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牧渔企业增加值值的可比价增幅怎么计算?有什么公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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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计算表&
年度统计  加入时间: 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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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计算表&&&&&&&&&&&&&&&&&&&&&&&&&&&&&&&&&&&&&&&&&&&&&&&&&&&&&&&&&&&&&& 表号:武农年12表填报单位:&&&&&&&&&&&&&&&&&&&&&&&&&& 2008年&&&&&&&&&&&&& 制表机关:武汉市统计局&&&&&&&&&&&&&&&&&&&&&&&&&&&&&&&&&&&&&&&&&&&&&&&&&&&&&&&&&&&&&&&&&&&&&&&&&&&&& ───────────────┬───┬──┬────────────────&&&&&&&&&&&&&&&&&&&&&&&&&&&&& │&&&&& │&&& │&&&&&&&&&&& 五里界镇&&&&&&&&&&& &&&&&&&&& 项&&&& 目&&&&&&&&&& │ 计量 │代码├─────┬────┬─────&&&&&&&&&&&&&&&&&&&&&&&&&&&&& │ 单位 │&&& │& 数& 量& │ 价& 格 │& 金& 额& &&&&&&&&&&&&&&&&&&&&&&&&&&&&& │&&&&& │&&& │&&&&&&&&& │& (元)& │& (万元)&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农业林牧渔业总产值&&&&&&&&&& │万元& │01& │&&&&&&&& 0│&&&&&& 0│&&&& 42639&& 农业产值&&&&&&&&&&&&&&&&&& │万元& │02& │&&&&&&&& 0│&&&&&& 0│&&&& 30220&& 林业产值&&&&&&&&&&&&&&&&&& │万元& │03& │&&&&&&&& 0│&&&&&& 0│&&&&&&& 96&& 牧业产值&&&&&&&&&&&&&&&&&& │万元& │04& │&&&&&&&& 0│&&&&&& 0│&&&&& 4577&& 渔业产值&&&&&&&&&&&&&&&&&& │万元& │05& │&&&&&&&& 0│&&&&&& 0│&&&&& 7661&& 农林牧渔服务业&&&&&&&&&&&& │万元& │06& │&&&&&&&& 0│&&&&&& 0│&&&&&&& 85&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 │万元& │07& │&&&&&&&& 0│&&&&&& 0│&&&& 14670&& 农业中间消耗&&&&&&&&&&&&&& │万元& │08& │&&&&&&&& 0│&&&&&& 0│&&&&& 9218&& 林业中间消耗&&&&&&&&&&&&&& │万元& │09& │&&&&&&&& 0│&&&&&& 0│&&&&&& 166&& 牧业中间消耗&&&&&&&&&&&&&& │万元& │10& │&&&&&&&& 0│&&&&&& 0│&&&&& 2960&& 渔业中间消耗&&&&&&&&&&&&&& │万元& │11& │&&&&&&&& 0│&&&&&& 0│&&&&& 2274&& 农林牧渔服务业&&&&&&&&&&&& │万元& │12& │&&&&&&&& 0│&&&&&& 0│&&&&&&& 52& (一)农林牧渔业中间物质消耗& │万元& │13& │&&&&&&&& 0│&&&&&& 0│&&&& 10505&& 1. 用种量&&&&&&&&&&&&&&&&& │万元& │14& │&&&&&&&& 0│&&&&&& 0│&&&&& 1757&&&&&&&&&&& 稻谷&&&&&&&&&&&&& │吨&&& │15& │&&&&& 4827│&&& 1700│&&&&&& 821&&&&&&&&&&& 小麦&&&&&&&&&&&&& │吨&&& │16& │&&&&&& 209│&&& 1660│&&&&&&& 35&&&&&&&&&&& 玉米&&&&&&&&&&&&& │吨&&& │17& │&&&&&&& 16│&&& 1600│&&&&&&&& 3&&&&&&&&&&& 高粱&&&&&&&&&&&&& │吨&&& │18& │&&&&&&&& 0│&&& 1573│&&&&&&&& 0&&&&&&&&&&& 豆类&&&&&&&&&&&&& │吨&&& │19& │&&&&&& 619│&&& 4500│&&&&&& 279&&&&&&&&&&& 薯类&&&&&&&&&&&&& │吨&&& │20& │&&&&&& 114│&&& 3000│&&&&&&& 34&&&&&&&&&&& 其他粮食&&&&&&&&& │吨&&& │21& │&&&&&&&& 0│&&& 1400│&&&&&&&& 0&&&&&&&&&&& 棉籽&&&&&&&&&&&&& │吨&&& │22& │&&&&&&&& 0│&&& 4200│&&&&&&&& 0&&&&&&&&&&& 花生&&&&&&&&&&&&& │吨&&& │23& │&&&&&&& 63│&&& 4300│&&&&&&& 27───────────────┴───┴──┴─────┴────┴─────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 2008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计算表&&&&&&&&&&&&&&&&&&&&&&&&&&&&&&&&&&&&&&&&&&&&&&&&&&&&&&&&&&&&&& 表号:武农年12表填报单位:&&&&&&&&&&&&&&&&&&&&&&&&&& 2008年&&&&&&&& 制表机关:武汉市统计局(续1)&&&&&&&&&&&&&&&&&&&&&&&&&&&&&&&&&&&&&&&&&&&&&&&&&&&&&&&&&&&&&&&&&&&&&&&&&&&&& ───────────────┬───┬──┬────────────────&&&&&&&&&&&&&&&&&&&&&&&&&&&&& │&&&&& │&&& │&&&&&&&&&&& 五里界镇&&&&&&&&&&& &&&&&&&&& 项&&&& 目&&&&&&&&&& │ 计量 │代码├─────┬────┬─────&&&&&&&&&&&&&&&&&&&&&&&&&&&&& │ 单位 │&&& │& 数& 量& │ 价& 格 │& 金& 额& &&&&&&&&&&&&&&&&&&&&&&&&&&&&& │&&&&& │&&& │&&&&&&&&& │& (元)& │& (万元)&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油菜籽&&&&&&&&&&& │吨&&& │24& │&&&&&&& 96│&&& 5000│&&&&&&& 48&&&&&&&&&&& 芝麻&&&&&&&&&&&&& │吨&&& │25& │&&&&&&& 73│&& 10790│&&&&&&& 78&&&&&&&&&&& 麻类&&&&&&&&&&&&& │吨&&& │26& │&&&&&&& 76│&& 10338│&&&&&&& 79&&&&&&&&&&& 糖料&&&&&&&&&&&&& │吨&&& │27& │&&&&&&&& 0│&&&& 462│&&&&&&&& 0&&&&&&&&&&& 烟草&&&&&&&&&&&&& │吨&&& │28& │&&&&&&&& 0│&& 10000│&&&&&&&& 0&&&&&&&&&&& 中药材&&&&&&&&&&& │公斤& │29& │&&&&&&&& 0│&&&& 100│&&&&&&&& 0&&&&&&&&&&& 蔬菜.瓜类&&&&&&&& │吨&&& │30& │&&&&& 1215│&&& 1424│&&&&&& 173&&&&&&&&&&& 其他农作物用种&&& │万元& │31& │&&&&&&&& 0│&&&&&& 0│&&&&&&& 64&&&&&&&&&&& 树种&&&&&&&&&&&&& │公斤& │32& │&&&& 20142│&&&&& 17│&&&&&&& 34&&&&&&&&&&& 树苗&&&&&&&&&&&&& │万株& │33& │&&&&&&&& 9│&& 28311│&&&&&&& 26&&&&&&&&&&& 种蛋&&&&&&&&&&&&& │吨&&& │34& │&&&&&&& 89│&&& 6000│&&&&&&& 53&&&&&&&&&&& 种茧&&&&&&&&&&&&& │公斤& │35& │&&&&&&&&& │&&&&&&& │&&&&&&&&& &&&&&&&&&&& 其它牧业用种&&&&& │万元& │36& │&&&&&&&& 0│&&&&&& 0│&&&&&&&& 3&&& 在用种量中:农业用种&&&&&& │万元& │37& │&&&&&&&& 0│&&&&&& 0│&&&&& 1641&&&&&&&&&&&&&& 林业用种&&&&&& │万元& │38& │&&&&&&&& 0│&&&&&& 0│&&&&&&& 60&&&&&&&&&&&&&& 牧业用种&&&&&& │万元& │39& │&&&&&&&& 0│&&&&&& 0│&&&&&&& 56&&&&&&&& 2.饲料.