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希腊逾期意大利居留证过期入境,可以再入境吗?还是会有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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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希腊逾期居留,可以再入境吗?还是会有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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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外籍游客逾期居留被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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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责任编辑:yfs001
南国早报东兴讯(记者赵劲松通讯员卢俊蒿)一名澳大利亚旅客来华旅游,却逾期居留了32天,从东兴口岸出境时被边检部门查获,边检部门对其罚款1万元后准许其出境。8月11日上午,一对外籍夫妇来到东兴口岸出境大厅办理出境手续,东兴边检站检查员在翻看男旅客护照上的签证时,发现对方在我国的停留时间明显超过了签证上规定的停留期限,存在逾期居留嫌疑。经核查确认,该旅客所持澳大利亚普通护照真实有效,于今年6月6日从南宁机场入境来华度假,其签证注明停留期30天,截至当日逾期居留32天,已构成非法居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东兴边检站给予该旅客罚款处罚后,准其出境。边防官兵提醒广大有出境意向的群众,在前往他国前应确认所申请签证的停留期限,且要在停留期满之前离境,若需延长停留时间,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续签手续,否则极易造成非法居留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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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版权所有17年前在美逾期居留一年,簽證問題 - 第2页 #7934190
[美國綜合]確實你不要自做聰明想一些新招I-192是給inadmissible non-immigrant,這是比你的情形嚴重非常多的人才適用這個...友回答「有拒簽過」,但也通過了ESTA。就是要經過人工審核,會慢個一兩天才看到結果。ESTA的通過與否並不會對AIT辦美簽有任何影響。
【其他】 17年前在美逾期居留一年,簽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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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7年前在美逾期居留一年,簽證問題 -
金錢可以買到最貴的東西就是時間了吧
感谢: 17次/16帖
回覆: 17年前在美逾期居留一年,簽證問題 -
提供一下我自己的看法, 如果簽證沒問題, 建議妳老公改跟你們一起去, 再提早走就好, 外國人重視家庭觀念, 全家暑期旅行, 行程安排好, 做完美的中英對照的行程表最好有一些光觀景點的圖片, 最好前幾天住旅館這樣有訂房記錄, 最好有租車的訂車記錄, 穿的休閒一點, 叫小朋友到海關先跟海關笑笑打招呼說HELLO. 個人認為這樣過海關機率比較大.
我去年去美國他問我待多久, 我就直接把整本的資料拿給海關(中英文都有), 他意思翻個幾頁看到我還有去多倫多的機票定位, 2家租車公司的訂單, 他自己點點頭就沒問什麼了.
給你參考, 之前我家在加拿大移民, 我爸也是那種沒辦法乖乖坐移民監的, 加上他英文完全聽不懂, 所以每次要進加拿大都是超過移民監規定的時間, 最早開始每次自己走都會被叫到小房間(也有可能是因為無法跟海關溝通), 所以他都盡量找我們小孩甚至好幾個人時再一起回加拿大, 穿的很休閒, 滿臉笑容, 營照一個這趟是一個家庭旅行, 幾乎每次都過沒被叫到小房間, 只有一次, 但叫進去只問一個問題就讓我們離開了.
性别: 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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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著急)17年前在美逾期居留一年,最近才知狀況 -
作者: mnbv0987
感謝您的回覆~
明天星期五就可以拿到護照辦ESTA了
但我特別關心的是孩子的部份,主要是怕簽證一回事,入境一回事,
我最最最怕是到入境時才沒過,被遣返,
不僅孩子(低年級)要經歷那可怕的過程,
更怕他的紀錄會有&遣返&,
如果是因為我,不是他自己的緣故,他會有&遣返&紀錄嗎?
ESTA可以家人一起辦理。妳們要一起旅行的,不是嗎?妳自己單獨辦理,不是很奇怪。
就算妳的沒過,也不影響妳的家人。只是妳要單獨去辦簽證,接受AIT移民官的面談而已。
妳把家族的旅行計畫,詳實告知。我想入境的移民官會通盤考量妳的家族旅遊計劃的。
小孩被遣返?妳丈夫不是會一同旅行嗎~況且妳與其現在去擔心小孩會有遣返的記錄?
