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X《穿越之大唐纨绔子弟弟》太长了吧,有人看过么

& 第22章 thblood
血契 第22章 thblood
&&&&第二十二滴血:&&&&▲也许一顿饭就可以解决吵架后的冷战▲&&&&弗朗西斯·圣迪塔斯和安娜塔西雅·圣奥格,这是神圣联盟内部资料库在雷奥的父母那一栏里呈现出的两个名字。对于这两个姓氏,维克特都熟到不能再熟了。&&&&即便在圣职者这个指代宽泛的群体里,姓氏里带有“圣”的家族也不多,雷奥的父母居然凶残的都是。出身如此根正苗红,怎么可能会是个混血?&&&&维克特盯着“圣迪塔斯”和“圣奥格”这两个姓氏发呆:圣迪塔斯这几个字就跟人间兵器的意思差不多,圣奥格家则是专门出预言师和先知。他们两个家族的人结婚,摆明了就是骑士配备魔法师一样的强强联合,必然会生出一个小怪物来。&&&&可是,再怎么排列组合,两个人类也不可能生出来一个混血吸血鬼来啊!难道说……&&&&“雷奥的妈妈给他爸爸戴了绿帽子?”维克特喃喃地说,被自己这个猜测吓了一跳:如果是这样的话,老圣迪塔斯居然没杀了老婆和坐实了自己头顶冒绿光的小杂种?就算是为了把雷奥教导成吸血鬼猎人以报复那个奸夫生父也说不通啊。&&&&而且,他见过雷奥的父亲,虽然是通过视频软件见到的,但父子俩脸上那种欠揍的表情却是似曾相识得如出一辙。他记得当时老圣迪塔斯还说过“别让我再提醒你一次,你身上流着的是肮脏的……”&&&&这么说来,难道雷奥是老圣迪塔斯和血族的私生子?这个猜测让维克特抖了好几下都去不掉心里的诡异感,在脑子里过滤了好几遍有哪个贵族会那么重口味愿意和老圣迪塔斯滚床单。&&&&正在维克特编排雷奥的身世时,房门被人猛地推开了。&&&&他就站在门口旁边,闻声下意识地把平板电脑藏在了自己身后,脸上写满了做贼心虚地看向了大门,结结巴巴地打着招呼:“你……你回来了?”&&&&雷奥也没想到一开门就看到一个大活人杵在门口,习惯性地皱了下眉又舒展开来,有些不太自然地说:“吃饭没有?”&&&&“没没没……”维克特飞快地关掉电脑,“我去订外卖?你还是要牛排套餐?”&&&&雷奥没注意到他的小动作,沉默了一下,才说:“出去吃吧?”&&&&维克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雷奥刚刚说的是疑问句?他居然也会征求别人的意见?&&&&他迟疑了一秒钟没有回答,雷奥马上就转身向外走去,充分展示出如何用疑问句表达命令口吻的特殊技巧。&&&&鉴于他们刚刚冷战完,维克特决定牢牢抓住雷奥头一次主动递过来的橄榄枝,匆匆忙忙从衣架上取下一件大衣就跟上了雷奥的脚步。&&&&“你回来就是告诉我这个的?”他一边关门一边说,“这种小事你打家里的电话就好了,或者给我发个短信……不过说到这个,你真的不考虑给我买个手机?”&&&&“你穿的是我的衣服。”雷奥说。&&&&“哦,”维克特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确实不是自己的,穿上稍微有些大,不过不仔细看倒也看不出来。他没怎么在意这个,脸皮颇厚地说:“反正我吃你的、住你的、花你的,也就不多这一件衣服了。”&&&&雷奥没搭理他,不怎么耐烦地摁着电梯按钮。&&&&“你摁一下就行了,多摁几下也不会快些上来的。”维克特好脾气地说。&&&&电梯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衣着时尚的高挑女郎,手里抱着一大堆日用品。&&&&维克特友好地冲她笑了一下,颇有绅士风度地帮她按住了开门键。&&&&雷奥目中无人地走进了电梯,维克特跟在了他的后面:“是新搬来的邻居吗?前几天没见过她啊。”&&&&“你还真是什么都知道。”雷奥不冷不淡地说,倒是因为维克特这句话破例看了那个女人一眼,但只看到了她转弯时留下的一抹衣角。&&&&“我不知道的还有很多。”维克特认真地说,没有任何谦虚的意思。&&&&……比如说你到底是妈妈给爸爸戴的绿帽子,还是爸爸在外胡混出来的私生子?