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不堪回首首忆当年是什么意思

悬诗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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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古典诗歌的珍品,出现在阿拉伯文学的蒙昧时期。阿拉伯6,7世纪早期诗歌的代表,对后世诗歌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悬诗采用“格西特”诗体,粗犷自然,反映了阿拉伯氏族社会崩溃时期的社会面貌。拼&&&&音xuan shi范&&&&围阿拉伯人代表诗人乌姆鲁勒。盖斯别&&&&名穆阿莱葛特
所谓“悬诗”,字面意思是“被悬挂的(诗歌)”。古时的说法是:贾希利叶时期,每年“禁月”在麦加城东100公里处的上举行赛诗会,各部族的代言诗人竞相前往参赛,每年荣登榜首的诗作以金水书写于亚麻布上,悬挂于麦加克尔白神庙墙上,作为奖励,故称“悬诗”。代表诗人是乌姆鲁勒.盖斯。其代表作是《悬诗》的首篇。阿拉伯贾希利叶时期7篇(一说10篇)长诗(这一时代著名诗人的代表作)的总称。阿拉伯语称作“穆阿莱葛特”。它集中反映了文学创作的主要成就,是早期阿拉伯诗歌,在阿拉伯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阿拉伯人爱好诗歌,在伊斯兰教产生前,每年在麦加集会贸易,同时各部落诗人朗诵诗歌进行比赛,由公认的诗人评定优劣。当选的诗歌用金水写在细麻布上,悬挂在“克尔白”天房的帷幕上。流传下来的悬诗(原意为“被悬挂的”)也称“描金诗集”(穆宰赫巴特),阿拉伯人极其珍视。7篇(或10篇)悬诗中有4个诗人是一致公认的:乌姆鲁勒·盖斯(约497~545)、泰尔法·本·阿卜德 (543~569)、祖海尔·本·艾比·苏勒玛(530~627)和安塔拉·本·舍达德(525~615)。
历来公认悬诗是8世纪初古诗收集家哈马德·拉维叶(694~772)搜集的。悬诗内容和形式都已成熟、完整。作品常以诗人站在遗址前追忆情人远行开始,描述风雨雷电、骆驼羚羊,歌颂游牧人高尚品格,宣扬阿拉伯人的生活哲学及崇高理想。悬诗是工整的格律诗,要求通篇押韵合辙,对后世诗歌发展影响很大,它的韵律沿用至今。《悬诗》是早期阿拉伯诗苑里的一枝奇葩,是伊斯兰教创立前阿拉伯文学的代表作。黑格尔在《美学》一书中称誉它为“抒情而兼叙事的英雄歌集”。评论家认为乌姆鲁勒·盖斯开创了阿拉伯完美的“盖绥达”体格律长诗之先河。《悬诗》为历代文学家所推崇,在阿拉伯世界是妇孺皆知的名篇。郑振铎在《文学大纲》一书中说:“他的长诗,无人不赞许其辞句之美,想象之富,描写之可爱而复杂,音韵之铿锵与温甜;他所引起的感兴乃是青春的快乐与光荣。”这首悬诗可分为三大部分。前八联是描写自己在朋友相伴下,去凭吊昔日的情人和沙丘上的遗址,勾起了对往事的回忆。开头第一句就是成为千古名句的“停下来,朋友!让我们哭泣!”往事不堪回首,心中充满忧伤和痛苦。接下来的34 联是第二部分,主要描写他的冒险,特别是他在“达拉吉尔基日”的那一天,如何碰见自己热恋的堂妹欧妮宰,如何为堂妹和她的女伴们宰杀了自己心爱的骆驼。他在这一部分中,以火热的诗句描写他与他所钟情的姑娘欧妮宰、法蒂玛等在一起时的幸福时光,他用幽默自然的笔调写他如何钻入欧妮宰的驼轿与她调情,如何向赶走他的法蒂玛姑娘发出哀怨,表白爱情。他还细腻地描写在一个幽静的夜晚与一位美丽的姑娘在星光下幽会。用数十行诗句描写这位姑娘的容貌和体态,从羚羊般的颈项,到发出清潭珍珠般闪光的肌肤,从明镜般润滑的胸脯,到含情脉脉的明眸,都不厌其祥地一一赞美。他把姑娘的绰约丰姿比作隐修者手中的明灯,在暗夜里发出照人的光彩。第三部分的内容比较繁杂,主要描写他的流亡生活。先夜的深沉和心的压抑。他盼望着黎明,但又想到即使白昼来临,他也难以寻得安慰。接着又写自己背负水袋,漂流四方。他把自己和哀嚎的饿狼相比,感到无限的悲凉。但有些研究者认为,这段诗也许非他所作,因为那可怜的形象与他的王子形象很不谐调。接下去,诗人开始描写他骑着矫健的骏马出去狩猎。马儿飞奔急驰,“似飞瀑冲下的巨石一泻千里”。诗人在此又以前面描写美女的那种热情描写他的良驹。“羚羊似的细腰,驼鸟般的长腿,疾驰似狼,跳跃像狐狸。”他策马冲入野牛群中,瞬间即猎获两条黄牛。
