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那个自以为是的“十个著名悖论”到底是谁最先发的,“Das”到底是谁

  十个著名悖论的最终解答(二)空地上的奶牛(The Cow in the field)
  引用:
  认知论领域的一个最重要的思想实验就是“空地上的奶牛”。它描述的是,一个农民担心自己的获奖的奶牛走丢了。这时送奶工到了农场,他告诉农民不要担心,因为他看到那头奶牛在附件的一块空地上。虽然农民很相信送奶工,但他还是亲自看了看,他看到了熟悉的黑白相间的形状并感到很满意。过了一会,送奶工到那块空地上再次确认。那头奶牛确实在那,但它躲在树林里,而且空地上还有一大张黑白相间的纸缠在树上,很明显,农民把这张纸错当成自己的奶牛了。问题是出现了,虽然奶牛一直都在空地上,但农民说自己知道奶牛在空地上时是否正确?
    解读:
    空地上的奶牛最初是被Edmund Gettier用来批判主流上作为知识的定义的JTB(justified true belief)理论,即当人们相信一件事时,它就成为了知识;这件事在事实上是真的,并且人们有可以验证的理由相信它。在这个实验中,农民相信奶牛在空地上,且被送奶工的证词和他自己对于空地上的黑白相间物的观察所证实。而且经过送奶工后来的证实,这件事也是真实的。尽管如此,农民并没有真正的知道奶牛在那儿,因为他认为奶牛在那儿的推导是建立在错误的前提上的。Gettier利用这个实验和其他一些例子,解释了将知识定义为JTB的理论需要修正。
  引用完毕。
  Das曰:
  这其实就是盖梯尔问题。盖梯尔问题引起了长期大范围的争论,产生了无数个变种。盖梯尔刚刚提出他的问题的时候,大家都认为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很容易解决——只要对JTB理论进行小的补充完善就会万事大吉。但是随着讨论的深入,所有补充完善JTB理论的企图都被进一步变种的盖梯尔问题击溃,以至于有人怀疑真正完善的JTB理论是不是真的存在。
  以下das给出自己的答案。这答案足以迎头痛击一切现有的盖梯尔问题的攻击——我希望,不要被进一步变种的盖梯尔问题击垮。如果本论坛能够提出一个击垮das的盖梯尔式的思想实验的反例,das将无比欣慰。
  柏拉图认为知识是得到辩护和证明的真信念。这就是原始的JTB。
  Das认为:
  一、 知识是真的信念。
  二、 这信念具有充分的理性基础。(S具有充分的理性基础是指:当且仅当P是人类公认的公理,Q是内部一致的有效的逻辑系统,以P为前提,通过Q,可以合理导出S。)
  三、 知识的主体对其理性基础有充分的了解。
  四、 充分的程度与该知识的重要性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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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sJTB理论对“空地上的奶牛”的回击:  农民认为奶牛在空地上,这是一个真的信念。  但是农民接受这一真信念的理性基础不充分:送奶工的诉说和亲眼看到黑白相间的条文这两个前提,不能合理导出“奶牛仍然在空地上”的结论。  所以:农民并没有“牛在空地上”的知识,他并不真正知道牛在空地上。
  我靠,还真有个大漏洞,竟然没有包含归纳的知识。自行修改如下:    Das认为:    一、 知识是真的信念。    二、 这信念具有充分的理性基础。(S具有充分的理性基础是指:P是人类公认的公理,Q是内部一致的有效的逻辑系统,以P为前提,通过Q,可以合理导出S。或者:在充分的经验观察中没有反例。)    三、 知识的主体对其理性基础有充分的了解。    四、 充分的程度与该知识的重要性相当。  
  我孤陋寡闻,感谢楼主的介绍,让我增加了知识。  我没学过逻辑学,对于楼主的论证,纯粹凭直觉提出一点疑问,请楼主赐教:    S具有充分的理性基础是指:P是人类公认的公理,Q是内部一致的有效的逻辑系统,以P为前提,通过Q,可以合理导出S。或者:在充分的经验观察中没有反例。  ===================  按楼主的意思,是否可改为:  或者:S本身就是公理。    另外,楼主这个对知识的定义,换个角度看,是否可理解为:不符合这4点的,就不能称为知识?  如果我的理解正确的话,那么我觉得这4点定义有点牵强。  主要是第二条,我觉得,只有部分的理论知识,才有严密的证明,而大量的知识,只是“部分的真理”,“在充分的经验观察中”,“大部分”是成立的,但不是没有反例。    我对楼主介绍的问题的理解是:  这个故事似乎是说,只有正确反映事实的描述才是知识。我倒是觉得这个似乎也不太严密。  比如,对于未知事物的描述,算不算知识?如果描述必须在得到验证后才成为知识,实际上就把人类的经验所得出的“不完全证明”完全排除在外。这个我觉得理论意义就小了。    请楼主指正。  
