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中央历届领导班子子王明树

悄然迟到的悔悟——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原镇长王明树犯罪心路之探析迟到的悔悟
——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原镇长王明树犯罪心路之探析
(反腐系列篇4)
“三十年的努力,今日落得如此下场,对我个人来讲可悲可怜,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同时我也深深感觉对不起党和人民政府,对不起领导和同事,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对不起妻子和儿子。我对不起基层党组织,我的每一次进步,每一次提升,都是基层党组织千方百计的培养,提供多次到省市区党校学习,提供多次外出考察提高的机会,把一个普通的农家孩子培养成一个副县级镇镇长,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付出多少代价啊!我对不起生我养我的父母亲,他们节衣缩食供我读书,本想望子成才、为国出力,没想到我晚节不保,落个身败名裂,给他们蒙羞,我对不起妻子和儿子······”
这么多的“对不起”,这么多的深深“愧疚”,发出这份悔悟的,就是南谯区沙河镇原镇长王明树。
日,滁州市纪委对王明树违纪违法立案审查。
日,王明树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日,天长市人民法院判决:王明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其违法所得赃款,依法予以没收。
王明树,琅琊区扬子办事处人。他成长于贫困的农村家庭,组织栽培加之自我努力,走到了副县级镇长领导岗位,可谓经历了人生无数的风雨和磨难,却挡不住金钱欲流的冲刷,楫折帆落,站到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他自责,他懊恼,他愧疚,他悔恨······
可这一切又悔悟的有点迟了。
和王明树共事的人,大都清楚他的底细,起点不高,但评价不低。
1962年10月,王明树出身于原滁州市一个很是贫困的农民家庭。家里兄弟五人,王明树排行老三。在那大集体的年代里,父母养育五个孩子,家庭十分困难,住的是茅草房,睡的是竹竿床,口粮不够经常要吃救济。就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王明树的父母仍然咬牙让他念完高中,且是家里唯一的高中生。毕业后,他回乡担任村小学代课教师。1984年王明树参加农村经济管理员考试,顺利被录取聘用到乌衣镇任经管员,从此踏入政界,进入乡镇机关上班,如是三十多年。
对于王明树的工作业绩,大家普遍认可,点赞的多。他先后在乌衣、城郊、三官、大王、章广等乡镇工作。期间每到一处,在工作中都能勤奋努力,兢兢业业,没有一丝马虎。正是这点,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广泛赞许,他的职务由普通的农经员,走到农经站站长、乡党委副书记、乡党委书记,及至落马前的副县级镇长领导岗位。
王明树的蜕变始于2006年,就是他担南谯区乌衣镇镇长后。对于期间发生了什么,心理产生的扭曲波动,他在他的《悔过书》里有着这样的记录:“得到领导重用后,接触各种项目增多,工程也越来越多,企业也越来越多,找主要领导办事的也越来越多,办事中请客送礼的、送烟酒的也越来越多,发展到后期送卡、送钱的越来越多……”。
经查:2006年12月至2013年8月,王明树在担任滁州市南谯区珠龙镇党委书记、沙河镇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承建工程、土地征用、拨付工程款等事项上为请托人提供支持和帮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请托人贿赂50余万元。
这里,我们不妨记录下王明树其中敛财的招数和其中几笔肮脏交易的过程,从中窥探出他私欲日益发酵的蜕变和膨胀。
就在2007年王明树就任珠龙镇党委书记期间,珠龙镇新农村示范点开建。代建商王某祥为感谢他所谓的”关照“,先后4次给王明树送去”感谢费“2万元。在珠龙镇做绿化工程的老板汤某军为感谢王明树对其所做绿化工程的关照和支持,送其现金1万元,后为恭喜王明树升任沙河任镇长和便于以后接揽工程,汤某军请王明树一家在滁州宋城某饭店吃饭,饭后又送给王明树现金1万元。这些,王明树假惺惺推辞后,全都“笑纳”。
南谯区沙河镇位于滁州市北郊,为历史古镇,于1987年经批准为标准建制镇,农业发达,有多个建材基地和林业基地,工业以建筑业和加工业为主。近年来,沙河镇乘着城镇化和“大滁城”建设的劲风,大力招商引资,发展迅猛。
这,一方面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造福百姓;另一方面,在这发展的背后,也潜藏着强取豪夺和利益输送。
2010年10月,王明树调任南谯区沙河镇任镇长(副县级)。此时,沙河镇政府办公楼即将竣工。由于镇政府财力紧张,不能将各项工程的工程款都及时拨付到位,承建沙河镇政府办公楼的承建商曾某的工程款同样也不能及时拨付,为此曾某为了能在拨付工程款上给予“关照”,决定送钱给王明树。那时,王明树刚刚到沙河镇上任,曾某担心王明树拒绝,于是在2011年元旦,买了4千元购物卡送到其办公室,准备试探王明树,在2011年元旦前夕,曾某到其公室,王明树一番推辞后收下。以元旦过节为由将卡送上,王明树推辞一番后收下了,之后将曾某的工程款给予“关照”。此后,在短短2年时间内,曾某以过节、拜年等诸多理由陆续送王明树现金7万元、购物卡8千元,名烟、名酒等若干,都被王明树一一收下。曾某也得其“关照”,在镇政府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陆续为曾某拨付了工程款约300万元。
2011年5月,在沙河镇原党委书记卜学贵(已判刑)、镇长王明树的帮助下,滁州市图业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购得沙河镇小学对面的“三角地块”,用于开发沙河镇幸福商贸城项目。为感谢时任镇长王明树的关心和照顾,2011年6月至2013年端午节期间,图业公司老总王某松及副总秦某堂数次送给王明树现金14万元、购物卡0.9万元。
此时的王明树,历经3年已经稳稳地坐在镇长的位置上。而此时,他的私欲也极具膨胀,收受的单笔数额也越来越大,从当初的区区千元,到后期的一笔十多万。
王明树的存款在急剧增加,可这不义之财也加速了他的自我毁灭。
如今,深陷囹圄的王明树,面对自己跌落深渊的人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悔悟。曾经的辉煌掩饰不了他的贪婪和侥幸,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究竟什么原因促使这样一个出生于农民家庭、仅有高中文化、依靠个人努力走上副县级领导岗位的人,却在人生事业的黄金年龄段渐渐堕落蜕化为一个无视党纪国法、恣意受贿敛财的腐败分子,探析他腐贪犯罪的心路,对于我们构筑防腐拒蚀,永葆我们共产党人的本色,实为一部生动的反面教材。
私欲作祟,心存侥幸在泥潭里越陷越深,这应该是王明树腐败的主因。其根本的还是他背弃了当初的信仰,丢根忘本,把人民给与的权力异化为自己掘金的工具。
对此,王明树在其《悔过书》中这样写道:“在我接受别人的钱物的过程中,也经历了这样的过程,先是接受别人的宴请,觉得吃吃喝喝没有事,久而久之有人送土特产,觉得这是口头食无所谓,再往后有人送烟酒,再后来就有人送卡、送钱了,从1千元到1万元,甚至多到10万元。从接受宴请到拿土特产、礼物到拿烟酒再到拿卡拿钱,是在一步一步被拉拢腐蚀你,你也在不知不觉中中枪中计。”
自我警惕一旦失去,也就失去了自我免疫。自然也会在侥幸的心理下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事发后,王明树真真切切意识到了这点。 在2007年王明树收下别人送给他的第一笔1万元的现金贿赂款的时候,这是他工作以来第一次收到的这么大数额贿赂,当时心里有些害怕,觉得这是件犯罪的事情。但转念一想,他又有了侥幸心理,只要把别人的事情办了,相信收点钱不一定会被发现,只要自己不说,对方也不会说,就不会出事。
明知违法,却心存侥幸。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说来有点搞笑的是王明树对收受钱物“创造性”地确立了有自己独特的行为“准则”:
准则一:受贿对象有选择。第一种是不会被组织上、政法机关注意的人;第二种是交往较深的朋友,相互间不会出卖。比如曾某就是他平时一向玩得好的朋友。因而,曾给他行贿,他就敢收,由小到大,由少到多,一直到受贿案件败露,仅收受曾一人的现金就达7万元,购物卡8千元;第三种就是他的手下中最知心的,象兄弟一样的下级。
准则二:要讲信用,得了别人的好处,就要为对方办事。并且千方百计要办到,这种钱收了才不会出事。如果没有办成,收的钱物都予以退回。
