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通知村民建河北省委五水共治场地合法吗

政协委员为“五水共治”“两美”浙江积极建言献策
1月20日上午,浙江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在省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为推进“五水共治”、建设“两美”浙江,政协委员针对治污水、
1月20日上午,浙江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在省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为推进“五水共治”、建设“两美”浙江,政协委员针对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和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等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助推省委、省政府决策深入贯彻实施。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全部办结省政协副主席张泽熙向大会报告了政协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据统计,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共以提案形式提出意见建议1042件,经审查立案846件,并案处理后为735件,其中集体提案139件,委员个人提案596件。张泽熙说,全部735件提案分别送交116家承办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复。所提建议被采纳的296件,占40.3%;部分采纳或列入计划采纳的422件,占57.4%;对因条件所限未能采纳或留作参考的17件提案,承办单位均认真作了说明。张泽熙表示,总体来看,这些提案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同时,提案经过办理,产生了明显成效,为推进我省深化改革、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张泽熙说,省政协领导将专题督办的提案纳入重点提案,加大了督办力度。2014年共有20个方面34件重点提案,是历年来数量最多的一年。省政协3位副主席亲自带队参加提案工作民主评议,进一步推动了重点提案和面上提案的办理。2015年浙江省政协将坚持和完善省委、省政府领导领办,省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制度,推动承办单位负责人领办重要提案,促进问题的解决。与此同时,省政协充分发挥政协整体作用,坚持和完善专委会督办重要提案制度,积极推进界别对口督办工作,并改进和完善提案办理反馈机制,加强与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不断创新评议方式,运用网络形式进行“背对背”评议,进一步扩大委员参与提案督办面。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戴铭:治水可参照“以工代赈”张泽熙说,关于“五水共治”专题类提案首次采取省市县三级政协提案工作联动的办法,汇总相关提案1400余件,供承办单位决策参考,促进各地一批难点问题的解决。关于加强“农村污染整治”专题类提案中,委员们提出的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等意见建议得到承办单位的积极采纳,有力促进了相关工作深入开展。而关于建设美丽乡村的提案则为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省政协委员、民建嘉兴市委会主委、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副总经理戴铭同样关注治水,他呼吁“五水共治”要动员全社会参与,让大家通过付出更加珍惜治水成果。“我想起了小时候农村里的‘以工代赈’,就是河道里的淤泥都由村民一担担挑出来,通过工分拿补助。”他告诉记者,通过实地调研,治水的投入主要还是依靠政府部门,百姓参与度不高,一些民间力量也希望能更多介入治水。他希望通过一些形式上的创新,真正使“五水共治”成为全民参与的民心工程。他表示自己会在大会发言环节就引入民间资本参与治水做详细阐释,呼吁政府部门将治水项目分类管理,逐渐向民间资本开放。每月举办一次“民生论坛”为民办实事平台在20日开幕的浙江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主席乔传秀在作工作报告时说,省政协2015年起将每月举行一次“民生论坛”,使论坛成为切实传递民声、增进共识、助推为民解难事办实事的平台。当日下午,会议就举行了“浙江政协.民生论坛”,围绕饮用水源安全,政协委员和省直部门负责人一起座谈、交流。乔传秀说,2015年省政协要精心办好融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于一体的“浙江政协.民生论坛”,每月举行一次,着重围绕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源安全、发展城乡居民健身体育、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计划、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等12个议题进行协商建言。据了解,“浙江政协.民生论坛”改变了一些论坛请专家教授讲座的单一形式,而是根据论坛的议题,约请浙江省直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听取意见,与委员面对面交流。
