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 怎么修爱情学分 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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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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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中办发〔2010〕18号)精神、《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和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杭人教〔号)和《桐庐县人才发展规划(年)》(县委〔2011〕2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即以学分为计量单位,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折算成学分,以实名制形式和学分累计的方式进行登记。  第二条&纳入学分制管理的继续教育活动,是指接受各种面授培训(含境外),参加学术会议,参与科研项目,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发表论文,出版论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课程进修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网络课程的培训。  第三条&学分制管理对象为我县各级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人员。  第四条&学分制管理实行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体制。  第五条&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组织和人社部门)主管全县学分制管理工作;县建设、教育、卫生、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学分制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分设置  第六条&继续教育学分原则上按参训学时设置分值,由必修课学分和选修课学分组成。  第七条&必修课是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修习的课程,如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等;选修课是旨在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自身综合素质的课程,如人文素养类科目等。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每人平均每年须完成培训学分不少于72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少于48分。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周期内可累计计算学分。  第九条&学分折算  (一)接受面授培训每小时设定为1学时,1天设定为6学时,每个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学历(学位)教育和课程进修,每年折算必修课学分72分;非专业相关的学历(学位)教育和课程进修,每年折算选修课学分24分。  (三)参加境外培训15天以内的,折算必修课学分48分;15天以上的折算必修课学分48分、选修课学分24分;30天以上的折算必修课学分96分、选修课学分48分;60天以上的折算必修课学分144分、选修课学分72分;3个月以上的折算必修课学分360分。  (四)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每年每个合格科目折算必修课学分36分。  (五)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每个模块折算选修课学分6分;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折算为选修课学分24分。  (六)参加学术会议  1.国际性组织举办的学术会议:折算必修课学分24分(书面交流者,另加18分;大会发言者,另加24分);  2.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折算必修课学分12分(书面交流者,另加9分;大会发言者,另加12分);  3.省级部门举办的学术会议:折算必修课学分9分(书面交流者,另加6分;大会发言者,另加9分);  4.市级部门举办的学术会议:折算必修课学分6分(书面交流者,另加3分;大会发言者,另加6分)。  (七)参与科研项目  1.国家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大小和完成课题(项目)所经历年度(下同),前10名人员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96分、90分、84分、78分、72分、66分、60分、54分、48分、42分;  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5名人员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72分、66分、60分、54分、48分;  2.省部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6名,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72分、66分、60分、54分、48分、42分;  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60分、54分、48分;  3.市厅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48分、42分、36分;  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36分、30分、24分;  (八)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  1.出版著作(译作):每万字折算必修课学分12分。  2.发表论文(译文):  核心期刊:每篇折算必修课学分24分,第一作者另加9分;  一般期刊:每篇折算必修课学分12分,第一作者另加6分;  正式期刊的增刊及内部刊物:每篇折算必修课学分6分,第一作者另加3分。  (九)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1.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发明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180分;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授权发明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90分;  获得国外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72分;  获得国外外观设计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36分。  2.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90分;  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42分;  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18分。  (十)同一成果或内容,按最高学分折算计算,不重复计算。  第十条 在线继续教育学分  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在线学习,根据课程内容和时间设定学分,由系统自动登分。  第十一条&各行业主管部门如需在“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增设培训课程的,须报县组织和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核定相应学分。  第十二条&完成省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的,视作完成当年学分要求。  第三章&学分登记  第十三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必须登记到“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网站(pro.)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可通过该系统查询相应的培训学分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结果,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和验审的依据。  第十四条 学分申报主体及流程  1.县建设、教育、卫生、财政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二级管理员,其余各单位(含继续教育基地)设立三级管理员。  2.接受境外培训,参加学术会议,参与科研项目,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发表论文,出版论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课程进修等所获学分由各单位负责申报。各单位管理员在成果类学分申报栏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按隶属或属地关系,由上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组织和人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系统登分。学分申报须在项目结束后60天之内完成,12月份的学分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30日。  3.接受各种面授培训的学分由继续教育基地负责申报。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员在培训项目申报栏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面授培训实施方案等资料,按隶属或属地关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组织和人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继续教育基地按实际培训情况进行登记,由系统登分。项目申报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分别在1月、4月、7月、10月。  第四章&学分运用  第十五条&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学习年度。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的内容为该年度学分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及时反馈给本人。  第十六条&学分完成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和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执业、从业资格注册时,作为必要条件。  对于一个晋升周期内,未达到规定学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章&培训机构  第十七条&继续教育基地实行委托报备制。  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可委托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作为继续教育基地,并分配管理帐号。受委托的继续教育基地必须是独立法人并具有与所承担的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师资、场地及教学设备,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委托培训机构实施继续教育,应当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实施继续教育的目标、内容、时间、经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事宜。  大型企业自行建立继续教育基地的,需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后,分配其管理帐号。  受委托和备案的继续教育基地由县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授牌,不改变其隶属关系,但受组织和人社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实名注册后,按隶属或属地关系,经上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组织和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学员注册、学分申报等操作。  第十九条&二、三级管理员调整,需在15日之内书面上报县组织和人社部门。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中共桐庐县委组织部、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桐庐县委组织部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几个补充问题说明:  一、如何进行学分登记管理?  1.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在线学习,根据课程内容和时间设定学分,由系统自动登分。其它面授培训等九大类折分内容需通过网上申报、材料审核后,再由系统登分。另外,参加面授培训、境外培训、学术会议等三类项目需要折分的须提前报县人社局备案后,方可核定相应学分。  2.2013年度学分申报审核时间为6月24日~6月28日和11月21日~11月25日,12月份的学分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30日。  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如何注册为“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学员?  向县人社局递交《“专技新干线”学员申请表》及学员注册模板(相关表格均可在“桐庐人才网~表格下载~其他”&项下载),专设县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账号统一注册管理。  三、“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网址在哪?  http://pro./  四、今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方式有何调整?  1.考试报名统一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2.准考证于当次考试前3天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日期分别为4月15日、6月03日、9月09日,每次的考试报名及交费于当次考试前12天截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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