在诗的结尾处,他又描写了闪电、乌云、暴雨、洪水,生动地再现了大自然的险象。在闪电劈开乌云照亮天宇时,显现出他与朋友的身影,他们静静地坐在那里,然地望着苍穹。这是的一笔,与诗的开头正好作了全诗可分前后两大部分。中心是“情”——“谈情说爱”。开头是诗人与旅伴驻足于情人旧居遗址前,触景伤情,回忆往日情恋,不禁悲从中来,泣不可抑。这种以凭吊情人旧居遗址为起兴的作法,已成为《悬诗》乃至一般“盖绥达”体长诗的模式,称“纳西布”。这种形式在盖斯之前虽已存在,但在盖斯手中才臻于完美而定型,并流传开来,传承下去,故后人往往把首创“纳西布”归功于盖斯。接下来是写诗人在情场上的桩桩风流韵事,特别生动地描述了在达莱·朱勒朱丽那日的、艳遇。中心是“景”——写景状物。描述了诗人浪游的经历。具体又可分为写黑夜、写狼嚎的山谷、写骏马与狩猎、写雷雨、山洪等几部分。“是现实的复制”(别林斯基),盖斯的悬诗也不例外,也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它像一面镜子,我们既可以从中看出当时的社会风貌,也可以从中看到盖斯个人的生活与气质。当时阿拉伯人多以部族为单位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盖斯这个放荡不羁的青年王子那时也是与一群膏粱子弟浪游四方。这种游牧多迁、萍踪浪迹的生活,常会让人旧地重游,见到昔日与情人嬉戏的废址遗址,从而使他们触景生情,引起他们怀恋情人、倾吐情怀。因此,盖斯悬诗前面的这一小段序曲的确源于他的浪游生活,而其他《悬诗》或“盖绥达”体长诗中的“纳西布”也不只是刻板的模式,而是他们游牧生活的写照,是有生活根据的。“纳西布“之后所述的种种偷香窃玉的风流韵事,一方面说明当时在单调的游牧生活中,人们希望以恋情为生活增添乐趣,说明当时男女相爱也还比较自由;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乌姆鲁勒 ·盖斯这个“”、“浪荡王子”放浪形骸、落拓不羁的个性,生动、形象地勾勒出他多情善感的气质和喜爱拈花惹草的生活特点。而在写景状物的部分中,通过对黑夜、山谷、骏马、羚羊、雷电、山洪等自然景物的描述,也同样真实地反映了阿拉伯人在半岛上的生活环境和诗人个人的生活经历:夜宿、骑马、狩猎、遇雨……。诗人善于抒情——抒发感情,也擅长述情——述说爱情。盖斯悬诗前一部分大段情诗的特点在于:“他所锺情的女子并非一个,其爱情是多元多角的;他所描述的偷情场面也并非一次,其艳史是多幕多场的。此外,他将某些偷情艳遇写得非常大胆、露骨(如:他同孕妇、哺乳的少妇幽会的一段),也是其一大特点。情诗写得如此放荡、淫亵,在阿拉伯文学史上乌姆鲁勒·盖斯是首开先例的。据说,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曾说:“乌姆鲁勒·盖斯是众诗人的旗手,也是率他们下火狱的领袖”,在当时的贵族中,他被认为是“君子中的流氓,流氓中的君子”,这些评价大概也是由于他的这种不拘行迹是有伤风化吧。盖斯悬诗中的情诗是抒情与叙事融合在一起的。其艳史中的多次艳遇的描述也不尽相同:有详有略,有虚有实。这种有故事情节,有人物对话生动、活泼的情诗写法,在阿拉伯文学史上,盖斯又是首创。看来这位诗人不愧为风月场上的老手,他很善于剖析女性的心理。“有一天,在沙丘后她翻了脸”一段,把一对堕入爱河的年轻情人情意缠绵却又无事生非的一个小插曲,特别是把一个撒娇使性、装腔作势的女性心理写得活灵活现,惟妙惟肖。这类描写,在诗中比比皆是。诗人不仅善于“谈情说爱”,而且擅长写景状物。他写孤寂、惆怅、忧伤的黑夜,像大海波澜,漫漫无边,像一匹庞大的长卧在地的骆驼,又沉又懒,觉得星星像是被巨绳拴在了山崖上,一动不动。在这里,诗人借景抒情,寓情于景,情景交融,此景此情,通过恰切的比喻,写得是何等好啊!再如写马。诗人用了较大的篇幅赞美他的骏马,但诗人并非静止地、孤立地去描写他的马,而是通过叙事——清晨出猎这一情节去写动态的马,其中有整体勾勒,也有细部描绘,不仅写出了马的外观,也写出了马的精神,并且通过对马的描状、赞美,诗人那种为自己的骏马感到骄傲的溢于言表之情也跃然纸上。最后一段是对荒漠景物描写:写阴云,写闪电,写暴雨,写山洪,写雨过天晴、万象更新的景象。诗人简直把大自然写活了:它富于变幻、气象万千、美丽壮观,诗人把对家乡大自然满腔热爱之情全部倾注于对它的描述、赞美中。运用大量的各种形式的比喻——明比、暗喻、排比、博喻……——是这首诗最显著的特色之一。但诗人运用这些比喻的灵感是源自当时的现实生活、周围环境、他们熟知的事物。如把美女比作羚羊——妩媚的大眼,细长的玉颈,把深闺中完美、纯洁、细润的少女比作鸟卵,把美女的秀发青丝比作枣椰吐穗,把美女的纤纤十指比喻为嫩枝、春蚕;又如形容骏马,说它“腰似羚羊,腿如鸵鸟,跑起来狼一般轻捷,狐狸般地矫健”;又如形容迎着风雨岿然屹立的山,像身披条纹大氅的王公那样威严,形容洪水环绕山丘,像一架纺车的轮子,在不停地转,说雨后葳蕤一片的草原像也门布商把五颜六色的衣料展览;说山洪冲下群兽的尸骸好似野葱头露出根须一般……真是通篇都是绝妙的比喻,比的具体、朴实、生动、形象、恰切,成为后世修辞的范例。