饲草&&&&&&&&& │万元& │40& │&&&&&&&& 0│&&&&&& 0│&&&&& 1372&&&&&&&&&&& 饲料用粮&&&&&&&&& │吨&&& │41& │&&&&&& 492│&&& 1550│&&&&&&& 76&&&&&&&&&&& 饲料用油饼&&&&&&& │吨&&& │42& │&&&&&& 197│&&& 1000│&&&&&&& 20&&&&&&&&&&& 糠&&& 麸&&&&&&&&& │吨&&& │43& │&&&&& 1205│&&& 1500│&&&&&& 181&&&&&&&&&&& 饲料作物&&&&&&&&& │公顷& │44& │&&&&&&&& 0│&&& 1000│&&&&&&&& 0&&&&&&&&&&& 农作物秸秆&&&&&&& │吨&&& │45& │&&&&&& 118│&&&& 500│&&&&&&&& 6&&&&&&&&&&& 饲&&& 草&&&&&&&&& │吨&&& │46& │&&&&&&&& 0│&&&& 200│&&&&&&&& 0───────────────┴───┴──┴─────┴────┴─────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 2008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计算表&&&&&&&&&&&&&&&&&&&&&&&&&&&&&&&&&&&&&&&&&&&&&&&&&&&&&&&&&&&&&& 表号:武农年12表填报单位:&&&&&&&&&&&&&&&&&&&&&&&&&& 2008年&&&&&&&& 制表机关:武汉市统计局(续2)&&&&&&&&&&&&&&&&&&&&&&&&&&&&&&&&&&&&&&&&&&&&&&&&&&&&&&&&&&&&&&&&&&&&&&&&&&&&& ───────────────┬───┬──┬────────────────&&&&&&&&&&&&&&&&&&&&&&&&&&&&& │&&&&& │&&& │&&&&&&&&&&& 五里界镇&&&&&&&&&&& &&&&&&&&& 项&&&& 目&&&&&&&&&& │ 计量 │代码├─────┬────┬─────&&&&&&&&&&&&&&&&&&&&&&&&&&&&& │ 单位 │&&& │& 数& 量& │ 价& 格 │& 金& 额& &&&&&&&&&&&&&&&&&&&&&&&&&&&&& │&&&&& │&&& │&&&&&&&&& │& (元)& │& (万元)&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其&&& 他&&&&&&&&& │吨&&& │47& │&&&&&&&& 0│&&&& 200│&&&&& 1089&&& 在饲料饲草中:农业消耗(比例│万元& │48& │&&&&&&&& 0│&&&&&& 0│&&&&&& 103&&&&&&&&&&&&&&&& 牧业消耗&&&& │万元& │49& │&&&&&&&& 0│&&&&&& 0│&&&&& 1043&&&&&&&&&&&&&&&& 渔业消耗&&&& │万元& │50& │&&&&&&&& 0│&&&&&& 0│&&&&&& 226&&&&&&&& 3. 肥&&& 料&&&&&&&&& │万元& │51& │&&&&&&&& 0│&&&&&& 0│&&&&& 1693&&&&&&&&&&& 化&&& 肥&&&&&&&&& │吨&&& │52& │&&&&& 7941│&&& 2000│&&&&& 1588&&&&&&&&&&& 绿&&& 肥&&&&&&&&& │公顷& │53& │&&&&&& 173│&&&& 650│&&&&&&& 11&&&&&&&&&&& 饼&&& 肥&&&&&&&&& │吨&&& │54& │&&&&&& 818│&&&& 950│&&&&&&& 78&&&&&&&&&&& 肥料其它&&&&&&&&& │万元& │55& │&&&&&&&& 0│&&&&&& 0│&&&&&&& 16&&& 在肥料中:&&& 农业消耗(比例│万元& │56& │&&&&&&&& 0│&&&&&& 0│&&&&& 1306&&&&&&&&&&&&&&&& 林业消耗&&&& │万元& │57& │&&&&&&&& 0│&&&&&& 0│&&&&&&& 49&&&&&&&&&&&&&&&& 渔业消耗&&&& │万元& │58& │&&&&&&&& 0│&&&&&& 0│&&&&&& 338&&&&&&&& 4.燃&&& 料&&&&&&&&&& │吨&&& │59& │&&&& 14294│&&&& 780│&&&&& 1115&&&&&&&&&&& (1)农& 业(比例推算│万元& │60& │&&&&&&&& 0│&&&& 780│&&&&&& 472&&&&&&&&&&& (2)林& 业&&&&&&&& │万元& │61& │&&&&&&&& 0│&&&& 780│&&&&&&& 13&&&&&&&&&&& (3)牧& 业&&&&&&&& │万元& │62& │&&&&&&&& 0│&&&& 780│&&&&&& 389&&&&&&&&&&& (4)渔& 业&&&&&&&& │万元& │63& │&&&&&&&& 0│&&&& 780│&&&&&& 241&&&&&&&& 5.农&&& 药&&&&&&&&&& │吨&&& │64& │&&&&&&& 54│&& 20000│&&&&&& 108&&&&&&&&&&& (1)农& 业(比例推算│万元& │65& │&&&&&&&& 0│&& 20000│&&&&&& 105&&&&&&&&&&& (2)林& 业&&&&&&&& │万元& │66& │&&&&&&&& 0│&& 20000│&&&&&&&& 3&&&&&&&& 6.用 电 量&&&&&&&&&& │千瓦& │67& │&& 2178000│&&&&&& 1│&&&&&& 218&&&&&&&&&&& (1)农& 业(比例推算│千瓦& │68& │&&&&&&&& 0│&&&&&& 1│&&&&&& 127&&&&&&&&&&& (2)林& 业&&&&&&&& │千瓦& │69& │&&&&&&&& 0│&&&&&& 1│&&&&&&&& 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 2008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计算表&&&&&&&&&&&&&&&&&&&&&&&&&&&&&&&&&&&&&&&&&&&&&&&&&&&&&&&&&&&&&& 表号:武农年12表填报单位:&&&&&&&&&&&&&&&&&&&&&&&&&& 2008年&&&&&&&& 制表机关:武汉市统计局(续3)&&&&&&&&&&&&&&&&&&&&&&&&&&&&&&&&&&&&&&&&&&&&&&&&&&&&&&&&&&&&&&&&&&&&&&&&&&&&& ───────────────┬───┬──┬────────────────&&&&&&&&&&&&&&&&&&&&&&&&&&&&& │&&&&& │&&& │&&&&&&&&&&& 五里界镇&&&&&&&&&&& &&&&&&&&& 项&&&& 目&&&&&&&&&& │ 计量 │代码├─────┬────┬─────&&&&&&&&&&&&&&&&&&&&&&&&&&&&& │ 单位 │&&& │& 数& 量& │ 价& 格 │& 金& 额& &&&&&&&&&&&&&&&&&&&&&&&&&&&&& │&&&&& │&&& │&&&&&&&&& │& (元)& │& (万元)&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3)牧& 业&&&&&&&& │千瓦& │70& │&&&&&&&& 0│&&&&&& 1│&&&&&&& 65&&&&&&&&&&& (4)渔& 业&&&&&&&& │千瓦& │71& │&&&&&&&& 0│&&&&&& 1│&&&&&&& 22&&&&&&&& 7.农用塑料薄膜&&&&&& │吨&&& │72& │&&&&&&& 66│&& 13000│&&&&&&& 86&&&&&&&& 8.其他物质消耗&&&&&& │万元& │73& │&&&&&&&& 0│&&&&&& 0│&&&&& 4156&&&&&&&&&&& (1)农& 业(比例推算│万元& │74& │&&&&&&&& 0│&&&&&& 0│&&&&& 2685&&&&&&&&&&& (2)林& 业&&&&&&&& │万元& │75& │&&&&&&&& 0│&&&&&& 0│&&&&&&& 17&&&&&&&&&&& (3)牧& 业&&&&&&&& │万元& │76& │&&&&&&&& 0│&&&&&& 0│&&&&&& 831&&&&&&&&&&&&& 其中:畜牧用药品 │万元& │77& │&&&&&&&& 0│&&&&&& 0│&&&&&&& 42&&&&&&&&&&& (4)渔& 业&&&&&&&& │万元& │78& │&&&&&&&& 0│&&&&&& 0│&&&&&& 623& (二) 生产服务支出&&&&&&&&&& │万元& │79& │&&&&&&&& 0│&&&&&& 0│&&&&& 4113&&&&&&&&&&& (1)农& 业(比例推算│万元& │80& │&&&&&&&& 0│&&&&&& 0│&&&&& 2693&&&&&&&&&&& (2)林& 业&&&&&&&& │万元& │81& │&&&&&&&& 0│&&&&&& 0│&&&&&&& 20&&&&&&&&&&& (3)牧& 业&&&&&&&& │万元& │82& │&&&&&&&& 0│&&&&&& 0│&&&&&& 576&&&&&&&&&&& (4)渔& 业&&&&&&&& │万元& │83& │&&&&&&&& 0│&&&&&& 0│&&&&&& 824& (三)农林牧渔服务业中间消耗& │万元& │84& │&&&&&&&& 0│&&&&&& 0│&&&&&&& 5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万元& │85& │&&&&&&&& 0│&&&&&& 0│&&&& 27969&& 农业增加值&&&&&&&&&&&&&&&& │万元& │86& │&&&&&&&& 0│&&&&&& 0│&&&& 21002&& 林业增加值&&&&&&&&&&&&&&&& │万元& │87& │&&&&&&&& 0│&&&&&& 0│&&&&&& -70&& 牧业增加值&&&&&&&&&&&&&&&& │万元& │88& │&&&&&&&& 0│&&&&&& 0│&&&&& 1617&& 渔业增加值&&&&&&&&&&&&&&&& │万元& │89& │&&&&&&&& 0│&&&&&& 0│&&&&& 5387&& 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 │万元& │90& │&&&&&&&& 0│&&&&&& 0│&&&&&&& 33───────────────┴───┴──┴─────┴────┴─────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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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器不支持嵌入式框架,或被配置为不显示嵌入式框架。2009年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一、总 说 明
(一)为准确计算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加值、中间消耗,客观反映农村经济发展成果,准确计算农业发展速度,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实施宏观管理与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信息咨询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包括各地、州、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的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单位附属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单位。军委系统的农业生产(除军马外)也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机构进行的农业生产。