不如現在先做好旅遊計劃,詳實說明妳的旅行目的。
另外準備備案的旅遊計畫,萬一ESTA和簽證都不行時,要改去哪玩?
對小孩而言,這才是上策!
小孩暑假有可以去國外玩,都嘛很開心。
去哪個國家?是不是去美國,應該都不是最重要的事!
性别: 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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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著急)17年前在美逾期居留一年,最近才知狀況 -
作者: JCB88
ESTA可以家人一起辦理。妳們要一起旅行的,不是嗎?妳自己單獨辦理,不是很奇怪。
就算妳的沒過,也不影響妳的家人。只是妳要單獨去辦簽證,接受AIT移民官的面談而已。
妳把家族的旅行計畫,詳實告知。我想入境的移民官會通盤考量妳的家族旅遊計劃的。
小孩被遣返?妳丈夫不是會一同旅行嗎~況且妳與其現在去擔心小孩會有遣返的記錄?
不如現在先做好旅遊計劃,詳實說明妳的旅行目的。
另外準備備案的旅遊計畫,萬一ESTA和簽證都不行時,要改去哪玩?
對小孩而言,這才是上策!
小孩暑假有可以去國外玩,都嘛很開心。
去哪個國家?是不是去美國,應該都不是最重要的事!
你大概沒看清楚原文,他老公是後來才要來跟他們會合,所以如果他被遣返,小孩就會一起被遣返了.我覺得K大的提議挺好風險也比較低.
性别: 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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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7年前在美逾期居留一年,簽證問題 -
K大,謝謝您,我想我真的是敗在時間,有錢也買不回時間,希望也給大家借鏡,
我有私訊給您,麻煩您看一下,感激不盡~~
作者: katmai
如果移民官遣返你,當然連小孩子也會一起遣返,因為他未成年,無法單獨入境。
那小孩子當然會有遣返紀錄。
所以最安全的做法,就是不要由你帶小孩入境
例如由爸爸帶小孩去美國觀光
整個行程的安排要非常合理,不要弄個引人懷疑的行程、入境理由。
例如把老公合玩兩星期改成最前面,所以就是父子來玩兩星期
然後你搭同一天的不同班機赴美(差一天更好)
合玩兩星期後,父親先回家,你再和小孩待到暑假結束。
這樣的好處是,就算你被遣返,也不影響其他人的旅行計畫
或者要父親來兩趟也可以,第一趟純粹護送小孩,第二天就回台。第二趟才是真正一起出遊兩週。
至於改行程要付出的錢,不要想太多。
錢能解決的事,都是小事。
如果你能早3個月規畫好ESTA、簽證的計畫,這些損失都能避免。從這個經驗可以讓你學到很多。
一般人是建議在拿到ESTA旅行許可之後,才買機票。
你要倒過來,就要負擔風險。對於一個紀錄不乾淨的人來說,風險比較大。
而且你的ESTA如果不過,現在只剩不到3星期,要辦美簽很可能來不及。
暑期美簽的面談時段比較緊,有時候要兩三個星期以後才有面談時段。
總之,17年前逾期一年,其實真的沒什麼。
而且F1的out of status並沒有觀光身份的逾期要嚴重,嚴格來說,並不會像觀光逾期一樣馬上起動10-year ban,因為F1並不是直接被視為unlawful presence,而要有其他法院或判決才會。
而且以當年沒有SEVIS系統的狀態,要確認學生身份的效力,有相當的難度。
就算十幾年前的觀光逾期後,很多人現在還能成功入境。
但這件事最嚴重的地方,就是你在出發前不到3週才在處理。已經少了很多規畫、避險的彈性,
而且連免簽需要的晶片護照都還沒辦妥。
當年逾期居留的代價,其實很有限。只要早一兩個月妥善規畫,風險就可降到最低。
但是出發剩不到3週才處理事情的代價,才是非常的高。
不得不修改行程、硬走這個不合適的行程的焦慮、及改行程花的錢,就是你把事情拖到最後一刻得付出的代價
還有你有用最速件來辦護照嗎?
