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理村里矛盾纠纷每家有6间房屋的宅基地,但是跟别人家有矛盾,只有四间盖上房了,没有房产证,现在不动产重新登记,

继承宅基地,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归他人所有,如何享有该宅基地的所有权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父亲拥有农村户口时继承一块之基地,并拥有该宅基地的-现此地已规划北京市某县.后我父亲农转非,且该之基地上的房屋非我父亲所有,请问,如何继承该宅基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谢谢!
农村宅基地使用证能否作为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唯一依据
儿子在我老宅基地上推倒老房重建新房,其财产如何归属?(老伴未立遗嘱过世)
有50年代房产证,当时是我外公的,现在他去世了,宅基地能继承吗? 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平房吗
房屋所有权人死亡,华侨如何继承房产
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遗产,共有6间,父母已去世,且现在已经翻盖,怎么继承
我家是农村,家中有父母及兄弟共四人,我家93年的宅基地证上是我们四人的名字。后来我因工作原因将户口迁出,我们兄弟俩都已结婚生子,兄弟在农村单独立户。但是房屋只有一处,一家人都住在一起。现在农村在办理土地确权登记,要重新发证,请问该如何确定我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及份额呢?
老家房子在多年前因住不着,卖给同村一个村民,协议规定好只卖其中4间房子,剩两间房子没有卖,其中一件塌了,有协议及证人,现在村里要换土地使用权证,开始扯皮,对方要求全部土地都归他,我主张只出卖的房子属于他,剩下的土地使用权仍归我所有,有法律依据支持吗?
你好律师,我和妹妹在父亲承包的土地上投资了30多万元建了一个三层房屋,当时双方签订了协议,明确约定房屋所有权归我和妹妹所有,而且如果将来因国家建设需要扩路时,所得的拆迁补偿款等相关费用也归我和妹妹所有,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我和妹妹是城镇户口)。如果承包期满没有续包,到时候房屋又该如何归属?
您好,我父亲于1980年在农村老家建房屋一幢,其中包括两层楼房一座,一层后院及厨房。当年在村里书记的见证下,我父亲和哥哥分家。把前面两层的楼房分给哥,楼房旁边的楼房、后面的一层后院以及两层后面的围墙分给了我。但我由于大学毕业,现在已不在农村老家。分给我的部分现在只有我母亲居住。现在我哥想把该宅基地卖了,并认为他现在是户主。父亲建房屋所在地的集体所有土地是村里分给他的宅基地。请问该宅基地全部归我哥所有吗?该房无产权证。谢谢! 您好,我父亲于1980年在农...  1958年社会主义改造房屋时我家共有16间房(门面房13间、住房3间)全部被纳入改造,住房3间拆除时作价106.32元,另安排公房1间半每月租金4.50元,这样的安排极不合理,用不了2年我们手中的作价款就全部交了公房的租金,我们就成了真正的穷光蛋,而拆除房子以前我们家本来定的成份就是贫农  爷爷起早贪黑创下这份家业不易,本想留给儿孙,没想到自已的儿孙竟没有落下一片瓦,我父亲因为房子全部被没收气急攻心于壮年含恨离世,可怜奶奶年纪轻轻时就守了寡,头发全白时又送走了儿子,父亲走后奶奶整天与妈妈抱在一起哭,我兄妹3人缺少照顾,整天到亲戚家蹭饭,家里从此大人就没笑过,2009年的那个冬天奶奶永远的离开了我们,奶奶临走前不停的说“共产党打天下不是要救穷苦老百姓的吗?不是要让我们过上好日子的吗?怎么解放了我们反倒过上了苦日子”。  今年3月份我曾往总书记办公室写过一封信,5月份郑州市管城区房管局信访办的朱科长与我取得了联系,经过取证后移交给了管理科,管理科以种种借口拖着就是不给我解决,唯一居住的房子在房管局没有任何登记,马上旧城改造面临拆迁,我们这一家人该怎么办?何去何从?  84年、87年、92年、中央曾多次下文要求各地政府解决私房改造遗留问题,而地方政府收到文件后从不向社会公开,以前又没有网络,我们根本不知道这种文件的存在,信息的严重不对称造成了我家被没收的房子仍未归还。  时至今日唯一的希望就是中央政府。习主席反贪污、促经济、重民生、提国防、在广大的人民心中赢得了极高的赞扬,我对本届中央政府非常有信心,希望我家的事情能引起中央重视,希望习主席能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希望我的信不要石沉大海,希望我能在有生之年还能见到阳光。  另外谁能指条路, 出个高招本人不胜感激!!!