(三)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级统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二、报 表 目 录
各地州市报送
日期及方式
(一)综合年报表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表
辖区内全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各地、州、市统计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计算表
(二)综合定期报表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季报
辖区内全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全年预计11月5日前
一、二季度后
三季度9月25日前;全年预计11月5日前
注:各地、州、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方式采用电子邮件。
1.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方法
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概念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的全部产品总量和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林牧渔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是观察农林牧渔业生产水平和发展速度,研究农林牧渔业内部比例关系、农林牧渔业与工业、农林牧渔业与国家建设、人民生活比例关系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计算农林牧渔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基础资料。
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范围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单位附属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单位。军委系统的农林牧渔业生产(除军马外)也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机构进行的农业生产。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范围也就是本辖区内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农业、林业、牧业、渔业产品的价值量和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的总和,执行日历年度。
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的具体内容
参见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及《农产品参考目录》。
4.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方法
(1)产值核算方法
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采用“产品法”进行计算,即用产品产量乘以价格求出各种产品的产值,然后把它们加总求得各业的产值,最后各业相加求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当年生产的各种农产品都要计算产值,并且每种产品都按全部产量计算,不扣除用于当年农产品生产消耗的那部分产品的产值。
(2)产品产量的取得方法
农业总产值统计的报告期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主产品产量可以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取得,凡是有抽样调查数据的均使用抽样调查数;副产品产量,可以根据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各种作物的收获面积和通过典型调查了解的每亩地上各种作物副产品产量的资料来推算,也可根据了解的各种农作物主、副产品的比例来推算。
(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价格的确定
产品的产值等于产品产量与价格的乘积。所以,合理确定农产品的价格也是计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计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时,一般采用两种价格:现行价格和不变价格。
现行价格:采用农产品生产价格,即生产者第一手出售农产品的价格,来源于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生产价格调查资料中没有涵盖到的少数农产品,可以用集贸市场价格资料代替;没有市场价格的农作物用生产成本代替。农产品的现行价格不包括利润分成、价格补贴(助)及生产扶持费在内。按现价计算的产值主要反映生产的总规模和水平。
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04年定期报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农业发展速度,今后,不变价格将被取消。
5.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的具体说明
(1)农业产值
①谷物和其他作物产值
——谷物、薯类、豆类产值:按各种产品主副产品的产量乘以单价的方法计算。豆类包括大豆、绿豆、红小豆、蚕豆、豌豆、芸豆等豆类作物的主副产品。大豆具体指黄豆、黑豆、青豆三类。薯类包括红薯、马铃薯等薯类作物的主副产品,不包括芋头、木薯等。大中城市(50万人以上和省会所在的城市)郊区(市辖区,不包括市辖县)作为蔬菜青吃的毛豆、蚕豆、豌豆和马铃薯(土豆、洋芋)等按蔬菜计算产值,其他地区一律按豆类、薯类计算产值。如果缺乏副产品产量和价格资料,副产品的价值可以通过主副产品的比例来推算。目前,我国粮食作物产值包括谷物、薯类、豆类作物产值。
——油料作物产值:包括花生果(带壳的干花生)、油菜籽、芝麻、向日葵和其他油料作物主副产品的产值。但不包括木本油料和野生油料的产值。
——棉花产值:指籽棉和棉杆等主副产品的产值,但不包括木棉。
——麻类产值:包括黄红麻、苎麻、线(大)麻、亚麻、苘麻、剑麻和其他麻的主副产品产值。但不包括野生麻类产值。
——糖类作物产值:新疆指甜菜的块根产值。甜菜不管块根用途如何,都要计算在内。
——烟叶产值:包括烤烟、晒(土)烟等干烟叶的产值。
——其他农作物产值:包括青饲料、绿肥、牧草、桑叶及采集的野生植物等的产值。这些作物的产值一般以产量乘单价计算。青饲料和绿肥一般没有价格,也缺乏产量数据,其产值计算可按播种面积乘平均每亩种植成本来计算。种植成本是指种植作物所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修理费、机耕费等费用。每亩种植成本可用抽样调查(或重点调查)的方法取得,播种面积可从农业生产年报取得。桑叶产值按饲养家蚕用的桑叶量乘价格计算;而饲养用桑叶量可以根据生产每担蚕茧耗用的桑叶数量来计算。野生植物采集的产值按采集的各种野生药材、纤维原料、油料、淀粉原料等原料产品(即未经加工)的数量乘这些产品的单价计算。产量数字可从收购部门了解并应加上自留部分。
②蔬菜、园艺作物产值
蔬菜产值:包括叶菜类、瓜菜类、块根、块茎菜类、茄果菜类、葱蒜类、菜用豆类、水生菜类、食用菌类及其他蔬菜的产值。按各种蔬菜的产量分别乘以这些蔬菜的价格计算。其中食用菌类产值按各种食用菌类产量(干鲜混合)分别乘其单价计算。
花卉及其他园艺作物产值:计算商品性的鲜切花和盆栽类观赏植物的价值。城市中生产鲜花的企业产值按销售额计算,乡村及农户为出售而培植的花卉,按出售收入计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直接用商品量乘价格的方法计算;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工商、税务、农业等部门了解,或者通过住户调查资料进行推算。
③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产值
按各种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的产量分别乘其价格计算。
④中药材产值
指人工种植的金银花、红花、黄芪、甘草、枸杞等各种药材的主、副产品产值。如果缺乏产量资料,可以按种植面积推算;也可以和收购部门研究,按收购额推算。
(2)林业产值
①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目前采用以费用代替生长量计算产值,即按从事人造林木各项生产活动的成本计算。也就是说,先从林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取得下列六项资料①育苗面积;②造林面积;③零星植树株数;④迹地更新面积;⑤幼林抚育面积;⑥成林抚育面积。然后分别乘以上述各项生产活动的每亩成本求得(零星植树按每株成本计算)。林业生产中的其他费用,如造林前的调查设计费用和护林防火费用等和林木生长的关系比较间接不包括在内。按新的行业分类标准,零星植树、迹地更新、幼林抚育、成林抚育等项作业归在林木的抚育和管理小类。
②木材采运产值
指对林木的采伐,并将其运出山场至贮木场的生产活动。2003年以前,林业产值中仅包括村及村以下木材的采运活动,从2003年定期报表开始,原来划归工业部门的木材采运活动划归林业。因此,该指标为全社会口径木材的采运活动,木材的产量资料,可以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年报中取得,其产值按各种林木采伐产量乘以产品价格计算。
③林产品产值