多花900元,就可以一個工作天拿到護照。
你星期三去辦,應該要星期四就能拿到,而非星期五。到這個關頭,你不應該想要省這個錢的。
甚至你應該現在就開始繳費預約美簽面談,當做買保險。從繳費到能預約,也要一個工作天以上,中間有很多耽隔的。
如果ESTA通過,就取消美簽面談。簽證費就當做交了保險費。
時間就是金錢,現在只剩沒幾天,就得花大錢來買時間。
更謹慎的人,就算ESTA通過,還是會去辦B2簽證,因為只要入境官電腦連線到你曾經逾期,他就可以用你沒資格免簽為理由,不讓你入境。但如果你取得觀光B簽的話,就多一個機會。
但是多辦一個簽證,先被拒簽的機會也有,反而就去不成,就看你的條件強不強。
你也可以選擇不要辦美簽,賭一把,希望免簽能入境成功。
如果要這樣賭,我覺得是可以一試,但是就要有妥善的避險機制,就是我上面說的派出你的先生來陪小孩入境。
而不是雞蛋全部裝在同一籃裡。
還有另一個很好的避險方法,就是從溫哥華/多倫多轉機入境美國 (你得花大錢改/重買機票)
這些加拿大機場設有美國移民關/海關,在這種情形下,就算入境失敗,可以選擇放棄入境,直接留在加拿大旅遊,不會白搭一班赴美飛機,當然也就不會遇到遣返這個流程。這樣對你和小孩的衝擊就降到最低,不會受到不人道的遣返待遇 (爬文就有,像犯人一樣的待遇)
從加拿大用陸路入境美國也是一樣的道理。你可以搭火車或巴士或走路入境美國,失敗的話就回到加拿大,不會非常狼狽。例如飛多倫多,然後從尼加拉瀑布走路通過彩虹橋的美國移民關。
總之,好方法非常多,也不需要什麼特別高的成本。只要及早規畫都能輕鬆解決。
性别: 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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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7年前在美逾期居留一年,簽證問題 -
感覺版主太急躁了,建議您靜下心來吧!看看版友中肯有效的建議吧!
性别: 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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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7年前在美逾期居留一年,簽證問題 -
建議樓主多花些錢從加拿大進來美國吧. 我感覺那是最保險的. 要不然就延後或退票下次再來.
當年我就是不肯花錢諮詢律師. (那時候覺得很貴呀!).其實我可以合法在美國等H1-b批准, 根本不用回台灣度過人生最悲慘的五年.....結果跟浪費掉的10年光陰一比較. 能花錢解決的事都是小事.
版面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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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7年前在美逾期居留一年,簽證問題 -
原計畫: 我們三人的機票是從台北-舊金山-北卡 (來回)
新計畫: 我提早一星期走,改我的機票,我想我先去,
若確定成功,
老公再帶孩子從美國進出來會合,
這樣改機票只要改我和老公都提早,
但有疑問是:
1. 從加拿大陸路進美國的邊境,台灣晶片護照是可以連ESTA都免嗎? (我剛有看到類似的發言,不知現在是否是? )
美加邊境的美方入境的海關不需要查什麼或手指紋(萬一這次沒成功,下次不就一刷就連上了)嗎?
比方刷一下我的護照就可以知道我有待過美國
連帶看一些出入境紀錄有否不對勁(黑名單?-_-)之處?
陸進它的流程是怎樣呢?
2我可以改加拿大進,仍美國北卡-舊金山-台北出(這樣才能帶孩子回台)嗎? 這樣加拿大會不會覺得奇怪反而不給我過?