楼主发言:484次 发图:
  只能呵呵了
  希望国家能给个说法,  
  要有个说法的
  为了社会早日进入法制时代,让我们共同努力!同意的请顶起
  希望有关部门早日站出来,勇于担当历史责任
  希望有关领导可以多关注下民众的权益,政府就是要维护好百姓的利益  
  帮顶!!!!!!??????????????????????  
  十八大四中全会倡导依法治国,执法为民,法律不能为百姓维权那还有什么用,政府职员没人管,推脱责任,这还是人民的好公仆吗!!!!!  
  当年的房管局收了我家的房,房子值多少钱我家说了不算数,完全由他们说了算,房管局收了我家房子租金后自已白得80%,用了我家租金的20%支付给我们8年后房子的产权就归了他们,,还给这种空手套白狼的玩法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赎买,这种好事昨不叫老百姓去赎买你们房管局的房子呢?
  @007zhanglin   这个事情,之前出现过这种案例,你可以到法院诉求,之前一个地主家庭,无偿捐助,后来国家赔偿了,他家有当年的老房契在手的,后来老地主子孙都分了财产的,这个我是在传奇故事上面看到的。
  事情不一样.1992年高法有规定关于私房改造遗留问题法院一律不受理,此问题归房管部门,我家老房契在房管局,可以查到的。
  我对赎买的理解是要掏钱的,当年的房管局不花一分钱,白得了8年的房租(80%),8年后又白得了我家的房子。
  天理何在
  可怜我父亲壮年早亡,撇下一家孤儿寡母,那些年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回忆起童年心中全是阴影
  我要是房管局的人,我就找个地缝钻进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是明确要保护个人合法财产吗?
  中央政策是英明的都是地方上的领导为所欲为,难道里面没有私利存在么?希望上面要关注下基层百姓的声音啊!  
  宪法明确了又怎么样,地方政府还不是想昨样就昨样,你不是写过信吗,中央只不过是把你写的信返回原籍而已,地方政府不还是不管吗,楼主应换个思路,想想别的办法,比如联络其它跟你一样的人,人多力量大,不要走法律途径 ,那样的话房管局能玩死你,不走寻常路,把事闹到最大的时候也许一切就迎刃而解了,
  有关部门要多多关注民生呀,不要只说不做
  一腔努血
  有同样冤屈的人与请在此留言,让我们联合起来!!!!!!!!!!!!
  ·家中有房被没收的上访户,请你出个声,我们共同来维权!!!!!!!!!!!!!!!!!!!
  还我亲生父亲命来? 还我家被霸占房产?
  实在搞不懂,我们也不是日本人,为什么会遭到政府如此的逼迫?
  最近得知当年没收的房只要是海外关系的就可以退还,还是搞不懂啊,没有海外关系的怎么就不能退还,政府就这么瞧不起国内的人民吗?干嘛要一样的人两样的对待呢?
  从小就受爱国教育,这样的祖国让我怎么爱的起来
  强列呼吁中央立法机构早日立法,不要光喊口号!!!!!!!!!!!!!!!!!!!!!!
  开玩笑?58年前的房子没收,现在能要的回来?我们农村多少地主被打到,多少家产被分掉,多少人家破人亡!国家能补偿吗?没有。你们家只是房子没收,多少还有房租,可不知那些被划为地主阶级的苦命人。每逢政治运动,首先倒霉的就是他们,无休止的批斗,无休止的游行,除了肉体上的痛苦,还有精神上的折磨,只要是地主,可以说祖宗十八代別想翻身,这些痛苦不是常人能想像的到的  
  @007zhanglin 试试电视台,媒体,新闻,法制频道,今日说法。。。。
  昨日看日本选举,人家一张一张数选票的,非中国粗放式的哦  
  咳,哪个家境丰厚的不是如此?更有被、、、、、、
  一声叹息!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搞死了多少人,多少私房被没收,天理何在?没有法律支持我们来维权,何来以法治国,空空而谈,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感到悲哀!
