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岁女孩适合年轻女孩背的包背什么包?

  希望中央查查这个脑残法官有没有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如果有,请重判。  
  @堕落的虾米1 81楼
15:17  @Hera_JJ 61楼
14:10:28  别指望法律了好嘛?这种事情得从小教育孩子那些事可以做、那些事不可以做、做了有什么后果、还要学会分辨坏人,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早恋打胎的、强奸幼女、学生被骗去接客,被领居老师性侵的了  -----------------------------  不指望法律难道让老百姓自己去杀人申冤?  -----------------------------  听说女孩的干爸把当地法官毙了,搞死几个,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光扯这臭氧层有啥用?那混蛋有罪,但是罪不至死,你作个球啊。
  @夏娃有着黑眼睛 4楼
12:26:07  跟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关系都算犯罪  -----------------------------  就是。
  @备用仓库A
13:48:02  @有一天呀宝宝 14楼
12:39:24   请高院回答。她懂什么是性交吗?算有偿性服务吗?算自愿卖淫吗?请高院长回答!这让我们家里有女孩的家长心惊胆颤!   这叫诱奸吧。   不过呢,你要真有  -----------------------------  看不下去了 12岁的女孩懂什么叫混混吗 小的时候很多女生都会误入歧途 不是说家长没在教育 其实大部分家长都有在苦口婆心 尽其所能的教育 但是青春期的叛逆就是拉也拉不回来 长大就明白了 就是因为小孩子不懂所以强加幼女才才要判那么重的刑 换句话说 婚姻市场上你不觉得越老的女人越不容易上手吗 这是因为心智慢慢成熟 不会因为一点点小利就投怀送抱  
  @路过从来无路人 133楼
16:29:17  按照刑法规定,无论强奸幼女还是逼迫一人多次卖淫情节恶劣者都可以判除死刑,现在唐慧案,女孩年仅10岁时就被强奸后卖入妓院,并多次被迫卖淫还遭殴打,并让11岁的孩子得了终身不育的严重疾病,无论情节还是社会影响都十分恶劣,我不知道高院轻判的依据在哪里?是不是中国男人创造发明出嫖幼罪,就可以把强奸后的幼女都当妓女看待?  -----------------------------  嗯,乱世当用重典。
  @msyears
12:55:18  我看到高院的解释是强迫卖淫有部分自愿情况吧,至于量刑并不是不判死刑就是徇私吧,只是对严重程度的标准看法不一……事情闹到这个份上,我不认为高院会徇私。  另外,不同情唐慧,她侮辱了母亲这个词。不好好教育孩子,放任她去逃课还三番五次出去卖,这件事她这个监护人在事后不停大闹就能免除自己的责任吗?  为了钱,用孩子做武器不停大闹,先开始要40w说不闹,后来发现闹可以弄到更多钱,于是让孩子暴露于社会和......  -----------------------------  @慕容修修
13:04:51  +1  高院判的很合理甚至已经重判了,如果网民说谁该死谁就死还要法律作什么,唐慧此人不配为人母,投胎真是技术活,女孩太可怜了  -----------------------------  @夏雨天晴1221 36楼
13:08:16  对啊,那个唐什么本来要去美国吧,呵呵  这种该不该死刑是法律定的好吗  那么多杀人的我还觉得该死呢,擦,这算什么  -----------------------------  同意 十年以上就算从重量刑了 不是不死刑就等于徇私 而且事情闹到这个地步 高法有必要徇私么。。
  十岁的女孩连性交都搞不清吧,之前看今日说法就是有一个村庄里面一个四十多岁的单身男,把小孩叫到他屋子里给孩子零花钱和糖果,让孩子和他性交,叫了蛮多小孩子,几次之后孩子也没什么不愿意不过父母不知道,犯法的  
  @夏娃有着黑眼睛
12:26:07  跟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关系都算犯罪  -----------------------------  @嬛嬛袅袅楚宫腰 198楼
17:36:20  嫖宿幼女罪一出,真心让生女儿的人心惊肉跳。  -----------------------------  是的,也许那些技术移民的人有着这方面的考虑
  @女流氓看掐架
16:17:03  拿钱的死一个户口本!泼污水的死一个家族!单纯站在母亲的角度,她是可怜,但难道她自己没有责任?不要动不动就拿钱,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狗,也不要那么多逗比。恶心的想法多了,但别老张口就吐唾沫。 你如果了解事情的全部,你写个帖子公布真相,但请你摸摸自己的良心,问问自己和周围的人,唐慧这种教育真的没有问题?善恶对错,基本的三观没有教会孩子。真的是对的?不要为神经质和伪道案掩饰。不要动不动拿舆论绑架道德,任何一个人都期待司法公正!  ———————————————  +1  
  你是那个女孩吗?你知道她完全不懂?有这样的妈,她在外混久了,你敢保证她一点不知道?  
  @堕落的虾米1
15:17  @Hera_JJ
14:10:28  别指望法律了好嘛?这种事情得从小教育孩子那些事可以做、那些事不可以做、做了有什么后果、还要学会分辨坏人,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早恋打胎的、强奸幼女、学生被骗去接客,被领居老师性侵的了  -----------------------------  不指望法律难道让老百姓自己去杀人申冤?  -----------------------------  @2012潘潘 802楼
07:58:35  听说女孩的干爸把当地法官毙了,搞死几个,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  话说女孩没亲爹?为啥这做妈的都这样了还能有抚养权?  这个女孩的抚养权难道不应该给亲爹?
  @shuichenyan 64楼
14:24  楼主你就继续用舆论绑架司法吧,这样下去指望司法公正一百年也看不到,我觉得最高院这次能顶住这么大的舆论压力驳回死刑,真是铁了心要坚持司法独立。  -----------------------------  大赞!我瞧不起网络低层无知的网民  
  楼主真的不要侮辱10岁女孩的智商! 你的说法真的很恶心。   对于未成年女孩,父母本身就要看护好,不让陌生人有接近她的机会; 性发育的女孩更要教育她们如何保护自己。
  @左都督左卫门
12:46:56  +1,那些男的肯定是人渣,但是也别为唐洗白,我要是教出这样的女儿,我一定会自杀,太对不起自己女儿了,孩子刚出生都是白纸,让一个无辜的女孩变成这样,还有意思称自己是母亲。  ———————————————  自杀?你女儿被欺凌了你去自杀?这可不是什么坚强之举,唐为了女儿四处抗争,被你这样的人说三道四,需要更大的勇气和努力,比自杀更难,现在楼主在说判决人渣的事不公正,你们确巧妙的转移指责对象,把为女儿抗争的母亲推上审判台,太可笑了,等人渣受了公正的判决再来讨论唐的育儿问题吧  以前从不诅咒人,但现在我要说,你们这些为人渣辩护或者想办法转移注意力掩盖人渣罪行的,若是自己无知愚蠢也就算了,若是为了拿谁的五毛来发昧良心贴的,不得好报!  