  这个问题确实讨论得很多了,似乎DAS的方法也没有什么新意(又来挑DAS的毛病了^_^).看下面一帖,其中内容牵涉很多的逻辑知识和论证.    /techforum/content/666/3283.shtml    作者:chzhuang
发表日期: 11:04:57    一、关于何为知识的思考     摘要:知识的朴素定义是:“知识是真实的信念”,在罗素的批判下,知识可以是新的定义:“知识是有辩护的真实的信念”。然而,葛梯尔问题又提出了该知识定义的反例。一些学者是在知识定义之上再加入更多的条件,来定义新的知识定义。然而,反例还是层出不穷。本文走的是另外一个方向,反思了原有的知识定义,特别是其中“真实的”条件。本文分析了葛梯尔问题,认为知识往往是可错的。因此,使用“真实的”来定义知识是不恰当的。事实上,所谓知识是“真实的”,往往与该知识是“有辩护的”相关联。另外,不同种类的知识之所以为知识的根据是很不相同的。所以,本文提出知识的另一定义:“知识是有根据的信念”。所谓知识是“有根据的”,与知识的来源有关。根据知识来源的不同,本文把知识分成以下种类:分析一致命题,实质一致命题,事实命题,演绎命题,归纳命题和类比命题。根据不同的种类,文中分析了这些知识的不同根据。前三类命题,分别在某种意义,是不可错的。后三类命题涉及推理方式,都是可错的。最后,本文提出,因明论包含了演绎、归纳和类比推理方式,并且因明论要求辩论中使用到的基础命题为辩论双方所共同接受。这些特点都表明,因明论适于做知识研究的一般框架。     18#作者:I-WISH
回复日期: 22:39:00    本文提出知识的另一定义:“知识是有根据的信念”    ================    蒯因在《论第三个教条这个观念本身》(第三教条是戴维森提出的)一文中提到过类似观点:经验或表面刺激的真正作用不是作为真理的基础,而是作为有根据的信念的基础。文中谈到意义与信念、经验的总体、图式与内容。特别提到图式与内容的概念是来自于帕累托,蒯因在文中强调的是戴维森也许误解了他关于图式和内容的意义。本人对帕累托关于信念和行为的研究很推崇,他给出了一个科学大致的边界,这个边界至少是可以抵御信仰的入侵。戴维森的第三教条似乎说的就是帕累托的教条。蒯因对此有不同看法。    19#作者:I-WISH
回复日期: 22:45:00    蒯因与戴维森的这些理论对厘清知识(经验的)与信仰间的关系大有益处。也许可以与佛学进行比对。蒯因的优点在于清晰,维特根斯坦的优点在与模糊(神秘)。  
  3#作者:不再掩饰
回复日期: 19:49:00  ----------------------------  知识是知识,真理是真理。知识论不是真理论。正确反映事实的描述是真理,但是柏拉图认为:这并不是知识。知识,是你真正“知道”的真理。  你相信外星人有六只眼睛——假设真的让你蒙对了,所有的外星人确实都有六只眼睛,你说的就是真理,这和事实相符。但是你仍然没有任何关于外星人有多少眼睛的知识。因为你虽然相信这一点,但是你并不真的“知道”。你的关于外星人有六只眼睛的信念虽然是真的,但是这一真的信念没有得到合理的辩护和论证,只是碰巧给你蒙对了而已。柏拉图不买彩票,也不追求运气。你运气再好也没有用,按照柏拉图的看法,你仍然没有这方面的知识。    即使你说的是真的,我也要求你必须给出辩护和论证——JTB理论在人类思想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这价值再怎么夸张都毫不过分。再怎么天经地义的玩意儿,你没有辩护和论证就等于胡扯蛋,人类一旦接受这样奇怪的理论,怀疑论和科学的诞生就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JTB理论并非柏拉图的一家之言,而是文明世界普遍接受的观念。    以下回答您的问题:  一、对未知世界的描述不是知识——前面关于外星人的表述可做参考。  二、我的定义并没有将“不完全证明的知识”排除在外。因为第四条表明: 充分的程度与该知识的重要性相当。如果这个知识很重要——像相对论一样重要,要拿来作为人类科学的基础,我们当然要求爱因斯坦给予极其严格辩护和论证,给予极其严格的证明,并且毫不客气地将寻找反例的视野扩展到人类的全部领域,只要发现一个反例,我们就抛弃相对论。至于那些我外公去世的时候究竟是78还是79岁,就不要求这么严格了,我拿出当年的户口本证明就行了。    三、如果S本身就是公理,通过合理的逻辑就能够导出“P是S”,这已包含在定义之中,不需要修改。    谢谢。    
  正确和错误是别人的,只要对于农民正确就行了。
  貌似好复杂,  简单的说不就是那个送奶工把那个农民给骗了吗?  几千年前人们认为天圆地方,这是知识  但是现在你再说这个理论就是愚昧了。  就好比你老师从小就教你1+1=3,你也肯定会认为1+1=3  等你长大了知道是错误的结论了,但是当时1+1=3确实是作为你的一条知识当真存在的,只不过现在证明是错误的而已。  所以结论就是知识是随着人类的认知不断更新的  
