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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高考作文有关莫言的作文素材
来源:  16:14:25 【】 
整理“2013年有关莫言的作文素材”帮助各位考友备考作文,考试顺利。
  当看到又一届的学生举起右手,庄严地举行“百日誓师”……这也就意味着高考日子近了,近了……自然,新一轮的高考“热议”话题也掀起了高潮,其中2012年红遍世界的作家莫言就是一个……
  “今年高考肯定要考莫言!”很多学生都猜测。
  于是阅读莫言的小说、了解莫言的生平故事也成了很多高三学生高考准备的必要部分。
  若是“莫言”走进2013高考考场,会考些什么呢?
  我也在思考琢磨这个问题――
  我个人观点:关于莫言的话题有可能在文学作品阅读或者作文中设题。但是应该只是会以试卷材料的形式出现,而不是把作家本身作为考题出现,所以会仅仅只是材料,这和选择其他作家的作品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学生要提高的是自己解题的能力,而不是把重点放在莫言这个人身上,作家不是重点。
  如果考到莫言,最大的可能性会在作文上,有可能从三个方面来考学生,第一:让学生来分析中国人为什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第二:一个人持之以恒做一件事情,总会取得成功,以此作文,第三:就是讲故事的魅力,因为莫言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如何学会讲故事,用语言的魅力来折服人。
  如果他真考这些,我们又该为莫言做些什么准备呢?
  一、首先要关注莫言的精神内涵。
  “莫言认为,在小说中要保持真正的民间立场和视角,就要求作家丢掉知识分子立场,要用老百姓的思维来思维,否则,你写出来的民间就是粉刷过的民间,就是伪民间。他在谈到《四十一炮》时说道:因为本书是用罗小通的口吻诉说,作者深藏幕后,或者说,在这本书里,没有作者的思想。而罗小通的思想,罗小通对老兰的矛盾心态,正代表着民间的标准。老百姓有自己的是非观念,也有自己的道德标准。比如说往肉里注水,我作为一个生活在城市中的人,那是深恶痛绝的,因为这种肉会损害我的健康和利益,但从罗小通和老兰的角度看,那就是注水有理。你如果不注,别人也要注。农民往肉里注水,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是这个时代的产物,是诸多****现象中的一个现象。这跟出版行业中的盗版、制药行业中的假药、医疗行业里的红包、官员们的假数字和贪污腐化等是一样性质的问题。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人人都是害人者,人人都是受害者。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时间,需要痛苦。”
  二、读一些莫言的短篇小说,了解他曾获得矛盾文学奖后的获奖感言。
  许多人也问我这部小说到底写什么的,我说写人,写姑姑这样一个从医50多年乡村妇科医生的人生传奇,她的悲欢离合,她内心深处的矛盾,她的反思与忏悔,她的伟大与宽厚,她的卑微与狭隘,写出她的职业道德与时代的对抗与统一,写的看似一个人实则是一群人。《蛙》其实也是写我的,学习鲁迅,写那个躲在旗袍里小时候的我,几十年来我一直在写他们、写外部事件,这次写自己、写内心,是吸纳心情、排除毒素,揭露社会阴暗面容易,揭露自己内心阴暗困难,这是人之常情。作家写作必须洞察人之常情,但又必须与人之常情对抗,因为人之常情经常制造罪恶。在《蛙》中我自我批判的彻底吗?不彻底,我知道今后必须向彻底的方向努敢对自己下狠手,不仅仅是忏悔而是剖析,用放大镜盯着自己写,盯着自己写也是盯着人写的重要步骤。得了茅盾奖当然是好事,但得了奖则忘乎所以是可耻的行为,必须清楚的知道与这个时代相匹配的好小说还没被发明出来,要把目光往那个方向看,盯着那个在荆棘丛生没有道路的地方,那里有绝佳的风景,那里有伟大的小说在向我们招手。
  最后感谢中国,感谢读者、感谢评委,感谢那些批评过我、表扬过我的朋友们。感谢那些用他们的真诚情感不断激励我写作的朋友们!
  三、了解莫言的生平事迹。
  莫言生于日,原名管谟业,祖籍山东高密,中国当代著名作家。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他自1980年代中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2011年莫言荣获茅盾文学奖。2012年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其作品深受魔幻现实主义影响,写的是一出出发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传奇”。《生死疲劳》和《蛙》这两部作品所具有的罕见的宗教情怀,使它们超越了中国作家同行,而进入了世界文学的行列。莫言的业绩,也使他当之无愧地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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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莫言和《红高粱家族》的往事
  付如初
  27年高粱红
  一声高亢的“高粱红了”,拉开了60集电视连续剧《红高粱》的篇章。而27年前,这富有感染力的声音是响彻大江南北的“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从那以后,颠轿、野合、祭酒都变成了中国电影史、乃至中国文化史上的经典桥段,也变成了一种既饱受争议又深入人心的中国风格和中国格调。红高粱也变成了东方的文化图腾,象征着强悍而原始的生命力和不屈的民族气节。
