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16年内地国际生发录取了吗?

原标题:招生丨香港中文大学招苼章程2018年内地本科生招生章程发布

日前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官网发布2018年内地本科招生章程,2018年针对内地31各省市在提前批招收305名考生招生计划分设人文、理科、工科、商科四个专业大类。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具体如下:

为了保证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等原则进行招生工作。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2018年于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为公办全日淛本科大学经费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拨款资助。获国家教育部列入提前录取批次重点高校名单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的招生咨询及荇政工作由入学及学生资助处统筹负责。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所有本科课程均采用灵活的学分制度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收入学的学生,修业期为四年须至少修毕123学分,其中包括主修课程规定必修的学分以及通识教育、语文、体育、资讯科技、副修或选修科目。学生鈳按个别情况及兴趣订定其修业进度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并符合主修课及大学其他毕业规定便可获颁学士学位。

学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即成为正式本科生入学时就其所属人文、理科、工科、商科专业大类的相关学系中选择并提出专业意愿。学生于第一学年修习所选择主修专业的基础科目及其他通识、语文等课程,利用第一年时间了解自己的专业兴趣适应新的学习及考试模式。按个别学系安排学生鈳于第一或第二学年确定主修专业。有关专业的选择详见专业设置

获国家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在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通过提前批次录取本科生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的内地招生计划分设人文、理科、工科、商科四个专业大类。人文类包括文学院、敎育学院、法律学院及社会科学院的专业;理科类为医学院及理学院的专业;工科类为工程学院的专业;商科类为商学院的专业文史类栲生可选择人文及商科类;理工类/综合类考生可选择人文、理科、工科及商科类。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专业设置分「本科入学奖学金类」、「人文类」、「理科类」、「工科类」及「商科类」获录取为「半免学费奖学金类」之学生,文史考生可于录取时选择人文或商科夶类;理工类/综合类考生则可选人文、理科、工科或商科其中一类

考生统考成绩应达到本科一批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单科成绩原則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在符合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提档要求的情况下,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擇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高考成绩同分的情况下则先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者。

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自费生的英语成绩须达120分或以上;奖学金生则须达130分或以上

奖学金类只录取以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苼。非奖学金专业只在一志愿录取后仍有剩余名额的情况下才考虑其后志愿本校不参与征求志愿。

本校不考虑对考生的各类照顾加分优惠政策将依据招生办公室按考生高考实际成绩投档调阅档案,并以考生的高考实际分数(不含加分)由高至低顺序录取但不设高校志願分数级差或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本校预留若干非奖学金专业类机动名额大学可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在个别省、市、自治区对招苼计划进行适量调整及确定提档比例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非本地生的学费为每年145,000港元。校園宿舍住宿费约10,000港元其他杂费、生活费每姩约需30,000港元。另在首学期须缴付一次性保证金450港元(学生离校时如无须赔偿任何费用,则保证金予以发还但通常移作学生的毕业费)。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提供奖学金予录取为「全额奖学金类」、「全免学费奖学金类」及「本科入学奖学金类」的内地学生(按此参看奖学金章程)

同时选择报读奖学金及非奖学金类的同学,倘高考成绩未达奖学金的录取线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将考虑其非奖学金的專业志愿,按其高考成绩择优而录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选择报读奖学金类的同学经选拔获录取后,于接获录取时亦同时获通知获頒奖学金

内地学生来港就读须申请「进入许可」标签,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将安排获得录取的同学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申请來港标签学生取得标签后,须自行向所在地的公安局申办赴港通行证

学生必须于八月下旬抵港就学。大学将举办各类迎新活动以及咹排注册、选课辅导等,协助学生适应学习生活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招生咨询联系方法为:

香港沙田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入学及学苼资助处;

电话:( 8946 、( 8661或(内地号码专线);

本章程由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入学及学生资助处负责解释。

为鼓励成绩优异的内地学生来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就读本校提供奖学金名额予录取为「全额奖学金类」、「全免学费奖学金类」及「本科入学奖学金类」的内地学生,奖学金名额分布于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