&&&&他想知道答案想得抓心挠肺,但是之前因为关心地问了雷奥一句“你没事儿吧”就惹来了这位大爷好一顿臭脸,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如果他敢去问雷奥“你爸爸还是妈妈和吸血鬼出轨了”,只会得到“人道毁灭”这一个答案。&&&&刚一出大门,维克特就打了个寒战:秋天过得太快,他活了一千多年都还没有做过任何过冬准备,寒冷这种感觉对他来说更是新鲜极了。&&&&他下意识地裹紧了身上的大衣,这件大衣被雷奥穿了不短的时间,原本挺括的呢子面料都变得有些软趴趴的,而且带着雷奥的味道。就跟那个人一样,闻上去就冷冷的。&&&&“冷冷冷……”维克特钻进副驾驶座里说,“太阳下山的怎么这么快,今天降温了?”&&&&身为半血族,雷奥当然不会觉得冷。他沉默着发动了车子,既没有说自己一天去哪儿了,也没有说要去哪儿吃饭。&&&&维克特出门时把平板电脑随手塞到了衣兜里,这会儿扒拉出来哆哆嗦嗦地戳游戏。&&&&雷奥看了他一眼,勉为其难地让自己车里头一次出现了暖气这种东西。&&&&“谢谢,”维克特感激地说,“我们去吃什么?”&&&&“饭。”雷奥说。&&&&“……”看在暖气的面子上,维克特决定这次就不吐槽他什么了,“什么饭?”&&&&“你想吃什么?”雷奥问。&&&&维克特从平板电脑上抬起头来,眼睛里充满了期待的亮晶晶:“我想吃中国菜!”&&&&“哦,”雷奥说,“我们去吃牛排。”&&&&“…………”看在雷奥会结账的份儿上,维克特再次忍住了吐槽他的冲动。&&&&想到结账这个问题,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说起来,这两次任务我是和你一起出的,会有我的酬劳吗?”&&&&“有,”雷奥点了点头,“还不够还你欠我的。”&&&&对话简直无法正常地进行下去了,维克特愤愤地想,不爽地问道:“这次吃饭的钱该不会也先记到你账上吧?”&&&&“不。”雷奥说,想了想又补充道,“这次我请客。”&&&&维克特大感意外:“你今天是怎么了?从一进门就不太对劲的样子……莫非是你觉得早晨不该对我发那通脾气?认识到了错误后现在在向我赔礼道歉?”&&&&雷奥又没理他,不过维克特拿他的沉默当成了默认,心情大好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放轻松,哥们儿,我没那么小心眼。不过下次你可要注意了。”&&&&雷奥冷冷地扫了他一眼,维克特立刻老老实实地玩他的游戏去了。&&&&不管这顿晚饭是不是雷奥在表达歉意,至少他的诚意十足。就餐地点选在了位于市中心的顶层旋转餐厅,从环境到餐饮到服务生都透着中产阶级吃一次也颇感肉疼的格调,让自从醒来以来还是第一次感受上流社会氛围的维克特满意不已:他生下来就是个二世祖,不用学习就知道怎样适应这种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哪怕穿着雷奥的旧大衣也是一副十足十的少爷派头。&&&&吃饱了饭和花爽了钱——尤其是别人的钱后,维克特觉得连夜里的风都不怎么凉了。&&&&“这个餐厅真不错,”他坐在副驾驶座上评价道,“我们可以一周来一次,而且还不用我去洗盘子。”&&&&雷奥发出了一声鼻音,分不清楚是“嗯”还是“哼”。&&&&此时正是都市夜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宽阔的大街被来来往往的车灯贯穿成一条光河,两侧的高楼大厦像是被灯光装饰好的钢铁树木,人流和车流就在其中川流不息地显示出一番别样的蓬勃生机。&&&&这一幕让隔着车窗观看的维克特感叹不已:这可是中世纪时压根看不到的景象,彻底打破了以日落时分为划定人类和黑暗生物活动的界限。也许正是如此,血族的避世原则才慢慢不被遵守,人类、黑暗生物乃至恶魔都开始生活在一个次元空间了。&&&&“想想看,”他对今天晚上付账的金主说,“昨天这个时候我们还在打生打死,今天就已经吃得饱饱的,等着回家洗个热水澡就能好好睡一觉了。生活真是美妙!”