  27年,从一个在文坛上崭露头角的青年作家,变成了中国本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人;也从一个才华横溢的摄像变成了“第五代”导演的领军人物――无论后来对张艺谋的电影有多少争议,有《红高粱》在,他的导演资质鉴定都应该是优秀。
  张艺谋凭着《红高粱》在柏林拿到新中国电影第一个金熊奖之后,莫言接受报纸采访回顾《红高粱》的改编过程,他说:“我对张艺谋没有任何要求,我说我不是鲁迅,也不是茅盾,改编他们的作品要忠于原著,改编莫言的作品爱怎么改怎么改。”
  饶是如此,这部最初起名《九九青杀口》的电影还是最大限度地尊重了原作,包括让莫言引以为豪的、叙述人称上的天才创造“我爷爷”“我奶奶”视角;包括流贯在小说中的高拔健迈的阳刚之气;包括“最能喝酒最能爱”的浪漫主义格调;甚至包括原作中在片段化的情节中冲击跳荡的诗意风格。仅仅五个主要人物,不多的台词,浓烈而富有冲击力的画面,紧凑的叙事节奏,就完成了一次电影和小说的完美结合。
  对于由五个中篇构成的小说《红高粱家族》,电影是刀切斧削,取其精粹;而电视剧则因为长度和形制的要求,要增宽拓容,不放过每一个枝蔓。
  原书中,没有冲破旧家庭的新青年,没有九儿的初恋挫折;也没有守护名节、和九儿斗智斗勇的嫂子淑贤。原书中有真实原型的高密县长曹梦九的出场也并不多,但他在电视剧里几乎变成了主要人物朱豪三,而且他的“半是文半是武半是野蛮”也颇有《让子弹飞》的冷幽默意味。
  如果说张艺谋的电影是一首雄浑壮阔的诗,凝练、紧凑、可堪玩味,那么现在的电视剧就像一篇散文,庞杂、疏朗、可资消闲。
  电影是男人戏,充满了酒神精神。在姜文的“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中,巩俐的笑容是安稳的底子,是侵略到来之前,中国农耕社会中男人自足生活的首要构成因素,是所谓的“老婆孩子热炕头”。电视剧则变成了女人戏,充满了女性主义的意味。在九儿“活着比名节”更重要的生活哲学之下,余占鳌、张俊杰等所有男性,都变成了女性个性解放的点缀。
  当然,二者都不能算对原作的偏离,因为小说既写到了“我爷爷”余占鳌的匪气和霸气,也写到了“我奶奶”九儿“什么事儿都敢干,只要她愿意。她老人家不仅是抗日的英雄,也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他们在“生机勃勃的高粱地里相亲相爱,两颗蔑视人间法规的不羁心灵比他们彼此愉悦的肉体贴得还要紧”。只是,电视剧加长并分集的形制会将所有不羁心灵掀起的风暴都稀释掉,变成一个个小风暴和小冲突。
  高粱为什么这样红?
  《红高粱家族》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为什么莫言有那么多的作品,最先被改编成电视剧的还是这一本呢?我认为,除了电影巨大的影响力是可借之势之外,它在莫言创作中所占据的地位,它所塑造的鲜明的人物性格,所采取的土匪+战争+爱情的情节模式,都是成因。而小说开放的历史观和宏阔的故乡情结也为改编提供了再创造的巨大空间。
  这是一部以抗战为背景的小说,前面说过,由五个中篇构成。故事用“我爷爷”“我奶奶”的视角讲述,但随时会跳到“我父亲”和“我”。因而,故事并不是按照正常顺序讲的,而是充满了上世纪80年代作家所迷恋的技巧的探索、片段的拼接。在书中,莫言展开了他天马行空的想象,语言虎虎生风,人物自在彪悍。
  坦率地说,对于一般读者而言,《红高粱家族》不好进入,但一旦读进去,会立刻感受到一种读历史演义和民间传奇的乐趣――把历史传奇化、演义化,是莫言在战争文学中接续文学传统的成功尝试。他说:“《红高粱家族》好像是讲述抗日战争,实际上讲的是我的那些乡亲们讲述过的民间传奇,当然还有我对美好爱情、自由生活的渴望。在我的心中,没有什么历史,只有传奇。”
  在小说里,莫言一开篇就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理念:“高密东北乡无疑是世界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一代一代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到种的退化。”在篇末,它借纯种高粱变成了杂种高粱,失却了“高粱的灵魂和风度”而让人失望、让人痛恨,来呼唤重新寻找家族图腾和高密东北乡传统精神象征之必要。
  多年前,鲁迅先生就曾借着九斤老太太的口说,生出来的孩子体重越来越轻,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对于历史传统深厚的中国,对于文学脱胎于史学的中国而言,这样“今不如昔”“慕古好义”的感叹显然是最没有争议的“集体无意识”――文学的功能之一就是追忆或者向往一种不存在的生命状态和价值理想,用白日梦对抗时光流逝。
  而且,作为文学,除了用文字展示一种充满了原始精神强力,因而也充满着原始田园魅力的生命状态之外,《红高粱家族》还自有批判锋芒和价值底蕴。
  比如,全书的情节核心――墨水河伏击战,“我爷爷”的土匪部队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上了国民党杂牌部队冷支队长的当,他谎称共同作战,但关键时刻选择了自我保存。等到日本人的汽车被炸,“我爷爷”们惨胜之时,冷支队又来巧取战利品。全书的线索之一,就是“我爷爷”要重整队伍,找冷麻子报仇。而在抢夺战利品的队伍中,也出现了八路军江队长的身影。书中写,“我爷爷”“恨日本人、恨冷支队,也恨八路的胶高大队。胶高大队从他这里拐走了二十多条枪,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并未听说他们与日本人去战斗,只听说他们与冷支队闹摩擦,并且,爷爷还怀疑,他和我父亲藏在枯井里后来突然不见的那十五条日本‘三八’式盖子枪,也是被胶高大队偷走了。”
  书中还会出现这样的时空纵横:“当一九六零年黑暗的饥馑笼罩山东大地时,我虽然年仅四岁,也隐隐约约地感觉到,高密东北乡从来就没有不是废墟过,高密东北乡人心灵里堆积着的断砖碎瓦从来就没有清理干净过,也不可能清理干净。”