《经贸实践》2014年第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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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实践》2007年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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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实践》2009年度杂志民建杭州市委会:推进公私合营模式在“五水共治”中应用
日 10:33:46 星期二
原标题:推进公私合营模式在“五水共治”中应用
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等方式直接投资或以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投资基金、股票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因此,在“五水共治”中采取公私合营模式能使得国有资本和其他资本相辅相成,从而吸引有资金、有实力、有技术、有管理经验、有创新的团队参与到“五水共治”的基础设施建设中来,达到“双赢”的成效。
目前“五水共治”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投入压力大。数据显示,浙江省“411”重大项目共计划安排“五水治理”项目125个,总投资4680亿元,其中2014年度投资超过650亿元,其中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分别为308、200、49、19、76亿元。这些项目基本上都是依靠政府下属的建设单位来运作的,项目资金也基本上都是通过政府财政拨付,但在承担“五水共治”如此巨大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过程中,国有资本明显“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快速有效进行投入,与此同时,其他资本却难以参与其中,处于“有力无处使”的尴尬处境。
政府运作效率较低。目前“五水共治”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一是截污纳管工作不到位,导致“黑臭河”消除任务艰巨;二是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作进展缓慢;三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难度大,污泥处理较困难;四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由此可见,要实现“五水共治”的目标,需依靠众多基础设施的建设,涉及大量的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验收、移交、运营等环节,每道环节都需要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和财力,项目运作效率较低。
民营资本进入难。虽然国家已出台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公共领域的实施意见,但目前从具体实施情况来看并不理想,由于公共领域的项目从规划、立项到实施,都是由不同的管理部门来运作的,“五水共治”也是如此,但政府相关部门对民营经济的认识参差不齐,很多领域不愿意向民营经济开放,造成了目前的经济困局。
公私合营模式的具体应用及优势
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目前国内的污水和自来水厂这类带有运营功能的项目,一般通过两种模式运作:一是政府独资,其缺点是效率低下,创新不足,管理不善,机构臃肿,冗员太多;二是采用纯民营资金运作模式(BOT和TOT),其缺点是缺乏控制和监管,导致自来水质不过关或者污水排放不达标等问题。通过公私合营的模式成立项目公司,政府负责监管和协调,民营企业具体负责建设和实施。双方各司其职,既减少了政府在人力、精力和财力上的投入,又能发挥民营企业在技术、管理和融资上的优势,缩短项目的建设周期,同时政府可以通过对项目的有效监管,以防民营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质量和安全。
