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福建高职单招招章程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单招简章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始建于1976年,直属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全省唯一一所信息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地处广元市区,环境优美,现代而大气。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520亩,在校学生8000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300余万元。
  学院积极开展校企全程互动合作人才培养,构建了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为基础的人才培养模式。先后与联想集团、智翔集团、中兴通讯、长虹集团、赫比国际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并组建了数十个定向培养班。每年组建的“订单式”培养专班学生人数已占当届毕业生人数的三分之一。学院还成立了全国首家“联想教育人才培养学院”和“智翔软件学院”。
  学院以技能竞赛为平台,大力提升学生职业能力。近年来学院学生先后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成都国际软件设计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国家级、省级比赛中获得奖项240余项,获奖人员600余人次。自2007年以来,学院是我省唯一1所连续两年获得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一等奖的高职院校,是获得过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一等奖的2所高职院校之一,是唯一1所连续四年获得四川省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一等奖的高职院校。
  学院与300余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成为企业的人力资源储备基地。学院培养的学生因基础理论实、专业技能强、综合素质高而深受社会、行业、企业欢迎。学院每年均可提供当年毕业生总数2~3倍以上的就业岗位供学生选择,一次性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被教育部评为“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被四川省教育厅评为“四川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2014年单独招生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经国家教育部批准,2014年我院将在四川省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类别及人数
加工制造类
4100元/年.生
应用电子技术
信息技术二类
4100元/年.生
计算机网络技术
信息技术一类
4100元/年.生
旅游服务一类
4100元/年.生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100元/年.生
  二、招生范围
  四川省
  三、报名条件
  申请报名的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师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参加2014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考生号。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四、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2.普高考生报名时,可填报二个平行专业志愿,同时应填是否同意调剂录取。中职类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专业,填报其他专业视为无效。
  3.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需及时打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并于领取准考证时上交。
  五、报名资格审查和办理考试手续
  (一)报名基础信息核对
  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2014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核对通过的考生,才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二)考生办理考试手续
  考生应于考试前( 4月10日至11日)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具体事宜有:
  1.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携带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3)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有以下几种: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竞赛前三名奖项;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市级以上表彰。
  (4)在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准备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以便办理考试手续。
  2.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3.领取准考证。
  所有办理完考试手续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4.免试入学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在毕业当年,可以向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并经学院呈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教育部备案。在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有《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免试入学申请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文化考试与面试(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由学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3.考试内容: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三科合卷考试,总分200分,普通类与中职类试卷不同。普通类命题依据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中职类命题依据四川省对口高职考试大纲。
  (二)面试(或技能测试)
  1.普通类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为综合素质及职业倾向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2.中职类考生
  学院组织专家按照相关专业从业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总分100分(技能测试方案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七、录取
  1.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划定普通类和中职类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3.各专业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
  5.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对具备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6.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7.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填报该专业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照志愿顺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宜
  1.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2.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录取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不得调换专业。
  3.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4.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时间安排表
3月10日8:30~
&&4月6日17:00
考生登录学院网站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填写信息;选报考生类别和志愿 tr&
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基础信息。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参加学院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核对通过。
4月10~11日16:00
考生办理考试手续:资格审查;缴费;领取准考证。
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
下午:13:00~18:00,面试或技能测试
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在线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于 4月17日 到学院纪监处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4月19日 (公示7日)
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28日 前
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4年8月(详见录取通知书)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一、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教育园区
  邮政编码:628040
  咨询电话:400-808--39-3350014(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
  学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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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号2015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日11:38 &JE技校网&
&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多元化改革,结合我校自主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2015年我校将实施“校长推荐制”,作为我校择优录取方式之一。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荐中学基本条件
三星级及以上的江苏省内全日制普通高中
二、被推荐的学生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特长;
3、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到2B2C及以上。若特长或技能特别突出者,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适当放低学业成绩要求;
4、无不良记录。
三、推荐人数
