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为何可以募集资金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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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002315)公告正文
焦点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设立互联网科技小贷公司的保荐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设立互联网科技小贷公司的保荐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焦点科技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在美国设立子公司进行核查,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一、焦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焦点科技于&2009&年&11&月27&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23,3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11.9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8,484.07&万元,与预计募集资金&31,237.00&万元相比,超额募集资金&87,247.07&万元。公司连同国信证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于&2009&年&12&月&2&日全部存入专户进行管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焦点科技剩余超额募集资金为&84,501.92&万元。
&&&&二、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方案
&&&&焦点科技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互联网科技小贷公司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设立互联网科技小贷公司。公司计划设立的互联网科技小贷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拟设立公司名称:江苏焦点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拟注册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高新区
&&&&拟投资金额:投资总额人民币&5&亿元,首次出资人民币&2&亿元,根据业务开展及运行情况,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续出资的时间及金额
&&&&经营范围:为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客户发放贷款、创业投资、融资性担保,以及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事项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设立互联网科技小贷公司的必要性
&&&&根据江苏省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5〕6&号),为推动江苏省互联网金融业创新发展,江苏省金融办决定开展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区域范围可沿电子商务平台业务跨出江苏省。
&&&&随着市场和行业的细分,发展针对特定行业的特色小额贷款公司,越来越受到市场和政府的认可。互联网科贷公司是指由电子商务平台投资设立,运用互联网平台和技术,线上线下开展小额贷款、创业投资、融资性担保及其他业务的公司。焦点科技的主营的中国制造网(Made-)经过十多年的运营,积累了大量、优质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或者为了做大做强,或者为了解决短期的资金周转需求,都会有强烈的融资需求。根据江苏省金融办的政策文件,公司拟设立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为这些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等服务。
&&&&互联网科贷公司可以积极发挥互联网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优势,选择适合互联网特性的小额贷款产品开展业务,并围绕用户体验开发新产品,建立能提供咨询、授信、放款、查询和投诉服务的在线业务系统,探索以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开展客户服务。在此过程中,一方面完善了公司的产品服务线、增强了客户对公司的黏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扩大公司的盈利渠道。
&&&&&&&三、投资者需特别注意的风险
&&&&1、信用风险,指借款人因各种原因发生违约时,债权人或银行因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而承担财务损失的风险,主要是由贷款机构自身、借款企业和信用担保方面因素综合作用而产生的,也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需面对并解决的风险。
&&&&2、市场风险,指由于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的风险,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而言,主要表现为利率风险,即由于利率的变化其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
&&&&3、操作风险,包括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4、法律风险,现在国内缺乏完整、系统的法律规范体系,严重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和持续发展。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必然会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举步维艰,造成金融风险隐患。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焦点科技设立互联网科技小贷公司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焦点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计划,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3、焦点科技设立互联网科技小贷公司,一方面完善了公司的产品服务线,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4、本保荐机构对焦点科技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设立互联网科技小贷公司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设立互联网科技小贷公司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建华&&&&&&&&&&&&&&&&&&&杨&&&&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题库
本试题来自:(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高老庄网络技术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高老庄网络技术公司为上市公司,为了筹集资金而发行新股。新股上市后,有股东发现,公司将所募集资金用于设备更新,而招股说明书中列明所募资金的用途是用于技术研究,因此告到证监会。董事会认为,所募资金用途的变更已由董事会作出决议,且已经监事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是合法有效的。该股东坚持认为董事会决议违法。据此,请回答第89-92题。A.不违法。因为所募资金用途的变更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即可B.不违法。因为经监事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变更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C.违法。因为变更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要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D.违法。因为变更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正确答案:有, 或者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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