林产品是指从天然林和人工林地进行的、不需砍伐而取得的各种林木产品和其他野生林产品的采集活动。各种林产品的产值按产量乘价格计算,不包括桑叶、茶叶、水果和食用菌的产值,它们是属于种植业的产值。林产品的产量资料,可以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年报中取得。
(3)牧业产值
①牲畜饲养的产值:
包括年内出栏的牛、羊、马、驴、骡等主要牲畜的产值和奶、毛绒等牲畜产品的产值。牲畜的产值均按出栏量计算,包括淘汰的耕畜、奶牛。牧区冬季饿死、冻死的羊只,三头折一头成年羊计算产值。死亡的只数只在牧区计算,而且只算冬季死亡只数,农区一般不必计算。
牲畜的产值=本年牲畜出栏(出售和自宰)头数×每头牲畜平均毛重×单价
每头牲畜平均毛重=
本年牲畜肉产量
本年牲畜出栏头数×出肉率
公式中的单价分别为提供消费市场的牛、羊、马、驴、骡等牲畜生产价格,为毛重价格。
各种牲畜产品的产值按各种牲畜产品的产量乘该产品的价格计算。
牛奶、羊奶产量中只包括挤出的数量,牛犊、羊羔直接吮食的数量不应计算。羊毛、驼毛、鬃毛、肠衣等产量中不包括屠宰牲畜后所获得的产品。
牲畜出栏和牲畜产品产量资料,可以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取得。自治区平均的牲畜出肉率为:各种牲畜的出肉率自治区不做统一规定,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②猪的饲养产值:包括出栏肉猪的产值和猪的副产品产值。出栏肉猪的产值按出栏头数乘以平均每头的价格计算。猪的副产品产值不包括肉猪屠宰后所获得的副产品。
肉猪的产值=本年肉猪出栏头数×每头肉猪平均毛重×价格。
每头肉猪平均毛重=
本年猪肉产量
本年肉猪出栏头数×出肉率
本年肉猪出栏头数与猪肉产量由当年畜牧生产统计年报中取得,出肉率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③家禽饲养产值: 家禽饲养的产值包括家禽主产品的产值和蛋类、羽绒等家禽副产品的产值。家禽产值一般可按各种家禽的出栏只数乘成年家禽价格计算;蛋类产量包括孵雏用的种蛋数量在内;宰杀后所获得的羽绒等产品就不应当再算产值。
④狩猎和捕捉动物产值:包括野生动物的捕捉、兽皮、毛皮的生产。按捕猎所得产品(如虎皮、豹皮、狐皮、鹿皮、鹿角、野鸡、野鸭等)的数量乘以价格计算。其产量可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年报中取得,但应注意,不要把人工饲养的产值包括在内。
⑤其他畜牧业产值:按产品乘以价格计算。对于以取得毛皮为目的的毛皮兽饲养业,以毛皮产量乘价格计算产量。其他动物饲养的产品产量一部分可以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取得,一部分可以从收购部门了解。
(4)渔业产值
按捕捞的天然淡水产品和淡水养殖的水生动物产品产量乘以这些产品的价格计算。
没有捕获而留在水中的数量不计算产值;鱼苗和鱼种的培育是渔业生产的一个过程,不是渔业生产的最终产品,因此不计算渔业产值。
从外地购回水产品屯养后出售,不能计算产值。它已属商业活动的一部分,就如食品站收购肥猪代宰代售一样道理,而且产地已经计算在渔业产值内,应避免重复。
计算渔业产值所需的各种产量资料,可从水产统计报表中取得。
(5)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
农林牧渔服务业现价产值等于农林牧渔服务业营业收入。普查年份资料来源于基本单位普查,非普查年份主要是通过测算年度增加值,然后用上年度增加值率来反推得到产值。
农林牧渔服务业现价产值=
农林牧渔服务业现价增加值
农林牧渔服务业上年度增加值率
农林牧渔服务业不变价产值用农林牧渔服务业现价产值除以以1990年为100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6)附记指标
农民家庭兼营的商品性工业产值:是指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为主的农民家庭兼营的工业,只计算农民家庭为出售而生产的工业品价值。其产值以出售价格计算。
退耕还草产值:按退耕还草面积乘以单位面积的成本(投入)计算。不包括用以出售的草坪草皮的产值,该项活动的产值已在园艺作物中计算。
(7)分季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
①核算范围、计算方法和统计口径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报一致。
②产值核算总的原则是收获期原则,即如果该种作物在该核算期被收获,则在该核算期记录其产出和投入,对正在生长的作物概不作计算。季度核算的具体范围可参考如下规定,各地也可结合当地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一季度:包括本季收获的蔬菜、瓜果、水果、食用菌、花卉等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渔业产值、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
二季度:包括本季收获的夏粮、夏油、蔬菜、瓜果、水果、食用菌、花卉、烟叶、桑叶等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渔业产值、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
三季度:包括本季收获的水稻、蔬菜、瓜果、水果、食用菌、花卉、烟叶、药材等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渔业产值、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
四季度产值:为一平衡项,它等于全年农、林、牧、渔业产值减前三季度的产值。具体包括第四季度收获的秋粮、蔬菜、瓜果、水果、食用菌、花卉、药材等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渔业产值、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
③产值计算方法:对可直接取得季度(季度累计)产品产量资料的,可直接按产品产量乘以生产价格的方法,分别计算各季度(季度累计)现行价格和可比价产值。不能直接取得季度(季度累计)产品产量资料的产品,可通过面积、商品率等资料进行推算。
农林牧渔服务业季度(季度累计)现价产值的计算方法:
季度(季度累计)农林牧渔服务业现价产值=
农林牧渔服务业季度(季度累计)现价增加值
农林牧渔服务业上年度增加值率
季度(季度累计)农林牧渔服务业可比产值=
农林牧渔服务业季度(季度累计)现价产值
季度(季度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核算
1.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概念
指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货物或提供服务活动而增加的价值,为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扣除农林牧渔业现价中间投入后的余额。
增加值也叫附加价值或追加价值,是指各单位生产经营的最终成果,即本单位或本行业对社会所作的贡献。从宏观上来税,增加值是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基础,即各部门增加值之和就是国内生产总值;从微观上来说,增加值能客观反映企业单位或行业的投入、产出、效益、速度和收入等情况。因此,计算增加值不仅是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需要,也是微观的企业和行业管理的需要。
增加值和总产值相比较,一个最大的优点在于增加值避免了中间产品的重复计算,消除了总产值计算时的重复因素,计算结果是社会最终产品的价值。
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范围。
3.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核算方法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采用“生产法”和“分配法”两种方法计算。
(1)生产法:这是目前各地计算增加值普遍使用的一种方法。即由现价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减去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及大修理基金)的方法取得。
(2)分配法:分配法也称收入法,是根据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取得收入份额来进行计算的一种方法。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生产税-生产补贴)+营业盈余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消耗并转移到产品成本和流通费用中的那一部分价值。包括两部分:一是当年按一定标准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对于农业企业,一般按照当年实际发生额计入增加值中,对于农户,可按历史资料和当年固定资产结构进行估算。对于农业生产单位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可参照类似的固定资产及其使用年限计算虚拟折旧并记入增加值。二是农业生产单位实际发生或预提的固定资产修理费。
——劳动者报酬:是指各种经济类型的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的劳动者和农户在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以各种形式支付的报酬和收入。它包括:①农民或职工从集体统一经营的农林牧渔业集体生产取得的货币性收入、实物收入、年终分红等劳动报酬。②农民或职工从国营农场、外资、合资或合营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取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分红收入,也包括家庭承包国营农场而取得的各种劳动报酬)。③农户从事各种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纯收入扣除折旧后的余额。
