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雕委设计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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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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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面向社会,年满18周岁
课程名称:
培训费用:面议优惠价:面议
开课日期:随到随学/常年招生更新日期:
截止日期:人 气 度:<font color="#FF次
授课方式:业余班 -
授课学校:
信息来源:&
上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3号公主坟百乐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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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老师:刘老师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3号公主坟百乐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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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级别:普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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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认证
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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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用:2880元 证书样本:《中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证》证书样本 年检费用:450元(特价)三年年检一次
《中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证》桐牌
《中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证》专用章
《中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证》封皮
《中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证》内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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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封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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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课程:上海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更好地进行本市城市雕塑建设,确保城市雕塑质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雕塑,是指在本市道路、广场、车站、码头、机场、体育场(馆)、公共绿地、公园等公共场所以及居住区、开发区内塑造的独立形象雕刻作品。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和城镇范围内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城市雕塑建设应当遵循合理布局、确保艺术质量、与城市整体环境相协调的原则。
  第五条 (管理机构)
  上海市城市雕塑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雕委)负责本市城市雕塑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市城雕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市城市雕塑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相关的管理工作。
  区、县城市雕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区、县范围内城市雕塑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相关的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文化、园林、公安、市政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 (规划的制定)
  市城雕委应当根据本市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协同市规划管理部门编制城市雕塑规划,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雕塑规划应当包括下列雕塑项目:
  (一)国家级、市级和区、县级纪念性城市雕塑项目;
  (二)市城雕委和区、县城市雕塑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商定的城市雕塑项目;
  (三)社会团体和群众倡议的城市雕塑项目。
  第七条 (组织实施的分工)
  城市雕塑建设应当根据城市雕塑规划,按照下列规定分别组织实施:
  (一)国家级、市级纪念性城市雕塑项目以及市级机关所在地、车站、码头、机场、纪念场所和市容景观道路的城市雕塑项目,由市城雕委办公室负责;
  (二)区、县级纪念性城市雕塑项目和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公共场所的城市雕塑项目,由区、县城市雕塑管理机构负责;
