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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0-08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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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吸烟是违法的
公共场所自慰算是违法吗?_百度知道
公共场所自慰算是违法吗?
当然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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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违法的,违反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可能受处罚!
违法倒是谈不上,就是违背社会道德
不违法,关键是你有那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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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在公共场合故意传染疾病(不被人发现)违不违法_百度知道
在公共场合故意传染疾病(不被人发现)违不违法
假如我开了一家自助无人式洗衣店,贴上标语“禁止皮肤传染疾病者衣服在此清洗”,那么如果真有皮肤传染病的衣物来这洗了,且使别人被传染,那么应该追究谁的法律责任呢?店里有摄像头。会不会因为我贴了标语而追究故意传染者的法律责任?如果因为我贴了标语,那么我的这个标语得走什么样的程序才能在法律上形成我没有法律责任的证据??
最最好能给我相关法律条例的条续,如:根据**法律第**条规定,如果这样就必须采纳了
提问者采纳
1、您好,您是否贴标语,对事情的定性都是一样的,所以不必纠结这个,随您个人意愿就可以了2、如确实发生疾病传染,您应当对被传染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在承担完毕后,你有权向最初传染病人追偿。如无疑问,请好评。《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尊敬的律师先生,能不能再回答我一点小小的问题,谢谢。我追偿成功几率大吗,那人是不是犯了故意传染疾病罪(如果我标语很显眼)
1、如您能知晓具体是谁,且有明显证据证明的话,维权还是比较简单的2、如属于您案例中假设的传播皮肤疾病,不论您是否有标语,均达不到刑事犯罪的最低标准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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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店里,写着禁止吸烟,但有人却在吸烟,你没有管,除却他的责任外,你也有责任的。即使你贴了标语,但你作为店里的管理者,必须有行动才可以
传染疾病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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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吗_百度知道
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不违法,这需要个人要有道德自我约束力。
目前不违法
小心保安抽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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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日已经被拆成上图,无家可归,家财尽失。 2013年8月槐荫区人民法院判决强拆,要求搬家腾房,可笑吗? 强拆在前,法院居然能为违法者补票。法律尊严何在?
楼主发言:3468次 发图:
济南市美丽苑6号楼,五证俱全商品房。有房产证,拆迁评估价格4717元/平方。 拆迁许可证拆迁期限日——日 2010年冬季开始实施违法强拆行为,断水、断电、断气,雇佣黑社会人员砸玻璃,堵门,电话威胁。经多次上访,恢复临时水电,后又被破坏,无法在此居住 日,对房屋进行机械强拆,我们的房子被拆成残垣断壁,家中财务尽失。 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判定允许强拆。
6号楼4单元302室,我想知道102.202.402.502.是怎么同意拆的?以及123单元的住户怎么同意拆的?
@蜗行浆糊 2楼
21:38:44 6号楼4单元302室,我想知道102.202.402.502.是怎么同意拆的?以及123单元的住户怎么同意拆的? -----------------------------
&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已经拆成这样的房子,还需要法院强制拆迁吗?
&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拆迁许可证拆迁期限日——日。 2010年冬季开始实施违法强拆行为,断水、断电、断气,雇佣黑社会人员砸玻璃,堵门,电话威胁。经多次上访,恢复临时水电,后又被破坏,无法在此居住。
日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及实施细则,最高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决定》。
日,济南市小清河指挥部对房屋进行机械强拆,我们的房子被拆成残垣断壁,家中财务尽失。
日济南城乡建设委员会向槐荫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申请对已经被强拆过好几次的残垣断壁、建筑垃圾进行依法强拆,申请要求已经无家可归,财产尽失3年的房屋所有人腾空房子交其强拆。
9月法院裁定如上,暴力强拆在前,申请强拆在后,法院对事实视而不见,究竟是为什么?是谁在妨碍司法公正?
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2007年第2次编委会议研究设立,并经九届市委第8次常委会议审定,一套机构,两个牌子。中心为市政府全额预算管理正局级事业单位,资金业务接受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指导。中心配事业编制40人,下设6个职能处室,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组织实施、资金筹措、经营开发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会同市建委、国土、规划部门编制小清河综合开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偿还。 2、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小清河开发建设范围内建设用地的整理、熟化、收储与征用;负责该范围内有关单位的土地置换与开发;负责小清河开发建设范围内拆迁安置用房的组织、建设、监督与管理。 3、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小清河开发建设范围内有关费用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工程建成后国有资产的管理与运营。 4、负责指导、协调、管理相关区(市)在小清河开发建设范围内的规划、开发与建设工作。 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济南市正局级事业单位的领导能左右司法公正吗?
济南市正局级事业单位的领导能暴力强拆市民五证俱全的商品房吗?
我所持有的大红本————房产证,能起到保护个人财产的作用吗?
&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评估价格4717,同期济南商品房均价9314,补偿价格合理吗?
&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2010年冬季开始实施违法强拆行为,断水、断电、断气,日,对房屋进行机械强拆。 再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暴力强拆在前,是符合法定程序和正当程序的行为吗
拆迁许可证是干什么用的呢
拆迁期限又是约束谁的呢?
