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地图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是什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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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校外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17:16:30 &
加强校外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杨新跃(南江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辅导教师)
邮编:63660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计,是关系到民族兴盛的一件大事,这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对于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来说,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是校外教育发展的根本,抓好校外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是活动中心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活动中心发展的生命线。
四川省南江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下面简称活动中心)创办于2006年,现拥有1个活动中心,下设22个社区、乡镇活动站,目前共有学员15898人,教师855人,这支教师队伍中有退休教师,在职教师,教练员,裁判员,专业院校毕业的特长生和其它部门的专业技术人才。教师数量得到保证的同时,提高他们的素质显得尤为重要,活动中心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做了如下实践与探索。
一、严格选聘,健全机制,营造竞争氛围
1、严格选聘,拓宽师源渠道。校外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多渠道解决师资来源的必然性,活动中心建立了优化辅导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并有如下举措:一是&上争&,即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增加机构编制,并在每年的高校毕业生中挑选一批优秀毕业生来活动中心工作,充实教师队伍。二是&自寻&,即根据缺编情况,在上级部门批准下,主动与高校联系,与县内相关学校联系,寻找优秀教师来活动中心工作。三是&内培&,即发挥活动中心及活动站现有人才优势,开展互助互学,鼓励教师兼学多样特长,向多能一专型方向发展。四是&外聘&,即聘请学校优秀教师及其它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从事校外教育教学工作。
2、健全机制,竞争上岗。一是引入&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活动中心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对在编教师及外聘教师全部实行聘任制度,打破了传统的&铁饭碗&,使教师有了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二是全面根除了&吃大锅钣&,坚持&多劳多得,优教优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原则,改革结构工资制,课上得多,多拿课时补贴,课上得好,成效显著的多拿教学业绩奖。三是运用校外教育灵活的办学机制,选聘教师的过程中充分体现自主性,突破教龄、资历、职称的束缚,根据开设活动项目实际需要,聘用业务素质高、教学能力强的专业教师任教。
二、自主管理,打造&形象&,构建独特的管理文化
1、自主管理,培养主人翁意识。校外教育教师来源广泛,职业差异,专业多样化,年龄差距大,个别辅导教师本位思想严重,只考虑个人得失,打&小算盘&,不考虑全局利益。为此,培养教师的主人翁意识,使他们自觉投入到活动中心的发展中显得尤为重要。活动中心及时建立工会组织,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把涉及活动中心管理、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等交给他们讨论决定。并从多方面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给予教师更多的人文怀,使他们融入到活动中心的各项事业中,进而积极主动地融入到活动中心的改革与发展中,使每个教师都明确自己工作的好坏与活动中心的发展及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2、打造&形象&,构建自身管理文化。活动中心普遍存在办学时间短,活动项目变化大,教师队伍流动快,学员兴趣爱好多变等问题。为此,活动中心注重自身形象和文化环境建设,引导教师积极投身于文化环境建设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体现他们的个性。在此,活动中心经常性地举办一些主题活动,营造别具特色的文化氛围,让教师参与其中,亲身感受活动中心发展的荣辱与兴衰,实现教师与活动中心价值观的统一。
三、加强学习,更新理念,适应新形势要求
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一是活动中心引导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以积极的心态去研究、追踪、学习,运用新技术,新的教育教学成果。二是开展建设学习型教师队伍活动,每年购买大量书籍,以满足教师学习的需要。三是建立校外教育信息网站,借助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丰富教学内容,扩大活动覆盖面,开设新的活动项目,创新工作方法和管理方式。四是想方设法为教师提供外出学习交流机会,取他人之长,掌握新思想,树立新观念。
2、更新理念,促进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教育理念是教师专业发展之魂,更新教师教育理念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生命线,活动中心常组织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书籍;学习《校外教育研究》、《中国校外教育》、《人民教育》等教育报刊的理论文章;邀请教育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的专家,教授举办讲座;系统学习新课程相关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专业理论。更新教师的专业知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让教师认识到做好校外教育工作,不仅要&充电&,而且要&洗脑&,从而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
四、合作交流,提供平台,拓展教师培养途径
1、同伴交流,提高教学能力。一是把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有效衔接起来,让学校教师成为校外教育活动的参与者,实践者和研究者,特别是农村校外教育活动站教师的相对短缺,在当地学校招聘专业教师承担校外教育活动教学成为必然选择,学校教师在活动教学中获得自主学习,自主发展的机会。二是活动中心让其在编教师无偿地走进学校课堂,填补这些学校专业教师的空白,让他们从校内教育的课堂上了解学生的成长需要,学习学校教育教学课堂管理经验,有的放矢的开展好校外教育工作。三是校外教育从业人员与学校教师师徒结对,共同提高,让他们经验互补,专业互补,全方位互助互学,快速适应教学需求,提高教学水平。
2、提供平台,实现专业发展。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活动中心将教师专业发展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提供如下学习平台:一是分期分批安排教师脱产进修,参加高层次、高水平的学术研讨活动,并在学习培训的时间和经费上提供必要的保障。二是经常性地开展示范课活动,送教下乡、下站活动,提供展示教学成果的平台。三是定期开展论文评比,课例、课件、活动方案征集活动,对优秀成果予以奖励。四是采用平时分散与假期集中等形式组织教师深入厂矿、社区、农村参观考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开阔他们的眼界,提高审美素养与创新能力。
由于加强了师资队伍建设,目前,活动中心师资在数量上、质量上、结构上都已基本满足了办学的需要,师资队伍建设产生的效应越来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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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教育部门2015年度收支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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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共青团怀化市委关于公开选调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_公告通知_新闻中心_怀化新闻网
共青团怀化市委关于公开选调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共青团怀化市委关于公开选调市青少年活
动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是集活动举办、教育培训为一体的校外教育阵地,位于南环路湖天公园内,距高铁怀化站仅1公里,占地面积约150亩,总投资约2亿元。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
因工作需要,经编制、人社部门同意,团市委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选调方案公布如下:
一、选调职位
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人员5名(全额事业编制,其中活动发展部、培训部各1名,办公室3名)。