截污纳管项目。截污纳管工作目前一般是由政府通过建设单位招投标,然后进行分段建设、验收、移交和维护,整个项目涉及资金大、周期长。引入公私合营模式,将部分管网分区、分段成立公私合营项目公司,出让部分产权,通过招投标的形式让有实力的民营资本来投资建设运营管网,有利于加快进度。
自来水管网的节水项目。自来水管网每天都有大量的损耗,可以成立专业的公私合营项目公司,把损耗的节余部分与政府分享。其余如污泥焚烧项目、自来水引水管网工程等项目,也可以采用公私合营模式来运作。
通过公私合营模式的运作,政府对项目资金的投入将大幅减少,但实际控制力却未有减弱;而民营资本进入公共产品领域,增强了经济活力,也将大大提高项目运作的效率,有效解决目前“五水共治”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基础设施进度滞后的弊端。
推进公私合营模式在“五水共治”中应用的建议
推广公私合营模式的合理应用。从目前的经济结构分析,国有企业的规模普遍高于民营企业,但缺乏活力;民营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急需找到新的投资方向,所以在“五水共治”中,可针对部分基础建设项目推广公私合营模式,让民营资本投入到公共基础设施领域,既有效推动“五水共治”的建设,又加快经济的转型升级。
激励民营资本的投入性。“五水共治”领域的基础设施项目,很多属于水务工程,从公共产品经济学角度来讲,水务工程应属于准公共产品,它的特点之一是既有一定公益性,也有一定营利性,既可以由政府来提供,也可以通过政府建立某种补偿机制,由市场来提供。因此在处理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建设和经营上,应解决好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上的关系,建立科学的补偿模式和激励约束机制,将政府和企业双方的利益有效结合。
注重保护民营资本的安全性。公私合营模式没有固定的投资模式,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所在地的投资环境、各参与主体的具体情况,形成每个项目自身的投资模式。风险可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因此风险的识别与合理分配是成功运用公私合营模式的关键,在特许权协议及合同设计中应当权责对应,把风险分配给相对最有利承担的合作方。
来源:联谊报 作者:民建杭州市委会 编辑:徐欣然独家报道>>>>正文温州市民建议挖人工河治断头河获市委书记批示来源:作者:
核心提示:用挖500米人工河的方法,将断头处重新连通起来
红河线段为横河,绿色线段为智库成员周德耀的人工河线路建议  
  温州网10月20日讯(记者 陈克力)&挖人工河,让横河和龟湖连通,你觉得靠谱吗?近日,温州民间智库成员周德耀建议,将市区一条黑臭的断头死水河,用挖500米人工河的方法,将断头处重新连通起来,以促进河水的流通性和自净能力。
  这条&臭名昭著&的横河(也称双井头河),想必温州人都不陌生,几年前,或许你路经此地,也曾被&忽如的一阵臭风&熏到过。这条被列入了2014黑臭河整治计划的横河现状如何?居民怎么看&连通横河和龟湖&?前不久,温州网记者前往此河一探究竟。
  曾经是一条&臭名昭著&的河
  3年前,这条河给两岸居民的印象就是脏和臭。&以前,这条河到了夏天就臭的不得了,想到那个臭味,我鼻子就一阵发酸。&住在横河南新村的一位林阿姨,她的家正对着横河,每到夏天,经过日光暴晒的河水就会散发出浓烈的臭味。
  记者看到,这条横河向西的方向,断在了横河南新村的入村口的民航路旁。继续向前,可以看到河中有许多运转的电机,搅动着河水,河两旁有种植着多种植物,此时,河水已无明显臭味。&
  沿河向东走,来到横河东起源头处,记者看到,气象桥下有滚滚黄泥注入河中,向西延伸了20余米,那么这些黄色的泥水是哪里来的?这里的电机为什么没有运转?记者向在桥上驻足观看的人询问,他们也不清楚该现象的由来。然而,在与横河相接的吕浦河,则没有看到此现象。
  现在臭味没了,但还是比较脏
  &这些(电机设备)是整治这条河的时候装的,现在基本没有臭味了,就是比较脏。&一位正在小区进行卫生清理工作的胡老先生告诉记者,此河黑臭比较严重的时间段是在两三年前,基本沿河的住户夏天是不敢开窗的。&把横河和龟湖连起来,我觉得很好。&
  但该小区的另一位住户冯先生对挖人工河治水并不认可。&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对这条河的要求就是&不臭&、&干净&,平时在河边锻炼完的时候可以在河边游赏就行了。&冯先生觉得,要连通横河和龟湖,不是很现实,横河断头处的对面,房屋林立,要连通,势必带来巨大的拆迁量。
  周边居民担心,挖河治理,拆迁是大难题
  横河南新村门口警卫室保安张振东,是东北黑龙江人,来温10多年的他,向记者介绍起了他眼中的横河。
  &最臭的时候,大概是3年前,我每次路过这条河,都要掩着鼻子。&张振东觉得,这条河断头,不流通,是发臭的主要原因。&死水就会臭,真流动起来,肯定会好很多。&
  和冯先生相同的,张振东同样认为,挖人工河这一做法不是很现实,沿线一带的房子是个大问题,就算房子能拆,那附近还有邮局、新建酒店和小学,这些要拆,可以说是难上加难。
  民间智库成员建议:挖人工河和道路规划同步