阿拉伯古代“盖绥达”体长诗往往以一行诗句为一个意义单位,行与行之间有时在意义上并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行与行之间的顺序有时甚至可以颠倒或重排。又由于游牧生活的动荡不定,一首长诗往往不是一气呵成,而是陆续吟诵出来的,因此在结构上显得松散、逻辑性不强,在空间与时间上有时显得跳动性很大。盖斯作为开创这种诗体的先驱,其悬诗自然也有这种特点。但从接受美学的角度看,这种时间与空间的跳动,正好为读者或听者留下一段段空白,任他们的想象力在其中驰骋,而凭自己的理解把这些看似散乱的段落组织、联系起来。据说人们曾问及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的女婿、第四任正统哈里发阿里,哪位诗人的诗最好,他说:“大家没有在一起赛过,否则,胜者必定是浪荡王”,即乌姆鲁勒·盖斯,并说他的诗“词句洒脱而最准确,立意新奇而最优美”。这是人们公认的定评。乌姆鲁勒·盖斯的悬诗对后世影响很大,被认为是阿拉伯诗歌史上的经典杰作之一。朋友,请站住!陪我哭,同记念:
忆情人,吊旧居,沙丘中,废墟前。
南风北风吹来吹去如穿梭,
落沙却未能将她故居遗迹掩。
此地曾追欢,不堪回首忆当年,
如今遍地羚羊粪,粒粒好似胡椒丸。
仿佛又回到了她们临行那一天,
胶树下,我像啃苦瓜,其苦不堪言。
朋友勒马对我忙慰劝:
“打起精神振作起,切莫太伤感!”
明知人去地空徒伤悲,
但聊治心病,唯有这泪珠一串串。
这就如同当年与乌姆·侯莱希
及其女仆乌姆·莱芭卜的历史又重演。
当年她们主仆芳名处处传,
如同风吹丁香香满天。
念及此,不禁使我泪涟涟,
相思泪,点点滴滴落在剑。
但愿有朝一日与群芳重聚首,
难得像达莱·朱勒朱丽欢聚那一天:
那天,我为姑娘们宰了自己骑的骆驼,
不必大惊小怪!我与行李自会有人去分担。
姑娘们相互把烤肉抛来传去,
喷香肥嫩,好似一块块绫罗绸缎。
那天,我钻进了欧奈扎的驼轿,
她半娇半嗔:“该死的!你快把我挤下了轿鞍!”
我们的驼轿已经偏到了一边,
她说:“快下去吧!瞧,背都快磨烂!”
我对她说:“放松缰绳,任它走吧!
别撵我!上树摘果我岂能空手还!”
我曾夜晚上门,同孕妇幽会,
也曾让哺乳的母亲把孩子抛在一边。
孩子在身后哭,她转过上半身,
那半身在我身下却不肯动弹。
有一天,在沙丘后她翻了脸,
指天发誓要同我一刀两断。
法蒂玛!别这样装腔作势吧!
果真分手,我们也要好说好散!
是不是我爱你爱得要命,对你百依百顺,
才使你这样得意忘形,傲气冲天!
果真我的品德有何让你不满,
把我从你心中彻底消除岂不坦然?
又何必眼中抛落泪珠串串,
似利箭,把一颗破碎的心射得稀烂?
足不出户,闺房深处藏鸟蛋,
待我慢慢欣赏,慢慢玩。
昴宿星座像珠宝玉带,
闪闪烁烁挂在天边。
我躲过重重守卫去把她采,
人若见我偷情,会让我一命归天。
我到时,她已脱衣要睡,
帐帘后只穿着一件衬衫。
她说:“老天啊!真拿你没法儿,
你这么胡闹,到什么时候才算完!”
我携着她的手溜出闺房,
她用绣袍扫掉足迹,怕人发现。
穿过部落营区前的空场,
我们来到了一块平地,在沙丘间。
我扯着她的秀发,她倒在我怀里。
酥胸紧贴,两腿丰满,
肌肤白皙,腰身纤细。
光洁的胸口像明镜一般。
白里透黄,像一颗完整的鸵鸟蛋,
吸取的营养是难得的甘泉。
她推开我,却露出俏丽的,
还有那双羚羊般娇媚的眼。
玉颈抬起,不戴项饰,
似羚羊的脖子,不长也不短。
乌黑的秀发长长地披在肩,
缕缕青丝似枣椰吐穗一串串。
条条发辫头上盘
有的直,有的弯。
纤腰柔软如缰绳,
小腿光洁似嫩树干。
麝香满床,朝霞满天,
贪睡,独享清闲。
纤纤十指又柔又软,
好似嫩枝,又如青蚕。
夜晚,她的容光可以划破黑暗,
好似修士举起明灯一盏。
情窦初开,亭亭玉立,
这样的淑女,谁不爱恋?
说什么男子都是朝三暮四,
我心中爱你,却直至海枯石烂。
也许会有人责难,有人相劝,
但要我忘却你,却绝对无法照办!
夜幕垂下,好似大海掀起波澜,
愁绪万千,齐涌心头,将我熬煎。
黑夜像一匹骆驼,又沉又懒,
它长卧不起,使我不禁仰天长叹:
“漫漫长夜啊!你何时亮天?
——尽管白昼愁绪还是有增无减。
夜空的星星为什么像用巨绳拴在山崖上,
眼睁睁地不肯移动一星半点!”
