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26中 沈诗洁高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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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果园”有了入学划片方案 6月20日至6月26日公示
&nbsp&nbsp&nbsp&nbsp为了广泛听取民意、促进招生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公开性,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6月20日举行《2016年花果园楼盘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划片招生工作方案》听证会。&nbsp&nbsp&nbsp&nbsp此次花果园楼盘学校招生片区划分仅适用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2017年再根据花果园楼盘入住情况及学校修建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场听证会共有听证代表50人,其中含旁听代表5人,以花果园业主代表为主共22人,占代表总数的44%,区人大、区政协、贵阳市教育局、云岩区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花果园学校、花果园社区、花果园派出所、贵州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推荐代表2人,各占代表总数的4%。&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听证会上,南明区教育局基教科科长崔波介绍花果园楼盘基本情况,入学区域划分依据、划分原则及划分草案,随后听证代表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和提问。听证会结束后,南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参考大家提出的意见后,在南明区教育网(http://www.gznmedu.cn/Item/7484.aspx)公示《花果园楼盘区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划片方案》。&nbsp&nbsp&nbsp&nbsp公示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26日止,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南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记者 沈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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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果园”有了入学划片方案 6月20日至6月26日公示
日 09:36 来源:贵州都市报
&nbsp&nbsp&nbsp&nbsp为了广泛听取民意、促进招生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公开性,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6月20日举行《2016年花果园楼盘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划片招生工作方案》听证会。&nbsp&nbsp&nbsp&nbsp此次花果园楼盘学校招生片区划分仅适用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2017年再根据花果园楼盘入住情况及学校修建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场听证会共有听证代表50人,其中含旁听代表5人,以花果园业主代表为主共22人,占代表总数的44%,区人大、区政协、贵阳市教育局、云岩区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花果园学校、花果园社区、花果园派出所、贵州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推荐代表2人,各占代表总数的4%。&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听证会上,南明区教育局基教科科长崔波介绍花果园楼盘基本情况,入学区域划分依据、划分原则及划分草案,随后听证代表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和提问。听证会结束后,南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参考大家提出的意见后,在南明区教育网(http://www.gznmedu.cn/Item/7484.aspx)公示《花果园楼盘区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划片方案》。&nbsp&nbsp&nbsp&nbsp公示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26日止,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南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记者 沈诗洁)拒绝访问 | www.dxs518.cn | 百度云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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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招生规定发布 今年高考西藏取消4个加分项
《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出炉,目前已在西藏教育网站(http://www.xzedu.com.cn)公示。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院长陆世成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就今年招生政策进行解读。据介绍,今年招生大的政策没有变动,但招生照顾政策和高校录取等方面和往年相比有一些变化。
【高考报名】
在藏投资者子女
去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学籍可报考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结合西藏实际,自治区教育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了《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按照规定要求,报考者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指高中、中专、中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户籍在藏,同时符合《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报名参加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西藏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西藏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聘(任)用人员子女户籍在日前迁入,并在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针对越来越多在西藏投资办企业的投资者子女参加高考的问题,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有专门的条款。即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在藏注册经营工商企业三年以上的投资者子女,户籍在日前迁入西藏,并在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另外,非直系亲属的限报考生,户籍在日前迁入西藏,且在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一直在学籍学校就读的考生,可以报考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西藏往届生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关于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实施意见》执行,即三年来,参加过西藏普通高考的考生,经各地市招生办审核属实的可以报考,往届生报名时,须提供街道办档案材料或高一至高三档案材料。
在西藏定居的外国侨民,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持西藏公安机关签发的“外侨居留证”,在各地(市)招生办报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既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对口高职招生考试,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网上填报:3月18日-26日
现场确认:3月27日-31日
2016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间为3月18日至26日,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27日至31日;现场确认地点设在各地(市)招生办,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和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借考手续由自治区招生部门负责审批,借考生名单将于4月底前在西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报名参加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接受西藏有关部门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本人户籍、学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藏工作经历等。其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关系以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户口簿为准,养子女以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为准,继子女需提供继父母的婚姻证明。考生户籍随父亲(母亲)一方的,报名时需提供母亲(父亲)一方在藏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必须由父母双方单位政工人事(劳动)部门出具。考生户籍随非直系亲属(含考生本人为户主的),报名时需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在藏工作经历和考生户籍变更情况证明,证明材料分别由父亲(母亲)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出具。
西藏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两代以上(含两代)聚居在藏的少数民族考生(含区外进藏工作的藏族干部、职工子女)实行单独划线。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意见的通知》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学生(含师范类)毕业后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
科目设置为“3+文/理科”
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外语口试于6月10日举行。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或汉语文和藏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