  提出该建议的周德耀告诉记者,这个建议在过去可以说是个空想,但当前有&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美丽水乡&建设的背景下,却是一个很好的契机。更为难得的是,横河与龟湖之间的民航路是规划中温瑞大道北段的重要组成部分,开挖人工河并连通横河与龟湖,可与温瑞大道的规划建设同步研究实施,且马鞍池东路的东延伸和蒲鞋市龟湖一带的旧城改造等都在规划中,这样顺带的进行挖河治水,可行性较大。
  据记者了解,温州市委书记陈一新,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等领导已对此事做了批示,相关部门对初步方案已在拟定当中,温州网将继续关注报道。
  对&挖人工河连通断头河治水&一事你觉得怎么治更好?欢迎各位网友各抒己见,对本话题进行留言、讨论。
本文转自:
编辑: 应忠彭|责任编辑: 黄作敏下载温州新闻移动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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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概况及展览施工管理规定
时间: 14:28:29&&& 来源:http://www.hb114.cc
全国农业展览馆作为首都十大建筑之一,其地理位置、规模、布局和风格均由周恩来总理亲自审定。1959年正式落成后,举办了建国后第一个全国性的大型展览--建国十周年全国农业成就展览,开创了京城近40年的展览历史。从此,全国农业展览馆名震京华,令世人瞩目。
展馆位于北京市东三环北路农展桥东侧,地理位置优越,有京都“龙眼”宝地之说,可谓“风水好、有灵气”;交通十分便利,四通八达,没有其他展览场馆普遍存在的“交通管制”。从馆区开车到北京国际机场,只需20分钟。展览馆地处首都繁华的国际商贸区,与外交使馆一路之隔。农展馆周围2公里内座落长城饭店、昆仑饭店和燕莎友谊商城等星级饭店、商务写字楼和健身中心就达200多家,是北京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带,食宿十分方便。独特的社区环境和良好社会声誉,使在农展馆举办的各种展览经常是中外客商聚集,热闹非凡,效益极为显著。如八十年代全国服装展览,每天接待达观众10万人,其观众流量创历史记录。在中国汽车市场异常冷清九十年代初,农展馆汽车自选市场却空前火爆,轰动京城,闻名全国,现货严重不足,使主办单位始料不及,一度陷入被动。
全馆占地52公顷,拥有10座中国传统建筑风格的展览馆,建筑总面积达25000平方米;农展馆新馆于日奠基,2005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新馆采用大跨度独立柱基张弦式管桥架结构,长152.5米,宽86米,展厅面积13000平方米,最高处达15.6米。新馆的建成,大大提升了我馆承接大型展览的能力,也成为我馆展览租赁的一大亮点。同时,有广场3个,总面积为40000平方米。如此大的展馆面积和广场面积为京城展览场馆之最,特别适宜举办含有大型机械的展览会,一些大型展览非它莫属。馆区树木成荫,繁花似锦,湖波荡漾,与回廊亭台、碧瓦黄檐古典建筑群交相辉映,环境十分优美,是北京唯一具有中国传统风格的园林式大型展览馆。凡来馆办过展览的客商一致认为,全国农业展览馆是举办大型展览不可多得的好地方。
展区内有各种档次的接待室、会议室,为接待贵宾或召开中小型会议提供了良好条件。商务服务部设有打印、复印、传真和国际国内直拔电话等服务项目,通讯方便,办公设备齐全。多功能厅可以容纳300多人,配有高档的灯光和音响,用于召开会议、举行舞会等。展馆后湖边有一招待所,80多间客房、200多个床位,设施完备,环境舒适。展区配有4000多平方米的海关监管仓库,完全能够满足举办大型国际展览的需要。
几十年的办展实践,全国农业展览馆培养和锻炼出了一支门类齐全、作风优良、训练有素的专业技术队伍,是全国唯一能为展览提供“一条龙”服务的单位。可承担展览策划、内容编辑、设计装璜、加工制作、广告宣传、灯光图表、沙盘模型、摄影录相、照片洗放、文物复制、标本制作以及机电和建筑维修等多项业务,具有信誉高、重质量、速度快、手续简便等特点。
在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展览的费用,要低于北京其他展览馆的5%-10%。能以较低的经营成本和办展价格参与市场竞争,得益于面对市场竞争,逐步深化了内部改革,培养和造就了一批懂经营、技术精的管理人才和职工队伍。较低的价位、优质的服务、良好的设施深受新老客商的青睐,使全国农业展览馆逐渐成为有识之士举办各种展览的首选之地。