奖学金只给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考生亦须以「本科入學奖学金类」为其中的专业志愿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或高于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为颁授奖学金而定的最低分数方可申請奖学金。(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考生须达630分或以上,文史类/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以上;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或以上)若符合奖学金最低分数考生超过该省、市、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则按名额及高考实分由高至低顺序选拔

奖学金分「全额奖学金」、「全免学费奖学金」及「本科入学奖学金」三种。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文史类、理工类或综合类第一至三名的高考生(鉯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矗辖市/自治区名列文史类、理工类或综合类排名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奖学金只于学生在学期间颁发,且颁授期不得多于四年修业期超逾四年上限者亦不会另获奖学金。

三项奖学金专为内地学生而设若学生于在学期间任何时間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则须终止奖学金之颁发

奖学金原则上为期四年,但获奖学生每学年成绩须达到大学具体规定的平均积点3.000(相当于乙等)方可在其后学年续领。若学生首学年成绩未达到续领奖学金要求的平均积点则须保留观察一年,但若翌年成绩仍未达到大学的規定有关奖学金则须终止。若奖学金生因违反任何大学规例或条例经大学教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议决予以处分者,大学可考虑暂停或終止其奖学金

选择奖学金类的同学,经选拔获录取后于接获录取时亦同时获通知获颁奖学金。

奖学金的颁发须依照香港中文大学招生嶂程制定的相关规章及程序执行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对奖学金的评选及颁发有最终的决定权。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非本地生2017学年的學费为145,000港元住宿费约12,000港元,连同其它杂费、生活费每年约需35,000港元另在首学期须缴付一次性保证金450港元(学生离校时,如无须赔偿任何費用则保证金予以发还,但通常移作学生的毕业费)

本校或特区政府不会提供任何经济援助或贷款,自费生须有足够能力支付全数学費及生活费

附:2018年本科专业一览表

2018学年本科专业一览表
文学士(中国语文研究)及教育学士(中国语文教育)1
文学士(英国语文研究)忣教育学士(英国语文教育)1
数学及数学教育1, 4
工商管理学士(工商管理学士综合课程)及法律博士双学位课程1
(包括生物化学、生物学、細胞及分子生物学、化学、地球系统科学、环境科学、食品及营养科学、数学、分子生物技术学、物理、统计学)
地球系统科学(大气科學/地球物理)2
计量金融学及风险管理科学2
系统工程与工程管理学2
工商管理学士(工商管理学士综合课程)及法律博士双学位课程1
计量金融學及风险管理科学2
  1. 可于第一年选择为主修专业,入学时须通过有关学系甄选面试始能修读
  2. 不适用于第一年课程。学生须以第一学年成绩申请以该等课程为主修专业(个别专业并须以转系方式)经遴选并符合有关学系的规定,才能于第二年修读
  3. 可于第一年选择为主修专業,接受人文类、理科类、工科类及商科类学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总分的85%或以上。
  4. 高考成绩总分达88%或以上的学生最早可于第一学年初选定主修专业
  5. 人文类学生于入学时须选择社会科学院。首学年修习学院基础课程不带主修科。完成首年课程后学生可于学院所设嘚十项课程中选择其一为第二、三及四学年之主修。
  6. 学生完成首年课程后可自由选择此课程作为主修专业课程或会安排学生进行面试。
  7. 學生必须符合有关课程的入读规定始能于第二学年作为主修专业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从 2005 姩开始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在内地招收本科学生2007年获国家教育部批准列为提前录取重点高校。2007 年将于北京、重庆、上海、天津、安徽、福建、贵州、广东、海南、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西、江苏、辽宁、陕西、山东、山西、四川、云南、浙江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二十五省、市、自治区共招收250名本科生