  那个幼儿园女孩被园长丈夫猥亵强奸的案子里,女孩妈妈一分钱社会捐助都不收,起诉也只是要求重判犯罪嫌疑人。看看这个唐慧,七人死刑,200万赔款,我就呵呵了,当国家法律是儿戏吗?  
  回复第26楼,@堕落的虾米1  我不管唐慧怎么样,难道带她去卖淫的人不该判死刑?  --------------------------  容留,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都是犯罪,但在儿童主动卖淫时,嫖客也罪不至死。而且唐母也不是好鸟,应该追究其做为监护人失责的责任。期盼未成年人保护法早点实施!  
  @msyears
12:55:18  我看到高院的解释是强迫卖淫有部分自愿情况吧,至于量刑并不是不判死刑就是徇私吧,只是对严重程度的标准看法不一……事情闹到这个份上,我不认为高院会徇私。  另外,不同情唐慧,她侮辱了母亲这个词。不好好教育孩子,放任她去逃课还三番五次出去卖,这件事她这个监护人在事后不停大闹就能免除自己的责任吗?  为了钱,用孩子做武器不停大闹,先开始要40w说不闹,后来发现闹可以弄到更多钱,于是让孩子暴露于社会和......  -----------------------------  @慕容修修
13:04:51  +1  高院判的很合理甚至已经重判了,如果网民说谁该死谁就死还要法律作什么,唐慧此人不配为人母,投胎真是技术活,女孩太可怜了  -----------------------------  是的,这个判决很正常,那些愤青就喜欢喷粪
  不独立的司法,别指望有公正不……  
  @无语的大咩 809楼
08:03:01  都不是好东西,嫖客应该重判,但是我觉得唐慧也是奇葩,之前怎么不管?后来为了一再捞钱,把女儿的事曝光天下,让她今后怎么做人?  还有她女儿,从小没人教她要有起码的防范心理吗?好姑娘会为了一点吃的最后和这么多人发生关系?反正我记得初中时学校也有几个太妹跟她一样,离家出走,到处乱搞…  只能说这一系列的人都是奇葩,没有谁是无辜的。  -----------------------------  这个有道理,女孩有天使般纯洁的,同样也有荡妇,只要性发育了,就喜欢和男人干的,和年龄大小真没关系, 而是看她的器官是否发育成熟了, 国外不到10岁的女孩当妈妈的都多了去了。
  按唐满云的要求,开始要40万没得到满足,后在公知大V的包装下改名唐慧,再然后的事,大家都知道,她要求把嫖过她女的100多人都枪毙,网上说,她女成熟,自报15岁,看着感觉还不止15岁,如果唐慧的要求得到了满足,那100多个家庭的人是不是都要学她?拿钱发贴,你家祖宗都会从坟里出来找你  
  @有一天呀宝宝
12:41  一次是诱奸,后来次数多了自然就懂了   当有天,知道主动用身体跟人换钱,那就是卖淫了。   卖是一个主动词吧  -----------------------------  她是未成年人  
  @无线邮差 818楼
08:09  回复第26楼,@堕落的虾米1  我不管唐慧怎么样,难道带她去卖淫的人不该判死刑?  --------------------------  容留,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都是犯罪,但在儿童主动卖淫时,嫖客也罪不至死。而且唐母也不是好鸟,应该追究其做为监护人失责的责任。期盼未成年人保护法早点实施!  -----------------------------  刑法是你定的?你说死刑就死刑?  
  @夏娃有着黑眼睛
12:26:07  跟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关系都算犯罪  -----------------------------  @嬛嬛袅袅楚宫腰
17:36:20  嫖宿幼女罪一出,真心让生女儿的人心惊肉跳。  -----------------------------  @生活不是写小说 810楼
08:03:35  是的,也许那些技术移民的人有着这方面的考虑  -----------------------------  这个跟技术移民有什么关系?  别乱扯了
  这些嫖客请了多少水军?妈蛋,真他妈不要脸,祝你们立即有现世报。
  @容静容静 816楼
08:07:55  @左都督左卫门
12:46:56  +1,那些男的肯定是人渣,但是也别为唐洗白,我要是教出这样的女儿,我一定会自杀,太对不起自己女儿了,孩子刚出生都是白纸,让一个无辜的女孩变成这样,还有意思称自己是母亲。  ———————————————  自杀?你女儿被欺凌了你去自杀?这可不是什么坚强之举,唐为了女儿四处抗争,被你这样的人说三道四,需要更大的勇气和努力,比自杀更难,现在楼主在说判决人......  -----------------------------  姑娘,你还太年轻了,唐慧案背后不仅仅是这个强奸幼女的问题  唐慧跟那个沈阳杀死城管小贩的老婆一样,喜欢捞钱,特别是某些公知和南方系媒体推波助澜
  @shuichenyan
14:24  楼主你就继续用舆论绑架司法吧,这样下去指望司法公正一百年也看不到,我觉得最高院这次能顶住这么大的舆论压力驳回死刑,真是铁了心要坚持司法独立。  -----------------------------  @我想忘记他abc 814楼
08:07:38  大赞!我瞧不起网络低层无知的网民  -----------------------------
  @容静容静 816楼
08:07  @左都督左卫门
12:46:56  +1,那些男的肯定是人渣,但是也别为唐洗白,我要是教出这样的女儿,我一定会自杀,太对不起自己女儿了,孩子刚出生都是白纸,让一个无辜的女孩变成这样,还有意思称自己是母亲。  ———————————————  自杀?你女儿被欺凌了你去自杀?这可不是什么坚强之举,唐为了女儿四处抗争,被你这样的人说三道四,需要更大的勇气和努力,比自杀更难,现在楼主在说判决人渣的事不公正,你们确巧妙的转移指责对象,把为女儿抗争的母亲推上审判台,太可笑了,……  -----------------------------  唐慧是在四处抗争?你别搞笑了,若当初给了她钱,早没今天什么事了  
  我觉得高院是对的。  
  @堕落的虾米1 8楼
12:33:27  我不服,周强,你怎么说服我,让我服气?  -----------------------------  你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的三个代表
  现在也判的重了。中国刁民太多了  
  @归惜霜 826楼
08:14  这些嫖客请了多少水军?妈蛋,真他妈不要脸,祝你们立即有现世报。  -----------------------------  按法来,你说要考虑人情,按人情,你说中国不是法治,你嘴和逼一样,哪么说都有理,再说你哪么不说唐慧这事是如何被人炒起来的?还嫖客请水军,尼玛嫖客有请水军的钱,还不如去嫖呢,亏你想得出来。  
  @2013风中舞者
07:00:17  @曲蛐儿 25楼
12:56   LZ可能真的没见过那种混混女孩子。   我们小区有一个,11岁的女孩子,为了吃的穿的自己主动去拉嫖客。她对 性是懂得不能再懂,还懂避孕。   她父母离婚,  -----------------------------  你高尚!你好好问问人家,这个小区在哪里,您快去管管!装什么装  
  @假如joker哭了
13:01:00  回复第15楼,@堕落的虾米1   难道你不认为让一个十岁的孩子卖淫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吗?   --------------------------   严重,特别严重,只要参与此案和以后类似的犯罪份子支持死刑!满意吗?那你现在可以谈谈唐慧的不足吗?难道因为她女儿被别人诱奸就能掩饰她不配做母亲的事实吗?她就一点错都没有吗??   —————————————————  强排  
  @Tiger游民 804楼
08:01  @夏娃有着黑眼睛 4楼
12:26:07  跟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关系都算犯罪  -----------------------------  就是。  -----------------------------没人说没罪嘛,问题是,唐慧要求枪毙那100多嫖客,这要求,哪么满足?  