建馆以来,全国农业展览馆结识了许多办展客户,有一大批热心支持展览事业的老朋友。全国农业展览馆不忘老朋友,更渴望结识新朋友。由该馆牵头的自成体系的展览协会,有两千多个会员,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构织了全国最大的展览网络。贸促会农业行业分会整建制划归农展馆,为其举办大型国际展览的招展招商开拓了一条新的渠道,为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全国农业展览馆积极发展与世界展览界的交流和合作,先后筹办和组织了近两百个出国展览,足迹遍及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该馆与意大利维罗纳博览会、德国绿色周食品博览会等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国际上其他著名展览中心、展览公司也建立有广泛的联系,对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在农业、工业、科教、商贸、文化以及其他行业之间的交流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展览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对全国农业展览馆展区展览施工的管理,确保展位施工质量和展览服务水平,维护展馆设施,杜绝施工隐患,保障展览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农展馆展区从事展览施工的单位、参展商、主办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为了加强施工管理,改善场馆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我馆原则上谢绝主场搭建商进馆运作。
为了确保展会展位搭建材料和展区通道地毯等材料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大会安全,标准展位的搭建和通道地毯的铺设一律由全国农业展览馆工程中心负责统一施工,谢绝第二方施工。
展览主承办单位应于进馆10天前向展览项目经理和展览服务中心特装管理部各提供一套展位平面图、电路图、布展方案、临建设施位置及其结构说明、展会用电总量等详细方案,以便特装施工单位办理施工手续。
特装施工单位应在进馆前4天内携带本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展位效果图、平面图、电路图,特种作业操作证到全国农业展览馆展览服务中心特装管理部办理特装展台施工手续,并提供布展方案、临建设施位置及其结构说明,展位用电总量等所有必要的技术资料。
第七条 施工方案必须经展览服务中心特装管理部审定,同时须在进馆前签订《展览会施工安全协议书》,并交纳相应的施工管理费。
在全国农业展览馆展区施工,主承办单位必须设现场负责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并监督施工人员按规定时间、区域和内容施工。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电气设备安装要符合《北京地区电气工程安装标准》。
第九条 施工中不得破坏场馆内的设施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和位置,如确有特殊施工要求,应事先向展览服务中心项目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进馆布展前,施工单位资质需经我馆特装管理部审查,审查合格后,每位施工人员交一张1寸免冠照片办理施工证。施工证只允许在布、撤展期间由本人佩戴。电工及特殊工种还须持有
“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展会开幕前,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在展会开幕前解决,不得拖延。
全国农业展览馆展览服务中心特装管理部负责对外来的施工单位进行指导和管理,有权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对违反展馆规定的私搭乱建等现象,有权进行处罚。
第二章 施工资格认证
第十三条 认证程序:
受聘在农展馆展区进行展览施工的单位,须具有展览施工搭建资质,并向展览服务中心特装管理部提交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案。
施工单位需在进馆施工前4个工作日内,携带施工图纸等资料到展览服务中心特装管理部办理进馆施工手续,与特装管理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交纳施工管理费、接电接水管理费、网络通讯等费用。
第三章 施工内容审核
第十四条 展览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施工材料,必须提供国家规定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办理进馆施工手续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施工展位设计尺寸图、电路图和彩色效果图;
(二)展台装修所用材料的种类、性质、规格等详细介绍。
(三)特装展台照明用电及动力配电图,并标明用电总容量;各条线路的负荷,用电点位置及容量;橡胶电缆、护套线规格;用电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容量等。
第四章 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搭建展位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展览服务中心特装管理部有权根据展会规模、性质、特装展位搭建的复杂程度等情况,向搭建商和展会主承办单位收取特装管理押金。展览结束后根据展会期间安全及现场清理等情况全部或部分返还。