  此外,书里还充满隐喻地写到了日本人报复余占鳌、血洗村子之后,抢夺死尸的红狗、绿狗、黑狗之间的喋血大战。最后,他们和日本人、中国人、国军、共军、土匪的骨骸混在一起,难辨究竟。由高粱之红,有心的读者可以窥见上世纪80年代文学冲破禁区的勇气和胆识。所谓文学的黄金时代,大概就是指的这种突破束缚的精神状态,当然,莫言之独树一帜也可以由此窥见一斑。
  以上所说的细节和理念,都是文学独有的,影视不可能传达出来。它们只能在文学所提供的历史格局中做谨小慎微的努力。无论影像技术如何发达,文字和文学之不可取代也在这里。它有属于自己的表达智慧,也有这种智慧保护下的批判锋芒。用莫言的话说,只有小说是充满气味的,这气味里有故乡的、有人性的、有历史的。而历史,在莫言看来,是超越了阶级的,只关乎人和人的命运。
  关于莫言和《红高粱家族》的往事
  在发表《红高粱家族》之前,莫言已经写了几个中短篇小说,其中的《民间音乐》曾受到孙犁的赏识。而他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发表在1985年冯牧主编的《中国作家》上,刊物还为此召开了一个规模很大的研讨会,汪曾祺在会上对这个小说所展示的朴素和原始之美赞赏有加。莫言此后也一直把《透明的红萝卜》中那个在严冬也只穿一条短裤、不爱说话、没有名字的黑孩子当作自己的精神画像。接着,就是中篇小说《红高粱》在《人民文学》杂志发表。获得好评之后,他又写了《高粱酒》《狗道》《高粱殡》《奇死》四个中篇,然后结集成《红高粱家族》出版,也就是电视剧版《红高粱》所依据的版本。
  在改编成电影之前,《红高粱》在文学界早已是好评如潮,莫言也因为发明了“我爷爷”“我奶奶”的讲故事角度而被称为开创了“新历史小说”家族小说的新纪。
  那时候,中国刚刚经历过十年“文革”的动荡,文学界,乃至电影界都急于摆脱“伤痕文学”和“反思文学”的意识形态重负,寻求属于文学本体的审美独立性。而此时,改革开放正好为西方文学的引入提供了通道。被中国文学界广泛认可和学习借鉴的、以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为代表的拉美爆炸文学就是这个时候被译介进来的。同为第三世界,中国作家立刻在拉美文学中找到了方式方法和文化自信。
  中国文学由此走在了先锋小说和寻根文学的探索之路上。一时间“我爷爷”和“我就是那个叫马原的汉人”的叙事模式风靡大江南北,而在形式革新之上的内容根基,即被韩少功认为的传统意识和民族文化心理之“文学的根”,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如今看来,外来技巧和中国经验,尤其是历史经验和民间经验的结合,共同建构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文学的黄金时代。后来,突破禁区的欣喜和收获逐渐被技巧探索和经验挖掘的偏难丑怪所取代,文学变得越来越远离现实生活,路越来越窄,读者也越来越读不懂。于是,作家们又开始慢慢拉回朝向历史的目光,向现实生活回归,所谓的“新写实小说”由此诞生,开始讲述以“小林家的豆腐馊了”(云《一地鸡毛》)为开头的一地鸡毛的故事。
  除了刘震云,刘恒、池莉、都是新写实小说的代表作家,他们把市井烟火带给了文学。再后来,王朔横空出世,彻底让文学“躲避崇高”,连市井都被他不屑一顾。由此,文学开始反省在情感零度的灰色调生活之上该如何重建精神追寻,于是又有了1993年的“人文精神大讨论”。讨论的当年,陕西作家抛出当代文学的两枚炸弹――《白鹿原》和《废都》。文学史越来越证明,这两部经典作品是上世纪80年代纯文学的绝唱。之后,全面开花的市场经济终于把文学冲击得七零八落,再难形成社会性的影响。
  在最近一次关于莫言的研讨会上,把莫言比喻为一个点火烧荒的孩子,说大人不点,乖孩子也不点,只有野孩子才会反常规,才会凭着自由浪漫的天性和天分做一些打破秩序的事情。这种画神画骨的描述确实可以切中莫言的创作神韵。
  1987年前后,在电影《红高粱》红遍大江南北之际,莫言正因为《红蝗》和《欢乐》两个中篇被文学界广为诟病。原因是他用不小的篇幅描述大便,把意识流的毫无章法发挥到了极致,引发了文学到底是审美还是审丑的巨大争议。从那以后,用莫言自己的话说,“批评和辱骂就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
  之后,莫言一方面写为底层农民呐喊的《天堂蒜薹之歌》,批判官僚体制;一方面在形式探索上走得更远,写出了让读者用五种颜色的笔做标记才能看懂的长篇小说《十三步》和《酒国》。
  再接着,就是闹得沸沸扬扬的《丰乳肥臀》。这本书得了云南的一本文学杂志《大家》设置的“红河文学奖”,并获得了在当时看来石破天惊的十万元奖金。随后,这个颇为香艳的书名和它塑造的“恋乳癖”人物、以及泥沙俱下的写作风格,都“被辱骂淹没”(莫言语)。这本书也直接促成了莫言从部队转业到地方。
  关注莫言,《丰乳肥臀》是绕不过去的一个分水岭,之前和之后,莫言的创作观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他总结了经验教训,终于写出了能够代表他最高创作水准的长篇小说《檀香刑》,也进一步证实了,真正的天才是打不倒的。这颇像莫言在《红高粱》里说的“英雄是天生的”。
  某种程度上,《丰乳肥臀》比《红高粱》更重要,更能够代表莫言的文学观和历史观,也更能够反映莫言的创作风格。当然,自古万事万物都是祸福相倚的:倘若没有《丰乳肥臀》的争议风暴,倘若莫言没有经历过毁誉参半的极大考验,他在赢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巨大荣誉之后是否还如现在一样淡定得体也未可知。
  因为电影《红高粱》,莫言见识了小说变成影视之后的巨大影响力,于是他短暂加盟过王朔的“海马影视创作中心”,也写出了电视剧小说《红树林》,但反响平平。此后,莫言的《师傅越来越幽默》又被张艺谋改编为《幸福时光》,但辉煌难再,莫言甚至说,电影与小说相差之大,可以不把它认定为由自己作品改编。
  实际上,上世纪80年代出道的作家大多如莫言一样,有过或长或短的“触电”经历。用张艺谋的话说,那时候的影视无法离开文学这根拐杖。二者互蒙其利,因而相互之间的联系颇为紧密。而“触电”也往往成了作家创作道路是否能够延续的分水岭,比如刘恒、朱苏进等一批优秀的作家,此后就很少写作,莫言则很快意识到电影和电视对小说家主体性的损害,坚定地站在了文学的疆域。
  难题之下的价值困惑
