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有睢县人民医院教育局表彰专用章和备案的优质课证件晋级时能作为优质课条件用吗?

关于开展2014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 河南省教育厅
中共河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今天是:
&&欢迎进入河南省教育厅网站!
关于开展2014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职研〔号
16:21:47 【浏览字号:
】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4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职业教育工作推进会精神,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本、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特点的课堂教学模式,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我厅决定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2014年度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奖项设置
  1.省教育厅设立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制定评选实施方案,遴选、组织专家组,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2.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5%、25%和30%。获奖的优质课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并对获得一、二等奖优质课教学的辅导教师及组织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一并予以表彰。对评选活动中涌现的以学生发展为宗旨、勇于改革创新、体现职业教育先进理念的优质课,省教育厅将择时组织开展全省性的示范课教学观摩活动,宣传推广优质课教学案例和模式。
  二、参评对象和推荐名额
  1.参评对象和条件
  凡是在全省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下同)任教的在职教师,且在《河南省职业学校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管理系统》)注册备案的教师,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评:1.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能够认真履行义务;2.具有相应层次的合格学历;3.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2.推荐名额的分配
  各省辖市推荐名额以上年底在职教师人数为基本依据,结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技能竞赛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上年优质课教学的申报和获奖情况,进行综合测算确定(见附件2)。
  各省直管县(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推荐候选名额原则上为每县(市、学校)3名,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技能竞赛等工作开展情况较好,以及教师队伍规模大、上年优质课教学获奖率高的单位,可视全省情况适当增加名额。全省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的推荐名额共计800名。
  3.推荐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候选教师,原则上向年龄不超过40岁的青年教师倾斜,向专业课教师倾斜。
  三、评选标准
  2014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的着重点是学生课堂学习效果、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先进的教学理念(见附件3)。
  四、评选程序
  全省优质课教学的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逐级推荐、市和省两级评选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和学校推荐。各中等职业学校首先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领会评选文件精神,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争创优质课并积极申报,保证评选工作的群众性和广泛性;其次,要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全面的评教,在此基础上推荐出本校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每名教师限申报一节优质课,申报人如有辅导教师,限报一名。
  2.市级评选。各省辖市教育局可参考《2014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和推荐要求对学校推荐的候选教师的讲授课程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按各地的分配名额和设奖比例,向省教育厅上报一、二、三等奖推荐名单和未获奖名单(附件2),省辖市可按推荐名额的20%推荐上报一等奖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各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推荐上报1名一、二等奖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名单直接报省职教教研室。
  3.省级评选。省级优质课教学的评选工作于5月份进行。省优质课评审专家组深入到省辖市推荐为一等奖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所在的学校进行逐一听课、量化打分和评审认定,并对推荐为二、三等奖的优质课教学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奖励等次。省属职业学校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奖励等次由省优质课评审专家组直接到学校听课确定。
  省优质课评审专家组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所在学校做好准备,候选教师须按正常教学进度讲授课程。
  五、评选要求
  1.省级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按评选和推荐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指标、标准、程序、结果&五公开&。对于弄虚作假、未按规定程序评选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或本人全省通报批评或相应的处理。
  2.评选课程、学科不限。坚持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兼顾的原则,对农村学校的参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3.参评课程内容原则上按教学计划进行,采用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评课,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六、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
  本次优质课报名工作采用网上申报形式。报名端口设置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首页。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与《教师管理系统》相同,未在《教师管理系统》注册的老师,需先在《教师管理系统》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登录系统后,请在线认真填写《2014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登记表》,并上传参评教师本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