&&&&听到他提到昨天,雷奥看了一眼他的左手手腕:“手怎么样了?”&&&&“好的差不多了,”维克特活动了一下手腕,他睡到下午起床时骨裂的地方就快长好了,虽然现在还有些肿痛,但已经不影响正常活动了,“你刚刚不是看见我用刀叉了吗?姿势标准吧?”&&&&他可不敢像雷奥被问到“手怎么样了”时那样翻脸不认人,而且有人关心的感觉挺好的,搞不明白雷奥那个喜怒无常的性格是哪儿来的。&&&&不过一顿美餐带来的愉悦心情也就持续到他们打开房门,然后就被目之所见冲击得丝毫不留。&&&&维克特打开灯站在门口打量了客厅好半天,语无伦次地对因为停车耽误了点儿时间上来的同居人说:“雷奥,你最好过来看一下……我是说……如果不是我们走错了房间,那就是有小偷来做客了。”&&&&雷奥拨开维克特,只看往屋子里看了一眼就沉下了脸:“你走时没锁门?”&&&&“我锁了!”维克特指天发誓,“锁了之后还特意把钥匙放在大衣的内口袋里拍了拍。”&&&&展现在他们面前的客厅像是小型飓风强行过境一般,东倒西歪的衣架和桌子相映成趣,新买的沙发步了它前任的悲惨后尘裂成了好几块,冰箱里的东西全部被扔在了地板上,摔碎的果酱和饮料在拖曳在地上的窗帘上构成了野兽派画作……&&&&糟糕,维克特最先想到的是:该不会全部又让我打扫了吧?这次可不是为了救我弄成这样的,根本不该让我来收拾。&&&&雷奥黑着脸走进客厅,从地上拎起来一件皱巴巴的外套,衣服上的每个口袋都被利刃划破了。&&&&“有人在找什么东西!”维克特看到之后,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道。&&&&“为什么不挑我在家的时候来。”雷奥阴沉沉地说。&&&&“那就不叫入室抢劫,而是该改名叫自寻死路了。”维克特艰难地寻找着可以下脚的地儿,但还是避无可避地踩到了一本杂志,“快找找看有没有丢什么东西?”&&&&雷奥踩着一地的狼藉向卧室走去,维克特跟在他后面,然后越过他的肩膀看到了那具被劈成了好几截的薄棺木。&&&&……太可惜了,他想:我还没睡过呢。&&&&看到这里,房间里已经没什么好检视的了。不管破门而入的暴徒是什么身份,他或者他们已经把所有能藏和不能藏东西的物品都毁了个彻底,就连洗手间的卷纸都被扯成了满地纸屑,厨房的盐罐也被抖落个底朝天。而不管这些暴徒是谁,他或者他们已经成功引起了雷奥的怒火。&&&&猎人一言不发地往外走,晚了一步出门的维克特就只看到了在自己眼前关上的电梯门。&&&&“就不能等我一起吗?!”维克特一边使劲摁电梯按钮一边抱怨道,他有点儿理解那些持续不断摁按钮的人的心态了。&&&&在焦急地等待电梯上升的时间里,维克特又想起了像是整个被塞进碎纸机里过了好几次的家:毋庸置疑,有人态度坚决地想要找到什么东西。关键是,他们想找到什么东西?是针对雷奥还是……&&&&针对自己?&&&&他有一个最坏猜想,但是不太愿意去确认。&&&&跟着雷奥的脚步冲到社区物业处后,维克特正好看到物业人员调视频监控给雷奥看,那个可怜的家伙快要哭出来了:“圣……圣迪塔斯先生,您下午走之后,真的没什么可疑人员进出,我们的治安一向良好。”&&&&雷奥双手环胸地站在那里,怀里还抱着自己那把长剑,脸上快要结成霜地在看监控录像。&&&&他们离开家去吃饭的时间不算太长,快进的状态下很快地看完了全部。如物业所言,没有什么闲杂人等去过他们的楼层。&&&&“等等,”维克特喊住了正准备关录像的男人,“你倒回去一些……再往前倒。”&&&&录像一直倒回到雷奥和他出现在电梯口那里:雷奥摁电梯按钮的时候,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他的不耐烦。&&&&“就是这里!”维克特喊了停,“不要快进。”&&&&录像中的电梯门打开了,雷奥目不斜视地走进了电梯,后面跟着不停地跟他说话的维克特。&&&&“那个女人。”雷奥冷冷地说。&&&&从电梯门打开,到电梯门再次合上:在画面里出现的人有且只有过两个。&&&&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来说说混血的设定:&&&&初拥转化成的血族步骤:1吸干一个人的血→2反哺转化者(血亲)的血,然后就会得到一个换血后的纯粹血族。