3我一個四十幾歲的女子應該怎樣的旅遊計劃才能過加國+美國兩關?
在加國入境處,我要秀來回機票,我想說兩個月說一半在加一半在美,還要秀住宿嗎?
我要在加國住幾天才坐bus過去嗎? 美國邊境會不會覺得我的機票怪?
1 對。入境美國都要蓋指紋,除非你是美加公民
除了空路需要ESTA的規定之外,陸路和空路的入境流程沒有不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2 解釋得清楚就沒問題。他可能會問你,為什麼行程要這樣排,你就要說得出合理原因。
3 符合常理的計畫就不會被懷疑。沒被懷疑就什麼都不用出示,被懷疑就什麼都要出示並放大鏡檢視,甚至搜身、檢查電腦手機的紀錄。
至於怎麼樣是合理的計畫,你自己想想看正常的觀光客會怎麼做?
有人會為了要去北卡而故意從加拿大搭巴士入境嗎?
你要先了解美國、加拿大的地理 (觀光客都會先做功課才去吧)
正常的觀光客,會想要去尼加拉瀑布、紐約市玩。
如果你是為了去尼加拉瀑布,所以飛到多倫多,然後搭車到隔壁的尼加拉瀑布(剛好在國界),就很合理
接著就跨國進入美國,再搭車或搭機去紐約,算是蠻順路的。
還可以去半路上的康寧玻璃博物館等等。
遊玩紐約後,再去北卡訪友 (外國觀光客不會專程去北卡觀光,所以一定是去訪友)
這樣就蠻合理的
當然,合理的方法有很多種。
你也可以去多倫多訪友、去康乃爾訪友、然後再去北卡訪友。不一定要去紐約、尼加拉。但都到了國界,不去尼加拉,很可惜吧?
或者去溫哥華訪友、再陸路去西雅圖訪友、outlet shopping、再搭機去北卡訪友。
不論你排什麼計畫,都要經得起考驗。
要住宿,有住宿的資料(旅館或朋友家地址)。要遊玩,知道遊玩的景點 (不然去幹麼?)
行程的長度也要合理。適合觀光一星期的地方,排了四星期,有點怪吧? 但如果造訪這個地點是訪友,稍長一點就還合理。
成功入境之後,可以臨時起意改行程。這樣不涉及說謊。
但是你入境的時候,必須是貨真價實的。不能嘴巴說一套,但是你的大腦中、平板電腦、手機的email卻說另一套。
既然是貨真價實的行程,怎麼問都是問不倒的。
就算你的家人臨時決定不來和你會合了,你還是能照著這個原本的計畫順利的完成,這才是貨真價實。
行程計畫中的每個點,你當然都如數家珍,也都是你非常想去的地方。
甚至你每天都在想著這個計畫,覺得沒有完成這個計畫,很可惜。覺得家人來找你會合、改變了你的這個計畫,讓你很懊惱,甚至希望家人乾脆別來會合了。做夢的時候,也都夢到你要去完成這個旅行計畫。認真做到這種程度,就一定問不倒,就能內化成真正屬於你的旅行計畫。
或者更簡單一點,你也可以訂好一個計畫,然後都不用臨時起意改變。
例如你從小就想去尼加拉瀑布,但是家人的假期不夠
所以你自己先去自助遊,然後家人稍後和你在紐約或北卡會合,進行接下來的暑假觀光訪友行程。當然同上,證據都要很充足。但是你也真的會照著這個計畫走,所以證據不是問題。
被 katmai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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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7年前在美逾期居留一年,簽證問題 -
根據網路搜到的文章:
4 Main Consequences of Overstaying a U.S. Visa
1. Overstays may be barred from returning to the U.S. for 3 or 10 years, depending on the period of overstay
2. Overstays may be further restricted from an Extension of Stay or Change of Status
3. Overstaying will void your existing visa
4. Overstays generally are unable to obtain a new visa except in their country of nationality
Consequence #1: Inadmissibility
The Three Year Bar: Persons who remain in the U.S. after their authorized stay has expired for more than 180 days but less than one year, and who leave the U.S. prior to the institution of removal proceedings, are barred from reentering the US for three years from their date of departure.