  知识是相对的且有历史属性的概念,是可错的。知识没有明确的范围和尺度,而且是可以发展和退步的。    一、 知识是真的信念。-------无所谓真不真,何为真?      二、 这信念具有充分的理性基础。(S具有充分的理性基础是指:P是人类公认的公理,Q是内部一致的有效的逻辑系统,以P为前提,通过Q,可以合理导出S。或者:在充分的经验观察中没有反例。)-----------何为充分?没有反例就为真?      三、 知识的主体对其理性基础有充分的了解。-----这个就更不一定的,也没有必要 “知识的主体对其理性基础有充分的了解”,先有知识还是先有知识的主体,现实中都是存在的情况。      四、 充分的程度与该知识的重要性相当。-----这个不错,知识是历史的,可错的。  
  9#作者:汪大洋
回复日期: 15:16:00  =============================  你的相对主义观点虽然臭名昭著,显然,很多人并不知道这观点为什么成了过街老鼠。我准备认真批驳你的观点——尽管这很没有必要。    
  这个懂了,分析哲学的通史小生看过滴,(*^__^*)
  (S具有充分的理性基础是指:P是人类公认的公理,Q是内部一致的有效的逻辑系统,以P为前提,通过Q,可以合理导出S。或者:在充分的经验观察中没有反例。)  这本身就包含了两个相互矛盾的认知方法——归纳论和演绎论  如果不计较这个关系的话,从定义来讲,公理只是建造一个完整的、无矛盾、满足一致性的理论体系的人为标准,从不同的公理甚至可以推导出相互矛盾的结论,如非欧几何和欧几里得几何,那么如何决定谁是知识,谁不是呢?
  作者:wprincez
回复日期: 15:25:00  这本身就包含了两个相互矛盾的认知方法——归纳论和演绎论  ===============================  归纳论和演绎论确实是两种不同的认知方法,它们不同,并不表明二者之间有矛盾,你认为二者矛盾,有任何理由吗?
  非欧几何和欧几里得几何也是一样,二者不同,但是丝毫没有矛盾。你认为二者之间有矛盾,你能提出任何理由吗?
  外行着来,北京“福尔摩斯”的理论“充分的程度”更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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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The Trolley Problem)    引用:   一、“”是领域最为知名的思想实验之一,其内容大致是:一个疯子把五个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疯子在那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况,你应该拉拉杆吗?          解读:          最早是由哲学家Philippa Foot提出的,用来批判伦理哲学中的主要理论,特别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提出的观点是,大部分道德决策都是根据“为最多的人提供最大的利益”的原则做出的。从一个功利主义者的观点来看,明显的选择应该是拉拉杆,拯救五个人只杀死一个人。但是功利主义的批判者认为,一旦拉了拉杆,你就成为一个的同谋——你要为另一条轨道上单独的一个人的死负部分责任。然而,其他人认为,你身处这种状况下就要求你要有所作为,你的不作为将会是同等的不道德。总之,不存在完全的道德行为,这就是。许多哲学家都用电车难题作为例子来表示现实生活中的状况经常强迫一个人违背他自己的道德准则,并且还存在着没有完全道德做法的情况。   引用完毕。      Das曰:   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里的“行为”是什么意思?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承认人具有自由意识——这是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基础。不承认自由意识存在,也就否认了一切法律和道德的合理性。如果一个人杀人放火是由于童年的遭遇、社会的影响、政府的不公正待遇等外界客观因素所决定的——罪犯本身的原因不是决定性因素——我们就没有权利依据任何法律对这个人进行惩罚。他杀人放火是由于其他原因,是他本身不可改变的,惩罚这个人显然是不合理的,惩罚他也于事无补、毫无用处。   人具有自由意识,可以做出自由选择,并且他应当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这是一切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最根本基础。   