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商铺用地价格是多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约集约保红线、开发资源保发展,现就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控
(一)突出规划刚性约束。坚持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环境友好原则,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开发区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科学确定城镇村、开发区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边界。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建立土地利用规划指标调剂和耕地异地代保制度。严格执行开发区分类规划建设用地构成规定(见附件1)和道路标准(见附件2),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控制道路和绿化占地。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各地一律不得新设立各类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严格控制已设乡镇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用地。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用地,一律不予审批、供地。
(二)加强用地计划调节。完善用地计划跟着项目走的机制,优先保证重点急需项目用地。农转用计划指标、各地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整治取得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及用于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指标,可按照有关规定有偿调剂。用于调剂的指标,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规范的原则,在省级统一平台上挂牌交易,交易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交易收益纳入同级地方财政统一管理。
二、强化建设用地管理
(三)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用地标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合理确定项目用地规模,对超标准面积予以核减。对国家和省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建设标准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先进行项目节地评价并组织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合理确定项目用地规模。严格落实农村居民点用地国家标准,农村居民新建住宅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标准。
(四)明确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供地标准。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密度不低于40%(不含道路),其中国家级开发区、市管省级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2;国家级开发区、市管省级开发区、县管省级开发区新建项目土地投资强度一般分别不低于300万元/亩、200万元/亩、150万元/亩,或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下同)不少于30万元/年、20万元/年、10万元/年。对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新建项目,相应核减建设用地面积。对国家级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1亿元或省级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6000万元的单个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
(五)严格落实用地出让制度。工业用地(包括配套的办公、科研培训等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除国家规定可以协议出让外,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探索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和租让结合制度。推行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六)限定商品住宅用地宗地规模。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建制镇)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宗地出让面积分别不得超过300亩、210亩和105亩。搭配方式供地超过上述宗地规模或者经营性用地单宗出让规模超过100亩的,须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审查。
(七)实行建设用地“净地”出让。出让的建设用地必须是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的“净地”。禁止“毛地”出让,禁止以不公开形式给特定对象特殊政策,从严控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BT、BOT等建设项目捆绑,从严控制商住用地出让与工业、文化、旅游、商贸市场等项目捆绑,从严控制政府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八)积极探索划拨土地有偿使用。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
(九)强化土地价款征收管理。单宗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价款的50%,分期缴纳的余款原则上1年内缴清,特殊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用地经批准最长不超过2年缴清。土地出让价款未全部缴纳的,不得发放土地使用证,不得按照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分割发证,不得以任何方式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土地价款。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每季度将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建立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双向约束机制。项目用地出让前,有关部门要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供应方案。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土地决定书应当根据土地供应方案,明确建设项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开竣工时间、项目退出和违约责任,以及缴款方式、政府依法及时交地等内容。市、县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履约情况检查,在项目竣工时组织验收,并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十一)实行建设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颁发划拨土地决定书时,土地使用权人要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金或划拨价款总额的5%缴纳开竣工保证金。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时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