  (三)新建居住区、开发区等大型建设项目内的城市雕塑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八条 (建设资金的筹集)
  本市城市雕塑建设的资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筹集:
  (一)市和区、县的专项拨款;
  (二)建设单位自筹;
  (三)企业、事业单位资助;
  (四)社会捐款和捐助。
  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所列城市雕塑项目的建设资金,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总预算。
  第九条 (设计人员、制作单位或者个人的资质要求)
  凡在本市从事城市雕塑设计的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审核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第十条 (选址的确定)
  规划管理部门编制或者修订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本市城市雕塑规划,拟订城市雕塑项目的选址意向,并由市城雕委会同区、县城市雕塑管理机构和规划管理部门组织评审。
  城市雕塑项目的选址经评审确定后,方可由规划管理部门将该详细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经规划确定的城市雕塑项目选址,未经市城雕委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规划用途。
  第十一条 (设计方案的确定)
  城市雕塑项目的选址确定后,市城雕委办公室,区、县城市雕塑管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或者其他方式选择项目的设计方案,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评审后确定:
  (一)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所列城市雕塑项目的设计方案,由市城雕委组织评审;
  (二)本办法第七条第(二)、(三)项所列城市雕塑项目的设计方案,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城市雕塑管理机构组织评审,并向市城雕委备案。
  第十二条 (制作单位或者个人的确定)
  城市雕塑项目的设计方案经评审确定后,市城雕委办公室,区、县城市雕塑管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或者其他方式确定项目的制作单位或者个人。
  建设单位按照前款规定,确定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所列城市雕塑项目的制作单位或者个人后,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城市雕塑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规划许可)
  城市雕塑项目的制作单位或者个人在制作城市雕塑前,应当会同项目设计人员按照城市规划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条 (制作过程的要求)
  城市雕塑项目的制作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当按照项目设计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城市雕塑的制作,保证制作质量,并接受市城雕委办公室或者区、县城市雕塑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城市雕塑制作过程中需对项目设计方案作变更的,制作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会同项目设计人员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 (项目建成后的验收)
  城市雕塑项目建成后,应当由市城雕委办公室或者区、县城市雕塑管理机构会同规划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揭幕。
  城市雕塑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制作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城市雕塑的有关照片、图纸和文字资料等报送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存档,并向市城雕委办公室备案。
  第十六条 (日常维护和保养)
  城市雕塑项目建成后,应当加强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整洁。
  城市雕塑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组织实施:
  (一)本办法第七条第(一)、(二)项所列的城市雕塑项目,由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单位负责;
  (二)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所列的城市雕塑项目,由建设单位或者所属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 (迁移或者拆除)
  除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或者拆除按照本办法规定建造的城市雕塑。因特殊情况确需迁移或者拆除的,应当征得市城雕委办公室或者区、县城市雕塑管理机构的同意,并由迁移或者拆除单位负责补偿。
  第十八条 (处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造城市雕塑的,由规划管理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故意损毁城市雕塑,在城市雕塑上涂写、刻划或者擅自悬挂、张贴宣传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相关的法规、规章给予处罚。
  第十九条 (内部雕塑的建设管理)
  本市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国家级、市级或者区、县级纪念性城市雕塑项目的建设管理,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颁发《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条例