二、选调对象条件要求&
办公室工作人员(一)1名
负责活动中心的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负责重要文稿起草。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扎实,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热爱青少年事业;
2、具有行政或者全额事业编制在职工作人员;
3、专业不限;4、无党纪政纪处分,历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较高的文字写作水平,以及在综合部门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办公室工作人员(二)2名
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宣传报道等工作
年龄要求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功底、文字写作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新媒体基本操作技能。
活动发展部工作人员1名
负责活动中心整体宣传及大型活动的策划工作。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
具有较强营销策划能力,以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活动案例。
培训部工作人员1名
负责活动中心各项素质培训工作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
具有与素质培训相关的资格证书,五年以上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三、选调程序及方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调人选和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6日&2月4日(节假日照常上班)。
&&& 2、报名地点:怀化市迎丰中路333号市委第三办公楼316办公室团市委组织宣传部,联系人:张义来,联系电话:2328157。
3、报名时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2)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3)报名表(须如实填写,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选调报名表可登录怀化机构编制网、怀化人事考试网、怀化共青团网下载。
(二)资格审查
由团市委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5,若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开考比例适当降低(但不低于1:3)或者核减选调人数。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团市委负责组织。
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中出现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经考察发现有学历、年龄、身份等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团市委组织拟选调对象到市内权威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团市委党组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怀化机构编制网、怀化人事考试网、怀化共青团网进行7天公示。
(七)试用与调入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并符合条件的拟选调人员到团市委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组织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试用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试用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参加选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凡被选调的工作人员,住房、配偶工作调动和小孩就学等事宜均自行解决。
3、团市委负责组织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整个选调过程接受市纪委、市人社局、市编办指导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怀化共青团网站,或致电咨询。
附:共青团怀化市委公开选调怀化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 共青团怀化市委&&&&&&& &&&&&&&&&&&&&&&&&&&&&&&&&&&&&
&&&&&&&&&&&&&&&&& 2015年1月20日
共青团怀化市委公开选调怀化市青少年
活动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一寸彩色照片(3张)
参加工& 作时间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院校及专业
职务或者职级
身份证号码
工作简历及学习经历
所获荣誉及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
工作单位及职务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审核人签名(盖章):
&&&&&&&&&&&&&&&&&&&&&&&&&&&&&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名(盖章):
&&&&&&&&&&&&&&&&&&&&&&&&&&&&&&&&&&&&&&&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可复制、复印,填好盖章后交一式两份。
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责任编辑:羽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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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湘
主办单位:中共怀化市委宣传部&&&&承办单位:怀化日报社
邮件: 电话: 法律顾问:湖南淮新律师事务所 王建辉新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建区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新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新府办发〔2014〕98号
新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县
教育科技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新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2014年12月31日
新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新建县委、新建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建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通知》(新发〔2014〕27号),组建新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挂新建县知识产权局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承接上级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原县教育体育局、原县科学技术局的职责划入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科技、体育方针和政策。按照国家、省、市教育科技体育发展战略,研究制订符合我县县情的教育科技体育发展规划和教育科技体育工作方针,拟订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则,制订有关规定、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二)负责组织执行国家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组织指导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我县教育网点布局,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行政工作,负责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初等学历教育机构,配合乡(镇)做好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教育机构审批,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估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的行政和业务管理;负责全县教科体系统信息的统计与分析工作;统筹管理全县现代化远程教育工作。
(四)负责主管全县学校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负责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各级学校(单位)干部和教职工的培训、使用、调整和管理。
(五)负责统筹管理县本级教育科技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实施办法;安排、管理和协调县直学校和乡(镇)中小学的经费使用计划、财务、校建工作;审查、实施全县体育场地建设规划,指导各类场(校)建筑设计及管理;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相关经费;筹措、核定、发放教育资助资金,监督测评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负责组织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平安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工作。