——生产税净额:生产税净额是指各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农户向国家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农户支付的补贴后的余额。生产税是政府向各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农户在生产、销售、购买、使用货物和服务时征收的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屠宰税、渔业税、牧业税、牲畜交易税、销售税等利前税。生产补贴是指政府为扶持农林牧渔业生产,控制农产品价格而支付给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农户的补贴。
——营业盈余:是指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剩余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营业盈余=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生产税-生产补贴)
营业盈余既是生产要素创造的利润的体现,又是作为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增加值的一个平衡项。由于营业盈余不好直接归集,因此,可用生产法计算的增加值减去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直接求得。
4.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具体核算方法
为了细化农林牧渔业现价增加值的计算方法,在具体计算时要划分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五个细行业分别计算,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用“生产法”核算;由于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和中间消耗资料难以取得,目前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主要采取分配法或增加值率的方法进行计算。
①农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出-农业中间消耗
②林业增加值=林业总产出-林业中间消耗
③牧业增加值=牧业总产出-牧业中间消耗
④渔业增加值=渔业总产出-渔业中间消耗
⑤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普查年份直接来源于农林牧渔服务业营业收入,即:
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营业收入)×增加值率,增加值率根据投入产出调查或第三产业普查资料确定;
非普查年份依据劳动工资、工商部门的资料及投入产出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按分配法(收入法)进行推算。具体说明如下:
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工资、福利收入+实物性收入+其他收入+农民兼营收入
工资、福利收入=农林牧渔服务业工资总额×(1+14%)
实物性收入=该行业年平均人数×月平均实物性收入×12
其他收入=农林牧渔服务业工资总额×其他收入占工资总额的比例
工资及从业人数取自《劳动统计年报》,其他收入占工资总额的比例取自投入产出调查资料。
农民兼营收入=劳动者报酬(不含兼营收入)×上年农民兼营收入占劳动者报酬(不含兼营收入)的比重
生产税净额=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税净额×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税净额与农林牧渔生产税净额的比例。
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税净额与农林牧渔生产税净额的比例根据投入产出调查资料推算。
固定资产折旧=上年折旧+本年新增折旧
本年新增折旧=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率(4%)
本年新增折旧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报》推算
营业盈余=农林牧渔业的营业盈余×农林牧渔服务业营业盈余与农林牧渔业营业盈余的比例
农林牧渔服务业营业盈余与农林牧渔业营业盈余的比例根据投入产出资料推算。
值得注意的是:在棉花主产区,如果轧花厂等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仍注册为工业企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劳动工资年报中又不包含其劳动报酬,这部分产值增加值按产品法计算后,补充到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或增加值中。
非普查年份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考其他办法进行推算。
5.季度增加值的核算方法
①农、林、牧、渔四业季度增加值的核算:按照农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改革试行方案的规定,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度数据利用总产值扣除中间消耗资料计算,季度(季度累计)数据(包括全年预计)采用总产值乘以增加值率的方法计算。因为不同季节农林牧渔业生产结构差异很大,不同类别产品的增加值率也存在差异,因此计算季度增加值时,要根据当年农产品中间消耗的情况对上年度增加值率进行适当调整,形成相应季节的增加值率来使用。
②农林牧渔服务业季度增加值核算:可参照上年度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比率或农林牧渔服务业劳动工资增长率计算,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 Α.资料来源:
(1)季度核算资料
其他服务业季度现价增加值(J1),上年同期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J2),本期农林牧渔服务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率(J3)
(2)年度核算资料
农林牧渔服务业现价增加值(N1)
其他服务业现价增加值(N2)
(3)推算数据:
年度农林牧渔服务业现价增加值占其他服务业现价增加值比重(B1=N1/N2)
B.计算方法
农林牧渔服务业季度现价增加值=J1×B1或:农林牧渔服务业季度现价增加值= J2×J3
季度(季度累计)
农林牧渔服务业可比价增加值
农林牧渔服务业季度(季度累计)现价增加值
季度(季度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3.农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
1、农业发展速度的概念
农业发展速度的实质是综合反映农林牧渔业生产成果的动态变化,计算农业发展速度时应扣除价格水平变动因素。2003年以前,国家采用按不变价计算农业发展速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现行的农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已不适应新的形势,为此,国家统计局决定从2004年定期报表开始,采用农产品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农业发展速度,逐步取消不变价农业总产值统计。
2、农业(含农、林、牧、渔业)发展速度的计算方法
(1)农业总产值发展速度
其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可比价农业总产值=
报告期现价农业总产值
报告期农业生产价格指数
农业发展速度=
报告期可比价农业总产值
基期现价农业总产值
可比价指上年同期的价格,基期为上年同期。
(2)农业增加值发展速度
根据目前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 用农业增加值计算农业发展速度,采用单缩法,即暂不考虑中间投入品价格变动因素。可比价农业增加值的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可比价农业增加值=
报告期现价农业总产值×上期农业增加值率
报告期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
农业发展速度=
报告期可比价农业增加值
基期现价农业增加值
(3)农业发展速度按类缩减,加总求和的方法计算。即对报告期分类现价农业总产值或增加值,以相应类别农业生产者价格指数进行缩减,得到按可比价计算的分类农业总产值或增加值。然后加总得出本地区可比价农业总产值或增加值总量,并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出报告期的农业发展速度。
分类缩减对不同计算周期有不同要求,季度或年度以外的季度累计,从大类开始缩减。年度数据除从大类缩减外,同时计算从中类开始缩减的数据。
农林牧渔服务业可比价总产值或增加值用农林牧渔服务业现价总产值或增加值除以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3、可比价格计算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的简易处理办法
(1)可比价总产值的计算:按照产品法计算原则,用当年产量×上年价格
(2)现价总产值的计算:当年产量×当年价格
(3)计算总产值分类缩减系数:分类现价产值/分类可比价产值
(4)计算现价增加值:现价总产值×上年(或上年同期)增加值率
(5)计算可比价分类增加值:现价分类增加值/总产值分类缩减系数
(6)汇总可比价分类增加值,得到可比价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4.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核算方法
1.中间消耗的概念