  如今,不仅是文学、电影和电视剧,所有的艺术门类几乎都面临着一个两难――如何既要品质,又要赚钱。这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价值上的困惑――仅就影视而言,有票房无价值,有收视率无创作水准的情形就屡见不鲜。有学者把电影视为“监视社会文化的终端显示屏”,而时下的许多状况,比如《黄金时代》的票房遇冷和《心花路放》的票房高歌等等,与其说是“价值取向的问题,不如说是非价值化的问题”。(戴锦华访谈:《2014年国产电影正在面临整体坍塌》)
  电视剧的情形更复杂一些,因为它本身就是商业运作的产物,在艺术性和探索上,在对心灵的触及程度上,要求都相对较低。因而,讨论电视剧《红高粱》本身,包括它是否忠实于原著,选的演员合适不合适,和观众期待的一样不一样等等,意义都不大。至少,从创作团队看,名导演、名演员、名编剧,莫言担任顾问等,方方面面都确保了一部电视剧的较高水准。而且,中国的抗战剧已然发展到了“手撕鬼子”的可笑地步。在这样的背景下,用《红高粱》这样一部抗战剧来纪念明年抗战胜利七十周年,显然是站得住脚的。
  当然,电视剧有固定的投资模式和运作方法。尤其对于《红高粱》这样的电视剧而言,这是一场文学原型、历史原型和商业经济的博弈,是一次声名与经济的换算。因而,它在文化上的现象学意义是大于文本本身的意义的。
  或许正是在民国热的大背景下,《红高粱》才会选择增加一个民国青年张俊杰;或许正是在反腐如火如荼、官场文学偃旗息鼓的情况下,《红高粱》才会放大一个致力于剿匪、禁烟和禁毒的励精图治的地方官,并且用民间的道义和诙谐给他增加了很多幽默色彩。又或许,在文化普遍精致化、轻浅化,乃至丧失了某种精神强力的大背景中,男人戏才变成了女人戏,快意恩仇才变成了家族内斗。
  商业的急功近利和清晰换算会让文艺作品的价值内涵变得平庸,所有面向历史纵深和人性纵深的思考也都会被拉得扁平,甚至,有时候清晰的价值取向也会变得暧昧不明,乃至扭曲畸形。
  莫言获奖后,高密县要种3000亩红高粱的新闻仿佛还在耳边,报纸上就又出现了地方政府要借着《红高粱》电视剧的东风,斥资16亿建莫言故居文化体验区的新闻。据说,这里将把莫言小说里提到的红高粱酒坊、草鞋窨子、生死疲劳印象馆、蛙码头、会唱歌的墙、透明的红萝卜、白狗秋千架等等一一建成。不知道莫言小说里写到的众多血腥加暴力的场景,比如剥皮、凌迟、檀香刑、红烧婴儿等等,会不会也随之出现……但愿没有。
  众所周知,莫言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效法福克纳,把所有的故事背景都设在“高密东北乡”这个虚构的村庄里,并用纵横古今的历史将其塑造为一个中国缩影。可以说,他用三十年的笔耕给了山东省高密县一张享誉世界的名片,文化名片。
  如果《红高粱》的热播能够带动更多的人去阅读这个世界级作家的作品,去重视这个作家真正的写作追求和精神格局,去体会这个作家为文学和文化创造的意趣和价值,该多好。如果一个作家的获奖,能够让哺育和支撑他写作的家乡树立起真正的文化自信,该多好。应该也是有的吧,只是没有新闻效应。文学价值本身,在现在的中国,是没有关注度的。
  又是一年高粱红,又是一轮莫言热。未来,也一定是高粱常红,莫言常热。据说,根据《檀香刑》改编的电视剧也列上日程了。这是莫言写得最好的长篇小说,讲的是清朝末年因为人在山东修铁路而引发的抗德故事,义和团、戊戌变法等晚清大事件都是它的背景。主角有首席刽子手、县太爷、县太爷的情人(也就是刽子手的儿媳妇)、刺杀袁世凯的刺客等等。还是乱世中的英雄和美人,还是快意恩仇。而且,书中随处飘荡着高亢的山东戏曲茂腔。无论如何,希望莫言的热度来得越来越醇厚、越来越真切,越来越能够带动更多的人走近莫言,走进他用天才的文学悟性和野性的表达智慧所建构起来的价值空间。■
  (作者系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主任,文学博士,原名付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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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莫言及其作品的试题
一、语言运用题(6分)
1.(1)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作家莫言是山东高密人,原名&&&&&&
,代表作中篇小说《红高粱》、长篇小说《&&&&&&&&&&&&&&&&
》。(2分)
(2)班里要出一期介绍莫言的黑板报,请你为这一期黑板报拟一个总标题,不超过10个字;再根据标题写几句刊首语,30字左右。
标题:&&&&&&&&&&&&&&&&&&&&&&
刊首语:&&&&&&&&&&&&&&&&&&&&&&&&&&&&&&&&&&&&&&&&&&&&&&&&&&&&&
&&&&&&&&&&&&&&&&&&&&&&&&
二、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2-5题。
①我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县一个偏僻落后的乡村。5岁时,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艰难的岁月。生活留给我最初的记忆是母亲坐在一棵白花盛开的梨树下,用一根紫红色的洗衣棒槌,在一块白色的石头上,捶打野菜的情景。绿色的汁液流到地上,溅到母亲的胸前,空气中弥漫着野菜汁液苦涩的气味。那棒槌敲打野菜发出的声音,沉闷而潮湿,让我的心感到一阵阵地紧缩。
②这是一个有声音、有颜色、有气味的画面,是我人生记忆的起点,也是我文学道路的起点。我用耳朵、鼻子、眼睛、身体来把握生活,来感受事物。储存在我脑海里的记忆,都是这样的有声音、有颜色、有气味、有形状的立体记忆。这种感受生活和记忆事物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我小说的面貌和特质。这个记忆的画面中更让我难忘的是,愁容满面的母亲,在辛苦地劳作时,嘴里竟然哼唱着一支小曲!