&&&&和维克特这种父母都是血族的相比,人类转化的血族在力量上弱于血亲是肯定的,而且也会不可避免地残留下人类的特质。&&&&而混血的话就更好理解了:一半人类血脉一半血族血脉&&&&再说说雷奥的父母:&&&&这么关系到以后剧情的设定我会现在告诉大家咩?&&&&当然不【。&&&&哈哈哈&&&&再说说fox^^大大的《纨绔子弟》&&&&首先要说明的是:fox^^大人是我最佩服的作者,没有之一。我觉得我这辈子都可能达不到她在写作上的高度。&&&&《纨绔子弟》是我心头大好,看了不下十遍可能更多。&&&&我喜欢这个故事,喜欢这种敌对的人物关系,所以想写一个这个类型的故事。吸血鬼和猎人、封印和解除封印……这些元素都是相似的,但是在大框架的相似下,会有不一样的表达和剧情走向。&&&&很多妹子都看过《纨绔子弟》,我也很爱这篇文。所以不管是为了你们还是为了我自己,我都不会去借梗乃至抄袭。&&&&我想给大家讲一个我自己很感兴趣,希望大家也有兴趣并且喜欢的故事。&&&&说实话这篇文的订阅并不高,相信从点击收藏评论上都可以看出。&&&&但那又如何呢?我喜欢这个故事,我会尽力把它完成,尽力让自己在这个过程中收获哪怕一点点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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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点鸡血地看完了《纨绔子弟》第一部就来写读后感了&/////&超好看!
怎么说呢,我看小说时玄幻小说起家,不管怎么说在小说的题材上始终是比较倾向幻想背景,看了六年的玄幻魔幻奇幻也是有点审美疲劳了的样子然后开始觉得99%玄幻小说的女主都在拖剧情烦得要死,之后一直致力于寻找没有女主的玄幻。玄幻背景的耽美小说倒是很符合俺这个要求,但是事实上是是99.9%的玄幻背景的耽美都写的超级糟心不能看。但是俺看的这篇《纨绔子弟》简直是科学到了极点,首先这是一篇现代背景下的玄幻文,然后他没有女主,再然后这也不是一篇耽美,最后这文的设定太科学QAQ
整理一下思路&&首先说为什么会看起这篇文呢!那是因为在很多年前俺曾今看过一本很喜欢的耽美文《血祭》,超喜欢!最近文荒就想到了这个作者去下了她的文包!然后就翻看起了这篇《纨绔子弟》(对长篇的执着_(:з」&)_
然后看这文的时候俺真心是觉得好看爆了!(你的词汇去哪了!)讲了一个因为恋人(女)死翘翘之后去人界散心感受女朋友向往的人界生活的魔界总军司令法瑞斯和最强驱魔人的家族的儿子雷森的故事。听起来好像有点俗套,但是相信我,这个作者真的强到可以把这种烂俗的人物设定写出超棒的书来。法瑞斯是个被老爸下了十三道重封印魔族气息被封的一点都不剩的魔界总军司令,雷森是个翘家的驱魔人;法瑞斯的老爸每个月定时给他打钱,过着纨绔子弟的堕落生活,雷森翘家外出中给别人杀魔族赚零花&&然后有一天雷森从天而降杀死了某个意图带法瑞斯会魔界的人&&的一个头,弄脏了法瑞斯的衣服,之后,雷森就赖在法瑞斯家住下了,不对,赖这个词不对,是白吃白喝作威作福来着。
没有在前面写一万字的世界观设定,而是在文章的进行中慢慢让读者看到这个世界的规则。不单单是简单地传统玄幻世界观设定,在fox^^的这篇文中,法瑞斯家的血统的力量是血液,而雷森的力量是纯粹的神圣系但是和传统的神圣系设定又不同,描述成因为太过纯粹而拒绝其他任何东西锋利可以切开一切,纯银般的力量可以将生物变成另外一种东西,纯粹冰冷。超带感的新颖设定!文中大量描写了作为植物的强大力量也是超级少见的!文笔也超好,没有一出场就自带BGM定义为邪魅狷狂气质优雅什么的&&而是在文的各个细节中超生动的体现出了人物的性格气质,看着超舒服!写出了雷森这样既霸道又略微的有一点为搭档担心,习惯使唤人又在超级有礼貌纨绔子弟花丛中老手的样子,真的超棒QAQ好久没看过这么顺眼的人物描写方式了!