颁发《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条例
(试行草案)
城市雕塑属于相对永久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城市的面貌和人民生活影响较大,一经建成,不易拆换。因此,对城市雕塑作品的内涵、形式和制作技术要求较高,对专业设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必须提出一定的要求。颁发《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是为了保证城市雕塑的质量,使这一事业稳步发展。
颁发《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条例(试行草案)如下:
持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的雕塑家,必须本着对国家、人民、社会和艺术负责的原则进行创作和制作。
申请《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者,必须符合一下条件之一:
1.&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的雕塑家。
2.& 高等美术院校雕塑系毕业后,从事雕塑创作,已获得讲师职称;或虽属同等学历,但现任高等美术院校雕塑系讲师以上的雕塑家。
3.& 省(市)以上的雕塑研究室、创作室等大型雕塑单位中,获得助理研究员,或雕塑师以上职称的雕塑家。
4.& 高等美术院校雕塑系毕业,从事城市雕塑工作两年以上,对城市雕塑创作、设计有一定实践经验的雕塑工作者。
5.& 曾在高等美术院校雕塑系学习大型雕塑的进修生,参加城市雕塑工作五年以上、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并确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的雕塑工作者。(如进修前曾在高等院校的美术系毕业,则对城市雕塑工作实践的时间要求可减为三年。)
6.& 中等美术院校毕业或自学成才,较长期从事城市雕塑工作,成绩显著,经考核确实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的雕塑工作者。
符合以上1——3条的雕塑家,可直接申请发给“证书”;符合4——6条的雕塑工作者,需有两名持有“证书”的雕塑家推荐,负责推荐的雕塑家应提出对申请者有关城市雕塑的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的推荐书,并附五件以上作品照片。
《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由全国城市雕塑规划组艺术委员会负责考核和颁发。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宣发函(87)083号
关于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文化部、中国美术家协会:
全国城市雕塑规划组于1982年7月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成立以来,在建设部、文化部、中国美协的共同领导下,使我国的城市雕塑建设事业有了一个兴旺的开端。但是,在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去年12月,全国城市雕塑规划组曾就此向我部提交了报告。收到报告之后,我们进行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有关人士的看法,现提出一些意见,供你们研究考虑:
一、造成城市雕塑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一些混乱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暂行的管理体制。现城市雕塑规划组主要由雕塑艺术家组成,而管理、规划、法规制订方面的专家较少。规划组的职权也甚不明确。在机构建制上,由三个部门共同领导的局面有时也造成一些问题难以及时解决。
1982年3月,赵紫阳同志在有关城市雕塑工作的文件上批示:“同意由文化总局和文化部、美协抓这件事,(将来由城乡建设部去抓)”。我们认为,根据城市雕塑建设目前的发展状况和存在问题,由建设部来主管这项工作为好,是否可以考虑将全国城市雕塑规划组的办公室并入建设部规划局,使之具备政府职能部门的性质,以利对全国的城市雕塑建设更好地进行管理。规划组的成员组成,今后仍应由建设部、文化部合中国美协分别提名,要注意适当增加城建管理和规划方面的专家所占的比例。
城市雕塑规划组曾于去年向我部提出,将其名称改为“全国城市雕塑规划委员会”,此事可请建设部提出意见,商同文化部、中国美协决定。
二、&&& 建议加强有关城市雕塑建设的法规的制定与施行工作。建设部、文化部、中国美协于1986年6月发出的《关于加强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如能在进一步完善后报请国务院办公厅予以转发,会有助于引起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视。并需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以切实加强管理,保证城市雕塑建设的质量,保证良好的社会效果,避免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
三、&&& 今后我部仅从创作思想方面对城市雕塑工作提出必要的建议,除涉及方针、方向的问题需报我部外,其余事务均由主管部门处理,不需再报经我部。
四、&&& 以上意见,请你们研究后将看法告我部。建议由建设部牵头,约请文化部、中国美协在一起议一下,我部有关部门派员参加。
建设部文件
(90)建规字第565号
关于建设部由城市规划司主管城市雕塑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计划单列市建委、规划局:
一九八二年三月,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全国城市雕塑工作由原国家城建总局、文化部、中国美协共同领导,并成立了全国城市雕塑规划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中国美协)。一九八二年五月原国家城建总局撤销之后,改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八年改为建设部)与文化部、中国美协共同领导。