中间消耗(中间投入)是指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消耗的货物和服务的价值,包括物质产品消耗和非物质性服务消耗。物质产品消耗是指农林牧渔业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物质产品的价值,包括外购的和计入总产出的自给性物质产品消耗,如种籽、饲料、肥料、农药、燃料、用电量、小农具购置、原材料消耗等;支付物质生产部门的各种服务费包括修理费、生产用外雇运输费、生产用邮电费等,以及其他物质消耗;非物质性服务消耗是指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各种服务费,如畜禽配种费、畜禽防疫医疗费、科研费、旅馆、车船费、金融服务费、保险服务费、广告费等。
计算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的资料主要从以下途径取得:一是从主要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取得单位产品(面积等)的中间消耗定额或技术比率,推算各业的中间消耗;二是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取得;三是通过典型调查或从有关管理部门了解。
2.中间消耗核算的范围和方法
(1)用种:农业包括已计入总产值的谷物豆类,油料作物和其他农作物的种籽,不包括种(秧)苗;林业中育苗、造林用的各种树木种籽、种苗;牧业的种籽费用包括已计入了总产值的孵育雏禽用的种蛋、产蚕仔的种茧。各种农作物的种籽消耗量,一般可按每核算单位平均用量分别乘以各种作物的面积来计算。育苗、造林用的种籽、种苗消耗量分别按每单位面积平均用量乘以育苗面积、造林面积来计算。种蛋消耗量按家禽饲养量加一定比例的损耗来计算。种蚕消耗量按实际用种蚕茧数量计算。
(2)饲料:包括用于农业生产的役畜和牧业中各种家畜、家禽、蚕、兔、蜂等及发展养殖渔业,所消耗的各种精饲料(如粮食、糠麸、油饼等)和粗饲料(如青饲料农作物秸秆等)。各种畜、禽的饲料消耗量,各种大牲畜可以按平均每头饲料消耗量分别乘以各种大牲畜的年平均存栏头数计算。猪、羊、家禽可按年平均每头(只)饲料消耗量分别乘其出栏头数求得。
计算饲料量消耗的过程中,要注意饲料资源与使用之间的平衡关系。有的产品为多种用途,如油饼,既可作饲料,也可作肥料;又如,农作物秸杆,既可作饲料,又可作肥料,还可作建筑材料、工业材料、生活用燃料,这就需要采用算平衡帐的办法来进行计算,验证饲料资源量与使用量是否基本相等,使计算出来的数据能反映客观实际情况。
(3)肥料:指农业、林业的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化肥、饼肥、绿肥和农作物副产品(如秸杆还田用作肥料)。肥料的使用量可通过调查取得平均每核算单位使用肥料的数量乘以农作物面积来计算;化肥、绿肥的施用量也可直接使用农林牧渔业生产年报数据,通过中间消耗调查资料推算在各业(各种产品)的分摊比例来进行分摊。
(4)燃料:指农林牧渔业使用的各种机械所消耗的汽油、柴油、煤炭等燃料。润滑油也计算在燃料消耗量中。燃料消耗量,除了通过中间消耗调查资料进行推算外,一般可根据商业部门对农村销售的燃料加上从工业部门直接购买的燃料,再加上农村乡镇企业和社员自己生产又用于农业生产的燃料来计算。有条件的地方,应采用各种机械的燃料平均消耗定额乘以各种机械的作业数量来计算。
(5)农药:指农业、牧业、林业的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农药(包括粉剂和水剂),农药施用量,可通过调查取得平均每核算单位使用农药的数量乘以生产的规模(面积)来计算;也可直接使用年报数字进行分摊。农药按实物量进行计算。
(6)农用塑料薄膜:指农业生产中用于地膜和塑料大棚以及其他生产用途消耗的塑料薄膜,按当年实际投入一次性计算。
(7)用电量:指农林牧渔业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全部生产用电量(包括外购的和本单位发电用于农业生产的部分)。可通过调查取得平均每核算单位用电数量乘以生产规模来计算;也可按年报中的农村用电量扣除农民生活用电和其他非农业生产用电量来分摊计算。
(8)小农具购置:指农业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小农具的价值。凡是当年购买、价值在50元以下,使用时间在两年以下的小农具,其费用都应计算在内。小农具购置数量和费用可通过中间消耗调查取得,也可根据农经调查资料估算,还可以直接采用商业部门的销售量加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自己生产又用于农业生产的数量来推算。
(9)办公用品购置:指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购买的各种办公用具,包括纸张、笔墨等低值易耗品,但是不包括各种设备、器具、房屋等属于固定资产的用具。
(10)畜牧用药品:指农牧业生产单位在外购买的用于本单位对各种牲畜进行配、育种及对畜禽进行疾病防疫、治病所消耗的各种药品、器械等物质消耗。可以通过调查取得每头畜禽的药品器械费用分别乘以畜禽数量进行计算。对于由专门单位进行的畜禽防疫、配种而支付的费用则计入非物质生产部门劳务支出。
(11)生产服务支出:指在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给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各种服务费用,包括修理费,生产用外雇运输费,生产用邮电费、畜禽防疫费、配种费、保险费、广告费、职工教育费、科技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这些资料可以根据中间消耗调查资料或生产单位的成本核算资料进行估算。
5.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参考目录
指& 标& 名& 称
指& 标& 名& 称
指& 标& 名& 称
指& 标& 名& 称
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总计
6.农用塑料薄膜
(一)中间物质消耗
6.技术咨询费
8.小农具购置费
7.上交管理费
&   谷& 物
9.办公用品购置费
&&    稻& 谷
10.其他物质消耗
&   柴& 油
&&    小& 麦
(二)生产服务支出
10.其他劳务费
&   汽& 油
&&    玉& 米
&   润滑油
&&    高& 粱
2.外雇运输费
(一)中间物质消耗
&   其& 他
&&    其他杂粮
3.生产性邮电费
&   豆& 类
&   种& 蛋
4.办公用品购置费
&   薯& 类
&   种& 蚕
5.其他物质消耗
&   油& 料
6.职工教育费
&   其& 他
(二)生产服务支出
&&    花& 生
7.技术咨询费
2.饲料、饲草
&&    油菜籽
8.外雇排灌费
&   饲料用粮
2.外雇运输费
&&    芝& 麻
9.外雇机耕费
&   饲料用油饼
3.生产性邮电费
&&    其他油料作物
10.上交管理费
&   糠& 麸
&   棉& 籽
&   饲料作物
&   麻& 类
&   农作物秸杆
6.职工教育费
&   糖& 类
13.其他劳务费
&   饲& 草
7.技术咨询费
&   烟草类
&   青饲料作物
8.上交管理费
&   中药材
(一)中间物质消耗
&   其& 他
&   蔬菜、瓜类
&   其他用种
&   种& 籽
&   柴& 油
11.其他劳务费
2.役畜用饲料、饲草
&   树& 苗
五、农林牧渔服务业
&   饲料用粮
&   润滑油
&   饲料用油饼
&   化学肥料
&   糠& 夫
&   氮& 肥
&   其& 他
&   饲料作物
&   钾& 肥
&   农作物秸杆
&   磷& 肥
5.畜牧用药品
&   饲& 草
&   复合肥
6.其他物质消耗
&   其& 他
&   其他肥
(二)生产服务支出
&   化学肥料
&   柴& 油
2.外雇运输费
&   氮& 肥
&   汽& 油
3.生产性邮电费
&   钾& 肥
&   润滑油
&   磷& 肥
&   复合肥
&   其& 他
6.职工教育费
&   绿& 肥
&   饼& 肥
&   其他肥料
6.小农机具购置费
9.技术咨询费
7.办公用品购置费
10.上交管理费
&   柴& 油
8.其他物质消耗
&   汽& 油
(二)生产服务支出
&   润滑油
13.其他劳务费
2.外雇运输费
&   其& 他
3.生产性邮电费
(一)中间物质消耗
6.农产品参考目录
(*为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代表类别和品名)
农产品类别与品名
农产品类别与品名
一、农业产品
&&&&& 芝& 麻
1.谷物及其他作物
&&&&& 向日葵
1.1谷物(原粮)
&&&&& 胡麻籽
1.1.1小& 麦
&&&&& 其他油料作物
&&&&& 硬粒小麦
&&&&& 花生蔓
&&&&& 软粒小麦
&&&&& 油菜籽杆
&&&&& 混合小麦
&&&&& 向日葵杆
&&&&& 其他小麦
&&&&& 胡麻籽杆
1.1.2稻& 谷
&&&&& 芝麻杆
&&&&& 粳& 稻
&&&&& 其他稻谷
&&&&& 大& 豆
1.1.3玉& 米
&&&&& 绿& 豆
&&&&& 黄玉米
&&&&& 红小豆&&&&&
&&&&& 白玉米
&&&&& 混合玉米
&&&&& 豌& 豆
&&&&& 其他玉米
&&&&& 芸& 豆
1.1.4杂& 粮
&&&&& 其他杂豆
&&&&& 谷& 子
&&&&& 豆& 秸
&&&&& 高& 梁
1.5棉花(籽棉)
&&&&& 大& 麦
&&&&& 细绒棉
&&&&& 其他杂粮
&&&&& 长绒棉
1.1.5谷物副产品
&&&&& 棉& 籽
&&&&& 小麦秸
&&&&& 棉花杆
&&&&& 稻& 草
&&&&& 玉米杆
&&&&& 亚& 麻
&&&&& 大麦秸
&&&&& 线& 麻
&&&&& 谷子杆
&&&&& 其他麻类
&&&&& 高梁杆
&&&&& 麻& 杆
&&&&& 红& 薯
&&&&& 甜& 菜
&&&&& 马铃薯
&&&&& 其他糖料
&&&&& 其他薯类
&&&&& 甜菜叶
&&&&& 薯& 藤
&&&&& 烤烟叶
&&&&& 花& 生
&&&&& 晒烟叶
&&&&& 油菜籽
&&&&& 其他烟叶
农产品类别与品名
农产品类别与品名
&&&&& 烟& 杆
&&&&& 西红柿
1.9其他农作物
&&&& &辣& 椒
&&& 青饲料
&&&&& 青& 椒
&&&& 其他茄果菜类
&&& 绿& 肥
2.1.5葱蒜类
&&&&& 大& 葱
&&& 野生植物的采集
&&&&& 蒜& 苔
未列明的其他农作物
&&&&& 蒜& 头
2.蔬菜、园艺作物
&&&&& 洋& 葱
&&&&& 蒜& 苗
2.1.1叶菜类
&&&&& 小& 葱
&&&&& 菠& 菜
&&&&& 韭& 菜
&&&&& 芹& 菜
&&&&& 其他葱蒜类
&&&&& 大白菜
2.1.6菜用豆类
&&&&& 元白菜
&&&&& 四季豆
&&&&& 甘& 蓝