  @堕落的虾米1
13:03:00  回复第15楼, @堕落的虾米1   难道你不认为让一个十岁的孩子卖淫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吗?   --------------------------   @假如joker哭了 28楼
13:01:11   严重,特别严重,只要参与此案和以后类似的犯罪份子支持死刑!满意吗?那你现在可以谈谈唐慧的不足吗?难道因为她女儿被别人诱奸就能掩饰她不配做母亲的事实吗?她就一点错都  —————————————————  如果你认为该判就判,那中国才真的是没的救了  
  对付这些强奸犯判几年都是浮云,最好的办法就是化学阉割!!!
  现在确实是在严控死刑,能少杀一个就少杀一个,在这个大背景下,高院不核准死刑判决也是容易理解的。  案件中的受害人确实很可怜,任何人都会同情她。但是回到量刑本身,高院要拿得出不核准死刑的过硬理由,高院现在说的是本案情节在法律上构不成特别严重和特别残忍,也没有造成受害人死亡或残疾的后果,而且其中一人的立功表现还有待查实。这都是有法可依的。  反对高院不核准的一方也要拿出反对不核准的过硬理由。“孩子很可怜”“我们作为母亲很害怕”“你们不判死刑就没有人性”之类的,并不能成为在法律上无可置疑的理由。  这里都是在讨论,各方意见不同很正常,吵架对骂也没有什么。但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人就不要装正义脸了,别人也不傻,看得出来的。
  @浅予叶夜 783楼
07:39:42  不晓得这个贴里又有多少不拿钱的五毛。。但是这个案子不判死刑,小孩子很危险。现在这个崇尚享乐的时代,有钱人有权人无所不用其极,早就把魔爪伸向小孩。小孩子还处于道德模糊状态,有些根本没意识到什么样的行为会对自己的人生有什么影响,在大人的逼迫引诱下非常容易毁掉一生。如果这个案子判死刑,杀鸡儆猴,有的会想到后果,控制下欲望,不敢捞到未成年身上,很多弱势孩子会得到保护。楼里有说境外势力参与。。这种......  -----------------------------  你弱智么?贪污中央的成克杰被死刑了,不是不断的有李克杰,王克杰,张克杰……等等继续贪污么?杀人魔头东北虎二王被死刑了,不是又有白宝山,周克华接着他们前辈杀人么……!想减少这类犯罪不是光靠杀就得行的,只有国人富裕了,社会公平了,人人都能尊严的生活,像诸如用物质作为引诱来成年人的犯罪方式,你认为效力如何?
  @zelo 72楼
15:02:06  不管唐慧尽不尽责,这跟判不判死刑有啥关系啊  你妈没管你,你离家出走,出去被人奸了,别人说是父母没有监管你,清算父母责任,奸人者不应该判死刑。。什么逻辑啊。。做人一定要懂得设身处地,如果是你呢,如果是你女儿呢  她妈不管孩子,所以孩子被诱奸就是应该的么,孩子隐瞒年龄,所以侵犯她的就是应该的么  十几岁的小孩懂什么,给糖就是娘,该保护她的应该是成年人和社会,不是么  唐慧有一万个不是,......  -----------------------------  顶
  @浅予叶夜
07:39:42  不晓得这个贴里又有多少不拿钱的五毛。。但是这个案子不判死刑,小孩子很危险。现在这个崇尚享乐的时代,有钱人有权人无所不用其极,早就把魔爪伸向小孩。小孩子还处于道德模糊状态,有些根本没意识到什么样的行为会对自己的人生有什么影响,在大人的逼迫引诱下非常容易毁掉一生。如果这个案子判死刑,杀鸡儆猴,有的会想到后果,控制下欲望,不敢捞到未成年身上,很多弱势孩子会得到保护。楼里有说境外势力参与。。这种......  -----------------------------  @黑白人生楼
08:24:50  你弱智么?贪污中央的成克杰被死刑了,不是不断的有李克杰,王克杰,张克杰……等等继续贪污么?杀人魔头东北虎二王被死刑了,不是又有白宝山,周克华接着他们前辈杀人么……!想减少这类犯罪不是光靠杀就得行的,只有国人富裕了,社会公平了,人人都能尊严的生活,像诸如用物质作为引诱来成年人的犯罪方式,你认为效力如何?  -----------------------------  俺只想说,其实全世界各个国家都有雏妓,包括发达国家,包括高福利国家。  很多国家福利很好,但是依然有十二三岁的少女去卖淫,究其原因,无非是这个人类最古老的职业真的是很好赚,很容易赚。比起辛苦读书,辛苦工作赚干净钱来说,很多人都选择了这个基本属于无本生意的行当。
  和谐社会救了他  
  @有一天呀宝宝 15楼
12:41:09  一次是诱奸,后来次数多了自然就懂了  当有天,知道主动用身体跟人换钱,那就是卖淫了。  卖是一个主动词吧  -----------------------------  幼女没有卖这一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也就是说不管什么情况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当然有法了依不依是另外一件事。
  回复第312楼,@路过从来无路人  @他叫我小美妞 276楼
19:00:40   一个女孩做出这种事,和她的家庭教育是分不开的。她母亲承担的责任很大   -----------------------------   @堕落的虾米1 282楼
19:07:03   判案和她的母亲有关系吗?难道那些罪犯没有犯罪?   -----------------------------   @路过从来无路人 285楼