仿佛我在为乡亲们背水,
步履维艰,任重道远。
走过的谷地仿佛野驴空腹,荒无人烟,
唯有狼在嚎叫,好像赌徒在同家人争辩。
我对嚎叫的狼说:
“咱们都是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你我都是到手就花,从不积攒,
如今才会这样瘦弱;这样贫贱。”
清晨出猎,鸟儿尚在睡眠,
骑上骏马,野兽难以逃窜。
马儿奔跑,轻捷而又矫健,
好似山洪冲下的巨石,飞腾向前。
枣红马丰满的脊背上向下滑动着鞍鞯,
好似光滑的石头上向下滚动着雨点。
莫看这马外表瘦削,腹部尖尖,
仰天长嘶,是热血沸腾在它胸间。
它好似在水中畅游,勇往直前,
即使是赢了,也会在大地上扬起阵阵尘烟。
少年骑上,会被抛下马鞍,
壮士老将上马,衣衫迎风飞展。
它奔腾不息,一往无前,
好似孩子手中的陀螺呼呼飞转。
腰似羚羊,腿如鸵鸟,
跑起来狼一般轻捷,狐狸般地矫健。
它体躯高大,两肋浑圆,
马尾笔直,甩离地面。
脊背坚实,光滑又平坦,
好似新娘碾香料、砸瓜子的大石磐。
先猎获的兽血溅在它胸前,
有如指甲花红把白发染。
一群羚羊突然出现在眼前,
就像一伙朝拜的少女身着白袍镶黑边。
它们白色的身子,黑色的腿,
扭头逃跑,像一串罕见的珍珠项链。
我纵马赶到了带头羊前,
随后的群羊惊魂未定,尚未逃散。
马儿一下子就让我连获一公一母两头羊,
而它竟是那样轻松自如,未流一滴汗。
火烤加水煮,齐把手艺显,
荒漠羊肉香,野外来聚餐。
傍晚大家赏骏马,处处是优点,
眼睛上下看不够,众口齐夸赞。
骏马整夜未卸鞍,
昂首屹立在我面前。
喂,朋友!你可看见那乌云上方好似王冠,
又似云中伸出了两手,那是电光闪闪。
那闪电又象是僧侣的灯,
在添油时拨动了灯捻。
在达里吉和欧宰伊布之间,
我与同伴坐在那里遥望苍天。
好大的一片阴云啊!我们齐把雨盼,
那云右遮盖坦峰,左接希塔尔和耶兹布勒山。
大雨倾盆,直泼在库泰法的地面,
汇成山洪,把大树都冲得根儿朝天。
盖南山上雨过处,
羚羊全都被赶下了山。
大马绿洲没有剩下一棵枣椰树干,
除了石头砌的,房屋全成了烂泥一滩。
迎着风雨岿然屹立的赛比尔山
好似身披条纹大氅的王公那样威严。
清晨,泥沙俱下的洪水环绕着穆杰米尔山,
使它像一架纺车的轮子,在不停地飞转。
云彩在荒原御下负担,瞬时葳蕤一片。
好似也门布商把五颜六色的衣料展览。
山谷里,云雀好像喝醉了美酒,
不停地欢唱,不停地鸣啭。
昨夜,山洪把它吞没的野兽冲得四散,
一具具尸骸好似野葱头露出根须一般。“悬诗”是阿拉伯贾希利叶时期(大致时限在5世纪下叶到7世纪初)文学成就的杰出代表。中古阿拉伯人特别尊崇诗人,每年要在麦加附近的欧卡兹举行赛诗会,评选出优秀作品,将其用金水描画在细麻布上,悬挂于麦加的“克尔白”古庙中,故而这些诗作被称为“悬诗”或“描金诗”。一种观点认为悬诗包括7首,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包括了10首。悬诗被认为是传世的“格西特”长诗的精华。“格西特”是指一种抒写系列主题的诗体,具有固定的格律与结构,一般有20至100多行长,通篇有贯穿始终的尾韵,组诗包括三部分内容:引子,比如凭吊遗址废墟开头;过渡性的赞美辞,风景描写或对往事的追忆;最后或是歌颂英雄的武功德行,或是夸耀自己的高贵豪侠,或是赞美部落生活的多姿多彩,或是叙说深奥的人生哲理,凸显诗歌的主题。“格西特”对后世诗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
收录在‘悬诗”中的第一首诗就是乌姆鲁勒,盖斯创作的,它享有极高的赞誉,而盖斯也被尊为阿拉伯古代的诗杰。盖斯是部落酋长的儿子,自幼过着毫无节制、放荡不羁的生活。他擅长写长诗,主要描写的就是游乐嬉戏,爱情冒险。盖斯因生活方式不符合宫中传统,被其父亲逐出王官。后其父被杀,盖斯放弃了游乐生活,为父复仇。这首悬诗就反映了盖斯前期的生活经历。
这首悬诗是严格按照“格西特”要求写的,诗的开头部分描写的县诗人凭吊昔日情人和沙丘上的遗址,继而勾起了对往事的追忆。
诗中接着描写的就是诗人的爱情冒险了。相传诗人年轻时爱恋自已的堂妹欧奈扎。一天,诗人的族人动身向别处迁徙,族人上路以后,欧奈扎和婢女们一起到池塘沐浴,这时盖斯突然冒出,并坐到了姑娘们的衣裙上,要她们挨个出水到他面前领取衣裙。姑娘们无可奈何,只得从命。后来盖斯为了平息姑娘们的怒气,就杀了自己的骆驼,让姑娘们饱餐了一顿。盖斯要求搭乘欧奈扎的骆驼追赶族人,乘机钻进欧奈扎的驼轿,百般戏闹。此诗中诗人以幽默的笔调描写了他钻入欧奈扎的驼轿后与她调情的情形。
接着,诗人又转到写法蒂玛跟他“翻了脸”,要与他“一刀两断”;诗人还细致描写了在一个幽静的夜晚,躲进一个沙坳,与一位美丽姑娘的幽会。盖斯描绘爱情的冒险形成了一种独特风格,为历代诗人模仿——他往往以少女对诗人的突然出现感到诧异万分,并含情脉脉地嗔怪他为开始,来叙述诗人与情人之间的对话。这表现了盖斯对女性心理的深刻了解,从诗中我们也看到了盖斯擅长描写女性的惶恐、小心谨慎心理:“我携着她的手溜出闺房/她用绣袍扫掉足迹,怕人发现。”盖斯的爱情冒险描绘展现了他对女性身体美的爱恋,体现了他对自然主义爱情的大胆追求,在诗中我们看到了他钟情的对象不止一人,这与他的身份地位是分不开的。