为什么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裁定中,对上述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 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 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怎么解释?怎么来解释?
&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评估价格4717,同期济南商品房均价9314,补偿价格合理吗?
&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2010年冬季开始实施违法强拆行为,断水、断电、断气,日,对房屋进行机械强拆。如此恶行市民基本生活怎么保障?
《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理由:请法院依照《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裁定不予强制执行。 第六条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
第六条(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 补偿价格4717元明显有失公平,本小区房产网二手房价格7391元,老百姓辛苦一生的买的商品房,利益得不到保障,财产损失近半,如此拆迁补偿合理吗?
遭遇拆迁如同遭遇抢劫,这还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吗?
求关注,求真理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法官枉法裁定,包庇违法强拆百姓房产的济南市小清河投融资管理中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通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 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 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补偿价格4717元,本小区房产网二手房价格7391元, 补偿价格合理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 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 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普法教育
“夫妻肺片”中根本没有肺,“鱼香肉丝”中根本没有鱼,“以德治国”基本没有德,“依法办事”基本没有法,“科学发展”基本没科学,“文化输出”中基本没文化, “为人民服务”中基本没人民, “让人民安居乐业”中基本没安居,也没有乐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通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 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 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补偿价格4717元,本小区房产网二手房价格7391元, 补偿价格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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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美丽苑6号楼,五证俱全商品房。有房产证。 拆迁许可证拆迁期限日——日 拆迁评估价格4717元/平方。同期济南商品房均价9314,本小区二手房价格7400. 2010年冬季开始实施违法强拆行为,断水、断电、断气,雇佣黑社会人员砸玻璃,堵门,电话威胁。经多次上访,恢复临时水电,后又被破坏,无法在此居。 日小清河向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申请拆迁行政裁决。 日,对房屋进行机械强拆,我们的房子被拆成残垣断壁,家中财务尽失。 2013年元月9日济南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达(2013)济建拆裁字第2号。支持上述补偿标准。 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下达(2013)槐行执字第12号,判定允许强拆。 小清河指挥部强拆在先,申请法院强拆在后,居然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日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及实施细则,最高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决定》。 《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审判长在补偿价格显失公平,违法暴力强拆在先的情况下,有法不依,枉法裁定。使新拆迁法形同虚设,人民群众财产仍难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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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主持正义,保护老百姓权益
辛苦半生买套房,遇上拆迁半套房。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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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美丽苑6号楼,五证俱全商品房。有房产证。 拆迁许可证拆迁期限日——日 拆迁评估价格4717元/平方。同期济南商品房均价9314,本小区二手房价格7400. 2010年冬季开始实施违法强拆行为,断水、断电、断气,雇佣黑社会人员砸玻璃,堵门,电话威胁。经多次上访,恢复临时水电,后又被破坏,无法在此居。 日小清河向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申请拆迁行政裁决。 日,对房屋进行机械强拆,我们的房子被拆成残垣断壁,家中财务尽失。 2013年元月9日济南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达(2013)济建拆裁字第2号。支持上述补偿标准。 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下达(2013)槐行执字第12号,判定允许强拆。 小清河指挥部强拆在先,申请法院强拆在后,居然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日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及实施细则,最高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决定》。 《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审判长在补偿价格显失公平,违法暴力强拆在先的情况下,有法不依,枉法裁定。使新拆迁法形同虚设,人民群众财产仍难保全。
我提交的违法证据和材料呢?怎么不提是什么内容呢?是在回避什么?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济南市美丽苑6号楼,五证俱全商品房。有房产证。 拆迁许可证拆迁期限日——日 拆迁评估价格4717元/平方。同期济南商品房均价9314,本小区二手房价格7400. 2010年冬季开始实施违法强拆行为,断水、断电、断气,雇佣黑社会人员砸玻璃,堵门,电话威胁。经多次上访,恢复临时水电,后又被破坏,无法在此居。 日小清河向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申请拆迁行政裁决。 日,对房屋进行机械强拆,我们的房子被拆成残垣断壁,家中财务尽失。 2013年元月9日济南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达(2013)济建拆裁字第2号。支持上述补偿标准。 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下达(2013)槐行执字第12号,判定允许强拆。 小清河指挥部强拆在先,申请法院强拆在后,居然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日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及实施细则,最高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决定》。 《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审判长在补偿价格显失公平,违法暴力强拆在先的情况下,有法不依,枉法裁定。使新拆迁法形同虚设,人民群众财产仍难保全。
请问审判长:这样的房子能判强拆吗?
/p/m/.jpg这属不属于 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这属不属于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补偿价格4717元,本小区房产网二手房价格7391元,济南同期商品房均价9314元。这属不属于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
强拆在前,申请在后属不属于第六条第5款规定的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你违法裁定算不算枉法?
乍帝赣浅突da71
法律还能不能公正、公平?
你作为一个执法者、头顶国徽,做到秉公执法了吗?