剧情也是发展着超顺畅,但是往往又会在什么地方突然出现奇怪的转机XD但是看完你又会说还带这样么!但又该死的科学。
魔族与驱魔人建立在欺骗上的友谊,随时可能崩塌的关系,太棒QAQ
明明是超喜欢的文,也是写的超好的文但是俺这读后感写的像shi一样orz语文已经没救了&&&&&&&&&&&&总觉得什么都没好好表达出了来QAQ但是俺还是很开心的就是了-v-
引用地址:露·流年追思&特刊部2011年6月&冬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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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规则与力量——《纨绔子弟》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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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的秘籍●●●◆●●●
《中国古典家具之纹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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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魂》制作人东不可止调离动画圈
纽约:参议院最后通过法案,同性婚姻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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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规则与力量——《纨绔子弟》BY
看完纨绔子弟,某些念头就像潮水一样反复冲刷着大脑。我决定想一会……事实上我兴奋了一整晚,然后把冲刷后残留的东西写下来。
虽然雷森和法瑞斯的组合真是令人热血沸腾,然而我眼里这文最大的亮点——我怀疑也是作者投入最多心血的——是这文的世界观。
曾经与陌生人进行过一小段的讨论,关于纨绔子弟的自创世界观问题……我总说纨绔子弟是大陆耽美圈最接近自创完整世界观的文,事实上我不太拿得准这件事儿。我更倾向于:F是这么理解我们现在这个世界的,然后她把那些观点——关于时间、空间、规则等等——像做化学实验一样在她的文中进行了组合尝试……她用比喻来说明她的理解,而且在文中直接使用喻体表达——比如沙漏代表时间,血代表力量——并且我觉得,她近阶段一堆文似乎显示她写文时所做的实验主要就是寻找最合适的喻体,把她一些飘渺的想法实体化。这样来看,就很难说是全然的创造,但也绝不是类似投影的简单玩意。
F在时间空间的理解上显然投入了相当大的研究精力。在耽美圈里很少有人去讨论这种东西,因为大家的重点总是感情而不是……那种看上去非常理科生的玩意儿。说看上去是因为我觉得这也不属于死理性派的,而是某些非常本质的东西:与其说靠近数学,不如说更靠近哲学,这种东西在奇幻圈更受重视。事实上我怀疑大部分看耽美的人搞不清世界观是什么概念。虽然很多作者喜欢写架空的东西,但是很少有人能够去“制定平衡的规则”……当然这也不是什么必须的东西,属于某种写作立意上的追求。架空文上手相当容易,因为作者是创世神她可以想干嘛就干嘛。但是一个强大的、令人叹服的架空世界是非常难写的,因为不平衡的世界有如儿戏,一切仿佛漂浮在空中的肥皂泡一样易破灭。而创造规则之后如何表述也是个非常困难的事,很有可能就会陷入喋喋不休的设定说明书中——我挺喜欢设定党,但设定党很难谈得上是优秀的小说作者。幸好F不是,她完全把她的设定嵌入了故事里。如果说很多时候设定是故事的墙壁的话,纨绔子弟里的设定有时还是把钥匙……是整个故事的关键所在。她的世界观有相当的规模,也许称不上精密,但是在某些细节上非常精妙——比如冥界海城堡寻宝之旅中情节的设置。我喜欢极了那个穿越的故事,全知视角套全知视角,几乎可以感知那种时间被轻微的扭曲的感觉。不过老实讲,我觉得法瑞斯母亲索菲设计的整个计谋虽然没有明显的BUG,却感觉有些粗糙……