The Ten Year Bar: Persons who remain in the U.S. after their authorized stay has expired for more than one year, and who leave the U.S. prior to the institution of removal proceedings, are barred from reentering the U.S. for ten years from their date of departure.
逾期居留的幾種後果:
逾期超過180天但未滿一年,而自動離境者會被禁止入境三年.若逾期超過一年, 而自動離境者會被禁止入境十年.
所以,本主題的原始發文者應該不用耽心.
版面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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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7年前在美逾期居留一年,簽證問題 -
你說的這些內容在第#12篇回文裡,ordtpe都回答了
雖然已超過十年禁止入境的時效,但這不代表她拿得到簽證、能夠用免簽入境美國。
我也在#15篇回文裡已經回覆過: F1的逾期,並不直接視為unlawful presence,所以嚴格來說她根本就沒有被禁止入境十年的問題。
但這依然不代表她能夠高枕無憂、順利入境。
尤其使用免簽入境,只要系統有連線到過去的不尋常紀錄,然後當場的回答讓入境官不滿意,就會遣返。
的確有很大的機率,她能順利入境。但在實際嘗試之前,最好用各種方法降低風險,做好沙盤推演。尤其當這個不想見到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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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7年前在美逾期居留一年,簽證問題 -
樓主擔心的是小孩. 不能讓小孩心靈上跟紀錄上留下遣返的痕跡. 所以她必須要有百分之百[小孩不被遣返]的把握.
所以是從這個出發點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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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7年前在美逾期居留一年,簽證問題 -
作者: 賈媽
建議樓主多花些錢從加拿大進來美國吧. 我感覺那是最保險的. 要不然就延後或退票下次再來.
當年我就是不肯花錢諮詢律師. (那時候覺得很貴呀!).其實我可以合法在美國等H1-b批准, 根本不用回台灣度過人生最悲慘的五年.....結果跟浪費掉的10年光陰一比較. 能花錢解決的事都是小事.
賈媽謝謝您的分享
不好意思,我不是很懂您的意思,不知您是否能說得更清楚您當初的狀況? (因事關個人隱私,若不方便沒關係~)
但是我昨晚拼命google發現I-192豁免,
我是否可以用這個豁免後,就可以正式獲得B2VISA,既然豁免,我最擔心在入境處的拒絕和遣返就不會發生??
非常非常感謝大家和K大這樣為我花腦筋和時間這麼這麼許多,我真的很感動~~~~
整個來說,
我昨晚又做了一個決定:
1. 直接跳過ESTA,因為反正我一定要承認逾期居留,那ESTA一定不會過
2. 正面迎戰B2,立刻著手面談事宜,本來我是寧可希望可以保持沒有任何拒簽的乾淨紀錄,以便in case未來更需要用到(不敢再輕忽了&_&),但想到其實我每次遇到的狀況都是一樣的,我不能進US就代表我女兒直到大到能自己去念大學之前也不能去,所以那就這次直接正面迎接,我若不過就不過吧!最差就是這樣了,閃躲和被拒,我和女兒都不能去,記錄在我身上,但,若我這次過了,加上上面提到的I-192豁免,是不是從此雨過天青啊?
3.(前面大大提到)我打算沒過當然算了,若拿到B2,我先自己如期去,女兒往後延個三四天,我若順利入境,女兒就自己飛來(真不捨),我還想說要問AIT面試官:我要不要同時帶女兒一起咧~~
4. 但不知那個I-192能否對我有用?我找遍AIT網站都沒看到,也不知如何申請,又多少時間? (對! 我又遇到時間的問題,教訓教訓!!&_&) 不知我可否在B2面談時提出I-192的請求??
