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呼农田耕地和农田的区别全部强征建房农民今后依靠什么来生存

    益阳市赫山区笔架山乡荷塘月色对面有三户村民李鼎成,蔡喜明,彭正强在基本农田建房屋,因为看好路边的好位置,三户村民和基本农田所属村民金钱交易,经过乡政府同意将土地占为己有,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内的各项条例。希望有关部门严查督办,严格贯彻国家制定的各种规定。

  我们是大枫村光冲组全体村民,现怀着无比焦急和气愤的心情领导们报告我们组村民邓应来违规占用良田建房的情况。

  村民邓应来现住光冲村下光冲,打算另择地理位置相对较好的地段建房,对此我们村民表示同情和理解,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邓应来依仗其兄邓顺忠是村民组长,在,没有得到本组村民同意和任何审批手续的条件下强行占有湖塘上方地域的基本农田约0.8亩毁田建房,目前处于地基干整阶段。光冲村本身水利条件不好,耕地质量总体水平较差且人多地少,而其所占耕地在本组属于上等良田,日照冲足,土肥水便,看到如此好地被人为侵占将不复耕种时,我们全体村民心如刀绞。

  从情理上讲,邓应来所做所为侵犯了我们全体村民的公共利益,剥夺了我们子孙后代的生存空间,我们全体村民义愤填膺,坚决反对!从法理上讲,从法理上讲,邓应来所为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之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砂,取土等。”和第74条之规定“违反本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邓应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国法不容!

  邓应来违规占田建房还会引起严重的社会后果,其一,他会带来不良示范效应,我们组还有许多村民需要建房,都想将住房建在交通相对便利且地势平坦之处,如果他的行为不加以制止任其发展,其他人会效仿其做法,纷纷占用。长此以往,我组本就不多的耕地便会被吞噬殆尽,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下将不复存在,后果不堪设想。其二,他之所以有恃无恐,是因为他有一个担任村民小组组长的兄长邓顺忠,其上任之后,为自家私利独断专行,罔顾集体利益,违规建房更是其拿手好戏,如此次得逞,他以后更会变本加历,目空一切,将被肆意绑架,集体利益会被随意践踏,村民生活前景堪忧。

  由此我们全体村民特联名上书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为我们做主,制止他的违规建房行为,维护我们的集体利益,我们在此叩谢了!

  双峰县三塘铺镇大枫村光冲组全体村民

关于衡东县草市镇横岭村六组陈基秀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回复

  2015年9月4日,你在《百姓呼声》上发布帖子,反映“衡东县草市镇横岭村6组是一个人均不到二分田的村民组,该组村民陈基秀却擅自占用农建房,目前正在开工建造,使得该组一块7亩多之大有100多年耕作历史的标准农田遭到彻底破坏,不能再种植水稻,绝大多数村民都反对。为此,我们恳请政府及国土主管部门依法制止他破坏和占用农田的行为,责令他恢复该农田原状,为子孙留一份田耕”。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草市国土资源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陈基秀现有住房情况

  陈基秀,衡东县草市镇横岭村六组村民,现年62岁,全家三口人。

  陈基秀现有住房两间,占地面积约45平方米,因年久失修,两间住房已有裂缝,急需重建,自2007年起全家借居在其堂叔家。加之,原住房无出入通行道路,不再适合改建。

  二、陈基秀非法占地建房情况

  今年8月份,陈基秀向村组提出建房用地申请,拟选址在本村5组陈梅生住宅旁兴建住宅,村里及80%以上的组上群众均签字同意。经查实,该选址点图幅号为G49G0026084,图斑号为24,原系水田。后因缺乏水源的原因,改作旱土耕种,属非基本农田。9月2日,陈基秀在未经批准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上述选址范围内动工建房,经测量,占地面积180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十六条、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对其非法占地行为,我局于今年9月2日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施工、等候处理。

  鉴于陈基秀符合建房条件,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组同意,目前尚未打圈梁、对耕地未造成实质性破坏,且本人在我局下达停工通知后,现已停止了施工。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占地面积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主动配合、积极整改的,可以不予处罚”之规定,我局将作如下处理:

  (一)责令陈基秀改正违法行为;对其符合用地面积标准的130平方米,补办用地审批手续后,方可动工建房(《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每户占用耕地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

  (二)对其不符合用地面积标准的50平方米,由草市国土资源所立案查处,责令其退还多占的土地并恢复耕地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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