八年来,全国城市雕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建设部有关司局配合文化部、中国美协作了不少工作。今后,为便于各地和有关部门加强同我部有关工作的联系,经研究决定:我部由城市规划司主管城市雕塑工作。它的主要任务是:参与拟定重大城市雕塑建设的规划、计划和城雕管理的行政法规;参与组织对全国性重大城市雕塑项目的选址、布局和环境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与全国城市雕塑规划组有关业务的联系与管理。今后,城市雕塑建设的有关事宜请与部城市规划司联系。
文化部& 建设部& 文件
(文艺发[1993]40号)
关于颁发《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建委(建设厅)、美术家协会:
文化部、建设部、中国美术家协会于一九九二年五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第三次城市雕塑工作会议,讨论拟定了《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该“办法”已多方面征求意见,又经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进一步研究修改,现予正式批准印发。有关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工作,请照此执行。
文化部、建设部
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雕塑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雕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道路、广场、绿地、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公共建筑物及其他活动场地建设的室外雕塑。
&&& 第三条城市雕塑建设必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向,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 第四条城市雕塑建设应当坚持质量第一,积极稳步发展。做到正确的思想内容、健康的审美趣味和完美的艺术形式相结合,与城市环境统一、协调。
&&& 第五条文化部和建设部主管全国的城市雕塑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和建设厅(局、委)主管本地区城市雕塑工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雕塑的文艺方针、艺术质量的指导和监督;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 第六条国家设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城雕委),协助主管部门具体管理和协调全国城市雕塑工作。城雕委下设办公室和艺术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相应的城市雕塑管理机构。
第二章& 城市雕塑的立项和设计
第七条 国家级重要地段、重大题材和重要政治、历史人物雕塑的立项,经省级城雕管理机构初审后报国家城雕委审核,由建筑部批准;省级重要地段、重大题材和重要政治、历史人物雕塑的立项,报省级城雕管理机构审核,由省级建设厅(局、委)批准,并报国家城雕委备案;一般城雕项目的立项,报当地城雕管理机构审核,由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 第八条为确保城市雕塑的艺术质量,城市雕塑的创作设计必须由持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的雕塑家承担。
&&& 《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由国家城雕委审批颁发。未持有证书者不得承担城市雕塑创作设计。
&&& 第九条国家级重要地段、重大题材和重要政治、历史人物雕塑的设计,经省级城雕管理机构初审后报国家城雕委审核,由文化部批准;省级重要地段、重大题材和重要政治、历史人物雕塑的设计,报省级城雕管理机构审核,由省级文化厅(局)批准;一般城市雕塑的设计,报当地城市雕塑管理机构审核,由文化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章& 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 第十条城市雕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有计划地分步实施。
&&& 第十一条任何部门和单位进行城市雕塑建设,均由建设单位向城市雕塑管理机构申请立项。申请立项材料应包括雕塑题材、建设规模、经费预算、经费来源以及当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并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分级报批。
&&& 第十二条城市雕塑立项批准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设计任务,设计成果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分级报批。
&&& 第十三条城市雕塑设计批准后,由当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具体建设用地范围,定点放线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动工兴建。
&&& 第十四条承担雕塑创作设计的雕塑家必须监督制作和施工的全过程,保证按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
&&& 第十五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城市雕塑建设,属于违法建设,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 第十六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保障创作设计城市雕塑的雕塑家和有关设计者的知识产权。
&&& 第十七条城市雕塑建成后,由建设单位维护和管理,必须保持雕塑的完好和整洁。
&&& 第十八条公民有爱护城市雕塑的义务,故意涂污或损毁城市雕塑者,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 第十九条地、县级城市雕塑的建设和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