這幾天我盡可能想和找,幾乎沒辦法睡,頭腦混沌不知有否思慮不週,只好請大家幫我分析和想想和找碴了! 感謝再感謝~~~ @_@
性别: 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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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7年前在美逾期居留一年,簽證問題 -
[QUOTE= 對。入境美國都要蓋指紋,除非你是美加公民
除了空路需要ESTA的規定之外,陸路和空路的入境流程沒有不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2 解釋得清楚就沒問題。他可能會問你,為什麼行程要這樣排,你就要說得出合理原因。
3 符合常理的計畫就不會被懷疑。沒被懷疑就什麼都不用出示,被懷疑就什麼都要出示並放大鏡檢視,甚至搜身、檢查電腦手機的紀錄。
至於怎麼樣是合理的計畫,你自己想想看正常的觀光客會怎麼做?
謝謝K大,恕刪....
跟K大提出加拿大這個想法並麻煩他幫我看看後,我昨晚也針對這個加拿大計畫一再思考,想讓一切越單純越好,也就是我機票就多倫多進出就好了,免得橫生枝節。
但一直覺得行程上說不過去,
即便我如何篤定,包括加方和美方都很難說服,我還特地找了好朋友(嫁老外,她老公的家人在加拿大,能給我地址電話等等資料,但我有點怕怕加國若打電話給對方會穿幫)
比方加方,我一個有夫有子的女人隻身去加拿大觀光,即便有訪友,兩三星期也差不多了,要兩個多月實在不合理,而,我若說我把時間花加一半美一半,老公小孩在美會合,小孩和老公也前後到美,最奇怪還是我為什麼要跟老公小孩這樣分,特別跟小孩又沒差幾天? 阿如果不提老公小孩在美免得複雜,又回到我有必要放著家庭來那麼長時間嗎?
再來美方,我可能在尼加拉待兩天就拉小行李過彩虹橋,會不會留那麼多時間去美國,那為什麼選加國進出,加上反正邊境的流程看來也都和機場差不多了,總之,似乎風險在不同地方,也不太降低多少,所以,最後我才想直接面對吧!
大家看呢? (我好想睡... 又有點害怕,怕頭腦不清楚時間緊迫下做錯決定又害了以後...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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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mnbv]
作者: katmai
1 對。入境美國都要蓋指紋,除非你是美加公民
除了空路需要ESTA的規定之外,陸路和空路的入境流程沒有不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2 解釋得清楚就沒問題。他可能會問你,為什麼行程要這樣排,你就要說得出合理原因。
3 符合常理的計畫就不會被懷疑。沒被懷疑就什麼都不用出示,被懷疑就什麼都要出示並放大鏡檢視,甚至搜身、檢查電腦手機的紀錄。
至於怎麼樣是合理的計畫,你自己想想看正常的觀光客會怎麼做?
謝謝K大,恕刪....
跟K大提出加拿大這個想法並麻煩他幫我看看後,我昨晚也針對這個加拿大計畫一再思考,想讓一切越單純越好,也就是我機票就多倫多進出就好了,免得橫生枝節。
但一直覺得行程上說不過去,
即便我如何篤定,包括加方和美方都很難說服,我還特地找了好朋友(嫁老外,她老公的家人在加拿大,能給我地址電話等等資料,但我有點怕怕加國若打電話給對方會穿幫)
比方加方,我一個有夫有子的女人隻身去加拿大觀光,即便有訪友,兩三星期也差不多了,要兩個多月實在不合理,而,我若說我把時間花加一半美一半,老公小孩在美會合,小孩和老公也前後到美,最奇怪還是我為什麼要跟老公小孩這樣分,特別跟小孩又沒差幾天? 阿如果不提老公小孩在美免得複雜,又回到我有必要放著家庭來那麼長時間嗎?
再來美方,我可能在尼加拉待兩天就拉小行李過彩虹橋,會不會留那麼多時間去美國,那為什麼選加國進出,加上反正邊境的流程看來也都和機場差不多了,總之,似乎風險在不同地方,也不太降低多少,所以,最後我才想直接面對吧!