&&&&& 豇& 豆
&&&&& 花椰菜
&&&&& 其他菜用豆
&&&&& 莴& 笋
2.1.8食用菌(干鲜混合)
&&&&& 油& 菜
&&&&& 香菇(干品)
&&&&& 其他叶菜
&&&&& 蘑菇(鲜品)
2.1.2瓜菜类
&&&& &金针菇(鲜品)
&&&&& 黄& 瓜
&&& &&猴头菌(干品)
&&&&& 冬& 瓜
&&&&& 平菇(鲜品)
&&&&& 西葫芦
&&&&& 花菇(干品)
&&&&& 苦& 瓜
&&&&& 其他食用菌
&&&&& 丝& 瓜
2.1.9其他蔬菜
&&&&& 南& 瓜
2.2.1鲜切花
&&&&& 瓠& 子
&&&& 百合花
&&&&& 其他瓜菜
&&&& 康乃馨
2.1.3块根、块茎菜类
&&&& 满天星
&&&&& 萝& 卜
&&&& 勿忘我
&&&&& 胡萝卜
&&&& 非洲菊
&&&&& 生& 姜
&&&& 玫& 瑰
&&&&& 山& 药
&&&& 郁金香
&&&& 其他块根、块茎菜
&&&& 情人草
2.1.4茄果菜类
&&&& 其他鲜切花
&&&&& 茄& 子
2.3其他园艺作物
农产品类别与品名
农产品类别与品名
2.3.1盆栽植物
&&&& &茴& 香
2.3.2观赏苗木
&&&& &其& 他
2.3.3草坪草皮
2.3.9其他园艺作物
&&&&& 甘& 草
3.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
&&&&& 贝& 母
3.1水果、坚果
&&&&& 红& 花
3.1.1园林水果
&&&&& 枸& 杞
二、林业产品
&&&&& 红富士苹果
2.1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 国光苹果
2.1.1育种育苗
&&&&& 秦冠苹果
2.1.2造& 林
&&&&& 香蕉苹果
&&& 人工造林
&&&&& 金冠苹果
&&& 飞机播种造林
&&&&& 元帅苹果
2.1.3抚育和管理
&&&&& 新红星苹果
&&&&& 零星植树
&&&&& 其他苹果
&&&&& 迹地更新
&&&&& 幼林抚育
&&&&& 雪花梨
&&&&& 成林抚育
&&&&& 鸭& 梨
2.2竹木采运
&&&&& 酥& 梨
2.2.1木材采运
&&&&& 香& 梨
2.2.1.1原& 木
&&&&& 苹果梨
&&&&& 红& 松
&&&&& 落叶松
& &&&&马尾松
2.2.1.2 薪& 材
&&&&& 葡& 萄
2.3林产品的采集
&&&&& 红& 枣
2.3.1天然和人工林的果实
&&& 其他园林水果
&&&&& 核& 桃
3.1.2瓜果类
&&&&& 松& 子
&&&&& 西& 瓜
&&&&& 其他果实
&&&&& 甜& 瓜
三、牧业(畜产品)
&&&&& 哈蜜瓜
3.1牲畜的饲养
&&&&& 香& 瓜
&& 3.1.1牛的饲养
&&&&& 伊利沙白瓜
&&&&& &&活牛(毛重)
&&&&& 华莱士
&&&&&& &牛& 肉
&&&&& 草& 莓
&& 3.1.2羊的饲养
&&&&& 其他瓜果
&&&&& &&活羊(毛重)
3.3香料作物
&&&&&& &羊& 肉
农产品类别与品名
农产品类别与品名
&& 3.1.3其他牲畜饲养
&&&&& 其他蛋
&& 3.3.3羽& 绒
&&&&& 鸭& 绒
&&&& 其他羽绒
&&&&& 骆& 驼
3.4狩猎和捕捉动物
其他未列牲畜的饲养
&&& &&兽& 皮
&& 3.1.4奶产品
未列明的动物皮张
&&&&& 牛& 奶
3.9其他畜牧业
&&&& &羊& 奶
3.9.1各种鸟类
&&&&& 其他奶类
&&&&& 鸽& 子
&& 3.1.5毛绒产品
&&&&& 火& 鸡
&&&&& 山羊毛
&&&&& 山& 鸡
&&&&& 绵羊毛
&&&&& 鸵& 鸟
&&&&& 山羊绒
&&&&& 其他鸟类
&&&& &绵羊绒
3.9.2 家养动物
&&&&& 牦牛毛
&&&&& 牦牛绒
&&&&& 兔& 毛
&&&&& 骆驼绒
&&&&& 马& 鬃
&&&&& 马& 尾
&&&&& 其他家养动物
&&&& 其他毛绒产品
3.9.3珍贵动物
& 3.1.6其他牲畜产品
3.2 猪的饲养
&&&&&& 活猪(毛重)
&&&&&& 猪& 肉
&&&&& 狐& 狸
&&&&& &猪& 鬃
&&&&& 水& 貂
3.3.1肉禽(毛重)
&&&& 其他珍贵动物
3.9.5活的家畜产品
&&&&& 蜂& 蜜
&&&&& 鹌& 鹑
&&&&& 蜂& 蜡
&&&&& 其他家禽
&&&&& 麝& 香
&& 3.3.2禽& 蛋
&&&&& 鹿& 茸
&&&&& 鸡& 蛋
其他活的家畜产品
&&&&& 鸭& 蛋
3.9.6 毛皮的生产
&&&&& 鹅& 蛋
&&&&& 鹌鹑蛋
其他毛皮的生产
农产品类别与品名
农产品类别与品名
四、渔& 业
&&&&& 青& 虾
4.2内陆水域水产品
&&&&& 基围虾
4.2.1淡水鱼类
&&&&& 大闸蟹
&&&&& 青& 鱼
&&&&& 其他淡水虾蟹类
&&&&& 草& 鱼
4.2.3淡水贝类
&&&&& 鲤& 鱼
4.2.4其他淡水养殖产品
&&&&& 鲢& 鱼
&&&&& 牛& 蛙
&&&&& 鲫& 鱼
&&&&& 黄& 鳝
&&&&& 罗非鱼
&&&&& 泥& 鳅
&&&& &其他淡水鱼类
&未列明的其他淡水养殖产品
4.2.2淡水虾蟹类
四、附& 录
指& 标& 解& 释
(一)农业生产条件(A301表)
乡镇个数:& 指农村中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乡一级行政区划的数量。不包括城关镇、城市街道办事处、工矿区。
村委会个数:& 指农村中经上级政府批准,按居住地区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个数。含城关镇中的村。
乡村户数:& 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住户。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住户也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内;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范围内。不包括乡村地区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集户。
乡村人口数: &指乡村地区常住居民户数中的常住人口数,即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
乡村劳动力资源数:& 指乡村人口中劳动年龄以上(16周岁)能够经常参加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劳动年龄内:是指本户家庭常住人口中劳动年龄(16周岁)以上,能够经常参加生产经营活动的人。男子16周岁到60周岁,女子16周岁到55周岁,同时具有劳动能力的人。超过劳动年龄,但能经常参加劳动的人也算劳动年龄内人员。在劳动年龄之内,但已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不应算为劳动年龄内人员。
乡村从业人员:& 指乡村人口中16岁以上实际参加生产经营活动并取得实物或货币收入的人员,既包括劳动年龄内经常参加劳动的人员,也包括超过劳动年龄但经常参加劳动的人员。但不包括户口在家的在外学生、现役军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也不包括待业人员和家务劳动者。从业人员年龄为16岁以上。从业人员按从事主业时间最长(时间相同按收入)分为农业从业人员、工业从业人员、建筑业从业人员、交运仓储及邮电通讯业从业人员、批零贸易及餐饮业从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
农用化肥施用量:& 指本年度内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化学肥料数量,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施用量要求按折纯量计算数量,即各类化学肥料的实际施用数量按其含氮、含五氧化二磷、含氧化钾的比例折成百分之百计算。
折纯量=实物量×某种化肥有效成份含量的百分比
(1)氮肥:以氮为主要养分的化学肥料。如硫酸铵、硝酸铵、尿素、氢氧化钙等。
(2)磷肥:以磷为主要养分的化学肥料,如过磷酸钙、钢渣磷肥、钙镁磷肥等。
(3)钾肥:以钾为主要养分的化学肥料。如氯化钾、硫酸钾等。
(4)复合肥:一般指含有氮、磷、钾三种或其中两种元素而由化学方法制成的化学肥料。如磷酸铵、硝酸钾、硝磷酸钾,在统计时注意其几种元素的含量比例。按其所含主要成分计算折纯量。
农用机械总动力合计:& 指主要用于农、林、牧、渔业各种动力机械的动力总和,包括耕作机械、农用排灌机械、收获机械、植保机械、林业机械、畜牧机械、渔业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农用运输机械等。从事农副产品初级加工的村、户工业的机械动力也应包括在内。
有效灌溉面积:指具有一定的水源,地块比较平整,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在一般年景下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在统计有效灌溉面积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可以灌溉,但由于雨水及时或所种作物不需要灌溉等原因,当年没有进行灌溉的,应统计为有效灌溉面积。
(2)灌溉工程或设备不配套(如只有深井水,没有安装机器)、渠系不健全(如只有水库,没有修渠)、地块不平整,当年不能发挥灌溉效益的耕地面积,不应统计为有效灌溉面积。
(3)没有灌溉工程或设施,遇到旱年临时抗旱点种的耕地面积,不应统计为有效灌溉面积。
(4)原有灌溉工程或设备,由于受到破坏等原因不能起灌溉作用了,这部分耕地面积不应统计为有效灌溉面积。
高新节水灌溉面积:采用高科技节水技术,高效利用浇灌水,最大限度地满足作物需水,以获取农业生产的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节水灌溉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率,实现农业节水、高产、优质、高效。
主要技术有:低压管道灌、喷灌、微灌(包括:膜下滴灌、膜下常压软管灌、微喷灌、渗灌)及膜上灌等。
外出务工:是指离开本乡镇外出从业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人员。其计算方法为:有一天算1天,30天累计为1个月,全年劳动时间累计后,超过15天,按一个月计算,不足15天的不计。
(二)主要农产品生产情况(A302表)
农作物播种面积:指实际播种或移植有农作物的面积,凡是实际种植有农业作物的面积不论种植在耕地上还是非耕地上,也不论面积大小,均应统计。按标准亩口径统计。
农业作物总播种面积=上年秋冬播作物面积+本年春播作物面积+本年夏播作物面积=本年夏收作物播种面积+本年秋收作物播种面积