&&&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文化部和建设部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办发[1996]5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 关于建立纪念设施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贯坚持从严控制的原则,多次做过指示,已有明确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的情况总的是好的,但也还有一些地方、单位对此控制不严,甚至出现不经报批就擅自修建纪念设施的现象。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再次重申,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申严格控制建立纪念设施的通知》(中办发[1988]9号),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一、&&& 建立纪念设施必须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不得新建个人纪念馆和设立个人故居,也不得在公共场所、工作区域修建任何历史事件的纪念设施和个人塑像、纪念碑、纪念亭等。
二、&&& 建立纪念设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任何领导个人不能批条子上项目。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领导同志的题词、题字等代替规定的报批手续,更不得将其作为筹集、摊派资金的依据或借此向计划、财政、建设等部门施加压力。
三、&&&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立的纪念设施,要纳入基本建设审批项目,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并从严掌握经费开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已经建立和正在修建的纪念设施,不得自行扩建。
四、已故近代名人的故居,除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以外,一律坚持正常使用,不得专门腾出作纪念馆。
五、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建立纪念设施问题,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从严把关。对违反中央规定擅自建立纪念设施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并做出严肃处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此件发至县团级)
&& 2000年6月日
&建设部致中编办
关于报请调整全国城市雕塑建设管理机构的函
&& 2001年11月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全国城市雕塑建设管理职能调整的批复
&&& 2002年7月
关于全国城市雕塑建设管理职能调整的通知新中国城市雕塑60年:
见证历史发展进程 彰显时代精神风貌
——访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艺委会主任、中国雕塑院院长吴为山
《中国现代文学馆组雕——鲁迅》熊秉明
《胜利向前》鲁迅美院雕塑系
《走向世界》田金铎
《李大钊像》钱绍武
《红军突破湘江纪念碑》
《竹谱》文楼
《陈毅塑像》
《和平》孙家彬
《孙中山雕像》曾竹韶
《黄河母亲》何鄂
《八女投江》于津源 曹春生等
《五月的风》 黄震
《开荒牛》潘鹤
《和平少女》
潘鹤 王克庆 郭其祥 程允贤
《盛世莲花》郭宝寨
《紫荆花》中央工艺美院
《五羊石像》 尹积昌 陈本宗 孔繁伟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扩建工程组雕——家破人亡》吴为山
&&《周总理像》李守仁&&矗立在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将波澜壮阔的革命历史事件浓缩在一组组艺术高超的汉白玉浮雕中,不仅成为新中国城市雕塑历史中的经典之作,更成为中华民族不屈抗争、勇于牺牲的精神象征;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大型雕塑,以悲愤和激情雕塑出令人震撼的艺术形象,刻下了民族的苦难记忆,也将不忘国耻的自省精神、祈求和平的时代诉求表现得淋漓尽致;安放在上海市宋庆龄陵园的汉白玉宋庆龄雕像,是那么的美丽、端庄、沉静,在她身上,记载着历史的岁月,也凝聚着真、善、美的德行,令人肃然起敬。还有深圳的《开荒牛》,山西的《刘胡兰纪念像》,全国农业展览馆的《庆丰收》,上海的《鲁迅》塑像,北京西城区的《和平少女》,南京《雨花台烈士就义组雕》……&&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共同委托,由全国城雕委组织开展的“新中国城市雕塑建设成就奖”日前揭晓。60件荣获“新中国城市雕塑建设成就奖”、40件荣获提名奖的作品,涵盖了新中国60年来各个历史时期城市雕塑的代表作品,它们散布于全国各大城市的公园、街道、广场、胜地,不仅成为城市的著名文化景观,也早已融入到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环境当中,从一个侧面记录了社会发展的历史足迹,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城市文化生活,也彰显了鲜明的时代精神风貌。&&新中国城市雕塑经历了什么样的历程?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是什么?中国城市雕塑发展的现状与未来又如何?为此,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艺委会主任、中国雕塑院院长吴为山。&&新中国城市雕塑建设全面展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记者:吴教授你好!能否首先简要介绍一下此次评选活动?&&吴为山:好的。“新中国城市雕塑建设成就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两部名义设立的最高规格奖项,既是对新中国60年城市雕塑建设成就的总结与宣传,也是对新时期城市雕塑建设的科学引导,意义十分重大。