  在中国哪个城市没有!!!!我家和以你的情况差不多!!!只能自认没生在好的时代。
当年,重庆“九、二”火灾夺去了我父亲的生命,却给我母亲和四姊妹留下一百另点平方的房子。在所谓的私房改造中被“改造”了,美其名曰:割资产阶级尾巴。每月返给我们9元人民币。没有多少年,连这9元钱都不给了。致于我们怎样走过来的······像这样冤屈的百姓家庭太多太多。文革过后驳乱反正,眼看着一个个被打成右派··等等冤假错案得到纠正。我怀着“两个相信”的信念,我怀着政策总有一天会在我们身上落实的梦想。我也着过不少努力。随着时间一天天的推移,一个个都成了泡影······。
  @007zhanglin 房子是“唐僧的肉”,你我都不是孙悟空,没那本事。写信?过去我差不多每年发100来封,没一封有回复的,就连二级法院诉状也没有回复的。怎么办?现在不写了,学会发帖。请看看我发的帖子,兴许有点启发。谁叫我们是小民呢?
  强列呼吁中央立法机构:  一、建立建全法律制度  二、对社会主义私房改造遗留问题进行建档  三、制度补偿标准  四、彻底清查未补偿人数  五、在网络、电视、报纸上公示  六、实际发放了结历史问题
  @007zhanglin
17:29:00  1958年社会主义改造房屋时我家共有16间房(门面房13间、住房3间)全部被纳入改造,住房3间拆除时作价106.32元,另安排公房1间半每月租金4.50元,这样的安排极不合理,用不了2年我们手中的作价款就全部交了公房的租金,我们就成了真正的穷光蛋,而拆除房子以前我们家本来定的成份就是贫农   爷爷起早贪黑创下这份家业不易,本想留给儿孙,没想到自已的儿孙竟没有落下一片瓦,我父亲因为房子全部被没收气  —————————————————  请在网上多看几遍《五四宪法》《七五宪法》和《毛泽东选集》第五卷。  
  @007zhanglin 在一条漫漫长路的尽头,还是有阳光的,只不过需要两个条件  首先要有坚定的信念,有愚公移山的精神,第二个条件就是培养你家的后人   要发奋读书,获得高学位,然后从政,只要位高权重,不用你奔波,自然有人还回你家   的全部,如果现在是平民,下辈是百姓,下下辈子还是草根,那就和我一样,公平就是  咱们的奢侈品,这就是现在社会的现实。
  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讲话,系统地阐述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问题。明确提出中央正在考虑进行的重大改革之一就是向全国人大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这就证明以前的宪法不再适用  我只是一个小民,别的不知道,我就知道我家的房子一不是抢来的,二不是偷来的,是我祖上一砖一瓦建起来的,怎么就在我即不愿意也没有办理任何移交手续的情况下成了政府的,天理何在?
  谁能告诉我,在中国是法大还是权大?
  @007zhanglin 你说的和现在的强拆没啥区别。
  我在泪奔中狂顶!!!!!!!!!!!!!!!!!!!!!!!!!!!
  我不相信苍天会有眼,若苍天有眼天下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冤假错案,那些错判枪毙的人可会转还吗?那么多的私房在人家没有办理任何过户的情况下就归了公,这些原房主的利益谁来保护?向谁来喊冤?有谁会替我们来做主?
  昨日电视柜《老农民》第三集演到工作组进村正好赶上地的主人在把自家的地送给邻居,工作组当时就阻止了送地,并召开会议把他定成地主成份,分了他家的田和房,进而开始批斗他,不知大家瞧后有何感想?
  @007zhanglin 要相信习主席,他们是人民的父母官,只是没有看到你的信件可能,现在的社会只有相信在习主席领导下的共产主义中央人民政府!!!
  我拭目以待
  我们坐下来和当初没收房子的房管局谈退还问题有用吗?他们会把到嘴的肉吐出来吗?
      这是我家原来的房屋所在地,现已经改建成了广场
  什么世道啊 没有王法了吗?/a/chenjianxinwen/minsheng/
  ·家中有房被没收的上访户,请你出个声,我们共同来维权!!!!!!!!!!!!!!!!!!!
  1958年社会主义改造房屋时我家共有16间房(门面房13间、住房3间)全部被纳入改造,住房3间拆除时作价106.32元,另安排公房1间半每月租金4.50元,这样的安排极不合理,用不了2年我们手中的作价款就全部交了公房的租金,我们就成了真正的穷光蛋,而拆除房子以前我们家本来定的成份就是贫农  这样的贪官,这样的腐败,就没有人来管了吗?恨不得boom了这些狗官
  楼主,坚持吧,不还楼主公平,楼主一定要呐喊下去!
  真是天下乌鸦一般黑,什么时候我们老百姓才可以不受这样的虐待!
