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如何评价刘德凯。如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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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为何一审赢了 法院释解六大理由
  《宫锁连城》电视剧侵害《梅花烙》剧本及小说摄制权
  法院认为,改编者对于改编作品仅享有消极意义上的著作权,即制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改编作品的权利,而不享有积极意义上的著作权,即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使用其改编作品。根据在先作品创作的演绎作品同时包含原作作者和演绎作者的智力成果,任何对改编作品的使用,也必然同时构成对原作品的使用。因此,对改编作品著作权的行使或任何对改编作品的使用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均应征得改编者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不仅侵害改编作品的著作权,还将侵害原作品的著作权。
  法院认为,鉴于电视剧《宫锁连城》就是依据剧本《宫锁连城》摄制而成的,二者在内容上基本一致,故该摄制行为依然属于原告陈喆享有的摄制权的控制范围内。未经许可摄制的电视剧《宫锁连城》,侵害了原告陈喆享有的摄制权。
  对侵害改编权和摄制权主体及民事责任的认定
  北京三中院在判决书中认定,五被告侵害了原告《梅花烙》剧本及小说享有的改编权和摄制权。法院认为,被告余征除作为电视剧《宫锁连城》的编剧外,同时担任该剧制作人、出品人、艺术总监,尽管余征并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制片者,但在其明知或应知《宫锁连城》剧本侵害原告作品著作权的情形下,仍向其他被告提供剧本《宫锁连城》的电视剧摄制权授权,并作为核心主创人员参与了该剧的摄制工作,为该剧的摄制活动提供了重要帮助,系共同侵权人,应就侵害原告摄制权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认定,被告万达公司与被告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东阳星瑞公司为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制片者,共同实施了摄制电视剧《宫锁连城》的行为,应就电视剧《宫锁连城》侵害原告作品《梅花烙》摄制权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判令四被告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发行与播放,于正和其他4名被告共同向琼瑶连带赔偿500万元。
  法院还在判决中就只要求于正在新浪网等媒体上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的问题进行了解释。法院认为,此案中五被告应就其侵害原告改编权、摄制权的行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但鉴于原告就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仅针对被告余征提出,所以法院视为原告自愿放弃对其余四被告的该项民事权利主张。
   ■相关链接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 《法律不容文贼》
  12月25日下午,北京三中院就琼瑶诉于正等五被告侵害著作权案公开做出一审判决后,人民日报官方微博立即发出了《法律不容文贼》的评论:“以抄发家,哪怕名利双收,实是自设陷阱;以炒博名,纵然举世皆知,也是不良行径。法治时代,当文抄公不只是道德冒险,更为法律不容。净化编剧业生态,岂容害群之马?对偷食上瘾之鼠,当人人喊打。不走邪路,才可言正;学会做人,再谈出征。”
  琼瑶欢呼: “知识产权胜利了!”
  12月25日,琼瑶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再次发声称:“正义终于发出了声音,让我对人生恢复了信心!此时此刻,激动不已,这个案子已经不是我和于正的个人争议,而是‘是’与‘非’之争,是‘正义’与‘非正义’之争!泪在眼眶,我只想大声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
  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 《原创是编剧的生命线》
  12月25日18:24,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发出声明——《原创是编剧的生命线》,称:“我们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琼瑶有提起诉讼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于正也有上诉的权利,我们会耐心等待终审结果。值得欣慰的是,法庭这一次对著作权法侵权案的审理和判决,直接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理念、与时俱进的精神、实事求是的标准,具有开创性的意义。此案足以成为我国著作权案审理的标杆事件,必将对未来的影视产业及至所有创意产业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在当前依法治国的主旋律之下,依法治业是我们行业的大主题。在法律的庇护下,我们将以实际行动坚决反对一切抄袭、剽窃、非法改编行为,维护每一个创作者合法的著作权。这是我们永远不变的宗旨。我们要告诫全体会员和同行:对编剧来讲,原创是光荣的生命线,抄袭是可耻的墓志铭。”
  声明还向外界传递一个信息:该委员会正在酝酿组建纪律审查维权部,称“在为其会员维护正当权益的同时,也要加强编剧们的纪律约束和自我修养,对别人维权,自己首先要做到腰杆硬,不抄袭剽窃、不非法改编,严格遵守著作权法和协会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以原创为创作的第一出发点。对于敢于触碰‘抄袭’这条红线的会员同行,我们一定要坚决予以谴责,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琼瑶诉于正等侵犯著作权案回顾
  ★4月8日晚 由于正(本名余征)编剧的电视剧《宫锁连城》在湖南卫视正式开播。
