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吧公费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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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导师及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2015年国家继续施行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为做好我校2015年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申请条件&&&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计划选派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00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000人;国家公派硕士生项目600人。&&& 2.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3.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须符合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的相关规定。&&& 4.申请具体事宜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二、校内工作时间安排&&& 1.日下午1:30图书馆二楼会议室公派留学讲座。& &&& 2.日前预报名,已联系国外单位的申请人下载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和拟留学院校的接收函复印件一份上交至主楼841室。&&& 三、其他安排&&& 1.各院(系)应从落实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及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按照“三个一流”的原则,做好研究生导师的工作,积极联系国外留学院校,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 2.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踊跃报名。&&& 请相关同学按照上述要求尽早做好申请前材料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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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1948年创建于哈尔滨,始称东北农学院,1994年与黑龙江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东北农业大学,现为黑龙江省省属重点大学和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学校始终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开放办学,学校先后与美国、日本、俄罗斯、加拿大、韩国、澳大利亚、德国、爱尔兰等国家的39所高校及科研单位建立了联系。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先后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国立技术大学、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远东国立技术水产大学、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学校现有来自俄罗斯、韩国、日本、贝宁、塞拉利昂、厄瓜多尔等22个国家的近208名留学生。通过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东北农业大学已逐步形成了以东北亚为主、博采众长的国际交流特色,成为我国与东北亚地区进行农业教育、科技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
城市:--哈尔滨
专业数:137
中国学生数:28671
在校留学生数:226
院校官网:
标“ * ”为可申请专业
申请截止期
*环境科学本科4年汉语160009月 4月30日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4年汉语160009月 4月30日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4年汉语160009月 4月30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4年汉语160009月 4月30日
*水利水电工程本科4年汉语160009月 4月30日
*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4年汉语160009月 4月30日
同省其他院校 &
所在地:黑龙江-哈尔滨
所在地:黑龙江-齐齐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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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黑龙江-哈尔滨东北农业大学选派在校学生出国留学管理规定-东北农业大学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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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选派在校学生出国留学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国际化进程,更好地服务于学生出国留学的强烈需求,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仅适用于东北农业大学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进一步规范在校学生出国留学手续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 &交换留学生项目
& 第三条交换留学生(以下简称为“交换生”)是指根据东北农业大学与国外大学签署的《互派留学生协议》,派遣到对方学校学习并承认所修学分的我校学生。双方大学免收学生手续费、入学费及学费。国际机票和办理护照及签证费用、国外生活费、住宿费及保险费等自理。
& 第四条选派条件:
(一)交换生应为在校本科三年级学生或研究生二年级学生,在校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派出时间最长为一年。
(二)外语水平要求:能够完成国外大学所开设课程的学习并获得学分。选派考核时,应达到国外大学对外语的要求;如国外大学没有具体要求,则已获得国际外语能力考试证书、大学外语四级、六级考试证书者优先。相同条件下,通过外语考试者优先选派。
(三)申请学生派出前由学生工作部(处)对学生所受奖励、处罚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派出。
& 第五条选派程序:
(一)由国际交流处根据我校与国外大学签署的《互派留学生协议》在校园网公布选派交换留学生通知。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到国际交流处领取《东北农业大学交换留学生申请表》(附件1,附件2)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三)提交东北农业大学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2份。
(四)国际交流处审核东北农业大学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对学生进行外语水平考核。