F在文中的想法隐约可以看到很多先人思想的影子,但是我觉得它们被很好得打散重组,组合成非常均匀、粘稠的混合物,就好像什锦水果榨成果汁一样,而且她的水果种类真是出奇的多,最重要的是成品还相当美味。
虽然我怀疑她写文的主要兴趣放在空间和规则之类的东西上,不过她始终也重视着那些世俗的玩意儿——比如友谊,信任,奋斗,美好的未来什么的(她坚持这文只是篇轻小说~)。F本质还是个非常热血向上的青年啊……
植物恐怕是全文最萌的家伙,将F的幽默感体现得淋漓尽致。植物这个角色的存在很好地平衡了这文……如果仅仅依靠雷森或者法瑞斯,这文也许会僵硬得像块铁板,因为两个主角实在是太强横了。F笔下的人物有个非常鲜明的特质就是性格会从一而终。她绝对不会让人物为剧情服务,然后导致人物走形严重。雷森从头至尾是一个力量强大但精神脆弱的驱魔人,憎恶魔族,即使在最后他也没有完全谅解法瑞斯;法瑞斯极其人妻,也从未抛弃过他身为魔族的吞噬本性。这实在是很有阅读快感,但是对于作者来说也许就不那么好控制全文的走向。那株神奇的植物不仅在文中提供技术性的外挂服务,也很好地让两个人没有失控——恩,面对小孩儿,家长的忍耐力总会大幅提高。
在纨绔子弟正篇的结尾,看到法瑞斯不敢面对雷森与艾蕾娜争吵那段,我设想了非常狗血的结局:雷森解印,法瑞斯根据什么见鬼的上古魔法在最后时刻变成剑鞘守护他;或者雷森差点挂了,法瑞斯牺牲自己救下雷森什么的……好吧其实我只是怨念结局的牵系魔法重组雷森搞定一切这种方式真是太潦草了!不过我的恶趣味在番外得到了满足。我见鬼地异常喜欢法瑞斯以死换雷森的桥段,虽然最后的最后还是被骗了……从各种角度来讲,我觉得F的文都有非常狗血的情节,只不过在她的故事总有很浓厚的个人色彩,把那些烂俗的桥段推陈出新。
“我们总是这样,我们惹下大麻烦,然后再收拾烂摊子,但我们从来没有在最关键的时候背叛过彼此。”
世界就是这么奇妙。即使身后是冰火两重天,也总有一根纤细而坚韧的线维系着彼此,无关规则,没有逻辑,然而横贯生命。这也是这个世界令人着迷的原因,有无数的奇迹,有无数的未知。
将近三年前的时候我写过一篇关于F的评论,当时用的关键词是性,暴力,拟疯态,后来修改的时候我也没有换过标题,因为我觉得F早期的文确实围绕在此,然而她现在的主题有些转换……她尝试从别人的世界里摆脱出来,创造自己的世界;性已经被扔到最角落,因为她觉得目前没有什么是“必须通过H来表达了”;人物的性格倒是一如既往极端,不过我觉得这和拥有巨大力量很配;而力量,这几乎是她写文以来永远没有放弃过的主题。我觉得F对力量这个东西有执念,她很喜欢“追求更强大的力量去破坏束缚”这种感觉,我记得过去她一直写这种;而这篇文似乎反向行之,走的是“拥有巨大力量的同时被束缚”这种戏码——雷森拥有巨大力量,他又不能过度使用力量因为他渴望是人;法瑞斯拥有巨大力量,他也不愿意解开封印因为他不想失去朋友;两人最后因为对彼此挂念而没有与力量一起毁灭……我想她大概开始从另一面进行试探。
这种执着的追求让我认为她把强强文推到了某种极致:她的“强”是从内而外的追求,附带一系列因果和原则,绝非一种轻浮的、表面的追求。我想我一直想看的就是这种文。很好看,又有那么点儿意思。
------------------废话,请无视----------------
我喜欢和F交谈的原因是她几乎什么都看过,而且她很少——甚至是几乎不——发表非常强烈个人意志的看法,而是轻轻又准确地拨一下。如果有什么东西她没看过,她也基本能从我语无伦次的表达中准确捕捉到要点。我没法弄清楚她知道多少东西,但我所知的她几乎都有所涉及,并且整理得相当有序——就好像一个个格子一样。即使她没有看过某些玩意,她也能从一些属性、关联词里找到那些玩意的大致定位,就好像以前那些人往元素周期表里填元素似的……我觉得书看的多了会建立起一种独特的、适用于个人的知识体系,找到两个相似的并不太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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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主:申冉
中国古典家具之纹饰·二
  今天我们继续讲解中国古典家具的纹饰。首先让我们了解云纹。