(六)负责直属学校和城区民办学校(园)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工作、卫生工作、美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劳动教育、人口教育等工作;统筹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七)负责归口管理全县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指导成人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九)负责协助县人大、行政监察和审计机构进行有关教育科技体育执法、归口指导和服务工作。开展教育科技体育执法监督检查,做好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核、业务指导和体育市场的管理;协助司法、公安等部门和检察、审判机关解决教育纠纷,维护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合法权益。
(十)负责综合管理我县体育工作。负责全县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群众体育的发展;指导、督促、检查全县体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锻炼标准,实行体质监测,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十一)负责综合管理我县科技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攻关、星火、火炬、科技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鉴定、科技扶贫、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发展等科技计划;负责高新技术的认定,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工农业科技进步,组织技术出口、引进、消化和创新工作;组织拟定全县科技发展和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批科技贸易机构,指导全县民营科技工作;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各行业的科技进步;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奖励、推广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技术市场、专利、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等;负责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及科学普及工作;指导全县科技产业发展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并推选我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及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管理全县的语言文字工作。
(十三)负责统筹管理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工作。
(十四)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内设1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工作;负责各种重要会议、综合性会议及各种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与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干部的管理、教育、考察、任免等工作;负责系统群众团体,统战和老干部工作;负责系统外事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工作和支农扶贫工作;负责机关内保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
负责教科体系统有关妇女儿童发展、宣传教育、素质提高和维护妇女权益等方面各项工作,开展&巾帼文明岗&、&和谐家庭&创建工作。负责做好&三八红旗手&等先进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多种有益于女干部教工身心发展的趣味运动活动;负责做好教科体系统妇女保健工作;负责全县教科体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二)人事科(职改办)
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人才规划、培训及教师管理工作;协助人事、编制部门做好全县教科体系统机关、直属单位及各级学校的人事调配、机构编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招聘教师聘用合同;负责全县教职员工工资管理、晋级及教师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全县校长及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教师招聘工作;参与干部的管理、考察和任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负责管理教师人事档案(不含招聘教师档案)。
负责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后的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工作;负责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职务评审工作;负责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务材料初审、推荐工作;负责特级教师的推荐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三)教育科(中招办)
负责协助县委有关部门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德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大型活动的筹划、组织;负责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网络和德育基地、德育教材的建设。
负责综合管理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各级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检查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计划、大纲的执行;负责组织学生学籍管理及职高毕业生推荐录用工作;指导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承办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负责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乡土教材的审定和选用;负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以及国防、科技、劳动、计算机、环保、人口教育的计划和实施工作;协助县教育督导室开展义务教育督导工作;统筹规划全县成人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批、管理县属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办学,受理全县社会力量举办的初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含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审核备案;协调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社会力量举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制订、实施社会力量办学的评估验收标准、学历认定考试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
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我县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教育基建专款的调拨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编制、执行和审查教育科技体育经费预算和决算;统筹管理捐赠援助款项;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制定和执行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及管理办法;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教科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政、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五)基本建设科
负责全县中小学网点布局规划的编制、修正及实施;编报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工作及在建工程的月报、年报和其它基本建设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协助做好项目规划报建、准建审批、招投标、工程合同签订、规费减免等各项工作;协助项目学校做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进度及造价控制管理;组织实施项目的地质勘察、图纸设计、工程监理等工作;组织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各中小学校舍修建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在建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档案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汇编工作,做好竣工后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做好全县学校校舍安全使用档案和管理工作。