  2.省辖市、省属学校推荐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职教教研机构和省属学校需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于日前将《201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优质课推荐单位信息表》(见附件4)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我厅将依据该表内容将系统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发送至推荐单位。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对候选教师进行初评,并在线填写《登记表》推荐单位意见,按各地的分配名额和设奖比例,各省辖市通过系统向我厅上报一、二、三等奖推荐名单和未获奖名单。省属学校推荐学校候选教师名单。
  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需上报的纸质材料包括:①《2014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汇总表》一式2份(可通过系统打印),需加盖市(县)教育局(省属职业学校)公章。②各地和各省属学校优质课评选和推荐工作总结一份(说明评选情况、推荐结果及意见建议)。
  以上纸质材料可通过快递邮寄报送。
  各地和各省属学校网上推荐时间:日截止。逾期系统关闭。
  报送地点:郑州市农业路2号(农业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河南机电学校院内综合楼北侧320室
  联系人:李槟
  联系电话:8
  电子邮箱: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
14:53:37 14:53:37 15:06:12 15:06:12 10:30:37 15:50:19商丘市总工会和商丘市教育局举办的教育系统技能大赛中获得优质课算不算业绩条件,_百度知道
商丘市总工会和商丘市教育局举办的教育系统技能大赛中获得优质课算不算业绩条件,
我有更好的答案
按默认排序
去咨询一下比赛官方
其他类似问题
总工会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当前位置: > 校务公开
> 上级文件
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定海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表时间: 9:41:35& 点击:419
定教发〔2014〕19 号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定海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根据《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定人社公[2014]50号)和《舟山市定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定教发〔201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定海教育实际,现就做好年定海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全区学校(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要通过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质量和用人效益;要有利于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要有利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教职工人事制度改革的规范化、制度化;要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二、实施范围
由区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区教育局直属的学校、幼儿园及其它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均纳入本意见实施范围。
三、岗位任职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模范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职责,能胜任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三)具有良好师德,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严谨治学,积极进取,重视加强日常专业培训和学历进修,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五)已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六)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晋升五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般须任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五年以上;晋升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般须任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满五年以上。晋升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般须任九级专业技术岗位满三年以上;晋升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般须任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满三年以上。晋升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般须任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满两年以上。因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开展年限较短,本轮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任现职年限进行计算。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聘任相应岗位:
1.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省特级教师称号或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的优秀教师,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最高等级,不占学校岗位核准职数,但占全区岗位核准职数。
2.市区级名师,只要符合晋升条件可以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
3.服从组织调配或个人主动交流到城区、农村薄弱学校服务的名优教师,在交流期间,只要符合晋升条件可以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不占学校岗位核准职数,但占全区岗位核准职数。
4.勇挑重担、超工作量的一线教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竞聘时作降低一个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理(如高级职务的只能参加中级岗位竞聘,中级职务的只能参加初级岗位竞聘):
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节严重者;
2.受刑事惩处(拘留)或行政处分正在执行中和立案审查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年不合格或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5.抵制组织安排的校长、教师交流工作者;