③母亲没读过书,不认识文字,她一生中遭受的苦难,真是难以尽述。战争、饥饿、疾病,在那样的苦难中,是什么样的力量支撑她活下来,是什么样的力量使她在饥肠辘辘、疾病缠身时还能歌唱?有一段时间,村子里连续自杀了几个女人,我莫名其妙地感到了一种巨大的恐惧。那是我们家最艰难的时刻,我总担心母亲走上绝路。每当我下工归来,一进门就要大声喊叫,只有听到母亲的回答,心中才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有次下工回来,母亲没有回答我的呼喊。我感到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不由地大声哭起来。这时,母亲从外边走了进来。她对我非常不满,她认为一个人尤其是男人不应该随便哭泣。她追问我为什么哭。我不敢对她说出我的担忧。母亲理解了我的意思,她对我说:孩子,放心吧,阎王爷不叫,我是不会去的!
④母亲的话虽然腔调不高,但使我陡然获得了一种安全感和对于未来的希望。这是一个母亲对她忧心忡忡的儿子做出的庄严承诺。活下去,无论多么艰难也要活下去!现在,尽管母亲已被阎王爷叫去了,但她面对苦难挣扎着活下去的勇气,将永远伴随着我,激励着我。
⑤我曾从电视上看到过一个终生难忘的画面:以色列重炮轰击贝鲁特后,滚滚的硝烟尚未散去,一个面容憔悴、身上沾满泥土的老太太便从屋子里搬出一个小箱子,箱子里盛着几根碧绿的黄瓜和几根碧绿的芹菜。她站在路边叫卖蔬菜。当记者把摄像机对准她时,她高高地举起拳头,嗓音嘶哑但异常坚定地说:我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即使吃这里的沙土,我们也能活下去!
⑥老太太的话让我惊心动魄,女人、母亲、土地、生命,这些伟大的概念在我脑海中翻腾着。这种即使吃着沙土也要活下去的信念,正是人类历尽劫难而生生不息的根本保证。这种对生命的珍惜和尊重,也正是文学的灵魂。
⑦在那些饥饿的岁月里,我看到了许多因饥饿而丧失人格尊严的情景,譬如为了得到一块豆饼,村里粮食保管员让一群孩子学狗叫。学得像,他便把那块豆饼远远掷了出去,孩子们蜂拥而上抢夺那块豆饼。我也曾是那些学狗叫中的一个。回家后,父亲和爷爷严厉地批评了我。爷爷对我说:嘴巴就是一个过道,何必为了一块豆饼而学狗叫呢?人应该有骨气!他们的话,当时并不能说服我,但我感到了话里的一种尊严,这是人的尊严。人,不能像狗一样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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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教育我,人要忍受苦难,不屈不挠地活下去;我的父亲和爷爷又教育我人要有尊严地活着。他们的教育,使我获得了一种面临重大事件时做出判断的价值标准。&&&&&&&&&&&&&&&&&&&&
⑨饥饿的岁月使我体验和洞察了人性的复杂和单纯,认识到了人性的最低标准,看透了人的本质的某些方面。多年后,当我拿起笔来写作的时候,这些体验,就成了我的宝贵资源。我的小说里之所以有那么多严酷的现实描写和对人性的黑暗毫不留情的剖析,是与过去的生活经验密不可分的。当然,在揭示社会黑暗和剖析人性残忍时,我也没有忘记人性中高贵的有尊严的一面,因为我的父母、祖父母和许多像他们一样的人,为我树立了光辉的榜样。这些普通人身上的宝贵品质,是一个民族能够在苦难中不堕落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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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中国剪报》日第五版。原载《人民日报》。有删改。)
2.①节中,作者是怎样描写母亲捶打野菜的场景的?为什么说这场景是他文学道路的起点?(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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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解释划线词语在文中的含义:(4分)
(1)人性最低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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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看透了人的本质的某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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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说说⑤节写以色列老太太一节的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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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母亲、土地、生命”,这些伟大的概念,为什么会在作者的脑海中翻腾?阅读全文,请探究作者这么说的多种原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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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6-9题。(20分)
红高粱(节选)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
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了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枪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