(六)体育科(体总秘书处)
负责拟订全县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全县性体育竞赛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承办各单项体育竞赛;负责选拔组队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竞赛;负责批准和公布全县最高记录;指导、督促、检查乡(镇)及各中小学体育工作。制定全县体育场馆建设规划,指导各类场馆建设,依法管理体育市场;负责全县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捐赠全民健身工程的规划、协调、管理工作。协调体育运动学校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工作。
负责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社区和村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全县各单项体育协会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协调指导老年体育工作;加强健身气功的管理与监督。
(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负责组织全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教育考试工作,建立健全高考、成人教育考试档案;牵头承办高考体检工作;负责组织全县自学考试工作,建立健全自考生的考籍档案和自考工作档案;负责高考、自考等学生的信息录入、照像及有关软件的使用,并负责校对打印各种表册;认真做好各类考试的宣传、保密和安全工作;协助做好各类考试违纪舞弊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招生考试的信访工作。
(八)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综治办)
负责统筹协调校园安全稳定及信访工作,协调处置全县教科体系统安全稳定重大事件;负责教科体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科体系统人民武装、安全生产、国家安全、消防安全、防邪反邪、禁毒、&扫黄扫非&、普法教育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指导督查全县教科体系统综治安全、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开展&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出台的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及时收集和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信息,提出资助名额、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档案;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配合经办银行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认定、初审、签订合同、发放、协调、催收、偿还等管理工作;负责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十)科技综合管理科
负责全县技术市场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县技术市场管理的措施;负责收集、整理、汇总、编发各种科技信息资料以及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查新和咨询工作;负责科技图书资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帮助有关部门引进、转让新技术、新工艺;负责全县科普工作、科技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的宣传贯彻工作;协调县直单位、部门、乡(镇)做好科技培训工作。
(十一)科技发展计划科
负责组织制定全县科技发展中长远规划,组织编制重点科研计划,组织实施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和科技扶贫计划等;负责上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审查、论证、立项、实施和跟踪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归案、公告、奖励、交流、科技保密及科技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重点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负责本县科技入园工作;组织科技交流工作;组织专家参与技术论证、技术鉴定、技术谈判和科技成果鉴定工作;负责专利、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十二)行政审批服务科(勤工俭学办公室)
负责本部门简易审批事项的审批;受理、协调部门内部对复杂审批事项、联合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受理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受理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
负责学校勤工俭学工作。制定和实施勤工俭学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负责对学校勤工俭学进行监督检查、汇总统计报表和处理日常工作;开展勤工俭学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交流工作,推动勤工俭学的不断巩固和发展。负责教科体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学校小卖部食品安全工作和投资优化环境工作。协助管理学生平安保险、校(园)方责任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全县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全县学校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县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进行督导、考核、评估;参与组织协调专项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拟定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办法、制定评估方案,对督导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政府报告,供领导决策。
机关党总支。负责本部门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工勤事业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1名(副科级),正股级职数14名(含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1名、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
五、其他事项
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73个。
(一)新建县食品科学研究所
负责食品工业的科学研究与新型食品的开发利用。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二)新建县教育教研室
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教学研究与指导工作。研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及执行课程方案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业务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运用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全县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建立教改实验基地,展示教学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教育教学成果;制定学校教学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学科教学进行检查和质量评估;负责有关考试、命题工作;运用检查评估结果所提供的反馈信息,指导、改进教学。组织教师学习研究并认真执行《课程改革纲要》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开展教材教法研究;深入教学一线,进行具体指导、总结并推广教学经验;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根据地方基础教育的发展,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包括乡土教材和补充教材);按《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规定,抓好教研员的进修、提高教研队伍及后备力量的培养工作;协调、办理教育学会和各学科教学研究会的日常工作;提供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决策的理论依据;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新建县电化教育管理站