准则三:物色、培植收钱对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王明树收受的赃款,大部分是他介绍进来的包工头或企业老板, 相互熟悉、关系铁就会减少风险。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明悬的达摩斯剑也曾让王明树心惊胆战过。他认为“逢年过节别人送钱是人情来往,不是行贿受贿,实际上是自己给自己找理由,自欺欺人罢了。在收钱的过程中,也有害怕的时候,一听说某某出事了,自己也坐立不安,抓紧把钱退给人家,有时候自己也想不收钱,但往往坚持不住,形成收收拒拒的状况”。也正是在这种侥幸的心理驱使,使得他在受贿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难以自拔。
另外,攀比心理也害了王明树。
他在《悔过书》中写道:“由于多年当主要领导出去考察学习的机会比较多,与方方面面的企业家交往也比较多,看到发达地区公务员工资高、福利好,连村级干部各方面待遇都比自己强,产生了心理不平衡”,“和企业老总一起相聚时,他们挥金如土”。
无疑,攀比失衡的心理,就像一针催化剂,加速了王明树走向受贿犯罪。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无疑是我们共产党人勤政廉洁时刻牢记的警告。
“回想五十年的人生历程,回顾三十年的工作过程,我感慨万千,美好的三十年的工作历程将随着双规查处画上句号,无法回首而必须面对的后半生将从监狱开头,我要反思为什么会从一个普通的农家孩子走上副县级乡镇镇长,而又一下子变成罪犯、成为阶下囚。”王明树的悔悟,又何止是自怨自艾的哀叹呢?!合肥百货大楼-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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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百货大楼对业务员及以上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测评考核。公司2005年度就对所有的管理岗位实施了竞聘上岗,为贯彻一年一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管理人员进行了测评,并依据测评考核结果进行聘用。考核采取自我述职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由管理人员述职,然后由职工代表对自述人员逐一评议。为了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60%以上的职工参加了座谈评议和测评。公司副总经理杨志友、王明树,工会主席许兰等领导班子成员听取了管理人员的述职和职工代表对管理人员的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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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合肥百货大楼&&8&&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150号&&&&至尚品质&悦动生活滁州市南谯区珠龙人民政府--镇党委王明树书记在珠龙“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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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王明树书记在珠龙“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珠龙“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镇党委书记&& 王明树
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在定远召开全省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重点部署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6月29日-30日,省纪委在合肥召开了全省村务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会议,就在村级建立村务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再次进行了专题部署。6月4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进行动员并提出了明确要求。6月18日我镇召开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暨三资清理工作动员会,今天,镇党委、政府决定召开全镇“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推进会议,主要目的是落实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推动全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有序开展。刚才,延斌书记宣读了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和《选举办法》,希望同志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重点讲四个方面问题。
一、关于全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按照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全镇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从6月18日启动以来,至今已近2个月时间了。两个月来,各村高度重视,行动迅速,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有序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进展和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各村均召开了专题会和培训会,迅速传达镇阳光村务工程实施意见、“三资清理”《实施方案》和未退代理《实施方案》以及镇动员会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方案和具体分工安排,成立了领导小组,有力地推动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三资”清理工作进展较快。各村在完成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后,认真抓好培训工作,迅速展开“三资”清理工作,目前全镇8个村106个村民组已有90%以上村民组完成了清理工作。
总的来说,全镇 “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开局良好,进展有序,推进有力,整体上比《实施方案》要求的进度要快一些,比镇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下旬督查前的情况要好一些,取得了新的明显进展和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特别是少数领导思想重视程度还不够到位,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村宣传培训不到位,氛围营造不够浓厚,“三资”清理不够深入、清理程序不够严格、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尤其是核实、公示、确认等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软件材料整理归档不完善等等。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增强政治责任,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