今年1月,全国城雕委在下发两部文件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全国城雕委专门成立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推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分别组织各地城雕建设主管部门、文化部门、全国城雕委艺委会委员、全国持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的雕塑家开展推荐工作,共收到推荐作品902件(组)。其中,各地城雕建设部门、文化部门组织报送的作品为556件(组);全国城雕委艺委会委员、持证雕塑家推荐的作品346件(组)。所推荐作品涵盖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港澳地区。&&这次评选工作,得到了两部有关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全国城雕委的主要领导也投入了很大精力,各级地方政府也非常配合,上海、江苏等许多省市都在当地进行了评审工作,再报送到全国城雕委,使得这次评选质量有了基本保证。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推选委员会对所推荐作品进行分类,并先后进行了三轮筛选和评议,最终将候选项目提交评选委员会。&&评选“新中国城市雕塑建设成就奖”不仅是行业建设的一件大事,更是整个社会文化的大事。关系到对各省、市城市雕塑建设工作和雕塑家创作水平的评价,因此,准确把握评选工作的脉络十分重要。评选中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文化特征等因素,从发展的角度出发,以艺术水准为前提,兼顾时代特征、地域分布、民族团结等多种因素,努力全面、系统地反映新中国城市雕塑建设的成就。要求入选作品应达到思想内容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反映时代精神,文化内涵丰富,艺术水平高,与城市历史、文化和环境相协调,在社会公众中有广泛的认同和影响。&&本次评选委员会的成员中不仅有两院院士,也涵盖了雕塑、建筑、园林、规划等各个领域以及理论界的专家学者,雕塑家更是老中青三代相结合,包括宋春华、吴良镛、孟兆桢、陈晓丽、袁运甫、钱绍武、范迪安、叶毓山、何鄂、张晓凌等一批卓有建树、深孚重望的专家、学者、雕塑家,最终评选出“新中国城市雕塑建设成就奖”60个,“新中国城市雕塑建设成就提名奖”40个。&&记者:这一次评选出来的作品,有许多已经成为那个时代的经典之作,老百姓耳熟能详。这些城市雕塑作品体现出哪些特点?&&吴为山:从这次评选出来的获奖作品,可以清晰地看到新中国城市雕塑建设60年的发展脉络和历史脚步。首先,对重大历史题材、历史事件的表现,不仅使这些作品成为城市雕塑的经典之作,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革命史,刻载了新中国建立、发展的坚实脚步,讴歌了为新中国的成立、为祖国富强、为人民幸福而英勇奋斗的伟大精神。如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浮雕》,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大型组雕,大连的《苏军烈士纪念碑》,四川的《中国工农红军强渡大渡河纪念碑》,南京《雨花台烈士就义组雕》,天津《平津战役胜利纪念碑组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雕塑园抗战组雕,一直到最新落成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国家纪念碑“汶川时刻”、“四川汶川特大地震记事浮雕墙”》,涵盖了不同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将一部凝固的历史留在了每一个中国人的记忆当中。&&第二,对历史人物的刻画和塑造,成为城市雕塑的重要主题。这些人物,既有对中国传统文化贡献巨大的古代哲人、思想家,如《老子》、《蒲松龄》,也有对民族盛强、祖国统一作出贡献的历史人物,如《郑成功》、《林则徐》;既有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如《孙中山雕像》、《宋庆龄塑像》,也有新中国的开创者、革命领袖,如《毛泽东同志铜像》、《周总理像》、《陈毅塑像》和河北西柏坡的《走向胜利》,有为新中国成立而献身的革命先烈,如《李大钊像》、《刘胡兰纪念像》,还有现当代历史文化名人,如《朱自清》、《鲁迅》等。以城市雕塑的形式塑造这些伟大人物,不仅是纪念历史人物,其丰富的表现形式和表现方式也反映了雕塑艺术的创新发展过程,不仅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作用,也记录了艺术史。&&第三,展示城市发展的独有风貌,抒写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是新中国成立后30年城市雕塑的一个总体特征。如早已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深圳《开荒牛》是开拓精神的形象体现,成为人们过目不忘的作品。青岛五四广场《五月的风》则寓意了改革开放的强劲力量,还有香港的《紫荆花》、澳门的《盛世莲花》、北京的《和平少女》、广州的《五羊石像》、珠海的《珠海渔女》、兰州的《黄河母亲》、三亚的《鹿回头》、拉萨的《高原之宝》,无不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地域风采,早已经成为城市的标志性文化景观,也成为一张张靓丽的城市名片。&&记者:作为全国城雕委艺委会主任,您如何来评价新中国成立60年中国的城市雕塑建设?&&吴为山:全国城雕60年与新中国的发展是同步的,成就应当得到肯定。从时间上可以用前后两个30年来概括。新中国成立后,老一辈雕塑家们以极大的热情投入新中国的艺术创作,出现了大批朴素的具有政治热情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作品,其中不乏具有很高的艺术性、成为那个时代坐标的代表作品。如《人民英雄纪念碑浮雕》、《苏军烈士纪念碑》、《鲁迅塑像》、《刘胡兰纪念像》、《志愿军像》等;而苏联革命现实主义的影响,大跃进以及文革时期高、大、全的创作原则,使人物雕塑走向了一个公式化、模式化、脸谱化的境地,对这段时期的作品我们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客观分析对待。在这次评选中1977年前的城市雕塑共有11件,其中8件是新中国成立初10年间创作的,1960年至1979年间只有3件作品入选,也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城市雕塑的真实状况。&&1978年之后的30年,经济腾飞,城市雕塑建设突飞猛进。老一辈艺术家焕发出艺术的青春,不断有新作问世;青年雕塑家学习传统,勇于创新,成为城市雕塑建设的中坚力量。