19:11:03   还有他明显是把过错推卸给受害者,说得好像这小女孩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了,这事搞得妓院老板人贩子嫖客们受了什么天大委屈一样   无论五毛怎么诋毁受害者,都改变不了本案罪犯强奸幼女的事实!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提到(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  --------------------------  这案子很早以前就在关注,还和老公争论过。当时是二主犯死刑,其他有好几个无期。当时我就觉的判的很重,一点没给罪犯循私,算是从重。但这件事情当时的新闻点是唐慧对判决不满意,继续上访,要求全判死刑,感觉这个女人有点疯了。现在闹到最高院,反而翻判。为了全部死刑闹了这些年,期间还发生过认识了一个得绝症的狱警,让他做了女儿干爹,反正也没几天活了,就在法庭上拿枪血洗审判台。。。。。。  
  【世界各国家法定结婚年龄】伊朗——9岁;荷兰——12岁;俄罗斯——14岁;法国15——岁;菲律宾——16岁;韩国——男18岁、女16岁;日本——男18、女16;巴西——16岁;中国大陆——男22岁,女20岁;中国——香港16岁;中国——台湾16岁。人家都老夫老妻了我们还在早恋。  
  10岁也能分辨一些事情了,可以肯定她如果这么容易被诱奸,家里条件和教育是很差的。但是这确实不是孩子的错。  女儿一定要富养,就是这个意思,父母不是那么好当的。  
07:47:13  @灿若星河01
15:03:28  你不用问,这些人都懂,只是被奸的不是他们的儿女。  他们的儿女也被奸不到。  一开口就要他们死又如何,这种不忍心让罪犯死的必然是站在罪犯的角度。假如你10岁时有多个成年人把你的菊花或者子宫弄残,终身使用粪袋终身不育,你终身都将在这件事情的阴影下,而你被指责谁叫你贪嘴了。  死是最便宜的惩罚。  极恶之罪要用极刑。  这......  -----------------------------  可以这样说么?每个家庭都不排除发生这种事件的可能性,如果发生在我家了,告诉你,我会尊重法律的判决!当然,如果是你女儿被奸了,你一定是要求奸人者全死并死无葬身之处的,是这样的么?
  @马甲也怕光棍 92楼
15:40:11  唐慧怎么样放开不说  你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某些方面不够,某些方面又过头  14岁以下幼女,只要发生性关系,男方全部算强奸,从重判决,你看这些流氓还有不要脸的官员乃至教师,还有几个敢乱来?手眼通天的不算,他们对幼女估计也没多少兴趣  至于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很多时候真是量刑过轻,甚至随随便便就放了,根本没有矫正或者惩戒的作用  你国法律,呵呵呵呵  -----------------------------  你不是中国人?不过你说的有道理,有的人就拿住唐慧怎么样家教幼女怎么主动说事儿。殊不知与幼女发生关系就是强奸,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辩解!
  回复第105楼,@李朝云  怎么判肯定是按现行法律来的,死刑不是张张嘴巴就有的。   有本事就闹到改法,是吧,那牛逼,支持。   不然老拿舆论绑架法律,什么都骂人家执法的,有病啊   --------------------------  不能再同意了  
  @马甲也怕光棍
15:40:11  唐慧怎么样放开不说  你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某些方面不够,某些方面又过头  14岁以下幼女,只要发生性关系,男方全部算强奸,从重判决,你看这些流氓还有不要脸的官员乃至教师,还有几个敢乱来?手眼通天的不算,他们对幼女估计也没多少兴趣  至于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很多时候真是量刑过轻,甚至随随便便就放了,根本没有矫正或者惩戒的作用  你国法律,呵呵呵呵  -----------------------------  @五万光年 853楼
08:40:45  你不是中国人?不过你说的有道理,有的人就拿住唐慧怎么样家教幼女怎么主动说事儿。殊不知与幼女发生关系就是强奸,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辩解!  -----------------------------  强奸就应该按照强奸判,法律规定的,任何理由都无法改变的。  这个你也同意吧。
  @堕落的虾米1 26楼
13:00:47  我不管唐慧怎么样,难道带她去卖淫的人不该判死刑?  -----------------------------  为什么带她卖淫的就该判死刑?  幸好这国家的法制还有理智,不是由暴民的心性而来。
  我觉得唐慧特别恶心。最可怜的是那个小女孩,一开始得不到妈妈的爱,后来遭受了那么大伤害。出了事之后妈妈不是让女儿抚平伤痛,而是一次次暴露在别人视野中只为了换取利益,即使是现在我也不觉得她得到唐的疼爱了。就是判了死刑我想唐慧也都不会满意的,还是会闹得。因为唐慧就是那种靠闹访换取利益的人。想到电影素媛,愿女孩子们小时候都不会遇到这种伤害  
  看回复真是三观尽毁、不管是不是自愿和14岁以下幼女发生关系都是强奸好么?这和幼女的意愿无关。  唐慧没尽教育女儿是有责任、可你不能说她有错她女儿就要活该被伤害吧?该追究的责任也要追究吧?我没当母亲呢都为这种事儿痛心、试问那些只抓住唐慧不放的、你就能以后保证教育好你的女儿?她受伤害时你就能不追究那些罪人的责任而反思自己?  