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省委、省政府总结一些地方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务公开、村务监督等方面探索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我区去年推行的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便是其中之一)。各村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一、提高认识,全面理解“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一是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连续7年把“中央1号文件”聚焦在“三农”领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要发展和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要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综合服务平台。 “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我镇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主要是在保障农民对“三资”使用、收益、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基础上,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切实增强民主监督效力;推行村级事务“四议三公开”流程化管理,提高村级事务管理规范化水平。这既是落实党的“三农”政策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举措。二是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现在,绝大多数村都是原来2个村合并,村级的管辖范围进一步扩大,可控经济收入不断增加,管理权力明显增大。但是由于管理和监督的机制不健全,一些村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矛盾。比如,在财务及资产管理、农村低保、土地承包和财务公开等方面,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能促进村级权力规范、高效、公开运行,有利于从深层次上防止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的发生,排除当前农村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对于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是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载体。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党员干部处在改革发展稳定的最前沿,在维护群众利益、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村级党员干部的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党在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巩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涵盖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要求。认真做好这方面工作,有利于促使农村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改进作风,强化廉政勤政和为民意识;有利于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村级决策行为,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有利于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少数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干部民主法制意识和政策观念淡薄,对自身要求不严,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有些党员干部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有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农村村务管理、监督机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很大关系。面对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要从源头上防范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就必须从抓机制建设、抓制度建设入手。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就是要建立健全村级公共权力运行机制,形成一套科学、长远、管用、务实的制度体系。这既是加快构建农村惩防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新的形势下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要求。
第二、把握重点,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6月中旬,镇党委、政府召开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动员会议,印发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内容。各村要按照《方案》规定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认真抓好落实。一要把握好“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目标要求。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要紧紧围绕我镇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加强支部领导与促进村民自治相统一,坚持健全完善制度与加强监督制约相结合,坚持典型示范与全面推广相衔接。通过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农村集体“三资”家底清楚,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规范,资产、资源开发处置公开透明。二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健全落实,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三是农村党员干部按制度规定办事,违纪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对村务管理和村干部的满意度显著提高。二要把握好“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重点。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其工作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开展 “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三资”问题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容易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核心问题。近年来,我镇通过实施“四个一工程”(完善一套制度、建立一个中心、设置一定程序、构建一种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但也还存在诸如“三资”清理不够彻底等一些问题。因此,各村要在此次清理工作中,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切实摸清各村“三资”底数,做到全面清查、逐项登记、公示公开、不重不漏。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核实“三资”所有权,建立管理台帐,做到家底清楚、台帐健全、手续完备、产权明晰。