  ★4月15日 台湾作家琼瑶(本名陈喆)通过微博发布《琼瑶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认为编剧于正《宫锁连城》抄袭她的旧作《梅花烙》,呼吁电视剧播放单位停止播放该剧。
  当日,于正就此文进行了回复并否认抄袭,称“只是巧合和误伤”。
  ★4月28日 琼瑶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表《电视剧〈宫锁连城〉涉嫌版权侵权媒体声明函》,称“将诉诸法律维护《梅花烙》的版权权益”。
  ★4月30日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在北京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范丽青就琼瑶状告于正侵权一事答记者问。她表示,大陆有关版权保护的法律是健全的,相关的司法救济渠道也是畅通的。两岸已经于2010年签署了《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积极维护两岸同胞的知识产权权益。
  ★5月27日 琼瑶以电视剧《宫锁连城》侵害作品《梅花烙》著作权为由,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将于正并连同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告上法庭,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000万元人民币。
  ★5月28日 北京三中院通过官方微博表示,经审查决定受理该案。
  ★7月15日 北京三中院官微发布“琼瑶起诉于正侵害著作权案 三中院驳回于正等四被告管辖权异议申请”的消息。
  ★12月5日上午9点30分 北京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喆诉余征等五被告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任审判长。
  ★12月11日 中国109位著名编剧联名发表了“就琼瑶起诉于正一案内地编剧的联署声明”,称:“作为编剧在道义上支持琼瑶依法维权的主张,谴责一切抄袭、剽窃、非法改变别人作品的行为,呼吁保护原创,停止侵权,维护职业尊严。”
  ★12月12日 又有30位编剧加入联署队伍,其中包括王晶、俞白眉、刘仪伟等著名编剧。
  ★12月25日 北京三中院就琼瑶起诉于正等五被告侵犯著作权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令被告方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及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4家公司立即停止《宫锁连城》的发行和传播,于正公开向琼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于正和其他4名被告向琼瑶连带赔偿500万元。
  于正在判决之后即发表声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
[责任编辑:谁解琼瑶 _其他_网购
作者:小巴布
本文针对用户提问:“谁解琼瑶 ?” 所作出解答,网民回复:琼瑶本人三观不正
写的小说也三观8正
做小三时写得小说全是小三柔弱善良美好如仙子。大老婆恶毒如巫婆 如《一帘幽梦》《梅花烙》
《还珠》1部 = =
等她上位又开始反着写了。。著名地还珠3= =
楼上的说琼瑶小说里面每一个女主角都是有思想有学识的女孩想成为那样的人就要好好学习。
= =完全不能理解您怎么看的
琼瑶文的流行是一个时代的悲哀,这是我最后得出的结果。琼瑶文里充斥着爱情唯一论、反道德、反人伦、反社会(指古代文)等集一体的毒草小说,甚至被改编成电视剧继续毒害着中国的70、80、90以及00后。在爱幻想、对感情的迷茫时期少男少女们接受到此种歪曲三观的文化娱乐教化,实在太可怕了。
有人也许会说现实太残酷,我们需要一些能幻想的空间来调节情绪。这话是没错,但调节情绪的时候不能连做人最起码的道德都丢掉吧? 。详细描述如下:"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
《诗经?卫风?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琼琚:美玉美石之通称
《木瓜》读解
《诗经?大雅?抑》"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瑶(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被《国风集说》统计),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现代学者一般从朱喜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平心而论,由于诗的文本语义很简单,就使得对其主题的探寻反而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正如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因此,轻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说是不甚可取的。笔者其视为一首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瑶(瑶、玖);匪以为报,水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我们不妨说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瑶(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瑶(瑶、玖);我以琼瑶(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
读感:"投桃报李"这个成语,应当与这诗的立意有关(该成语也出自《诗?大雅》中的《抑》),只不过作为报答的东西更贵重,情意更深厚。本诗在这里说的是男女两情相悦。
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是我们这个礼仪之邦的习惯和规矩。一般交往中是如此,男女交往中真是如此。男女交往中的"投挑报李",已不止是一般的礼节,而是一种仪式。礼物本身的价值已不重要,象征意义更加突出,以示两心相许,两情相悦。
西方人是否有这种传统还不清楚,但我们从美国作家欧?亨利的小说《麦琪的礼物》中读到这类似"投桃报李"的故事,只是其中充满着悲剧色彩。