  @cxxcxl
15:35:05  @堕落的虾米1  ————————-  一块巧克力就能性交,这是10岁的女孩吗?  哪家正常养的10岁女孩给块巧克力能性啊?就算是穷人家的女孩也不会教养到1块巧克力就能跟人上床的地步啊!  正常的3、4年级的女孩,那就是小孩儿,什么大人心思都没有,什么都不懂的天真小孩儿,但即使再小的孩子对于性事也是有天生的排斥感的,又不是智商有问题,要是真被人强行做什么肯定会哭、会不高兴的,根本不可能自愿发生性......  -----------------------------  @堕落的虾米1
15:47:22    -----------------------------  @cxxcxl 103楼
15:56:23  在她卖淫期间,被3、4个人轮奸这确实是强奸,没有什么可以说的  若是按照我国法律来办,14岁以下的幼女发生关系,不管女孩儿是否自愿都视为强奸,但如果女孩以此要钱,那就变成嫖宿幼女了,目前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嫖宿幼女是否适用于上述规定,这里是法律的漏洞,但若是女孩长的特别成熟,而且主动隐瞒年龄,这个在法律上会另有考量,是不是强奸就不好说了。  你再看看我所说的话,我是指她在陷入妓院前的经历,自愿和一个成年男人发生性关系这是不可想象的,进入发育期前的女孩子对于异性有着本能的排斥性,这种排斥不仅仅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是人类少年时的自动保护机制,这是生物性的不可抗的,除非有什么外力强行改变、扭曲。  唐慧女儿完全逆转了这一正常的心理和生理表现,这是令我不解的,我唯一能够想到的就是她曾经有过什么事情扭曲了正常的心理、生理状态。  -----------------------------  不管唐慧和她女儿如何,也不管是否要钱了,只要和幼女发生关系就是强奸。  她女儿心里是否扭曲和强奸都没有任何关系。
  你们说死刑就死刑
你们是谁??  
  @非常桔子 218楼
17:50:20  能不能把唐慧是她母亲这件事刨开来说?!为毛总有人强调她母亲不尽责来给凶手开脱?!难道一个受害人是否应得到公平的对待还得看她的家庭背景?!  -----------------------------  说的好
  顶楼主
  @堕落的虾米1 3楼
12:25:15  不说唐慧不服,作为一个母亲,我也不服。  -----------------------------  我们都不服!!!!...  高原,我想问:你是想威慑犯罪还是想怂恿犯罪??????????....
  在新加坡,与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不管女生自愿与否,男的都要打鞭的  
  @堕落的虾米1
12:28  周强,以前听说你是西政毕业的,很为你骄傲,现在觉得你简直是给西政丢脸,为权贵说话。  -----------------------------  第一,唐慧母女不是什么好鸟,第二,动不动就死刑,在你眼中是不是犯罪的人都该死?人命就这么轻易被剥夺?你觉得这个事情难以接受,所以必须判那些人死刑,那是不是有一天我觉得你酒驾后撞死了人,难以接受,就判你死刑?死刑难道是主观决定的,没有客观的衡量标准么?  
  看来,这个世界,谁都不要想去靠了,能靠的,只有自己了....
  @堕落的虾米1 1楼
12:22:07  我知道很多有钱有权的就喜欢搞幼女,这种判决简直给他们打开方便之门。  -----------------------------  现在流行废除死刑嘛,如果法律再严厉,就可以有效避免这类犯罪
  @cxxcxl
15:35:05  @堕落的虾米1  ————————-  一块巧克力就能性交,这是10岁的女孩吗?  哪家正常养的10岁女孩给块巧克力能性啊?就算是穷人家的女孩也不会教养到1块巧克力就能跟人上床的地步啊!  正常的3、4年级的女孩,那就是小孩儿,什么大人心思都没有,什么都不懂的天真小孩儿,但即使再小的孩子对于性事也是有天生的排斥感的,又不是智商有问题,要是真被人强行做什么肯定会哭、会不高兴的,根本不可能自愿发生性......  -----------------------------  @堕落的虾米1
15:47:22    -----------------------------  @cxxcxl
15:56:23  在她卖淫期间,被3、4个人轮奸这确实是强奸,没有什么可以说的  若是按照我国法律来办,14岁以下的幼女发生关系,不管女孩儿是否自愿都视为强奸,但如果女孩以此要钱,那就变成嫖宿幼女了,目前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嫖宿幼女是否适用于上述规定,这里是法律的漏洞,但若是女孩长的特别成熟,而且主动隐瞒年龄,这个在法律上会另有考量,是不是强奸就不好说了。  你再看看我所说的话,我是指她在陷入妓院前的经历,自愿和一个成年男人发生性关系这是不可想象的,进入发育期前的女孩子对于异性有着本能的排斥性,这种排斥不仅仅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是人类少年时的自动保护机制,这是生物性的不可抗的,除非有什么外力强行改变、扭曲。  唐慧女儿完全逆转了这一正常的心理和生理表现,这是令我不解的,我唯一能够想到的就是她曾经有过什么事情扭曲了正常的心理、生理状态。  -----------------------------  @五万光年 860楼
08:46:41  不管唐慧和她女儿如何,也不管是否要钱了,只要和幼女发生关系就是强奸。  她女儿心里是否扭曲和强奸都没有任何关系。  -----------------------------  本来也没说不是强奸啊,这和高院不核准有毛关系?  做出不核准决定的依据可不是是否强奸。
  那两个罪犯不是要判死缓或无期么,又不是不判刑,楼主说的好像不判死刑就无罪释放了似的,死缓或无期难道不是重刑么。唐慧那个女人,为啥她的女儿小小年纪就不走正途,家教估计够呛。  
  帖子水军真多啊。希望水军的女儿也有唐慧女儿同样的遭遇。  
  @堕落的虾米1