改革开放带来了思想解放,城雕呈多元迅猛发展之势,出现了许多体现科技进步、经济腾飞、人民昂扬的精神巨构,有更多装饰性的作品点亮城市建筑与环境。从表现手法上看,从塑造英雄人物单一化的写实,逐步过渡到具象、意象、抽象的并存;从表现革命历史题材,体现思想教育功能到表现唯美的装饰、抽象符号而体现审美功能,材质从传统的石、铜、钢发展为声、光、电以及高科技手段的运用。从视觉设计上看,环境因素加强了;从表现意识上看,公共艺术社会文化概念加强了。广大的雕塑工作者自觉地实践着将古代文化向现代文明的拓展,实践着东西方文化在平等对话基础上的相互融化。&&倡导充盈人文精神内涵与时代风格特征的中国城市雕塑&&记者:说到这里,我想提一个问题。有人认为,中国没有自己的城市雕塑历史,只有从西方借来的雕塑概念。你怎么来看?&&吴为山:中国古代虽无城市雕塑之说,但上古已传说黄帝采首山之铜,铸鼎于荆山之下,以象天地人。秦始皇时期便有铸造12个巨型铜人立于阿房殿前以夸功业,汉武帝(公元前120年)长安昆明池东西两侧立牛郎织女雕像。只是大型纪念性雕塑未形成传统继承下去,纪念性雕塑多以墓道石马石人为主,以象征与喻意为表现方式,如汉代《马踏匈奴》。迄今为止有实物考据的与城市生活密切关联的仅存唐代开元年间建于山西的《黄河铁牛》群雕。它将功用与雕塑结合,形成艺术与科学的蔚为壮观的巨制。&&宏观上看,中国雕塑的历史几乎是一部宗教与皇权的雕塑史。从被列为世界奇迹的秦始皇兵马俑,到现在为人所熟知的敦煌石窟、云冈石窟、龙门石窟等,一方面中国雕塑达到了很高的艺术成就,就其精神性,受政治、宗教、哲学影响;就其造型,受绘画的影响,并在意象、抽象、写意、写实诸方面显示出其道、其智、其美,有着迥异于西方传统的独立体系、独特价值;另一方面,中国雕塑始终作为宫殿、陵墓、寺庙、道观的从属部分,成为宗教与皇权的特权产物,而没有发展成为城市公共雕塑。直到鸦片战争,殖民主义者将他们的雕塑第一次立到了中国的广场、街头,赤裸裸地宣扬侵略的行径,这是文化的侵略。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一批留学西方、思想进步的雕塑家,如江小鹣、刘开渠、李金发、郑可等人,满怀救国救民的理想回到祖国,创作了一批反帝反封建的纪念性雕塑,以此鼓舞人民斗志、颂扬民族的独立和解放。如1923年由李金发创作的《伍廷芳像》,以及江小鹣创作的《孙中山雕像》、刘开渠创作的《一·二八淞沪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至此,具有民族精神的现代城市雕塑破土萌芽。因此可以说,中国现代雕塑的崛起是与反帝反封建的民族解放运动联系在一起的。而新中国城市雕塑正如前面所说,成就是显著的。&&60年来中国城市雕塑逐步建立起自己的价值体系,形成风格特征。特别是1982年成立、1992年更名的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及艺术委员会的成立,对城市雕塑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记者:随着改革开放,许多城市的建设者管理者有机会走出国门,参观学习西方各国的城市建设。也因此有许多人认为要引进西方城市雕塑,甚至“言必称希腊”。是不是将西方城市雕塑照搬照抄,我们的城市景观就具有世界性?在你的许多论著中,多次提到中国雕塑的“人文精神”内涵,提到中国雕塑要提倡“中国精神、中国气派、时代风格”。那么,在城市雕塑中,如何实现东西方的交流与融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雕塑?&&吴为山:“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西方的城市雕塑经过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积累,才形成了今天我们看到的城市景观。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学习西方在城市建设中尊重自然规律和尊重艺术规律的态度,但另一方面,我们更要分析与分辨西方与我们的价值观和审美观的异同。比如现在不少的市民小区立起古希腊神话中的裸体雕塑,这与中国传统文化和审美习性是不谐和的。我们要认识到城市雕塑与纯粹艺术家个人的创作有所不同,作为公共艺术,它必须反映人民大众的情感、理想和追求。城市雕塑的人民性是社会民主化进程的体现,因此一个优秀的雕塑家应当是人民群众精神追求和审美理想的代言者。&&要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雕塑,我以为,必须强调人文精神,倡导“中国精神、中国气派和时代风格”。中国精神的铸造是中华文化核心价值的集中体现,是民族深层灵魂所在,是民族性格的特征,它应当是城市雕塑的灵魂。这种精神是中国人勤劳、朴实的创造精神,中国人自主自强的独立精神,中国人崇德尚礼的文化精神,中国人兼容并包的博大精神,中国人不断自主创新精神的体现。在未来的创作中,我们要把60年来的人民共和,旋乾转坤,30年来的鼎新辉煌给我们带来的巨大精神力量和中国人民在抗击自然灾害中所展现的凝聚力,作为精神资源和创作动力,并体现与升华于我们的创作中。&&所谓中国气派是大国风范的泱泱气度。这一点从艺术发展历史阶段的作品中可以找到,秦俑恢宏的阵势、汉刻非凡的意向、唐塑雄浑的造型,这是我们民族造型智慧,是民族大气象,它一旦与“有容乃大”的民族胸境相契合,则形成一种撼人心魂的气派。&&时代风格的创造则是中国以新的面貌崭然于世界的重要标志。它是五四运动以来中国人民摆脱愚昧与封建、执著追求民主与科学的体现,是改革开放以来创新精神的展现。随着历史的进程、社会的发展,一个更为广阔、开放的文化心态将铸就一个悠久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时代精神。它是时代风格的魂之所在。&&记者:我注意到,在这次评选中全票通过的3组作品中,《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扩建工程组雕》是由你创作的。我还记得当初和杨振宁先生以及雕塑界的专家学者们第一次在南京看到这组雕塑时的强烈震撼与难以抑制的激动。在由青铜雕塑《家破人亡》、《逃难》、《冤魂·呐喊》和《胜利之墙》所组成的大型主题雕塑中,受凌辱的母亲怀抱着屈死的孩子向苍天呼号,手无寸铁的平民挣扎在逃难路上的死亡线上;压抑狭窄的死亡之门,30万屈死的冤魂发出了呐喊……黄河咆哮,长江滔滔,胜利的号角终于吹响!难能可贵的是,这组雕塑超越了对灾难本身的一味渲染,而是将主题立意放在了不忘国耻、祈求和平的当代立场上,上升到对人类悲剧的追问中。这组雕塑就在南京市的中心区域中,在每天南京市民过往的街道旁。纪念馆至今已有来自全世界各地的800万人参观,留下了无数感人肺腑的留言。&&除了这样的重大历史题材创作,我也了解到你参与过大量城市雕塑文化工程,像宜兴雕塑公园的创立,无锡人杰苑和扬州双博广场的雕塑,新加坡、韩国雕塑园的入选,特别是以历史文化名人为创作主题的几百件雕塑作品,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写意雕塑风格。作为雕塑家,在这样一系列的创作中,你是如何来体现你常所说的中国人文精神内涵?