诗的后半部分内容比较繁杂,但主要是描写诗人流亡中所遇情景。诗人先表现了黑夜的深沉和内心的忧愁:“夜幕垂下,好似大海掀起波澜/愁绪万千,齐涌心头,将我熬煎。”继而诗人盼望黎明的到来,但又想到即使白昼也无法给他安慰:“漫漫长夜啊!你何时亮天?/——尽管白昼愁绪还是有增无减。”可见,诗人烦恼无法排遣。接着诗人写自己背负水囊,四方漂流。诗人将自己与饿狼相比,表现了一个“形容枯槁”的漂泊者形象。
盖斯的诗歌语言朴素自然。在修辞方面,盖斯运用了大量的比喻、借喻和转喻。在描写美丽姑娘时,诗人把姑娘比作美玉,比作白羚羊,更新奇的是把姑娘比作高僧手中的一盏神灯:“夜晚,她的容光可以划破黑暗/好似修士举起明灯一盏。”
综观盖斯的这首悬诗,我们可以知道,他的艺术特性不是建立在严密的逻辑思维上,不是建立在统一的诗歌结构上,也不是建立在刻意描绘的雕琢上。他诗歌的特点在于内容的自由,在于诗句的不拘,它们是感情与记忆的交汇,有着强烈的表现力与表达力。其诗句时而如溪水静淌,重复着那些曾使诗人高兴或忧伤的回忆;时而如山洪暴发,卷带着末朝君王悲悯的怒号。他的诗既是爱情冒险的自白、流亡生活的回忆、壮丽自然的描绘,又是忧伤、悲愤心灵的呻吟与咏叹,既向外,也向内。
乌姆鲁勒·盖斯开创了贾希利叶时期诗歌的一个新阶段——使长诗在内容上得以扩展,形式上得以完善。他是第一位采用凭吊遗址、回忆情人这种起兴方式的诗人,也是最早运用比喻、借喻等修辞手法的诗人,在诗歌艺术上也为后人树立了一个榜样。同时,他丰富了阿拉伯诗歌中对沙漠、动物、植物以及云电等自然景物的描写,为后来者保留了一份丰富的遗产,也启示了当代的我们对大自然的关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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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朝代:宋代 标签:爱国
【原文赏析】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译文及注释
韵译江山如画、历经千年仍如故,但是找不到东吴英雄孙权在此的定都处。昔日的舞榭歌台、显赫人物,都被风吹雨打化为土。斜阳照着草和树,普通的街巷和小路,人们说,武帝刘裕曾在这个地方住。想当年,他骑战马披铁甲,刀枪空中舞,气吞万里如猛虎。宋文帝草率用兵学黩(dú)武,效法汉将伐匈奴,没能够封山纪功狼居胥,却要仓皇向南逃,时时回头向北顾。我登上山亭望江北,还记得四十三年前的旧事一幕幕:烽火连天鏖(áo)战苦,扬州一带遭荼(tú)毒。往事怎忍再回顾?拓跋焘(tào)祠堂香火盛,乌鸦啄祭品,祭祀擂大鼓。谁能派人来探问:廉颇将军虽年老,还能吃饭吗? 注释京口:古城名,即今江苏镇江。因临京岘山、长江口而得名。孙仲谋:三国时的吴王孙权,字仲谋,曾建都京口。孙权(182年——252年),字仲谋。东吴大帝,三国时期吴国的开国皇帝。吴郡富春县(今浙江富阳)人。生于公元182年(光和五年),卒于公元252年(太元二年)。长沙太守孙坚次子,幼年跟随兄长吴侯孙策平定江东,公元200年孙策早逝。孙权继位为江东之主。寄奴:南朝宋武帝刘裕小名。 刘裕(363年4月——422年6月),字德舆,小名寄奴,汉族,先祖是彭城人(今江苏徐州市),后来迁居到京口(江苏镇江市),南北朝时期宋朝的建立者,史称宋武帝。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卓越的军事家、统帅。“想当年”三句:刘裕曾两次领兵北伐,收复洛阳、长安等地。“元嘉草草”句:元嘉是刘裕子刘义隆年号。草草:轻率。南朝宋(不是南宋)刘义隆好大喜功,仓促北伐,却反而让北魏主拓跋焘抓住机会,以骑兵集团南下,兵抵长江北岸而返,遭到对手的重创。封狼居胥:公元前119年(汉武帝元狩四年)霍去病远征匈奴,歼敌七万余,封狼居胥山而还。狼居胥山,在今蒙古境内。词中用“元嘉北伐”失利事,以影射南宋“隆兴北伐”。赢得:剩得,落得。烽火扬州路:指当年扬州路上,到处是金兵南侵的战火烽烟。“四十三年”句:作者于1162年(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南归,到写该词时正好为四十三年。佛(bì)狸祠: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小名佛狸。公元450年,他曾反击刘宋,两个月的时间里,兵锋南下,五路远征军分道并进,从黄河北岸一路穿插到长江北岸。