在此基础上,要按要求做好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运行监管。二是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这项工作我们去年就已经开展,当前我们要在巩固、深化和提高上下功夫。重点是推广村级重要事务由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三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村级事务管理。三是全面建立村务村务监督委员会,这项工作我在后面专题说。三要把握好“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步骤。我镇总体时间安排是从今年6月开始到明年4月基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的动员部署已经在6月完成。从6月下旬到明年2月份是组织实施阶段,按照方案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从今年6月到9月,主要任务是集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推行委托代理服务。“三资”清理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张榜公布、建立台账,以备核查。同时,镇政府的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与各村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实行统一管理。要加强软硬件建设,做到“八有”,即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微机、有台帐、有制度、有业务操作流程图、有经费保障。第二步:从今年10月开始到明年2月,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村务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三公开”制度。第三阶段是检查验收,时间是明年的3月和4月,我镇将对照验收标准进行自查和总结,申报区里验收,同时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是我们今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市要求,我镇制定了实施意见和选举办法。刚才,已经详细进行了解读,尤其对候选人的提名产生,委员选举,以及实施步骤中的三个时间段等问题讲得比较明确,希望各村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就建立村务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中需要理解和把握的几个问题,再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要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有效整合各类村级监督组织,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四位一体”的公共权力制衡体系,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农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制的重大变革和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村民自治制度更好地发挥优势,有利于落实“四议三公开”工作法,有利于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长治久安。在现行的村级组织体系主要构架中,党支部是村级组织领导核心,村民(代表)会议是决策权力机构,也是监督机构,村委会是执行机构。从这一构架中可以看出村级监督主体的缺失、缺位。从理论上讲,村级有最高权力机构和监督机构――村民(代表)会议,但在实际工作中,村民(代表)会议不可能也难以经常召开会议,对村委会日常工作履行监督职责。但是,村级自治组织必须进行日常监督机制的完善,否则村级日常权力的运行容易失控。以前,我镇村级设有有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监督小组,2009年,我镇为加大对村级“三资”的管理力度,对村级监督资源进行了一次整合,将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整合为村级事务监管小组,出台了相关规定,授予一定的监督权力和职责,发挥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但总体上存在监督人员代表性不广、监督内容不全面、监督保障措施不健全等问题,实际中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不太好,在群众中公信力、说服力不强;而且进行的监督多是事后监督,对村里事务的决策缺乏知情和了解,很难对村务管理和村干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监督,以至于有些监督基本上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是名存实亡,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村级事务不公开、不透明、不合法的现象,导致部分村组干群关系紧张,损害党委、政府形象,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与改革发展。因此,推行建立村级事务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实现对村务党务公开监督、“三资”管理监督、重要事项监督、效能作风监督等村级事务监督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将有效避免村级在资金和资产管理、资源开发、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侵犯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问题。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正确的理解、正确的把握,采取有力措施,把推行村务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第二、要切实解决好组织设置问题。按照区实施意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分为“宣传发动、推进实施、总结完善”三个阶段,8月底前全镇所有村(居)要完成此项工作,时间很紧。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要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重要意义、职责作用、方法步骤等,充分争取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为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要精心谋划安排。要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当前本地农村村级监督组织成立的现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要明确具体的时间表,确保8月底前所有行政村普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开展工作。三要依法依规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治、自我监督的组织。各地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正)》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选举细则,并严格按照省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有效整合现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组织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一般设主任1人,成员2人,任期与村民委员会同届。需要强调的是,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按照“六有”要求进行设置,即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会议记录。这个“六有”要求将作为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乃至“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检查验收的一个重要标准。