在表现手法上,如何体现不同于西方的雕塑特点?而在大型城市雕塑“命题式”创作中,又是如何既保持艺术家的个性,又体现城市审美的要求与特点?&&吴为山:具体到艺术创作中,首先要从主题的深度挖掘人文精神内涵。在纪念馆的这组系列雕塑中,凝固平民悲怆的形象,表现祖国蒙受的灾难,呼唤民族精神的崛起,祈求和平、繁荣与发展是雕塑的根本立意。它的思想性应当体现于对罪恶的鞭挞,对人性的关怀,对正义的颂扬。它不仅仅局限于地域,而是应当站在历史与人类的高度,使作品进入更为广阔的历史空间,真正成为人类精神深处的烙痕。因此,我所参照的,更多的是当代人对于这场人类灾难的深刻思考。仇恨不是目的,从中唤起自强、自信的民族精神。而我们今天之所以能够站在这样的高度思考,也正是国家强大人民自信的表现,我们有能力倡导和实现“和而不同”、共同发展的目标,这也是中国人文精神对于世界的贡献。&&在表现手法上如何体现?一方面我们要借鉴西方传统的和现代的雕塑经验,特别是城市雕塑的经验。另一方面要将中国传统雕塑或绘画的精神传统运用到雕塑造型中去。我曾将中国传统经验归纳为八大风格,为今天的继承作了研究性工作,我们不必固步自封,更不必妄自菲薄,要创造性地吸收与借鉴东西方传统中的精华,不断创新。&&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扩建工程组雕》的创作中,我运用与发挥了长期以来塑造历史文化人所探索的写意语言,将河山的自然形态转化为雕塑的形体语言,塑造了象征祖国河山破碎的母亲形象。&&耸立于公共环境中的城市雕塑,虽不能只按艺术家个人偏好创作,但优秀的艺术家一定能够反映共性的规律,同时又充满个性才华。我感谢时代给予了我承担《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扩建工程组雕》这样重大创作的机会,使我能够实现我艺术的理想。这种理想体现于如何将自己的艺术思想与历史反思与人民审美相融合。艺术性与群众性并不矛盾。真正好的城雕作品,要具有思想性、时代性、公共性、艺术性以及精神穿透力,经得起时代的考验、环境的考验和公众的考验;要让城雕成为一座城市的坐标,打上城市在时空中的印记,并不知不觉地渗透到市民的思想、思维和生活方式中;要有形式、题材、语言上的创新,既有艺术家个人品质与才华在作品中的折射,又有艺术家在作品中对时代脉搏的把握;一个好的城市雕塑离不开领导的正确决策,以及各有关专家的支持,当然艺术家全心投入是极为重要的。&&推动建立城市雕塑科学管理的体制机制&&记者: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你在许多重要场合都对城市雕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批评与分析。而同时,你也成为新一届全国城雕委艺委会的主任,并担任了中国雕塑院院长的职务。在你看来,未来城市雕塑的发展中最急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吴为山:当前城市雕塑确实存在着问题,从表面现象看越做尺度越高,越做体量越大,越做数量越多。缺少城市雕塑的文化规划,各城市题材雷同,到处都有几根柱托起的不锈钢球,或是几何体的飘带、浪花,名为“长江明珠”“黄河明珠”或“开发区大有希望”。有的甚至照搬西方“凯旋门”或“维纳斯”。在从众心理和商业利益的支配下,雕塑意念、形式被新的概念化、模式化所左右,很多城雕没有思想,拿来西方抽象雕塑的形式与内容概念,成为没有根系的“插花艺术”。在创作周期方面,往往时间要求过快,项目管理者对艺术创作规律缺乏全面了解,因此,不能充分发挥艺术家潜能。在选择艺术家方面,管理者常常将雕塑的艺术劳动等同于建筑、施工,以简单的招标方式实施,仓促上马,忽视了特定作品的精神特质对不同风格、不同能力范围的雕塑家、设计者的要求。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城市雕塑的发展。&&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动建立城市雕塑科学管理的机制体制。其实城市雕塑是有规律可循的。它一般要经过四个阶段,即文化创意——艺术创作——科技创新——工程实施。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作品的完美。另外,在城市文化建设管理上有所创新,实行城市管理者、艺术指导机构、艺术家三位一体的互动模式: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城雕委机构的建立,并通过城雕委组织各种层面的高研班,提高城市管理者、领导者的综合水平和决策能力,避免将个人的意志与审美强加于城市。与此同时,要引入评审机制,将专家学者组成的艺委会的力量有效发挥出来,保证决策的准确性;要给予艺术家以充分的创作自由,呼吁创造性艺术人才,尊重各种风格流派的存在价值,为有思想艺术水平高的青年艺术人才创造环境。&&记者:你认为发展城市雕塑目前最急需做的工作是什么?&&吴为山:首先各地通过城市雕塑的建设加强文化建设,塑造当代城市形象是好事,但也决不能急功近利,不能把城雕建设当成是政绩工程。城雕是一个长期积累并在积累中不断求发展的艺术过程。因此要慎建慎拆。艺委会要在城雕委的支持下尽可能协调好政府与艺术家之间交流对话以达到相互理解、合力创造优秀城市雕塑之目的。&&第二,要加强城市雕塑创作队伍的自身建设。创作者是作品艺术质量的责任主体。全国有1300多名持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的雕塑家,这是十分重要的专家资源。城市雕塑的性质决定了创作队伍的专业广泛性,他们当中有雕塑家、建筑师、规划师、园林设计师、工程师、艺术设计专家、理论家以及相关的科技、文化工作者和工匠。雕塑家要成为具有广泛人文关怀的学者型艺术家。要具有国际视野。&&第三,要加强城市雕塑的学科建设,要充分利用学院教学的平台,创新教学模式,在课程设计、文化理念、跨学科的研究、社会实践诸方面不断开拓,培养好新一代城市雕塑的创造者。我们培养人才不要着眼于“应急”与“实用”,高等学校要造就有宏观文化视野,有历史责任,有时代抱负,有广泛的知识修养和过硬技能的创造性人才。&&第四,加强城市雕塑理论队伍的建设,理论家着重于在社会转型期针对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国际经验从宏观的角度进行理论研究。诸如城市雕塑与公共艺术的概念,公共艺术的百分比问题,生态环境与城市雕塑问题,建筑与雕塑的相融相渗关系问题,城市雕塑的空间、时间、文化规划问题等。我们完全可以预见一个发展了的雕塑理论将推动指导雕塑创作的发展。&&城市雕塑是人民的艺术,是先进文化的标记与载体,是社会发展的历史记录,是百姓审美趣味的展现,也是人民生活的指南。只有植根于民族与生活的土壤,吸收世界先进文化的养分才能最终生长出具有中国文化特色、充盈人文精神内涵、富有时代精神的中国城市雕塑。&&本报记者 徐 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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