  @007zhanglin ?ADUIN=&ADSESSION=&ADTAG=CLIENT.QQ.5329_.0&ADPUBNO=26349
  老百姓活着不容易
  告他!!!!现在这个时候,还是会有人给你做主的
  地方政府的利益是建立在最底层劳苦大众的利益之上,你信吗?反正我是信了!
  老百姓活着不容易,做一个中国的老百姓更不容易
  竟敢公开杀人
  唉~~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日头落了!”这和现在的局面有多像!有些狗官们仗着几个臭钱,欺骗,欺压,欺诈百姓!但,我相信,正义会像阳光一样,穿透阴霾和云层,射向大地!!!!
  错案不究,天理不容,冤屈不申,民心不顺,社会不安,和谐难求
  天下的冤案太多太多了,政府不是不知道,是不愿意管
  楼主坚持
  此冤不平,只要我活一天,就跟他们斗一天,我的子子孙孙都会接力斗下去的,一直到看见天下有白色的乌鸦为止!!!!!!!!!!!!!!!!!!
  都是地方政府,和村官做的无耻之事,习主席,要接地气严格管理了,  
  习主席,要接地气严格管理了,您老人家听见了吗?
  习主席,人民喊您接地气严格管理了,
  整个社会都是强肉弱食,老百姓犹如蝼蚁,但,我坚信,只要抗争,终有出头之日!
  该革革这些腐败官员的命了,要不然这次峰会会把控不住了,虽不谈政治,只谈经济的一种政治手段会出严重问题,自扇耳光……
  历史发展的规律!老虎打了,但越来越多的硕鼠遍地招摇,苍蝇无臭不沾,这是中纪委一项艰巨的任务!
  你们靠着权势沾尽了便宜,黑白两道通吃,动辄一笔就轻而易举的弄到百万,千万,住着特价房,福利房,我们忍了,你们徇私枉法,我们忍了,你们贪污腐败,我们忍了,你们会说;你们有本事,混到我这个位置呀。
  爷爷起早贪黑创下这份家业不易,本想留给儿孙,没想到自已的儿孙竟没有落下一片瓦,我父亲因为房子全部被没收气急攻心于壮年含恨离世,可怜奶奶年纪轻轻时就守了寡,头发全白时又送走了儿子,父亲走后奶奶整天与妈妈抱在一起哭,我兄妹3人缺少照顾,整天到亲戚家蹭饭,家里从此大人就没笑过,2009年的那个冬天奶奶永远的离开了我们,奶奶临走前不停的说“共产党打天下不是要救穷苦老百姓的吗?不是要让我们过上好日子的吗?怎么解放了我们反倒过上了苦日子”。  真他们的事畜生,望这些狗官早日西去
  政府也设有投诉,可是从来就没见真正受理的,做样子而已。
  哭都没泪水的代年  
  出现这么触目惊心的事情,让人感觉到心头阵阵伤悲啊
  地方政府和村霸地头蛇欺压我们,我们还没地方讲理去,因为他们就带表了伟光正,恕不知,动摇共产党执政地位的也正是他们这群败类,还得意地活着,太不要脸!