第三,要切实解决好制度完善问题。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组建之后,就要抓紧指导和督促其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能够正确履职、发挥作用,促进村级民主监督工作规范、有效进行。一要健全工作机制。重点是要建立健全监委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接受其委托对村“两委”工作和村干部权力行使实施监督的各项制度,确保监委会在镇纪委指导和村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正确履职、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监委会能够独立行使监督权的各项制度,确保其能够按规定列席村“两委”有关会议、调查核实问题、提出批评建议以及向上级机关反映问题,特别是要支持和保证监委会监督村级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要及时指导和督促村务村务监督委员会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健全监委会工作运转制度、议事规则、工作报告等相关工作和管理制度,细化内部分工,建立工作台帐,强化日常监管等。二要完善保障机制。重点是要建立健全村“两委”工作和监委会工作双向通报制度、镇包村干部指导协调制度、镇纪委监督与协调处理制度等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妥善解决监委会与村“两委”及其他组织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当村务村务监督委员会无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可以向镇党委或区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镇党委和有关部门应及时妥善处理和答复的机制。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制度,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给予一定的误工补贴,其补贴考核办法由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用品由镇负责协调解决。三要建立监督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也要接受监督。重点是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接受村民代表评议和监督方面的制度,明确监委会在村民代表评议中信任票达不到村民代表人数50%的成员职务自动终止。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对监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的制度机制,严格奖惩措施,促进村监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实际工作量大、履职尽责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村监委,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违法违纪的村监委成员,经查实,要按程序罢免其职务。罢免或终止后的不足职数可按有关程序进行补选。
第四,要切实解决好监委会建设问题。这是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的前提和基础。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既是一件全新的事,又是一件事关长远的事;既是一件好事,更是一件难事。在推行之初,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大力支持和有效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村民意愿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一要教育引导村民着力把人员选准选好,候选对象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同时要实行回避制度。人员配备要注重精干高效。二要切实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监督,采取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定期进行工作考核等多种措施,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自身素质。三要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真正把监督重点放在确保村级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上,对村“两委”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对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落实“四议三公开”工作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党务分开、农村“三资”管理、招投标和村“两委”成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四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使之在政治上有地位、在工作上有权威、在组织上有保障,真正做到有权、有威、有用、有效,更好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三个工作关系: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村级党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有领导关系;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代表会议的关系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第五,要切实解决好工作推进问题。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有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积极稳妥推进工作,确保这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推行这项工作,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村(居)党组织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镇党委书记将亲自抓,对每个环节的工作都要亲自过问,对每个村的监委会是否达到“六有”要求,要亲自检查;各村党组织书记要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好本村选举,并负责落实“六有”要求;并结合实际,成立工作机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同时明确分管同志和专门人员抓好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民政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进这项工作,要着力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真正使监委会建得起来、干得下去,使之在促进村级公共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使之与党支部、村委会一样,成为村级不可或缺的重要组织。