日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及实施细则,最高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决定》。
国家公布新拆迁法,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强拆,是国家对法律的崇敬,对执法者的信任。希望你们作为法律工作者能公平、公正。你做到了吗?
你这样有法不依,枉法裁定即辜负了国家的信任,也败坏了人民法官在百姓心中的形象。
2010年冬季开始实施违法强拆行为,断水、断电、断气,雇佣黑社会人员砸玻璃,堵门,电话威胁。经多次上访,恢复临时水电,后又被破坏,无法在此居。 我在外租房的房租由暴力违法拆迁方负担,这个要求过分吗?
日,对房屋进行机械强拆,我们的房子被拆成残垣断壁,家中财务尽失。我无法在此居住是不是拆迁方的责任?偷偷摸摸破门强拆导致我家财务尽失,他是不是要赔偿?
你也可以列举一下,我自拆迁开始到现在,提出过什么无理的要求?
我现在110平方的错层三室二厅,你补偿的钱在本小区也只能买到六、七十个平方,还有税费和装修,你让我怎么生活?
槐荫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这些难道你们不知道?你们听不懂?你们看不见?
拆你家大房子。补偿你家小房子,三室变一室,你们都能认可?
你如果觉悟那么高,为什么做不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
济南市美丽苑6号楼,五证俱全商品房。有房产证。 拆迁许可证拆迁期限日——日 拆迁评估价格4717元/平方。同期济南商品房均价9314,本小区二手房价格7400. 2010年冬季开始实施违法强拆行为,断水、断电、断气,雇佣黑社会人员砸玻璃,堵门,电话威胁。经多次上访,恢复临时水电,后又被破坏,无法在此居。 日小清河向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申请拆迁行政裁决。 日,对房屋进行机械强拆,我们的房子被拆成残垣断壁,家中财务尽失。 2013年元月9日济南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达(2013)济建拆裁字第2号。支持上述补偿标准。 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下达(2013)槐行执字第12号,判定允许强拆。 小清河指挥部强拆在先,申请法院强拆在后,居然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日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及实施细则,最高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决定》。 《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审判长在补偿价格显失公平,违法暴力强拆在先的情况下,有法不依,枉法裁定。使新拆迁法形同虚设,人民群众财产仍难保全。 举报 回复 楼主:美丽苑6号楼 时间: 16:23:35 济南市美丽苑6号楼,五证俱全商品房。有房产证。 拆迁许可证拆迁期限日——日 拆迁评估价格4717元/平方。同期济南商品房均价9314,本小区二手房价格7400. 2010年冬季开始实施违法强拆行为,断水、断电、断气,雇佣黑社会人员砸玻璃,堵门,电话威胁。经多次上访,恢复临时水电,后又被破坏,无法在此居。 日小清河向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申请拆迁行政裁决。 日,对房屋进行机械强拆,我们的房子被拆成残垣断壁,家中财务尽失。 2013年元月9日济南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达(2013)济建拆裁字第2号。支持上述补偿标准。 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下达(2013)槐行执字第12号,判定允许强拆。 小清河指挥部强拆在先,申请法院强拆在后,居然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日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及实施细则,最高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决定》。 《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审判长在补偿价格显失公平,违法暴力强拆在先的情况下,有法不依,枉法裁定。使新拆迁法形同虚设,人民群众财产仍难保全。
你现在即是人民法官,也是违法暴力拆迁者的帮凶,你矛盾吗?
我这么新的商品房,拆掉多么可惜! 我住了没你年,面积一下缩水近一半,你觉得这样是正确的吗?
辛苦半生买套房,遇上拆迁半套房
审判长在补偿价格显失公平,违法暴力强拆在先的情况下,有法不依,枉法裁定。使新拆迁法形同虚设,人民群众财产仍难保全。 举报 回复 楼主:美丽苑6号楼 时间: 16:23:35 济南市美丽苑6号楼,五证俱全商品房。有房产证。 拆迁许可证拆迁期限日——日 拆迁评估价格4717元/平方。同期济南商品房均价9314,本小区二手房价格7400. 2010年冬季开始实施违法强拆行为,断水、断电、断气,雇佣黑社会人员砸玻璃,堵门,电话威胁。经多次上访,恢复临时水电,后又被破坏,无法在此居。 日小清河向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申请拆迁行政裁决。 日,对房屋进行机械强拆,我们的房子被拆成残垣断壁,家中财务尽失。 2013年元月9日济南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达(2013)济建拆裁字第2号。支持上述补偿标准。 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下达(2013)槐行执字第12号,判定允许强拆。 小清河指挥部强拆在先,申请法院强拆在后,居然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日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及实施细则,最高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决定》。
装修评估价格1
装修评估价格2
这是首次评估的装修价格,
这是二次评估的装修价格,且不论价格高与低,二次比第一次多了一倍还多,增长率超过百分百,是不是有点可笑了?
而且大家可以关注一下,第二次评估用的是第一次的日期,是在有意掩盖什么?还是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尊敬的人民法官,你看到这些觉得正常吗?人民财产评估一下,水分这么大,怎么让人信服?
真是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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