如今我们似乎已不大看重仪式了。其实,仪式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非常特殊的作用,不可或缺,正如我们不能缺少阳光和空气一样。仪式绝不是一种空洞的形式,总与特定的意义相联系。男女交往可以减去不必要的形式,却不可不有"投桃报李"的仪式。长见识了,非常感谢。诗经吧,讲男女纯洁爱情的 《毛诗》云:“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诗经?卫风?木瓜》
题解:男女,友人,互相赠答。一说卫人思报齐桓公复国厚恩而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 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你将木瓜投赠我,我拿琼琚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桃投赠我,我拿琼瑶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李投赠我,我拿琼玖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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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木瓜:一种落叶灌木,果实长椭圆形,色黄而香,蒸煮或蜜渍后供食用。按:今粤桂闽台等地出产的木瓜,全称为番木瓜,供生食,与此处的木瓜非一物。
2琼琚(jū居):美玉,下"琼玖"、"琼瑶"同。3匪:非。4木桃!果名,即楂子,比木瓜小。5木李:果名,即i楂,又名木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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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作者:皮尔斯007
__发布时间: 14:05:44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报之以琼琚”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倘若据此便认为《抑》的传诵程度也比《木瓜》要高,那就大错而特错了,稍微作一下调查,便会知道这首《木瓜》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多种,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一)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
(二)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
(三)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
(四)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云:“以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
(五)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
平心而论,由于诗的文本语义很简单,就使得对其主题的探寻反而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正如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因此,轻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说是不甚可取的。有鉴于此,笔者倾向于在较宽泛的意义上理解本诗,将其视为一首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
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
这样,我们不妨说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毛诗 是 《诗经?卫风?木瓜》
里面的。原句是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你将木桃投赠我, 我拿琼瑶作回报。
琼瑶 是美玉的意思我不知道您家孩子多大,但是应该是处于青春期的女孩吧,不用太担心,说实在的我上中学时也特别爱看琼瑶小说,而且是特别着魔那种,但是没有耽误学习,反而对自己之后的写作能力有所提高,琼瑶的小说其实文笔还是不错的,虽说是言情,但是里面并没有不健康的情节,并且琼瑶的小说里大多都会出现一些古文诗词,古代典故,对孩子语文的古文鉴赏也有可能有帮助,总之,最重要的,我建议您可以和孩子谈谈,琼瑶小说里面每一个女主角都是有思想有学识的女孩想成为那样的人就要好好学习。其实任何事物都是有好坏两面的嘛,就是建议您尽量发挥事物好的方面让它对您家宝贝闺女起到好的促进作用~~~~~
一定要采纳哦~ 琼瑶本人三观不正
写的小说也三观8正
做小三时写得小说全是小三柔弱善良美好如仙子。大老婆恶毒如巫婆 如《一帘幽梦》《梅花烙》
《还珠》1部 = =
等她上位又开始反着写了。。著名地还珠3= =
楼上的说琼瑶小说里面每一个女主角都是有思想有学识的女孩想成为那样的人就要好好学习。
= =完全不能理解您怎么看的
琼瑶文的流行是一个时代的悲哀,这是我最后得出的结果。琼瑶文里充斥着爱情唯一论、反道德、反人伦、反社会(指古代文)等集一体的毒草小说,甚至被改编成电视剧继续毒害着中国的70、80、90以及00后。在爱幻想、对感情的迷茫时期少男少女们接受到此种歪曲三观的文化娱乐教化,实在太可怕了。
有人也许会说现实太残酷,我们需要一些能幻想的空间来调节情绪。这话是没错,但调节情绪的时候不能连做人最起码的道德都丢掉吧? 标签:琼瑶解释和意思---词语
基本解释:
琼瑶(1938- ) : 作家。原名陈fe34,湖南衡阳人。女。1949年全家去台湾。中学毕业后专事创作。著有长篇小说《窗外》、《烟雨fe2afe2a》、《六个梦》、《庭院深深》等四十余部,多以爱情故事为题材。
词语分开解释:
琼 : 琼
()
qióng
美玉:琼玉。琼莹。
喻美好的:琼瑶。琼室。琼姿。琼筵。琼章(美好的诗文)。琼葩 &
瑶 : 瑶
yáo
美玉,喻美好,珍贵,光明洁白:琼瑶。瑶英。瑶宫。瑶琴。瑶浆。瑶觞。瑶台。瑶林琼树(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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