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政府网草原监理站防火工程招标公告站长是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县草原执法、草原防火、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草原确权等工作,提高草原保护、建设的技术水平和政策掌握能力,&&3月25日&县草原监理站成功举办了2015年草原执法、草原防火培训班。来自自治县十五个乡(镇)场分管畜牧业领导、兽医站站长、草原监理员和管护站工作人员、山区乡牧业村村长等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自治县副县长努尔江同志做重要讲话,对全县草原监理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培训班还邀请了州草原监理站站长别力克同志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基本文书格式、草原确权承包和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草原生态奖补机制相关政策规定、草原防火等相关知识。县草原监理站站长道列提汗同志、副站长阿力努尔同志分别做了2015年草原监理重要工作安排部署。培训后与各乡(镇)场签订了2015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责任书。培训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
通过此次培训强化了自治县草原监理执法人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了自治县草原监理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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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民报
甘肃经济报
天祝:百姓圆了“安居梦”
网-甘肃日报
记者马顺龙通讯员文占军张海涛
  天祝:百姓圆了&安居梦&
  本报记者马顺龙
  通讯员文占军张海涛
  &盼了好多年,终于住上了新房子,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元旦前夕,搬进天祝县彭措苑小区的李永成说。近3年来,天祝县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家庭搬进了保障性住房。至2013年底,县上投入16.6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11414套,有2664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安居梦想。
  百姓安心的&德政工程&
  近日,记者来到天祝县央宗苑小区,宽敞明亮的楼房里,阳台、卫生间、水管、防盗门等一应俱全。&买这套房我只花了6.5万元,其余都是政府补助的。住在楼上干净亮堂,比以前舒服多了。到了冬天,通上暖气,再也不用为取暖发愁了。&提起购房开支及居住条件的变化,居民康玉琴乐得合不拢嘴。
  为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天祝县把解决困难群体家庭住房问题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狠抓保障房建设。县上积极优化施工方案,细化工期与进度,指定专人进驻施工现场,做好工程监督工作。同时,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工程进度不因资金而滞后,着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
  百姓放心的&质量工程&
  &为确保工程质量,大到选择施工、监理单位,小到门窗、螺丝钉,我们都会认真把关。&正在天祝县德吉苑小区参与工程质量监督的天祝县质监站站长杨巨春告诉记者,保障房项目竣工后,均由各建设单位提交书面竣工报告,待县上验收合格后才可交付居民使用。
  为把保障性住房打造成百姓放心的&质量工程&,天祝县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招标时,要求具有二级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才可投标,坚决杜绝违规转包分包;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对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等进行不定期检验。县上在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的同时,重点对室内空间尺寸、门窗安装、防水工程及电气工程安装等细节进行专项检查,力争把保障房建设成为&放心房&&安全房&。
  百姓舒心的&阳光工程&
  在彭措苑、央宗苑、德吉苑、华藏嘉苑内,一栋栋楼房整齐划一。&我们已经提交了申请,经县乡严格审核,并在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后,我们就可以选房了。&长期在县城租房住的困难户李青草高兴地说。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群众期盼、政府关心、社会关注、影响深远、惠及困难群体的阳光工程。为做到分配公正、公平、公开,天祝县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办法和细则,科学确定保障对象准入条件,准确掌握低收入群众生活情况和住房困难程度,健全审核、公示制度,采取公示、群众举报、政府监督等措施进行严格把关,坚持阳光操作,切实做到&实事办实、好事办好&,让保障性住房资源真正用于中低收入困难家庭。天祝藏族自治县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来源:畜牧局
责任编辑:tzxsmg
天祝藏族自治县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迅速有效地扑救草原火灾,保护草原资源和草原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地减轻草原火灾给广大农牧民的生产生活和财产造成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草原火灾,是指本县管辖的所有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发生的一切火灾、火警。第三条 扑火原则 ,草原防火实行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扑救草原火灾总的原则是&打早、打小、打了&。(一)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二)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三)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四) 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第四条 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实行县、乡(镇)人民政府行政领导和畜牧主管部门领导负责制。第五条 扑救草原火灾,保护草原资源是一种社会性抢险救灾行动,是每个部门、单位和公民的法律义务。第二章 扑火组织和主要任务第六条 根据全县草原资源分布情况和扑救草原火灾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分别设立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同时一切经营、使用草原的单位(村、组、天祝种羊场)都应当建立群众义务扑火队(组)。