12:32:00  我以前遇到一个美国人,曾经和他谈起未成年人的保护,他就讲他们州16岁以下的女孩,凡是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不管是否自愿都判得非常重,他隔壁一个邻居就因为和一个14岁的女孩耍朋友发生性关系,被女孩父母告了,判的终生监禁。难道唐慧的女儿这种性质不恶劣吗?  —————————————————  楼主,不满就不满,别扯美国人行吗?美国人12岁以上还有处女吗?曾经看过美国一个讨论美国滥交的记录片,妈妈13岁生了一个女儿,女儿14岁的时候已经打了三胎,不认自己的妈妈。  
  回复第669楼,@堕落的虾米1  @jypowers 406楼
20:57:14   唐慧案的核心和基础,是被舆论一直定调的其11岁女儿乐乐被“强迫卖淫”,但报道指出,乐乐从外表上看像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她最初在溜冰场认识19岁的周军辉后主动联系周并留宿周的住处发生关系,后被周介绍去自家附近的休闲屋卖淫。此事被唐慧等亲属发现后,警方出警解救,乐乐不愿意走,是唐慧把乐乐从卖淫场所“拖走”。而在平时的卖淫中,乐乐也并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甚至自己还可以外出上网。   报道提到,该案在最......   -----------------------------   @堕落的虾米1 417楼
21:03:12   你说的都是犯罪份子的说法。我以前看报道,说唐慧发现小孩在休闲屋,去报案,警察不受理。她在溜冰场认识的那个人是骗她去看影碟,她才去的,11岁的小孩知道一夜情吗?   ...  --------------------------  你漏了最高院的解释,你应该看一下,不核准死刑的原因是被害人在休闲屋可以自由出入上网,这和完全监禁性质不一样,而两个性质不一样,对是否构成强迫卖淫有存疑。  
  许多人还指责唐慧和她女儿,这些人是惯嫖吧,我真是三观尽毁啊
  有法可依,有法未必依。
  周强的简历,百度百科上的,莫查水表,去年的曾成杰案,也是周强在湖南的时候发生的,拖了很多年,去年7月突然核准死刑,连家属都没有见最后一面,湖南这些案子都有点蹊跷啊。  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年 湖南省委书记  年 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湖南省委书记(至2013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至2013年5月)[2]
  @无语的大咩
08:03:01  都不是好东西,嫖客应该重判,但是我觉得唐慧也是奇葩,之前怎么不管?后来为了一再捞钱,把女儿的事曝光天下,让她今后怎么做人?  还有她女儿,从小没人教她要有起码的防范心理吗?好姑娘会为了一点吃的最后和这么多人发生关系?反正我记得初中时学校也有几个太妹跟她一样,离家出走,到处乱搞…  只能说这一系列的人都是奇葩,没有谁是无辜的。  -----------------------------  @HuaerJJ 821楼
08:10:39  这个有道理,女孩有天使般纯洁的,同样也有荡妇,只要性发育了,就喜欢和男人干的,和年龄大小真没关系, 而是看她的器官是否发育成熟了, 国外不到10岁的女孩当妈妈的都多了去了。  -----------------------------  我觉得说10岁女孩纯洁如雪的是什么脑子啊,难道自己没经历过这个年龄段?何况这个女孩不是10岁,是11周岁,我11岁的时候上初中,因为当时是小学五年制,基本上周围的大多数同学都是还懵懵懂懂的,但是绝对有早恋的好吗,难道早恋的都是什么都不懂,男的给她一块糖就跟人恋爱拉手拥抱接吻?每个年龄段都有心理成熟的和心理不成熟的,有的女孩子上学就早恋,到二十几岁结婚的时候睡过的男人都快一卡车了,流产很多次再也不能怀孕,有的到二十几岁结婚的时候还是处女呢,我不是说这是一样的性质,有些强奸幼女的真该千刀万剐,只是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会有人认为11岁的女孩什么都不懂,现在的孩子比几年前更早熟,电视网络什么传媒渠道都足够渗透的了,如果11岁的孩子什么都不懂,那个10岁的小女孩为什么会要摔死一个小婴儿?现在的未成年犯罪为什么这么多?因为她年龄不够就不算卖淫的话,那10岁的孩子杀人就更不是杀人了,10岁的孩子懂什么杀人啊!现在未成年人的保护真的很不规范,一方面肯定是造成伤害了才走法律程序,另一方面杀人还不致死,有些小畜生法律不判都天理不容。这个女孩的案子就算之前是被强迫的,至少我看到的报道是后来她妈找到了她,强拉着她她还是不走,楼主一直在强调的从头到尾都是被强迫难道证据仅仅指的是那个截图?真是太可笑了,如果这个很明显是原告的自述书都能作为呈堂供词的话,那我随口污蔑一个人杀人是不是也是有效证据啊?楼主这么义愤填膺,为什么不跑到中南海去替被害人伸冤呢,你在天涯开嘴炮,那些媒体大V公知在微博开嘴炮,先不说湖南高院的判决是不是顶着舆论的压力,全国十几亿人呢,但是每次出什么事,有些人就觉得自己和几个网络ID能代表绑架十几亿人的“民愤”了,妄想症是病,得治!
  @堕落的虾米1
13:00:47  我不管唐慧怎么样,难道带她去卖淫的人不该判死刑?  -----------------------------  @yezi_leave 98楼
15:49:37  带她去卖淫肯定是重刑。 但这个重刑是不是一定是死刑,是不能信口乱说的。 说句难听的,就算是故意杀人,还有很多不判死刑呢,这个案子是不是就一定要判死刑,不是非法律专业的人可以随便说的。  -----------------------------  你懂法律?  法律不能支持正义,疏解民怨,那就是恶法!应当废除!  此案死刑绝对要判,而且判的太少
  @容静容静 816楼
08:07:55  @左都督左卫门
12:46:56  +1,那些男的肯定是人渣,但是也别为唐洗白,我要是教出这样的女儿,我一定会自杀,太对不起自己女儿了,孩子刚出生都是白纸,让一个无辜的女孩变成这样,还有意思称自己是母亲。  ———————————————  自杀?你女儿被欺凌了你去自杀?这可不是什么坚强之举,唐为了女儿四处抗争,被你这样的人说三道四,需要更大的勇气和努力,比自杀更难,现在楼主在说判决人......  -----------------------------  唐是为了钱四处抗争吧。
  必须重判,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作为一个判例,以儆效尤  有再犯者,杀无赦!