(十二)强化土地批后监管。新增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满9个月未实施征收的,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督促有关市、县人民政府限期征收;对超过2年未征收的,由省人民政府收回农用地转用指标。市、县人民政府应及时依法供地,对前3年累计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低于50%的,暂停审批该市、县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并相应核减其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十三)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土地划拨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2年的,依法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方式及时处置。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不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应当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本级储备土地。
(十四)有序推进低效用地再利用。市、县人民政府要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对未达到规定的容积率、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低效建设用地,通过政府收储、异地置换、退二进三和就地转型等措施,开展再利用,提高城镇用地开发利用水平。
三、强化政策激励机制
(十五)实行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征收政策。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范围内,省人民政府按照各类城市土地等级确定土地使用税最低税额(见附件3)。鼓励、支持市、县人民政府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并按照企业上年度亩均创造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确定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凡亩均创造税收达到标准的,按标准征收,亩均创造税收高于标准的少征,亩均创造税收低于标准的多征,实行双向约束,分档征收。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从2014年开始实施。
(十六)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鼓励企业通过租赁、购买多层标准化厂房解决生产经营场所。根据各市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计划,省人民政府按照容积率2.0折算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下达,每年年底根据实施情况核实确认(单层厂房层高达到8米的按2层计算、层高达到12米的按3层计算)。在不改变使用性质、符合规划条件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多层标准化厂房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
(十七)支持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对原有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对原有商业用地提高容积率的,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集体研究、社会公示、完善手续,按新的规划条件重新评估、按剩余年期补缴出让金。对经依法批准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的,应在重新评估后补缴出让金。经批准利用原有划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补办出让手续并按照市场价补缴出让金。
(十八)鼓励盘活农村建设用地。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切实保障农民利益,逐步提高补偿安置标准。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后,经批准将节约指标按规定调剂给城镇的,调剂指标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四、强化责任落实
(十九)明确责任主体。市、县人民政府对节约集约用地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履职尽责,主要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监察、财政、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审计、税务、金融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项目准入、规划审查、用地监管、税费征管、政策落实等方面承担各自责任。市、县人民政府要与有关部门和开发区等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
(二十)严格检查考核。省人民政府将节约集约用地、耕地保护、依法用地等目标,纳入对市、县人民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内容。省人民政府每年组织开展节约集约用地督查,有关结果作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依据,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先进的给予奖励,对土地利用粗放浪费严重的扣减计划指标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持续开展土地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的违规违纪案件,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行为。将违法用地、闲置土地、捂地、圈地的企业和擅自放宽用地条件而提供设计报告的勘察设计单位,纳入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市、县人民政府要定期将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执法检查情况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具体措施,开展土地出让金和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和清理结果报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7日安徽:两地政府拟买卖用地指标 可能诱发强拆!(图)
马鞍山市一处城建项目正在施工,当地建设用地指标缺口每年达7000亩。 安徽省马鞍山市与宿州的泗县试图完成一个“创举”,两地向省国土厅申请,欲将贫困县泗县的建设用地指标卖给高速城市化的马鞍山。马鞍山与泗县的交易,虽然有悖于国土部的规定,但却有着两地城市发展的内在需求。马鞍山有投资项目,而没有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泗县能置换出建设用地,但少有大型企业落户。如何解决城市间城市用地指标不均衡的问题,已推到了全社会的面前。对于这一次建设用地指标的交易,安徽省政府已出台允许用地指标流转的文件,却还没有相关操作细则。有官员表示,此项交易背后的问题也有很多,是否会引发地方政府的卖指标冲动?是否会因暴利刺激导致更多强拆?最重要的,是否能保障村民被占地的利益?
  达成4亿元交易意向
  今年5月26日,马鞍山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带队,考察宿州,为期一天半,其中半天在泗县。“时间紧,我们先谈了下土地置换指标流动的意向,双方都很有兴趣。”泗县副县长张亮说,此后,马鞍山方面多次催促他们过去谈。
  6月12日,张亮带着国土局等部门的官员赴马鞍山商谈。据张亮介绍,商谈的内容包括指标置换的面积、方式和价格等。“对于面积,马鞍山方面胃口很大,表示5000亩、1万亩,多少都行。”
  据牵线的媒人李田珍透露,两地给安徽省国土厅打报告,称泗县欲流转4000亩的用地指标给马鞍山,意向价格为每亩10万。按此计算,流转金额约4亿元。因为没有平台交易,马鞍山市为了规避两个城市的不对等问题,首批的4000亩建设用地指标采取由当涂县与泗县交易后再转卖给马鞍山市的曲线救国方式进行。
  李田珍还告诉记者,马鞍山市市长曾找其谈话说,有没有啥风险,“市长开玩笑说,如果这笔钱弄丢了,你就别回来了,我压力很大”。马鞍山市国土局长孙烨也觉得这笔交易变数很多,“比如说,马鞍山把4个亿的钱打过去了,泗县拿不出建设用地指标,怎么办?”