获得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推荐制”资质的中学,校长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学生,每个中学推荐的人数原则上为1-2名。
四、实施程序
1、实行年度申请制。中学校长须以中学名义向我校提交《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
2、确定具有校长推荐资质的中学。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学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或以往学生报到数及进校后表现情况等因素,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综合评审,确定2015年具有校长推荐资质的中学和当年推荐名额。当年提出申请未获通过的中学,可在下一年度向我校再次提出书面申请。
3、获得推荐资质的中学,须制订本校“校长推荐制”的具体实施方案、校内报名办法、遴选程序等,广泛发动宣传,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最终推荐学生名单(包括学生信息以及推荐理由)须在校园网或校内公告栏明显位置公示一周,告知全校师生和社会,接受各方监督。
4、中学须在公示完成后及时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交以下材料备案:
& (1)实施方案、报名办法和遴选程序;
& (2)报名名单与最终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 (3)信息公示及反馈情况;
& (4)中学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具体、明确、有说服力, 避免定性描述(一生一份)。
&&&& 5、我校根据中学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对中学推荐情况、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对推荐学生、推荐理由汇总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具有资质的中学,如当年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以不推荐。
2、推荐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的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否则不予录取。
3、具有推荐资质的中学,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由校长以实名形式向我校推荐优秀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所推荐学生考试资格。
4、获得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
1、本《方案》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本《方案》如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规定冲突,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629号
邮编:211188
联系人:曹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115860(传真)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 &&& http://zs./index.aspx
附件1: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具体流程 &&& http://www./UploadFiles/upload/398201.doc
附件2: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 &&& http://www./UploadFiles/upload/524678.doc
附件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学生申请表 &&& http://www./UploadFiles/upload/06077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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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江苏省交通厅。学院前身是江苏省南京交通学校,创建于1964年,1992年被省政府批准为省(部)级重点中专,1993年被交通部批准为全国交通系统规范化学校,1994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中专,1999年经教育部复评,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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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高校之窗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考核总成绩 = 文化基础考试成绩 +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 + 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加分 + 附加分。
1、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普通类理科专业、普通类文理兼招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分别划线。
2、录取原则:面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体检合格者,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加分+附加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3、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加分:取最高的四门加分,每一个A级20分、B级10分。必测科目等级加分考生无需提供材料,学院将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成绩进行换算,直接计入总分。
4、附加分:
(1)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且获得地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等表彰奖励,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加10分投档。
(3)高中阶段有发明专利的考生加10分投档。
(4)学院紧密型校企合作单位(含生源基地)推荐的考生加10分投档,每单位限推荐一名考生。
(5)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投档。
(6)烈士子女加10分投档。
(7)艺术体育特长加分。具有艺术方面特长(含美术、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表演、书画)或体育方面特长(含田径、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的考生,达到一定水平,加20分投档。详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生艺术体育特长加分细则》。
附加分可累计加分,加分最高加到30分。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学院招生网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复印件通过邮局EMS于日前寄至南京市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629号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4月11日-13日)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原件交学院审核。
以上加分,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5、申请文化基础考试免试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政策计分,依据总成绩按录取规则录取。
6、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7、预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日程安排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1月15-20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用(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
免试申请、附加分材料寄送及资格审核
文化基础考试免考考生及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考生按省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学院招生网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和取得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职业综合素质考试(专业加试)安排
4月11-12日
空中乘务专业加试、体检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体检合格名单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上报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
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招生检举电话:025-&&&&& 邮箱:
2、成立由相关部门、专职教师和企业代表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2012年33号令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本招生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
E-mail:& DZ1152@
学校地址:南京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629号& 邮政编码:211188
咨询电话:025-115860(传真)
联 系 人:刘老师 曹老师
高校实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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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
1.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十八大四中全会和国家、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多元选拔录取机制,提升我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通过单独招生,充分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考生,培养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2.录取原则: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1.江苏省内具有普通高中学历,并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艺术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时,等级要求同普通类。)
2.未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并参加补测试,达到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制(年)
学费(元/年)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系
微电子技术
移动通信技术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机电工程系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模具设计与制造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工程系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物联网应用技术
物联网应用系