  这也是中国特色吧  
  @莫澄 88楼
15:33:40  死刑不至于,但是无期徒刑我觉得不为过。唐慧对女儿的看管是没有尽到责任,但是跟她女儿被人强奸,从开始的强迫卖淫到三观的扭曲,这不可以成为为犯罪分子开脱的理由,一个十岁的小女孩三观还没建立,这时错误的诱导往往使她误入歧途,当你误导一个小女孩出卖身体就可以获得好吃的好玩的,久而久之,她认识不到其中的危害,她可能都不知道自己身体患了什么病,以后会面临什么样的遭遇,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所以我认为那些......  -----------------------------  +
  @有一天呀宝宝
12:39:24  请高院回答。她懂什么是性交吗?算有偿性服务吗?算自愿卖淫吗?请高院长回答!这让我们家里有女孩的家长心惊胆颤!  这叫诱奸吧。  不过呢,你要真有女儿,还提多花点时间教孩子吧,为了点吃的就给人性交,那得是多差劲的父母生的孩子  -----------------------------  @堕落的虾米1
12:42:37  菏泽个世界,连成年人都有被骗的何况小孩,他有什么分辨能力?  -----------------------------  @有一天呀宝宝 19楼
12:45:33  以你这样的心态,做父母可不是好事呀  成人被骗全世界都有,可是对于成人的骗局和小孩肯定不同的,成人肯定不会为了口吃的卖。小孩子容易受骗,但父母也要教小孩子行为准则。现在不吃陌生人给人东西是父母教小孩子的标配好吗?  -----------------------------  +1 而且就算不会性教育,最起码的“底裤背心遮住的地方不能给人看、不能给人碰”要教会小孩子吧!不是说犯罪的成年人没责任,而是父母自己也有责任,教育不当
  @有一天呀宝宝
12:39:24  请高院回答。她懂什么是性交吗?算有偿性服务吗?算自愿卖淫吗?请高院长回答!这让我们家里有女孩的家长心惊胆颤!  这叫诱奸吧。  不过呢,你要真有女儿,还提多花点时间教孩子吧,为了点吃的就给人性交,那得是多差劲的父母生的孩子  -----------------------------  @堕落的虾米1 16楼
12:42:37  菏泽个世界,连成年人都有被骗的何况小孩,他有什么分辨能力?  -----------------------------  一个11岁的孩子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吗?连成年人都有被骗的何况小孩。  告诉你"用户名""朱三埭92号"的来历:上海浦东花木派出所参与动迁,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先后作二份伪证进行欺诈\上海浦东新区政府裁决\胁迫超越&房屋拆迁许可证&范围,违法拆除我朱三埭92号房屋的\而上海浦东法院,上海第一中级法院,上海高级法院,最高法院都故意违背事实与法律故意枉法裁判,毫无证据却判决认定我的房屋是朱三埭1号。政府国家机器巳经企业化,黑社会化了。这种门牌号都搞不清楚的,还伟大?光荣?正确地吗?
  回复第1楼,@堕落的虾米1  我知道很多有钱有权的就喜欢搞幼女,这种判决简直给他们打开方便之门。  --------------------------  让美国法官来判,1600年  
  @堕落的虾米1 1楼
12:22:07  我知道很多有钱有权的就喜欢搞幼女,这种判决简直给他们打开方便之门。  -----------------------------  别以为十岁的女孩什么都不知道,你 太OUT了,就算你是父母,十岁了你当爹的如果去帮他洗澡,瞧她愿意你帮他洗不,十岁的女孩只要你不用暴力,认为她不懂这个,一块糖就能引诱那是笑话,你拿块糖去引诱一下试试。
  回复第312楼,
@路过从来无路人  @他叫我小美妞
19:00:40  一个女孩做出这种事,和她的家庭教育是分不开的。她母亲承担的责任很大  -----------------------------  @堕落的虾米1
19:07:03  判案和她的母亲有关系吗?难道那些罪犯没有犯罪?  -----------------------------  @路过从来无路人
19:11:03  还有他明显是把过错推卸给受害者,说得好像这小女孩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了,这事搞得妓院老板人贩子嫖客们受了什么天大委屈一样  无论五毛怎么诋毁受害者,都改变不了本案罪犯强奸幼女的事实!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提到(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  --------------------------  @布衣秋刀鱼 847楼
08:34:27  这案子很早以前就在关注,还和老公争论过。当时是二主犯死刑,其他有好几个无期。当时我就觉的判的很重,一点没给罪犯循私,算是从重。但这件事情当时的新闻点是唐慧对判决不满意,继续上访,要求全判死刑,感觉这个女人有点疯了。现在闹到最高院,反而翻判。为了全部死刑闹了这些年,期间还发生过认识了一个得绝症的狱警,让他做了女儿干爹,反正也没几天活了,就在法庭上拿枪血洗审判台。。。。。。  -----------------------------  枪杀法官的狱警和唐慧没有关系,据南方周末报道,那是有人教唐慧说的,反正朱军已死,无法对证
  @堕落的虾米1
12:32:34  我以前遇到一个美国人,曾经和他谈起未成年人的保护,他就讲他们州16岁以下的女孩,凡是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不管是否自愿都判得非常重,他隔壁一个邻居就因为和一个14岁的女孩耍朋友发生性关系,被女孩父母告了,判的终生监禁。难道唐慧的女儿这种性质不恶劣吗?  —————————————  前年我在新加坡,报纸报道,一对情侣,女方低于18岁,发生性关系,女方父母上告,男方被抽20鞭。  
  有什么样子的人民就有什么样子的政府官员!没啥好说的了!时刻准备着吧。。。。。
  楼猪和楼上某些人明显没看过那篇《南方周末》对唐慧案的专访,看了你就会明白为啥这里有那么多人指责唐慧和她女儿了。不要说那文章是政府的宣传,南周一向以和政府唱反调而闻名。  虽然我私下里是希望那7个人渣都判死刑的,但客观来说这些人确实罪不至死。