6.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如拒当班主任、教研组长,拒绝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拒绝参与课程改革工作等。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竞聘时作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参与竞聘处理(如六级岗位的只能参加七级岗位竞聘,八级岗位的只能参加九级岗位竞聘):
1.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行为,近三年受到组织处理者(下一轮岗位聘任时作降低一个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理);
2.一年内累计病假三个月以上(大病、重病者除外)或一年内累计事假一个月以上。
3.上一聘期内,没有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每学年36学时)、公需课程(每年24学时)任务者;
4. 因教学能力、工作态度、教学业绩及个人自身原因,教学工作量小于或等于基本教学工作量二分之一者。
四、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数量
本轮岗位设置时,区教育局按照区人力社保局核定可聘岗位总职数,依据首轮岗位设置时各学校(单位)按比例核定的高级岗位可聘职数及该岗位待聘教师数,对各学校(单位)可聘高级岗位职数进行总量控制。(具体可聘职数另文下发)
其他岗位职数按照区人力社保局核定可聘岗位数聘任。
五、岗位设置等级确定的评定内容
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等级确定工作采取以教学实绩为主,多项因素综合考核的量化评分办法。以履行岗位职责和任职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聘任的主要依据。应从年度考核、资历、荣誉表彰、教学能力及实效、教科研能力及实效等方面进行计分。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原则上要按照《定海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竞争上岗量化考核标准(试行)》(附件1)对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登记备档,实行聘用。学校要参照该考核标准,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考核细则,提交教代会或教师大会审议后,报送区教育局审批备案。
六、教学工作量要求
聘任当年(学年),普通教师担任基本教学工作量工作。中学按两班语文为基本教学工作量,小学按两班数学为基本教学工作量,幼儿园以正式带班教师为基本教学工作量;学校副校长(副园长)、中层干部除管理工作外担任基本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学校法人代表除学校管理工作外要求承担校内每学期任教或听课40课时,并主持二次以上教育教学讲座的任务(含拼班带徒、顶课)。
七、几类特殊人员的聘任政策
(一)聘任在专技岗位人员退休时(低聘人员除外),若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单位内部规定的晋升条件,可按逐级晋升原则,在退休前一个月晋升一个岗位等级。
(二)低聘人员的聘任根据《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定人社公[2014]50号)的规定执行:对于在竞聘或聘期考核中,确因业务工作实绩不符合原聘岗位任职条件而低聘,且退休前仍在低聘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若其在原聘岗位聘满两个及以上聘期(一个聘期为三年),且现聘岗位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符合要求,可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将其重新聘任到原聘岗位,并在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办理退休,享受原聘岗位的退休待遇。
(三)确因大病、重病而休息三年及以上的教师,降低一个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用,但在该岗位的最高等级保底。
八、聘任时间
本次聘期为三年。聘期内每学年初,教师因编制关系变动、职称晋升或受到组织处理等原因,可进行岗位微调,具体由教育局审定。若省、市有新的规定,以上级规定为准。聘期届满,进行新一轮岗位设置。
九、岗位设置工作要求和程序
(一)学校(单位)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挑选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正的干部、教师担任成员。为确保考核聘任工作的客观、公正、准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数可定为 9—11 人(规模小的学校可酌减,但不得少于5人),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组成人员名单由教代会或教师大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审批后生效,每届任期一般为 3 年。
(二)公布岗位。学校要在校务公开栏和教职工大会上公布拟聘岗位名称、数量、岗位职责、任聘条件、聘期等。
(三)公开报名。教师根据自己已取得的任职资格和从事岗位,申报参加相应职务岗位等级的竞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和评价。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对申请参加岗位竞聘的教师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并根据学校考核细则对教师的任职期考核内容进行逐项客观、公正的量化评价,累计总分。
(五)考评结果公示。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对教师的考评结果在校务公开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确定聘任名单。学校根据教师的量化考评结果,按量化分值高低排序,根据学校总岗位职数,确定拟聘任名单,并在校务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上报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签订聘任合同并落实工资待遇。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稳妥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 是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学校(单位)领导班子要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要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严明纪律,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严格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本实施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相关部门将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要严格按照时间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三)明确职责,严格考核,动态管理。各学校(单位)应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聘期内岗位要求,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重点围绕岗位职责,区分不同岗位、不同对象,进行科学、合理的学年度考核。聘期结束后,应在学年度考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聘用合同中的岗位要求,组织进行全方位考核,并据此决定在新一轮岗位设置时是否续聘,聘任哪一个岗位等级。对在聘期内未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事业人员,应按相关规定进行降档、降级或解聘处理。具体按照《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定人社公[2014]50号)执行。