  记者在泗县了解到,当地的用地指标也不是非常宽裕。今年,宿州市获得2000亩建设用地的指标,但都被市区留下,泗县未能从市里获得建设用地指标。该县国土局副局长鲍从俊说,目前通过城乡土地置换所获得的指标,几乎成为该县获得建设用地的唯一途径。该县国土局资料显示,2007年的两个批次,共申请了1030.76亩的城乡土地置换指标;2008年的三个批次,共申请了1461.71亩的指标。“上述5批次置换来的建设用地指标,目前都已经被使用了。”鲍从俊说。
  泗县国土官员担心,尽管有20万亩置换潜力,但能否从省里申请获得足够的增减挂钩的周转指标,还存变数。而在张爱知看来,泗县官员想得不对,“置换应该上不封顶”。
  学者:指标暴利可能诱发强拆
  在采访中,无论是张爱知还是孙烨,对于泗县是否能完成宅基地的复垦,均表示担忧。张爱知说,如果宅基地复垦不通过验收,用地指标肯定无法流转。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泗县在复垦方面确实存在拖延现象。10月13日,泗县国土局最新一份《建设用地置换重点工作进度表》显示,2007年第一批次完成复垦的不到1/3,第二批不到2/3。2008年共3个批次的土地,至今连拆迁都没有完成。而它们的验收时间分别是在今年年底和明年上半年。
  对拖延的原因,国土局副局长鲍从俊称该县财力有限是主要原因。“如果连启动资金都没有,就去拆农民房子,阻力太大,也容易激起群体事件。”鲍从俊称,国土局已经申请了延期,并加快工作进度。
  泗县副县长张亮介绍,针对目前的复垦困局,该县准备成立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吸纳社会资金进行土地置换工作。“按照市里要求,这个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要求。”但对政府在该公司的角色定位,张亮表示该县正在调研,毕竟并无先例。
  由于复垦拖延在宿州几个县都很普遍,为此,宿州市国土局要求各县必须按周汇报进展。
  有学者担心,如今泗县还未进行用地指标流转,就出现宅基地复垦拖延的情况;若今后实施用地指标流转,是否会致使拖延复垦更严重,或者为追赶进度,而更为频繁地出现暴力拆迁。
  泗县副县长张亮坦承,该县农用地被非法占用情况严重。泗县国土局一份内部资料显示,根据国土部遥感卫星的测绘结果,泗县2009年共出现非法用地884.4亩。
  盼省里搭台实现指标流转
  对于交易双方的不信任,作为牵线人李田珍也能理解。他说,如果省里能有个平台,为流转服务,价格公开透明,那就不用两个政府直接面对面来谈,也不会出现互不信任的局面了。
  据了解,安徽省出现土地指标有偿流转,这已不是第一次了。而且,安徽省国土厅去年建立土地收储中心,该中心便已担当了为交易双方服务的职能。
  李田珍介绍,只是当时交易的不是城市建设用地指标,而是新增耕地指标。马鞍山也参与购买过该项指标。所谓购买新增耕地指标,也是为了城市发展的需要。当一个城市的建设用地指标用完之后,它还需要占用耕地,从事城市建设,那按照国土部的规定,必须施行占一补一,即占多少耕地就要补出(即开垦出)不低于前者的新增耕地数量,以达到占补平衡。
  新增补耕地的主要来源,一般是荒山荒坡等废弃未利用地。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一位官员告诉记者,但有些城市后备耕地资源不足,无法按时完成耕地的补充,而另一面又有着城市化发展的冲动,所以只能从其他城市购买指标,以补上因城市建设所占用的耕地。
  马鞍山,便属于这样一个城市。马鞍山市国土局副局长张爱知透露,马鞍山这些年先后从安庆、芜湖、巢湖和六安等城市买过新增耕地指标。目前马鞍山只剩下500多亩的新增耕地指标了,已无法满足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了。张爱知还告诉记者,以前进行指标买卖,都是两个地区的国土负责人在酒桌上就能定下来,一亩地指标也就是几千元,随着各个城市的用地紧张,新增耕地指标也价格上扬。省国土厅成立土地储备中心后,指标多的地区就可以卖给中心,指标不够的可以向中心申购。李田珍认为,安徽省内新增耕地指标的跨市流转已有一整套成熟的运作机制,此次建设用地的指标流转完全可以借鉴这个模式。
  卖指标冲动
  省国土厅官员表示,正在研究指标交易细则,指标即便能跨市区流转也需符合发展规划
  10月初,马鞍山将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流转的方案上交省国土厅,但至今未得到回复。马鞍山市国土局长孙烨对此次交易信心不足,他不知道是否会出现宏观政策的变化。
  安徽省国土厅的一位官员告诉记者,他们确实也在研究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流转的细则,目前他们也担心该细则是否能得到国土资源部的支持,因为国土部有文件规定,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只能在县级区内流转。
  该官员称,目前为了推动皖江示范区的建设,规范用地及试点建设用地流转,安徽省人民政府正与国土资源部对接,准备签订省部协议。其中示范区的建设用地指标可跨市有偿流转这一条,也在协议之列,“省部协议还在征询修订之中,应该很快能通过”。
  泗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说,泗县最缺的是商品房开发。早先的开发区,其实并没有招来多少商,很多土地都是挂着牌子闲置着。所以,相比于自己招商后出让土地,泗县卖用地指标不但省事,来钱又快。
  于是有人担心,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可以跨市流转后,会出现地方政府源源不断卖指标的现象。省国土厅征管处处长姬皖苏曾多次到泗县调研,他认为这种现象是需要注意的。他说,流转双方都必须遵循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卖方要考虑未来城市的发展,卖得都是结余的指标。买方买再多指标,也必须有符合规划的项目才行。
  姬皖苏是反对城市过度扩张的。他认为,当时城市建设用地的指标进行流转后,必然会增加城市投资,但城市并非越扩张越好,投资也并非越多越好,如何寻求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兼容是一个问题。
  如何保障
  村民土地利益?
