锦熙、袁敦礼、董守义、李建勋、胡国钰、吕斯百、孔宪武、常书鸿、陈涌、黄胄、彭铎、郭晋稀、李秉德、金宝祥、金少英、南国农等著名教授先后在学校任教。
  【学科专业】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化学、物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育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地理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有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2个省级重点学科、34个校级重点学科。现有70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美术学、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物理学、历史学、化学、生物科学等9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科学研究】学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历来重视产学研结合。近年来,社会科学在中国古代文学、西北历史与地理、课程与教学论、民族教育、古籍整理、敦煌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优势突出、特色鲜明。
  自然科学在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基础数学、原子与分子物理、教育技术等领域研究深入,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被SCIE收录论文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收录论文数居全国师范大学10位左右。
  学校获得了一批高级别的科研奖励,共获省部级以上奖励560余项,其中全国&五个一工程&奖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8项(其中一等奖1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5项(其中二等奖3项,终身成就奖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省科学技术奖79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437项,省敦煌文艺奖35项。
  【国际合作】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与美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莫斯科大学、英国胡弗汉顿大学、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香港大学、台湾大学等世界著名大学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与海外70多所科研机构签订了学术合作与交流协议,在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互访、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目前,学校已在苏丹国喀土穆大学、摩尔多瓦自由国际大学分别合作建立2所孔子学院。
  【附属办学】西北师范大学现设有附属教育集团,建有附中、二附中、附小和幼儿园,均为甘肃省和兰州市示范性学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是西北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的窗口学校和教育实习基地。
  【社会服务】学校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彰显特色优势,着力提升质量,为服务地方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一是教师教育、教育学科实力雄厚,着力推动我省及西北地区基础教育发展和民族教育发展。
  二是人文社科优势突出,着力服务政府规划决策和示范区建设。
  三是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水平较高,着力夯实我省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的知识源头。
  四是艺术体育区域知名,着力提升我省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五是产学研用紧密关联,着力支撑我省创新驱动和转型跨越发展战略。
  【办学定位】目前,学校正紧紧围绕甘肃及西部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向&教师教育为主,特色鲜明,西部一流,全国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目标迈进。
  一、招生地区及计划
甘肃、河北、内蒙古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河北、内蒙古考生使用该省音乐类统考(联考)成绩
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甘肃、河北、内蒙古、新疆、山东、青海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青海省考生使用青海省舞蹈类统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甘肃、安徽、广西、河北、山西、山东、河南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视觉传达设计
甘肃、安徽、山东、河北
美术学(书法方向)
甘肃、山西、山东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
甘肃、山西、河南、四川、湖南、山东、河北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山西省考生使用山西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成绩,河南省考生使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专业统考成绩,四川省考生使用四川省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湖南、山东、河北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
甘肃、山西、河北、山东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山西省考生使用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河北、山东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注:1、招生计划如与正式公布的有出入,以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  2、以上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4年)
(2014年)
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美术学(书法方向)
(中午12:00)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
1.4-1.5(中午12:00)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
1.13-1.14(中午12:00)
西北民族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
1.10-1.11(中午12:00)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
1.14-1.15(中午12:00)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广西师范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广播电视编导(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播音与支持艺术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内蒙古师范大学闻传新播学院
新疆师范大学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太原师范学院
美术学(书法方向)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郑州市106中学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潍坊(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美术学(书法方向)
广播电视编导(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
  注:以上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  三、考试内容
  (一)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速写(满分100分)。考试方案按《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3]65号)执行。