第十七条 特装管理押金收取标准及扣除办法:
(一)收取标准:
特装面积低于50平方米收取4000元;50--100平方米收取10000元;100平方米以上收取20000元。
(二)扣除办法:
1.布、撤展期间私自涂改施工证、换贴照片、人证不符等,按照200元/证的标准扣除押金。
2.布、撤展期间施工人员不服从公安、消防、安保现场管理的,依据情节轻重扣除押金。
3.展览结束后,展位地脚数量、位置、规格与施工单位进馆前申报数不符,或展览撤展后地脚未予清除,按照300元/个地脚的标准扣除押金。
4.撤展后,特装展位遗留废弃材料(20厘米以上)、特装沙石配重物、地毯粘胶带等未予清除,按照1000元/处(件)扣除押金。
(三)特装管理押金返还办法:
施工单位应于撤展后当日,持特装管理部特装管理押金收取凭证,到场馆管理部经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到特装管理部办理。
第十八条 特装展架必须设计合理,结构坚固,保证安全,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图纸施工,不得私自更改。
第十九条 露天展位必须加装地脚或配重固定,确保风、雨、雪等特殊天气时展位结构安全。
第二十条 特装展位施工完成后,展位须留有施工人员及电工值班。
第二十一条
施工中严禁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及具有放射性、有毒性、腐蚀性的物品。展馆内严禁进行喷漆、油漆作业,严禁使用汽油、酒精、稀料等易燃物品清洁设备。
第二十二条 展馆内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辅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展架与展馆墙壁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米,特装展位结构高度不得超过5米。
第二十三条 展馆进出口通道、火警报警器、消防设施、配电设施、安全疏散门等处禁止安排展位,参展展品、设备等不得遮挡、堵塞、坊碍展馆通道及进出口。
第二十四条 展馆内不准使用电焊、电锯、电刨等加工工具,不准进行重锤作业,不准在馆内打地脚。
第二十五条 展馆内不准私自使用和存放充压容器(如空压机、气瓶等)设备,若确需使用和存放,须事前与农展馆展览服务中心安保部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条 展品包装物、废弃物及易燃易爆物必须及时清理出馆,不得在通道、展馆门口等处堆放。
第五章 电气施工管理
第二十七条 场馆内的所有固定电气设备均由特装管理部统一管理和分配使用,任何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连接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电气施工必须由持电工证的技术人员操作。
第二十九条
特装施工须用双层绝缘护套导线或护套电缆,严禁使用紫花线、塑料平行线、双绞线等单层绝缘导线。在通道地面铺设电线、电缆时,须加绝缘护板并固定。金属展架用电须有可靠接地(使用不小于2.5平方毫米芯软铜线)装置,电气设备地线和接零保护不得混用。
展馆内使用的灯箱须有散热孔和检查孔,木制灯箱必须喷涂防火涂料,灯箱内日光灯镇流器应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100瓦以上灯泡必须使用瓷制灯口。
第三十一条 标准展位使用灯箱,须申请独立用电,不得直接使用展位插座。
第三十二条
禁止使用无罩高温碘钨灯具,其它灯具电源线必须使用高温线。高压霓虹灯须安装在2.8米以上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霓虹灯二次线必须使用高压线。严禁使用未加有效保护的电熨斗、电炉等电热器具。
第三十三条
展台施工应严格按照《北京地区电气工程安装标准》进行,按负荷接线,不准超负荷用电。对各种线路实行分级保护,电压不同的线路要分开铺设,露天配电盘要安装牢固并采取防雨措施。
第三十四条 沙盘、模型、图表等电源变压器一、二次线均须安装保护装置。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用电时须在各展区电源进线处装设容量与用电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开关。
第三十六条 施工期间的临时用电,须在特装管理部电工指定位置接线,不得擅自接线送电。
第三十七条
施工完毕后,应将照明电源线、动力电源线引至工程管理部指定的配电柜(箱、盘)前,由特装管理部电工检查合格后方可接电。送电前施工单位必须对本展台电路、用电装置进行详细自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通知展馆特装管理部送电预演。
第三十八条 每天展览闭馆时,特装展位必须切断展台电源,并检查供电装置。
第六章 施工管理与事故处理
第三十九条
展览服务中心特装管理部有责任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管理。对不按规定施工的展位,有权责令其整改或停止施工,对不按规定佩带施工证件的施工人员,提出警告,情节严重者,停止供电。