第七条 县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人武部、政府办公室、县农委、公安局、卫生局、林业局、民政局、广电局、电信局、财政局、县安全生产监督局、经贸局、交通局、气象局、环保局、畜牧局、草原监理站等十七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由主管畜牧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畜牧局局长分别担任副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草原监理站),草原监理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第八条 县应急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县一般、重大、特大草原火灾的处置、扑救工作;决定启动或停止本级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组织本级应急预案的实施。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县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县草原火灾指挥部提出处置草原火灾建议,执行县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联系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侦破草原火灾案件;制定全县草原防火总体规划和扑火预案,负责对草原防火专业队伍的管理和培训;组织草原防火科学研究,推广草原防火先进技术;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负责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协助侦破和查处火灾案件,统计草原火灾,建立健全火灾档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第九条 根据扑救草原火灾工作需要,由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火线指挥、火情侦查及火案侦破、通讯联络、交通运输及物资供应、医疗救护、宣传、救灾安置七个扑火应急工作组。各执行组及有关单位接到启动预案的指令后,要快速到位,各负其职,团结协作,果断处置。(一)火线指挥组:由政府办公室牵头,县人武部、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县林业局和县畜牧局组成。其任务是:一旦接到火情报告,根据指挥部扑火方案和部署,迅速赶赴现场,调动扑火力量、扑火机具,指挥组织扑火队伍和群众快速扑救。(二)火情侦查及火案侦破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林业局、县畜牧局组成。其任务是接到火情信息或草原火灾发生后,迅速调动公安、畜牧部门人员,对草原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掌握火情,观察火势,了解地形和周围环境,为扑救草原火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三)通讯联络组:由电信局牵头,县气象局、县广电局组成。其任务是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草原火灾时的通信畅通。及时将上级发来的电报、文件送达指挥部。气象部门要负责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做好草原火险天气预报,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准确通报火险天气预报情况。广电部门要及时播放指挥部所发通知、命令、法规及天气预报等。(四)交通运输及物资供应组:由县经贸局牵头,县财政局和县交通局组成。其任务是草原火灾发生后迅速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调配有关单位车辆,组织扑火物资及食品的调运,运送扑救人员和设备、设施。组织抢修阻断道路,保证救灾车辆顺利通行。(五)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局牵头,县畜牧局参加组成。其任务是草原火灾发生后,立即抽调精干医护人员,携带药品、器械赶赴火灾第一线,积极抢救、医治扑火伤病员,做好灾后疫病防治工作。(六)宣传组:由县广电局牵头,县畜牧局参加组成。草原火灾发生后,抽调一定人力,采取多种方法,宣传扑火救灾知识、对策以及指挥部的通知、命令,宣传扑救火灾中涌现的先进事迹,鼓励群众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团结一致,坚决扑灭火灾。(七)救灾安置组: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农委、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局和县草原监理站组成。其任务是负责对灾民疏散安置及伤亡人员的抚恤和组织灾区群众开展受灾牲畜的疏散、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及灾后评估等工作。第三章 草原火灾的报告与扑救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草原火情,必须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草原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就近组织当地群众扑救,同时上报县草原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草原监理站)或县畜牧局。县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同时按要求逐级上报省、市草原防火主管部门。第十一条 草原火险,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乡(镇)、村两级防火组织要采取高山嘹望观测和地面巡逻相结合的办法,加强草原火险、火情的全方位监测,一旦发现火情,要第一时间报告(或通知)事发地乡镇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对于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特大、重大草原火灾,事发地乡镇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接报后要在1小时内及时将信息报到县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并随时报告火场的最新动态信息。需向省、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的重大信息,县应急指挥部在接报后1小时内上报。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处理、研究判断全县各地草原火险、火情信息,根据对火灾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3、县应急指挥部要综合从各方面得到的火险、火情信息,准确判断草原火险、火情发展态势,制定正确应急方案,科学组织防火救灾。第十二条 启动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分为应急准备、草原火警及一般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和重大、特大草原火灾应急处置。