  云纹大多象征高升和如意,应用较广,多为陪衬图案。形式有四合云、如意云、多云和流云等,常和龙纹、蝙蝠、八仙或八宝纹结合在一起。云纹在古人思想观念中常被称为“庆云”、“五色云”、“景云”或“卿云”等,古以为祥瑞之气。云纹是历朝历代,上至皇室贵族,下至平民百姓喜闻乐见的装饰题材之一。
  云纹在各个时代中的形象也存在这样那样的差异。如:明代云纹大多为四合如意式,即四个如意头绞合在一起,上下左右各有云尾,其造型如“卍”字形。也有两侧云尾平行朝向左右两个方向的,属于朵云类。还有两侧云尾平行,上下为条状云纹,多云斜向连接,构成大面积云纹图案,这种形式属于流云;进入康熙时期,云纹的风格就不一样了,大多为一个大如意纹下无规律地加几个小旋涡纹,然后在左侧或右侧加一个小云尾,很少见上下云尾的;雍正时期的云纹一般较小,而且都有细长的云条连接,云条流畅自如,很少有尖细的云尾;乾隆时期的云纹又与前代不同,它有三种形式,一种是起地浮雕,以一朵如意云纹做头,从正中向下一左一右相互交错,统筹五朵或六朵相连,最后在下部留出云尾,另一种是有规律地斜向排列几行如意云纹,然后用云条连接起来,云头雕刻时从正中向四外逐渐加深,还有一种无规律的满布式浮雕也属于这一时期的常见做法,而在清雍正以前乃至明代绝大多数为起地浮雕,很少见到满布式浮雕的图案。
然后我们再来看吉祥图案纹。晚晴家具装饰花纹多以各种物品名称的谐音拼凑成吉祥话语,如:蝙蝠纹,一种传统寓意纹样。
  在中国传统的装饰艺术中,蝙蝠的形象被当做幸福的象征。传统习俗常以“蝠”谐音比喻“福”,并把蝙蝠的飞临寓意为“进福”,希望希望会像蝙蝠那样从天而降。五福捧寿,通常所言的五福分别为: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修好德,五曰考终命,其纹饰常为五只蝙蝠围着一个团“寿”字。宝瓶内插如意,寓意为“平安如意”;佛手、寿桃、石榴组合,名曰“多福、多寿、多子”;满架葡萄或葫芦寓为“子孙万代”;一支戟上挂玉磬,玉磬下双鱼,名曰“吉庆有余”;喜鹊和梅花组合,寓意“喜上眉梢”;把灵芝、水仙、竹笋及寿桃组合,名曰“灵仙祝寿”等。
  今天的课程到此结束,如果能对您有所帮助,那就是在下最大的荣幸。
为他,千千万万遍——评《肖南》BY 雨天
每个年代的爱情,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印记。或欢喜,或悲伤,但是千帆过尽,总是可以有一种叫希望的东西一直留存。但民国时期的爱情,却总是那样的令人无奈。
由于军阀割据的混战,更因为民族的危难当头,那个时代的人们不可能再单单为自己而活,更多的是为他人而活。没有人知道,究竟什么才是绝对的真理,更没有人知道民族的曙光在哪里。
在这样的环境下,爱情反而变得渺小。肖南虽是军阀子弟,但却是有着抱负与理想的热血青年,他把自己的一腔热情都献给了革命。同样,在外人眼中,他的弟弟李同也是这样的一个青年,但李同明白,他之所以可以不顾性命做出那些事情,无关革命,无关信仰,都只是为了一个人。
就是肖南。
为他,千千万万遍。
只希望,可以站在离他最近的地方,相识而笑。
李同,他本可以继续做他的富家少爷,享受锦衣玉食,成为一个不错的钢琴师,就此在北平的旧宅子里度过一生。可这些事情发生的前提便是如果他没有爱上肖南。
时光不可以倒流,感情更不是投入便能收回的。李同他早已深陷其中,迷失了自我,而在这黑暗之中,肖南便是他唯一的指明灯。
肖南说,要办地下报刊,宣扬马克思精神。
李同便利用自己的身份帮他们传送信息。
肖南说,他要去延安。
李同便毅然放弃优渥的生活,紧紧跟随。
肖南说,我们去参军吧,抗日。
李同便跟着他参加了空军。
李同对于肖南的爱,真的太深,太沉了。
以至于肖南牺牲后,李同反而冷静地出奇。他亲手埋掉了肖南的尸体,却没有留下一样东西来祭奠,因为——
“我没有留下他任何东西,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不能承载我的思念。”
肖南是为了救李同而死,但他的死却带走了李同生命的重心。李同前半生都是为他而活,而后半生却不知该为谁而活。
在众人眼中,李同是个获得无限荣誉后,仕途坦荡之时悄然离去的智者。但李同明白,他只不过一个为爱而义无反顾的凡人。
无数个为什么的答案都只有一个。
“不为别的,只为了——肖南。”
为他,千千万万遍,不曾后悔。
--------end