  在泗县小冒庄,一些村民们表示支持政府的做法,无论是城乡建设用地置换,还是指标交易。因为他们想住进新村。之前的村子,一是规划乱,二来一下雨便成灾,路也坏得走不成。
  村民张秀清说,大家意见最大的是政府在拆迁时,并不是先补偿,而是承诺项目区建好之后再给。“我们都怀疑政府没钱,怕被骗。”
  在小冒庄,除了一两户人家因为楼房太大,可以获得十来万元的补偿外,其余村民都要为新村而补钱,都在3至5万元左右。10月15日下午,一位正在拆房的村民告诉记者,“没办法,政府说拆就拆,家里存的钱都拿出来建新房了。”
  按照泗县的政策,政府只补偿房子,不补偿宅基地。70岁的冒井芬的宅基地有5亩地之多。旧房被拆迁后,他获得了2.6余万元的补偿。冒井芬并不知道,政府用他的宅基地,可能创收50万元。
  安徽省国土厅出台的文件中规定,流转建设用地置换指标所得纯收益必须用于农村土地整治、新农村(含置换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置换复垦土地的质量提高等,所得纯收益的50%以上,返还先行复垦置换建设用地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如果泗县政府拿了这笔钱不用于复垦或保障当地农民的发展权益,未来势必形成当地社会的发展隐患。”马鞍山市一位官员表达了担忧。
  他认为,其实用地指标流转最根本的要则是,土体效益取之于民,就应还利于民,不应该与民夺利。
  (本报综合《新京报》等媒体消息)
  马鞍山:每年用地指标
  缺口7000亩
  李田珍是马鞍山市当涂县的副县长。马鞍山与宿州为友好帮扶城市,今年4月底,李田珍赴宿州泗县挂职,为期1年。一心要有所作为的李田珍,想让马鞍山与泗县达成一笔估值约4亿元的交易——一项关于建设用地指标的交易。
  由于安徽被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省份,所以当泗县将一定面积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后,就能获得相应面积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李田珍想做的是,让泗县将这些用地指标卖给马鞍山。作为安徽省贫困县的泗县缺钱,而马鞍山缺地。李田珍认为,指标交易可促使两地共赢发展。“这在安徽是第一例,在全国可能也是第一例。”
  作为安徽省的龙头财税城市,马鞍山的城市化进程在高速推进。过去10年里,马鞍山的城区面积翻了一番。按照市政府正在申报的规划显示,未来10年,马鞍山城区将再扩展100平方公里。这意味着将征用15万亩农村集体土地,使其转为城市建设用地。而在马鞍山市的一些官员看来,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正约束着这座城市的发展。
  每年的新增城市建设用地指标都不够用。没有指标,也就无法征用更多的农村集体土地。李田珍说,“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已严重影响到全市的项目投资落地。”马鞍山的当涂县,其综合经济实力在全省排名前三。据当地媒体《皖江日报》报道,仅2009年,当涂县就有17个重点项目,因缺少城市建设用地指标而无法开工建设。据了解,马鞍山每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均达1万多亩,缺口达7000多亩。
  在城市发展急需建设用地的背景下,国土资源部推出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试点。这又为城市获取用地指标另辟了一个途径。而一些地方官员将这一试点办法误读为,城市只要将农村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就能获得相应面积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安徽省于2009年加入这一试点。张爱知说,但这一做法并不能解决马鞍山的用地需求。因为马鞍山的城市化率较高——当地的城市化程度达67%,城乡建设用地置换的空间十分有限。
  据张爱知介绍,今年该市一共申报28个批次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用地,面积只有三四千亩。“不像泗县,一个批次就能申报近万亩。”张爱知说,而且马鞍山的拆迁成本高,所以要进行城乡建设用地置换,空间较小。
  瞄准贫困县
  欲实现共赢
  李田珍没想到自己去泗县挂职,竟会找到解决马鞍山用地困境的办法。他到泗县后用了3天,跑遍泗县的各个乡镇,让其印象最深的是当地农村的住房情况。当地住房低矮,分布散乱,村里的建设用地利用率极低,没有合理规划,形成空心村。李田珍心想,若对其合理规划,集中居住,必将能节省出大量的农村建设用地,然后通过复垦,就能增加大量的耕地。而增加了多少耕地,就有多少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李田珍估算,置换出10万亩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该没有问题。“但泗县并没有这个财力。”李田珍说。上述做法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李田珍了解到,泗县财政每年的上级转移支付只有6个亿,无力批量开发、整理农村的宅基地。但是,马鞍山市有足够充沛的资金。李田珍便想到,是否可以让马鞍山出钱,购买这些置换出来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在泗县县委书记向李田珍征询发展建言时,李田珍提出,若泗县能够有偿流转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则会给当地带来巨额资金,这笔钱注入泗县,将能引起良性连锁效应。