计算机网络技术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系
艺术(美术)
服装服饰设计
艺术(美术)
动漫与游戏设计
艺术(美术)
会计与审计
金融与证券
人力资源管理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四、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日 - 1月20日网上报名。
2.交费方式:报名时网上支付,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45元/考生。
3.报名形式:网上远程报名。
4.报名网址: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jb./zbindex.asp点击“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入口”进行报名。也可直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主单独招生报名端口进行报名。
5.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6.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二)志愿填报
1.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最多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
2.填报专业志愿的类别要一致,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
(三)资格审查流程
1.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
2.学校将经过审核后的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3.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报名考生数据。
五、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采取“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一)文化联合测试
1.考试形式
文化联合测试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考试工作由各省辖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组织进行。文化联合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的形式呈现。
录取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等级进行级差折分,A级每科95分、B级每科80分、C级每科65分、D级每科50分。
2.考试时间:日
3.考试地点:各省辖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二)综合素质面试
1.组织:学校聘请专家成立综合素质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1)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进行心理测试。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艺术类美术特长展示,专家集体评分;进行心理测试。
3.总分:200分。
4.考生须在日,按学校通知的时间要求,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文化联合测试准考证到学校报到,确认身份后,学校发放“综合素质面试”准考证。考生须持“综合素质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体育、艺术特长考生的选拔
1.学校在2015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35名。(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中的除艺术类专业外的所有专业)
2.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表
体育特长生
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
艺术特长生
舞蹈(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等)
器乐(民乐、西洋乐等)
声乐(民族、美声等)
3.参加体育或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特长生登记表》,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于日前通过EMS寄至学校招生就业处。日到学校招生就业处领取“综合素质面试”准考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4. 参加体育或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育或艺术特长生加试。
5. 体育或艺术特长考生的考核: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项目每项总分为200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一个项目。
八、收费标准
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45元/考生,报名时网上支付)。
综合素质面试、体育艺术类加试报名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号文件,报名费20元/考生,综合素质面试费60元/考生(参加体艺特长生项目加试的考生缴纳专项测试费60元),合计80元/考生(考生来我校报名参加面试时现场收取)。
九、加分政策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5. 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二)学校政策性加分
1.学校将根据考生2015年前(含2015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每科加2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获地级市及以上各类表彰的考生,国家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三等奖加15分;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8分;市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3.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20日前通过EMS寄至学校招生就业处,“综合素质面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4.加分情况,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5.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江苏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十、“校长推荐生”政策
(一)计划及录取原则
我校拟在今年的提前单独招生计划中,安排不超过15%的名额,给予各地区重点生源基地(经申请核准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使用(名额有限),被推荐的考生可以不考虑文化联测的成绩排名(或免试),只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长推荐生专项面试”,取得合格即可录取。
(二)申请“校长推荐生”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项之一即可提出申请)
1.学业优秀: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在1A1B2C及以上的考生;
2.科技特长:高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技能等大赛,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比赛三等奖以上奖励者;
3.素质优异:在中学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申请“校长推荐生”需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生”申请表》,表上须有中学校长推荐意见并实名签字,以及学校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学校公章。
2.对于“学业优秀”的考生,需提供加盖当地招办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复印件,对于“科技特长”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校长推荐生”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20日前通过EMS寄至学校招生就业处,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3.达到此条件但未申请“校长推荐生”的考生,其文化测试成绩取实际考核成绩。
4.申请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已办理2015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单独招生报名端口进行网上报名。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并确认后,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长推荐生专项面试” (面试形式等同“综合素质面试”)。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十一、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政策加分;
(二)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
(三)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考生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四)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按特长生计划单独进行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十二、日程安排
公布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1月15-20日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支付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公布符合学校单独招生报名资格考生名单
考生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1、公布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2、公布参加“综合素质面试”考生名单 3、公布“综合素质面试”(含“校长推荐生专项面试”)具体时间与安排
考生报到、交费并领取“综合素质面试”准考证或特长生加试准考证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面试”或特长生加试,并进行心理测试
1、公布“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特长生加试成绩 2、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三、监督机制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学校党政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四、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五、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加学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藕路1号(214153)
咨询电话:招生就业处:800-10-296013
电子信息工程系: 机电工程系:
电气工程系: 物联网工程系:
艺术设计系: 商学院:
投诉电话:0、
学校网址:www.(学校主页)
http://zjb./zbindex.asp(招生信息网)
电子邮件:zjb@
十七、本章程由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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