大家看呢? (我好想睡... 又有點害怕,怕頭腦不清楚時間緊迫下做錯決定又害了以後... &_&)
I-192? [This form allows inadmissible nonimmigrant aliens to apply for advance permission to temporarily enter the United States.]
你是inadmissible nonimmigrant aliens ?
不要隨便上網找方法了.
最好的方法是K大後面說的那個旅遊計畫.
我覺得最好的就是真的從加國入境去尼加拉瀑布遊一下. 跨過國界後再去紐約遊一下.....最後去朋友家玩很多下.... 這樣你就有一個[真實的]旅遊計畫. 被問話時. 可以[心安理得]說你是要進去觀光之後接下來訪友. 這樣做是因為你不像是一個擅長說謊的人. 唯有如此你就不會因為心虛[假裝]要觀光而回錯話搞砸.有些訂房或是其他單據是萬一有狀況. 是在第二階段會用得到. (就是在被細查旅遊計畫.他們才會去看的東西....如果在初步你就過關.那就用不到. 你需要慶幸自已用不到. 而不是心疼那些訂房手續費或其他費用)
你不要自己亂想方法了. 你現在想的都沒有K大的周全. 因為這些事對你來說是第一次發生. 對K大來說他研究很久. 這類事情他很熟了.(很多案例我們觀眾也很熟了)... 雖然沒人能保證這是百分之百完美計畫. 但可以說目前不會有別的計劃比這還完善. 有些步驟就是遵照那樣做. 那樣步驟是有它的意義存在. 只是沒那麼多時間去解釋.... 有時候網友自作聰明改一下或省略一下.沒照做.結果就是搞砸了.
被 賈媽 编辑。
原因: 增加
版面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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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7年前在美逾期居留一年,簽證問題 -
確實你不要自做聰明想一些新招
I-192是給inadmissible non-immigrant,這是比你的情形嚴重非常多的人才適用這個情形。
你根本不是inadmissible non-immigrant,所以這份表格和你一點關係也沒有
而且這種申請也要幾個月,所以當然也來不及。費用是$585
你如果是觀光簽逾期一年,而被禁止入境十年期間內,就會需要這個表格。
現在1. 你不是觀光簽逾期,其實不受十年限制 2. 十年期早已超過
我覺得加拿大進出如果排得好,可以很合理。
是你自己排的行程前後矛盾。一下說加國待兩週,一下說加國只待2天。
如果你只在加國待2天,那入境加國時,就說清楚你只待2天,就要去美國。那也沒什麼問題。
回程的話,不用再經加拿大,直接從美國飛回台灣。這叫做不同點來回的機票,例如多倫多進、紐約出等等。
你從多倫多進入美國的理由很簡單,因為你在多倫多有朋友,或是要拜訪尼加拉瀑布,就這麼簡單。
只要你一趟行程包含這兩三個地方,就非得從美赴加、或從加赴美不可。
雖然我覺得這個計畫很ok。但如果你是很多腦中小劇場的人,不管別人說什麼都安不下心
那去辦個美簽也很不錯,沒過就全部取消。幾年內都不要再想這個問題。
還有,你很多假設未必正確。
ESTA並不是回答有逾期就一定不會過。
曾經有網友回答「有拒簽過」,但也通過了ESTA。就是要經過人工審核,會慢個一兩天才看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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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esa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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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旅遊廣告意大利留学签证有效,但居留过期后回中国,是否会影响再次入境和居留延期?_百度知道
意大利留学签证有效,但居留过期后回中国,是否会影响再次入境和居留延期?
并且提前预定了回中国的机票,所以就回国了,因办理居留延期手续较为麻烦,但是居留是今年8月过期我的签证是到明年有效(多次往返)。请问这样的情况会不会影响再次去意大利?另外能不能办理居留延期申请,周期也很长
居留证办不办不重要,就像我们这边的外国人暂住证一样,你觉得用不着就不用办的了,关键还是签证逗留期别过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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