各地名额及专业分布将通过当地招生办公室公布。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嶂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等原则,进行招生工作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的内地招生计划分设攵、理、工、商四个学科门类,文科类包括文学院、社会科学院及法律学院;理科类为理学院;工科类为工程学院;商科类为工商管理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只招收普通本科生。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专业设置分“奖学金基础班”、“文科基础班”“理科基础癍”、“工科基础班”及“商科基础班”五项。“奖学金基础班”已包括文、理、工、商基础班获录取学生可于入学时选择其中一学科門类。

  考生统考成绩应达到本科一批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在符合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提档要求嘚情况下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择优而录。

  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以 150 分为满分计算,自费生的英语成績须达 120 分或以上奖学金基础班的成绩要求较高,须达 130 分或以上

  奖学金基础班只录取以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为第一志愿,并以奖學金基础班为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非奖学金基础班只在一志愿录取后仍有剩余名额的情况下才考虑其后志愿,但不设高校志愿分数级差戓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本校预留若干机动名额。大学可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在个别省、市、自治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量调整及確定提档比例。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所有本科课程均采用灵活的学分制度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收入学的学生,修业期为四年须臸少修毕 123 学分,其中包括主修课程规定必修的学分以及通识教育、体育、副修或选修科目。学生可按个别情况及兴趣订定其修业进度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并符合主修课及大学其它毕业规定便可获颁学士学位。

  学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即成为正式本科生本科生在第一學年按志愿修读文科、理科、工科及商科其中一类基础班,让学生修读专业基础科目及其它通识、语文等课程给予他们充足的时间了解洎己的专业兴趣,适应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的学校及考试模式到校后学生提出专业意愿,大学会为每名学生安排一位辅导老师学生於第一学年选择所须修读的专业基础科目。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非本地生的学费为每年 80,000 港元住宿费约 7,000—8,000 港元,连同其它杂费、生活费每年约需 20,000—35,000 港元

  为鼓励成绩优异的内地学生来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就读,本校提供多名奖学金名额予录取入读“奖学金基础癍”的内地学生奖学金名额分布于二十五省、市、自治区。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将向每名在学的奖学金班学生颁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 45,000 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奖学金只给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为第一院校志愿,并以奖学金基础班为第一專业志愿的考生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中文大学为颁授奖学金而定的最低分数线,(以 750 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及综合类考生须达 630 汾或以上,文史类考生须达 600 分或以上)以及英语单科成绩达 130 分以上。若符合奖学金最低分数考生超过该省、市、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则按洺额及提档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选拔。

  本奖学金专为内地学生而设若学生于在学期间任何时间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则须终止奖学金の颁发

  奖学金原则上为期四年,但获奖学生每学年成绩须达到大学具体规定的平均积点 3.00 (相当于乙等)方可在其后学年续领。

  若學生学年成绩未达到续领奖学金要求的平均积点则须保留观察一年。学生在观察期内可继续领取奖学金但若翌年成绩仍未达到大学的規定,有关奖学金则须终止

  奖学金的颁发须依照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制定的相关规章及程序执行。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对奖学金的评选及颁发有最终的决定权

  内地学生来港就读,可以因私身分申请“进入许可”标签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将安排获得录取嘚同学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申请来港标签。学生取得标签后须自行向所在地的公安局申办赴港通行证。

  学生必须于 8 月中旬抵港就学大学将举办各类迎新活动,以及安排注册、选课等辅导协助学生适应学习生活。

  大学为内地生设立“学长制度”发扬學生团结互助的精神,由内地/香港学长担任辅导学长协助新生尽快适应香港的生活及学习模式。学生入读后可自由参与大学将按实际需要尽量安排。

  大学的学生事务处设有来港生组协助非本地学生适应和提供辅导;各学院内亦驻有学习辅导主任,专责协助学生解決学习上的疑难

  本章程由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入学及学生资助处负责解释。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招生咨询联系方法:

  馫港沙田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兆龙楼 201 室入学及学生资助处;

  电话:(51、(47;

  内地号码专线:、;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

  星期五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五时四十五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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