在长江北岸瓜步山建立行宫,即后来的佛狸祠。神鸦:指在庙里吃祭品的乌鸦。社鼓:祭祀时的鼓声。整句话的意思是,到了南宋时期,当地老百姓只把佛狸祠当作一位神祇来奉祀供奉,而不知道它过去曾是一个皇帝的行宫。廉颇:战国时赵国名将。《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载,廉颇被免职后,跑到魏国,赵王想再用他,派人去看他的身体情况,廉颇之仇郭开贿赂使者,使者看到廉颇,廉颇为之米饭一斗,肉十斤,被甲上马,以示尚可用。使者回来报告赵王说:“廉颇将军虽老,尚善饭,然与臣坐,顷之三遗矢(通假字,即屎)矣。”赵王以为廉颇已老,遂不用。译文历经千古的江山,再也难找到像孙权那样的英雄。当年的舞榭歌台还在,英雄人物却随着岁月的流逝早已不复存在。斜阳照着长满草树的普通小巷,人们说那是当年刘裕曾经住过的地方。回想当年,他领军北伐、收复失地的时候是何等威猛!然而刘裕的儿子刘义隆好大喜功,仓促北伐,却反而让北魏太武帝拓跋焘乘机挥师南下,兵抵长江北岸而返,遭到对手的重创。我回到南方已经有四十三年了,看着原仍然记得扬州一带烽火连天的战乱场景。怎么能回首啊,当年拓跋焘的行宫外竟有百姓在那里祭祀,乌鸦啄食祭品,人们过着社日,只把他当作一位神祇来供奉,而不知道这里曾是一个皇帝的行宫。还有谁会问,廉颇老了,饭量还好吗?
  此词作于开禧元年(1205)。当时,韩侂胄正准备北伐。赋闲已久的辛弃疾于前一年被起用为浙东安抚使,这年春初,又受命知镇江府,出镇江防要地京口(今江苏镇江)。从表面看来,朝廷对他似乎很重视,然而实际上只不过是利用他那主战派元老的招牌作为号召而已。辛弃疾到任后,一方面积极布置军事进攻的准备工作;但另一方面,他又清楚地意识到政治斗争的险恶,自身处境的艰难,深感很难有所作为。在一片紧锣密鼓的北伐声中,当然能唤起他恢复中原的豪情壮志,但是对独揽朝政的韩侂胄轻敌冒进,又感到忧心忡忡。这种老成谋国,深思熟虑的情怀矛盾交织复杂的心理状态,在这首篇幅不大的作品里充分地表现出来,成为传诵千古的名篇,而被后人推为压卷之作(见杨慎《词品》)。这当然首先决定于作品深厚的思想内容,但同时也因为它代表辛词在语言艺术上特殊的成就,典故运用得非常恰到好处;通过一连串典故的暗示和启发作用,丰富了作品的形象,深化了作品的主题思想。   词以“京口北固亭怀古”为题。京口是三国时吴大帝孙权设置的重镇,并一度为都城,也是南朝宋武帝刘裕生长的地方。面对锦绣江山,缅怀历史上的英雄人物,正是像辛弃疾这样的英雄志士登临应有之情,题中应有之意,词正是从这里着笔的。   孙权以区区江东之地,抗衡曹魏,开疆拓土,造成了三国鼎峙的局面。尽管斗转星移,沧桑屡变,歌台舞榭,遗迹沦湮,然而他的英雄业绩则是和千古江山相辉映的。刘裕是在贫寒、势单力薄的情况下逐渐壮大的。以京口为基地,削平了内乱,取代了东晋政权。他曾两度挥戈北伐,收复了黄河以南大片故土。这些振奋人心的历史事实,被形象地概括在“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三句话里。英雄人物留给后人的印象是深刻的,因而“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传说中他的故居遗迹,还能引起人们的瞻慕追怀。在这里,作者发的是思古之幽情,写的是现实的感慨。无论是孙权或刘裕,都是从百战中开创基业,建国东南的。这和南宋统治者苟且偷安于江左、忍气吞声的懦怯表现,是多么鲜明的对照!   如果说,词的上片借古意以抒今情,还比较轩豁呈露,那么,在下片里,作者通过典故所揭示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感慨,就更加意深而味隐了。   这首词的下片共十二句,有三层意思。峰回路转,愈转愈深。被组织在词中的历史人物和事件,血脉动荡,和词人的思想感情融成一片,给作品造成了沉郁顿挫的风格,深宏博大的意境。   “元嘉草草”三句,用古事影射现实,尖锐地提出一个历史教训。这是第一层。   史称南朝宋文帝刘义隆“自践位以来,有恢复河南之志”(见《资治通鉴·宋纪》)。他曾三次北伐,都没有成功,特别是元嘉二十七年(450)最后一次,失败得更惨。用兵之前,他听取彭城太守王玄谟陈北伐之策,非常激动,说:“闻玄谟陈说,使人有封狼居胥意。”见《宋书·王玄谟传》。《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载,卫青、霍去病各统大军分道出塞与匈奴战,皆大胜,霍去病于是“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封、禅,谓积土为坛于山上,祭天曰封,祭地曰禅,报天地之功,为战胜也。“有封狼居胥意”谓有北伐必胜的信心。当时分据在北中国的元魏,并非无隙可乘;南北军事实力的对比,北方也并不占优势。