(一)草原火灾应急准备工作1、本预案下发后,各乡镇草原防火指挥部,根据本辖区实际,参照县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辖区的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组建相应机构,并将预案和组织机构报县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查。2、对专职草原工作人员和义务扑火队伍,进行防火、灭火和扑救草原火灾知识教育培训,增强扑救火灾本领。并加强对牧区群众的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一定防火灭火常识。3、对草原防火专用车辆、灭火机具、设备和设施管理使用单位,要定期检查、检修,保持完好,待命使用。各草原防火区要准备好一定数量的铁铣、扫帚、水桶等简易工具,集中地点保管,保证防火灭火需要。4、指挥部和乡村草原防火组织,做好灭火战斗准备,落实兵力、器械、食品、救护担架、药品和指挥、运输车辆、通讯器材等,一有灭火命令,迅速出动。&&&&&&&&&&& (二) 草原火警、一般草原火灾应急处置1、一旦接到草原火灾报告后,县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指挥、副指挥和成员立即到位工作,研究对策,组织实施扑火救灾方案,统一组织和调遣扑火兵力、器械、食品、救护等工作,迅速向市、省草原防火指挥部汇报,发布临时法规和命令,请求当地驻军和外地支援。扑救草原火灾, 由县人民政府或者县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2、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兵力、器械、食品、伤病员、火情等统计工作,为组织部署扑火战斗提供依据,以减少人力、物力的浪费,随时掌握火情动态,及时向上级和社会通告,同时要做好外来扑火救援人员的接待和生活安排。3、县直有关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和车辆,立即进入各自工作岗位,在本单位集结待命,发生草原火灾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力以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群众扑救,其他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积极协助,听从指挥部调遣。4、对受草原火灾威协的居民及牲畜,要有组织的做好搬迁和疏散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扑救草原火灾,要从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要早准备、早发现,抓住时机,速战速决。一般初发火面积小、火势弱,只要扑火队能及时赶赴现场,就能一举将火扑灭。(三) 重大、特大草原火灾应急处置1、先期处置。特大、重大草原火灾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积极组织动员有关责任单位和事发地乡(镇)、村基层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轻损失,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县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县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并及时报告本级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及时将本级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处置事件的决策情况送达到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特大、重大草原火灾发生后,由县应急指挥部报市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本预案启动后,现场指挥部即成立。3、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执行县应急指挥部处置特大、重大草原火灾的决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掌握特大、重大草原火灾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判断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迅速控制火势,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做好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次生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4、现场指挥部下设的火线指挥、火情侦查及火案侦破、通讯联络、交通运输及物资供应、医疗救护、宣传、救灾安置七个扑火应急工作组开始全面展开各项紧急处置工作。第十三条 常用的灭火方法:在灭火方法上,根据实地所发生火情类型和燃烧的具体情况,尽量利用各种可能条件,采取适当对策,灵活机动综合运用。抓住扑火的有利时机,扑灭草原火灾有以下几个有利时机:(一)初发火:火势弱,面积小,只要扑火人员及时赶到扑救,火较易一举歼灭。(二)下山火:下山火蔓延速度慢,火势弱,容易扑打。(三)夜间:夜间特别是凌晨温度低,相对湿度大,风小,火势弱,蔓延速度慢,要集中兵力歼灭。(四)有利的灭火天气:草原区小气候常多变,在扑火过程中,有时会出现阴、雨、雪和无风天气,应集中兵力,奋起灭火,以防天气转晴,难以扑救。对可以直接扑打能够打灭的火线,在一般情况下,原则上应一律采取直接的灭火方法加以扑灭。可依据当时条件,分别采用:(一)使用各种拍打工具或树枝、扫帚直接向火上打,至明火熄灭;(二)风力灭火机灭火。风力灭火机适用扑打幼林或次生林火灾,草原火灾,荒山草坡火灾,人工草地火灾。适用风力灭火机,单机扑火作用不大,双机或三机配合可取得较好的效果;(三)用水灭火或化学药剂灭火;(四)撒土、砂灭火;对直接灭火很难扑灭或不能扑灭的火线,可改用开设隔离带等间接灭火法。第十四条 草原火灾扑救战略战术有:(一) 划分战略灭火地带。根据火灾威胁程度不同,划分为主、次灭火地带。在火场附近无天然和人为防火障碍物,火势可以自由蔓延,这是灭火的主要战略地带。在火场边界外有天然和人工防火障碍物,火势不易扩大,当火势蔓延到防火障碍物时,火会自然熄灭。这是灭火的次要地带。先灭主要地带的火,后集中消灭次要地带的火。(二) 先控制火灾蔓延,后消灭余火。(三) 打防结合,以打为主。在火势较猛烈的情况下,应在火发展的主要方向的适当地方开设防火线,并扑打侧翼火,防止火灾扩展蔓延。(四) 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火势是在不断变化之中的,扑火指挥员要纵观全局,重点部位重点部防,危险地带重点看守,抓住扑火的有利时机,集中优势力量扑打火头,一举将火消灭。(五) 牺牲局部,保存全局。为了更好地保护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火势猛烈,人力不足的情况下,要首先扑打保护价值大的一面,暂时放弃保护价值小的一面。第十五条 火场清理和验收:(一)草原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未经县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检查验收,不准撤出看守人员。