  这就是权力大于法,政府强奸法律的现实版,地方政府,地头蛇们就代表伟光正,他们做了坏事,自己做法官真是社会现状。
  我家房子不解决,我死不瞑目,我就是到期了阴间,也要找阎王爷告状,晚上没事干我也会飘出来找你们算帐
  中央政策是英明的都是地方上的领导为所欲为,难道里面没有私利存在么?希望上面要关注下基层百姓的声音啊!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古到今,道德在中国占据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位置。牺牲自己以利他人,牺牲个人以利整体的利他主义和集体主义道德宣传比任何别的国家都响亮。但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当下的中国正在讨论的却是建立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根本谈不上去建设更高的毫不利己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中国人的道德是怎么败坏的?从表面上看,是中国从原来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开始的。如果道德沦丧是市场经济的道德特征,我们宁愿不选择市场经济。但事实上是,为什么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没有出现道德沦丧的情况呢,显然,认为市场经济是中国人“缺德”的根源这种论点是站不脚的。
  人缺什么都行,就是不能缺德,要不然生的孩子没屁眼
  我要多生几个孩子了,只要把他们养大成人,这就是我的后备军,我死后让我的孩子继续替祖宗申冤
  奶奶离世前不停的说“共产党打天下不是要救穷苦老百姓的吗?不是要让我们过上好日子的吗?怎么解放了我们反倒过上了苦日子”这句话久久回响在我的耳边,永世不能忘记。
  @007zhanglin
现在的老百姓有16间房的人不多啊。你们还是贫农?无语了。。。你爷是干什么的?不会是长工吧。我看是地主。说实话,没斗你们很不错了。我知道的在我们老家,以前有一地主,跟你家差不多大。狠凶!!!交不起租,拿别人家老婆顶。现在他的孙子吧,小学同学。也好斗,却是个败家子。我不知道你有什么理,但我爷从小没了母亲,很苦的,共产党来了,才有了一间屋。关键是你要奋斗,我77年的,取妻生子,买房买车,都是我一人,如果你一味的埋怨,我看不妥。换了我,我不怨。
  黄帝2014:  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你说你现在有房有车了,放至1958年你这号人就会拉出去游街、示众、批斗、命好了你还能活下来,还有脸跟我在这说三道四的.  首先我家在解放初期是贫农,16间房是我爷爷在解放后在自家院落内一砖一瓦建起来的,我们家从没欺负过任何人,更没资格拿别人老婆来抵债,就是碰上了你这号人也绝对不会骂你是孬孙。
  黄帝2014:  你说换了是你就不怨,你当然不怨了,因为参与非法分割别人财产的人当中,有你小子一个,  你问我爷爷是干嘛的,大声告诉你,爷爷是贫农,过去是,现在还是,从没干过坏事,也没拿你奶奶抵债,不然解放军也不会给我们家定个这个成份。  如果现在是1958年,我立马上你家去分你的家,割你这个资本主义的尾巴,让你子子孙孙不得申冤.  最后声明一点,不了解情况,别瞎说话,小心风大闪了你的舌头,
  黄帝2014:  干嘛起个名字叫黄帝呢?是不是对过去封建社会念念不忘啊?梦想着有朝一日做个皇帝,好去欺负别人呀 ?  就你这名字放到1958年就够斗你一会了
  气死我了
  黄帝2014:  敢不敢说你家地址,让现如今的贫农上你家去,也来一回当年的社会主义改造,
  黄帝2014:  抢了人家的房白住着,亏心不,晚上做不做恶梦,现如今去你家抢一回昨样?高兴不
  黄帝2014:  我要是你,我就没脸活着,尿泡尿头扎里,淹死算了,
  黄帝2014:  我要是见了你,保证不打死你
  黄帝2014:  你个非法掠夺者
  皇帝2014;  你抢了别人的房子,如今自己也有房有车了,咋没人抢你的房和车呢?现在的人不抢这就叫法律,你懂法吗? 你生在了一个好年代,搁过去早斗死你了,多积德多行善,别在别人的伤口上撒盐,给自己的祖宗招骂,
  普天之下 都是命苦的多
  2015年元旦晚上11点多,河南安阳北关区许希望在北京马家楼接济中心被当地黑保安(之前被关黑监狱的保安)绑架,手机被抢,一直关机,至今生死不知,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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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过世兄弟为房“翻脸”上世纪70年代末,田哥和田弟的父母相继去世,留下一处院落6间房子,由兄弟俩共同居住。后村委会考虑到兄弟俩住房紧张,又为田弟批了一块宅基地。田弟盖起房后,从老院搬出,田哥独居老院。1996年,土地登记时,老院宅基地登记在田哥名下,田弟未提出异议。2012年,田哥与张某的母亲。2014年2月,张某与田哥达成协议,约定由张某赡养继父田哥,田哥名下的房屋、生活设施和宅基地使用权归继子张某所有。2014年6月,继子张某据此协议,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至自己名下。同年,田哥拆除6间旧房,准备翻盖新房,但遭到田弟阻挠。田弟认为6间旧房系父母遗产,应为兄弟俩共有。自此,双方起了争议,田哥起诉田弟侵权。如何分割正确确认家庭成员每个人的房屋产权的具体份额,还需明确建房申请人、《宅基地使用证》登记人与房屋产权之间的关系。《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所以政策实际是各省市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授权,对农民居住用地权益的公平分配,它不论贫富按人定量,通过造房用地的审批以保障每个农民都有其建房居住之地,属国家对农民居住权的基本保障。虽然《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只有户主一人,但凡是依法具备建房用地申请条件,并在政府审批时被计入宅基地计算面积的申请人,都应当与《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一样,属于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共同享有人。登记人与其他合法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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