负责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高中学校信息技术装备建设与应用指导工作。制定全县现代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承担新建县教育科技体育信息网站软硬件建设、网站资料更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功能教室〔多媒体教室、电脑教室、图书馆(室)、实验室等〕建设、指导、管理和评估工作,做好学校基本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设备装备与软件征订、音像教材发行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电教教材代收费的管理、使用工作;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业务培训及考核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课题研究。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四)新建县教育财务核算中心
负责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高中学校、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等学校财务核算和经费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教育经费按学校编制预算,细化支出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按照各单位收支计划,对各单位的收支状况进行审核,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控;执行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全面实施会计电算化;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提供预算执行情况;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配合各执法监督部门依法开展的查阅工作。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五)新建县业余体育学校
负责体育骨干的培训教育和训练选才档案管理;负责指导体育教师(业余教练)业务进修;负责审批三级运动员、裁判员,申报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裁判员;协助组织参加上级的各项运动竞赛和竞赛档案管理;协助做好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训练和输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查、核准批准工作;参与体育市场的管理工作。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设校长1名。
(六)新建县科技情报所
负责开展科技政策和产业发展研究,负责科技信息分析、战略研究及专题调研,负责情报研究方法与理论研究工作。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设所长1名。
(七)新建县科技市场
负责管理全县技术市场和民营科技实体,负责各类多媒体光盘的制作,纸质文档的数字化,本地化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与处理及特色资源数据库的建设。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
(八)新建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高中学校学生校外教育教学工作。向校外学生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理想信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拓展教育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改进服务方式,推广普及科普知识,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负责场馆及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中心工作正常运行;有计划地组织全县青少年学生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外活动,举办大型主题教育活动和专题讲座;举办各类特长培训班,培养青少年的艺术特长、劳动技能和科技创新能力;与各地同行和相关机构进行信息交流。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九)新建县教师进修学校
负责抓好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校长和教师开展各级各类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化培训;协助开展校长和教师业务评比和竞赛活动;组织和指导教学工作,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与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学校教学各项评价工作。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1名,设校长1名、副校长3名。
(十)新建县特殊教育学校
负责对特殊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等方面的教育。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6名,设校长1名、副校长2名。
(十一)新建县职业技术学校
负责贯彻落实有关职教、成教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职业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以及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开展各种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和非学历技能培训;负责学校专业开发和紧缺人才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培训职校骨干教师,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4名,设校长1名、副校长2名。
(十二)新建县第一幼儿园
负责对所辖地段儿童进行预备教育,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初步了解自然与社会常识,促进幼儿身体、智力和心理健康发展。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0名,设园长1名、副园长3名。
(十三)新建县第二幼儿园
负责对所辖地段儿童进行预备教育,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初步了解自然与社会常识,促进幼儿身体、智力和心理健康发展。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8名,设园长1名、副园长3名。
(十四)新建县第三幼儿园
负责对所辖地段儿童进行预备教育,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初步了解自然与社会常识,促进幼儿身体、智力和心理健康发展。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2名,设园长1名、副园长3名。
(十五)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59所学校,其中普通高中2所、完中2所。均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383名。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县第五中学各设校长1名、副校长5名;县第三中学(县体育运动学校)、县第六中学、县百兴学校、县第一小学、县实验小学(县第二小学)、县第三小学、县竞晖学校各设校长1名、副校长4名;县朱港小学、县岭背小学、县大塘观咀中学、县南矶初级中学各设校长1名、副校长2名;其余学校各设校长1名、副校长3名。
义务教育学校职责: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等方面的教育;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负责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城乡实际的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负责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校的教学计划;负责本校学生学籍管理;负责依法制定本校教师及其他职工聘任办法并对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包括奖励、处分在内的具体管理活动,依法聘任、解聘有关教师和其他职工;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负责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普通高中职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织实施高中教育发展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培养社会主义建设合格人才;负责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城乡实际的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负责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好高考等各种考试和考务工作;负责本校学生学籍管理;组织管理本校教师进修培训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本规定由新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新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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