  2、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
  (二)美术学(书法方向)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临帖、创作。两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临帖占60%,创作占40%,总分=(临帖成绩&60%+创作成绩&40%)&3。考试方案按《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3]65号)执行。
  2、山东、山西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临帖(满分100分),创作(满分100分)。
  (三)音乐学、音乐表演
  1、音乐学
  仅面向甘肃省招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音乐学类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为:(1)主科(声乐或器乐或理论作曲,任选一项),占70%。(2)基本乐理,占10%。(3)音乐听觉,占20%。三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总分=(主科成绩&70%+音乐听觉成绩&20%+基本乐理成绩&10%)&3。考试方案按《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3]65号)执行。
  2、音乐表演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河北、内蒙古考生使用该省音乐类统考(联考)成绩。
  (四)舞蹈学、舞蹈表演
  1、舞蹈学
  仅面向甘肃省招生,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考试内容及分值为:舞蹈综合素质测试(120分)、民族民间舞组合展示(90分)和剧目片段表演(90分)。考试方案按《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3]65号)执行。
  2、舞蹈表演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1)舞蹈基本功(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形象、身材与比例)和专业素质(身体柔韧性、主要关节的外开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状况以及控制能力),具体分为把杆部分、地面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2)剧目片段表演(40%):采用考生现场表演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舞蹈的综合表现力和舞蹈形象的塑造能力。考生要自备舞蹈片段的伴奏带(CD或卡带)。
  (五)广播电视编导(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考试分笔试一、笔试二,总分为300分。笔试一、笔试二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一占40%,笔试二占60%。总分=(笔试一成绩&40%+笔试二成绩&60%)&3。笔试一主要内容为文学艺术常识(30分)、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分)、材料作文(40分);笔试二主要内容为广播影视动态(10分)、命题编写故事(20分)、节目策划(30分)、影视作品分析(40分)。具体考试方案按《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3]65号)执行。
  2、山东、湖南、河北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试分笔试一、笔试二,总分为100分。笔试一、笔试二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一占40%,笔试二占60%。总分=笔试一成绩&40%+笔试二成绩&60%。笔试一主要内容为文学艺术常识、广播影视基础知识、材料作文;笔试二主要内容为广播影视动态、命题编写故事、节目策划、影视作品分析。
  (六)播音与主持艺术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试分笔试、面试进行,总分为300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部分占20%,面试部分占80%。总分=(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3。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学艺术常识(30分)、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分)、材料作文(40分)。面试主要内容为自我介绍(10分)、朗诵自备作品(20分)、朗读指定作品(30)、即兴评述(40)。具体考试方案按《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3]65号)执行。
  2、河北、山东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试分初试、复试进行。总分100分,初试、复试均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初试内容为自我介绍、回答考官提问、朗诵自备作品;复试内容为朗诵指定作品、即兴评述。
  (七)音乐表演专业 (空中乘务方向)
  音乐表演专业 (空中乘务方向)仅面向甘肃招生,考试包括面试和体检两部分。
  1、面试成绩满分300分,内容包括:形体外观100分、举止风度60分、动作反应30分、语言表达50分、才艺展示60分。
  2、考生面试合格后,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由民航专业体检队进行专业体检,体检和面试均合格者视为该专业合格。
  3、凡符合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规定,且身体和年龄条件达到以下规定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2)男生身高175cm~185cm(净身高),女生身高162cm~173cm(净身高);
  (3)日以后出生。
  四、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总体情况,学校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书法方向)、音乐表演(器乐、声乐、理论作曲)、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器乐、声乐、理论作曲)、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舞蹈学、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5、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并按以上原则参加录取。
  6、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1、学费
  根据甘发改收费【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不含音乐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学费标准为6900元/学年/人;
  根据甘发改收费【号文件,音乐表演专业 (空中乘务方向)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人。
  2、考试费用
  根据甘发改收费【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邮 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www.
  本科招生网:http://zsb.
  E-mail:zsks@
  联系电话(传真):
  新浪微博:/nwnu10736
  腾讯微博:/nwnuzhaosheng QQ咨询:
( 来源: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责任编辑:李玉霜)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舞网无关。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二维码
微信号:wudaocn
相关阅读:
相关视频:
1.凡本网注明 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舞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稿件来源:“”,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凡本网未注明来源或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在本网的资源资讯页面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
5.联系方式:Emai: 投稿热线:025- 转 8024。
中舞网子站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单科最低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