PS:“为他,千千万万遍”这句话是摘自《追风筝的人》中“为你,千千万万遍。”吐槽下,《追风筝的人》真的确定不是耽美小说么,真的JQ不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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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林浅悠
食与色,亦可兼得——《食色性也》BY
当我在“食色性也”这个文名下看到一连串诸如“好多美人都姓沈,好多渣攻都姓魏”“这年头混蛋太多扎小人消耗量太大,所以还是找个保镖吧”“渣攻传统的无能必杀技:温油或并不温油地爱斯爱慕你”这样别具一格的章节名时,就觉得这应该是一部色香味俱全的作品。三攻一受的设定本就是令人垂涎的感官盛宴,再加上美食作为辅线,轻而易举地让人萌生食指大动的情绪。
蜻竹儿果然没有让我失望,最先出场的沈意在她笔下先是“生平不食沈意肴,宁与牲畜同咽草”的妙厨,而后又是一颦一笑,两言三语就折服老学究的佳人,然而最妙的却是这段描写:“这沈意生得活似一缕风一片月,一笑便是软冰融水,清透缠绵。更不消提他身量颀长修雅,且长年妙手烹红尘,化得一副皮肉紧致风流还嫩如倭人鱼生,肥美清鲜。左眼角下一滴泪痣,似粤人之姜撞奶,明明是奶肉滑腻香浓,偏生带了那么一抹惹人吞吃的辣——眼波流转间似是一道菜,颇有些可怜意味地央人下箸,诱惑着你食之忘返。”看到这儿不禁拍案称奇,将人比作姜汁撞奶真是新鲜又妙趣,绵甜中带辛辣,这种微妙的人物特色竟借由味蕾的回忆呼之欲出。
沈意的性格的确是复杂的。他承欢时的狡黠妩媚,或欲擒故纵或能屈能伸都是一等一的圆滑机敏,但他的心思又是极执拗的,“但若你想要的是天下,我还是会帮你,尽管那样令我几乎丧失所有”这样义无反顾的念头似乎注定他将尝尽折磨。故事一开始就隐约透着这种难以挣脱的压抑,飞扬跋扈的侯爷魏晋安将沈意看作盘中食,而沈意也当他作没有调味的人肉,面上眉目传情嬉戏调笑却只是糖衣;外表温柔的王爷魏伯弈救了沈意却只为利用,事事规划周到只想控制沈意于鼓掌之间;昔日竹马的侯爷魏成毅面瘫木讷,心思直白又不简单,虽不擅辞令却颇有几分心意相通。
如果这仅是一个三攻一受从没有爱到发现爱,再到挽回爱的故事的话,也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但是蜻竹儿给我们讲述的却是一个极有味道的故事。正如她在文中写道“生活永远如斯奥妙,若你前一刹失意欲死,下一刹它立刻便呈现些难以舍割温暖予你,教你无法放弃”,魏晋安和魏伯弈对沈意的倾心在预料之中,作为渣攻的代表,他们也算是从头到尾恪尽职守(而且蜻竹儿也圆满地写了一场SM……)。而魏成毅这个角色的塑造却格外有意思,初见以为是面瘫温柔攻,可偏生是吃货本性,虽寡言少语却总让人不禁莞尔。他身上杂糅着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气概和温柔朴实的妻奴忠犬性,意外地戳中了萌点,于是让我从渣攻阵营果断站到了他麾下。
魏成毅对沈意说,你与食,是我生命中唯一追求。你是我的食,也是我的色,便是我的命了。似这般碗筷眷侣,羹汤配偶,大概,也只合天上有。
值得一提的是贯穿全文的美食,食色相合的文当下并不少见,但是将美食赋予情境的特色与主角的性格,美食便添了几分灵气,颇有几分金庸笔下黄蓉为洪七公做的大有来头的美味佳肴一般的风情。美食不再是生硬的行文工具,而可以说是一个鲜活的角色,甚至可以说它比主角更多变,更生动。魅惑或清新,奢华或简约,都在蜻竹儿的笔下香艳盎然,让人读到垂涎三尺。
最后一章的标题是“既有H又有E的结尾才叫真的HE”,所以《食色性也》这样一篇地道的色香味俱全的文又怎么能错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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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6月24日晚,人们聚集在纽约市的石墙酒吧门外欢庆纽约州实现同性婚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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