  这里给你摘录一段:  日,唐慧家人在柳情缘休闲屋发现乐乐,遂打电话通知杨军祥。  唐慧的法庭陈述称,当时“遭到‘柳情缘’几个男女的暴力阻拦”,打电话向杨军祥求救。“杨军祥赶到现场,抬头看了一下‘柳情缘休闲屋’的牌子,未进休闲屋作任何事情,竟然驾着警车离开现场。”  然而杨军祥坚称,当时并非唐慧遭到暴力阻拦,而是乐乐不愿意回家。他赶到“柳情缘”时,发现只有三四个小女孩,没有一个男的,也没任何人拦乐乐。  杨军祥回忆,他让家人把乐乐带走,于是唐慧进去抓乐乐,后者往店里跑,被唐慧抓住拖出来。杨军祥认为以当时的情况问不出东西,建议先把乐乐带回家,等她想说了再做笔录。杨军祥随后离开,此时110也赶到,乐乐及唐慧等人被警车送回家。  之后的情况在杨军祥的回忆里是:日,唐慧家人通知杨军祥乐乐愿意讲了,便通知其到刑警队“做材料”。次日警方正式立案。  立案之后,唐慧指控杨军祥“中断侦查19天”,“故意错失最佳破案时机”。而杨军祥的解释是,在“柳情缘”卖淫只有乐乐自己的陈述,没有其他证据,因此未对秦星等人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跟踪蹲守,到1月24日抓了“柳情缘”容留卖淫的“现行”,方将秦星刑拘。  此后杨军祥也成为调查对象,唐慧家人控告他渎职。而永州市公安局内部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由于唐慧多次上访告状,前期参与办案的警察几乎全被调查。  在先后经过永州市公安局纪委、零陵区纪委调查之后,杨军祥被认为“工作失职”,并于年底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但该处理决定并未提及杨如何“工作失职”,后来杨被内部告知,主要过错是“没有用警车将唐慧送回家”。  杨军祥对此不服,但和郭继仪一样,为了“稳定大局”,他长时间选择沉默。处分杨军祥前,唐慧开始进京上访,时值十七大召开之际,永州公安内部人士认为,永州是为了大局而“牺牲”了杨军祥。  前述永州当地律师评价,当信访压力大到可能影响地方和部门领导的官位时,“就会迁就迎合,甚至不惜牺牲下属和法律”。
  现在最高法只是驳回了死刑的复核,静待重审结果吧。  驳回了也不能说法院就是徇私了,是对量刑部分的看法不一。这个是法理法规和法官内心自由心证的结合。确实可能意见不一致的,他们都是投票表决的,多数服从少数。  还有就是最高法判决对全国法院的裁判拥有毋庸置疑的示范作用。这个案子单个看是很恶劣,但是放眼全国,比这个恶劣的多了去,而现在我们国家司法改革的一个方向,就是死刑的审慎,甚至不排除完全废除。这个案子如果判了死刑,不仅仅是社会影响,还有内部影响。高原死刑复合组每天很多复核案件,很多案子情节更加恶劣,也没有判死刑。现在唐慧女儿这个案子因为有了媒体和民众的推波助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独立。  在一个,唐慧本人在闹访这件事情上很恶劣。说实话,你现在这么做,如果死刑核准了,人家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也过来这么干。合适吗?高院提出司法救济,好,你如果认为没有受到公正对待只要求公平审判也就罢了,对数额不满意,那就是满意的数额就能封口了?这个案子又不涉及国家赔偿,高院给钱犯了什么错?是为了避免更加负面的社会影响和对孩子更大的二次伤害。从国家管理层的角度,我觉得这么做没有问题。  楼上有人说欧美这种案子都判得很重,是如此没错。但就是美国,不同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量刑幅度也很有差距,你了解过么?更别说,很多国家的死刑已经完全废除了。在我国你能接受么?  我觉得,这个案子不管量刑结果是什么,都会有不同的声音。但是,不管是父母长辈,老师,法学界,媒体,还是孩子本人,都可以得到思考。想想自己能做什么,自己应该怎么做。这才是良好的社会效应。  至于这个孩子的将来,我表示在这样的父母手里,这样的成长坏境和遭遇,很是堪忧。无解。
  @堕落的虾米1 26楼
13:00  我不管唐慧怎么样,难道带她去卖淫的人不该判死刑?  -----------------------------  不该!  
  这么多看客是非不辩,还有人出来模糊焦点,混淆视听,这就是出现这样愚弄国人的判决的土壤。良心何在,天理何在,国人道德沦丧至此!!!!!!
  @cxxcxl
15:35:05  @堕落的虾米1  ————————-  一块巧克力就能性交,这是10岁的女孩吗?  哪家正常养的10岁女孩给块巧克力能性啊?就算是穷人家的女孩也不会教养到1块巧克力就能跟人上床的地步啊!  正常的3、4年级的女孩,那就是小孩儿,什么大人心思都没有,什么都不懂的天真小孩儿,但即使再小的孩子对于性事也是有天生的排斥感的,又不是智商有问题,要是真被人强行做什么肯定会哭、会不高兴的,根本不可能自愿发生性......  -----------------------------  @堕落的虾米1
15:47:22    -----------------------------  @cxxcxl
15:56:23  在她卖淫期间,被3、4个人轮奸这确实是强奸,没有什么可以说的  若是按照我国法律来办,14岁以下的幼女发生关系,不管女孩儿是否自愿都视为强奸,但如果女孩以此要钱,那就变成嫖宿幼女了,目前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嫖宿幼女是否适用于上述规定,这里是法律的漏洞,但若是女孩长的特别成熟,而且主动隐瞒年龄,这个在法律上会另有考量,是不是强奸就不好说了。  你再看看我所说的话,我是指她在陷入妓院前的经历,自愿和一个成年男人发生性关系这是不可想象的,进入发育期前的女孩子对于异性有着本能的排斥性,这种排斥不仅仅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是人类少年时的自动保护机制,这是生物性的不可抗的,除非有什么外力强行改变、扭曲。  唐慧女儿完全逆转了这一正常的心理和生理表现,这是令我不解的,我唯一能够想到的就是她曾经有过什么事情扭曲了正常的心理、生理状态。  -----------------------------  @五万光年
08:46:41  不管唐慧和她女儿如何,也不管是否要钱了,只要和幼女发生关系就是强奸。  她女儿心里是否扭曲和强奸都没有任何关系。  -----------------------------  @freechang 870楼
08:56:57  本来也没说不是强奸啊,这和高院不核准有毛关系?  做出不核准决定的依据可不是是否强奸。  -----------------------------  记得最高法早前对“奸幼”罪的认定作了个类似司法解释的条文,(本人非专业人士,只凭印象而言),大意是对此类“奸幼罪”的认定,应充分考虑到具体个紊中受害人身体发育程度的差异性,有些案件中的受害人年龄蚤处在幼女阶段,但身体发育从外观上已难以确定其幼女的身份,而被害人来主动告知或刻意隐瞒自已的实际年龄的前提下,被害人主动或自愿与其发性生关系的,不能以强奸罪定性,我想知道乐乐看上去成熟了么?
  @有一天呀宝宝 19楼
12:45  @有一天呀宝宝
12:39:24  请高院回答。她懂什么是性交吗?算有偿性服务吗?算自愿卖淫吗?请高院长回答!这让我们家里有女孩的家长心惊胆颤!  这叫诱奸吧。  不过呢,你要真有女儿,还提多花点时间教孩子吧,为了点吃的就给人性交,那得是多差劲的父母生的孩子  -----------------------------  @堕落的虾米1 17楼
12:42:37  菏泽个世界,连成年人都有被骗的何况小孩,他有什么分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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