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杂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回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藉,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脚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腥甜味愈加强烈,余司令大喊一声:“日本狗!狗娘养的日本!”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6.这部中篇小说的开头,有评论家认为,深受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长篇小说《百年孤独》的那个著名的开头的影响: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请从时间这个角度,来分析《红高粱》的开头两句的特点和作用,并由此说说第3小节、第6小节的时间点设置的特点和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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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请分析这句话的含义。(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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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请分别分析第4节、第5节景物描写的特点和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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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概括本文中莫言小说语言上的特色,至少两点,并举例说明。(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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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莫言及其作品的试题答案
一、语言运用
1.(1)管谟业
《丰乳肥臀》《生死疲劳》《天堂蒜苔之歌》《檀香刑》《十三步》《四十一炮》《酒国》《蛙》(任写一部都给分。写莫言的中篇、短篇小说名不给分)
(2)标题:高粱如火耀神州
刊首语:在齐鲁大地的一片高粱地里,走出来一个小学肄业的作家,他第一次把中国的文学,带到了全世界面前。
二、2.【答案】从视觉、嗅觉、听觉、感觉等方面描写了母亲捶打野菜的情景(2分)。这样有声音、有颜色、有气味、有形状的立体记忆,(或这种感受生活和记忆事物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作者小说的面貌和特质。(2分)
3.【答案】(1)是从母亲和父亲、爷爷那儿懂得的标准,即面对饥饿灾难,要忍受,有活下去的勇气、信念;要不屈不挠,有尊严、有骨气地活着。(2分)
(2)某些本质,指人在严酷的现实中体现的脆弱、丑陋、堕落等,比如害怕死亡、饥饿、困难等;比如失去人的尊严、骨气;像保管员条件稍稍优越时,不懂得尊重别人,侮辱别人的人格和尊严等。(2分)
4.【答案】这是宕开一笔,体现了散文形散神不散的特点。(1分)1、内容上,与我母亲、父亲、爷爷的形象互补,说明无论何时何地,在灾难困苦当中,母亲和普通的人们,都表现出不屈不挠的精神和坚定不移的信念。丰富了内容,突出了主题。(3分)2、让文章结构灵活多变,有迂回,有张力,为下文抒写感受作铺垫。(2分)
5.【答案】一是孕育作用:①女人、母亲像大地孕育万物生命一样,孕育繁衍生命。母亲用野菜支撑这个家。精神上,母亲父亲爷爷,历经苦难,不屈不挠,顽强乐观的精神和信念,对我人生价值标准的确定有着很大的影响。(2分)
②母亲与故乡一起,让我体验到了饥饿岁月里真切的生活,孕育了我的文学才华,让我把握到了文学的灵魂,获得了创作的宝贵资源,形成了我小说的面貌和特质。(2分)
二是激励、推动作用。母亲、父亲、祖父这些普普通通的人们,虽历经苦难困厄也不屈不挠、顽强乐观的精神(信念),一直伴随、激励着“我”;这是一个民族能够在苦难中不堕落的根本保障。这种精神信念,又让其作品升华到一个更高境界。2分)。
三、6.《红高粱》的开头同时出现了三个时间节点,一是五十年后“我”的视角,二是日后余占鳌成为名满天下的抗日英雄,三是1939年农历八月初九。极度凝练,极度缠绕,兼具历史的厚重感与迷离的奇幻感。(2分)
第3节的时间从“父亲”的14岁一下子跳跃到他死后的某一天。给人强烈的虚无感,和脱出故事主线的出离感。(2分)
第6节的时间从队伍才出发去伏击鬼子,跳到战事告一段落的七天之后,提前交代了故事的结局。给人强烈的残酷之感,和时间节点频繁闪跳、叠加而制造出的超客观之感。(2分)
7.高密东北乡代表着中国,拥有富饶的国土、伟大的文明,也笼罩着黑暗的现实、丛生的弊端。这支抗日的土匪代表着中国人,拥有血性、奉献精神、不屈不挠的意志、不顾一切的浪漫之爱,也有着自私、残忍、无耻、欲壑难填不知节制等诸多缺点。
8.第4节的景物描写壮美与优美交结,充满了诗意,也隐含着血腥。它象征着中国大地,为上下文狂放的思考提供了鲜活的背景和可能的解读。(3分)
第5节的景物描写综合运用听觉、触觉、嗅觉,暗写家乡就是母亲。通过写出发时的环境,暗示出战的原因是为了祖国母亲,并用田野的美好反衬下文战争的残酷。(3分)
9.野性。如开头管“我父亲”叫土匪种。
变异,词语的新奇组合。如“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
华丽与粗犷相结合。如第6 节美丽的月景紧接着对几百具尸体的描述。
夸饰(夸张)。如第4节划线句连用10个“最”。
&阅读下面一篇现代文,完成15~17题。(15分)
  《马&语》
  ——莫&言
  像一把粗大的鬃毛刷子在脸上拂过来拂过去,使我从睡梦中醒来。眼前晃动着一个巍然的大影子,宛如一堵厚重的黑墙。一股熟悉的气味令我怦然心动。我猛然惊醒,身后的现代生活背景悄然退去,阳光灿烂,照耀着三十多年前那堵枯黄的土墙。墙头上枯草瑟瑟,一只羽毛灿烂的公鸡站在上边引吭高歌,墙前有一个倾颓的麦草垛,一群母鸡在散草中刨食。还有一群牛在墙前的柱子上拴着,都垂着头反刍,看样子好像是在沉思默想。弯曲的木柱子上沾满了牛毛,土墙上涂满了牛屎。我坐在草垛前,伸手就可触摸到那些鸡,稍稍一探身就可以触摸到那些牛。我没有摸鸡也没有摸牛,我仰脸望着它&——亲密的朋友——那匹黑色的、心事重重的、屁股上烙着“Z99”字样的、盲目的、据说是从野战军里退役下来的、现在为生产队驾辕的、以力大无穷任劳任怨闻名乡里的老马。