决不能只是就建机构而建机构,选几个人,挂个牌子,交差了事。在工作中,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统筹推进,并注意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通过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使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二是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相结合,充分发挥村务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更好落实;三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进一步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四是与信访稳定相结合,在监督中化解农村各种利益之间的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我们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一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是关键。我们把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作为今明二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建立了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和联系村制度。镇党委作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精心谋划,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到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各负其责。要严格实行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制度,实现“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协调,业务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村民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村党组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责任到人。要排好工作时间表,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
二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镇“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及时掌握各村“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要通过召开现场会和工作调度会等形式,强力推进全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纳入本部门整体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将把握好各阶段的时间节点,注意保持各村工作的平衡推进,妥善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向区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从而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三要加强宣传,抓好培训。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对于广大基层干部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基层干部群众从思想上真正理解接受,必然需要一个过程。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宣传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农村基层工作流程、融洽农村干群关系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真正理解进而拥护支持这项工作。我们将开辟专题、专栏介绍这项工作开展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在全区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一项新的任务,必须加强培训和指导。6月份镇领导小组已经按照培训计划开展了“三资”清理工作培训,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要求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四议三公开”等业务培训工作,使镇、村干部了解政策、明确方法、掌握程序、把握重点,及时有效的开展工作。
四要把握政策,搞好督查。在工作中,要严格把握政策界线,积极稳妥推进,既要认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矛盾,又要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尤其在“三资”清理过程中,要坚持依纪依法开展清理工作,同时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问题,尽量减少因清理引发的震荡和负面影响。要坚持“摸清情况、区别对待,立足教育、着眼规范”的原则,教育和督促存在问题的村及其党员干部珍惜和把握住机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对在清理规范过程中发现的贪污挪用、私分挥霍、虚报损失、转移资产、低价变卖和故意放弃产权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依纪依法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搞好督查检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加大责任考核和追究力度,镇党委将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对那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敷衍了事,虚以应付,造成工作延误、被动、验收不过关甚至出现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工作开展较好的村,及时总结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难点村”尤其是村务不公开和“三资”管理混乱的村,要派驻工作组进行“面对面”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任务落实不到位的村,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重大,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任务艰巨,推行村务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事关“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深入推进,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意义深远。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市、区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取把这项惠及民生、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工作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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