语文、数学、外语、汉语文、藏语文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为300分,总分750分。
语文、数学、外语、汉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题由国家统一命题,藏语文由国家授权西藏命题。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及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3+文科综合”简称文科类,“3+理科综合”简称理科类。每个考生必须从文科类和理科类中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两个科类。报考科类一经填报,一律不得更改。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试题由自治区招生部门命制,由各地(市)招生办组织测试。
凡使用“汉语文”试卷的考生必须考“藏语文”,其“汉语文”和“藏语文”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作为“语文”成绩。
除外语和藏语文外,其他各科均使用汉语文字答卷。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均为汉语文字试卷。
西藏高考命题依据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语文等9学科《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和《西藏自治区藏语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
考试范围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课程标准实验版)》、《西藏自治区藏语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和《西藏自治区藏语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说明》中规定的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
【加分政策】
今年高考加分政策有调整
在高考照顾政策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最高的一项:烈士子女,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加1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加10分;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地市所在地县及乡镇基层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正式教师、农牧科技人员、医务工作者或从以上岗位退休的正式职工子女,加10分。执行汉族录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加10分。
陆世成介绍:“和往年不同,今年取消了‘自治区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加5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6项奖项者加5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前六名加5分的照顾政策。这应该是今年高考招生规定比较大的变动。”
和往年一样,进藏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档。父母双方在藏工作,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在西藏民族大学、驻内地办事处(格尔木办事处除外)工作时间不计入加分。
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中参加次年高考的考生,加10分。如果考生符合相关规定加分投档条件的,同时又符合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高考加分条件,两项加分可累加,但其增加的分数不得超过20分。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工龄加分另外计算。
生源不足时,报考农业、牧业、林业、水利、水文、地矿等艰苦行业的考生降低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另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包括: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县、国家确认的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今年西藏将继续深入执行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招生有关政策、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招生章程;公示取得资格学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均将公示。
自治区招生办负责公布西藏有关招生政策、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统考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高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公示全区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自治区招生办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地(市)招生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今年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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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少数民族定向硕士生 贵州招324人
&nbsp&nbsp&nbsp&nbsp记者昨日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2016年教育部下达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生招生计划4000人,其中贵州324人。招生总计划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今明两天,考生可以在7个报考点参加初试。&nbsp&nbsp&nbsp&nbsp硕士研究生初试时间为日至12月27日,考生可以在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黔东南州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办)和贵州大学七个报考点参加考试。&nbsp&nbsp&nbsp&nbsp据了解,该计划培养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各招生单位和基础培训学校需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要求回贵州和原单位(在职考生)就业,不得违约。(沈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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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少数民族定向硕士生 贵州招324人
日 09:51 来源:贵州都市报
&nbsp&nbsp&nbsp&nbsp记者昨日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2016年教育部下达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生招生计划4000人,其中贵州324人。招生总计划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今明两天,考生可以在7个报考点参加初试。&nbsp&nbsp&nbsp&nbsp硕士研究生初试时间为日至12月27日,考生可以在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黔东南州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办)和贵州大学七个报考点参加考试。&nbsp&nbsp&nbsp&nbsp据了解,该计划培养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各招生单位和基础培训学校需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要求回贵州和原单位(在职考生)就业,不得违约。(沈诗洁)&&&新闻热线:021-
贵州省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 8月26日截止
&nbsp&nbsp&nbsp&nbsp为提升贵州省高等学校科技进步贡献率和成果转化率,贵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二届贵州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推荐和评审工作。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6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nbsp&nbsp&nbsp&nbsp贵州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专利技术实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专利奖四种奖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省教育厅将为获奖组织或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nbsp&nbsp&nbsp&nbsp第二届贵州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数额不限,各推荐单位登录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zsedu.cn),按照系统操作手册和流程进行网络推荐工作。(记者 沈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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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为提升贵州省高等学校科技进步贡献率和成果转化率,贵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二届贵州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推荐和评审工作。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6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nbsp&nbsp&nbsp&nbsp贵州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专利技术实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专利奖四种奖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省教育厅将为获奖组织或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nbsp&nbsp&nbsp&nbsp第二届贵州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数额不限,各推荐单位登录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zsedu.cn),按照系统操作手册和流程进行网络推荐工作。(记者 沈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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