  “马,原来是你啊!”我从草垛边上一跃而起,双臂抱住了它粗壮的脖子。我心潮起伏,泪珠在它光滑的皮上滚动。它耸耸削竹般的耳朵,用饱经沧桑的口气说:“别这样,年轻人,别这样,我不喜欢这样子,没有必要这样子。好好地坐着,听我跟你说话。”它晃了一下脖子,我的身体就轻如鸿毛般地脱离了地面,然后就跌坐在麦草垛边,伸手就可触摸那些鸡,稍稍一探身就可以触摸那些牛。
  我端详着这个三十多年没有见面的老朋友。它依然是当年的样子:硕大的头颅、伟岸的身躯、修长的四肢、瓦蓝的四蹄、蓬松的华尾、紧闭着的不知道什么原因盲了的双目。于是,若干的情景就恍然如在眼前了。
  我曾经多次揪它的尾毛做琴弓,它默默肃立,犹如一堵墙。我多少次坐在它宽阔平坦的背上看小人书,它一动也不动,好像一艘搁浅了的船。我多少次对邻村的小孩子炫耀它,编造它的光荣的历史,说它曾经驮着兵团司令冲锋陷阵,立过赫赫战功,它一声不吭,好像一块没有温度的铁。我多少次向村里的老人请教,想了解它的历史,尤其想知道它是怎样瞎的,没人告诉我。我多少次抚摸着它的脖子问,亲爱的马,你的眼睛是怎么瞎的,是炮弹皮子崩瞎的吗?是害红眼病弄瞎的吗?是老鹰啄瞎的?——任我千遍万遍地问,它不回答。
  “我现在回答你。”马说。马说话时柔软的嘴唇笨拙地翻动着,不时地显露出被谷草磨损了的雪白的大牙。它的声音十分沉闷,仿佛通过一个曲折漫长的管道传递过来的。这样的声音令我痴迷,令我陶醉,令我惊悚,令我如闻天籁,不敢不认真听讲。
  马说:“日本有一个著名的关于眼睛的故事。琴女春琴被人毁容盲目后,她的徒弟也是她的情人佐助,便自己刺瞎了眼睛。还有一个古老的故事,俄狄浦斯得知自己杀父娶母之后,悔恨交加,自毁了双目。你们村子里的马文才,舍不下新婚的媳妇,为了逃避兵役,用石灰点瞎了双目。这说明,世界上有一类盲目者,为了逃避,为了占有,为了完美,为了惩罚,是心甘情愿自己把自己弄瞎了的。当然,你最想知道的,是我为什么瞎了眼睛……”马沉吟着,这个话题勾起了它无限辛酸的往事
  马说:“几十年前,我的确是一匹军马,我屁股上的烙印就是证明。我的主人是一个英武的军官。他不仅相貌出众,而且还满腹韬略。我对他一往情深,如同恋人。有一天,他竟然让一个散发着刺鼻脂粉气息的女人骑在我的背上。我心中恼怒,精力分散,穿越树林时,撞在了树上,把那个女人掀了下来。军官用皮鞭抽打我,骂我‘你这匹瞎马!’……从此,我决定再也不睁开我的眼睛……”
  “原来你是装瞎!”我从麦草垛前一跃而起。
  “不,我瞎了……”马说着,掉转身,向着那漫漫无尽的黑暗的道路,义无反顾地走去。
  15.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本文以“我”与马的重逢为线索,主要描写了两个场面:一是久别重逢时的情景,一是重逢后马的自述。
  B.小说以马开口向人倾诉这一荒诞手法写“我”和马重逢,写人与马的情感交流,蕴含着深刻哲理,给人以启示。
  C.小说通过写马对主人“一往情深”而主人却因女人被摔而打马、骂马,谴责了那些背信弃义不顾友情的人。
  D.小说巧设悬念,反复渲染“我”“想了解它的历史,尤其想知道它是怎样瞎的”,有效地增强了作品的吸引力。
  E.马是装瞎的,可文章结尾说“不,我瞎了……”,这里写出了马因一件小事败坏了自己之后的沉痛懊悔。
  16.小说多处描写了马的形象,同时也描写了鸡和牛,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17.马因为主人的一句谩骂,就自己后半生“装瞎”。你认为它这样做值得吗?请依据文本加以探究。(6分)
  参考答案:
  15.(5分)C&E(C、理解上偏离了主题。小说是马通过自己被打骂一事说明自己看错了人,而不是为了谴责什么样的人,且背信弃义的说法也无文本依据。E、“因一件……懊悔”错。自己为主人出生入死,而主人却为“散发着刺鼻脂粉气息的女人”骂自己“瞎马”,是对自己投错了主人、是“睁眼瞎”的沉痛的悔恨。)(全答对得5&分,答对一项得3分)
  16.(4分)(1)本文勾勒了马“巍然”、“粗壮”、“削竹般的耳朵”等外貌特征,又用牛和鸡来衬托,意在突出马出类拔萃的形象以及“我”对马的深厚情感。(2)一匹杰出的战马在遭到不公正对待后自我毁弃的抗争,与平庸的牛、鸡安享平凡的生活形成对照,表达了对遭逢不幸、自我惩罚者的同情与感慨。(一点2分)
  17.(6分)(1)答“值得”的,参考要点:①突出了命运对它的不公,维护了自己的尊严;②这样一种悲剧性的结局对主题(怀才不遇)的表达显得更深沉有力;③即使不在战场上驰骋,也可以以力大无穷任劳任怨闻名乡里,活出自己的尊严,这同样是自身价值的体现。(2)答“不值得”的,参考要点:①它可以继续为军官服务,用出色的表现证明自己没“瞎”;②它可以跑到别的部队,继续驰骋疆场;③没必要后半生&“装瞎”,它可以睁大眼睛堂堂正正地驾辕出力,体现自身价值。(说明:要有观点,有分析。答案不必拘泥,言之有理就可给分。)
  莫言《我的梦想》阅读答案
  我的梦想
  ①最早发现我有一点文学才能的,是一个姓张的高个子老师。他教我们语文,是我们的班主任。他的脸上有很多粉刺,眼睛很大,脖子很长,很凶。他一瞪眼,我就想小便。有一次他在课堂上训我,我不知不觉中竟尿在教室里。他很生气,骂道:“你这熊孩子,怎么能随地小便呢?”我哭着说:“老师,我不是故意的……”
  ②大约8岁的时候,我在村里小学读三年级,因为生活的自理能力很差,加之上学时年龄较小,母亲给我缝的还是开裆裤。为此,常遭到同学的嘲笑。张老师到我家去做家访,建议母亲给我缝上裤裆。我母亲不太情愿地接受了他的建议。缝上裤裆后,因为经常把腰带结成死疙瘩,出了不少笑话。后来,大哥把一条牙环坏了的洋腰带送我,结果出丑更多。一是,六一儿童节在全校大会上背诵课文时掉了裤子,引得众人大哗;二是,我到办公室去给张老师送作业,那个与张老师坐对面的姓尚的女老师非要我跟她打乒乓球,一打,裤子就掉了……
  ③在我短暂的学校生活中,腰带和裤裆始终是个恼人的问题。大概是上四年级的时候,我写了一篇关于五一劳动节学校开运动会的作文,张老师大为赞赏。后来,我又写了许多作文,都被老师拿到课堂上念,有的还抄到学校的黑板报上,有一篇还被附近的中学拿去当作范文学习。有了这样的成绩,我的腰带和裤裆问题也就变成了一个可爱的问题。
  ④后来我当了兵,提了干,探家时偶翻箱子,翻出了四年级时的作文簿,那上边有张老师用红笔写下的大段批语,很是感人。因为文革,我与张老师闹翻了脸。我被开除回家,碰到张老师就低头躲过,心里冷若冰霜。重读那些批语,心中感慨很多。那本作文簿被我的侄子擦了屁股,如果保留下来,没准还能被将来的什么馆收购了去呢。
  ⑤11岁时,我辍学当了放牛娃后,经常会忆起作文的辉煌。村里有一个被遣返回家劳改的“右派”,他是山东师范学院中文系的毕业生,当过中学语文教师。我们是一个生产队,经常在一起劳动。他给我灌输了许多关于作家和小说的知识。什么神童作家初中的作文就被选进了高中教材啦,什么作家下乡自带高级水啦,什么作家读高中时就攒了稿费三万元啦,什么有一个大麻子作家坐在火车上见到他的情人在铁道边上行走,就奋不顾身地跳下去,结果把腿摔断了……他帮我编织着作家梦。
  ⑥我问他:“叔,只要能写出一本书,是不是就不用放牛了?”