那么,我们现在可以解释“行为”是什么意思:行为,是人在所有可能性中做出的一个唯一的选择。   今天早晨你可以选择吃包子,也可以选择吃油条。结果你吃了包子,这是你的行为、你选择的结果。问题是吃包子或者吃油条,这并不是“所有可能性”,你也可以选择什么也不吃,选择饿肚子减肥。作为一个理性人,你应当预见到饿肚子减肥可能造成身体伤害,你选择了饿肚子减肥这种行为,就应当为这种行为负责。   行为并不是行动,你什么也不干也是一种选择,因而也是一种行为。   我们将这个思想实验稍作修改,就可以看到什么也不干确实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行为:   加入电车的前方帮着5个人,你拉动一下拉杆就能使将电车驶向岔道——而岔道上什么也没有,不会造成任何危害。这时候你动不动拉杆呢?如果你不拉,你什么也不干,眼睁睁看着五个人被轧死,这显然是——你本来有选择的余地,轧死五个人并不是唯一可能的结果,你只要举手之劳就能挽救五个人的生命,但是你选择了什么也不干,你就应当为你的行为负责任,即使法律不去惩罚你,你的行为最起码也是不道德的。      现在我们可以理清这个悖论的条理了:   一、对于这一事件,你只有两种选择的可能性:动拉杆或者不动拉杆。你必须在这两种行为中选择一个,你能够预料到不同的行为会有不同的后果:   二、你选择“不动拉杆”这种行为,会造成五个人死亡;你选择“动拉杆”这种行为,会造成一个人死亡。   这个悖论的关键在于人们普遍认为这是在两种不道德的行为中选择其一,因而是个难题——这是真正的脑袋被驴踢了。Das说那么多年那么多大牌高手脑袋都被驴踢了一遍,你可能有点不大相信,可事实就是这样。事实上当你必须二者之中选择其一的时候,这两种行为绝对不可能都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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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著名悖论的最终解答(二)(The Cow in the field)    引用:  认知论领域的一个最重要的思想实验就是“”。它描述的是,一个农民担心自己的获奖的奶牛走丢了。这时送奶工到了农场,他告诉农民不要担心,因为他看到那头奶牛在附件的一块空地上。虽然农民很相信送奶工,但他还是亲自看了看,他看到了熟悉的黑白相间的形状并感到很满意。过了一会,送奶工到那块空地上再次确认。那头奶牛确实在那,但它躲在树林里,而且空地上还有一大张黑白相间的纸缠在树上,很明显,农民把这张纸错当成自己的奶牛了。问题是出现了,虽然奶牛一直都在空地上,但农民说自己知道奶牛在空地上时是否正确?        解读:        最初是被Edmund Gettier用来批判主流上作为知识的定义的JTB(justified true belief)理论,即当人们相信一件事时,它就成为了知识;这件事在事实上是真的,并且人们有可以验证的理由相信它。在这个实验中,农民相信奶牛在空地上,且被送奶工的证词和他自己对于空地上的黑白相间物的观察所证实。而且经过送奶工后来的证实,这件事也是真实的。尽管如此,农民并没有真正的知道奶牛在那儿,因为他认为奶牛在那儿的推导是建立在错误的前提上的。Gettier利用这个实验和其他一些例子,解释了将知识定义为JTB的理论需要修正。    引用完毕。    Das曰:  这其实就是。盖梯尔问题引起了长期大范围的争论,产生了无数个变种。盖梯尔刚刚提出他的问题的时候,大家都认为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很容易解决——只要对进行小的补充完善就会万事大吉。但是随着讨论的深入,所有补充完善JTB理论的企图都被进一步变种的盖梯尔问题击溃,以至于有人怀疑真正完善的JTB理论是不是真的存在。  以下das给出自己的答案。这答案足以迎头痛击一切现有的的攻击——我希望,不要被进一步变种的盖梯尔问题击垮。如果本论坛能够提出一个击垮das的盖梯尔式的思想实验的反例,das将无比欣慰。    认为知识是得到辩护和证明的真信念。这就是原始的JTB。  Das认为:  一、 知识是真的信念。  二、这信念具有充分的理性基础。(S具有充分的理性基础是指:当且仅当P是人类公认的公理,Q是内部一致的有效的逻辑系统,以P为前提,通过Q,可以合理导出S。)  三、 知识的主体对其理性基础有充分的了解。  四、 充分的程度与该知识的重要性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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