(二)一般草原火灾、火警得到有效控制,火灾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后,现场指挥部向县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县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三)特大、重大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灾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后,现场指挥部向县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报市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经市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第十六条 扑火安全: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扑救草原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扑火队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遵守火场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单独行动;扑火队员需配备必要的装备,如头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扑火机具。第四章 草原火灾调查统计和善后工作第十七条 扑火工作结束后,救灾安置组要积极组织灾民进行生产自救,对扑火伤亡人员进行抚恤。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生活补助费,非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以及扑火期间所消耗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肇事者个人支付;火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如火灾肇事单位、肇事个人或起火单位确无力支付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第十八条 对扑救草原火灾发生的所有费用,财政部门要及时予以拨付,并对受灾单位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第十九条 火案侦破组对火灾发生的原因及肇事者进行全面的调查,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第二十条 发生草原火灾后,县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草原面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录载入档案。同时按照草原火灾统计报表的要求,进行草原火灾统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草原火灾分类见附件一)。特大、重大草原火灾处置结束后,县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估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写出调查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将处理情况按程序上报省、市应急指挥部。第二十一条 宣传、培训和演习: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天祝县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天祝县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至少进行一次演习、演练。第二十二条 附则(一)本预案由天祝县畜牧局负责解释。(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一:草原火灾分类根据草原火灾发生面积,因灾死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程度,草原火灾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一般(Ⅲ级)和火警(Ⅳ级)四个等级。一、特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重伤20人以上,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其中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二、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2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重伤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其中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三、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公顷以上2000公顷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者造成重伤10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下(其中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四、草原火警:受害草原面积100公顷以下,并且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下的。附件二:天祝藏族自治县草原防火接警处警中心及联络员通信录:县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草原监理站)电话:4县畜牧局电话:9县草原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县草原监理站站长张子廉手机:附件三天祝县草原火灾接警记录表报警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报警时间:&&&&&&&&&& 年& &&月 & &日& &&时 & &分接警记录人:报 警内 容&处理措施建议&领 导批 示&处 理结 果&&附件四&天祝县草原火灾信息报告表报告单位:&&&&&&&&&&&&&& &&&&报告人:  &&&&&  联系方式: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 时 &分灾害基本情况&&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应急处理措施建议&&附件五天祝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xxxx的预警公告第&& && 号&&(内容包括灾害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应对措施、批准机关)&&&&&&&&&&&&&&&&附件六天祝县草原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单  位姓 名职 务联系电话备用电话县 政 府赵军湘副县长3121212人 武 部刘玉河部&长3125664县 政 府办 公 室靳万仁主&任3121203县畜牧局李春云局&长3121269县财政局李维中局&长3121044县公安局郑梓林局&长3县林业局张永虎局&长3121537县 农 委徐茂如主&任3121238县交通局吴学文局&长3126981县经贸局王世德局&长3121268县卫生局马建军局&长3121432县环保局何万良局&长3121031县民政局钱德云局&长3121215县气象局白映贤局&长3121314县电信局田明山局&长32596683123456县广电局田&茂局&长3121281县安监局漆 渊局&长3127822县 草 原工 作 站张子廉站&长312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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