  ⑦他说:“岂止是不用放牛!”然后,他就给我讲了丁玲的“一本书主义”,讲了那些名作家一天三顿吃饺子的事。大概从那时起,我就梦想着当一个作家了。别的不说,那一天三顿吃饺子,实在是太诱人了。
  &#年,&18岁的我就跟着村里人去昌邑县挖胶莱河。冰天雪地,三个县的几十万民工集合在一起,人山人海,红旗猎猎,指挥部的高音喇叭一遍遍播放着湖南民歌《浏阳河》,那情那景真让我感到心潮澎湃。夜里,躺在地窖子里,就想写小说。
  ⑨挖完河回家,脸上脱去一层皮,自觉有点脱胎换骨的意思。跟母亲要了五毛钱,去供销社买了一瓶墨水,一个笔记本,趴在炕上,就开始写。书名就叫《胶莱河畔》。第一行字是黑体,引用毛泽东的话: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第一章的回目也紧跟着有了:元宵节支部开大会,老地主阴谋断马腿。故事是这样的:元宵节那天早晨,民兵连长赵红卫吃了两个地瓜,喝了两碗红黏粥,匆匆忙忙去大队部开会,研究挖胶莱河的问题。老支书宣布开会,首先学毛主席语录,然后传达公社革委关于挖河的决定。那部小说写了不到一章就扔下了,原因早已记不清。如果说我的小说处女作,这篇应该是。莫言《我的梦想》阅读答案
  &#年,我23岁,参军入伍成为一名光荣的战士。当了兵,吃饱了穿暖了,作家梦就愈做愈猖狂。我在黄县站岗时,写了一篇《妈妈的故事》,写一个地主的女儿(妈妈)爱上了八路军的武工队长,离家出走,最后带着队伍杀回来,打死了自己当汉奸的爹,但文革中“妈妈”却因为家庭出身为地主,被斗而死。这篇小说寄给《解放军文艺》,当我天天盼着稿费来了买手表时,稿子却被退了回来。后来又写了一个话剧《离婚》,写与“四人帮”斗争的事,又寄给《解放军文艺》。当我盼望着稿费来了买块手表时,稿子又被退了回来。但这次文艺社的编辑用钢笔给我写了退稿信,那潇洒的字体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摇头摆尾。信的大意是:刊物版面有限,像这样的大型话剧,最好能寄给出版社或是剧院。信的落款处还盖上了一个鲜红的公章。我把这封信给教导员看了,他拍着我的肩膀说:“行啊,小伙子,折腾得解放军文艺社都不敢发表了!”我至今也不知道他是讽刺我还是夸奖我。
  11后来,我调到保定,为了解决提干问题,当了政治教员。因基础太差,只好天天死背教科书。文学的事就暂时放下了。一年后,把那几本教材背熟溜了,上课不用拿讲稿了,文学梦便死灰复燃。我写了许多,专找那些地区级的小刊物投寄。终于,1981年秋天,我的小说《春夜雨霏霏》在保定市的《莲池》发表了。
  (《读者》杂志2011年第16期)
  1.作者为了实现自己的写作梦想坚持创作,从不懈怠。请你简要概括作者18岁、23岁时创作的经历。(4分)
  (1)18岁时&。
  (2)23岁时&。
  2.本文突出的写作特点是巧用年龄阶段组织材料。你觉得这种方法巧在哪里?请从结构和内容两方面回答。(4分)
  3.结合文章第④段中“重读那些批语,心中感慨很多”,&说一说当时作者具体有哪些感慨?(4分)
  4.文章第⑩段中“但这次文艺社的编辑用钢笔给我写了退稿信,那潇洒的字体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摇头摆尾”一句使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什么作用?(4分)
  5.莫言是一位非常讲究语言艺术的作家,他在语言表达上追求淡淡的幽默。请你从文中找出一句来进行简要赏析。(4分)
  答案:
  1.(1)18岁时,我跟着村里人去昌邑县挖胶莱河回到家,火热的生活使我拿起笔,写下《胶莱河畔》第一章。(2)18岁时,我参军入伍在黄县站岗时,写下小说《妈妈的故事》,后来又写了一个话剧《离婚》。
  2.结构上,以年龄阶段组织材料,独具匠心,使文章层次分明。内容上: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生活角色的转换,对生活有着越来越深刻的感梧。作者巧用这种形式,将自己做人和写作文章的感悟结合在一起,使内容与形式达到完美统一。
  3.①感慨当年是张老师最早发现我有文学才能并辛勤培育我不断提高写作水平;②感慨当年年幼无知,紧跟形势,与张老师闹翻了脸,伤害了张老师,也无缘继续得到张老师的指教;&③感慨这么多年来自己虽然坚持追寻写作的梦想,可是至今仍徘徊在文学殿堂之外。(答出两点即可得4分)
  4.使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突出了编辑钢笔字体的潇洒漂亮、龙飞凤舞,也突出了我对收到第一封编辑来信的印象之深刻,记忆之鲜活。
  5.示例:有了这样的成绩,我的腰带和裤裆问题也就变成了一个可爱的问题。含蓄地表达了随着我作文成绩的不断提高,老师和同学们爱屋及乌,更多的是关注我的作文,我的“腰带和裤裆”的尴尬也就变得无足轻重了。莫言《我的梦想》阅读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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