第四十条 对违反展馆施工规定,导致展馆、展会遭受损失的,施工单位要负责赔偿,造成重大伤亡或火灾事故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章 附件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全国农业展览馆展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展览场馆使用管理规定
一、全国农业展览馆用于展览的场馆由展览服务中心场馆管理部负责管理。
二、展览主承办单位在使用展馆时,应爱护场馆的各种设施、物品;展馆内外墙壁、柱体、地面等不准敲钉、凿洞、打眼、张贴、涂写,造成损失的,须照价赔偿。
三、展览主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场馆租赁合同中规定的责任认真筹划展会,周密组织活动,有序地进行布、撤展等各项活动。严禁将各种危险物品带进馆,严禁堵塞(挡)出入通道、消防栓、配电室和安全门等设施,严禁在馆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四、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在农展馆展览服务中心特装管理部办理有关施工许可手续,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农展馆工程管理部颁发的施工证。施工中应注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禁止在展馆内进行工程二次制作。禁止在墙壁、柱体、地面上涂抹和粘贴各种油漆、胶料和封箱胶带。
五、展会撤展时,主承办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所有特装施工单位及时撤除特装搭建结构,清运废弃物,清理地面,严禁遗弃特装搭建结构。
六、进入场馆的各种展品、设备、车辆,不得超过所允许的尺寸和地面荷载量(各展馆进货门尺寸、地面荷载量详见展馆技术参数表),严禁吊车、货车进入场馆。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展览项目经理申报,并按要求采取保护措施。
七、展览主承办单位应认真执行以上各项规定,主动配合场馆管理部维护展馆,并有责任对参展单位上述规定进行督促和检查。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展览主承办单位,场馆管理部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罚,情节较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本规定由全国农业展览馆展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展览储运管理规定
一、展会期间,参展展品和各种包装物的仓储及相关工作由全国农业展览馆展览服务中心储运管理部负责。
二、展会期间展品进出展馆必须由展馆指定运输代理服务。
三、展览运输方案必须得到展览服务中心储运管理部(全国农业展览馆展览会运输办公室)认可。
四、展览会进馆前,主承办单位必须提前向展览服务中心储运管理部(全国农业展览馆展览会运输办公室)提供该展览会的展品清单1套,便于安排相应的人员及运输设备。
五、展品、包装物等进出库时办理相应手续,并缴纳相应的管理费。
六、展品进出场馆过程中如出现问题,主承办单位应协助解决。
七、本规定由全国农业展览馆展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展览停车收费规定
一、凡进入全国农业展览馆展览区域内的车辆,必须服从展览现场工作人员或保安的指挥。
二、参展、布撤展的车辆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停放,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装卸展品或搭建材料,装卸完毕后按工作人员指引离开场地或到指定位置停放。
三、凡进入展览区域内的车辆,一律按北京市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持有核发车证的车辆除外)。
四、停车费为使用占地费,不包含管理费用。车辆停放在展览区域内,车辆及车内物品由车主自行保管,本展馆不承担车内物品失窃、车辆丢失、刮蹭、损毁等赔偿责任。
五、车辆在展区内行驶时需遵守《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如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车辆、建筑物及设施的损坏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规定由全国农业展览馆展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不区分大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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