  “以10万亩计算,泗县将能获得100多亿。”李田珍说。李田珍的想法得到泗县和马鞍山市主要领导的赞同和支持。调查发现,安徽省政府也曾出台文件,提到有偿流转用地指标,这也为李田珍的灵感变为现实提供政策背景。
  今年4月,安徽省政府出台皖发(2010)10号文件。文件意在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简称“皖江示范区”)的建设。文件表示,示范区外的市、县新增耕地指标,可有偿调剂给示范区的市、县。文件还支持示范区的城市为其他地区土地整理垫付前期资金;整理置换得来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有偿调剂给垫资方使用,也可用该指标作价入股,共建工业园区。而马鞍山则在示范区规划内;泗县则在示范区规划外。
  今年5月,国务院批准了皖江示范区的建设规划。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又出台《安徽省建设用地置换指标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再次明确,用地指标可有偿流转。
  在这一背景下,马鞍山和泗县的国土局官员,开始互相考察,研究具体交易方案。
(本文来源:
跟贴读取中...
网易通行证:
跟贴昵称修改后,论坛昵称也会变哦
网易通行证:
复制成功,按CTRL+V发送给好友、论坛或博客。
浏览器限制,请复制链接和标题给好友、论坛或博客。
网易新闻48小时评论排行
评论244538条
评论240928条
评论181741条
评论165279条
评论129809条
游戏直充:
热门功效:
热门品牌: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商铺补地价多少钱一平方?_其他_土巴兔装修问答
商铺补地价多少钱一平方?
报价结果查看方式:
微信人工报价
报价结果将发送到您的手机
装修顾问-馨馨
4年行业经验,24h可咨询
10秒闪电通过好友
您的装修预算约
*装修管家将回电您,免费提供装修咨询服务
*因材料品牌及工程量不同,具体报价以量房实测为准
装修顾问 -馨馨
(四年装修行业经验)
微信扫一扫
商铺补地价多少钱一平方?
提问者:安淳雅|
时间: 16:50:11
已有3条答案
回答数:1340|被采纳数:2
所有回答:&1340
据记者了解,以人民北路一个100平方米的一手房改房为例,如果地税评估交易价为70万元,一手房改房业主需缴交7000元的补地价款。相比之下,比同地段的私房业主根据基准地价补地价的支出要少得多。  业主补地价同时还需交土地契税,具体为补地价款的3%。以人民北一个100平方米的一手房改房为例,补地价款为7000元,同时需要交210元的土地契税;人民北一套100平方米的私房,补地价款为24568元,土地契税为737.04元。
回答数:56650|被采纳数:37
用心做好每道题
所有回答:&56650
商铺补地价一般是100元每平方。补地价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因改变土地用途等而向国家补交的地价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收益。需要补地价的情形主要有如下3类:①土地使用者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等城市规划限制条件;②土地使用者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包括出让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续期);③土地使用者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要求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回答数:869|被采纳数:6
所有回答:&869
商铺补地价大约3000元一平方中,国的商品房,最长已经使用年限不超过31年,离最短可使用年限的“商铺”(非居住)用房的40年使用期,最短也要在9年以上,所以,有关部门一直没有推出使用年限到期的做法细则。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如果房屋使用年限到期时,如果国家有拆迁计划的,应该是不会让续交地价。
已有 3 个回答
已有 3 个回答
已有 3 个回答
已有 3 个回答
已有 3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一万套装修案例
下载土巴兔APP
中国装修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院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