倘能妥为筹画,虑而后动,虽未必能成就一番开天辟地的伟业,然而收复一部分河南旧地,则是完全可能的。无如宋文帝急于事功,头脑发热,听不进老臣宿将的意见,轻启兵端。结果不仅没有得到预期的胜利,反而招致元魏拓跋焘大举南侵,弄得两淮残破,胡马饮江,国势一蹶而不振了。这一历史事实,对当时现实所提供的历史鉴戒,是发人深省的。辛弃疾是在语重心长地告诫南宋朝廷:要慎重啊!你看,元嘉北伐,由于草草从事,“封狼居胥”的壮举,只落得“仓皇北顾”的哀愁。想到这里,稼轩不禁抚今追昔,感慨万端。随著作者思绪的剧烈波动,词意不断深化,而转入了第二层。   稼轩是四十三年前,即绍兴三十二年(1162)率众南归的。正如他在《鹧鸪天》一词中所说的那样:“壮岁旌旗拥万夫,锦襜突骑渡江初,燕兵夜娖银胡革录,汉箭朝飞金朴姑。”那沸腾的战斗岁月,是他英雄事业的发轫之始。当时,宋军在采石矶击破南犯的金兵,完颜亮为部下所杀,人心振奋,北方义军纷起,动摇了女真贵族在中原的统治,形势是大有可为的。刚即位的宋孝宗也颇有恢复之志,起用主战派首领张浚,积极进行北伐。可是符离败退后,他就坚持不下去,于是主和派重新得势,再一次与金国通使议和。从此,南北分裂就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而辛弃疾的鸿鹄之志也就无从施展,“只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同上词)了。时机是难得而易失的。四十三年后,重新经营恢复中原的事业,民心士气,都和四十三年前有所不同,当然要困难得多。“烽火扬州”和“佛狸祠下”的今昔对照所展示的历史图景,正唱出了稼轩四顾苍茫,百感交集,不堪回首忆当年的感慨心声。“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两句用意是什么呢?佛狸祠在长江北岸今江苏六合县东南的瓜步山上。永嘉二十七年,元魏太武帝拓跋焘南侵时,曾在瓜步山上建行宫,后来成为一座庙宇。拓跋焘小字佛狸,当时流传有“虏马饮江水,佛狸明年死”的童谣,所以民间把它叫做佛狸祠。这所庙宇,南宋时犹存。词中提到佛狸祠,似乎和元魏南侵有关,所以引起了理解上的种种歧异。其实这里的“神鸦社鼓”,也就是东坡《浣溪沙》词里所描绘的“老幼扶携收麦社,乌鸢翔舞赛神村”的情景,是一幅迎神赛会的生活场景。在古代,迎神赛会,是普遍流行的民间风俗,和农村生产劳动是紧密联系着的。在终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中,农民祈晴祈雨,以及种种生活愿望的祈祷,都离不开神。利用社日的迎神赛会,歌舞作乐,一方面酬神娱神,一方面大家欢聚一番。在农民看来,只要是神,就会管生产和生活中的事,就会给他们以福佑。有庙宇的地方,就会有“神鸦社鼓”的祭祀活动。至于这一座庙宇供奉的是什么神,对农民说来,是无关宏旨的。佛狸祠下迎神赛会的人们也是一样,他们只把佛狸当作一位神祇来奉祀,而决不会审查这神的来历,更不会把一千多年前的元魏入侵者和当前金人的入侵联系起来。因而,“神鸦社鼓”所揭示的客观意义,只不过是农村生活的一种环境气氛而已,没有必要再多加研究。然而辛弃疾在词里摄取佛狸祠这一特写镜头,则是有其深刻寓意;它和上文的“烽火扬州”有着内在的联系,都是从“可堪回首”这句话里生发出来的。四十三年前,完颜亮发动南侵,曾以扬  州作为渡江基地,而且也曾驻扎在佛狸祠所在的瓜步山上,严督金兵抢渡长江。以古喻今,佛狸很自然地就成了完颜亮的影子。稼轩曾不止一次地以佛狸影射完颜亮。   例如在《水调歌头》词中说:“落日塞尘起,胡骑猎清秋。汉家组练十万,列舰耸层楼。谁道投鞭飞渡,忆昔鸣髇血污,风雨佛狸愁。”词中的佛狸,就是指完颜亮,正好作为此词的解释。佛狸祠在这里是象征南侵者所留下的痕迹。四十三年过去了,当年扬州一带烽火漫天,瓜步山也留下了南侵者的足迹,这一切记忆犹新,而今佛狸祠下却是神鸦社鼓,一片安宁祥和景象,全无战斗气氛。辛弃疾感到不堪回首的是,隆兴和议以来,朝廷苟且偷安,放弃了多少北伐抗金的好时机,使得自己南归四十多年,而恢复中原的壮志无从实现。在这里,深沉的时代悲哀和个人身世的感慨交织在一起。   那么,辛弃疾是不是就认为良机已经错过,事情已无法挽救了呢?当然不是这样。对于这次北伐,他是赞成的,但认为必须做好准备工作;而准备是否充分,关键在于举措是否得宜,在于任用什么样的人主持其事。他曾向朝廷建议,应当把用兵大计委托给元老重臣,暗示以此自任,准备以垂暮之年,挑起这副重担;然而事情并不是所想象的那样,于是他就发出“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慨叹,词意转入了最后一层。只要读过《史记·廉颇列传》的人,都会很自然地把“一饭斗米,肉十斤,披甲上马”的老将廉颇,和“精神此老健如虎,红颊白须双眼青”(刘过《呈稼轩》中语)的辛弃疾联系起来,感到他借古人为自己写照,形象是多么饱满、鲜明,比拟是多么贴切、逼真!