(五)国际交流处与国外大学协商确定交换生名单。
(六)国际交流处代表学校与被派遣学生签订“交换留学生协议”,双方按协议书内容执行。
(七)交换生需到教务处领取“东北农业大学学生交换留学保留学籍申请书”,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教务处负责为交换生办理保留学籍手续。交换生将完成的上述表格提交一份复印件至国际交流处备案。
(八)国际交流处指导交换生办理出国手续,并要求交换生向国际交流处提交“出国保证书”和“保险单”(含海外紧急救援医疗)。
(九)交换生按照规定如期返校,学校认可交换生在国外大学获得的相关专业学分并进行学分互换,境外学习期间所修学分不应低于学校规定学分的80%,本科生由所在学院负责学生的学分互换,教务处审核确认后复学,研究生由研究生院负责学分互换和复学审核。
& 第六条交换课程成绩具体转化办法:
经借鉴国内外多所高校国际交换生成绩评定和转化形式,特提出以下成绩转化办法:
(一)若交换学习成绩记载方式与我校相同,则无需转换,直接记载。
(二)若交换学习成绩记载方式与我校不相同时,按以下对应关系进行转换后记载,转换成相应的百分制成绩段,并以“取均值”原则给出相应的百分制成绩。
1.若交换学习成绩记载方式为五级分制时,按如下对应关系转换。
五级分制及对应分数段
5分(特别优秀)(95-100)
4分(优秀)(86-94)
3分(良好)(81-85)
2分(中等)(71-80)
1分(及格)(60-70)
2.若交换学习成绩记载方式以“A+”“A”“B+”……“F”方式给出,则根据以下表中成绩等级与百分制成绩的对应关系,转换成相应的百分之成绩。
3.若交换学习成绩记载方式为三级分制时,按以下对应关系转换。
三级分制及对应分数段
优(80-100)
良(70-79)
合格(60-69)
& 第七条其它事宜:
(一)交换生在评定奖学金、计算学分时,按实际所修学分进行计算。
(二)交换生回校不满一年者,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计算学分绩时,交换生期间未修课程,没有补修的学分不计算平均学分绩。
(三)交换生应与学校保持联系,及时与相关部门汇报留学期间学习、生活及其他情况。
(四)其他有关教学、学分未尽事宜由国际交流处与教务处、研究生院协商解决。
& 第八条互派项目中,如国外院校收取学费,则我校免除学生在境外学习期间我校的学费。
第二章 & 海外实习项目
第九条海外实习项目是经审核符合相关资质的项目方与我校签订正式协议后,为我校学生提供海外实习的项目。
第十条 选派程序:
(一)国际交流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海外实习项目的宣传介绍。
(二)申请该项目学生领取《东北农业大学学生海外实习申请表》(附件3,附件4),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在国际交流处备案。
(三)经过项目方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确定为海外实习生。海外实习生即可办理相关出国手续,并在国际交流处备案。
(四)海外实习生需向国际交流处提交“出国保证书”和“保险单”(含海外紧急救援医疗)。
(五)海外实习生应与学校保持联系,及时与相关部门汇报海外实习期间学习、生活及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派遣期间应为寒、暑假,凭海外实习证书可互换所学专业的实习学分。
第三章 & 学生自愿申请(非学校执行)项目
第十二条我校允许学生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通过多种渠道到合法的国外机构进行国际交流。
第十三条选派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非学校执行的出国项目,经国际交流处核实确属可申请项目,报学校批准后,学生可申请该项目。
(二)项目申请学生需领取《东北农业大学学生海外实习申请表》或《东北农业大学交换留学生申请表》,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在国际交流处备案。
(三)被派出的学生需向国际交流处提交“出国保证书”和“保险单”(含海外紧急救援医疗)。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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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中国 哈尔滨 香坊区木材街59号&&& 电话:8&&邮编:150030 Copyright(2014) 东北农业大学国际交流处当前位置: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2015年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号)精神,今年分配给我校的申报项目数是3个。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于日前把申报材料交主楼829,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人事处 & &
发布机构:新闻中心 | 责任编辑:闫志军 | 发布时间: 16:45 | 浏览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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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点击: )
各相关学院、导师及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2015年国家继续施行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为做好我校2015年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申请条件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计划选派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00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000人;国家公派硕士生项目600人。
2.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3.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须符合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的相关规定。
4.申请具体事宜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huguo/4414bac35a2cbd0b02f900cf.shtml.
二、校内工作时间安排
1.2014年12月1日下午1:30图书馆二楼会议室公派留学讲座。
2.2015年1月10日前预报名,已联系国外单位的申请人下载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和拟留学院校的接收函复印件一份上交至主楼841室。
三、其他安排
1.各院(系)应从落实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及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按照“三个一流”的原则,做好研究生导师的工作,积极联系国外留学院校,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
2.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踊跃报名。
请相关同学按照上述要求尽早做好申请前材料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徐老师
& & & & & & & & & & & & & & & & & &研究生院
& & & & & & & & & & & & & &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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