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过后不按时还钱老赖判决后仍不还钱还用参加吗

&&&&&&&&&&&&&&&&&&&&如何约定借条的还款时间,借款人不按期还款怎么办?
如何约定借条的还款时间,借款人不按期还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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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近年来,民众之间的经济往来日趋频繁,相互借款经常发生,借贷数额也越来越高,但由于一些凭据书写的不规范,由此引发的纠纷和官司也日渐增多。而这些不规范的借条主要包括对还款时间的约定不明,那至于如何约定还款时间,如果借款人不按期还款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您可以通过下文找到答案。一、如何约定借条的还款时间在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借条形成时间通常是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实践中,债务人往往有意或无意地漏写这一日期,或仅仅书写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债务人仅写明八月一日。尽管在书写借条时这一时间对债权人债务人都是明确的,但时过境迁,难免会对借条的形成时间产生争议。而借条形成时间的不明确则可能导致诉讼时效难以计算。债权人可能不得不面对借条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尽管文书的形成时间有可能通过物证鉴定来确定,但这样做也并非绝对可靠,而且将增大当事人的费用支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二、借款人不按期还款怎么办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如果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中,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目前在实践中,金融机构就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的,即对于逾期借款,金融机构在日利率万分之四至万分之六的幅度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写好借条就意味着能够使借条成为主要的,这怎么写好是需要一定的法律技巧的,最好先咨询专业的律师看看如何书写借条,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尤其是还款时间和利息该怎么约定的事项,这样才最大程度的降低借贷风险的发生。
延伸阅读:
一、借条中的利息应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无息借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如果借条中未约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不明的,视为无息......
一、如何约定借条上的利息1、要看清借款人的身份如果借款人为公民个人,应要求借款人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下同)原件,看清后复印一份由出借人保留,并要求借款人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签时间。如果借款人是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则应由其监护......
吉安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借款协议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借条、欠条、借据等,借款协议是法院判决的依据之一。在书写借款协议时,最好使用借条作为名称,写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并将借款用途、借款利息、还款日期、担保方式等明确约定在借款协议中,还要注意保存,出现纠纷时借款协议就是最为重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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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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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还贷的后果 未按时还贷有什么坏处
不按时还贷的后果 未按时还贷有什么坏处
有些购房者获贷后,并未按照贷款合同要求按时足额还款,那么对于这一行为,银行会采取哪些行动?房贷客户会受到哪些影响呢? 如果第一次没有按时还贷款本息,银行会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提醒;若连续三次以上不归还贷款本息,银行客户经理会致电催收,同时还会被罚息;若连续六次及以上不归还贷款,银行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银行律师致电催收仍不还的,你抵押在银行的房产将被冻结;若银行与你协商后仍不还款,那么银行将会通过法律程序对房产进行拍卖,所得宽限将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而且,如果借款人已经连续或累计几次未按时足额还款,银行有权要求其一次性将贷款本息还清,除非银行放弃该权利,愿意双方继续“合作”。 据悉,不按时归还房贷,个人信用记录将留下“污点”,情况严重者将被银行列入“黑名单”,以后再想贷款就难了。而且,即使时候借款人将欠款缴清,信用“污点”也将被保存五年。所以,大家申请贷款后,若真遇上资金周转难题,最好主动与银行联系协商,看看能否申请展期。 另外,很多人认为逾期一次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其实不然!即使逾期一次,这一次的逾期情况也将被载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因此,笔者提醒各位借款人:一定要弄清楚还款时间、还款金额,宁愿早还也别迟还,因为各银行的扣款时间不一样,比如你八号的还款日,银行将在次日凌晨扣款,那么你最好提前一天还,切勿选在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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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律师:梁会萍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先生:去年,我一个朋友借我50万元没有按时归还。我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50万元及利息,如果未按照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判决生效以后,我这个朋友也没有按时还钱,我后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问我除了可以要求归还50万元,还可以主张逾期的利息吗?利息的金额如何计算?
  梁律师:按照你介绍的情况,你除了要求该朋友归还50万元的本金及利息,当然可以要求其加倍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公布的《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7日上午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的是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的罗利军律师  (原标题:判决后欠钱仍不还 可要求加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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