不仅如此,稼轩选用这一典故还有更深刻的用意,这就是他把个人的政治遭遇放在当时宋金民族矛盾、以及南宋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的焦点上来抒写自己的感慨,赋予词中的形象以更丰富的内涵,从而深化了词的主题。这可以从下列两方面来体会。   首先,廉颇在赵国,不仅是一位“以勇气闻于诸侯”的猛将,而且在秦赵长期相持的斗争中,他是一位能攻能守,猛勇而不孟浪,持重而非畏缩,为秦国所惧服的老臣宿将。赵王之所以“思复得廉颇”,也是因为“数困于秦兵”,谋求抗击强秦的情况下,才这样做的。因而廉颇的用舍行藏,关系到赵秦抗争的局势、赵国国运的兴衰,而不仅仅是廉颇个人的升沉得失问题。其次,廉颇此次之所以终于没有被赵王起用,则是由于他的仇人郭开搞阴谋诡计,蒙蔽了赵王。廉颇个人的遭遇,正反映了当时赵国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和斗争。从这一故事所揭示的历史意义,结合作者四十三年来的身世遭遇,特别是从不久后他又被韩侂胄一脚踢开,落职南归时所发出的“郑贾正应求死鼠,叶公岂是好真龙”(《瑞鹧鸪。乙丑奉祠舟次馀杭作》)的慨叹,再回过头来体会他作此词时的处境和心情,就会更深刻地理解他的忧愤之深广,也会惊叹于他用典的出神入化了。   岳珂在《桯史·稼轩论词》条说:他提出《永遇乐》一词“觉用事多”之后,稼轩大喜,“酌酒而谓坐中曰:”夫君实中余痼。‘乃味改其语,日数十易,累月犹未竟。“人们往往从这一段记载引出这样一条结论:辛弃疾词用典多,是个缺点,但他能虚心听取别人意见,创作态度可谓严肃认真。而这条材料所透露的另一条重要消息却被人们所忽视:以稼轩这样一位语言艺术大师,为什么会“味改其语,日数十易,累月犹未竟”,想改而终于改动不了呢?这不恰恰说明,在这首词中,用典虽多,然而这些典故却用得天衣无缝,恰到好处,它们所起的作用,在语言艺术上的能量,不是直接叙述和描写所能代替的。就这首词而论,用典多并不是辛弃疾的缺点,而正体现了他在语言艺术上的特殊成就。
  辛弃疾调任镇江知府以后,登临北固亭,感叹报国无门的失望,凭高望远,抚今追昔,于是写下了这篇传唱千古之作。这首词用典精当,有怀古、忧世、抒志的多重主题。江山千古,欲觅当年英雄而不得,起调不凡。开篇借景抒情,由眼前所见而联想到两位著名历史人物——孙权和刘裕,对他们的英雄业绩表示向往。接下来讽刺当朝用事者韩侂胄(侂:tuō,胄:zhòu),又像刘义隆一样草率,欲挥师北伐,令人忧虑。老之将至而朝廷不会再用自己,不禁仰天叹息。其中“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写北方已非宋朝国土的感慨,最为沉痛。   词的上片怀念孙权、刘裕。孙权割据东南,击退曹军;刘裕金戈铁马,战功赫赫,收复失地。不仅表达了 对历史人物的赞扬,也表达了对主战派的期望和对南宋朝廷苟安求和者的讽刺和谴责。   下片引用南朝刘义隆草率北伐,招致大败的历史事实,忠告韩侂胄要吸取历史教训,不要鲁莽从事,接着用四十三年来抗金形势的变化,表示词人收复中原的决心不变,结尾三句,借廉颇自比,表示出词人报效国家的强烈愿望和对宋室不能进用人才的慨叹。   全词豪壮悲凉,义重情深,放射着爱国主义的思想光辉。词中用典贴切自然,紧扣题旨,增强了作品的说服力和意境美。明代杨慎在《词品》中说:“辛词当以京口北固亭怀古《永遇乐》为第一。”这种评价是中肯的。
  这首词是南宋著名文学家辛弃疾于公元1205年(宋宁宗开禧元年),66岁任镇江知府时,登上京口北固亭后所写的一首感怀词。   《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写于宋宁宗开禧元年( 1205) , 辛弃疾六十六岁时。当时韩侂(tuō)胄(zhòu)执政, 正积极筹划北伐, 闲置已久的辛弃疾于前一年被起用为浙东安抚使,这年春初,又受命担任镇江知府,戍守江防要地京口( 今江苏镇江) 。从表面看来,朝廷对他似乎很重视,然而实际上只不过是利用他那主战派元老的招牌作为号召而已。辛弃疾到任后, 一方面积极布置军事进攻的准备工作;但另一方面,他又清楚地意识到政治斗争的险恶,自身处境的孤危,深感很难有所作为。辛弃疾支持北伐抗金的决策,但是对独揽朝政的韩侂胄轻敌冒进的作法,又感到忧心忡忡,他认为应当做好充分准备,绝不能草率从事,否则难免重蹈覆辙,使北伐再次遭到失败。辛弃疾的意见没有引起南宋当权者的重视。一次他来到京口北固亭,登高眺望,怀古忆昔,心潮澎湃,感慨万千,于是写下了这篇千古传诵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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