粮食总产量:指谷物(稻谷、小麦、大麦、玉米、高梁、谷子、稞大麦、荞麦等)、薯类(甘薯、马铃薯等)和豆类(大豆、蚕豆、豌豆、绿豆、小豆等)的产品数量。其计算方法,谷物一律按脱粒后的原粮计算;豆类按去豆荚后的干豆计算;薯类按5公斤鲜薯折1公斤粮食计算。大、中城市郊区作为蔬菜的薯类不作为粮食统计。
谷物产量:指禾本科的稻谷、小麦、大麦、元元、黑麦、燕麦、玉米、高梁、粟及蓼科的荞麦等的产量。
硬粒小麦:指具有较高营养品质和良好(食品)加工品质的强筋小麦。
软粒小麦:指具有较高营养品质和良好(食品)加工品质的弱筋小麦。
薯类产量:指用作粮食的薯芋类作物产量,按5公斤鲜薯折1公斤粮食计算产量。
豆类产量:指用作粮食的豆科作物产量,按去豆荚后的干豆计算产量。
油料产量:指全部油料作物的产量。包括花生、油菜籽、芝麻、向日葵籽、胡麻籽(亚麻籽)和其他油料。不包括大豆、木本油料和野生油料。花生以带壳干花生计算。
双低油菜籽:指符合菜籽油中芥酸及饼粕中硫甙含量低于一定标准的油菜籽品种。以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标准为准。
棉花产量:按皮棉计算。3公斤籽棉折1公斤皮棉花。不包括木棉。
麻类产量:指全部麻类作物的生产量。除亚麻以麻杆计算,苎麻以刮皮后的干麻计算,苟麻和线麻以熟麻皮计算外,其余一律以生麻皮计算。
糖料产量:指甘蔗和甜菜生产量的合计。甘蔗以蔗杆计算,甜菜以块根计算。
烟叶产量:指烤烟和晒烟生产量的合计。均以干烟叶计算。
药材产量:只统计人工栽培的各种药材,不包括野生药材。
蔬菜产量:指各种蔬菜的产量,以鲜菜计算。蔬菜包括叶菜类、瓜菜类、块根及块茎类、茄果菜类、葱蒜类、菜用豆类、水生菜类、食用菌、其他蔬菜等九大类:①叶菜类:包括菠菜、油菜、韭菜、大白菜等;②瓜菜类:包括冬瓜、丝瓜、黄瓜等;③块根、块茎类;包括萝卜、胡萝卜、生姜、芥菜等;④茄果菜类:包括茄子、青椒、番茄等;⑤葱蒜类:包括大葱、洋葱、大蒜等;⑥菜用豆类:包括四季豆、豇豆等;⑦水生菜类:包括莲藕、茭白、荸荠等;⑧食用菌(干鲜混合);⑨其他蔬菜:如椿芽等。
水果产量:指调查期内收获的全部水果产量。不论自食的或出售的,都应计算在内。水果产量包括果用瓜(如西瓜、甜瓜、白兰瓜、脆瓜等)。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蔬菜食用的藕、西红柿等,也不包括采集的野生水果。水果的产量按鲜果计算,干枣、葡萄干、柿饼、桔饼等应统一折成鲜果计算。
绿肥作物:指在某种作物开花前后,利用它的嫩绿茎叶作为肥料的作物,如紫云英(即红花草)、以及专门种植作为绿肥用的蚕豆、豌豆、黄豆等。如果原计划作为绿肥作物的蚕豆、豌豆、黄豆等,后来由于某种原因而改为收取产品,在上报农作物产量时,应将其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计入粮食、油料作物项下。
饲料作物:指人工栽培的主要用于喂养牲畜的作物,如苜蓿等。有些地方在饲料地上种植的粮食作物,除种植目的就是作为青饲料用的可作为饲料作物统计以外,收获粮食产品后作为饲料的,仍应列入粮食作物项下,不得列入饲料作物内。
间种、混种作物的面积计算:间种、混种作物是指在同一块地上,同时种植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作物。同一亩耕地间种、混种不同作物时,不论何种间种、混种方式,各作物播种面积之和只算一亩,并根据每一种作物所占面积的比例折算,分别计入各该作物播种面积内,在同一快地上,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作物种子混合起来,同时播种,同时生长,同时收获,如扁豆麦、豌豆麦等,可只算一种作物面积,不必分别折算在各种作物面积中。
复种、套种作物的面积计算:复种是指在同一年内、在同一块地上,连续种植两次或两种以上作物;套种是指在同一块地上,前后种植生长两种不同作物,而第二种作物是在第一种作物快要收获之前种下去的。同一亩耕地复种和套种两种作物的,应各算一亩播种面积,即每复种、套种一次,就要按复种、套种的次数计算一次播种面积。
(三)水果生产情况(A303表)
园林水果:& 指在专业性果园、林地及零星种植果树上生产的水果(老口径水果)。不包括瓜果类。
年末果园面积:& 指年末专业性果园面积,不包括果用瓜种植面积。
全年水果总产量:指园林水果(老统计口径水果)产量与瓜果类产量之和。
(四)林业生产情况(A304表)
当年造林面积:& 指报告期内在荒山、荒地等立地条件较好的土地上,采用人工分殖、植苗等方法新植成片林,经过检查验收成活率达85%以上(含85%)的面积。
退耕造林面积: &指坡度在25°以上(含25°)的耕地停止种植农作物,并进行造林,经过检查验收成活率达85%以上的面积。
迹地更新面积:森林经过采伐或者遭受火灾毁损以后,达不到琉林地标准,且尚未更新的地面,称为迹地。在新、旧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上,进行人工更新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面积(包括乔木林和灌木林)称迹地更新面积。迹地更新面积不包括未经人工措施的天然更新面积以及补植面积。
(1)人工更新面积,指在迹地或林中空地上采用直播或植苗进行成片造林的面积。人工更新要求当年成活率不低于85%,三年后保存率应当不低于80%。
(2)人工促进天然更新面积,指在留有种树的采伐迹地上依靠天然下种,辅以人工措施,如整地、松土、除草或进行补植、补播,使树种发芽,苗木生长成林的面积。其补植、补播后当年成活率应不低于85%,三年后保存率应当不低于80%,天然下种前整地的,每公顷保留健壮目的的树种幼树不少于3000株,或者幼苗不少于6000株,更新均匀度不低于60%。
封山育林面积:& 指为达到恢复森林的目的,对具有天然下种或萌蘖能力的疏林地、灌丛、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荒山、荒地等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划界封禁,禁止或者限制开荒、砍柴或者其他有害于林木生长的人畜活动等人工辅助措施的面积。封山育林面积指实际封禁的面积,包括当年新封和历年封禁至本年尚未开放的面积。封山育林不包括为保护新造幼林而进行的临时性的封山。
本年新封面积: &指本年对具有天然下种或萌蘖能力的疏林地、灌丛、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荒山、荒地等有条件的地方新采取划界封禁,禁止或者限制开荒、砍柴或者其他有害于林木生长的人畜活动等人工辅助措施的面积。
育苗面积:& 指为造林和迹地更新培育苗木所实际利用的苗圃面积。包括新育苗面积、留床面积、移植面积三部分,以及用于育苗的临时性灌溉排水设施和苗床间步道的面积。不包括苗圃休闲地、固定性或永久性灌溉排水设施和道路、建筑物等面积。育苗面积应全部实测。自1990年9月起,国家统计局与原林业部规定,营养杯、营养砖育苗,可折算育苗面积。并规定育苗面积不包括死亡的育苗面积。
本年新育面积:& 指本年新播种、插条和移床的面积.
当年苗木产量:& 指当年出圃的10种苗、插条苗、插根苗、嫁接苗、移植苗以及营养杯苗、营养砖苗的Ⅰ、Ⅱ级合格苗总量。苗木如当年进行移植并出圃,则应计算移植苗的出圃数量,不得重复计算。当年苗木产量包括出圃假植的苗木。
(五)畜牧业生产情况(A305续表1)
肉产量:& 指各种牲畜及家禽、兔等动物肉产量总计。猪、牛、马、羊、驴、骡、骆驼肉产量按去掉头蹄下水后带骨肉的胴体重量计算,兔禽肉产量按屠宰后去毛和内脏后的重量计算,可用住户调查资料推算。
(六)耕地面积情况(A308表)
年末耕地总资源: 指能够种植农作物的田地。包括当年实际耕种的熟地;新开荒且巳种植的地;“沿海”、“沿湖”地区已围垦利用三年以上的“海涂”,“湖田”;弃耕,休闲不满三年,随时可以复耕的地;因灾害或其他因素,虽然当年内未种植农作物但仍可复耕的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附带种植桑树,果树和其他林的地;年年进行耕耘种草的地,南方小于1米、北方小于2米宽的沟、渠、路、田埂。不包括:因灾害或其他因素,已不能复耕的地;弃耕、休闲满三年的地,或者虽不满三年,但已经成为荒地的土地;不进行耕耘,种植牧草已成为永久性草地的土地;专业性的桑园、茶园、果园、果木苗圃地、芦苇地、天然草场等;以混凝土等铺设的温室、玻璃室,导致栽培的植物体与地面隔绝的基地。
常用耕地:指耕地总资源中专门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种、能够正常收获的土地。包括当年实际耕种的熟地;弃耕、休闲不满三年,随时可以复耕的地;开荒利用三年以上的地;南方小于l米、北方小于2米宽的沟、渠、路、田埂。不包括临时种植农作物的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在河套、湖畔、库区临时开发的成片或零星土地;也不包括已列为国家和省(区、市)退耕计划但仍临时耕种的土地。常用耕地分为基本农田和零星可用耕地。
水田:& 指筑有田埂(坎),可以经常蓄水,用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因天旱暂时没有蓄水而改种旱地作物的,或实行水稻和旱地作物轮种的(如水稻和小麦、油菜、蚕豆等轮种),仍计为水田。
水浇地:& 指旱地中有一定水源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下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由于雨水充足在当年暂时没有进行灌溉的水浇地,也应包括在内。没有灌溉设施的引洪淤灌的拼地,不算水浇地。
临时性耕地:指在常用耕地以外临时开垦种植农作物,不能正常收获的土地。包括临时种植农作物的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在河套、湖衅、库区临时开发种植农作物的成片或零星土地。根据我国《水土保护法》规定,现在临时种植农作物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要逐步退耕还林还草;环塔里木河流域等地区临时开垦种植农作物,易造成水土流失及沙化的土地,已列为国家或地方退耕还林还草规划,近年也要逐步退耕。这部分临时性耕地又称待退的临时性耕地。
当年新开荒地:& 指报告年度内已种上农作物的新开荒地;已开垦但尚未耕种的土地,因实际上没有利用,不计算为耕地面积。
(七)蔬菜及特种作物生产情况(A404表)
花卉种植面积: &指在大田种植的花卉面积和盆栽花卉设施占地面积。
蔬菜大棚:& 指由塑料膜覆盖,人能在内作业,以种植蔬菜为主的大棚,按占地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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