(四)本意见由定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定海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
&&&&&& 位竞聘量化考核标准(试行)》
定海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
岗位竞聘量化考核标准(试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年定海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积极稳妥推进学校(单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工作,逐步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中的作用,为教育的均衡、可持续发展增加动力和活力。
二、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兼顾资历。
三、考核标准
(一)年度考核
1.考核(6分):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优秀一次计2分,良好一次计 1.5分,合格一次记1分。
(二)资历
2.教龄:每满一年计0.5分,不足一年不计分。
3.任现职年限:以正式文件为准,每满1年计2分,不足1年不计分。
4.重要岗位(9分):近三年内,担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每年计1分;担任中小学班主任每年计1.5 分,担任幼儿园正班主任每年计1分,副班主任每年计0.5分;担任学校中层、校级副职领导每年计2 分;担任学校正职领导每年计3分。若担任多项职务岗位计分按最高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三)荣誉表彰
5.各类先进(5分):近三年内,获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的先进个人计5分;获省教育系统先进、市委市政府综合先进计4分;获市教育系统先进、区委区政府综合先进计3分;获区级单项先进、区教育系统先进、区级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计2分;获区教育系统二级单位表彰的先进计1分。一年内获得多项先进的只计最高分一次,获奖时间以证书或文件为准。综合先进是指各级优秀党员、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本项最高限计5分,其它奖励参照赋分。
(四)教育教学实绩
6. 教育教学论文(6分):近三年内获国家级行业二等奖及以上、省级行业一等奖、相关高校学报、其他同档次奖项或报刊等计4分;国家级行业三等奖、相关高校专业刊物、省级行业或相关的公开刊物等计3分;省级行业二等奖、市级行业一等奖、省级行业内部准印刊物及相关刊物等计2分;省级行业三等奖、市级行业二等奖、高校学报及各种公开发行刊物的增刊、《舟山教育》发表、区级行业一等奖计1分;市级行业三等奖、区级行业二等奖、《定海教育》学术论文发表计0.5分。(上述论文须在1500字以上,如联合撰写第一作者计80%,第二作者计40%。一篇文章只能赋分一次。案例视同论文,教学叙事减半计分,以此累计,须提供相关证件或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7.课题实验研究(6分):近三年内获国家级已经结题无获奖等次的计3分,国家级结题并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计6、5、4分;省级已经结题无获奖等次的计2分,省级已经结题并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计5、4、3分;市级已经结题无获奖等次的计1分,市级已经结题并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计4、3、2分;区级已经结题无获奖等次的计0.5分,区级已经结题并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计3、2、1分。(集体完成的课题,组长计70%,其它主要成员计40%。)
8.教师技能(6分):近三年内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6、5、4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5、4、3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4、3、2分;获区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3、2、1分。(以上指中小学教师擂台赛、说课评比、教师技能比武、教学软件设计、自制教具设计获奖;软件设计和教具设计由多人合作完成,所记分数由合作者平均分摊。)
9.优质课(8分):近三年内获国家级优质课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8、6、4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6、4、3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4、3、2分;获区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3、2、1分。(有教研部门的证件或文件。区内教研部门组织的各类公开课按区内二等奖计分;录像课评比按相应级别减半计分。)
10.辅导学生(3分):近三年内所辅导学生参加教研部门、电教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竞赛(比赛)获奖情况确定。获区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每人次计0.5分,市级奖项的每人次计1分,省级奖项的每人次计1.5分,国家级奖项的每人次计2分,团体奖按相应等级2倍记分;体育、美术、科技小制作等技能类比赛获奖减半计分。区运会1-3名按区二等奖计分,4-6名减半计分。申报人需提供文件、获奖证书证明为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为多人的按得分平均分摊。
(五)教学工作量
11.教学工作量(20分):竞聘当年,满基本教学工作量的计15分;工作量较大超过基本教学工作量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的加计5分、3分;能服从分工达到基本教学工作量二分之一及以上的计10分;工作量不足基本教学工作量二分之一的计5分。
(六)教育教学综合评价
12.教育教学综合评价(10分):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师素质、教育教学实绩、日常表现等进行综合赋分,以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级分别计10、8、6、4分,具体比例优秀15%、良好20%、合格及以下65%,较差要有一定比例。
(七)附则
13.分数相同,一线教师优先;如仍相同,则按“任现职年限”、“教龄”、“重要岗位”、“学年度考核”、“荣誉”等顺序依次作比。
14.考核标准中每一个子栏目内容对应最高分值项目计分,不累计积分。
15.所获荣誉称号以证件、上级文件(学校奖励以学校记载)为依据,级别界定以颁发证书或文件单位所盖公章为依据。
16.近三年指2011年9月1日——2014年8月30日。
省厅教育网站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网浙江招生考试浙江教研网浙江教育后勤信息技术学科教学平台
县区教育网站
定海教育普陀区教育网岱山县教育网嵊泗县教育网浙江海洋学院国际海运学院定海区教育网教师进修学校
定海学校网站
舟嵊小学石礁中心小学册子中心小学小沙中心小学沥港中心小学山潭中心小学柳行中心小学城东小学海滨小学海山小学白泉中心小学延佐小学定海二中定海小学舟山小学马岙中心学校白泉初中白泉高中东海中学定海六中定海五中定海三中东海小学
教育资源网站
中国教育资源浙江教育资源中学语文教学定海教育资源网
其他链接网站
小白帆电视台天空软件园中国教育部中国教育基础
版权所有:舟山市定海区舟嵊小学 电话: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建国路34号 邮编:316000 浙ICP备号 &&访问量:859206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睢县吧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